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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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勝過吃人的世界和教會(約6:1-71)

(2017-03-11 04:03:07)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6:1-71。約翰福音第6章是約翰福音中經節最多,內容最長的一章經文。攸關聖餐,舉足輕重。這一章至少可以有三種結構方式。

第一、二元結構:神跡(1-22,兩個聖餐神跡,餅與水)+聖道(23-71,天糧與反應)。我們已經知道,這個二元結構是約翰福音的基本特點:耶穌基督的行與言,而言不斷成為福音的歸指。

第二、交叉結構:聖餐神跡(1-15)+水上行走(16-22)+聖餐真理(23-71)。在聖餐論中間插播“海上行走”這段神跡,道理可以類比哥林多前書10-11章聖餐論中間插播男女秩序。聖餐意義之一就是勝過吃人的筵席,而吃人的筵席始於魔鬼對亞當和夏娃的試探;海是魔鬼家鄉,代表死亡的勢力。耶穌在海麵上行走,表示基督對魔鬼和死亡的勝利,而聖餐旨在重建魔鬼敗壞的男人和女人。不僅如此,魔鬼狡猾凶猛,它對基督和教會的攻擊常常集中針對主的筵席,這種攻擊古往今來是一切教會風浪的根源。也許正因為如此,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喂飽五千人和海上行走這兩個神跡也是緊密相連的(馬太福音14:22-33;馬可福音6:45-52):聖餐、魔鬼攻擊形成風浪,基督平靜風和海。這場海上經曆也類似耶穌升天之後教會的曆史:藉著聖餐,度過基督複活和複臨之間的守望歲月。這正是聖餐的真理之一:“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哥林多前書11:26)。此外,加利利海是遠洋水手培訓基地,遠渡重洋,前往吃人生番那裏去,呼召萬國的人來赴席(馬太福音22:2)。

第三、平行結構:1、聖餐(1-15),重點在聖餐的意義(原因和方式:人是吃貨,由少變多);2、教會(16-22),在世界的風暴中主與門徒同在;3、聖餐(23-59),重點在聖餐的本質(天糧;身體和血),暨對1-15神跡的屬靈解釋;4、教會(60-71),麵對危機,門徒對主的棄絕、認信和出賣。我們今天主要按平行結構的方式來學習約翰福音第6章。

這段經文首先將人顯為吃餅和吃人(作王),或吃飯和說人兩種狀態,然後主耶穌因此將成為我們的食物和拯救。吃人轉向了吃神,或“永生的食物”,“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阿門。

一、喂飽五千人(1-15)

1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他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跡,就跟隨他。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6他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他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7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吃一點,也是不夠的。8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9在這裏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隻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什麽呢?

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12他們吃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13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吃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我們可以將1-15交叉結構。首先是1-4與14-15前後呼應:“提比哩亞海”與“世間”或“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許多人”與“眾人”;“神跡”與“神跡”;“山”與“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裏”與“獨自又退到山上去”(顯然門徒沒有同進同退);“逾越節”與“逼他作王”等概念前後呼應。其次,中間5-13是五餅二魚神跡,這段經文也可以分成兩部分:試驗門徒(5-9),神跡過程(10-13)。五餅二魚是唯一一個四福音書都記載的神跡(馬太福音14:13-21;馬可福音6:32-44;路加福音9:10-17);但隻有約翰福音將這個神跡與聖餐聯係起來:他提到逾越節,兩個門徒以及“拒絕作王”等細節。這是非常重要的補充、完善與深化。

1、曠野(1-4)

“這事以後”,根據符類福音的記載,喂飽五千人的神跡發生在施洗約翰被希律王孽殺之後,而希律王想見耶穌(馬太福音14:12;馬可福音6:28-29;路加福音9:9)。是因為這樣的緣故,“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理解這個背景,才能更好理解眾人為何強逼耶穌作王。政治最黑暗的時候,也是人類心靈最饑渴的時候,當然也是社會最危險的時候——政治吃人的筵席(希律的筵席)總是激發道德吃人的筵席(革命)。約翰福音首尾呼應的禾場都在加利利,特別是加利利海邊,就是提比哩亞海,而且是兩場筵席(約翰福音21:1-17)。加利利海是基督教福音出發的地方:用基督的筵席取代希律的筵席。

而根據符類福音,耶穌是到了伯賽大的野地或曠野(馬太福音14:13;馬可福音6:31-32,35;路加福音9:10-12)。所以請同時注意約翰福音5章和6章之間在神學上的連接。約翰福音5章結束的地方耶穌告訴猶太人:“46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47你們若不信他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翰福音5:46-47)於是我們必須從摩西的書上尋找喂飽五千人的相關預表。顯而易見,四福音書、特別是約翰福音6章中的聖餐神跡以及聖餐真理,都是以舊約聖經中的上帝在曠野為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擺設筵席為背景的。從這個方向上看,約翰福音6:1-4中的“海”與“山”等概念,可以在出埃及記15:17-19中找到源頭:“17你要將他們領進去,栽於你產業的山上。耶和華阿,就是你為自己所造的住處,主阿,就是你手所建立的聖所。18耶和華必作王,直到永永遠遠。19法老的馬匹,車輛,和馬兵下到海中,耶和華使海水回流,淹沒他們,惟有以色列人在海中走幹地”。約翰福音6:1特別講加利利海又名提比哩亞海,不僅是為了方便希臘羅馬讀者;或為了對比希律王-凱撒與基督——主後20年,希律安提帕為諂媚羅馬皇帝Tiberius建了該城。因此,提比哩亞海與“耶和華必作王”、“強逼他作王”是關聯的。但是,在出埃及記的背景中,五千男丁和婦女孩子們從各城各鄉出來,也可以與這樣的信息平行:“後來摩西,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出埃及記5:1)。耶穌帶領以色列人過了紅海,進入曠野,到了山上(出埃及記19:1-20:17);用嗎哪喂養以色列人(出埃及記16:1-35)。有學者建議這座高山可能就是耶穌登山變相的山,同時回映著西奈山(路加福音9:28-37)。逾越節近了,晚餐預備好了。約翰福音強調這個事實顯然“別有用心”——耶穌是逾越節的羔羊,要用祂的身體喂養眾人(出埃及記12:46;民數記9:12)。逾越節也是約翰福音貫穿始終的一個主題。

