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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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第七課:這一生最美好的愛情(12:1-15:13)

(2017-03-11 04:25:27)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學習羅馬書12:1-15:13。簡而言之,羅馬書1-8章討論神與人的救恩關係,或天上的神與地上的人之間的關係。而羅馬書9-16章討論教會關係,或寄居在地上的教會的曆史關係以及內外部關係。教會關係包括七個基本方麵:第一、以色列人與外邦人之間的曆史關係(9-11)。第二、教會內部關係;第三、教會外部關係;第四、教會政治關係;第五、教會與魔鬼的關係或靈界關係(12:1-15:13)。第六、牧眾之間的關係;第七、教會之間的關係(羅馬書15:14-16:27)。我們今天推進到羅馬書12:1-15:13,也可以說是教會真理的核心部分。聖靈要藉著教會將新人創造到底,而教會才是建造真男人和真女人的伊甸園。這部分經文也可以這樣結構——羅馬書12:1-15:13涵蓋了教會真理的兩個方麵:

第一、教會對人類的勝利(羅12-13)。羅馬書12-13章論述教會中的人際關係,這包括三個方麵:管理自己或與自己的關係(一、五)、內部關係或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二、四),外部關係(三),其中外部關係包括政治關係——基督徒怎樣麵對國家政權。12-13章是一個整體,如果斷章取義,羅馬書13章就會成為世俗政權及其奴仆的借口。這個單元可以交叉結構如下:

一、個人身心(12:1-2)

二、基督身體(12:3-13)

三、勝過世界(12:14-13:7)

四、基督身體(13:8-10)

五、個人心身(13:11-14)

第二、教會對魔鬼的勝利(14:1-15:13)。這段經文主要討論教會的論斷問題;這個問題也是對羅馬書第2章論斷主題的回應。而根據我們一貫的教導,論斷之罪的本質就是罪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因此論斷背後的權勢就是魔鬼,論斷的道理就是蛇言。魔鬼主要是藉著非真理性的相咬相吞拆毀教會。這個單元可以結構如下:

一、停止內戰(14:1-4)

二、有主論斷(14:7-13)

三、蛇的試探(14:14-23)

四、靠主同心(15:1-7)

五、一同歡樂(15:8-13)

主禱文關切的乃是基督在地上的勝利。教會也應當是得勝的教會,這是麵向世界的勝利。但我們的勝利是屬天的勝利,依靠的是聖靈的寶劍。換言之,我們需要不斷靠聖道和聖禮的力量才能得勝,正因為如此,羅馬書12-16章保羅用了49次之多的imperatives來勸勉教會。上帝的教會更應該是一支鐵軍,因為我們是耶和華的軍隊,我們是基督的精兵。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都當剛強,為本國的民和神的城邑作大丈夫,願耶和華憑他的意旨而行”(曆代誌上19:13);“你們當想念這事,自己作大丈夫。悖逆的人哪,要心裏思想”(以賽亞書46:8);“你們務要儆醒,在真道上站立得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哥林多前書16:13)。阿門!

一、教會對人類的勝利——麵對第二者(12:1-13:14)

教會的勝利是真理和愛的勝利。信仰是一種愛情,甚至是真正的愛情。今天藉著一對新人,我們來認識怎樣將愛情進行到底。首先是全然的委身,並勝過自己的私欲——這是舍己的愛(12:1-2,13:11-14);其次是不能分裂的相愛與合一(12:3-13,13:8-10);最後是共同麵對仇敵,就是以善勝惡,以良心順服秩序(12:14-13:7)。這是愛的勝利。而這裏的每一項原則,都與世界的道理對立;我們必須順服神才能勝過這個世界。

1、個人身心(12:1-2)

1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

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隻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我們可以將這兩節經文一分為二。首先我們看見神與世界的對照;而教會就是亞伯拉罕在地上搭建帳篷,建壇獻祭。另外,也可以注意羅馬書12:1-2與羅馬書1:24-28以及2:18之間的對應關係。第1節要求基督徒將身體(σ?μα)全然獻上;第2節要求基督徒將漸漸更新的心靈(νο?ς,the mind;路加福音24:45,羅馬書1:28,7:23等)全然獻上。信仰和愛情要求身體和心靈的全然擺上。身體先坐在教會和家庭中,心靈或心思意念、理性、知識和思想再靠真理漸漸更新。上帝要求和悅納這樣的獻祭是出於祂的慈悲。ο?κτιρμ?ς,compassion, pity, mercy(哥林多後書1:3;腓立比書2:1;歌羅西書3:12;希伯來書10:28)。神的慈悲這個話題也是順延上文“神的憐恤”(9:15-23,11:30-32)。保羅的勸勉出於神的慈悲,首先這意味著這些勸勉是為了我們自己的福祉;上帝的慈悲是牧者永懷的心腸。聖經是上帝慈悲的勸勉,這次慈悲(連同第3節的“恩”)覆蓋了49個啟示句。而首先祂勸我們選擇一種全新的生活方式,一種飛蛾投火不顧一切的愛或獻祭。因為沒有任何一種身在曹營,三心二意的信仰和愛情是幸福的。其次教導我們感恩——既然神憐恤了我們,我們就當以感謝讚美為祭。

第一節的核心概念是祭。基督徒的生活是獻祭的生活。獻祭涉及犧牲,獻祭涉及程序。我們先看身體的獻祭。這包括兩個方麵。

第一、身體之祭。祭:θυσ?α,a sacrifice, victim;祭物,受害者、犧牲品。這是人類生命獨特的存在狀態,這是基督徒生命的第一品質(馬可福音9:49-50)。基督來就是要受難的,祂是我們的贖罪祭;基督徒跟隨獻祭的道路,我們也成為一種獻祭(以弗所書5:2;腓立比書2:17,4:18;希伯來書7:27,8:3,9:26,10:11-12,13:15;彼得前書2:5)。θυσ?α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9次,其中在希伯來書中就出現了15次——利未記的相關信息不僅應驗在基督身上,也在基督裏應用在基督徒身上。這個獻祭不僅僅指向生命的更新,也指向侍奉的生活,即教會生活。

這裏有3個形容詞和一個短語來修飾祭。首先是生命的祭或活祭。θυσ?αν ζ?σαν,a living sacrifice;一種生命的獻祭。這是獻上生命的呼召,這是犧牲的愛;基督召集來建立教會的人,乃是召“死士”(馬太福音10:39,16:25;雅各書1:12)。其次是聖潔的祭,?γιος,聖潔的祭即以及潔淨的獻祭,可以參考舊約相關信息:出埃及記28:38;利未記2:3,2:10,6:18,7:1,7:6,21:22,22:1-7;民數記4:15;申命記12:26。所以大衛不能建殿,因為他手上有別人的血;他害過別人。聖潔更指基督徒要尊主名為聖,與神分別。民數記4:15已經宣告:“將要起營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把聖所和聖所的一切器具遮蓋完了,哥轄的子孫就要來抬,隻是不可摸聖物,免得他們死亡。會幕裏這些物件是哥轄子孫所當抬的”;民數記4:19補充說:“他們挨近至聖物的時候,亞倫和他兒子要進去派他們各人所當辦的,所當抬的。這樣待他們,好使他們活著,不至死亡”。這是上帝擊殺烏撒以及亞拿尼亞撒非喇的原因,也讓一切侍奉神的人引以為戒。事實上活祭與聖祭之間存在重要的關聯:一些特別火熱的基督徒以為自己全然擺上了就會起來演神強吻基督妄稱主名,結果就成了烏撒的後裔。再次是神所悅納的祭:ε??ρεστον τ? θε?,acceptable unto God。這意味著必須按真理獻祭,所謂用靈和真理敬拜神(約翰福音4:24)。不是所有的火熱和分別為聖神都接納,惟獨遵行神旨意的獻祭才蒙悅納。最後,這是理所當然的侍奉。上述三個方麵討論的重點不是基督徒個人的生命狀況,而是他們的教會生活。一方麵,任何人在教會侍奉中不要驕傲也不要抱怨,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λογικ?ς,按著真理和良心本該如此(彼得前書2:2)。另一方麵,侍奉(λατρε?α,to perform sacred services;出埃及記12:25-26,13:5;約書亞記22:27;曆代誌上28:13)也指向獻祭的秩序或教會有秩序的崇拜。

第二、心意更新。2節本身也可以形成一個交叉結構。首尾呼應的是世界文化與神的旨意,中間強調“心意更新而變化”(另參帖撒羅尼迦前書5:23)。其中動詞“不要效法”與“要改變”形成強烈對比(impetatives)。首先,你的思想要出埃及和吾珥:“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埃及代表奴隸文化,吾珥代表偶像崇拜。翻作“世界”的這個字是α??ν,更指當今這個世代(馬太福音13:22,28:20;哥林多前書1:20;以弗所書1:21;加拉太書1:4等)。不要與抵擋基督的普世價值或時代潮流保持一致(συσχηματ?ζω,彼得前書1:14),也不要用世界的道理來彎曲聖經。其次要更新,μεταμορφ?ω,to change into another form;被動語態,靠主更新。而且是內在的更新:τ? ?νακαιν?σει το? νο?ς ?μ?ν,藉著你們思想的改變而更新(提多書3:5,另參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4:16)。最後,更新是按照上帝旨意的更新。要察驗,δοκιμ?ζω,去檢驗。這個動詞作不定式修飾“改變”。“神的旨意”,θ?λημα,will。就是神的真理,神的願望。神願萬人得救,都知道基督的救恩。這裏也有三個形容詞形容神的旨意。良善。?γαθ?ς,所以上帝不用自私的人建立教會和家庭。善良是神對我們心靈的要求,必須是“神看著是好的”。可喜悅的,ε??ρεστος,這個字在這兩節經文中重複2次,讓我們追念上古之時,先祖犯罪追求的是人可喜悅的。但我們當追求神的喜悅。純全,τ?λειος,brought to its end, finished;perfect。真理是整全的,你不能斷章取義;真理是堅持到底的,你不能半途而廢。

就愛情婚姻家庭以及教會而言,也要求雙方全身心的投入和兩方麵的忠誠。你如果從開始身體就是屬於別人的,而在婚姻存續期間心靈更是三心二意,這樣的婚姻不可能是蒙福的婚姻。這樣的配偶不是任何樂園裏設立的幫手,這樣的教會不是基督的新娘。建立在欺騙基礎上的婚姻從起初就是害人、自私和罪。這種婚姻就不是神所設立的,乃是魔鬼所設立的,因為聖經說魔鬼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就是說謊的。無論你是為了遮蓋自己的滔天罪惡,還是為了一己自私,謊言不能建立婚姻。婚姻欺騙是在以別人一生的幸福和尊嚴為代價,你的婚姻注定就是讓配偶不斷發現真相而住在地獄裏的一生。懷念欺騙是這世界上最殘忍的刑罰。因此神所搭配的婚姻要求在你訂婚的時候建立在獻祭的心誌之上,就是慈悲的和誠實的,是在愛和真理的基礎上開始的。神是慈悲的,就當慈悲相待,而誠實獻上是最基本的慈悲。正如下文所說:“愛人不可虛假”。

