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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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洗腳:約翰福音中的最後晚餐(約13:1-38)

(2017-03-11 04:09:30)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將從伯大尼的筵席到最後的晚餐。在這兩場晚筵之間,馬利亞洗耶穌的腳,耶穌為門徒洗腳,交相輝映。我們至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領受兩場洗腳的共同真理。第一、在這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在這個彼此用腳互相踩踏又互相厭棄的世界,耶穌和門徒的彼此洗腳,將神的愛如燦爛的日光,穿透了整個黑暗。第二、但是,魔鬼及其世界因此會加倍恨我們。根據創世記3:15,他們要傷我們主的腳跟,也要傷害我們的腳跟。然而,這兩場洗腳,先從我們的主開始再到我們,我們都準備好了。耶穌是基督,我們跟隨。我們在基督裏將幹幹淨淨地迎接蛇的後裔對我們的殺害。因為我們懷著這樣的信心——無論在這個世界它們怎樣猖獗,無論怎樣的邪惡必勝;天父上帝已經膏立基督為王,已經將那惡者和萬有放在了祂的腳下。實際上我們在基督裏已經得勝,我們不再為勝敗而戰,因為勝敗已定;我們隻是收割,就這樣地瀟灑。

約翰用洗腳代替聖餐信息一直令人費解;但也許我們可以從猶大找到突破口(另參路加福音22:1-7)。猶大在這段敘事中貫穿始終。這一點恰恰與符類福音的聖餐記事一致。耶穌舍身流血的原因是猶大的出賣,而猶大賣主指向一個吃人的世界,這個吃人的世界將被“這是我的身體”所顛覆和更新。請注意約翰福音13章這個交叉信息:約翰福音13:2(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與約翰福音13:27前後呼應(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而中間的經文是16-17,基督和祂的教會位於這場吃人筵席的中心。不值得一提的是,約翰福音13章及後文所引起的所謂約翰福音與符類福音在最後晚餐以及耶穌受難時間上的衝突,不過是一個因為粗鄙和賣弄導致的假問題,不在CSMP的話下;而對約翰福音13章的結構迷失,以及在“洗腳禮”和反聖禮主義兩個極端之間的做作,則是加爾文主義者的積習難改。

約翰福音最後的晚餐,從始至終貫穿著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的衝突,這個衝突在一定程度上是圍繞教會展開的屬靈戰爭。約翰福音13-17的耶穌講道,都是針對門徒的,因此圍繞的就是教會這個主題。在約翰福音13章,藉著洗腳基督吩咐我們以相愛、殉道和傳道來應對世界之王的逼迫。相應地,約翰福音13章可以平行結構如下:一、基督(1-11);二、教會(12-20);三、撒旦(22-30);四、教會(31-38)。其中第二部分和第四部分平行,不斷深入地解釋洗腳的神學含義:指向基督的十字架、神的愛和教會的彼此相愛、以及門徒的十字架。主已經複活,又吩咐我們在這個仇恨我們的世界裏更加彼此相愛;我們的腳已經洗幹淨了,蛇的後裔可以前來。我們正與黑暗之子分別,藉著福音使命成為世界的光。願我們從始至終相信:“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創世記49:10)。阿門。

一、基督(1-11)

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

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幹。

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9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隻要把腳一洗,全身就幹淨了。你們是幹淨的,然而不都是幹淨的。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幹淨的。

如果將約翰福音13:1-11進一步交叉結構,我們就會突然注意到首尾呼應的是“耶穌知道”(ε?δω,1)、“耶穌知道”(ε?δω,3);“你如今不知道(ε?δω),後來必明白(γιν?σκω,6)”、“耶穌原知道”(ε?δω,11)……這就意味著,這裏要突出強調的乃是神在十字架事件上的完全主權和基督的完全順服。而在這樣的前提之下,相關經文就不僅僅指向洗腳了。如:“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這應該更多指向耶穌定意要為眾人死,並要一直帶領教會走祂走過的路。而中間洗腳的簡單過程(4-5),也應該與這份愛密切相關——不僅僅指向所謂罪的潔淨,更指向在基督裏的有“分”:與基督同死同活。

1、最後的晚餐(1-3)

1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

2吃晚飯的時候,(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

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且知道自己是從神出來的,又要歸到神那裏去。

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將1-3交叉結構。其中1和3強調祂知道一切,知道這是最後的晚餐。而在這個知道的前提之下,首尾呼應強調兩個事實:一方麵,“他既然愛(?γαπ?ω)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γαπ?ω)他們到底”;這是講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第1節中有兩次提到“世界”(κ?σμος),因此這裏的愛指向耶穌十字架上的舍命以及升天之後的同在;而這兩方麵的愛都濃縮在聖餐真理之中。另一方麵,“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裏”,這是講基督和萬有的關係。如果說前者指向基督的死,好牧人為羊舍命;後者則指向基督的複活和再來:祂勝過一切,是萬王之王。晚餐是在離別之前舉行的,因此顯得至為重要:“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11:26)。這裏再一次強調逾越節,讓我們將逾越節的羔羊和過紅海以及會幕中祭司的洗禮連接起來。不僅如此,出埃及記12:11與這裏的信息也是平行的:“你們吃羊羔當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趕緊地吃,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中間2節是晚餐及其靈界背景:魔鬼和猶大合作吃人,或者說人鬼吃情未了是吃神的根本原因。而在這個方麵,約翰福音的啟示是最為深刻的。雖然第2節有不同的版本分別支持“晚餐結束的時候”或“吃晚飯的時候”,但任何一種理解都無法與4節協調:因為一般來說,洗腳是飯前的預備。除非我們將2節視為總論和倒敘,隻是在提前重複27節的事實。我個人支持將κα? δε?πνου γενομ?νου直譯為:有一個晚餐開始了:and a supper began to be。沒有什麽充分的理由用“撒旦的心”取代“猶大的心”,並將撒旦的工作在2節與27節分成兩個階段。因為耶穌明明說:它起初就是殺人的,起初就是說謊的。另外,“吃晚飯的時候”,與“逾越節之前”,完全可能不指同一天;而即使指向同一天,這裏的逾越節也可以作比較寬泛的理解,指向整個逾越節期(τ?ς ?ορτ?ς το? π?σχα)。