需要強調的是,從約翰福音2章開始,人不斷因為“神跡”的原因而追趕耶穌,從尼哥底母一直到這裏的許多人。一方麵,猶太人因為神跡要殺耶穌,他們真正的動機是嫉妒;另一方麵,更多人因為神跡逼迫耶穌作王,他們真正的動機是吃餅得飽。於是到了一個時刻——耶穌必須重新解釋一切神跡的真正目的,所以必須在這個背景之下,將約翰福音6:1-15與約翰福音6:23-59聯係起來。事實上,特別是五餅二魚的神跡,在初代教會和今天的教會中,都被“迦百農式吃喝”所捆綁了,這些偏轉充斥了改革宗和靈恩派的教會。

2、筵席(5-13)

五餅二魚的神跡開始了。“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約翰福音11:41;17:1),這個神跡不是人禱告來的,不是我們需要五餅二魚的神跡;而是主耶穌主動啟動和主持的。有弟兄姐妹說,一些“名牧”關於五餅二魚神跡的解說和傳講的確讓人忍無可忍(如唐牧師們),甚至到了令人作嘔的程度(如張牧師們)。這個見證是真的。有牧師竟然說這些神跡不是為了證明耶穌是神,而是為見證人的可憐。這些牧者真是瞎了眼了。但是這種現象不是新鮮事,在使徒約翰的世代想必已經這樣不堪了,所以約翰福音繼符類福音之後,要重新講述和解釋這個神跡。

首先,主行這件神跡是為了教導門徒,正如聖餐是教導門徒和保羅一樣:“你們當如此行”;“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而這個教導的終極目的,是讓門徒藉著聖經認識耶穌是誰。耶穌是用這樣一句話來試驗門徒的:“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一方麵,這個問題可以與“你們要什麽”(約翰福音1:38)聯係起來——你們就是他們;另一方麵,主耶穌用這個問題引領他們思想聖餐的真理:人都是吃貨,甚至是吃人的(聖餐的理由);而耶穌來就是麵對和拯救這樣的世界(聖餐的目的)。“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從主耶穌那裏,從天而降(出埃及記16:4,12)。這裏特別提到腓力和安德烈(5-9)。他們有代表性,一個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一個是耶穌自己呼召的門徒,而且他們都是其他門徒的傳道人,是帶人歸主的(約翰福音1:40-46)。顯然,兩個門徒都沒有明白主的意思,將聖餐降低到“二十兩銀子”和“五個大麥餅,兩條魚”的物質主義水平。這是加爾文主義的神學。於是有改革宗的領袖在這個問題上指責兩個門徒缺乏少變多的信心,與靈恩派和迦百農的饕餮派一樣,實際上都追求吃餅得飽。與此相關,他們讚揚那個孩童怎樣的有愛心和信心。這是說夢。主和祂的教會的大使命不是要解決吃飯和施粥的問題,因此這個神跡與這個孩子是否善良或有愛心無關,與他是誰無關;而與耶穌是誰有關。在聖餐中同樣不存在人(門徒)神合作的問題。實際上人在聖餐的祝福上是無份的,你在這方麵毫無恩賜。我甚至懷疑,門徒那時將弱者的食物占為己有(馬太福音14:17;馬可福音6:38;路加福音9:13)。他們並不喜歡小孩子(馬可福音6:36;10:13-14)。五餅二魚象征的不是食物,而是指向福音:基督和祂的門徒這極少數人能否滿足全人類的精神饑渴?曆史和我們都是這神跡的見證(路加福音12:32)。

其次,關於“五餅二魚”,人們有著非常豐富的解讀和領受。不過這也可能是最被誤解的故事之一,所以約翰福音6章接下來會重新解釋這個神跡。因為廣泛流傳的解釋恰恰是腓力式的和安德烈式的——怎樣將我們的恩賜交到主的手裏,然後獲得屬靈和屬世的成功(吃餅得飽)。這些傳道人斷章取義到這個地步,幾乎完全不看約翰福音6:23-59的解釋。約翰福音6:9實際上不僅僅在講五餅二魚,還包括一個孩童:“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首先,這裏有三個數字:一(ε?ς,one)、五(π?ντε,five)和二(δ?ο,two)。而神跡所施於的對象有三:孩童(παιδ?ριον;馬太福音11:16,一個傳道者)、大麥餅(π?ντε ?ρτους,利未記27:16;民數記5:15;以西結書45:13,祭物;士師記7:13,勝過仇敵的神跡;列王記下4:42,喂飽人的神跡)、魚(?ψ?ριον,約翰福音21:9,10,13)。孩童-餅-魚這一幕,再現於約翰福音21:9,“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裏有炭火,上麵有魚,又有餅”。一方麵,孩童和大麥餅、魚都是卑微、降卑者、普通之普通者(以西結書13:19);另一方麵,上帝就是要用如此普通卑微的人和食物,成就天國的大事。當然,大麥指向陸地上的糧食,而魚指向海中的糧食——基督要在所有地方充滿祂的神跡。但是,如果我們隻盯著餅和魚,看不見那個孩童,更看不見耶穌,這個神跡就總是被引向“吃餅得飽”的方向,無論傳道人怎樣標榜屬靈。因此,這個神跡的重點不在餅和魚,而在耶穌。亞當夏娃隻是盯著果子,卻聽不見神的話語。從來如此。