2、基督身體(12:3-13)

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裏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

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舍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常常服事主。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恒切。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

如果說12:1-2重點仍在我與神的關係,那麽12:3就開始轉向了教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但是教會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仍然是以神的恩典和神所賜的信心為基礎的(3,χ?ρις;6,χ?ρισμα,χ?ρις)。第3節和第6節也可以與第1節平行,即靠神的慈悲與靠神的恩典平行;慈悲是獻祭的基礎,恩典是相愛的基礎——蒙恩的人應該彼此相愛。1-2強調個人與神的獻祭關係,3節則轉向教會內部人與人之間的橫向關係。顯而易見,縱向關係是橫向關係的基礎和保障,獻祭的生命才可能是相愛的生命(馬可福音9:49-50)。如果我們將這段經文分成上述三個部分,我們就可以看見處理教會弟兄關係的三個主要原則。

第一就是謙卑(3-5)。“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但是謙卑也不要過分,要“看得合乎中道”。σωφρον?ω也指理性、明白、節製、謹守(馬可福音5:15,哥林多後書5:13,提多書2:6,彼得前書2:7)。怎樣才能看得合乎中道呢?就是看見我們同屬於基督一個身體,我們離開身體和別人就不能做什麽(約翰福音15:4-6)。關於基督身體的比喻,可以參考哥林多前書12章和以弗所書5章的長篇大論。另參哥林多前書10:16,“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歌羅西書1:24,“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相關真理還可以上溯到約翰福音2: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甚至創世紀2: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現在是建造夏娃的時間。

第二則是分工(6-8)。“用處”就是職分(πρ?ξις)。這裏用身體上的肢體作比喻,談了教會中7種職分:預言(προφητε?α,prophecy,舊約或先知;哥林多前書12:28,以弗所書4:11)、執事(διακον?α,service,教會崇拜程序)、教導(διδασκαλ?α,teaching,真理課程及其他教導)、勸化(παρ?κλησις,encouragement,個別教導與勸勉安慰)、施舍(μεταδ?δωμι,to impart,sharing;路加福音3:11,物質幫助)、治理(προ?στημι,presiding;帖撒羅尼迦前書5:12,提摩太前書3:4-5,5:17,教會管理)、憐憫(?λε?ω,showing mercy,探訪關懷)。這7種職分可能與“七靈”相關(啟示錄1:4,3:1,4:5,5:6)。分工才能相愛,不要幹涉別人的工作。教會的混亂之根是執事的越權,以及彼此嫉妒和互相掣肘。

第三是相愛(9-13)。教會是基督的身體,雖然有不同的肢體,但身體隻有一個(以弗所書4:1-32)。教會分裂的痛楚是撕心裂肺和骨肉相殘。羅馬書12:9-13也是愛的頌歌或愛的真諦。首先是真愛(9),? ?γ?πη ?νυπ?κριτος,不虛假的愛。有學者將“真愛”視為羅馬書12:9-21的總標題,羅馬書12:12b-21接下來闡述了真愛的12個原則。我們先看這段經文中愛的七個原則。第一就是真愛。“厭惡惡”與“親近善”都是用來修飾真愛的。真神有恨,假神泛愛。其次是相愛或彼此相愛(10a):φιλ?στοργος(親熱)這個形容詞特別指家庭之愛和弟兄之愛(φιλαδελφ?α,brotherly love)。再次是尊重(10b,τιμ?)。怎樣互相尊重呢?τιμ?的意思是看對方為寶貴,是基督用重價或血買回來的。這裏特別提到“要彼此推讓”來互相尊重,但是“推讓”(προηγ?ομαι)這個動詞分詞的真正含義是作榜樣,領先——你先侍奉,你先上十字架。再次,殷勤(σπουδ?,11),急切地幹正經事,就是侍奉主。“不可懶惰,要心裏火熱服事主”都是修飾“殷勤”的。侍奉主就是彼此相愛。教會一個常見的陋習是,彼此有矛盾就會放棄侍奉,將侍奉變成人際關係的犧牲品。第四、喜樂(χα?ρω,12a),這是盼望中的喜樂。一個愛生氣的人就是家庭和教會的仇敵。第五、忍耐(?πομ?νω,12b),而且是患難中的忍耐。忍耐的愛與哥林多前書13章的愛一致。第六、禱告(προσευχ?,12c),而且是恒切的禱告,這與堅持教會不停止聚會相關。教會另外一個陋習是人際衝突成為放棄聚會的理由。第七、幫助。13節的基本含義是向亟需幫助的聖徒提供奉獻,並接待客旅(另參希伯來書13:2),這兩者都是向弟兄姐妹提供物質的幫助。

謙卑、分工、忍耐都是神所吩咐的,或神藉著保羅吩咐每一個兒女的。7種職分和7種愛心都是保羅“勸”(3)的對象。一方麵,沒有任何人例外。另一方麵,這是新命令,基督徒必須執行。就婚姻家庭而言,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引申出三個原則。第一、謙卑是基督徒婚姻最重要的保障。請原諒在這裏我想特別說說女人的驕傲,邏輯效仿保羅——夏娃先受試探。如果妻子在正路和生命上都自以為比丈夫高明,魔鬼一定引誘她起來控告丈夫,結果家庭必然解體。第二、分工是家庭和睦的保障。分工是為了互相保護和互相支援。僅以肋骨和心髒和膀臂為喻,我們看見了分工乃是為了層層遮蓋。如果夫妻互相揭露隱私公開撕逼,世人就可以等候為這個家庭和教會收屍了。夫妻一體已經賦予夫妻知情特權,同時賦予了互相尊重隱私和彼此遮蓋保護的神聖責任。當手臂彎曲、肋骨折斷,心髒就開始流血,最後全身死亡。第三、羅馬書12:9再一次強調婚姻不可以建造在虛假和謊言的基礎之上,詐婚不是神所配合的。違背最後這個原則,以上兩個原則就毫無意義了。

3、勝過世界(12:14-13:7)

基督沒有吩咐教會離開世界,教會寄居在這個世界。因此教會和世界的關係就是教會必須麵對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這可以稱為教會的外部關係。根據羅馬書12:14-13:7,我們可以將教會的外部關係分成兩部分。第一、麵對罪人或世人(12:14-21);第二、麵對權柄或政治(13:1-7)。

(1)麵對仇敵(12:14-21)

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隻要祝福,不可咒詛。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誌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作事)不要自以為聰明。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作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現在羅馬書轉向教會和外部世界的關係。羅馬書12:14-21可以分成上述兩部分。第一部分重點在祝福世人(14-18);第二部分禁止報仇(19-21)。主耶穌不斷教導門徒怎樣麵對逼迫,並且預告說世界恨我們。而保羅在這裏不過是在進一步解釋他從主那裏領受的相關教導(參考馬太福音5:44,路加福音6:27-28;約翰福音15:18-19;約翰一書3:13)。

這世界是釘死基督的世界,這世界就是逼迫教會的世界。但基督徒隻是這世界的祝福者(14)和同情者(15-16)與和睦者(17-18)。人是逼迫我們的,但上帝禁止我們咒詛我們的逼迫者,也禁止我們以惡報惡;但卻清清楚楚吩咐我們去祝福那些逼迫我們的人,而且強調隻能祝福,不可咒詛。不僅如此,還要與這些不斷逼迫我們的人分享基督的憐憫和神的愛。即使世人抵擋過基督,但是麵對他們的喜怒哀樂,我們要感同身受。不要嫉妒世人的狂妄,不要落井下石幸災樂禍,也不要自己為得救稱義而炫耀自己的清高。基督徒不要與世人隔絕,反而要愛他們。同哭的真理可以應用在甘肅農婦等事件上,那些掩麵不看甚至攻擊我們講政治的人實在天良喪盡,而且他們裏麵沒有真理,沒有神的愛。信仰不是把我們變成犬儒主義者,結果連一點點人味都蕩然無存了。最後,17-18甚至囑咐我們要遷就一些“普世價值”,哪怕這些人逼迫過我們,但是隻要他們一些想法是對的,我們仍然勉勵以行,力求和睦。原因很簡單,道成肉身的基督走的就是這條平民路線。

但是愛仇敵實在太難了。這不是我們靠自己可以做到的。所以保羅用強烈的語氣勸阻一切雄赳赳氣昂昂的憤青。“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如果14-18重點在於勸勉基督徒麵對世人應該作什麽;那麽19-21則在勸阻基督徒不應該作什麽。而且保羅的理由簡單並且雄辯。第一、主必報應。那你何必呢?你一切的報仇行動都是多此一舉蠢行。一定要自己報仇或替天行道的人,歸根結底是不信上帝和上帝報仇的外邦人。教會無聖戰。19節引自申命記32:35;20節引自箴言25:21-22(另參希伯來書10:30,帖撒羅尼迦後書1:6,啟示錄6:17,11:18,19:15;詩篇18:8-13,140:9-13)。第二、你去報仇反而會犯罪得罪神,就是“為惡所勝”。咒詛仇敵和以惡報惡恰恰是為惡所勝,因為那惡者藉著你被仇敵的主義的同化而將你變成它的子民,你和你的仇敵因共同一致的行徑和靈魂而不再有任何分別,你和他們成了一樣的人,一同淪為黑暗之子。

最後,上帝賜給我們的隻有一條新命令:“反要以善勝惡”。這條命令也是對14-18的總結(另參彼得前書2:11-25,3:13-17,4:12-19)。基督怎樣麵對猶太人和彼拉多,雅各怎樣麵對以掃,這一切都在保羅的論述之中。愛仇敵,祝福逼迫者不僅是一個神學理論,更是基督和祂門徒的實踐。路加福音23:34,“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哥林多前書4:10-13,“10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裏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饑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12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汙穢,萬物中的渣滓”;“不以惡報惡,以辱罵還辱罵,倒要祝福。因你們是為此蒙召,好叫你們承受福氣”(彼得前書3:9)。