人鬼吃人的基本方式是“賣”。約翰福音已經三次提到猶大是賣主之人(約翰福音6:70-71;12:4)。賣,παραδ?δωμι,to give into the hands (of another)。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把誰交到誰的手中。所以我們看見派發聖餐的基本動作是主耶穌主動將自己的身體和血交在門徒的手中:“你們拿這個”,“遞給他們”,“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而這個字的引申含義是“繩之以法”;這是用司法審判完成的殺害(馬太福音4:12;5:25; 10:17;10:19;27:2)。報官並交付人民輿論,是出賣的題中之義;因為買主必須是有錢有槍有權有德有人階級。就出賣主體而言,總是至近之人(馬太福音10:21;17:22;路加福音22:21)。這不僅可以確保賣殺的成功,也確保對被賣之人在心靈上的雙重殺害。殺人總是用說謊來遮蓋的,好騙人欺神(馬太福音26:48)。這個規定性動作就是猶大之吻:我賣你是為了愛神,這“神”還可以是公義、人民、教會各種大義名分。但就目的而言,賣人是為了牟利,就是三塊錢那點兒事。但為了確保成功,賣人總是有計劃地實施並且需要周詳的合謀(馬太福音26:15-16)。而就動機而言,這場交易是為了滿足私欲或發泄怨恨和嫉妒(馬太福音27:18),由於嫉妒如陰間般殘忍,買賣人子就是要追求讓對方受苦至死,特別是羞辱和孽殺而死(馬太福音10:21;18:34;20:18-19)。

總之,“賣”出於恨,目的是為了“殺”(馬太福音24:9-10;26:2)。在希伯來文中,恨(??????)本身有吃神的兒子的含義;而殺((?????,創世記4:8)在構詞法方麵就包含著將人的腳舉起來的意思;或者人對人圍獵或追殺(?????,出埃及記20:13)。事實上,當上帝第一次宣布禁止人殺人的誡命的時候,就是用人吃人來類比的(創世記9:3-6),神將吃血與殺人同義,而這場宣告與聖餐中的血可以完全平行。而最後,賣主之人將被咒詛和審判(馬太福音26:24;創世記9:6)。猶大在約翰福音的聖餐記事中被特別強調(約翰福音13:6,12-13)。上帝的兒子主動進入這個吃人的世界,藉著被吃拯救世人,這應該是約翰福音聖餐論的重點。

2、洗門徒的腳(4-5)

4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5隨後把水倒在盆裏,就洗門徒的腳,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幹。

一般來說,洗腳是晚餐必經程序(路加福音7:36,44)。換言之,洗腳本身就是晚餐的一部分,兩者有一個共同的主題,都指向耶穌的死;區別是,前者告訴我們耶穌被誰害死:蛇的後裔造成的腳傷;後者告訴我們耶穌是為誰而死:為你們舍的,為你們流出的。此時晚餐已經都擺設好了,耶穌從中站起來。4節有三個主動詞:起來(?γε?ρω)、脫衣(τ?θημι,to set, put, place)、束腰(διαζ?ννυμι)——拿(λαμβ?νω)是動詞分詞,用來修飾束腰。束腰這個動作也出現在約翰福音21:7;很有可能,耶穌至少是半身裸露的。這不僅讓我們排除了女性門徒在最後晚餐中出現的可能性,更讓我們回想到創世記3章中亞當的赤裸、創世記9章中挪亞的赤裸,以及十字架現場耶穌的衣服被士兵剝光。但耶穌的赤裸是通過“拿一條手巾束腰”遮蓋的。λ?ντιον這個字在聖經中隻出現這2次,在希臘文作品中,λ?ντιον常指仆人開始工作之時圍在身上的“圍裙”。而按猶太人的文化習慣,給別人洗腳是奴仆、婦女、學童的工作。耶穌給門徒洗腳,降卑自己服侍教會,而且是服侍門徒的腳(最髒的部分),這應該是這段經文最基本的含義(路加福音22:25-30;馬可福音10:42-45;腓立比書2:6-8)。

但是,耶穌給門徒洗腳有更深的含義,乃是為了讓門徒在祂的腳傷或死中有分(創世記3:15;約翰福音12:7;13:8),而最終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在基督的複活以及國度中有分(路加福音22:28-30;出埃及記3:5;約書亞記5:15;約翰福音3:5;希伯來書12:14)。所以,腳的潔淨不僅指洗禮中的赦罪,更指向為主而死;因為人不死,就不能生;但若與基督同死,就必與基督同活(哥林多前書15:36;羅馬書6:8;哥林多後書4:10;13:4;以弗所書2:5;歌羅西書2:13;帖撒羅尼迦前書5:10;提摩太後書2:11)。洗澡和洗禮是潔淨全身,指向赦罪;但是,洗腳則指向殉道。耶穌將門徒的腳洗幹淨了,一方麵讓他們可以聖潔見主,進入國度;另一方麵,也等於向魔鬼和猶大組成的人類宣示: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肢體,你們可以吃。我們準備好了,你們隨便。說的更徹底一點,耶穌給門徒洗腳,乃是呼召他們將來和祂一起去死,一起複活,一起坐在新耶路撒冷。這是保羅的見證:“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隻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加拉太書6:14,17)。

3、與彼得對話(6-11)

6挨到西門彼得,彼得對他說,主阿,你洗我的腳嗎?7耶穌回答說,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8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9西門彼得說,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隻要把腳一洗,全身就幹淨了。你們是幹淨的,然而不都是幹淨的。11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所以說,你們不都是幹淨的。

