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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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身體和人心:耶穌何為(約翰福音2:1-25)

(2017-03-11 03:58:25) 下一個

感謝主,今天是星期五,我們跟隨主在周五進入了約翰福音第二章——大家可以自己思想從創世記1:20到創世記2:25,怎樣與約翰福音2:1-25平行。如果說約翰福音第1章重點在“耶穌是誰”,那麽約翰福音第2章的重點就是耶穌何為。這涉及三個方麵的真理。首先道成肉身進入世界要作兩件大事,一一對應約翰福音2章的兩大事件。第一、赦罪稱義(2:1-12)。一方麵,迦拿婚筵是男女所組成的人類的縮影。另一方麵,水變成酒,意味著上帝對全人類從洪水的咒詛轉向了聖餐的祝福,就是從律法轉向恩典和真理,從舊約轉向新約。第二、身體為殿(2:13-22)。一方麵,這指向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指向祂的死而複活;另一方麵,最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教會是基督的聖殿。換言之,複活和在此基礎上教會的誕生和拓展,是新約曆史或耶穌作為的兩個基本方麵。其次或第三、拒絕人心(2:23-25)。在這世上,耶穌有所為有所不為,即祂拒絕那些追求神跡奇事的人,拒絕人類的心誌,拒絕他們的利用和捆綁,拒絕作世界的王。特別是,耶穌拒絕人類這種野心:利用神跡作王。也可以這樣說,約翰福音2:23-25記載了約翰福音中的魔鬼試探,而耶穌勝過了這種試探。這也意味著,我們的心和基督之間一直存在一種張力,這決定了信仰生活是一場屬靈的爭戰。可以想見,在使徒約翰的時代,聖徒崇拜、宗教捆綁、商業劫持和政治利用已經和次位神論一起,成為基督教的主要威脅,而約翰福音2:1-25將從不同的方麵,進一步與這些異端和邪教相區別。需要強調的是,迦拿在加利利,而聖殿在猶大地,這兩個地方連同第4章的撒瑪利亞,基本上構成應許之地的全部版圖。這具有象征性——基督的拯救和重建覆蓋全地,並且從世上直到人心。相關真理應該參考所羅門的獻殿禱告(列王記上8:12-61)。“39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你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40使他們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你”(列王記上8:39-40)。阿門。

一、婚筵(1-12)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裏。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

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耶穌說,母親,(原文作婦人)我與你有什麽相幹。我的時候還沒有到。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作什麽。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9管筵席的嚐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隻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

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裏住了不多幾日。

這段經文的交叉結構是顯而易見的,可以注意這些前後呼應的概念(1-2,11-12):“第三日”-“不多幾日”;“加利利的迦拿”-“迦拿”與“迦百農”;母親與門徒-母親與門徒……道成肉身進入世界,進入時間和空間,為要拯救罪人。另外注意12節中的“住”(μ?νω),這個字就出現在約翰福音1:38-39——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約翰福音1:14),並與信徒同住,為叫他們可以信。基督教的神不是一個居無定所、飄忽不定的神,祂就在那裏,祂與我們同在。耶穌所行的神跡隻有兩個目的:證明祂是神(“顯出他的榮耀來”),讓我們信祂(“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翰福音中的神跡,不是要門徒模仿和追求,隻有這兩個目的,這至關重要。而中間的信息即3-10,聚焦迦拿婚筵中水變成酒的神跡。這是約翰福音獨有的“第一神跡”。一方麵是婚筵,家譜和曆史的樞紐;另一方麵是神跡,咒詛轉向祝福。

1、第三日

如果從“又次日”算起,“第三日”就是第七日。中間略去兩天,也讓我們想起“第三天複活”。“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馬太福音12:40)。這是主的話語。僅在馬太福音中,第三日複活以及三日重建聖殿的信息,就出現了8次(馬太福音16:21;17:23;20:19;26:61;27:40;27:6;27:64)。因此請注意,約翰福音2:1與2:19-20中“三日”之間的連接。不僅如此,按創世記的記載,這三天乃是創造動物和人以及安息日的三天,而且充滿了“賜福”(創世記1:22;1:28;2:3)或祝福。這與迦拿筵席的神跡完全平行:水變成酒就是咒詛變成祝福。如果將大洪水和在埃及的水變血、法老的軍隊被淹沒在紅海看為水的咒詛和審判,那麽水變成酒更代表了咒詛向祝福的更替。另外還可以參考創世記22:4,“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以及出埃及記19:11,“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咒詛和祝福的變幻,根基於羔羊的獻祭,祂要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完全律法。特別有趣的是,“到第三日,有人告訴拉班,雅各布逃跑了”(創世記31:22)。但世人不明白三天複活的真理:“參孫對他們說,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他們三日不能猜出謎語的意思”(士師記14:14)。但神的子民知道怎樣守望第三天的黎明:“大衛對約拿單說,明日是初一,我當與王同席,求你容我去藏在田野,直到第三日晚上”(塞繆爾記上20:5);“你回去告訴我民的君希西家說,耶和華你祖大衛的神如此說,我聽見了你的禱告,看見了你的眼淚,我必醫治你。到第三日,你必上到耶和華的殿”(列王記下20:5)。而三天之後,開始建立聖殿:“我們要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照著耶和華我們神所要吩咐我們的祭祀他”(出埃及記8:27;另參約書亞記1:11)。

