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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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導言:起初,神創造天地(1:1-5)

(2017-03-11 03:53:40)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約翰福音1:1-5,“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3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感謝神的話語。約翰福音1:1-5可以視為約翰福音的導言部分;而教會有足夠的理由將約翰福音1:1-5與創世記1:1-5相提並論:“1起初神創造天地。2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3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4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5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這些概念是完全平行的:太初/起初、道與神/神(????????,三位一體的上帝)、造/造、生命/靈與水、光與暗/光與暗……在這兩組平行信息中,三一論與基督論的基本教義都啟示出來了。我們也可以將這5節經文放到交叉結構中:第3節是中心,講基督肯定和否定方麵的工作。肯定:創造和救贖萬物(信必得救);否定:基督之外不能得救。“祂”是福音書的中心。1-2與4-5前後呼應,告訴我們“祂”到底是誰。1-2節重點在道與神的關係;4-5重點在道與人以及魔鬼或世界的關係。而這5節經文的中心思想,在於啟示耶穌是誰:祂是神,是救主。在這5節經文中,每句話首尾的字緊密相連。其中有3個道字(? λ?γος)、3個神字(θε?ς),3個他(α?τ?ς)字,都在解釋基督是誰。係動詞?ν共出現了6次或兩個3次,都是imperfect。約翰福音充滿了“是”和“我是”、“祂是”的啟示;約翰福音1:1-5的基本信息與整卷約翰福音的主題是一致的:“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1)。阿門。

一、道與神(1-2)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1 ?ν ?ρχ? ?ν ? λ?γος κα? ? λ?γος ?ν πρ?ς τ?ν θε?ν κα? θε?ς ?ν ? λ?γος. 2  ο?τος ?ν ?ν ?ρχ? πρ?ς τ?ν θε?ν.

1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2The same was in the beginning with God.

這兩節經文也形成清晰的交叉結構。核心思想:“道就是神”,這也是整卷約翰福音的核心信息;前後呼應著“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與“這道太初與神同在”。第2節中在原文並沒有“道”這個字,而是用ο?τος(this)指代。 如果返回創世記1:1,這四句話可以一一對應創世記1:1中四個與基督有關的字:??????????? ?????? ???????? ??? ??????????? ????? ????????。太初有道= ???????????,道與神同在= ?????? ????????,道就是神=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這兩節經文也涉及三個基本問題:有道與無道,道在哪裏,道是什麽。

1、太初有道

?ν ?ρχ? ?ν ? λ?γος,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我們首先來看時間。?ρχ?,beginning, origin。創世記1:1中,與這個字對應的就是????????(馬太福音19:4,8;馬可福音13:19);這個“起初”在創世記10:10被顛覆為寧錄文明的起初(馬太福音24:8,21)。而箴言1:7和箴言8:22-23將這個起初撥亂反正。這個起初的真理也可以參考約翰一書1:1-3。?ρχ?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58次,馬可福音1:1首先強調了這個起初;“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路加福音1:2也講到了這個“起初”:“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宇宙有一個起點,這起點就是基督(啟示錄1:8;21:6;22:13)。

道從起初就存在。?ν,Tense: Imperfect;Mood: Indicative。這個字強調的不是過去的時間,或者過去某一點的動作;而是永恒,超越時間——基督一直在,在祂自己沒有起初(約翰福音8:58;約翰一書1:1;2:13)。這也意味著,舊約中基督是真實存在的,耶穌所說的:整卷舊約都在講祂,這話是真實可信的。這一點正如希伯來書13:8所說:“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我們重點認識一下λ?γος,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330次。speech,discourse,matter under discussion, thing spoken of, affair, a matter in dispute, case, suit at law……實際上很難在中文中找到完全對應的字,而這個概念也不完全是希臘的;可以說這個字更接近智慧書中的箴言或智慧(如約伯記28:12;箴言8-9;詩篇33:4;33:6;107:20;119:89;119:105; 147:15;147:18;另參馬太福音23:34-35;路加福音11:49-51;歌羅西書1:17;哥林多前書1:24;以弗所書3:10),以及摩西五經(如創世記1:1-5;出埃及記19:17)、先知書(以賽亞書40:8;50:10-11;耶利米書23:29等);而不是柏拉圖和斐羅(Philo)等人的觀念。確實有這樣一種觀點,認為約翰福音1:1-18是一首聖詩。