就婚姻家庭而言,主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10:26)。愛仇敵不能不應用在家庭關係中。但到底何為真愛呢?世界上最卑劣醜惡、讓人絕望的悲劇是曾經相愛的人反過來互相逼迫和咒詛,甚至為了複仇互相捆綁互相牢籠。而世俗偽善文化進一步將基督教禍害成死亡婚姻修道院或禁欲主義邪教。這讓我想起大衛和米甲的婚姻悲劇。長期以來教會總是站在勝利者一邊即大衛一邊責備米甲,這是不公平的。兩個人婚姻的解體大衛更有責任。米甲曾經愛過大衛(撒母耳記上18:20),且對大衛有救命之恩(撒母耳記上19:12)。是在大衛先娶了別人之後,掃羅才將米甲給了迦琳人拉億的兒子帕提(????????)為妻(撒母耳記上25:43-44;兩個動作至少是同時發生的)。如果大衛所娶的亞希暖是掃羅的妻子,我們就更應該理解米甲對大衛的疏遠。後來大衛用強權又將米甲從他丈夫那裏奪回來,這一幕令人心碎:“米甲的丈夫跟著她,一麵走一麵哭,直跟到巴戶琳。押尼珥說,你回去吧。帕鐵(???????????)就回去了”(撒母耳記下3:16)。這事應該是理解夫妻反目為仇的基本背景(撒母耳記下6:20-23)。大衛後來對米甲姐姐的報複更為醜惡(撒母耳記下21:8-9)。實際上他們不再是夫妻了。如果我是先知拿單,我願意勸勉米甲跟大衛離婚,最好與帕鐵複合。如果大衛真愛,他要應該為米甲送去真誠的祝福。我知道他們教會在說不。大衛對婚床的“尊重”是地地道道的流氓行徑。

(2)麵對權柄(13:1-7)

1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2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隻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6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7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我們知道全世界的暴君和非法政權都喜歡讀羅馬書13:1-7,也許這是他們唯一喜歡的聖經經文。我也喜歡,但理由不盡相同。既然神命權柄又命順服,我就平安自由了。基督徒與國家權力,教會與政治,這些關係需要簡明扼要地宣告出來。對不起,不許談政治的你先閉嘴,我們先來看看羅馬書13:1-7怎樣教導教會麵對政治問題。

(1)語境問題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羅馬書12:14-21從兩個方麵是13:1-7的前提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首先,13:1所說的權柄可以包括“逼迫你的人”和“你的仇敵”;其次,麵對我們的仇敵和世界之王的差役,上帝已經確立了這些偉大的自由憲章:祝福逼迫者或以善勝惡;禁止以惡報惡;伸冤在主主必報應;以及聽從神不聽從人是應當的。易言之,是在解決了如何對待暴政之後(12:14-21),神才教導我們怎樣順服權柄。我們也必須在上帝起初創造和末世審判這兩個前提之下學習羅馬書13:1-7。這個道理也應該參考箴言8:15-16,以賽亞書44:28-45:7,但以理書4:24-27,馬太福音17:24-27與26:52以及28:18,約翰福音18:36與19:11,提摩太前書2:1-3,提多書3:1,彼得前書2:12-24。另外,必須參考但以理書3:16-18,使徒行傳4:19。易言之,是在解決了順服上帝和順服人的“矛盾”之後,即確立了順從神不順從人這個基本原則之後,在理順了創造主和受造者之間的秩序之後,才可以進入羅馬書13:1-7關於順服權柄的課程。請記住這兩個前提。

(2)釋經問題

1-2,君權神授

很多學者聚焦“順服”(?ποτ?σσω)這個概念的不同含義(順服但可以不踐行或保留自己的心懷意念;路加福音2:51等)。當然,抗拒(?νθ?στημι,to set one's self against)與順服是反義,是順服最準確的否定性解釋。順服的消極底線是不要專門與權柄為敵(2)。?νθ?στημι,不是為了真理和公義反對當局,而是出於自己的罪或驕傲成了職業革命家(使徒行傳18:6)。順服的積極底線是納稅與懼怕恭敬(7)。“恭敬”(τιμ?)的本意是價格或尊重(約翰福音4:44,羅馬書12:10等)。我們缺乏對權力基本的尊重,盡管他們不配被尊重,神仍然教導我們去尊重他們。這是神對這個不配被尊重的人的尊重。

但重點可能在兩個概念上。首先,“在上的權柄”。動詞分詞“在上”是來修飾“權柄”的。在上:?περ?χω,高於,好於——神認為有政府狀態比無政府狀態好(腓立比書2:3,3:8,4:7;彼得前書2:13)。權柄,?ξουσ?α,這個字在新約聖經出現103次(羅馬書13:1-3出現了5次)。一方麵,?ξουσ?α指的是職分,而不是具體的權力人。換言之,它指總統,而不指奧巴馬。再換言之,上帝在這裏強調的是秩序,而不是權力。上帝設立權柄是為人類的福祉,讓罪人在相對有秩序的環境中生存。另一方麵,?ξουσ?α指的權柄都是經過授權的權柄(馬太福音7:29,8:9,9:6,9:8,10:1,21:23-24,21:27,28:18)。那麽“君權神授”到底什麽意思呢?第一、權力不是上帝,而是被造者;上帝才是上帝,而且上帝在所有權力之上,是所有權力的源頭。第二、所有權力必須向上帝負責;應該感恩順服神;悖逆者必備審判。第三、所有政權的更替出於神,上帝藉著權力更替和最後審判更嚴厲地審判所有君權。

其次,“神所命的”的那個“命”字。τ?σσω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8次,基本含義是上帝指定一個職分,並讓人在那個職分實現神的某種目的。人們有一個廣泛的誤解,似乎上帝所命的一定是上帝悅納的,並且從始至終上帝無條件支持君權。這是路易十四的神學(l'etat, c'est moi),不是保羅的神學。因為神所命的權力也可能是為了在他們身上(審判)顯出神的榮耀來。在埃及法老、亞述和巴比倫王以及以色列猶大王身上,都可以看見這個真理。真理應該在“歸正”和“耶證”之間。抗命的權力一定麵臨更重的審判。這一點非常重要,讓我們不至於將羅馬書13:1-7視為權力宣言,而是將之視為權利法案,是限製政府或立憲政府的神聖原則。願教會藉著這段經文不是去諂媚該撒,而是教導全世界的君王首先學習謙卑,看見自己的有限和被造,並因恐懼權力未決之命運,而尊主為大,為民謀福。

3-5,神的用人

如果說1-2廢除了權力是上帝的政治神學,那麽3-5廢除了革命是上帝的政治神學。“做官的”是誰??ρχων則可以指向具體的奧巴馬們。這個字也可以指世界的王(約翰福音12:31,14:30,16:11;另參哥林多前書2:6,8;以弗所書2:2)。羅馬書13:3-5特別強調上帝設立政府的目的。上帝利用政權至少要達到4個目的。

第一、義人舞台。“3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隻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4因為他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這句話不是說掌權者從不殺害義人,而是說基督裏的義人即使麵對希特勒也不害怕。正相反,上帝使用掌權者對基督徒的逼迫讓基督徒更有基督的形象(馬太福音10:18)。以利亞害怕亞哈,乃是因為他還不完全明白何為善。“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嗎?你隻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我將“他”理解為上文設立權柄的神;而這節經文的意思是:你不要怕掌權者,隻要你堅持義,神就會稱讚你(?παινος,羅馬書2:29)。我們甚至應該感謝神將我們放在邪惡的世代,這使我們可以真正作光作鹽。對基督徒來說,最壞的時代也是最好的世代,所有的時代都可以是蒙恩和得勝的時代。讓暴君來得更猛烈些吧。與此相關,順服不等於取消批評,批評不等於抗拒和顛覆;因為責備與傳道的祝福密切相關。

第二、惡人刑罰。“4b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任何政府都是自己精英和人民罪惡贏得的懲罰。如果你像我一樣認識人權們,異見們,貪官們,公知們,學者們,人民群眾們,大家們……你就會深刻認識到,他們根本不配享受任何人權,因為他們在任何領域從來不尊重任何人的人權。他們和他們反對的人唯一區別是在踐踏人權上所使用的石頭和十字架的重量和形狀不同。他們唯一配得的就是希律的統治。但神為了保護自己的兒女,就教導我們怎樣麵對刀劍——凡用刀的必死在刀下。耶穌就這樣勸阻了彼得。耶穌當然不認同馬勒古的暴行,但是憐憫了他。耶穌更保護了彼得。

第三、天網恢恢。“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明鏡高懸,但明鏡本身不知道自己是明鏡,上帝更使用昏君暴君惡王刑罰那些自以為義的精英和百姓特別是刑罰政治勝利之前他們的滔天罪行,為那些被他們棄絕和殘害的人伸冤。我們已經談過曆次戰爭和內戰以及政治運動中上帝的手,按這個原則,我們同樣可以看見反腐運動中仍然閃爍著天使的寶劍。一般來說,沒有誰是被冤枉的,而未決之案隻是出於上帝的忍耐: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但你不用著急,因為基督複臨有終審判決,所有冤案將全然昭雪。不僅如此,毛毛蟲如果自己製造冤案,他自己會被上帝懲罰。世上的掌權者常常是敗壞的,這有聖經非常清楚的見證。神任憑他們如同叫法老剛硬,最後審判他們如刑罰大魚(使徒行傳4:26;啟示錄6:15-17,17:2,18:3,19:18-19;羅馬書8:38,哥林多前書15:24;以弗所書1:21;歌羅西書1:16,2:15)。神對當官的的審判包括允許政府更替和最後審判兩個方麵。有些權柄會自己墮落,成為撒旦的差役(約翰福音8:44)。但神任憑他們存在就必以炭火還他們以公義。拿伯葡萄園事件也可為例證。神允許亞哈政權出現,又任憑他剛硬;但亞哈搶奪葡萄園不是出於神;亞哈最終死在自己的罪惡中,以儆效尤。耶穌稱希律是狐狸,蟲子咬死了希律王;小日本帝國就這樣滅亡了。

第四、建造良心。“5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上帝使用政府建造兒女的良心,如果政府邪惡,我們必須保守自己的良心;包括時時注意自己裏麵的惡,因此努力去順服政府。基督徒必須明白,不是所有的“義憤填膺”的“義”都是“義”;不是所有的“嫉惡如仇”所“嫉”的“惡”都是惡。革命更可能是一場嫉妒。因此必須靠我們的良心麵對政治問題。基督徒即使投身政治運動,要時時刻刻將自己的言行順服在自己的良心之下。沒有任何一種政治革命始終是替天行道。不僅如此,如果政府建立的秩序符合公義,你必須靠良心去順服。這個教導麵對交通規範的時候特別有說服力。你是怕罰款還是因為良心而遵守規則呢?在沒有良心的國度裏,上帝允許刑罰掌權。這裏有一個問題:基督徒可以革敵基督政權的命嗎?以及,基督徒是否可以參軍?答案就在“良心”。首先,平信徒可以為了良心訴諸武力,但不可以武力為榮為業。亞伯拉罕用武力解救羅得;哥尼流受洗之後應該沒有退伍。其次,牧師投身革命和軍旅則是完全不可接受的。大衛也是“革命家”,但因為手上有血不能建立聖殿;保羅提摩太隻是傳道。沒有任何一位使徒是政治活動人士。