第三日擺開了娶親的筵席(γ?μος,a wedding or marriage festival, a wedding banquet, a wedding feast;marriage, matrimony),第三天複活之後耶穌就開始建立教會(約翰福音20-21)。γ?μος也出現在馬太福音22:1-12那個比喻中——上帝藉著祂兒子的婚宴與人和好。上帝愛世人,這是第三天之後展開的神與人的愛情,所有愛情的本體。道成肉身進入世界在各各他事件之後,就是建立教會。這是新郎和新娘的故事:第三天成親。所以請注意創世記2:18-25與約翰福音3:23-36。然而對婚姻威脅最大的是什麽呢?就是蛇的試探,這試探的中心是:你們便如神知道善惡(創世記3:1-7)。娶親筵席上的任何一個人,教會中的任何一個人,無論是馬利亞還是門徒,若起來演神,顛覆“夫妻關係”,羔羊的婚筵就會被拆毀。新郎必須保衛新婚。

為此我們需要補充一個利未記中的信息,這個信息我們在那裏並沒有完全展開。首先是利未記7:15-18,“15為感謝獻平安祭牲的肉,要在獻的日子吃,一點不可留到早晨。16若所獻的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必在獻祭的日子吃,所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17但所剩下的祭肉,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18第三天若吃了平安祭的肉,這祭必不蒙悅納,人所獻的也不算為祭,反為可憎嫌的,吃這祭肉的,就必擔當他的罪孽”。這個信息在利未記19:4-8又重複或重新解釋了一次:“4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5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6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7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8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我們可以在耶穌第三天複活這個新約真理中重新理解利未記關於平安祭的第三天禁令。這個禁令如此嚴厲,應該與基督作為平安祭這個真理密切相關——耶穌的獻祭第三天已經完全被悅納了。第一、耶穌第三天已經複活了,因此,你不能否認基督的獻祭,這一點可以參考希伯來書6:6,“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第二、耶穌的獻祭是Once for all的獻祭,是唯一的完全中保(希伯來書10:10-14)。因此,十字架之後拒絕任何假冒的平安祭或偶像崇拜。第三、既然耶穌基督已經成了我們的平安祭,就咒詛那些釘弟兄十字架或將弟兄作為人祭或人牲的邪教活動;憎恨、控告、審判和殺害弟兄的,乃是魔鬼的兒子。這一點可以參考約翰一書3:10,“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另參啟示錄12:10)。三天之後,主題不是審判,而是複活。

2、水與酒

約翰福音2:3-10可以進一步交叉結構:3-5講危機和試探;而6-8節讓我們看見神跡的過程;9-10則轉向神跡之後的恢複或重建:無酒的絕境經過耶穌的神跡,轉向好酒的祝福。這一波三折,也是人類曆史和基督徒天路曆程的縮影。

神聖婚筵得以建立和維係,在於水變酒的神跡,在於咒詛向祝福的更替。迦拿,Καν?(?????)這個字的意思是“蘆葦之地”,與“葦海”可以平行,新出埃及記開始了。埃及的現狀是什麽?“酒用盡了”;“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出埃及記1:8)。迦南這件事發生的確實“詭異”——一般來說,婚筵應該是精心預備的,“酒用盡了”非同尋常。這種窘境或絕境將這場婚姻逼到了十字路口:相信恩典,可以繼續;抱怨紛擾,就此瓦解。然而所有無酒絕境的真相隻有一個:人並不珍惜神的恩典,不守律法,且不感恩,更不悔改,硬著頸項,互相踩踏,一味地饕餮;於是生活到了山窮水盡的絕境。樂園就是這樣失喪的,而那地不再適合人類居住。但是神仍是我們的神:“23過了多年,埃及王死了。以色列人因作苦工,就歎息哀求,他們的哀聲達於神。24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就記念他與亞伯拉罕,艾薩克,雅各布所立的約。25神看顧以色列人,也知道他們的苦情”(出埃及記2:23-25)。祂要下來,帶領以色列人過葦海。總而言之,“酒用盡了”,也可以象征人本主義的文明或個人生命走到了盡頭,這是需要上帝憐憫和更新的時刻(以賽亞書42:3,馬太福音12:20)。值得一提的是,希臘文化是崇拜酒神的文化,這種文化走到了盡頭(約翰福音12:20-21)。耶穌所賜的是最好的酒(約翰福音2:9-10)。人間所有的“酒文化”都有用盡的時候,隻有耶穌基督所賜的,讓人永遠不渴。

律法是藉著摩西傳的(水),恩典和真理都是從耶穌基督來的(酒)。耶穌這次來唯一要咒詛的是法利賽主義(馬太福音23,路加福音18,約翰福音8)。這是對“猶太人潔淨的規矩”的超越:“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裏,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有學者認為6這個數字也有象征意義——巴比倫完全的數字,律法主義的高度隻差1就臻於完全數字7;6是魔鬼的數字(啟示錄13:18)……所以說邪教並不在全錯,而在偏僻,並藉此說謊殺人。所有偶像或偉人真正的問題是:無論他們怎樣6,但不是7,卻7世盜名,殺人越貨。從創世記的7天創造看,若停留在第6天,就是將人類曆史停留在人本主義的高峰,而拒絕進入安息日和教會。魔鬼是借此成了世界的王。耶穌不是否定摩西律法,而是成全,並藉著成全律法而祝福人:“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另參馬太福音5:17-20)。聖禮型教會中的牧者,大約相當於“管筵席的”。?ρχιτρ?κλινος,the superintendent of the dining room, a table master。“管筵席的”並不知道酒是從哪裏來的(how)。這裏特別強調,這水缸是用“石頭”(λ?θινος)作的,舊約不斷強調,律法是寫在石板上,而摩西律法充滿了潔淨(καθαρισμ?ς)和用石頭殺人的律例(另參馬可福音7:1-23)。另外,“滿到缸口”這個狀況也可以與上文“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平行。祂的血足以潔淨我們一切的罪(以西結書16:1-14;出埃及記19:10-14;約翰一書1:7)。