彼得在約翰福音6章的聖餐記事中也出現了,這裏再一次成為焦點。彼得不明白耶穌洗腳是什麽意思,正如今天教會、特別是教會領袖不明白耶穌洗腳是什麽意思。彼得和教會領袖隻能領受或看見到這個層次:震撼和感動耶穌的降卑,以至於惶恐不已;最多是僅僅將洗腳定格在潔淨罪、互相遮蓋、彼此相愛這個層麵,以至於將這段經文撒嬌成洗腳禮。一方麵,“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於是我竟然給你洗腳、他們教會在洗腳秀中自我感動;另一方麵,他們從來不相信赦罪的洗禮,於是控告和不安:“主阿,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彼得根本想不到主說的“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是什麽意思——殉道和國度。彼得的反應讓我們想起施洗約翰的反應:“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裏來嗎?”(馬太福音3:14)。也想起施洗約翰的見證:“約翰回答說,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們中間,是你們不認識的,27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約翰福音1:26-27)。耶穌顛覆了施洗約翰和彼得關於基督的想象,所以彼得的反應是情理之中。但是耶穌不僅將“義仆”這個基督身份顯示出來,而且也邀請門徒分享這個仆人的工作:謙卑至死。

請注意耶穌在這裏說的三句話。第一、“我所作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這意味著,耶穌洗腳是別有深意的。應該首先指向祂的十字架,然後指向教會的十字架;最終指向天國的產業和榮耀。而門徒如果不經曆這一切,根本不可能明白耶穌洗腳的真正含義。第二、“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這進一步將洗腳與國度聯係在一起。第三、“凡洗過澡的人,隻要把腳一洗,全身就幹淨了。你們是幹淨的,然而不都是幹淨的”。這句話真正的目的應該是在告訴我們,基督和使徒最終是怎樣罹難的,是誰將我們的主和我們自己交付死地的。而這一點,正是聖靈在11節中所解釋的。在這段經文中,“洗腳”的“洗”用的是ν?πτω這個字(5,6,8,10;5次)。而“洗澡”一詞用的是λο?ω,to bathe, wash。λο?ω在新約聖經中共出現6次,這裏是完成時——已經洗過澡的人就不需要再洗手洗頭了;但是洗澡之後走路將腳又弄髒了,在飯前需要重新洗腳。但是主的意思應該是雙關的:門徒已經經過了洗禮,罪已經赦免了(“你們是幹淨的”);但是,他們還沒有做好殉道的準備,還沒有準備好走十字架的道路。事實上也證明了這一點:十字架下麵門徒的雞飛狗跳和落荒而逃。

我們信仰基督麵臨兩大攔阻,這是普世價值和我們自己的罪性產生的攔阻或瞎眼。第一、我們是否能夠接受一個受難的基督,這是約翰福音12章要闡釋的問題。第二、我們自己是否願意跟隨這位受難的基督,這是約翰福音13章要解釋的問題。這兩個問題不解決,我們所信的基督就不是聖經啟示的基督,而所謂的基督徒根本就是不是基督的門徒。然而這裏反複強調這個真理:基督愛我們且愛我們到底,所以才洗我們的腳。這就意味著,我們隻有經曆基督的受難我們才能進入上好的福分;這是大愛,這是至福,見證如雲(希伯來書3:14;6:4;12:10;彼得後書1:4;啟示錄1:9;20:6;申命記12:12;約書亞記22:25-27;撒母耳記下20:1;以斯拉記4:16;尼希米記2:20;使徒行傳8:21;以弗所書5:5)。這天國的福分,這天上的賞賜不僅在將來會傾倒在我們身上,即使在今天,當我們真的開始甘願為主犧牲,為主勞苦,為福音不顧性命,我們的生命是何等喜樂平安,我們的人生才真正開始獲得了重生、重量和意義。祂實在是愛我們,並隻有祂知道何為真愛,何為幸福。這裏再一次強調:“耶穌原知道要賣他的是誰”。我也知道,我幸福地等著它們。它們的手段仍然是“賣”,手段一定更髒,更令人作嘔。我知道。

二、教會(12-20)

12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作的,你們明白嗎?13你們稱呼我夫子,稱呼我主,你們說的不錯。我本來是。

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仆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現在主耶穌起來自己向門徒解釋洗腳所代表的基本含義。我們可以將這段經文結構如上。其中12-13是引論:一方麵,耶穌再一次強調,門徒不可能明白這是什麽意思;另一方麵,耶穌在兩個意義上強調祂是夫子和主——先上十字架而門徒隨後;教導門徒真理。而14-20至少可以讓我們看見洗腳的三重應用。但在14-20這個交叉結構中,中心是16-19指向的基督受難和教會的十字架,隻有在這個基礎之上,上下兩翼的應用才有根基:彼此洗腳(14-15)和福音使命(20)。

1、彼此相愛(14-15)

14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

你們也當彼此洗腳。

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

門徒要效法基督,彼此洗腳(12-17)。首先,基督來作仆人,作人下人,不是人吃人,而是被人吃。其次,祂遮蓋和潔淨了我們最惡心的罪。這是兩方麵的功課。第一、人沒有資格驕傲和自義。第二、人沒有資格指著別人的罪驕傲自義。相反,教會從此不是在揭短中相咬相吞,而是在包容中彼此相愛。忍無可忍嗎?但洗腳的愛才是真愛,你要恒久忍耐。一個新的人類就是從這裏誕生了。如果說髒腳代表人類各種不堪的罪,彼此洗腳也有互相幫助、互相遮蓋、互相饒恕、互相建造的意義(提摩太前書5:9-10;彼得前書5:1-7;歌羅西書3:13)。但是我們自己是做不到的,唯有常常仰望主的愛。從消極的角度上說,基督徒有所不為:最聖潔的人子尚且洗我們的腳,我們沒有任何資格和權力釘別人的十字架。我們永遠不向別人的肉身扔石頭,我們隻是承受別人的石頭;我們永遠不棄絕任何軟弱的人,我們隻是被軟弱的人棄絕。從積極的角度上說,這是主的命令,我們必須彼此洗腳;無可推諉,沒有借口,隻有順服。而那些將別人的腳血肉模糊還替天行道的種類,不過是撒旦一黨的,已經有地火為他們存留。

