社會公義取決於社會成員的個人信義。

人是有罪的人,社會公義隻在上帝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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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都是勸人為善的,佛教基督信仰有甚麼不同嗎?

(2021-04-28 09:43:43) 下一個

基督徒相信人都有弱點,都不完全。靠自己努力去行善,不但不容易持久,也不容易全心全意、心甘情願的去做。

所以,基督徒邀請神來作自己生命的主,讓神進入到我們的生命中,管理我們的思想行為。因為有神在我們的生命中,所以我們就能活出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的生活,也就成為一個合神心意的好人。

所以,基督徒是因為被神改變成為好人,才會去做好事。而不是用作好事去換取別人的認同或是積功德。

中國傳統的倫理對“善”的關懷的流程中,以佛教善惡果報論為基礎,使世俗社會出現了以“勸善”為題材的佛教勸善典籍,而這些典籍中正蘊含了中國佛教特有的勸善理論的內容和形式。佛教文化中,其包含和宣揚的善惡報應、忠孝友悌、矜孤恤寡、敬老愛幼等倫理思想深深紮根於世道人心中。

一些佛門僧人在寺廟集市中“說經”、“說法”,佛教在進一步世俗化的過程中強化其倫理教化功能。所謂“積功德”,是指人們遵從禮教或佛教,這些宗教倫理將自己的言行予以善惡功過的分類,並為善惡評估打分,依此分數作為判定行為倫理價值的標準,並作為獲取禍福報應的根據。這種借善惡的多寡來決定禍福的思想,世俗之“善”,如事敬父母、敬奉師長,敬兄愛弟、救病護生、慈心不殺而放生、賑濟鰥寡、荒年濟饑、平治道路、開掘義井等等世俗化佛教的形成,是一個不斷向倫理生活的高度步步融進,最後融為一個簡單的概念或符號的過程。無論在任何場合,純抽象性或觀念性的佛教,在現實中存在,但是又有很多流入概念,不得要領,沒有生活化,沒有操作性和度量化,尤其在貧窮的中國怎樣在度量?在現實的社會生活中所保存著的某種佛教信仰,已經被那個時代、那個地方或那個人添上了某種色彩,而這些被添上色彩的佛教,才是佛教的“真麵目”。

當年歐洲的宗教改革就是源於宗教的金錢化,那時候的天主教的神父,把持了宗教的解釋權,出售贖罪進入天堂的門票(竟然有人買),導致貧困的教徒揭杆而起。中國是世俗化的國家,宗教僅具有象征意義,有的人認為中國的佛教出商業帝國很正常,退一萬步說,錢串子比原教旨主義者強太多了,因為“真"錢強過"偽"善;倘或是“偽”錢強過“真”善?

在人生的長河中,什麼是無可避免的?什麼又是最重要的?佛教自始自終在探問並嘗試回答這樣的大哉問。

“本來麵目”,是禪宗的用語,禪宗認為這是一種生命的悟境,是指那個人人未能知曉,但人人本具的內在麵目。但要如何參究這個”本來麵目”,很可能是人一生的功課,而我們活生生的生命,其意義與價值,正是認真活在「當下」的每一刻,在每個當下積極發揮這個活活潑潑的內在生命,真符合基督教之一念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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