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師,佛教出家眾的頭銜之一,原來指能精通、研習佛法,能為俗人解說佛法者。今日通常以“法師”泛用來作為佛教僧侶的敬稱。意譯皆爲誦者、論述者、說者。也曾翻譯成“善師”、“說法師”等。
一般通曉經、論或律之行者,分別稱為經師、論師或律師;比丘分為經師(經藏精通者)、律師(律藏精通者)、論師(論藏精通者)、法師(善於講法者)、禪師(精通禪修者),一共五類;不過在漢傳佛教中,經師與論師,未能成為顯著的類別,律師、法師及禪師,較為風行。
佛教裡的頌經和尚亦稱法師,手持佛塵或鈴、法器、敲鐘、打鼓等儀式,口中念佛經、咒等,進行祈福、消災、解厄、護佑、求平安或普渡等法事。
當代一般人,多將法師一詞泛用為對佛教僧侶的敬稱。
具足法師十德,則能成就眾相圓滿,即:
善知法義、能廣宣說、處眾無畏、無斷辯才、巧方便說、法隨法行、威儀具足、勇猛精進、身心無倦、成就忍力。
行四法,即:1.廣博多學,能持一切言詞章句。2.善知世間、出世間諸法生滅之相。3.得禪定智慧,於諸種經法中,能隨順而無諍。4.不增不減如法而行,言行一致。
牧師,新教多數宗派中的主要教職人員。 拉丁文作pastor(牧羊人)。 《新約》中以牧人喻耶穌,以羊群喻教徒,所以新教用牧師稱呼主持教務和管理教徒的教牧人員。 新教各派認為每個信徒都可憑借自己的信仰與上帝直接相通,教職人員隻是引導教徒走向基督的“引導人”,而非“中介人”。
牧師是新教Protestant的低級神職人員,根據他們的教義可以結婚。
神父是天主教Catholic的低級神職人員,根據他們的教義不能結婚。
了解牧羊的三方麵:1. 保護 2. 供應 3. 帶領。
因為牧羊人的保護,羊群就算經過危險之地也充滿了安全感。牧羊人的工作就是讓羊群遠離酷暑,帶它們到陰涼之處,到青草地,清水邊,使它們得安歇。人們最需要的並不是牧師的才智、智慧或是技能,甚至也不是牧師的憐憫之心,而是基督。當基督的福音被宣揚時,基督就顯現了。因此,牧師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其實是傳揚基督。有人認為牧師要組織教會各種活動,有人說牧師要盡力滿足成員身體上的需要,有些人想要與牧師共處,滿足他們陪伴的需要。如果基督是我們最需要的,那麽牧師的主要職責就是傳揚基督,這高於一切。因為聖經很清楚地指出,人們是通過宣揚神的道才接受基督的。牧師受聘於教會,這沒錯,教會也付給牧師薪水。牧師也可以被解雇,但是他並不是作為雇員為教會工作,他是為神工作。
禪師,漢傳佛教頭銜。指實踐禪修,能指導他人止觀修行的佛教出家眾,即印度佛教所說的瑜伽師。
智瑜伽,又稱“知識瑜伽”。以理性的思維、邏輯思辯以探求真理的瑜伽。用印度人的觀點來看,中國的老子、莊子等可以視為智慧瑜伽修行者。
信瑜伽,又稱“虔信瑜伽”、“信愛瑜伽”、“奉愛瑜伽”、“至善瑜伽”。追求超越情緒、理性純善的道之愛,以冥想、唱誦、禮拜等嚴謹的宗教生活態度以及積極行善來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