2、同作後裔(16-19)

16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仆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18我這話不是指著你們眾人說的。我知道我所揀選的是誰。現在要應驗經上的話,說,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19如今事情還沒有成就,我要先告訴你們,叫你們到事情成就的時候,可以信我是基督。

以經解經,16節的含義首先是指向門徒跟隨主上十字架的。耶穌走過的路我們也要走,我們也要被釘,也要被蛇的後裔咬傷腳跟。正如馬可福音10:39所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而約翰福音15:20已經充分解釋了這句話:“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仆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我們還可以提前預讀約翰福音15:17-25,就一目了然了:“17我這樣吩咐你們,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隻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20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仆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若遵守了我的話,也要遵守你們的話。21但他們因我的名,要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因為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22我若沒有來教訓他們,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他們的罪無可推諉了。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恨我”。

詩人早就預言了這一切。一方麵,仇敵死死咬著我們的腳跟或我們的罪,或我們的義:“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紮了我的手,我的腳”(詩篇22:16);“在患難的日子,奸惡隨我腳跟,四麵環繞我,我何必懼怕”(詩篇49:5);“他們聚集,埋伏窺探我的腳蹤。等候要害我的命”(詩篇56:6);“他們為我的腳設下網羅,壓製我的心。他們在我麵前挖了坑,自己反掉在其中”(詩篇57:6);“耶和華阿,你的仇敵,用這羞辱,羞辱了你的仆人,羞辱了你受膏者的腳蹤”(詩篇89:51);“在他們以先打發一個人去。約瑟被賣為奴仆。18人用腳鐐傷他的腳,他被鐵鏈捆拘”(詩篇105:17-18);“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作壓)在腳下”(耶利米哀歌3:34);“仇敵追趕我們的腳步像打獵的,以致我們不敢在自己的街上行走。我們的結局臨近。我們的日子滿足。我們的結局來到了”(耶利米哀歌4:18)……另一方麵,神會拯救祂的子民,不至失腳,反要再度站立,高過四麵的仇敵:“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詩篇58:10);“他使我們的性命存活,也不叫我們的腳搖動”(詩篇66:9);“使你打碎仇敵,你的腳踹在血中,使你狗的舌頭,從其中得分”(詩篇68:23);“求你叱喝蘆葦中的野獸,和群公牛,並列邦中的牛犢,把銀塊踹在腳下。神已經趕散好爭戰的列邦”(詩篇68:30);“我的眼目時常仰望耶和華。因為他必將我的腳從網裏拉出來”(詩篇25:15);“他從禍坑裏,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使我的腳立在磐石上,使我腳步穩當”(詩篇40:2);“我們的心沒有退後,我們的腳也沒有偏離你的路”(詩篇44:18);“因為你救我的命脫離死亡。你豈不是救護我的腳不跌倒,使我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麵前嗎”(詩篇56:13)……

所以耶穌在這裏進一步告訴我們怎樣受難:“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我們隻有靠著主的揀選(18)和信心(19),才能勝過魔鬼。有另外一隻腳突然從桌子底下橫空出世,令人毛骨悚然,防不勝防。耶穌這裏引用的經文出於詩篇41篇:“1眷顧貧窮的有福了。他遭難的日子,耶和華必搭救他。2耶和華必保全他,使他存活。他必在地上享福。求你不要把他交給仇敵,遂其所願。3他病重在榻,耶和華必扶持他。他在病中,你必給他鋪床。4我曾說,耶和華阿,求你憐恤我,醫治我。因為我得罪了你。5我的仇敵用惡言議論我,說,他幾時死,他的名才滅亡呢?6他來看我,就說假話。他心存奸惡,走到外邊才說出來。7一切恨我的,都交頭接耳的議論我。他們設計要害我。8他們說,有怪病貼在他身上。他已躺臥,必不能再起來。9連我知己的朋友,我所倚靠吃過我飯的,也用腳踢我”。首先,我們因言獲罪,因向窮人傳福音被恨。其次,仇敵總是在我們遭難的日子、病重在榻的日子幸災樂禍、落井下石。再次、仇敵一口兩舌,輿論殺人,陰謀詭計。最後,傷害總是就近傷害——你的門徒,你的學生,你的同工,甚至你自己家裏的人(馬太福音10:36)。我們所受的苦乃是耶穌所受的苦,匪夷所思的瘋狂,正派掩映中的下流。

3、分別光暗(20)

20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

我們的主吩咐我們,洗淨腳之後就可以上路了,往普天下去,直到地極作祂的見證。這是我們的腳的正確用途:“凡不接待你們,不聽你們話的人,你們離開那家,或是那城的時候,就把腳上的塵土跺下去”(馬太福音10:14)。我們不是一味地等在那裏與基督同作女人的後裔,等候蛇及其後裔來咬我們的腳跟;我們是不顧著一切,主動上路去傳福音。但是家有豬狗、路有狼蛇;你必須做好準備。然而我們應該預備更大的喜樂:家人在遠方接待我們。我們的腳一直走在回家的路上,走在與天國的家人團聚和重生的路上。這是腳下的兩條道路。第一、平安的路:“76孩子阿,你要稱為至高者的先知。因為你要行在主的前麵,預備他的道路。77叫他的百姓因罪得赦,就知道救恩。78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79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加福音1:76-79)。第二、犯罪的路:“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他們眼中不怕神”(羅馬書3:15-18)。耶穌這裏預言猶大的出賣,也預言基督教的興起,並且借此宣告祂是基督。19節中的“信我是基督”,原文即“信我是”:πιστε?σητε ?τι ?γ? ε?μι,ye may believe that I am。 福音之旅,傳道人及家人的接待,在兩約中同樣見證如雲(創世記18:4;19:2;24:32;30:30;43:24;49:19;出埃及記3:5;12:11;約書亞記10:24;士師記19:21;詩篇119:101,105;132:7;箴言1:15;以賽亞書52:7)。