6-7,神的差役

1-2反對極權主義,3-5反對革命恐怖,6-7則反對民粹主義或拜金主義——以權力有罪為借口,放棄一切公民責任和公共道德。羅馬書13:6-7強調公民的物質責任和素質條件。這段經文與1-2也交叉呼應,在於強調秩序的建立不僅僅在於神授的合法性,也在於人民實際上的順服。3-5與6-7也可以指向政府的兩項治權:壟斷武器,轉移支付(但是不是壟斷財富)。就前者而言,私人擁有武器是不符合聖經的。就後者而言,公有製是不符合聖經的。總而言之,加拿大比美國和中國更蒙上帝的祝福。

這裏首先強調是經濟上的順服:納糧交稅。刁民從來沒有養成這樣的基本習慣,於是專製就是他們贏得的懲罰。其次是敬畏。但是“革命群眾”從來沒有服從的美德,這一點你到日本街頭看中國旅行團或在中國街頭看日本旅行團就一目了然。

以無原則的叛逆哄搶渙散自私逃稅非法移民為榮的民族活該生活在暴政之下。因為他們不是不與政府的罪合作,而是不與任何公共事務合作。他們真正的上帝是錢財和瑪門。正是在周革商命這個傳統下,我一直認為中國從來沒有過國家和政治;因為從來沒有過信仰,就不可能有敬畏。沒有敬畏甚至以叛逆革命造反暴政為榮,這個民族的曆史就隻能是以惡製惡,惡人還要惡人磨的曆史。但是,現在是斷裂的時候,因為基督要光照你了。在新的黎明。基督徒首先要作遵守秩序的人,而且要用實際行動證明我們的信仰。

(3)應用問題

掌權者可以同時指社會和教會兩個領域的掌權者;而根據新約聖經對?ξουσ?α的使用,?ξουσ?α主要指的不是社會政治權柄,而是指耶穌授予使徒的權柄,或教會中的合法權柄。這一點非常重要。一個百般順服政治權力卻頂撞教會權柄的人,若不是偽君子,就是大惡人。

中國教會有這樣一些敗類,他們在世俗權力麵前是奴顏媚骨的孫子或愛國賊,但在殺牧方麵從來肆無忌憚,窮凶極惡。因為他們是瞎眼的,隻看見凱撒的刀劍,看不見聖靈的寶劍。他們不知道有萬王之王為祂的仆人伸冤,更不知道落在永生神的手裏才是真正可怕的。盡管教會不是按權力原則而是按侍奉原則建立起來的,但這不等於說教會權柄可以不受尊重。正相反,教會的權力更是出於神,尊重牧者更是順服真理的首要見證。所以保羅說:“並且我已經預備好了,等你們十分順服的時候,要責罰那一切不順服的人”。另參希伯來書13:17,“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儆醒,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至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提摩太前書5:17更說:“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地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另外,類似的悖謬是:愛國賊隻願意順服“祖國”的掌權者,則不肯順服移民國的掌權者,這是同一種罪錯。

上述邏輯也可以應用在婚姻領域。不是所有的權力行動都合神的心意,也不是所有的具體婚姻實踐都是神配合的。社會秩序是神所設立的,婚姻製度是神所設立的。但是建立在暴力和強奸、謊言和傷害基礎上的政權和婚姻出於魔鬼,麵臨著更替和審判。那種不顧“你們說我是誰”(神是誰,基督是誰)而將受造之物(婚姻和政權)置於絕對地位的思想,就是出於敵基督的靈。主耶穌每一次針對法利賽人和猶太人談論婚姻問題的時候幾乎都會提到“起初”。這一方麵強調起初神的心意,另一方麵強調起初亞當和夏娃還沒有犯罪,因此今天所有的婚姻家庭都不再是樂園(馬太福音19:1-12;哥林多前書7:15)。把婚姻等同於教會甚至高舉在基督和基督新婦之上,相當於將政治等同於信仰、將權柄等同於神。這一切都是因為偽善和私欲而製造的偶像和牢籠。不要把權力看得過於當看的,不要把婚姻看得過於當看的;順服就是看得合乎中道——不需要你為之拚命、殺人和自殺。將政治和婚姻變成宗教乃是中國人長期以來的愚妄之一,而且罪惡累累。

4、基督身體(13:8-10)

8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9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10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在交叉結構中,13:8-10與12:3-13前後呼應,再一次強調教會內部的彼此相愛。其中“愛是不加害與人的”(13:10)與“愛人不可虛假”(12:9)前後呼應,從“殺人”和“說謊”兩個方麵棄絕了魔鬼(約翰福音8:44)——真正的愛就是不要害人殺人以及說謊虛假。當然,13:8節與13:1-7節也緊密相連。不僅僅指自己伸冤和革命造反可能犯罪虧欠人,更指納糧納稅的義務不可虧欠。基督徒在公共事務中尤其不能“搭便車”,因為偷稅漏稅實際上就是占別人的便宜。

不過這裏重點信息在愛與律法的關係,這一點至關重要。“愛就完全了律法”在這三節經文中首尾重複兩次,正如提摩太前書1:5所說:“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律法的精義就是愛,這個原則徹底棄絕了律法主義。如果與愛對立或無關,任何使用律法控告人的宗教都是邪教。一個人如果沒有愛,就不要談上帝的律法,因為律法就是愛(馬太福音5:17-19,23:23;約翰福音5:42)。根據這段經文,愛的律法可以包括四個原則。第一是不可虧欠人。8節中譯的“凡事都不可虧欠人”與“要常以為虧欠”在原文中隻有一句話:Μηδεν? μηδ?ν ?φε?λετε。這個句子的基本含義是:不要欠任何人任何東西。第二、彼此相愛。這是從肯定的角度說的。第三、愛人如己,這是愛的底線。人間所有論斷和控告,歸根結底是因為不認識自己是誰,不認識自己和自己所審判的人同樣是罪人。愛人如己的另一方麵就是恨人如己,嫉惡如仇首先是仇恨自己。這些真理可以參考利未記19: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另參馬太福音22:37-40,馬可福音12:29-31,路加福音10:25-28)。將“愛人如己”與“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連在一起,是為了給愛設置一個否定性的底線:你自己也是罪人,因此不要像神一樣埋怨和審判別人。正因為如此,加拉太書5:13-15這樣應用了這個命令:“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5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隻怕要彼此消滅了”。根據同樣的邏輯,我們可以複習加拉太書6:1-2,“1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愛人如己是放棄落井下石見獵心喜相咬相吞的前提,而蒙受上帝饒恕並饒恕別人是愛人己的前提(馬太福音6:15-14;18:21-35;歌羅西書3:13)。第四、“不加害與人”。你明明在毀人卻說是愛真理愛這個人,說你是魔鬼的兒子你不冤枉。因為連撒旦也裝作光明的天使。

涉及教會和婚姻,我們可以注意保羅這裏特別選擇了十誡中的4條誡命,而且將奸淫罪放在首位。這一方麵可能顯示羅馬世界淫亂的猖獗——帝國15個皇帝14個是同性戀;另一方麵則讓我們看見奸淫罪的實質是不能愛人如己——大衛兩次奪去了別人的太太,那時他裏麵沒有神的愛。你不能將害人騙人說成愛人。夫妻之愛應該是愛人如己的愛。最殘忍也最偽善的戰爭就是家庭裏麵互相律法主義,於是家庭就進入內戰狀態,信仰就變成邪教。

5、個人心身(13:11-14)

11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

12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

13行事為人要端正,好像行在白晝。不可荒宴醉酒。不可好色邪蕩。不可爭競嫉妒。

14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

同樣在交叉結構中,羅馬書13:11-14與羅馬書12:1-2首尾呼應,進一步解釋怎樣將身體獻上作為活祭。其中身心交叉為心(信心)身(肉體)。不過這裏更強調的是否定性的意義,就是基督徒不要用身體去作什麽。這段經文是出黑夜進黎明的福音,這將我們帶到了創世紀1章不斷重複的信息: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當然,這裏麵對的不僅僅是創世,更是末世或基督的複臨。另外,12節的脫衣與14節穿衣可以平行。早上起床了,要穿上衣服。

首先,保羅宣告人類進入了一個新的黎明,天亮了。這是每一個基督徒人生的早晨或新的一天(11)。這句話特別重要:“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因為這句話清清楚楚讓我們看見得救是一個過程,一個漸漸接近、漸漸更新的過程。其次,這個黎明要帶領我們告別黑夜,進入一個白晝,進入光明的國度。這是辭舊迎新的轉折點:“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12)。這裏黑夜(ν?ξ)與白晝(?μ?ρα)對比,黑暗(σκ?τος)與光明(φ?ς)對比。兵器(?πλον)一詞在羅馬書6:13中指著肢體翻作“器具”,意思就是要用我們的身體榮耀神。這引出下文關於管理肉身的問題。再次,在白晝中,我們看見舊人和曖昧的行為是什麽呢?或者我們應該首先要管理的肉體是什麽呢?這裏主要強調三種肉身的追趕、攔阻和捆綁(13):荒宴醉酒(κ?μοις κα? μ?θαις)、好色邪蕩(κο?ταις κα? ?σελγε?αις)和爭競嫉妒(?ριδι κα? ζ?λ?)。也可以說這是6種罪,每兩種指向同一類罪,而且前後存在解釋的關係:荒宴到醉酒的程度,好色到邪蕩的程度,爭競到嫉妒的程度——嫉妒如陰間般殘忍。嫉妒徒絕不憐憫任何人,暴政就是一場嫉妒。這三個戰場依次指向飲食、男女和人間。其中翻作“好色”的名詞κο?τη在路加福音11:7翻作“上床”、羅馬書9:10翻作“懷孕”、希伯來書13:4翻作“床”。名詞?σ?λγεια在這裏翻作“邪蕩”(另參馬可福音7:22,哥林多後書12:21、加拉太書5:19、以弗所書4:19、彼得前書4:3、彼得後書2:7,2:18、猶大書1:4)。最後,怎樣才能脫去舊人呢?隻有“披戴主耶穌基督”,才能“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14)。披戴基督這個概念將創世紀的皮子衣服、十字架下瓜分衣服以及啟示錄中披上白衣等啟示連成一體(以弗所書4:24)。