創世記第5-7天,神主要用食物祝福祂所創造的動物和人;而在約翰福音的第7天,基督用酒來祝福人。酒是食物的精華,代表祝福、恩典和喜樂,特別是上帝藉著基督賜下的救恩(創世記27:28;申命記7:13;詩篇104:13-17;創世記48:11-12),酒也指向彌賽亞來臨所擺設的筵席(以賽亞書25:6;阿摩司書9:13-15;約珥書3:17-18)。祂也將用自己的身體作為食物,用自己的血作為酒。所以請注意這個神跡與聖餐之間的關聯。摩西第一個神跡(出埃及記3:12)是水變成血(出埃及記7:14-25)。迦拿婚筵中的酒預表基督的血。而安息日與婚筵相關,聖日與榮耀相關,安息與信祂相關——罪人在基督裏與神和好,進入主的安息。不僅如此,七天創造的目的是男人和女人,而迦拿的婚宴祝福或重造的正是男人和女人。這個主題會繼續延伸到約翰福音3-4章,以及複活之後對一群女人和一群男人的祝福與更新。而水變酒這個神跡的目的也很清楚:“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為讓人因信得生(約翰福音20:30-31)。約翰福音中的“榮耀”是什麽意思呢?首先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7:5,“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這指向耶穌是神,與創造之主合一。另一方麵,可以參考約翰福音7:39,“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這指向耶穌的受難。

3、馬利亞

迦拿的婚宴並非是以婚姻家庭為中心的記事,而是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的記事。在這個故事裏麵,沒有新郎和新娘的名字以及言行,甚至新娘沒有出現。所以這個故事並不支持“婚姻神學”。不僅如此,耶穌和馬利亞的對話完全超越家庭中母子關係的傳統,而和合本牽強的翻譯必須撥亂反正。λ?γει α?τ? ? ?ησο?ς Τ? ?μο? κα? σο? γ?ναι ο?πω ?κει ? ?ρα μου,Jesus saith unto her, Woman, what have I to do with thee? mine hour is not yet come。在約翰福音中,可能為區別於另外的馬利亞,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從未提名,隻說耶穌的母親或他的母親。我們至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麵來認識耶穌不同尋常的反應。
第一、耶穌是神,而馬利亞是人;而這一點,馬利亞自己從起初就知道。所以耶穌的話對馬利亞本人並沒有構成任何傷害,這從馬利亞的反應就能看出來。聖經如此奇妙,從這裏就根絕了天主教的馬利亞崇拜。而這種先見,在約翰福音結束的時候再一次被重申(約翰福音19:26;另參約翰福音6:42)。馬利亞比施洗約翰和使徒更可能成為人崇拜的對象,何況迦南、希臘羅馬有女神傳統。所以讓我們感謝神賜給我們約翰福音,讓教會從馬利亞開始,離開聖徒崇拜的致命試探。

第二、馬利亞的動機。約翰福音2:23-25也可以視為對馬利亞動機的一種解釋。馬利亞有自己的目的。約翰福音2:1說:κα? ?ν ? μ?τηρ το? ?ησο? ?κε?——馬利亞在耶穌和門徒之前,就一直在婚筵上,並且應該是婚筵的“領袖”之一(5)。這意味著,她可能對“將盡酒”承擔一定的責任;甚至任憑這事發生,好藉著耶穌顯出自己的榮耀出來。不僅如此,任何危機都給人起來演神提供了機會,所謂時勢造英雄,於是危機總是伴隨著試探,有特殊背景或特殊恩賜的人,這個時候就可能成為魔鬼的工具,起來演神自義。在危機中記住自己不過是人,且隻有基督是基督,這是馬利亞和每一個地球人、特別是基督徒應該深刻銘記的真理。值得強調的是,馬利亞說“他們沒有酒了”。一方麵,馬利亞與“他們”(3)和“你們”(5)是區別出來的;實際上馬利亞自己也是“沒酒的”;另一方麵,馬利亞將自己和耶穌合並成了“我們”——這個偽造的我們實際上是今天屬靈表演藝術家和屬靈寡婦常見的伎倆。若非靠著恩典,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和耶穌並稱我們。

第三、馬利亞像夏娃一樣,她這個舉動可能同樣出於蛇的試探。魔鬼藉著馬利亞對耶穌的試探,可以說濃縮了馬太福音4:1-12的三重或四重試探。馬利亞對耶穌的試探,比夏娃對亞當的試探更殘酷,母親總是比妻子對男人和觀眾更具有感觸的力量;正因為如此,末後的亞當勝過了首先的亞當。魔鬼這個試探的目的,不僅是讓馬利亞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可以稱為人和神之間的第二中保;更應該是激動耶穌“提前”起來在眾人麵前顯出榮耀,因此可以激動世人起來勉強祂作王,從此敗壞上帝的救贖大計。這一點可以參考約翰福音2:23-25,“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這樣解釋,我們才能明白耶穌為什麽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一方麵,用當下屬世的榮耀和人情攔阻耶穌上十字架,這是魔鬼一貫的伎倆(馬太福音16:23)。另一方麵,耶穌提前顯出榮耀,也可能意味著祂提前殉道,不能完全父神所交托的所有使命。馬利亞說“他們沒酒了”,如果這被耶穌雙關為“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那麽在邏輯上就周延了。不僅如此,“我與你有什麽相幹”,這句話可能是引用魔鬼的話對付魔鬼(馬可福音1:24;5:7;馬太福音8:29)。約翰福音不僅緊緊依托舊約,也依托符類福音。與此同時,耶穌堅決否認了馬利亞暗示的那個“我們”——我與你在神跡中沒有任何關聯。