耶穌來所行的一個重要的神跡也與腳有關,祂是醫治腳傷的神,祂醫治瘸腿的和癱瘓的。有一種腳傷我們要特別小心:那就是猶太王亞撒的腳傷:“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列王記上15:23)。亞撒的病根在這裏:“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裏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仆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色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裏去”(列王記上15:18)——亞撒勾結亞述,出賣教會,踐踏弟兄。而耶穌醫治好我們,就吩咐我們起來行走,承擔福音的使命。而我們用我們的腳,見證了一件新事。舊事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出埃及記21:24)。新事是:“5你卻要凡事謹慎,忍受苦難,作傳道的工夫,盡你的職分。6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8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4:5-8)。而在主複臨的時候,我們就會完全看見一切的仇敵成了基督的腳凳(撒母耳記下22:39;列王記上5:3;詩篇47:3;99:5;110:1;以賽亞書49:23)。

不僅如此,耶穌這裏洗門徒的腳,並差遣他們出去,也指向舊約膏立祭司的真理。首先我們在出埃及記30:17-21中看見了會幕中洗腳的一幕:“17耶和華曉諭摩西說,18你要用銅作洗濯盆和盆座,以便洗濯。要將盆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裏盛水。19亞倫和他的兒子要在這盆裏洗手洗腳。20他們進會幕,或是就近壇前供職給耶和華獻火祭的時候,必用水洗濯,免得死亡。21他們洗手洗腳就免得死亡。這要作亞倫和他後裔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然後我們來看彼得的見證:“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我想彼得一定記得最後晚餐這一幕。正是從這裏開始,基督的祭司要走向世界了:“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我都照著我所應許摩西的話賜給你們了”(約書亞記1:3)。一方麵,以色列人要下海走幹地;另一方麵,以色列人就是跟隨祭司過了約旦河:“等到抬普天下主耶和華約櫃的祭司把腳站在約旦河水裏,約旦河的水,就是從上往下流的水,必然斷絕,立起成壘”(約書亞記3:13)。所以最後的晚餐洗腳這一幕,乃是按牧了一個祭司的國度。這個見證是不能廢的:“約書亞另把十二塊石頭立在約旦河中,在抬約櫃的祭司腳站立的地方。直到今日,那石頭還在那裏”(約書亞記4:9)。這是國度的開始:“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申命記11:24;另參申命記33:1-29)。

三、撒旦(21-30)

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

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

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

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麽對他說這話。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麽周濟窮人。

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在上述交叉結構中,26-27是中心:魔鬼及其仆從猶大建立了吃人的筵席,是聖餐真正的屬靈背景。“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路加福音22:53b)。22-25與28-29,強調門徒對誰賣主的事完全無知,這也意味著他們對信仰和聖餐真理的完全無知,因此,必須對門徒進行真理的教導(哥林多前書11)。最外圍的經文是21與30,耶穌預言被賣及這個預言的應驗。

1、預言及應驗(21,30)

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

在約翰福音中,約翰福音13:21節已經是第三次談到耶穌的“憂愁”(ταρ?σσω,11:33,12:27);這憂愁不僅麵向十字架,可能指向耶穌與門徒的暫別,以及門徒麵臨的軟弱和分散。這憂愁甚至也出於對猶大的憐憫——那人已經無法攔阻了。你是否突然想到一個賣你的人,你知道他要賣你了,他也知道你知道他要賣你了——但無論是他自己還是你,對結果都無能為力。隻剩下一種情緒充滿了你的心,充滿了你的不寐之夜,那就是“憂愁”。一方麵,你隻能承受這被賣的命運;另一方麵,他隻能經曆犯罪及其結果。正是在這個背景之下,耶利米哀歌就是可以理解的。很多時候,我們盼望這一切隻是想象,隻是夢幻;我們多麽渴望這不是真的,特別是來自自己身邊的出賣和傷害不是真的。

但這是真的。當主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的時候,我不知道主的心是否在流血,但我的心在流血。我想起神對該隱的忠告,但那個忠告無效:“6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什麽發怒呢?你為什麽變了臉色呢?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製伏它。8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4:6-8)。當你身邊的人起來賣你的時候,你更別無選擇,隻有憂愁。但最終你要起來,將腳洗淨,平靜地預備赴難。沒有慷慨,隻有憂愁。
問題是,誰是傷害別人的猶大,誰是賣主的叛徒呢?主說:“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這一點讓我們特別恐懼。一方麵,賣主的人就在“你們”中間,就在我們的內部,我們卻從無察覺。另一方麵,在不同程度上,猶大的罪也在我們每一個人的身上,我們都是潛在的猶大。無論是哪一個方麵的威脅,都是每一位基督徒特別需要警醒的。因此聖經告誡我們:“8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9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曆這樣的苦難”(彼得前書5:8-9)。

然後我們看見猶大賣主的行徑:“30猶大受了那點餅,立刻就出去。那時候是夜間了”。耶穌主動將餅遞給猶大:你若願意,就吃我吧。而“猶大受了那點餅”,表明猶大蒙受了主的恩典的。實際上他也領了聖餐,隻是因為不信,就吃喝自己的罪了。猶大隻是領受了一點點(ψωμ?ον)的餅,這個一點點的餅在約翰福音13章中4次被強調(13:26,27,30),這似乎提醒我們,對福音一知半解的人更可能是賣主吃人的罪犯。這個道理類似創世記6章所說的偉人:一部分真理,一部分血氣;然後他們會起來以真理的名義在別人的生命和尊嚴上揮霍自己的血氣。一些人特別容易得熱病,原因也是一樣。由於標榜或自我感動為真理的緣故,他們會出賣任何人。他們收集掌握別人的信息,為編造製作之後用來賣錢或報複。他們吃了一點餅就成了妖精。我曾對福建說過這樣的話:“你這妓女阿,要聽耶和華的話”(以西結書16:35)。為什麽呢?因為妓女或人盡可夫的意思,就是她可以出賣任何事,任何人,任何項目;並可以向任何人出賣。這就是一點餅惹出的血案。下麵我們就看見這滅亡之子怎樣的急不可耐:“立刻就出去”,ε?θ?ως ?ξ?λθεν,went immediately out。她(他)的那點“真理”和私欲苟合起來,激動她必須起來奔走,無法控製(雅各書1:15);或者知道被耶穌看見了,更要先下手為強,果然摩洛。沒有任何人勉強他,是他(?κε?νος!)自己“義不容辭”的。一個不斷經曆教會、牧師、丈夫、婚姻以及公司的人,最有可能不斷擁有出賣別人的機會和吃人的劣跡——因為你必須靠出賣和控告所經曆的人與事才能讓自己的背叛合理化,又成為下一站的投名狀。