最後,這是一個很有秩序的聖餐禮。一方麵,“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牧人在逾越節期間草場上放牧羊群,而且是耶穌主動邀請眾人坐席。這是草地(詩篇23:2;創世記1:30)。符類福音告訴我們,隻是五千男人,還有婦女和孩子未計算在其中。統計男丁是民數記的傳統,那是耶和華的軍隊。另一方麵,是門徒將餅發給眾人:δι?δωκεν το?ς μαθητα?ς, ο? δ? μαθητα? το?ς ?νακειμ?νοις,he distributed to the disciples, and the disciples to them that were set down。這節經文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這也是造成忽視聖餐和聖職的原因之一。聖餐的核心概念“餅”(?ρτος)和“吃”(φα?γω)已經在5、7、9、11-12、13節中出現了。魚(?ψ?ριον)的出現,也與下文海上行走的神跡有關(約翰福音21:13)。另外與聖餐相關的三個動詞是“拿起”(λαμβ?νω)、“祝謝”(ε?χαριστ?ω)和“分給”(διαδ?δωμι)。最後,12-13節讓我們看見,聖餐是足夠所有人領受的。重點不僅僅在十二個籃子指向12個支派或所有上帝的子民——教會在侍奉中一定得以飽足。而且,這個充充滿滿的恩典,讓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飽足。這個聖餐上的普世救恩論也否定了加爾文及其學徒在聖餐上的杞人憂天:升入高天的基督祂的身體是不夠全世界教會領受的。主耶穌既然在五餅二魚中都能行如此偉大的神跡,何況祂複活的身體呢?!事實上,我們正在這神跡之中。另外請注意這句話:“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糟蹋的”——這句教導也形成“封閉性聖餐”的真理根基:“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哥林多前書11:29)。

值得強調的是,舊約聖經有一些平行的神跡記事,如列王記下4:42-44,“42有一個人從巴力沙利沙來,帶著初熟大麥作的餅二十個,並新穗子,裝在口袋裏送給神人。神人說,把這些給眾人吃。43仆人說,這一點豈可擺給一百人吃呢?以利沙說,你隻管給眾人吃吧。因為耶和華如此說,眾人必吃了,還剩下。44仆人就擺在眾人麵前,他們吃了,果然還剩下,正如耶和華所說的。”這是神藉著先知以利沙行的神跡,顯然是預表基督的(另參民數記11:21-23;詩篇78:25;出埃及記16:16-20)。而這位先知隨後是“卷入了政治”的,所以猶太人在這個神跡之後宣告耶穌是先知,並要強逼耶穌作王。

3、先知(14-15)

五餅二魚的神跡讓眾人得出兩個結論:第一、“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第二、“要來強逼他作王”。這是眾人對神跡、先知和君王的理解:先知行物質主義的神跡,先知要作物質主義的君王。這就是加爾文主義的榮耀神學。當他們將耶穌等同於先知的時候,充分繼承了迦百農人民的風俗或傳統。對神跡和君王的兩種觀念,形成的致命衝突,是他們最後釘死耶穌的原因之一(約翰福音2:24-25;12:13;19:21)。但是,讓我們感謝主,約翰福音6:15不僅讓我們清楚地看見基督怎樣與榮耀神學徹底分別,而且隻有祂是神——隻有基督拒絕從人來的榮耀(約翰福音5:41-44),隻有基督真的拒絕作世界的王(約翰福音18:36-37)。“逼”,?ρπ?ζω,to seize, carry off by force;to seize on, claim for one's self eagerly;而且時態是一般現在時,這種爭戰一直存在(馬太福音11:12;13:19;約翰福音10:12,28-29)。這個緊緊抓住並將耶穌占為己有的動作,和馬利亞的“摸”耶穌大致是一個含義(約翰福音20:17)。

猶太人強逼耶穌作王,也可能是在追憶和盼望大衛王:“2大衛獻完了燔祭和平安祭,就奉耶和華的名給民祝福,3並且分給以色列人,無論男女,每人一個餅,一塊肉,一個葡萄餅”(曆代誌上16:2-3)。但正是這些政治野心,使猶太人和彼拉多謀殺耶穌有了口實。

另外我們需要再一次強調,主耶穌從未將自己等同於先知,而摩西的那個預表從來都是預表而已(申命記18:15,18;使徒行傳3:18-24;7:37)。在新約語境中,先知就是預言耶穌基督者,所以耶穌與眾先知分別,所以耶穌說先知止於施洗約翰。伊斯蘭教將耶穌稱為先知,是為了貶低祂的神性;而改革宗的目的是逼祂作王,甚至代祂作王。強逼耶穌作王的目的隻有一個:更蠻不講理更有效率地吃餅得飽。而這個過程就是吞吃別人的孩子、餅和魚的過程,就是吃人的過程。以王、帝王、王國的方式謀食,一方麵在於追求更有效率的暴力,另一方麵在於粉飾更多意識形態的謊言。而在某種意義上,假先知就成了作王吃人事業的謀士。作王吃人,就意味著說謊吃人。所以這裏先知和作王之間是有著密切的聯係的,盡管先知必然是假先知,王必然是世界的王。感謝主,祂不用誰見證人怎樣,祂知道萬人,更知道人心裏所存的。我們的主從始至終,堅決徹底地拒絕作王,也是堅決徹底地拒絕自己成為人吃人的工具,人論斷以便作王的工具。

二、海麵上行走(16-22)

16到了晚上,他的門徒下海邊去,17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裏。18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

19門徒搖櫓約行了十裏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麵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20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21門徒就喜歡接他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

22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裏沒有別的船,隻有一隻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他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