第四、耶穌拒絕了馬利亞的動議,卻仍然行了神跡;應該是為了表明:神按自己的旨意行動,而不是按人的意思行動。任何人不能捆綁神或成為神的謀士。這一點正如以賽亞書40:13-15所說的:“13誰曾測度耶和華的心(或作誰曾指示耶和華的靈),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14他與誰商議,誰教導他,誰將公平的路指示他,又將知識教訓他,將通達的道指教他呢?15看哪,萬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塵。他舉起眾海島,好像極微之物。”而羅馬書11:33-36也同在見證:“3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34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35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基督是神和人的中保,在基督和人之間,不再有任何中保。如果馬利亞有求必應,從此神就成了馬利亞或什麽“祈禱婆”、“神跡高人”的仆人了。顯而易見,馬利亞並不知道怎樣使無酒變成有酒,甚至是好酒;而隻有耶穌知道。換言之,耶穌所行的神跡與馬利亞完全無關。

第五、馬利亞的降卑同樣令人印象深刻,這恰恰是曆代教會應該效法的屬靈生命——一個大有能力也最有女牧者資格的女人,卻沒有成為女牧者,這讓任何女牧神學無地自容,徹底破產:“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麽,你們就作什麽”(另參約翰福音2:12;創世記41:55;出埃及記24:7-8);“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馬利亞被責備了,但選擇了順服和相信,她繼續在基督裏。雖然那時候她自己未必明白主的意思,更不知道自己像彼得一樣被魔鬼使用,但是,她沒有放棄對耶穌的信靠。這是真實的信仰狀態:魔性、人性和神性此消彼長。事實上馬利亞一直在教會中,但馬利亞不是女牧師(約翰福音19:27;使徒行傳1:14-15)。因為這是馬利亞的信仰,“46馬利亞說,我心尊主為大,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路加福音1:46-47)。加爾文以及唐崇榮等人詭稱:聖靈特別感動的女人可以作女牧師,但我們清清楚楚地知道,根據聖經,馬利亞從起初到末了都有聖靈的同在(路加福音1:35;使徒行傳2:2),但馬利亞不是女牧者。他們在撒謊。

然而被神責備和教導的人有福了,如果神愛一位姐妹,一位總是以為自己和耶穌“我們”,以便將自己和“他們”和“你們”分別為聖的姐妹,她需要從神而來的那種責備:“婦人,我和你有什麽相幹”;然後,這是主的教導:“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馬太福音12:50)。

二、聖殿(2:13-22)

13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4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15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16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7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
18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麽神跡給我們看呢?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0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所以到他從死裏複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如果說約翰福音2:1-12中的“酒”指向基督的血,那麽,約翰福音2:13-22則聚焦耶穌的身體。首先請注意約翰福音2章中兩大事件之間特別重要的兩個平行信息:首先是“第三日”(2:1,20);其次是“信”:“他的門徒就信他了”(11),“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22)。不過這兩個“信”所指向的重點不同:前者指向行神跡的基督或聖子;後者指向聖經和耶穌的話,或“聖道”。一方麵,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我們因信得生;另一方麵,我們就是因為認識耶穌是誰和主的話語信主的,所謂聽道信道。另外,約翰福音2:13-22可以平行結構,其中13-17強調拆毀;而18-22強調重建。這是教會兩方麵不可分割的真理。而兩個過程都與逾越節的真理相關:藉著逾越節羔羊的獻身舍命,我們才重生並被建造成主的聖殿。

1、遍地賊窩(13-17)

進入羔羊的婚筵,要離開世界的虛假婚姻,或罪人對基督的婚姻欺詐。每一宗教和文化都宣稱他們的信仰是一種神婚,是偉大的愛情。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主說這時代是邪惡淫亂的世代。新婚必須揚棄泛濫成災的騙婚。所羅門聖殿被拆毀之後,異教雨後春筍。這場靈界的顛覆和震蕩,不複贅言。包括猶太教在內,當上帝在人間的居所或與子民約會之所被廢棄,罪人就會起來建立各種假聖殿,從寺廟到王宮,都被偽飾成神聖的新房。假聖殿隻有兩個目的:罪人在殿中自以為神;同時,這場假冒不僅為了搶奪神的榮耀,更為了像神一樣搶奪財產和權力。正因為如此,“賊窩”乃是對一切宗教廟宇和政治殿堂的總結。而在這些敗壞之中,耶路撒冷聖殿或希律聖殿的敗壞,乃是邪中翹楚。於是耶穌進入世界,在“大婚”之前,首先要從地球的中心就是耶路撒冷開始,“他使住高處的,與高城一並敗落,將城拆毀,拆平直到塵埃”(以賽亞書26:5)。