λ?γος這個字的字根λ?γω就是說話。首先,這個字等於“神說”——神在說中創造,上帝是說話的上帝,上帝總是與話語同在,聖靈總是真理的聖靈;聖經的上帝不是冥想的對象,而是傾聽的對象,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詩篇33:6-9;以賽亞書55:11;希伯來書11:3;約翰福音8:28-29;彼得前書1:24)。這是聖經與佛教以及希臘哲學等異教區別。這是惟道論與唯心論、唯物論以及惟行論的區別。

印度宗教是缺少聖道啟示的冥想宗教——人靠機緣偶遇上帝的話語;他們甚至信口開河說,太初有無(太初什麽都沒有)。對印度人來說,宇宙大道(braman),人心小道(atman),小歸於大,但歸途在輪回。而希臘哲學不相信太初有道,隻相信太初有物,如泰勒斯相信太初有水,赫拉克利特相信太初有火(熱病),畢達哥拉斯相信太初有數。中國諸子相信太初性善或恍兮惚兮……希臘哲學起源於以弗所和米利都等地(使徒行傳20:15,17;提摩太後書4:20),啟示真理首先在世界文明的故鄉廢棄了希臘人所有關於本源的狂想:水、氣……本體(理念),世界(物質與形式)等等。而希臘哲學進一步將邏各斯抽象化,取消了其位格意義,想象為規律或原理、源頭等。後來西方各種學科的字尾(-logy)出於這個字。而這個字譯為拉丁語ratio,轉為法語raison,最終變成英文reason以及Rationality的字根。道就不斷抽象為“科學”和“理性”。於是東西合流:“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詩篇2:2)。

西方的百“科”(-logy),中國的諸“子”,東西合璧產生無神論和多神論:無太初,太初無道,所謂無道昏君。或者個人有個人的道,條條大路通羅馬。中國人的道,從天道不斷墮落為人道和王道,從人道和王道不過就是妖道。子雲:朝聞道夕死可矣,孔子問道於老子,沒人知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自然本是我是,老子鏡花水月,南懷瑾不著皮毛,中國神仙之道,吃人分子而已,人身是一小天地,好大一塊發酵的饅頭,人血饅頭。而魔鬼攻擊上帝,首先就是攻擊神的道:“神豈是真說”(創世記3:1)。彎曲上帝的道,是魔鬼試探的基本特征(馬太福音4:1-12)。

2、道與神同在

那麽道在哪裏?符類福音的“耶穌傳記”從亞伯拉罕和伯利恒(馬太福音)或曠野(馬可福音)或聖殿(路加福音)開始;而約翰福音則從太初和神開始。κα? ? λ?γος ?ν πρ?ς τ?ν θε?ν,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turned toward God)。關於道在哪裏,這個方位首先在於道與神的關係——隻有在與神的關係中,一切存在是存在的,並找到自己的意義。首先我們要思想首先的亞當怎樣失去了自己的方位:“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裏”(創世記3:9)。當人失去了在神麵前的位置,就會進一步扭曲人在人麵前的位置,或者說,人會在人麵前扮演上帝:“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創世記4:9)。其次,箴言8:22-31預表了末後的亞當所在的位置。基督一直在神的麵前。

不過我們需要進一步認識介詞πρ?ς的含義,to the advantage of,at, near, by,to, towards, with, with regard to。這個介詞強調一種動作的方向(約翰福音1:47)。這個字常表示如下關係:順服(路加福音12:47)、歸向(哥林多後書3:16)、目的(哥林多前書10:11)。這個詞甚至包含了耶穌的全部事工:順服父神的旨意道成肉身死而複活,升天歸向父神,因為完成了父神的旨意(成了)。這個字超越“與……同在”的含義,或者解釋何為同在:順服、回歸、完成。這個字表達的不僅是道在哪裏,更是道向誰說話(約翰福音3:32;5:19-20;7:16;8:26-28,38,40,47,55;14:10;17:8,14)。基督不僅與神同在,而且是藉著話語交通與神同在。這是三位一體上帝內部的conversation。這場對話特別啟示在創世記1:26,“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以及創世記3: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世記11:7,“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換言之,父子的對話一方麵涉及祝福,一方麵涉及咒詛。這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