肉體披戴基督,這顯示出基督徒同時是罪人和義人的雙重身份,正如基督徒同時是地上的居民和天國的居民一樣。一方麵,我們是披戴基督的肉體;另一方麵,我們肉體已經披戴了基督。這是一場靈與肉的戰爭,這場戰爭是依靠神的憐憫和施恩之具才能得勝的持久戰。這是依靠慈悲和恩典或恩典與真理的天路。但是,教會與社會共享了一種邪教罪惡:越左越屬靈,越左越能在競爭中處於優勢地位。教會的左傾極端主義或無愛的律法主義的第一個犧牲品就是飲食男女。

感謝主,今天我們一起見證一次人生的日出,我們一起和一對新人告別腐朽的黑夜,共享救主的黎明。據說奧古斯丁聽到這段經文就改邪歸正了,從此“那個奧古斯丁已經死了”,新的奧古斯丁降生。人類不會給任何鄰舍重生的機會,但十字架是所有罪人邁向新世界的地平線。親愛的弟兄姐妹:“黑夜已深,白晝將近”。但是基督教的黎明來的太遲了。長期以來,那些穿越漫漫長夜的人們,傷痕累累千辛萬苦辛苦跋涉到教會,又將麵對教會的羞辱。他們教會合夥裝假專門為米甲們製造了一個由律法主義和普天同慶共謀而成的另外一個宗教黑夜,為將所有有過兩性婚姻失敗記錄的人判處無期徒刑,成為他們肉身的奴仆。於是教會比社會更殘忍地奪去了他們重生的可能和救恩的喜樂。是教會將他們關在過去的黑夜之中,實際上用更殘忍的方式將他們打入另冊。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是:再婚以及有過兩性汙跡的人,要被這些同樣的蒙恩罪人安排到副堂舉行婚禮,甚至公然將他們拒絕在教會門外。按他們的刻薄,基督的血根本沒有能力完全赦罪,至少沒有能力洗淨一切的罪。在這些邪教徒看來,耶穌隻洗清了他們,並將別人洗到副堂和門口就拂袖而去。這些將別人二等公民的偽君子或宗教暴徒是什麽人呢?不過都是約翰福音第8章的文士和法利賽人並那條漏網之魚。但耶穌怎麽說呢?我也不定你的罪。教會有什麽資格重釘基督赦罪的人呢?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經過認罪赦罪的恩典,從此以後他們就是新造的人(哥林多後書5:17)。如果教會偏偏抓住兩性上的罪,原因隻有一個,他們不能愛人如己:我的罪被赦免了,但你的罪還沒有;所有罪都赦免了,但性犯罪還沒有。他們教會違背聖經將性犯罪等同於褻瀆聖靈的罪。這是遠東太監文化(申命記23:1)和亞洲誘人的邪靈(提摩太前書4:1)在教會中瘋狂的複仇。他們讓基督徒然死了。蒙恩罪人組成的教會單單歧視婚姻中的蒙恩罪人,是基督教繼異端審判和十字軍之後犯下的第三樁滔天罪行。

但我們指著基督的寶血歡迎任何歸來的罪人。因為我們的主已經複活了,祂死是為我們的罪,祂複活叫我們稱義。所以,我今天站在這裏祝福你們:看哪,“太陽如同新郎出洞房,又如勇士歡然奔路”(詩篇19:5)。天亮了,祝你們在基督裏前程似錦,信靠教會多多保重。從今以後,“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欲”;“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羅馬書6:23)。阿門。

二、教會對魔鬼的勝利——麵對第三者(14:1-15:13)

信仰、愛情和教會最大的仇敵就是第三者;而所有的第三者總是像蛇一樣藉著論斷、激動骨肉至親或家人的彼此論斷(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來拆毀所有愛的團契,無論是教會,還是家庭和國家。而所有起來論斷的人,總是出於貪吃或貪婪的目的。因此,揭露“小三”的真相,並帶領教會遠離第三者的試探,就是教會得勝的保障。但撒旦的差役挑動妻子在所謂真理和生命上論斷丈夫、會眾論斷牧者的時候,若不謙卑靠主,你們家、你們教會就已經在劫難逃了。求主憐憫。

真情必像草原寬闊(14:1-15:13

二、教會對魔鬼的勝利——背對第三者(14:1-15:13)

昨天我們指著羅馬書12-13章宣告了基督教五大婚姻倫理(結構原則、道德原則、底線原則、上線原則、教會原則;參見視頻)。今天,我們則要麵對婚姻倫理的第六大原則:遠離“小三”或魔鬼。信仰、愛情和教會最大的仇敵就是第三者;而所有的第三者總是像蛇一樣藉著論斷、激動骨肉至親或家人的彼此論斷(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來拆毀所有愛的團契,無論是教會,還是家庭和國家。而所有起來論斷的人,總是出於貪吃或貪婪的目的。因此,揭露“小三”的真相,並帶領教會遠離第三者的試探,就是教會得勝的保障。但撒旦的差役挑動妻子在所謂真理和生命上論斷丈夫、會眾論斷牧者的時候,若不謙卑靠主,你們家、你們教會就已經在劫難逃了。正因為如此,羅馬書14:1-15:13的基本信息就是教導教會遠離彼此論斷,特別是以食物為中心的彼此論斷;這裏的“食物”可以有更為廣泛的理解。雖然羅馬書14章呼應了羅馬書2章關於論斷的主題,但這裏特別聚焦對牧者的論斷,乃是抓住了魔鬼伸向教會的黑手,讓我們曉得那惡者傾覆教會的詭計。關於論斷,諸位可以參考約翰福音課程中的相關主題。

引言:接納之所

如果說慈悲(羅馬書12:1)和恩典(羅馬書12:3)是羅馬書12-13的主題;那麽羅馬書14:1,14:3以及15:7中的“接納”可以是羅馬書14:1-15:13的主題。教會就是接納人的神聖之所,是容人之地,使信徒接納信徒。教會遭遇困頓和風波,不是我不容你,是你不容我;你不容我不是因為你有真理,而是因為你無底線。但如果我的基本真理沒有問題,你所有的忍無可忍都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鬼和你們自己。“你們狹窄,原不在乎我們,是在乎自己的心腸狹窄”(哥林多後書6:12)。求主幫助我們建立彼此接納更接納牧者的教會。今天在課程開始之前,我們先來考察接納(προσλαμβ?νω)這個詞在新約中的使用。這個字在羅馬書14:1-15:13中出現了4次,首尾呼應各2次,因此這個概念可以成為我們今天討論的重要話題。

1、遠離小題大戰

人類的一切醜惡、悲劇和戰爭都是蠓蟲之戰,因此應該靠接納遠離。根據羅馬書中接納的用法,可以引申出接納的五項原則:第一、接納誰?蒙恩罪人接納罪人(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第二、爭什麽?思想自由遠離辯論(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吃喝隨意停止論斷(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第三、誰接納?愛人如己彼此接納(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注意“他”到“你們”的改變。我們不要總以為我們在接納別人。實際上上帝也接納了我,教會和別人也接納了我。總是住在接納者的優越感中的人,總是看不見自己被神被人接納的恩典,就不可能真正接納別人。第四、你說誰?神已接納靠主接納(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一方麵,人無權拒絕和論斷神接納的人,另一方麵,已經被神接納的人沒有理由不接納別人。第五、為什麽?榮耀之舉榮耀歸神(使榮耀歸與神)。上帝要我們用接納來榮耀祂。我們的神不要我們用聖戰來榮耀祂,而是要我們用接納來榮耀祂。當聖經說,神來找罪人,叫一切信基督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的榮耀已經向我們顯明了。

2、不接納毋寧死

προσλαμβ?νω在新約中共出現了14次。它的用法相差很大,不過也令人興趣盎然。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是這樣使用的:馬太福音16:21-23,“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複活。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阿,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隻體貼人的意思”(另參馬可福音8:32)。彼得緊緊拉住耶穌,因為耶穌的計劃和他的理想不同。我們不談這段經文本身要闡述的真理或撒但對彼得的利用,隻說彼得拉住耶穌他自己的初衷。在彼得看來,耶穌即將進入危險或死地。因此你要接納的人,乃是處於危險和死地的人。這讓接納充滿了緊迫性和必要性,也更顯示出神的愛來。在這個世界上,很多信心軟弱的人,若教會不去接納,他們就可能被罪、死亡、魔鬼和世界擄去。而上帝讓我們藉著接納來勝過世界,將榮耀歸給祂。這個概念也出現在使徒行傳17:7中翻作“收留”:“耶孫收留他們”。這是猶太人控告耶孫的話,但耶孫所收留的保羅西拉,乃是在逼迫中走投無路的人。另參使徒行傳28:2,“土人看待我們,有非常的情分,因為當時下雨,天氣又冷,就生火,接待我們眾人”。麵對一場船難,教會更是收留所和避難所。

3、接回來擺筵席

不僅如此,接納過來的目的是帶領他漸漸更新。使徒行傳18:26,“他(亞波羅)在會堂裏放膽講道,百基拉,亞居拉聽見,就接他來,將神的道給他講解更加詳細”。接納之後有更多福音的事工要跟上,向你收留的人提供必要的生存資料。也許正因為如此,προσλαμβ?νω在使徒行傳中主要翻成“吃(飯)”。請參考使徒行傳27:33,“天漸亮的時候保羅勸眾人都吃飯,說,你們懸望忍餓不吃什麽,已經十四天了。34所以我勸你們吃飯,這是關乎你們救命的事。因為你們各人連一根頭發,也不至於損壞…… 36於是他們都放下心,也就吃了”。接納不是一個簡單的慈善行動,而是上帝在教會中為所有接納的人擺設筵席。

4、祈求教會和睦

上帝之所以吩咐教會接納供應軟弱的人,並且吩咐牧者和弟兄姐妹勸勉那些有嫌隙和恩怨的信徒彼此接納。這一點在腓利門書中有充分的見證:“我現在打發他親自回你那裏去。他是我心上的人”(腓利門書1:12);“你若以我為同伴,就收納他,如同收納我一樣”(腓利門書1:17)。罪人刺探、挑撥和擴大別人的矛盾,但是信徒應該充滿真理和誠實、用神的慈悲和恩典勸他們互相接納。主說: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不僅如此,親愛的弟兄姐妹,當你被教會接納的時候,求神給我們一個感恩的心,讓我們思想,在你這位阿尼西姆被接納之前,我們的神就已經差遣使者給你得罪過的腓利門寫過信了,“寧可憑著愛心”為你求過別人接納你(腓利門書1:10)。而且神對那人說:“他若虧負你,或欠你什麽,都歸在我的賬上”(腓利門書1:18)。事實上當我們進入這個世界開始流浪,我們的天父,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在全世界為接納我們、安頓我們,指著祂自己付上的重價四處求人了,祈求我們的仇敵了。這應該是帶著400人的以掃轉變態度接納雅各的原因。