值得強調的是,符類福音在記載相關事件的時候,都用“賊窩”來形容聖殿的敗壞(馬太福音21:13;馬可福音11:17;路加福音19:46)。而這些信息引自耶利米書7:11,“這稱為我名下的殿在你們眼中豈可看為賊窩嗎?我都看見了。這是耶和華說的”。而“賊”這個概念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0:10和約翰福音12:6,這些披著羊皮的狼控告弟兄,目的是貪財虛榮;或者因為他們貪財虛榮,所以一定殺害弟兄。雖然約翰福音沒有用“賊窩”這個概念,卻用更為豐富的信息讓我們明白,為什麽耶路撒冷的聖殿成了賊窩。隻有約翰福音在這裏提到了牛羊和鞭子。一方麵“殿主”顯為寧錄;另一方麵,耶穌要替代牛羊和鴿子成為獻祭。不僅如此,隻有約翰福音提到了門徒在場,這與下文“身體為殿”的真理密切相關。而隻有約翰使用了?μπ?ριον(作買賣的地方)。這讓我們想起,“他們教會”怎樣成為兜售書麵刊物和音像製品的市場(a mart, an emporium;另參出埃及記30:16)。而因為市場競爭,盜賊蜂起,必然相咬相吞,你死我靈。

“這事以後”是約翰常用的連接詞(約翰福音2:12;3:22;5:1;5:14;6:1;7:1;11:7;11:11; 19:28;19:38)。這節經文相當於創世記2:4,“創造天地的來曆,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這是約翰福音第一次記錄耶穌到耶路撒冷和逾越節(關於迦百農以後討論)。潔淨聖殿的記事可以與創世記2章的記事平行。創造的結局是樂園的建立,樂園和聖殿平行。而樂園裏的中心是亞當:“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創世記2:15)。於是我們看見耶穌出現在聖殿。先知早就預言了這一幕。以賽亞書24:23,“那時月亮要蒙羞,日頭要慚愧。因為萬軍之耶和華必在錫安山,在耶路撒冷作王。在敬畏他的長老麵前,必有榮耀”;以賽亞書41:27,“我首先對錫安說,看哪,我要將一位報好信息的賜給耶路撒冷”;以賽亞書52:8,“聽阿,你守望之人的聲音。他們揚起聲來,一同歌唱。因為耶和華歸回錫安的時候,他們必親眼看見”;以賽亞書59:20,“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雅各布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裏。這是耶和華說的”;以賽亞書62:11,“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居民(原文作女子)說,你的拯救者來到。他的賞賜在他那裏,他的報應在他麵前”。另參瑪拉基書3:1-4,“1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麵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2他來的日子,誰能當得起呢?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堿。3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人,熬煉他們像金銀一樣。他們就憑公義獻供物給耶和華。4那時,猶大和耶路撒冷所獻的供物,必蒙耶和華悅納,仿佛古時之日,上古之年”。

有資料顯示,逾越節可能宰殺18000頭羔羊。聖殿崇拜和逾越節成了巨大的宗教市場。這個賊窩要被顛覆。約翰福音這段經文也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創世記2:18-21中的那個難題:為什麽在創造夏娃之前插播了亞當和動物的關係:“18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19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麵前,看他叫什麽。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20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隻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2:18-20)。我們已經說明:命名表明一種關係的確立,必須在教會或新婦之前確定教會裏的秩序。而耶穌進入聖殿,推翻的正是動物和錢財在聖殿裏的僭越:“14看見殿裏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裏”。約翰福音添加的信息隻是“經濟動物”(以肚腹為上帝),“畜生不如”(以賽亞書1:2-4)。路加福音讓我們看見耶穌降生在食槽,而約翰福音這段經文可以與之平行。聖殿或教會的顛覆與敗壞,歸根結底是創造秩序的顛覆和敗壞——被造之物成為教會侍奉的中心,創造之主被邊緣化。基督要重建聖殿秩序,而在這之前,必須先行拆毀。所謂“殺戮有時,醫治有時。拆毀有時,建造有時”(傳道書3:3)。特別值得反省的是,今天,那些號稱是基督教會的教會,有幾分更像賊窩呢?這些教會早晚要麵臨拆毀的命運,“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是看見這殿宇嗎?我實在告訴你們,將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馬太福音24:2)。然後,耶穌揀選了彼得這塊石頭。

趕走宗教商人(“好作食物”)才能重建家室。事實上迦拿的筵席也留下這樣的伏筆:新郎在這裏,新娘呢?基督在聖殿建造祂的新房,而見證人將被雕刻、合建成新婦。這是施洗約翰的見證:“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約翰福音3:29)。約翰福音這裏引證了詩篇69:9,“因我為你的殿心裏焦急,如同火燒。並且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這種心境(ζ?λος,使徒行傳13:45等)也可以指向愛情的嫉妒(雅歌8:6)。基督要奪回或贖回祂的新婦。耶穌與假神的不同,潔淨聖殿的行動顯示祂犯了“嗔誡”。因為祂是真理,真理不需要多元寬容;因為祂愛,真愛不能任憑新婦淪陷在婚外情中。你們要理解耶穌的憤怒,丈夫歸來,收拾汙穢的床。耶穌對父家修理看守的態度也與亞當的態度形成對比。但無論如何,耶穌使用的隻是鞭子,而不是安拉的冷兵器和熱武器。

2、身體為殿(18-22)