將海上行走的神跡插播在聖餐神跡和聖餐真理之間,很有可能是用來加強逾越節的信息——耶穌帶領教會過紅海(詩篇78:13-25;77:20)。不過拒絕在這世界作王,教會就退到海上,同時麵對世界的王。黑夜,狂風和海浪中的船,顯示了教會與世界的關係或我們的處境。在這樣的天路中,我們需要主的同在。基督不願意作世人的王,卻進入教會,成為教會之首。而當洪水泛濫之時,耶和華坐著為王,耶穌是神(詩篇29:10;135:6)。祂勝過風和海,勝過魔鬼和世界;祂要帶領教會勝過陰間的門,直到祂再來。如果將這段經文交叉如上,那麽20節顯然位於啟示的中心:這裏有約翰福音第二個獨立的“我是”,祂就是那個“我是”(I AM,Do not fear;出埃及記12:12;詩篇107:28-30)。值得注意的是,約翰福音6:16-22與約翰福音6:60-71之間的平行關係:一方麵,主在風暴中與教會同在;另一方麵,在真理危機中,門徒卻不一定與主同在。但必有神所揀選的精兵,繼續跟隨。

不過我們需要返回聖經,重點討論一下“海”在聖經中的意義。第一,這個神跡與大洪水與過紅海(創世記7:19-22;出埃及記14:21-23;詩篇136:13-15)的神跡相比,證明耶穌比挪亞和摩西更大。第二、海在舊約中常常代表魔鬼和咒詛和死亡的權勢;而耶穌在水麵上行走,表明祂對這一切“黑暗”(17)的得勝(約伯記26:12-13;38:16-17;詩篇74:13;以賽亞書27:1;50:2;約拿書2:3-5;彌迦書7:19;哈巴穀書3:15)。第三、罪人及其風浪:撒旦的使者和魔鬼的兒子被稱為海上的權勢,而他們常常藉著海上貿易統治列國和人心,興風作浪攪擾教會。推羅、埃及和巴比倫,都稱為海上的強權或淫婦;而末世的獸,也都從海上進入世界,與神的兒女爭戰。然而耶穌勝過了他們,一直到最後,一切黑暗和死亡的權勢被投到海裏,就像豬——豬學是普世價值,是敵基督的文化本質——都投入海中,“海也不再有了”(以賽亞書17:12;23:11;40:15;41:1-5;42:4;57:20;59:18;耶利米哀歌2:13;以西結書26:18;27:1-35;28:2-8;32:2;38:20;但以理書7:3;11:18,45;阿摩司書9:3;撒迦利亞書10:11;雅各書1:6;猶大書1:13;啟示錄4:6;12:17;13:1;18:17-21;21:1)。第四、水麵上行走的就是神,平靜風和海的就是神(約伯記9:7-8;詩篇77:19;78:13;89:9,25-27;93:4-5;114:3;以賽亞書51:10-15;63:11;耶利米書31:35)。第五、先知已經預言,在海邊行走和行這些神跡的就是基督(以賽亞書9:1;49:1;51:5;66:19;但以理書7:2;約拿書1:4-15;西番雅書2:6;馬太福音4:13-15;8:24-27,32;13:1;14:24-34;15:29;17:27;18:6;21:21;23:15)。第六、祂在水麵和黑暗的盡頭建立自己的聖所,如同將教會建造在陰間的門口(詩篇24:2;46:1-5;阿摩司書9:6)。第七、勝過海水的上帝,等於掃平了眾海島,天下萬國通往聖所和聖餐的道路,可以讓所有歸回的人穿越重洋的阻隔和風浪的威脅,平安歸來(詩篇65:5-8;72:8-10;78:16-20,53;80:11;97:1;107:21-38;以賽亞書18:2;24:14-15;42:10-12;43:16;60:5-9;耶利米書31:10;彌迦書7:12;撒迦利亞書9:10)。

這裏我們也可以理解,耶穌為什麽主要呼召漁夫作祂的門徒,以西結書47:8-10已經這樣預言:“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原文作得醫治下同)。9這河水所到之處,凡滋生的動物都必生活,並且因這流來的水必有極多的魚,海水也變甜了。這河水所到之處,百物都必生活。10必有漁夫站在河邊,從隱基底直到隱以革蓮,都作曬(或作張)網之處。那魚各從其類,好像大海的魚甚多”。一方麵,得人與得魚之間有關聯:基督勝過海上的權勢,現在開始收網拯救的時代(馬太福音4:18-19;13:47;約翰福音21:1-17)。但另一方麵,教會受差遣要往普天下去,遠渡重洋,穿越無數風浪,才能直到地極。這個工作漁夫更能勝任。當然,保羅的出現讓我們不要以職業論職分,但是,保羅在那個時代,不僅是建造帳篷的工人,也是一位航海家(使徒行傳10:6;27:2-40;28:4-11;哥林多後書11:26;啟示錄1:9)。“4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約翰一書5:4-5)。凡有信心的,一切海洋都是玻璃海。

22節的重點,應該在於強調眾人是這神跡的見證者。同時,這節經文也為下文作了鋪墊,他們要排除萬難地繼續追趕耶穌,逼祂作王,以便吃餅得飽。值得強調的是,約翰福音6章實際上記錄了三場漂洋過海的事件:首先是“耶穌渡過加利利海”(1),然後是門徒“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17),最後是眾人“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24)。這也可以對應舊約聖經的三場過海的大遷徙;而耶穌在水麵上行走,表明神在所有曆史中掌權。總而言之,神跡的目的在逾越之主,而非返回埃及。需要強調的是,逼迫耶穌作王,就從吃餅理想進入吃人理想。所以教會遠離政治,聖經反對結黨,出於神的愛。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在五百五千人之後記載了耶穌在水麵上行走的神跡(馬太福音14:22-33;馬可福音6:45-52);並告訴我們,門徒下海離開眾人的原因是耶穌催促他們離開。但是,與世人分開的教會漂泊在蒼茫的海上;在危難中,隻有教會給世人幫助,但從未有世界對教會扶危救困。在孤獨的大海上,那裏有主並且隻有主的同在。教會不與人合作,人就不會與教會合作,但主在那裏,勝過一切。

三、生命的天糧(23-59)

