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既完美

當下,是什麽?這是一個無法言說的謎
正文

對家庭對家人所應該秉持的態度

(2019-04-26 12:16:31) 下一個

讀者:

請博主盡管說,不要管我們聽不聽得懂。看你後麵的文章,前麵的文章就輕而易舉地明白了。你的文章好像是在層層遞進。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多舉一些思想自己證實自己的例子,例如你曾經舉過“牆壁摸上去很硬”這之類的例子,讀起來好像模模糊糊要明白了這個我是怎樣運作起來的。要理解你的文章的意思,運用理智思維去理解並不難,難是難在自己的親身體驗。

上個星期看到看到一個新聞,是有關楊定一博士離婚的新聞,(http://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453713

 )目測一下來到你這個博客的讀者,大部分人都接受過楊博士的教誨,還是想請教一下我們對家庭對家人所應該秉持的態度。我的先生經常為工作的事情煩惱不已,我嚐試用博主的話開解他,但我話一說出口,他看我好像怪獸一樣,為了避免更多不必要的誤會,我趕緊閉嘴,任由他煩惱去了。但他從不打擾我在這方麵的追尋。

 

存在:

關於楊博士離婚這件事,讓我們看看泥泊爾王子,後來的佛祖,和他老婆離婚的事,如果按照世俗的道德觀念,王子拋棄家庭是不是大逆不道?一開始王子是按照印度清教徒的修法,24小時靜坐,把肉身折磨成皮包骨,發現除了獲得一些經驗中的特殊體驗外,還是有“我”。後來王子放棄了這種苦行僔的方法,某一刻明白了,原來根本沒有那個“我”,明白了以後喝了一口身邊婦人的牛奶,清香解渴,完全安逸下來了,當“我”沒有了,就不需要任何追求了。佛祖感歎道:事情在發生,但沒有“我”在做。經驗中的任何呈現形式不影響你的“明白”。離婚這種事情一直在發生,那些都是故事情節,不會影響“明白”。很多大師,比如耶穌和NISARGADATTA就沒有離婚,他們都是有老婆的,耶穌甚至當眾親吻老婆而受到非議,但耶穌在乎嗎?就像耶穌被十字架頂死前感歎道:“我不怪他們,因為他們不明白”。耶穌也為“親吻”的醜聞辯解過,我記不清他具體是怎麽說的,好像也是那句話“我不怪他們,他們不明白”。

“人”不明白,覺得身為大師,就不可以這樣或那樣。真明白了就超越了“人”的邏輯,連儈子手都可以立地成佛”,有什麽不可能的?

關於如何對待家庭,請允許我用昨晚做的一個夢來回答吧。昨晚的夢裏夢見“我”帶著家庭上了遊輪去加勒比海玩,夢裏清晰地體驗在船上從一個自助餐吃到下一個自助餐,然後晚上吃龍蝦大餐,我清楚夢境是虛幻的,但同時體驗夢境逼真的經驗情節。我享受夢境的故事,同時不當它是真的。夢裏的“孩子”喊著“爸爸爸爸,我要吃冰淇淋,我拿不到,我要我要,,,”,我明明知道這一切都是虛幻的,但“我”就把冰淇淋放在“孩子”的杯子中,有些冰淇淋不小心掉在“地上”,我就“認真”地拿抹布擦幹淨。當你不把一切當真的時候,是沒有動機停止或改變這個經驗發展的。你允許夢境中的“我”認真地完成一切故事情節。那些“認真”好像是自動的能量,感覺上從“我”出發,但明白這些“認真”完全是自發的能量驅動,和“我”無關。也就是說,我不當真地享受夢境裏麵的“認真”。這就是明白了。

在白天經驗裏麵,我會對老婆說這些道理嗎?不會。就像晚上夢裏,我不會對夢裏的“孩子”說,你是幻覺,冰淇淋是幻覺,因為你們都是幻覺,我就不給你吃冰淇淋啦。說這種話是荒謬的!你自己明白了就夠了,不需要對夢境裏的“別人”說。如果夢裏有一個“我”刻意地喚醒夢裏的“別人”,那不就等於進一步陷入夢幻故事中了嗎,夢裏的“別人”真的是別人嗎,不,它們僅僅是你自己思想上解釋出來的幻覺,既然都是幻覺,如何有必要去喚醒幻覺?既然經驗中的一切都是思想解釋出來的幻覺,為什麽要改變停止它呢?真正的不當真就是隨緣,隨著經驗情節發展下去,沒有“我”設置任何阻力。

經驗中的“丈夫”在煩惱之中,你可以安慰他,甚至采取什麽“實際的行為”幫助他,但你明白經驗中的“丈夫”僅僅是你中升起的故事(夢幻),你不需要夢幻中的“別人”明白,你隻要自己明白就可以了。

你明白了根本沒有“你”,一切都是無限整體的運作,經驗中的“煩惱”不真的是煩惱,經驗中的“你”不真的是你,經驗中的“別人”不真的是別人,這就是明白,其它都不必要改變。

你明白了,整個宇宙就明白了。不妨礙給經驗中的“孩子”的杯子裝進冰淇淋,也不妨礙安慰經驗中的“丈夫”。這些僅僅是“經驗”而已,什麽都不是。

隻有你,你就是無限整體THAT!

存在先生寫這些博文,是為了喚醒“你”嗎?沒有,這些博文被寫出來,並非出自那個“存在先生”,是自發自動的,無原因的,無對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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