主啊,願你今天使用我接納更多的人,正如你接納了我,又為我求人接納了我。而且求主賜給我接納別人的能力、愛心和真理。在這個冬天,求主拓展我們接納人的胸懷,將我們安居在寬闊之地。“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裏。阿們”(腓利門書1:25)。

一、停止內戰(14:1-5)

1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

2有人信百物都可吃。但那軟弱的,隻吃蔬菜。3吃的人不可輕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論斷吃的人。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

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

5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隻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

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交叉結構如上——我們應該在四個基本方麵棄絕論斷,彼此接納。這四個問題可以與蛇對夏娃的四重試探平行:“神豈是真說”;“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創世紀3:6)。

1、軟弱(1)

“軟弱”這個概念在這段經文中也是首尾呼應的(14:1與15:1)。教會怎樣麵對別人的軟弱,這是一個大問題。有人軟弱是對教會的一種試探:或者控告和棄絕,或者接納和相愛。哥林多後書11:29已經在教導我們在這個問題上要愛人如己:“有誰軟弱,我不軟弱呢?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加拉太書6:1-3也在闡述同樣的道理:“1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2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3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

何為軟弱?我們已經說過,?σθεν?ω就是指有病的人,更可以說有罪的人。當然這裏特別強調是信心軟弱的人:一方麵他已經開始信主了;另一方麵,他仍在漸漸更新之中。不過保羅這裏特別提到一種信心軟弱的人,就是愛辯論的人。這些人常常讓講道台如臨大敵,而且跌倒自己更跌倒別人。魔鬼或第三者挑起爭端的一個標誌性事件,就是教會出現了“辯論”。這不是真理的辯論,而是“辯論所疑惑的事”,然後必然跌倒“信心軟弱的”人。或者說,越是信心軟弱的人越願意就世俗小學和蠓蟲駱駝地高調爭辯。因此教會應該遠離這些訴訟。但對患有熊辯證的人也隻能接納忍耐。這裏說的“辯論”有特別含義:δι?κρισις,a distinguishing, discerning, judging。這個名詞在新約聖經中隻出現3次(哥林多前書12:10;希伯來書5:14)。這是一個中性的詞,與為真理爭辯的爭辯不同。但δι?κρισις若被邪靈駕馭,就是一種隻為得勝不為真理的爭吵。這個字也指為爭辯而爭辯,我辯故我在。這種辯手隻追求輸贏,不追求是非;目的就是我比你更真更信更義。由於目的已經設定,為了贏得爭辯會不擇手段,什麽陰損下流的手段都會成為“公共評論”的方式。

那麽何為“疑惑的事”呢?διαλογισμ?ς,the thinking of a man deliberating with himself。就內容而言,這類爭辯的項目大致相當於路德神學所謂“無關緊要之事”,或聖經根本沒有視為基要真理之事。更準確地說,是人自以為是,是世俗小學,是人發明的教義。這些問題沒有絕對真理,因此為爭辯者留下廣闊的自以為是悻悻不已、道不同不相為謀的滑稽空間。這種辯論或者無中生有,或者小題大做;但若熱病以行,必然拆毀教會。所以主耶穌用這個字指惡念,是從人裏麵出來汙穢人的:“因為從心裏發出來的,有惡念(διαλογισμο? πονηρο?),凶殺,奸淫,苟合,偷盜,妄證,毀謗”(馬太福音15:19)。魔鬼就這樣將賣主的心放在了猶大裏麵,而路加福音2:35已經預言了罪人裏麵的“疑惑”必將導致釘死耶穌的悲劇:“叫許多人心裏的意念(διαλογισμ?ς)顯露出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這個字主要出現在路加福音中,用來指法利賽人猜忌、毀謗和謀殺耶穌的意念,以及門徒的不信(路加福音5:22,6:8,9:46,9:47,24:38;另參羅馬書1:21;哥林多前書3:20;腓立比書2:14;提摩太前書2:8;雅各書2:4)。

事實上,魔鬼第一次說話就是要在人裏麵引進疑惑:“神豈是真說”,然後人就會靠“懷疑主義”或動機分析起來吃人演神。辯論主要是男人的罪性,因此弟兄要特別小心。

2、食物(2-3)

以食為天是蛇的第一原則,因此下文會長篇論述食物上的論斷。值得強調的是,羅馬書14章可以讓那些圍繞基督徒是否應該吃血的新律法主義辯論偃旗息鼓了。這裏的“百物”(π?ς)就是指一切;這個字在5節中指所有的日子。你不要學加爾文主義的矯情,所謂萬人不是萬人,百物不是百物。我們必須明白,蛇是用食物絆倒夏娃和亞當的。這是理解這段經文屬靈背景的關鍵。其次,將食物信仰連接起來,甚至將飲食戒律上升到稱義的高度,乃是異教的共性。我們可以看見猶太教、伊斯蘭教和佛教都在這個方麵虛張聲勢,“他竟命上加命,令上加令,律上加律,例上加例,這裏一點,那裏一點”(以賽亞書28:10)。但基督教與之不同。不僅如此,所有異教在食物戒律中有一個共同的行動,就是“吃素”。但很奇妙,聖經這裏並未將吃素或吃素菜的人看成屬靈高人,相反,將那些吃素自義的人看為“那軟弱的”、但是同時也沒有將饕餮肉食的人看為人上人,我們隻有一個標準,你吃什麽都可以,但不可以彼此論斷。原因隻有一個:“因為神已經收納他了”。換言之,食物禁律在基督裏被廢除了,舊約食物禁忌(利未記11,申命記14)都應驗在基督獻祭身上了,而使徒行傳15章的相關教會規定不是為了叫人稱義,隻是為了促進教會和平,為了接納軟弱的人。因此耶路撒冷大會禁止吃血是權宜之計,不是上帝律法或基督的新命令(參考哥林多前書9:19-23)。這是主說的:“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馬可福音7:19)

3、仆人(4)

首先我們需要認識三個概念。第一就是“仆人”,ο?κ?της,這個字原意並不指神的仆人,而是指一般的家奴:one who lives in the same house as another, spoken of all who are under the authority of one and the same householder;a servant, a domestic。這個字在聖經中出現了4次:路加福音16:13,使徒行傳10:7,彼得前書2:18。我們之所以將這個仆人主要指向神的仆人或牧者,乃是因為對後麵兩個“主”的應用。第一個“主”(κ?ριος)是過渡,第二個“主”在原文中不是“主”,而是“神”(θε?ς)。正因為如此,這裏的仆人首先應用為“神的仆人”有的古卷仍然用κ?ριος,英譯為大寫的LORD(另參羅馬書14:8-9)。其次,我們看另外一個事實:平信徒可能軟弱,而牧者可能跌倒。因此不要在任何基督徒身上唱高調。神的仆人是有跌倒的時候,但是,隻要他不否認主,主就一定能使他站住。為牧師瞎操心甚至審判牧師的人可以安息了。σ? τ?ς ε?,who are you?!沒有人有權力論斷基督徒。羅馬書8:33-34連續三次質問“誰”,已經徹底否定了論斷在教會內部任何合法性。當然,我們需要靠聖經和良心仔細分別牧者的責備和論斷的不同。

諸位可以理解我特別喜歡講論羅馬書14:4以及哥林多前書4:4。我今天指著這些經文給那些愛“瞅”牧者的朋友一個心意更新的機會:你與其罵我不如誇我。除了說任牧很帥,更可以說“關鍵看氣質”——實在找不到愛心誠實的理由,就當學我們教會的一位姐妹:“任牧今天穿的衣服很帥”。這都是可喜悅的。不僅救自己脫離了論斷人的罪,也幫助牧者更加以恩賜相待。

控告教會權柄的實質是因為聽道成仇,人先告狀或殺牧自義(悅人眼目);這是拆毀教會的絕殺或秒殺:聚焦神的仆人,打擊牧者,羊就分散了。當教會出現一個專門就講道挑刺的座位,這間教會已經開始成為撒旦的囊中之物了。我這樣說並非指牧者的講道或講章不允許批評,而是仍然強調這個問題:你不要就“疑惑的事”攻擊牧者,或者不要雞蛋裏挑骨頭小題大做,或者不要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牧眾之間的合一需要愛,需要同感一靈。因為隻有靠著聖靈保惠師才能區分何為牧者說的,何為牧者實際上想說的;隻有靠著真理的聖靈,你才能順服那些讓你反感但出於聖經的教訓。但是牧者被人論斷是難免的,於是保羅在哥林多前書4:1-5中宣告了他的態度:“1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2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3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4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5所以時候未到,什麽都不要論斷,隻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一個成熟的教會應該是護持他們牧者一瘸一拐堅持向前的教會。

4、日子(5)

異教的另外一個特點就是對日子本身的迷信,也許正因為如此,耶穌的生日與殉道的具體時間都是隱藏的。不過保羅提及這個話題,很有可能與當時羅馬公民的星期天(主日)與猶太人的安息日(星期六)在教會中出現衝突有關;這場衝突一直延續到今天安息日運動的極端。換言之,保羅之所以將日子問題視為一個重要話題,因為關涉基督徒的主日聚會。這是大事。而在舊約聖經中,“我的安息日”與“耶和華的節期”一直是一個重要問題,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就是上帝與祂的百姓約會的日子,就是預表基督降臨的日子。約會與基督比安息日重要,實體比影子重要。但上帝說祂憎惡安息日的時候(以賽亞書1:12-14),安息日運動中的鬥士們就應該看見他們的問題在哪裏了。保羅在加拉太書4:8-11中闡述的是同一樣的觀點:“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仆。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麽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仆呢?10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11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我們這樣領受並非說按日期聚會不重要。聚會是重要的,哪一天聚會不重要。但是一旦確定某日聚會,我們就要順服。所以這裏教導我們勝過這些風波的方法是:“隻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你堅持周六聚會就周六聚會,你堅持周日聚會就堅持到底。然後就散了吧,不要在這些問題上紅頭脹臉,鼻青臉腫。需要補充的是,耶穌與猶太人的爭辯有一個常見的論題,就是安息日;而相關的經文不斷讓我們看見:基督成全了安息日(馬可福音2:23-28;希伯來書4:1-11;哥林多前書5:7)

二、有主論斷(14:6-13)

6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吃的人,是為主吃的,因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7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8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9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

10你這個人,為什麽論斷弟兄呢?又為什麽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11經上寫著,主說,我憑著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12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麵前說明。13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寧可定意誰也不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

聖經反複禁止人論斷人以及自己伸冤,特別是禁止基督徒論斷人和基督徒以惡報惡,主要有兩個至關重要或無可爭辯的論據:第一、你已經是有主的人了,你隻需要作討主喜悅的正事,不需要替主論斷祂的信徒和仆人(6-9)。第二、你的主負責論斷、報仇和終審;“顯不著你”(10-13)。由於這兩方麵的原因,基督徒就擁有免於報仇和論斷的自由,卻承擔福音使命並個人向主交賬的責任。