我們需要永生的天糧勝過海與死。約翰福音6:23-59是耶穌麵對猶太人第二篇長篇講道,同樣結構精美。這段經文可以分成三個部分:1、人要吃餅(23-29);2、我是天糧(30-51);3、人要吃我(52-59)。如果說第一場公開布道旨在宣告耶穌的身份和工作以及關於祂的見證(約翰福音5:19-47);那麽第二場公開布道(約翰福音6:22-59)旨在讓我們看見,祂要藉著祂的舍身流血,見證祂的身份,完成祂的使命。而這篇聖餐講章,更是對1-15聖餐神跡的“權威解釋”。

1、人要吃餅(23-29)

23然而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吃的地方。24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裏,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25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他說,拉比,是幾時到這裏來的。

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28眾人問他說,我們當行什麽,才算作神的工呢?29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這段經文包含了耶穌和猶太人的兩次對話,意義非常重要。第一,耶穌解釋了聖餐與吃餅的區別。第二、耶穌從兩個方麵帶領我們來理解神跡的意義。一方麵,神跡不是為了讓人吃餅得飽,也不是為了讓人效仿;但人追求神跡就是為了吃餅得飽,而且瘋狂地群起效尤。另一方麵,神跡的目的是為了讓人信基督:“信神所差來的”;而這才是教會的正經事業:“這就是作神的工”。這個屬靈解釋或“靈意解經”適用於耶穌所行的所有神跡。
23-25讓我們首先看見人是什麽——肚腹是上帝,為此表現出極端的狂熱。耶穌在這裏深刻地讓我們看見,尋找神跡的人目的就是為了“吃餅得飽(χορτ?ζω,to feed with herbs, grass, hay, to fill, satisfy with food, to fatten)”。不僅是靠神跡吃餅(懶惰),而且要腦滿腸肥(貪婪,民數記11:33)。在亞當夏娃麵對的三重試探中,食物是第一目標,構成榮耀和權力的基本動力。這個事實將所有意識形態和屬靈高調,特別是吃人自義的屬靈高調都粉碎了:他們就是為了“吃餅得飽”。異教直接將“吃餅得飽”高舉為信仰目標;邪教則將“吃餅得飽”說成是為了神。麵對這些潛在的風浪,耶穌教導他們,要更換食物的觀點。這是從以食為天到以天為食的更新。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必壞”(?π?λλυμι,to destroy,to kill)和“永生”的區別。兩者相同的地方則是,都需要付出“勞力”(?ργ?ζομαι)。值得強調的是,耶穌在這裏用的“食物”一詞是βρ?σις,feminine noun,act of eating,corrosion;消費(馬太福音6:19-20;約翰福音4:32;6:55等)。但屬天的食物是耶穌“賜給”(δ?δωμι,恩典)的,是天父藉著人子賜給人的。

“人子”這個概念的出現,已經開始預告了耶穌要為人贖罪、為人死,被人殺害的前景。以西結書3:8節已經宣告著了這場“悲劇”:如果人子來不是定人的罪,就意味著這罪首先將歸給祂自己。而“印證”(σφραγ?ζω,to set a seal upon, mark with a seal, to seal)這個概念讓我們想起該隱——不殺該隱,必殺耶穌(創世記4:15;另參約翰福音3:33;啟示錄7:3-8)。人子將成為吃人的人的食物。

2、我是天糧(30-51)

30他們又說,你行什麽神跡,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什麽事呢?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他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吃。3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3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34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裏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6隻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裏來。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複活。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

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他。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麽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裏來的。到我這裏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裏來。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他看見過父。47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48我就是生命的糧。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約翰福音6:30-51包含著三輪對話。這三輪對話也可以交叉結構——31節中的曠野嗎哪,與49節中的曠野嗎哪;32節中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與47節中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都形成清晰的呼應關係。而中間的對話中(34-40),我們看見了約翰福音中的第一個我是:我就是生命的糧。事實上,這段經文正是對五餅二魚神跡的解釋,也是主自己對那個問題的回答:“我們從哪裏買餅叫這些人吃呢”(約翰福音6:5)。

首先,眾人返回對“神跡”的要求,並且將耶穌與摩西對比(30-33);而耶穌將神跡的主體從摩西身上歸給上帝,並將嗎哪的目的從“活著”轉向“生命”。食物采集者對神跡擁有一種永無止境的貪求(哥林多前書1:22;約翰福音2:18;4:48)。耶穌在這裏不僅重新解釋食物的概念,也重新解釋何為真正的神跡。這個對比是以出埃及記16章為背景的。這應了約翰福音5:39的話:“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這些信息也可以參考以賽亞書55:1-13;詩篇78:23-25;105:40-43;尼希米記9:13-15;何西阿書11:4;申命記8:2-3等。眾人的意思似乎是:摩西用嗎哪喂飽了200萬人,你才喂飽了五千人;而且摩西的神跡持續了40年,你才一天。耶穌的回答包括兩個方麵。第一、摩西的神跡不是出於摩西,而是出於上帝,就是我的 “天父”。嗎哪在這裏被稱為“天上來的真糧”:τ?ν ?ρτον ?κ το? ο?ρανο? τ?ν ?ληθιν?ν,the true bread from heaven。第二、天上降下的糧不僅要喂養以色列人,而且要喂養全世界;不僅是四十年的活著,而是關涉永遠的生命。 κα? ζω?ν διδο?ς τ? κ?σμ?,and giveth life unto the world。聖餐或夜宵,神的糧和人的食,從此涇渭分明:“33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不僅如此,這個信息也讓我們追溯耶穌降生在食槽的聖誕故事:雖然神反對人以食為天,但仍然是喂養人類的。

其次,“34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這個要求與撒瑪利亞婦人的要求是一樣的:“婦人說,先生,請把這水賜給我,叫我不渴,也不用來這麽遠打水”(約翰福音4:15),貪食的人對任何好處都想要,哪怕他們根本不明白耶穌在說什麽,哪怕他們不知道自己在要什麽。於是耶穌繼續解釋祂所說的“天上來的真糧”是什麽(35-40)。第一、“我就是生命的糧”。而領受這糧就是來信基督;信基督的永不饑渴(34-35)。第二、單重預定論:人信基督出於神,而不是出於自己;而且,“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是人自己棄絕神,而不是神棄絕人。