令人詫異的是,耶穌的激烈舉動並沒有引起暴力的衝突,我想原因主要是:那些猶太宗教商販自己知道自己錯了(參考約翰福音8:9)。猶太人顯然接受了耶穌的行動。事實上每個裝神弄鬼、坑蒙拐騙的人都知道自己不是神,隻是貪財。他們需要的隻是一頓鞭子。在這一點上,尼采完全錯了,不是要帶著鞭子到女人那裏,而是帶著鞭子到教會和政治那裏。“鞭子是為打馬。轡頭是為勒驢。刑杖是為打愚昧人的背”(箴言26:3)。所有假神或妄稱主名的名利之徒,他們在等候一場上帝的鞭刑。當然,這些假神為此會瘋狂地報複耶穌:“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約翰福音19:1)。這是先知的解釋:“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以賽亞書53:8)。我們現在來看暫時隱忍的猶太人的反應:“18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麽神跡給我們看呢?”聖靈使用這個問題,讓我們聚焦耶穌的回答——祂要以身體為殿重建聖殿(約翰福音1:51)。

首先我們需要返回創世記。創造的重點在樂園,而樂園記事最終聚焦在亞當的身體上;“21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22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23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創世記2:21-23)。上帝藉著亞當的身體創造了夏娃。保羅在以弗所書中特別提到,亞當和夏娃的這種關係,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亞當為夏娃獻出肋骨,耶穌為教會獻出生命(以弗所書5:25-32)。耶穌“以身體為殿”,預告了基督的死而複活(羅馬書7:4)。這個身體的異象,在約翰福音中也是前後呼應的,可以參考約翰福音20:26-28,“26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27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28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另參約翰福音19:34,“惟有一個兵拿槍紮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上帝用亞當的肋骨造出夏娃,基督用自己的肋骨造出教會。另參路加福音2:49,“耶穌說,為什麽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裏嗎)”;撒迦利亞書14:21,“凡耶路撒冷和猶大的鍋,都必歸萬軍之耶和華為聖。凡獻祭的都必來取這鍋,煮肉在其中。當那日,在萬軍之耶和華的殿中,必不再有迦南人”。

基督的身體最終指向基督的教會:“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哥林多前書10:16);“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以弗所書4:12);“現在我為你們受苦,倒覺歡樂,並且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歌羅西書1:24)。教會就是“主的聖殿”:“19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裏的人了。20並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穌自己為房角石。21各(或作全)房靠他聯絡得合式,漸漸成為主的聖殿。22你們也靠他同被建造成為神借著聖靈居住的所在”(以弗所書2:19-22);“16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頭嗎?17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哥林多前書3:16-17)。

3、一個問題

符類福音將潔淨聖殿的故事都放在書卷的末尾,即在十字架之前(馬太福音21:12-13;馬可福音11:15-17;路加福音19:45-46);而約翰福音卻置於篇首,這是一個問題。而且約翰福音記載的內容更為豐富全麵。約翰提到牛羊,鞭子,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門徒在場,而且將之記述為耶穌與猶太人的第一場交鋒。隻有約翰福音將潔淨聖殿和身體為殿連接起來。符類福音引用以賽亞書56:7,耶利米書7:11。約翰引用詩篇69:9……關於這個問題,主要有四種觀點:

1、約翰不是按曆史順序編輯的資料。多數觀點認為符類福音的記載更符合曆史事實,約翰為神學目的將事件前置。中世紀的Bruno of Segni。當代學者Thyen和Schnelle大致代表了這種觀點。另外Cullmann認為約翰顯示的是對崇拜主題的重視;Lindars認為約翰將之從12章前置,讓位於拉撒路複活;Eisler則認為約翰這樣作是為了淡化潔淨聖殿事件的暴力性與釘十字架之間的因果連接……Barrett顯然傾向這種觀點,並且引用Miss Guilding的研究強調,約翰福音1-2章記載了耶穌從太初和出生到最後一個逾越節的工作;而約翰福音3-4章轉向祂複活之後教會的事工。lightfoot強調,潔殿事件代表猶太主義的聖殿舊秩序向基督裏的聖殿新秩序的轉折。

2、少數觀點認為,約翰福音記載的是曆史事實,而符類福音將事件後置,因為他們隻記載了耶穌唯一一次耶路撒冷行程。Weinrich也強調這個信息:審判先從神的家開始。他引用的是瑪拉基書3:1-4。他的意思是,耶穌完全可能從潔淨聖殿開始他4年的事工。而耶穌30歲受洗,祭司受洗,祭司進入聖殿,開始服侍。Pfitzner強調了這個主題:The old worship-order will soon be replaced by a new(4:20-26)。他首先引用瑪拉基書3:1-3這個舊約背景,然後提到“四十六年”(20)這個概念。希律聖殿應該是主前20年開工的,加上46年應該是主後26年。如果耶穌誕生於主前4年,開始服事在30歲(路加福音3:23),大約也是26年。

3、極少數觀點認為有兩次潔淨聖殿的行動。如Chrysostom,Hendriksen,Morris,Carson,包括華人牧師唐崇榮。兩次都發生在逾越節之前。Chrysostom的主要證據是:“賊窩”表明事態越來越嚴重;而“做買賣的地方”隻是早期的狀態。這個論證確實比較薄弱。

4、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不可能有完全肯定的結論。任何一種決絕的結論都可能是強解聖經。Ridderbos屬於這種觀點。實際上路德也持這種觀點(LW,Vol33,218-219),盡管他偏向於第一種觀點所代表的傳統:約翰在這裏越過了主三年傳道,直接進入主第四年的事工。Pfitzner也持相同立場。