1、有主之人(6-9)

請注意這段經文有7個“主”字,在這7個“主”的前後,分別有神和基督:神是我們的主,基督是主。首先主是看人內心的,無論你怎樣作,隻要是為了感謝主,祂都許可和悅納(6)。不僅如此,我們應該放棄靠論斷別人而活著或死去,我們應該為了主而生生死死(7-8)。這是兩種生活或兩種生命,沒有第三種人:靠說人活著去死,靠信主活著永生。全世界的罪人都在靠說人(新聞、輿論……)半死不活著;隻有真正的基督徒正在出死入生。活死人是因為他們沒有複活的盼望,他們隻能在說人邪教中想象自己的複活:藉著把活人說死了,仿佛把自己這個死人都說活了。但我們是有複活盼望的人,我不靠說人活著,我們不坐在墳地中活著;我們靠基督複活而複活,我們坐在神的殿中侍奉複活的真理。因為基督已經複活,祂要將為祂而活的人歸入永生,但審判那些一生審判別人的人(9)。把人說死的人最後死去永不再回來。

2、審判之神(10-13)

上帝禁止人論斷人。這段經文讓我們可以依次看見這樣一些真理。第一、“你這個人”(10a)。你是人,不是神,你不是論斷人的主體。第二、“論斷弟兄”(10b)。你論斷弟兄的動機就是惡的,不是責備,隻是論斷,隻是想吃人自義。第三、“神的台前”(10c)。一方麵,上帝存在;另一方麵,上帝一定論斷或審判。第四、“萬膝跪拜”(11)。上帝不僅審判,而且審判每一個人。你根本不需要為神擔心。“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這節經文引自以賽亞書45:23。第五、“自己的事”(12)。你最好先管好自己的事,為自己是否能經得起上帝審判而廢寢忘食。第六、終結論斷(13a)。綜合上述理由聖經明確禁止彼此論斷。這意味根本不給魔鬼留地步。第七、最好閉嘴(13b)。對那些不服氣的人,就是強嘴“我論斷別人是因為愛主愛真理愛教會愛弟兄”的人,聖靈又加了一句話:你的論斷就是“給弟兄放下絆腳跌人之物”。這等於上帝已經“提前”論斷了論斷人的人。不僅如此,13節的直譯是: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但是你們寧可論斷這件事……絆腳石(πρ?σκομμα)這個字我們已經認識了(羅馬書9:32-33;另參14:20)。而跌人之物(σκ?νδαλον)主要指涉及這種罪:陷害並最終奪去人的信心。這是主特別痛恨的罪。可以參見這個字的使用:“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裏挑出來”(馬太福音13:41,另參馬太福音16:23,18:7;羅馬書9:33,11:9,16:17;啟示錄2:14等)。在整卷新約聖經中,上帝不論斷人的其他罪,但隻論斷論斷人的大罪。

但是這裏確實有一個將羅馬書14:13(以及羅馬書2章和14章)與哥林多前書5-6章平衡的問題。這裏顯然清楚宣告了這個真理:“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但是,哥林多前書5-6章卻呼籲教會將極端犯罪的人“趕出去”和“審斷弟兄們的事”。我們可以從這幾個方麵完成真理上的平衡。第一、“趕出去”的對象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那極端的罪。因此“趕人”政策必須慎而又慎。不僅如此,“那惡人”(哥林多前書5:11)也可以翻成“那惡行”。第二、誰有權將那人趕出去,必須參考哥林多前書4:17-21——必須在保羅或提摩太或教會牧者的教導甚至主持下才可以采取這樣的行動。這不是一場文革的群眾運動。而是教會權柄的應用:“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哥林多前書4:20)。第三、必須詳細分析哥林多前書6章保羅是針對什麽在談論“審斷弟兄們的事”:與其將弟兄告到外邦人那裏,不如在教會內部審判。這就意味著,所有藉著公共輿論的審判就是聖經禁止的論斷,因為你的動機和後果都是惡的,都在加害於人:“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哥林多前書6:8)。第四、一定要注意,哥林多前書第6章反複強調審判的對象不是“人”,而是“事”(彼此相爭的事,最小的事,今生的事,弟兄們的事)。這也表明“那惡人”更應該是“那惡事”。即使是論斷人,也是論斷論斷人的人,就是欺壓和虧負弟兄的人。這與新約其他相關信息是一致的:耶穌來不是要定人的罪,但是卻定定人罪的人的罪。第五、任何人沒有權力拒絕、控告和驅趕那已經信主和正在更新的人,因為你們都是那人:“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借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哥林多前書6:11)。

三、蛇的試探(14:14-23)

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15你若因食物叫弟兄憂愁,就不是按著愛人的道理行。基督已經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敗壞。

16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隻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18在這幾樣上服事基督的,就為神所喜悅,又為人所稱許。19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20不可因食物毀壞神的工程。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21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什麽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

22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麵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羅馬書14:14-23回過頭來重點討論“食槽上的戰爭”,這也是交叉結構的中心。根源在創世紀1-3章;因此目的是帶領教會從根源上勝過蛇的試探。一切論斷和內戰無論怎樣彌天大謊妄稱主名,歸根到底就是為了食物的利益。那些用食物禁忌論斷人的人,隻有一個理由:你太在乎吃喝了——吃喝以及怎樣吃喝成了你的信仰,證明你是蛇的傳人。但是,保羅同時用愛心(14-15)、和睦(16-21)和信心(22-23)三個原則規範我們任意而行。需要說明的是,這三大原則不僅適用於食物紛爭,也適用於教會所有非基要真理引起的紛爭。保羅專門用食物為例,乃是因為吃是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項目。

1、愛心(14-15)

在羅馬教會中,猶太基督徒和外邦基督徒一定會圍繞食物禁忌展開激烈的爭論,其中必然也包括使徒行傳15章關於吃血禁令的權宜之計。因此我們可以將羅馬書14章視為使徒行傳15章相關論題的深化。我個人領受的是,羅馬書14:14和14:17以及14:23廢除了任何食物禁忌,包括吃血的禁忌。首先,保羅是指著“主耶穌”宣告一切食物禁令的廢除的。稍微誠實一點的人應該承認,這是常識:“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確知深信”原文是ο?δα κα? π?πεισμαι:我已經看見並且已經被(主耶穌基督)說服了。ο?δ?ν κοιν?ν,nothing unclean;沒有任何東西是不潔淨的。而所有的是是非非都是人自己以為(λογ?ζομαι)的。在這個前提之下,保羅教導教會要用愛心麵對那些軟弱的弟兄。憂愁,λυπ?ω在這裏是被動語態,這個動詞應該表達一種強烈的感情:那弟兄覺得自己被深深傷害了,被嚴重冒犯了(馬太福音26:22)。你應該為主的緣故向他妥協。而這種妥協同樣出於基督的愛:“基督已經替他死”。這是愛弟兄的絕對標準和充分理由。在基督裏,弟兄的價值高於食物的價值;弟兄的價值高於非真理爭辯的價值。甚至包括政治辯論,為了不跌倒你,我寧願放下我的政治觀點。政治不過就是另外一塊肉一杯酒而已。不吃不僅僅是為了愛那位弟兄,更是為了更多的有相同問題的人可以接近福音。

2、和睦(16-21)

食物爭辯會牽連到福音事業。“不可叫你的善被人毀謗”。因為人都是罪人,都是論斷人的人。當他們沒有辦法在真理上控告你的時候,就會在食物等肉身和世界的項目上毀謗你,或者指著那憂愁和跌倒的弟兄毀謗你:你若沒有錯,人家怎麽離開你了呢……毀謗是防不勝防的,與其不怕,不如謹慎。那麽何為“你的善”呢?“17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隻在乎公義(δικαιοσ?νη),和平(ε?ρ?νη),並聖靈中的喜樂(χαρ?)”。後麵這句話也可以這樣理解:聖靈中的稱義、聖靈中的和平,聖靈中的喜樂。首先保羅在這裏從反正兩方麵定義神的國。否定方麵:神的國不是什麽,“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肯定方麵:神的國是什麽:神的國“隻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其次,我們隻需在這些事上服事基督。於是你必須在服事基督和服事肚腹之間做出選擇:“因為這樣的人不服事我們的主基督,隻服事自己的肚腹。用花言巧語,誘惑那些老實人的心”(羅馬書16:18;另參哥林多前書6:13,腓立比書3:19)。其次,19-21進一步勸勉我們,為了神的國和神的工程,我們必須在食物紛爭中向弟兄妥協和讓步,而且讓我們“一概不作”。這裏又談到“神的工程”(τ? ?ργον το? θεο?)。教會不是你的工程,任何人沒有資格拆毀神的工程。“和睦”(ε?ρ?νη)就是“和平”。“建立德行”原文隻有一個字:ο?κοδομ?,building, building up(另參羅馬書15:2)。這個名詞的基本含義就是建造,就是建造聖殿的建造(馬太福音24:1等)。一方麵,建造與拆毀是對立的;另一方麵,隻有在和平中建造教會才是可能的。一個負責任的基督徒必須在教會中將你爭吵的習性降到最低。因為這不是小事,這裏有上帝的定罪審判:“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罪,κακ?ς,邪惡的,壞的。所有妨礙上帝工程的言行都被神所咒詛:“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7)。

3、信心(22-23)

一定有人反對保羅的觀點:我吃這一切乃是出於我的信心,我要為我的信心公開作見證。但是保羅的意思應該是:出於信心的凡物都可吃,這當然可以;但你沒有必要非得到那些軟弱的弟兄麵前公開冒犯他們。所以保羅說:“22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麵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但是另一方麵,如果你自己根本沒有你說的那麽大的信心,還不如不吃:“23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這裏兩次談到了罪的問題,與20節也形成平行關係。這是食物上的兩種罪:第一、用食物跌倒人;第二、用食物跌倒自己。14:23中動詞“疑心”(διακρ?νω)一字,與14:1中名詞“疑惑的事”(δι?κρισις)在字根上是一個,因此我們也看見羅馬書14:1-23也是首尾呼應的。不僅如此,這個呼應也讓我們進一步明白為何“疑心”也可能導致罪:疑心就會起來爭辯,而爭辯就會跌倒人,而跌倒人就是大罪。23節中第一個“有罪”用的是動詞κατακρ?νω,基本含義是被審判,被定罪(馬太福音12:41等)。最後一個“罪”字就是常用的?μαρτ?α。保羅在這裏為罪下了一個非常經典的定義:不信即罪。而根據這裏的語境,這個罪應該指不信基督潔淨萬物的罪。實際上聖靈在這裏同時責備了在吃與不吃問題上死磕的雙方,因為他們都不信(參考馬太福音28:18,15:10-20;馬可福音7:14-23;使徒行傳10:14,11:1-10;加拉太書2:12;哥林多前書8:1-13)。