這是人類曆史上最黑暗的一幕,黑暗降臨了,黑暗掌權了。這不僅是耶穌的暗夜,人類的暗夜,實際上更是猶大的暗夜。連夜起來害人,首先顯示了猶大犯罪的迫不及待,這是熱病的典型症狀。其次,也讓我們看見這滅亡之子真的進入黑暗之中了。?ν δ? ν?ξ,and it was night.。實際上係動詞?ν的用法是imperfect;黑暗漸漸降臨,一直在擴張和蔓延。

2、門徒的無知(22-25;28-29)

22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23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

……28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麽對他說這話。29有人因猶大帶著錢囊,以為耶穌是對他說,你去買我們過節所應用的東西。或是叫他拿什麽周濟窮人。

雖然耶穌如此清楚地告訴門徒,他們中間有人要賣祂;但是,門徒對這種黑暗以及到底誰是那黑暗之子完全一無所知;更對自己裏麵的黑暗一無所知。他們之中甚至可能有人會攻擊耶穌有被迫害妄想,因為他們也是屬靈瞎眼的。門徒的彼此對看,彼得和約翰的彼此交流,在這個黑暗的夜晚更具有悲劇性。一方麵,他們之所以要追問是誰,可能出於他們的自義:都覺得是別人賣主,但自己絕對不會。我們接下來將看見彼得的豪言壯語及其破產。另一方麵,他們要利用這種危險顯示自己的忠心和愛主。這是彼得和約翰特別滑稽的兩種姿態。

首先是彼得要演神的義怒,要清君側,要抓階級敵人,好顯示自己怎樣的惟我獨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我們在教會以及社會中太熟悉這種憤青了:你告訴我敵人在哪裏,我去滅他。今天這個世界總是上演彼得演義:在別人的罪中,罪人起來像神一樣踩踏和殺害罪人。我們可愛的彼得首先就陷落在這種大罪中;他絕對不會放過別人的罪,絕對不會放過揭露別人的醜聞複仇和自義的機會;但對自己的軟弱一無所知。全世界就是由彼得和約翰兩種小醜組成的——將來我在天上見到他們,還會這樣說他們——約翰負責揭露,彼得負責審判。或者約翰負責將女人帶到廣場,彼得負責扔石頭。我們有足夠的相關經文支持我們對彼得這樣的認識;而那兩位雷子,在撒瑪利亞的村莊裏,早就陷入過這種宗教暴行。然而我們的主甚至沒有將猶大交給彼得和約翰審判,因為即使審判猶大這樣的惡人,彼得和約翰也不配。蒼蠅不能起來扮演天使天君。然而我們應該為五旬節之後的彼得和約翰讚美主,新造的人,何等佳美!

其次,我們看晚宴上使徒約翰的另類表演。和很多傳道人理解的不同,我自己對約翰這種賣萌、特別是藉著別人犯罪而加倍顯示自己與主特別親密的猩猩作態,不以為然。我不認為約翰後來不斷重放這些鏡頭是為了顯示基督偏愛他,而更可能是出於一種深刻的反省。我們即使按常識看也能遠離那種濫情:一個如此膩味耶穌的門徒,在耶穌被審判和被殺害的日子裏,仍然是大祭司的朋友,仍然躲在耶路撒冷的“地下室”裏瑟瑟發抖。而“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首先隻是猶太人吃飯之時正常的姿態——斜躺著的約翰,離耶穌最近,僅此而已。但是,是教會的傳統將這個姿態解釋過度了,他們就是要強吻耶穌,顯示自己比別人更有聖靈、與主更親密的人。約翰在這裏強調他是主所愛的,隻是出於感恩,也出於反省。在某種意義上,約翰的依偎與猶大的親吻,存在一種共同的罪性:捆綁基督。約翰問耶穌:“主阿,是誰呢?”這種親昵似乎主要是為了窺探一點兒重要的隱私,好翻過身來與彼得分享或炫耀。我們看不見約翰對這個嚴重局勢任何進一步的反應;隻是從這句話中看見和彼得一樣的自負:不管是誰,但絕對不是我;誰都可以賣你,但我絕對不會。而約翰這個問題,甚至是一種試探:試探耶穌挖出來並消滅猶大,最終結果,十字架計劃流產於這場“肅反運動”。

門徒認不出誰是叛徒。聖經記載這一幕,不僅表明魔鬼的狡猾,也用此對比基督的全知和門徒的不知。使徒們隻是和我們一樣是普普通通的人。其中西門彼得和使徒約翰是他們的代表,與之呼應的是“同席的人”,“沒有一個知道是為什麽對他說這話”。耶穌的話是:“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我們可能很詫異,因為耶穌和行動如此清楚,就是指向猶大的;但竟然沒有一位門徒能想到猶大就是叛徒。這是為什麽呢?我想其中一個特別重要的原因是:一直以來,猶大都是教會特別重要的同工,不僅掌握著教會的經濟命脈,也一直深孚眾望。這和他精於屬靈表演有關,我們剛剛在約翰福音12:1-11中欣賞過那政治正確的愛心表演。對於這樣的光明天使,一般人不可能想到他會賣主。這也是這個世代的普遍現象:我們清清楚楚地看見了那些主流在吃人,但仍然有那麽多的人為他們的“正義”喝彩。所以若非聖靈的光照,我們不能認識“社會福音”背後的撒旦本質。我們甚至將猶大的賣主行動看成是侍奉主的壯舉,是愛心大使。猶大已經博得了門徒的好感,人們不憚以最大善意推測他。猶大的確深有乃父之風。