我個人的觀點在1與4之間。約翰福音的確3次提到逾越節(約翰福音2:11-13;6:1-4;11:55-12:1),另外一次存疑(約翰福音5:1),另外有修殿節(約翰福音10:22)。值得強調的是,隻有約翰將潔淨聖殿和三天後重建聖殿聯係起來。這也可能顯示,潔淨聖殿確實在受難之前,與符類福音一致。相關十字架信息還有19節中“三日”與1節中的“第三日”,4節中“我的時候”;以及1:29,36中的“羔羊”。另外需要重視的是逾越節的信息(出埃及記12:14-20;43-49;利未記23:4-8;申命記16:1-8)——宰殺羔羊,並有嚴肅會;基督和教會。另外,約翰福音2章可以視為聖餐的預表(酒代表血,而這是我的身體),與十字架事件前後呼應。我一直相信,約翰福音對神學的強調超過對曆史的拘泥。

三、人心(23-25)

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
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

約翰福音2:23可以與2:13節平行:“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但是約翰福音2:23中“他所行的神跡”一句,又可以平行約翰福音2: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以及約翰福音2:18,“還顯什麽神跡給我們看呢”。不僅如此,約翰福音2:23中的“就信了他的名”,等於在回應約翰福音1:11中的“他的門徒就信他了”,以及約翰福音2:22中的“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在這個意義上,約翰福音2章可以視為一個“綜合交叉結構”,即約翰福音2:23-25這三節經文,是整章內容的簡要總結。我們可以將這三節經文分別指向三個基本真理:神跡,萬人或人類,以及人心。聖經對神跡、人類和人心的看法是獨一無二的,並以此為基礎,將基督教和異教以及邪教、異端徹底分別出來。而從使徒約翰時代開始一直到今天,這三重試探就成為教會的嚴重試探,並且於今為烈。

1、神跡(23)

耶穌基督和聖經對神跡的理解與“基督教”關於神跡的流俗通識是針鋒相對的。逐鹿以及成為逐神。首先讓我們感謝神,約翰福音這段經文堅決徹底地將教會與追求神跡的靈恩運動徹底分別出來了。神跡,α?το? τ? σημε?α,the miracles。原文是複數,直譯應該是“這些神跡”。但是前文似乎隻記載的一件神跡;因此,我們應該將潔淨聖殿、特別是猶太人竟然順服的反應,也視為一種神跡。當然,耶穌在耶路撒冷逾越節期間一定還行過更多的神跡(約翰福音3:2; 21:25)。但僅就約翰福音2章中的神跡而言,這兩個神跡足以讓很多人信了祂的名。因為在很多人看來,第一個神跡解決了飲食的問題,第二個神跡解決了權力問題。需要強調的是,人對神跡的追求,歸根結底就是追求蛇所描繪的理想:你們便如神。猶太人是要神跡(σημε?ον)的(約翰福音2:18;哥林多前書1:22);這也意味著,猶太教已經不斷開始擁有了撒旦教的特征。而我們必須明白,不是所有“信了他的名”的人都是基督徒,那些單單以神跡為目標的人根本就不是基督徒,因為“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這個啟示清清楚楚。

這是兩種信仰的對立:“22所以到他從死裏複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這是真正的信仰,聽道信道。“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這是假信仰,他們信的不是基督,而是基督的神跡。如果一個人愛基督的神跡超過愛基督,他們一定會在逼迫或苦難來臨的時候,否認基督。他們真正的神不是基督,而是他們所理解的信基督所得的屬世好處。當耶穌打開彼得的監牢的時候,他們信;但“即或不然”(但以理書3:18)的時候,他們就不信了。而一生追求神跡的人,必然是不斷更換“上帝”和教會的人——哪裏有神跡或所謂的好處,或者哪裏能逃避為主受苦,他們就逃往哪裏。這種三姓家奴的始祖就是加略人猶大。除了貪婪,“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加拉太書6:6)。如果這種逃跑和竄堂還冒充主名(聖靈帶領或藉著禱告、控告弟兄),就更證明魔鬼進了他們的心。盡管如此不堪、懦弱和狼狽,蛇仍安慰他們說:你們便如神。這個神跡試探就是讓人無論在高處還是在低處,都自以為神;他不需要神,他不需悔改地唯我獨尊。

2、萬人(24)

我們不需要激烈苛責神跡追逐者,因為每一個人按罪性或人性,都是神跡追逐者。或者成功神跡、或者道德神跡,或者為神跡而神跡。中國社會充滿了機會主義者,每個人都想一步登天,陡然而富,每個人都在做夢,不勞而獲;這種現象從根本上說,就是對神跡的貪戀,迷信蛇說。一方麵,所有人都追求神跡,都想演神。另一方麵,因此所有人都在蛇的權勢下麵,魔鬼因此稱為世界的王:“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5:19)。π?ς,萬人,所有的人,所有的事。罪人自以為義像神一樣知道善惡,但耶穌知道你的知道(γιν?σκω)。所以我們千萬、千萬要特別小心儆醒——“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交托,πιστε?ω,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248次,基本含義是指“信”和“相信”(馬太福音8:13等)。你說你信,但耶穌不信你的信。而這個動詞的用法是:Tense: Imperfec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耶穌基督從始至終不會將自己交托神跡追逐者。這意味著,上帝絕對不和神跡追求者同在,因此他們不可能是基督徒,而他們建立的教會不可能是基督的教會。在這個意義上,真正的基督徒的的確確是少數。那些以神跡見證為聚會中心的所謂教會,與基督是無關無分的。正因為如此,主耶穌首先對跟隨祂的門徒說:“你們要什麽”?換言之,基督徒必須在起點上就開始思考這個問題:你和萬人有什麽不同?你信的是什麽?你信神,但神是否信你的信?結論是,基督不會將祂的血和身體交給追求神跡的不信派,他們得不到聖餐的益處,也隻能轉向“代表說”和“象征說”。如果你領受不到主的身體和血,你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而他們教會的聖餐,就成了徹底的偶像崇拜和宗教表演。感謝主,祂賜給我們一切的祝福,救恩和家;但祂絕對不賜給我們演神的任何機會。這是始終如一的真理;愛的真理: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3、人心(25)