最後,猶太人質疑這樣的聖餐論。顯然,他們是從理性主義的角度出發的,他們的的確確是加爾文主義的先鋒。他們宣告這樣的聖餐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嗎?他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嗎?他如今怎麽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人是不可能成就這樣的大事的。不過需要注意兩個細節:第一、眾人現在變成了“猶太人”,他們才是基督的敵人。第二、他們是“私下議論他”,這顯示了他們就是曠野中發怨言的那些以色列人。但是,耶穌洞察這一切,因為祂是神(43)。議論:γογγ?ζω,Imperfect;to murmur, mutter, grumble, say anything against in a low tone(約翰福音6:61;7:32)。哥林多前書10:10用的就是這個字:“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我們也可以把44-51交叉結構,核心信息是47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而前後呼應的是44-46與48-51。其中44-46主要強調聖父藉著聖經為聖子和複活作見證;48-51進一步告訴我們,耶穌要獻出自己的生命使一切相信的得生命。在最後這段經文中,耶穌兩次宣告“我是生命的糧”(48,51),都指向生命:前者強調“不死”,後者強調永生。易言之,耶穌實際上三次宣告“我是生命的糧”(35)。第一次要強調的重點是“不饑不渴”。而最後一句話,逼近了耶穌的十字架:“51b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而下文,將進一步解釋“我的肉”。

“道成肉身”這個真理,將最後成就在聖餐中:這是我的身體。“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不僅如此,約翰福音第6章關於吃餅得飽與吃肉喝血的啟示,在兩個方麵都是驚天動地的,一方麵,罪人被還原為以肚腹為上帝的動物和吃人說謊的妖精兩大真相;另一方麵,耶穌基督道成肉身和複活,就是為了成為我們的替代和救贖。因此,這個道理同時讓猶太人和門徒極為反感(52)和厭棄(60)。若非聖靈的感動,沒有人接受聖餐真理。

3、人要吃我(52-59)

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他的肉,給我們吃呢?

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麵。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56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麵,我也常在他裏麵。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吃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象你們的祖宗吃過嗎哪,還是死了。

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裏教訓人說的。

“我的肉”這個概念,對這個自以為是又假冒偽善的世界來說,顯然極具衝擊力。於是“議論”升級為“爭論”:μ?χομαι,Imperfect;to fight(提摩太後書2:24;雅各書4:2)。換言之,聖餐將激發宗教戰爭,也將激動仇敵起來釘耶穌的十字架。麵對這些“理性主義者”,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主仿佛這樣針對那些人:我不是象征說,代表說,我說的就是我的肉,我的血。不僅如此,主在這裏5次強調“吃我肉喝我血”,與五餅、五經都可以平行。不過這五次的宣告都有各自的重點。第一次事關生死(53);第二次事關永生和複活(54);第三次事關真實的吃喝(55);第四次事關主的真實臨在和同在(56);第五次事關生死,並第三次回到嗎哪的預表(57-58)。顯然,這五次宣告也形成交叉結構。聖餐是什麽:這是我身體,這是我的血!血和肉指整個生命(約翰福音1:13;馬太福音16:17;哥林多前書15:50;加拉太書1:16;以弗所書5:2;希伯來書2:14)。值得強調的是,51節中“我所要賜的”和“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動詞δ?σω兩次出現都是將來時態,清楚指向“最後的晚餐”。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約翰福音6章與聖餐的關係,路德神學一直在調整自己的觀點。今天更多學者相信約翰福音6章就是對聖餐的真理闡釋。路德起初反對約翰福音6章與聖餐的關聯主要原因在當時的曆史背景中:反對茨溫利的eucharistic theology;因為茨溫利引用約翰福音6:63聲稱聖餐不是肉身的吃喝,隻能是屬靈的吃喝(The Babylonian Captivity of the Church,1520;Luther’s Works 36, p. 19)。不過從Martin Chemnitz開始,路德教會作了調整:茨溫利不是引用,而是濫用。約翰福音6:63隻是強調不是為了肉體,但不否認耶穌說的,我的肉是可吃的。另外引起爭議的經文是約翰福音6: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麵”。反對者聲稱:如果這節經文指聖餐,就意味著沒有領受聖餐的人不能得救;那麽,受洗的嬰孩、因病不能前來領受聖餐的人顯然都不能得救。他們的結論是:約翰福音第6章不是在討論聖餐。於是協同書也不得不勉為其難地區分spiritual eating 和sacramental eating。

路德教會的學者們一直在努力解決這個難題,繼Martin Chemnitz之後,Herman Sasse和Bo Reicke的建議值得一提:約翰福音從未明確提出洗禮(如約翰福音3章)和聖餐禮的清晰概念,主要是為了避免逼迫;言外之意,約翰福音第6章主要是針對教會信徒的聖餐教導。他們將馬可福音4:11b-12引為證據。這個解決方案的確隻能是一家之言,缺乏明確的聖經證據。何況耶穌從未因為考慮政治局勢而彎曲過自己的話語。而澳大利亞的V.C. Pfitzner對此的回應是:While the reception of eternal life begins with baptism and faith, this is never a once-for-all event. Union with Christ, abiding in him, is constantly nourished by the sacrament of the Lord’s Supper, in that special eating of his flesh and drinking of his blood, given on Calvary。包括C. A. Gieschen和James W. Voelz新一代的路德學人進一步調整他們的立場:約翰福音6章中,耶穌的話指向聖餐但不限於聖餐;或是需要補充完善的聖餐預表。無論如何,迄今為止,即使路德教會超越了路德和協同書的立場,將約翰福音6章與聖餐聯係起來,但仍然不承認約翰福音6章的相關教導就是聖餐教導。