3、猶大與撒旦(26-27)

26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

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27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

現在我們進入中心部分。這兩節經文可以結構如上。首先,耶穌的話語首尾呼應,讓我們看見我們的主是主動受難的,是耶穌主動在麵對十字架,毫無恐懼,步步推進。這也再一次讓我們看見約翰福音的十字架敘事,總是強調基督對事件的掌權。“耶穌便對他說,你所作的快作吧”。正如撒旦進入猶大的心,那個動詞(ε?σ?λθεν)是主動的一樣;這裏的第一個“作”(ποιε?ς)也是主動的,而且時態顯示是猶大自己正在著手作的(present)。換言之,犯罪出於魔鬼和猶大自己。26a這句話是耶穌回答使徒約翰的,甚至也是對所有門徒說的。但是,除了猶大自己可能相信了耶穌的話,沒有任何一個門徒相信耶穌。他們實際上寧可相信猶大是好人,也不相信耶穌的說法(有人賣我)和解釋(就是猶大)。這是一種令人窒息的悲劇——人們相信那如此欺騙、陷害和誣告你的卑鄙小人是無辜的,是受害者甚至是天使;但你無論怎樣呼喊,人們卻對你的冤情和命運無動於衷,甚至把你看成是病人,是控告自己學生的——“你若沒有做錯什麽,人家為什麽賣你呢?”主耶穌阿,何等孤獨!

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13章與約翰福音6章的平行。其中第6章重點在聖餐是什麽,而13章重點是聖餐的原因。而兩章經文最後都聚焦在猶大身上。其中約翰福音6:70-71強調:“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裏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而約翰福音13:26-27讓我們看見,猶大是怎樣開始賣主的。耶穌的預言完全應驗。符類福音都記載了猶大在最後的晚餐上暴露了賣主的惡謀(馬太福音26:21-25;馬可福音14:18-21;路加福音22:21-23),並且都強調:“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猶大的罪就是吃人。這是約翰福音唯一一次用“撒旦”(Σαταν?ς)來指魔鬼,可能是為了突出“仇敵”(adversary)這個概念。約翰福音13:2說:“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裏”;但到這裏再度證實魔鬼對聖餐的入侵,“撒但就入了他的心”。

四、教會(31-38)

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37彼得說,主阿,我為什麽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舍命。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舍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在約翰福音13章的平行結構中,耶穌向門徒進一步解釋了洗腳的含義。實際上也是在總結馬利亞膏抹耶穌的腳和耶穌為門徒洗腳的含義。馬利亞膏抹耶穌,指向耶穌的受難;而耶穌為門徒洗腳,指向門徒的彼此相愛和門徒的殉道或教會的十字架。需要補充的一個信息是,馬利亞在耶穌的腳前,可以回應舊約如下相關信息:路得在波阿斯腳前(路得記3:4,7-8,14);亞比該在大衛的腳前(撒母耳記上25:24,41)、書念婦人在以利沙的腳前(列王記下4:27,37),以及以斯帖在王的腳前(以斯帖記8:3)。這些罪人的重生,以及死而複活的見證,最終應驗於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另外注意彼得在約翰福音6章和13章的同時出現。約翰福音13:31-38也可以交叉結構。彼得代表教會。其中31-33指耶穌的十字架(對應馬利亞香膏抹主);與之呼應的是36-38,指彼得的十字架(與之呼應的是耶穌為門徒洗腳);中間34-35綜合12-13兩章的信息,教導門徒彼此相愛。加略人猶大出去之後,耶穌向門徒預告了兩個事實,發布了一道新命令。

1、耶穌的十字架(31-33)

31他既出去,耶穌就說,如今人子得了榮耀,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32神要因自己榮耀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

33小子們,我還有不多的時候,與你們同在。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話我曾對猶太人說過,如今也照樣對你們說。

這段經文也可以分成兩部分。其中31-32圍繞耶穌之死強調基督和父神之間的關係;而33圍繞耶穌之死強調基督和我們的關係。首先,耶穌很快就要離開,或者說受難複活升天。耶穌將這種分離定義為聖父榮耀聖子。榮耀時刻開始(約翰福音12:13,27,28)。如今(ν?ν)即現在。31-32有5個“榮耀”。主要指三種榮耀。第一、耶穌的十字架:如今人子得了榮耀(?δοξ?σθη),神在人子身上也得了榮耀(?δοξ?σθη)。第二、天父的計劃完成。原文中間還有一節經文:“如果神在祂裏麵得了榮耀(?δοξ?σθη),If God be glorified in him”。第三、耶穌的複活:神要因自己榮耀(δοξ?σει)人子,並且要快快地榮耀他(δοξ?σει)。榮耀單單屬於神;而隻有神定義的這個榮耀才是真正的的榮耀。我們知道,人看十字架為羞辱,但神卻看為榮耀。這是一場顛覆(哥林多前書1:18-25)。

其次,我們看耶穌之死與我們的關係。耶穌再一次提醒門徒,祂要赴死了。這個提醒不是為了博取教會的同情,而是盼望他們預備心靈,迎接黑暗的時候到來。免得到時候驚慌失措,甚至否認主名。而且也是教導他們珍惜有光的時候,行走在光明中,作光明的事業。小子們:τεκν?ον,little children。這個字在福音書隻在這裏出現1次,但在約翰一書中反複出現,表明神對信徒的憐憫、愛、忍耐以及孜孜不倦的教導。“我這話曾對猶太人說過”,可以參考約翰福音7:33-36;8:21-22。無論是猶太人還是門徒,神愛他們。隻是人並不珍惜耶穌第一次的道成肉身,耶穌很快就要離開了,人無動於衷。“後來你們要找我,但我所去的地方,你們不能到”。這句話不僅指向耶穌的死難和升天;也為下文作了鋪墊:我們隻有跟隨基督的十字架之路,才可能進入耶穌所在的地方。耶穌先去了,為我們預備地方去。