四、靠主同心(15:1-7)

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2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3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4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

5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6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7所以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

保羅將食物上的互相接納引申到教會生活的所有方麵。而在羅馬書14:1-15:13這個交叉結構中,羅馬書15:1-7呼應了14:6-13。如果說14:6-13聚焦上帝的審判主權而擱置教會中人對人的論斷,那麽15:1-7則聚焦基督的忍耐安慰,讓我們靠著祂彼此擔待,彼此同心。如果我們將這段經文分成上述三個部分,我們要效法基督的三大品質。

1、擔代(1-2)

保羅在這裏特別轉向教會中“堅固的人”。堅固(δυνατ?ς,able, powerful, mighty, strong)與軟弱(?σθ?νημα)形成對比。但是強者並不賦予你對弱者論斷的特權,而是賦予你擔代弱者的責任(另參加拉太書6:1-6)。所以這裏說“應該擔待”。翻作“應該”的這個字?φε?λομεν本意是欠債(羅馬書13:8,15:27;馬太福音18:28等)。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強烈的命令。世人以為勝者為王,弱肉強食;但上帝說強者欠債。首先,你成功或屬靈都是從神來的,你首先虧欠了神。其次,上帝特命令強者用擔代弱者的方式讓你還債。所謂擔代,βαστ?ζω,用雙手幫助,扛在肩上。當然,擔代的前提就是那人有病,他是罪人。所以你的一切抱怨和論斷都應該閉嘴了,若非軟弱何必吩咐你擔待。當然神也沒有勉強你背負背不動的重擔。? ?σθεν?ματα τ?ν ?δυν?των,the infirmities of the weak。就是無能之人的軟弱或過錯。加拉太書6:1-5強調的是,別人隻能擔待你偶然的過犯,但最終你的擔子要自己擔待。你不能總讓別人背負你的重擔。勉強別人背負自己也背負不動的重擔,隻是法利賽人的假冒偽善而已:“耶穌說,你們律法師也有禍了。因為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放在人身上,自己一個指頭卻不肯動”(路加福音11:46)。最後,擔待的目的是幫助他們建立信心,而不是縱容他們繼續犯罪。

2、忍耐(3-4)

LXX中,以賽亞書用βαστ?ζω這個動詞預言耶穌背負我們的罪孽,這是我們彼此擔代的基礎:“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馬太福音8:17)。這裏特別提到耶穌為我們擔代了世人的辱罵。擔代常常指忍耐辱罵,包括忍耐辱罵我們的人。辱罵作為名詞(?νειδισμ?ς)在新約中出現了5次,也翻作毀謗或淩辱(提摩太前書3:7;希伯來書10:33,11:26,13:13);作為動詞(?νειδ?ζω)在新約中出現了10次,其中也指神對人不信的責備(馬太福音5:11,11:20,27:44;馬可福音15:32,16:14;路加福音6:22;提摩太前書4:10;雅各書1:5;彼得前書4:14)。一方麵,一定有人辱罵我們。另一方麵,我們必須忍耐。而我們隻有靠著基督和靠著聖經才能忍耐辱罵並得安慰。請注意這裏三次談到聖經(γρ?φω)。羅馬書15:3引證的是詩篇69:9。根據聖經,主耶穌也被辱罵,何況我們;仆人不能高過主人;根據聖經,神要我們忍耐辱罵。而且主說,“11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2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13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麵,被人踐踏了。14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5:11-14)。你被罵,是因為你已經是山上之城。讀這樣的聖經,我們不僅得安慰,而且得盼望,這是未來榮耀的盼望。不僅如此,如果罵我們就是罵主,我們就當為這些拉伯沙基害怕,為他們禱告。不要咒詛,不要以罵還罵,反要祝福。

3、同心(5-7)

但是教會必須有同樣的心誌和看見才行。如果有人將牧者和弟兄姐妹遭遇的辱罵看為羞恥,教會就分裂了。這些顛倒著的人就成了教會的老鼠。實際上教會被拆毀常常是在麵對辱罵的時候發生的,這也是魔鬼使用辱罵來拆毀教會的原因之一。所以基督徒必須同恥同榮,一主一信一靈。在這方麵,希西家是非常有經驗的一位牧者。拉伯沙基來破口大罵了,但是,“21百姓靜默不言,並不回答一句,因為王曾吩咐說,不要回答他。22當下希勒家的兒子家宰以利亞敬,和書記舍伯那,並亞薩的兒子史官約亞,都撕裂衣服,來到希西家那裏,將拉伯沙基的話告訴了他。1希西家王聽見,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進了耶和華的殿”(以賽亞書36-37)。我們在這裏看見了上帝的百姓麵對辱罵舉國同心的見證;並藉著辱罵,聖靈帶領神的兒女進入聖殿,仰望上帝的安慰和幫助。根據這段經文,“同心”可以包括兩個方麵:“效法基督耶穌一心一口榮耀神”;“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都是效法基督,都是為了榮耀神。前者強調“一口一心”,後者強調“彼此接納”。效法基督的接納我們可以理解;那麽如何理解效法耶穌彼此同心呢?φρονε?ν ?ν ?λλ?λοις κατ? Χριστ?ν ?ησο?ν,to be likeminded one toward another according to Christ Jesus;根據基督耶穌而在彼此中有智慧、思想、感情和追求。這是動詞φρον?ω的基本含義。這句話應該指我們要有共同的信仰,信一位基督。而一心一口首先可以指向教會的公共崇拜生活。

最後榮耀神,並將榮耀歸給神,既是我們同心的目標,也是我們同心的保障。什麽時候我們榮耀自己了,或在教會中追求自己的榮耀了,教會就分裂了。所以請注意這段經文兩次談到“不求自己的喜悅”;然後一次談到“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兩次談到“榮耀神”或“使榮耀歸與神”。

五、一同歡樂(15:8-13)

8我說,基督是為神真理作了受割禮人的執事,要證實所應許列祖的話。9並叫外邦人,因他的憐憫,榮耀神。

如經上所記,因此我要在外邦中稱讚你,歌頌你的名。10又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11又說,外邦阿,你們當讚美主。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讚他。12又有以賽亞說,將來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要治理外邦的。外邦人要仰望他。

13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借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

接納外邦人並讓外邦人也榮耀神成了最後的論題。這段經文也可以交叉為三。第一部分(8-9a)與第三部分(13)首尾呼應,都聚焦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其中第一部分強調聖子基督和父神的工作,特別指對以色列人(受割禮的人)和外邦人的普世救恩。第三部分則強調天父上帝與聖靈的工作,這裏祝福的對象是你們,是羅馬教會的基督徒,也是普天下的基督徒;而他們就是由已經歸來的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組成的。中間部分(9b-12)組織的是聖經經文,讓我們看見聖經怎樣在基督裏預告了外邦人歸來、主的百姓一同歡樂的盛況。這裏也讓我們看見三位一體的上帝是基督中心論的上帝,因為在中間這段經文中,“主”出現兩次,而“耶西的根”則指向基督耶穌。這裏大量引用舊約來預備我們接待外邦大軍如雲歸來。9b節引證的是撒母耳記下22:50或詩篇18:49;10節引證的是申命記32:43;11節引證的是詩篇117:1;12節引證的是以賽亞書11:10。

需要說明的是,這裏的“執事”(δι?κονος)就是羅馬書13:4中的“用人”。這個字還將在羅馬書16:1中出現,基本含義是仆人。英文常常翻作minister或servant;有時也翻作deacon(腓立比書1:1;提摩太前書3:8等)

羅馬書15:8-13也是對羅馬書9-11章中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關係,更是對12:1-15:7的總結:麵對越來越多外邦人的歸回,教會的內部相愛和彼此接納,勝過仇敵和魔鬼,更加任重道遠。因為每一個歸來的外邦人都帶著自己的飲食習慣和異教傳承;而我們進入地極和遠方的時候,更會麵臨更殘酷的逼迫和殺害。不僅如此,福音越是興旺,魔鬼和嫉妒徒越是猖獗;因此不能排除那惡者趁機向教會派遣假弟兄和撒旦差役的可能。而我們唯有靠著接納的真理才能勝過。一個基本底線是:不要作大兒子,反過來自己成了撒旦的差役。但隻有訴諸良心和聖靈,國度和胸懷才是可能的。求主預備我們,麵向未來,迎接遠人。主說:“你們外邦人當與主的百姓一同歡樂”。這是奏響歡樂頌的日子,這是浪子回家之後的大喜樂(ε?φρα?νω,路加福音15:23,24,29,32)。我們正在寫曆史:落葉歸根,萬國來朝,闔家歡樂。這是主的話語。阿門。

應用:寬闊之地

為蠓蟲大打出手是人類一切悲劇的根源,也是教會分裂的根源。這蠓蟲可能是人的思想文化習慣,也可能就是吃喝那點兒破事兒。於是我們看見了內戰的人類和失敗的教會。魔鬼樂意使用非真理問題上的爭競和敵對,就是利用人的貪婪和狹窄捆綁教會。然而神呼召我們,首先就是要賜給我們寬闊的胸懷,讓教會成為寬闊的草場。或者說,上帝召我們,就是讓我們成為寬闊的人。亞伯拉罕所獻上的以撒,正是寬闊的美好見證。

“19以撒的仆人在穀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20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因為他們和他相爭(埃色就是相爭的意思)。21以撒的仆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22以撒離開那裏,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世記26:19-22)。從埃色、西提拿到利河伯,這個真理是一貫的。如出埃及記3:8,“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就是到迦南人,赫人,亞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之地”。詩篇119:45,“我要自由而行(或作我要行在寬闊之地)。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以賽亞書30:23,“你將種子撒在地裏,主必降雨在其上。並使地所出的糧肥美豐盛。到那時你的牲畜,必在寬闊的草場吃草”。何西阿書4:16,“以色列倔強,猶如倔強的母牛。現在耶和華要

放他們,如同放羊羔在寬闊之地”。

這正是我們建立簡單教會的真意:若非涉及真理問題,任何弟兄姐妹都可以任意而行。這也是樂園的基本原則:“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17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沒有寬闊的胸懷就沒有教會。寬闊的人組成的教會才能是接納人的教會。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都是經過埃色和西提拿的人,但如今我們已經到了利河伯。願主耶穌基督的寬闊常與我們眾人同在。阿門。

任不寐,201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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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得福 回複 悄悄話 為什麽刪我的評論?我說的,不是你說的,你怕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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