然而,這個問題實際上是一個假問題。隻要注意這節經文中的“你們”就迎刃而解了。主耶穌在這裏講論所針對的對象是清清楚楚的:迦百農會堂裏那些猶太人(52,59)。易言之,主在強調,這些不來領受甚至抨擊聖餐的猶太人不能得救。而約翰福音6:53恰恰是堅固聖餐的基本真理;隻是主在這裏沒有將這句話指向嬰孩兒等特殊群體。約翰福音6章中的相關教導就是聖餐教導。不僅從聖經邏輯(符類福音都有聖餐教導,惟獨約翰福音沒有是奇怪的)和初代教會的聖餐實踐(從起初聖餐就是教會聚會的中心事件)看,約翰福音應該有聖餐真理;而且從約翰福音6章的所有用詞和教導看,約翰福音6章就是聖餐教導。重點是誰是“你們”。“你們”很像加爾文主義者。這樣的“基督徒”若把起初的不信堅持到底就不能得救。他們和嬰孩以及所有因為特別緣故不能進入聖餐的基督徒不同,他們的“信”一直就存在“不信”的問題——他們不相信基督的身體是可吃的,血是可喝的;也不相信基督的身體和血真實臨在於聖餐中。所以他們不能得救,不僅因為他們拒絕領聖餐和不承認基督的真實臨在,而是他們根本不相信主和祂明確的話語。簡單說,因為他們不信(約翰福音6:47,64)。

四、基督和門徒(60-71)

60他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1耶穌心裏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嗎?(厭棄原文作跌倒)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他原來所在之處,怎麽樣呢?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64隻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

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裏來。

66從此他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他同行。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嗎?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裏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約翰福音6:60-71可以按交叉結構如上。其中60-64與66-71前後呼應;前者強調耶穌預言有門徒的厭棄和不信以及出賣;後者強調耶穌所預言的都是事實。我們從這兩段經文也可以看見,聖餐引起了教會的大分裂,幾乎一分為三:棄絕、相信和出賣。這是今天基督教三分天下的雛形:天主教實際上棄絕了基督,用聖徒取代了基督;而改革宗以降的新教不過在用各種方式出賣基督;為了榮耀成功和吃餅得飽。路德教會可以代表中間仍然相信的那個方向,但實在信得很辛苦。但是,隻有那些將這個信仰堅持到底的人,才是“蒙我父的恩賜”的選民(65)。

聖餐永遠是絆腳石。所以“好些人”(πολ?ς,約翰福音6:2,5,60,66)認為聖餐的道理“甚難”(σκληρ?ς,hard, harsh, rough, stiff,violent, rough, offensive, intolerable;馬太福音25:24;使徒行傳26:14;雅各書3:4;猶大書1:15)。不是難“聽”,而是不夠“有生命”,不是難以理解,而是難以接受:吃肉喝血讓人有吃人的惡心感。這種偽善令人絕望:人看不見自己正在吃人,卻以基督的道理為恥。當然,門徒更不能接受聖餐所預告的彌賽亞之死,他們是盼望基督來作王的。所以他們自以為是地宣告:這道理沒有任何人能領受。τ?ς δ?ναται α?το? ?κο?ειν,who can hear it。正因為如此,耶穌忍耐他們,並進一步向他們宣告兩個事實:第一、祂不僅要死,而且要複活。第二、讓人相信的不是人的理性和道德(肉體是無益的!出於肉體,為了肉體);而是神的話語,是聖靈的工作。是聖道本身讓人接受聖餐,是聖道和餅的結合賜給人新生命。很多門徒離開了。這是主耶穌常常麵對的現實,也是祂的教會和祂的仆人常常麵對的現實。不再和祂同行(περιπατ?ω,to walk,to live),這些門徒將自己與基督“分別為聖”。厭惡、失望、恐懼、憤怒,理由大致如此。但是,十二個門徒仍然留下了,其中彼得開始一次重要的認信:“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一方麵,彼得認信基督的道是永生之道;另一方麵,彼得宣告耶穌才是“以色列的聖者”。這個概念不僅應驗以賽亞書“以色列的聖者”那些應許,也對那些將自己與耶穌分別為聖的人形成審判。

最後我們來看加略人猶大(64-71)。在最後的晚餐中,猶大賣主是聖餐的共同的背景,是四福音書聖餐敘事唯一共同的部分。我們需要注意以下幾個事實。第一、耶穌是知道猶大要賣祂的,這不僅見證耶穌對父神旨意的絕對順從,甚至也表明祂對猶大的憐憫和忍耐。第二、耶穌將猶大的罪行定義為“賣”(64,71)。παραδ?δωμι,這個字在新約聖經出現121次,這是KJV的相關翻譯:deliver (53x), betray (40x), deliver up (10x), give (4x), give up (4x), give over (2x), commit (2x), misc (6x)。

第一,這意味著,猶大犯罪不過是為了錢財或瑪門崇拜,是一場商業交換。或者說,為了食物。第二,這是與掌權者和人民的交換,是一種精明而貪婪的交易,不僅換錢,也沽名釣譽。第三,這是一種背叛或叛逆,而且是人類對上帝的叛逆和出賣。這種出賣會造成對受害者更深刻的傷害。第四、耶穌直接定義猶大是魔鬼。至少,猶大完全順服了魔鬼的旨意。第五、耶穌強調猶大是“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猶大是人,是罪人,是人或罪人出賣和殺害了基督。 新約聖經(四福音書)共提到11次“加略人猶大”,其中約翰福音就出現了5次(約翰福音6:71;12:4;13:2;13:26;14:22)。關於加略人,應該是摩押人,或者他的家鄉在猶大地的南方。應該參考耶利米書48:20-47;阿摩司書2:1-3;約書亞記15:21-25。加略,?????????,cities,a town in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Judah;a city in Moab。是???????的複數形式,city, town。而動詞?????的基本含義是“機遇”(創世記24:12),這也是城市文明的基本原則(創世記4:17;10:12)。摩押人的祖先本是從大城逃出來的(創世記19:36-37);但是顯然,他們的後裔不思悔改,麵對聖殿重建城市文明。因此申命記23:3說,“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這個禁令到尼希米記13:1變本加厲:“當日,人念摩西的律法書給百姓聽,遇見書上寫著說,亞捫人和摩押人永不可入神的會”。我們知道摩西死在摩押平原,而如今,耶穌死在摩押人的手裏。加略就是世界文明以及現代文明的象征。
然而,十字架畢竟是神的計劃。雖然猶大自己要承擔賣主的責任,但恰恰是藉著他的出賣行動,聖餐成就了。這是神的旨意。猶大要吃人自肥,於是上帝的兒子成了人的食物和救贖。猶大的悲劇是他不相信這個真理,但那些起初吃人如今吃喝基督的人,有福了。五餅二魚的神跡已經被廣泛誤解了,於是約翰將其聖餐意義宣告出來。“你要吃人,我讓你吃”。當吃餅和吃人成為人生兩大意義的時候,願主耶穌基督藉著聖餐對這吃人世界和教會的勝利,永遠與我們眾人同在。