2、教會的新命令(34-35)

34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

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35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基督徒被賦予了一個重要的使命,就是彼此相愛。基督徒不是神,基督徒也不要演神;更不要吃人演神:“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馬太福音26:33)。但是,基督徒力所能及的本分是愛。上帝從來沒有把演神的重擔加給人,像神一樣乃是蛇的惡謀。正因為如此,約翰一書5:3b說,“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馬太福音11:30也說,“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所謂新命令:?ντολ?ν καιν?ν,A new commandment。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麵來理解。首先是“命令”,這是基督徒必須執行的,無條件執行。任何借口都在神麵前毫無用處。其次是“新”。一方麵,新應該是針對十誡而言的,十條誡命已經被耶穌完全了,基督徒要將彼此相愛作為唯一的誡命。另一方麵,這新是麵對世界的:魔鬼的兒子們互相剝皮,神的兒女互相洗腳。這新命令特別強調時間性:要趁著有光的時候在光中行走(約翰一書2:7-8;約翰二書1:5)。還是那個道理:在基督兩次降臨之間,教會應該將救恩放在審判之前。新命令與新約密切相關(耶利米書31:31-34)。

主為彼此相愛作了兩點解釋。第一、麵對基督或在神麵前:“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主的愛是我們的榜樣,包括舍命和作仆人。如果你隻是想吃人,如果你的愛隻是進一步想成為人上人,就與愛無關。這兩方麵的道理進一步解釋在約翰福音15:12-17,為朋友舍命,用結果子取代吃人。第二、麵對世界或在人麵前:“有彼此相愛的心”。原文沒有“心”這個概念。主更強調,彼此相愛是作基督門徒在世界裏唯一的標誌或記號:“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基督徒要進入世界,基督徒在世界麵前要成為彼此相愛的見證。換言之,你是否是基督徒,要看你在世人麵前對基督徒的態度。如果一個基督徒在世人麵前對自己的弟兄毫無愛心,他根本就不是基督徒。如果藉著相咬相吞取悅於世界,這種行為表明這些人不僅根本就不是主的門徒,而更可能是魔鬼的兒子。還是那個道理,真理可以爭辯,但隻有神是生命的審判主。這個真理與哥林多前書第6章是聯係在一起的。

關於何為彼此相愛,可以參考約翰一書的相關論述。首先約翰一書進一步重申了這條新命令。約翰一書3:23,“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他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翰一書4:21,“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

信是愛的基礎,而彼此相愛首先是教會的憲章,而不適用於外邦人。那麽到底怎樣才能做到彼此相愛呢?約翰一書充分討論了彼此相愛的真理。第一章,彼此相愛的前提是人在神麵前“認自己的罪”,而不是認別人的罪(約翰一書1)。一個從不認罪的人,他的使命就是定罪。這人就是邪教徒,就是魔鬼之子。第二章,主命令我們彼此相愛,並讓我們看見彼此相恨的根源是愛世界,而人因為愛世界就會彼此嫉妒,彼此踐踏。但是,基督徒和世人一樣,會用大義名分對這個動機撒謊,並在謊言之下加倍害人。第三章、彼此相恨的罪出於魔鬼,但神命令我們彼此相愛。第四章、神在基督裏先愛了我們,所以我們應該彼此相愛。神就是愛,這是我們相愛之源。第五章、靠著聖道聖禮建立信心勝過世界,並為弟兄的罪代求(另參加拉太書6:2 )。

3、彼得的十字架(36-38)

36西門彼得問耶穌說,主往哪裏去。

耶穌回答說,我所去的地方,你現在不能跟我去。後來卻要跟我去。

37彼得說,主阿,我為什麽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舍命。

38耶穌說,你願意為我舍命嗎?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彼得又說話了,我們裏麵的彼得又說話了。這裏有兩次對答,我們看見了自己在神麵前的兩種可憐狀態,也讓我們兩次重蹈基督的愛與保守。

第一、我們無知。除了這個世界,我們不知道還有更好的去處。我們不明白耶穌從哪裏來,也不知道祂往哪裏去;更不知道怎樣到祂那裏去。“洗”是唯一讓我們前往基督的道路。耶穌藉著這個問題教導彼得,以後要走上殉道之路。這一點我們可以參考約翰福音21:18-19,“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19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

第二、我們無畏。彼得不認識自己的軟弱,於是發下了如此壯烈的誓言:“彼得說,主阿,我為什麽現在不能跟你去?我願意為你舍命。”於是耶穌讓我們認識自己是誰,我們會在危險中否認主,與猶大伯仲之間。關於彼得三次否認主,我們會在後文詳加考察。四福音書都記載了彼得三次否認主的事實(馬太福音26:33-35;馬可福音14:29-31;路加福音22:31-34)。這是最後晚餐上的預告。彼得一方麵不明白耶穌的話;另一方麵,即使有勇氣為主舍命的人,也未必能與主同釘十字架。人可以為公認的義光榮犧牲(約翰福音10:11-18),但沒有人靠自己願意分享耶穌的死——十字架代表咒詛和屈辱。值得一提的是,彼得三次否認主的預告,與最後一章耶穌三次堅固彼得平行。

令我們感慨的是至少有兩點。其一,就連彼得也要否認(?παρν?ομαι)主,主的內心是否蒼涼絕望;其二、即使彼得也否認主,主仍然繼續愛著我們,繼續十字架的道路。隻有祂是神,祂真認識自己的羊;祂真愛我們,並愛我們到底。這個底也指向彼得越過底線了,但是,我們的主站在底線之上。我們的主就是我們最後的底線,永遠的底線——隻有祂在那裏等著我們一路迷失,腳傷累累地到達,然後為我們洗腳。在任何我們覆水難收、無地自容的地方,主在那裏。

“6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測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7我往那裏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裏逃躲避你的麵”(詩篇139:6-7)。阿門。

任不寐,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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