萬人追求神跡或演神的動機以及結果到底是什麽?貪財、榮耀和稱王,這可以分別對應經濟理想、宗教理想和政治理想,這與創世記3:6的三重試探一一對應(另參馬太福音4:1-12;約翰一書2:16)。再也不需要偽飾了,你們的“信仰”就是貪愛世界。再也不要向心禱告,向內求道了,我們當單單仰望那知道、審判和拯救人心的神。值得強調的是,這裏說的“萬人”和“人心”,應該也包括馬利亞——耶穌的確也沒有把自己交給馬利亞關於神跡的請求。

約翰福音2:25從否定和肯定兩個方麵論人和人心。從否定方麵說:“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人對人和人心的描述都是說謊的,上帝根本不看人的人論。無論是先鋒隊,還是夢的解析,無論是內在的光,還是靈魂的家,若非欺騙,就是無知。換言之,任何人繁殖出來的所有浩如煙海的關於任何人的人物傳記以及一切文藝作品,上帝都看為糞土。那一切都是人的自吹自擂和吃人自義而已。基督認為人關於人的見證是完全不必要的,χρε?α,necessity, need;duty, business。事實上,神知道人關於人的見證隻是一種“任務”或“生意”,為了報仇,或者為了示好和賣錢。人對人和人心的見證都是假見證(μαρτυρ?ω)。而且連一份真實的,實實在在的、完完全全的真見證都沒有(τις)。

正如詩人說的:“人都是說謊的”(詩篇116:11)。可以這樣說,這一句經文即使沒有完全取消人學和心學,也讓所有人學和心學的胡說開始學會謙卑。至少讓每一位論斷人、讚美人的人知道,你這一切霹靂手段或菩薩心腸,在基督裏麵是一無所有。特別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如果一個基督徒寫一本宋尚節傳記,或什麽外邦偉人故事,他們就該在這句聖經麵前披麻蒙灰:“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保羅和彼得出現在聖經上一定是不得已的,但大部分使徒被遮蓋在人類的視野之外了。他們不見證自己是誰,也拒絕任何人見證他們是誰(哥林多前書4:3)。門徒隻有一個使命,見證耶穌是誰。

而從肯定方麵說,“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根據聖經,追求神跡的心是什麽呢?首先,好作食物。這一點可以參考約翰福音6: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另參路加福音12:34;21:34;使徒行傳5:3;8:21)。其次,人心驕傲,悅人的眼目。箴言18:12,“敗壞之先,人心驕傲。尊榮以前,必有謙卑”。再次,為了食物和榮耀,人要踐踏人,人吃人。於是逐鹿之徒的心充滿了罪惡,強暴和詭詐,並且從小到大都是如此(創世記6:5;8:21;19:8;耶利米書17:9;22:17;以西結書16:30;馬可福音7:21;羅馬書7:18;馬太福音19:8;馬可福音8:17)。這個強暴的過程就是以智慧為名的說謊的過程,就是將自己的商業目的偽裝成神學目的、說謊吃人的過程。因此魔鬼願意進入人類的內心,與之結盟,成為敵基督的勢力(創世記49:6;列王記上11:2;路加福音22:3;約翰福音13:2)。我們的心靈不是基督的居所,而是魔鬼的天然盟友。最後,人心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必然追求捆綁基督作王,實際上自己作王,垂神聽政。用政治逼迫激動基督和教會起來作王,這是魔鬼試探的極致:“耶穌聽見約翰下了監,就退到加利利去”(馬太福音4:12)。與此相關的見證在約翰福音6:14-15,“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跡。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必須正視我們心靈一個基本事實:邪惡。但我們被異教之風搖動,自以為心靈美麗。悲劇是,人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心,不知道自己的邪惡。“55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說,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56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性命或作靈魂。下同。),是要救人的性命。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有古卷隻有五十五節首句,五十六節末句)”(路加福音9:55-56)。在這一點上,門徒和法利賽人沒有什麽區別:他們就是要吃人自義。而路加福音16:15中,“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麵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然而喜劇是:神知道我們的心。一方麵,唯有神知道我們的心。“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清潔。惟有耶和華衡量人心”(箴言16:2;另參耶利米書17:10)。另一方麵,神也願意和我們另立“心約”,所以,我們當將自己的心交給神。“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言16:9;另參箴言19:21)。“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裏麵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讚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原文作幫助),是我的神”(詩篇42:11;另參詩篇31:24;43:5;62:5;69:32;146:1)。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或作你要切切保守你心)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另參申命記4:9;箴言7:25;23:19;23:26;瑪拉基書2:15-16)。

親愛的主耶穌基督,求你保守我們的心,一方麵讓我們“心裏相信”(羅馬書10:9-10);就是“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裏”(腓利門書1:25)。另一方麵,讓我們常常與你同住,正如你所應許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麵,我也常在他裏麵”(約翰福音6:56);“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翰福音8:31)。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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