應用:吃人還是吃神

我們先讀兩段經文,請注意他們與約翰福音第6章或聖餐真理的連接。第一段經文在創世記2-3章中。創世記2:9,“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創世記2:17,“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3: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生命樹可以顧名思義,在祂有生命,而且吃生命樹就可以永遠活著。這些概念與約翰福音吃耶穌的肉、喝耶穌的血可以永遠活著這些概念完全平行。而吃了知道善惡樹上的果子唯一的結局就是死,而死這個概念也出現在約翰福音第6章中,指向“吃餅得飽”、“那必壞的食物”、“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49,58)、“誰不信他,誰要賣他”(64)、“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後來要賣耶穌的”(70,71)。我們需要明白的是,“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吃過嗎哪還是死了”,一個重要的原因是那一代以色列人在曠野吃人,亞倫和米利暗,二百五、還有整整一代惡會眾,他們都是吃人的。當然,曠野中被吃的主要是摩西,或神的仆人。吃人的理由總是律法、道德和人性。

第二段在創世記9:4-6,“4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5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6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這段經文雖然奠定了猶太教不吃血的傳統(使徒行傳15:20);但是仔細閱讀,你會發現這段經文的重點不是吃動物和吃動物的血,而是指向吃人:“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向各人的弟兄”;“凡流人血的”;“因為神造人”……神禁止人吃人。正如起初上帝怎樣指著動物對亞當進行了啟蒙教育一樣(創世記2:19-20),如今,麵對大洪水之後的人類,上帝再一次指著動物教導他們。我可以理解猶太教中禁止吃血的傳統,也按這個理解理解使徒行傳相關的教導。但是,我們要小心法利賽人的酵:“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馬太福音23:24)。什麽是駱駝呢?上帝禁止人吃人;但法利賽人雖然不吃動物的血,卻用律法吃人,流人的血(馬太福音23:31,37)。於是耶穌成了他們的食物,隻是他們像吃動物一樣消滅了上帝的兒子。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偽善和凶殘相互相成的現象,比比皆是:那論斷人的人常常是不吃血的邪教徒。

聖經記載了吃人的罪。如詩篇14:4,“作孽的都沒有知識嗎?他們吞吃我的百姓,如同吃飯(餅)一樣,並不求告耶和華”;詩篇52:4,“詭詐的舌頭阿,你愛說一切毀滅(吃)的話”;以賽亞書9:20-21,“20有人右邊搶奪,仍受饑餓。左邊吞吃,仍不飽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21瑪拿西吞吃(或作攻擊下同)以法蓮,以法蓮吞吃瑪拿西。又一同攻擊猶大。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耶利米書30:16,“故此,凡吞吃你的必被吞吃。你的敵人個個都被擄去。擄掠你的必成為擄物。搶奪你的必成為掠物”;以西結書36:13,“主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人對你說,你是吞吃人的,又使國民喪子”;但以理書7:5,“又有一獸如熊,就是第二獸,旁跨而坐,口齒內銜著三根肋骨。有吩咐這獸的說,起來吞吃多肉”;阿摩司書8:4,“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使困苦人衰敗的,當聽我的話”;哈巴穀書3:14,“你用敵人的戈矛刺透他戰士的頭。他們來如旋風,要將我們分散。他們所喜愛的,是暗中吞吃貧民”;彼得前書5:8,“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c,“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隻怕要彼此消滅了”……

親愛的弟兄姐妹,人分兩種,吃人的妖精和吃神的聖徒。而神的旨意是讓我們吃神永生,而不是吃人永死。沒有第三條道路,因為人是吃貨,是以他人為對象的消費者。生命樹還是知道樹,你必須作出選擇。在人類曆史上,亞當夏娃首先作出了錯誤的選擇,那起因於蛇的試探。這個悲劇延伸到猶大,所以耶穌稱之為魔鬼。而中間有一座吃人的高峰,就是含的後裔寧錄:“8b他為世上英雄之首。9他在耶和華麵前是個英勇的獵戶,所以俗語說,像寧錄在耶和華麵前是個英勇的獵戶。10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11他從那地出來往亞述去,建造尼尼微,利河伯,迦拉,12和尼尼微,迦拉中間的利鮮,這就是那大城”(創世記10:8b-12),城市就是“流人血的城”(以西結書22:2;24:6;24:9;那鴻書3:1)。中國有一位作家叫魯迅,他看見中國曆史隻有兩個字,就是吃人。悲劇是,他隻是用他的看見繼續吃人。西遊記形象展示了東土大唐人民對吃人的恐懼或向往以及粉飾(妖精);律法主義者就是白骨精。然而,玄奘和耶穌麵對被吃的反應完全不同。所以隻有一條解放的道路,就是上帝的兒子在城市中擺設筵席,並邀請所有人赴席。“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士師記14:14)。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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