然而“同在”的含義也表明,子神是有位格的神。同時,子神不是父神。三位一體的上帝雖然是一體,卻仍然是三位。

與此相關,在耶穌道成肉身之前,舊約中耶和華神在哪裏,基督就在哪裏。這進一步堅固我們舊約的基督中心論。如果舊約不是指向基督的,那麽不僅我們以基督為說謊的(路加福音24:44;約翰福音5:39等);那麽也以約翰的見證為說謊的。舊約中的“神說”、“耶和華的話”、甚至神的默示等等,都是指向基督的,這一點毋庸贅言。如以西結書1:3,何西阿書1:1,彌迦書1:1;以賽亞書1:1等等。另外一個概念就是神的榮耀、耶和華的榮耀,或神的名,更具位格特征,如出埃及記33:22,申命記12:5,詩篇54:1,以賽亞書30:27。當然,更充分的見證是神的智慧(箴言8:22-30;哥林多前書1:18-25,30;路加福音11:31;馬太福音11:19,25, 28-29)。

同時,我支持這樣一個觀點:舊約中“耶和華的使者”(the Angel of the Lord),其中相當一部分是指向基督的。事實上在基督教之前,一些猶太拉比已經將the Angel of the Lord與彌賽亞信息鏈接。這個信息從創世記18章一直持續到瑪拉基書3:1。相關信息還可以參考雅各的遭遇(創世記31:11-13;32:24-30;48:15-16,何西阿書12:3-6)。約翰福音1:48-51中,耶穌和拿但業講論的神,就是雅各的神(以色列的神)。摩西在何烈山遇見的也是“耶和華的使者”(出埃及記3:1-22;使徒行傳7:38);帶領以色列出埃及進入應許之地的“耶和華的使者”(出埃及記23:20-23;33:2-3;申命記7:21-24;另參使徒行傳7:30-33,哥林多前書10:4)。約書亞果然遇到了這位耶和華的使者(約書亞記5:13-15)。後來這位“耶和華的使者”向參孫的母親瑪挪亞顯現(士師記13:1-25;另參以賽亞書9:6)。應該是同一位耶和華的使者向基甸顯現(士師記6:11-40)。士師記南北兩大士師都遭遇基督,其餘士師或可類推。先知但以理看見的應該也是這位神子(但以理書10:12;另參詩篇45:3-4;啟示錄1:12-20)……

與此相關,約翰福音不斷啟示耶穌是耶和華的使者或父神所差遣的(the Sent One,約翰福音4:34;5:24;5:36-37;6:44;9:4;12:45;17:3;另參約翰福音13:20;馬太福音10:40;馬可福音9:37;路加福音9:48)。

3、道就是神

這個交叉結構的核心信息是:κα? θε?ς ?ν ? λ?γος,and the Word was God。這是啟示的中心,也必然是魔鬼攻擊的重點。古今一切異端幾乎都在這節經文上作文章,而他們所咬的骨頭,就是這節經文中的θε?ς前麵沒有定冠詞。於是有了耶和華見證人那個臭名昭著的翻譯:道是一個神。這也意味著,耶穌是次位的神。這不是新鮮事。Arius將之翻譯成a god。耶和華見證人繼承了這種謬誤。

如果耶穌隻是一位神,那麽希臘的諸神演義、東方的漫天神佛、天主教的聖徒崇拜,改革宗的榮耀名人,就會接踵而至。路德的約翰福音係列證道,從三位一體開始,然後聚焦聖子——三位一體論是以基督論為中心的。這一點非常重要。路德提到使徒同代的異端Cerinthus(所謂異端之首塞林則),而這個異端的主要謬論是:子不是神,人可以像神(屬地的千年王國或婚宴),他否定神創造世界,主張猶太-希臘合流……Cerinthus引用申命記6:4和5:7支持自己的論點。實際上古往今來,猶太教和伊斯蘭教都攻擊三位一體信仰,特別是攻擊基督論。從亞流派到當代包括耶和華見證人在內的各種異端,都在基督論上製造事端。甚至包括加爾文主義在內,他們的三位一體教義實際上包含著袪基督中心論的危險,而這一點,與他們的舊約神學、榮耀神學以及人本主義的靈恩派密切相關。正因為如此,約翰福音1:1-5具有永恒的正本清源、撥亂反正的意義。

第8世紀的聖經古卷Codex Regius (L019)中,這節經文中有冠詞;不過廣為接受的版本都沒有冠詞。現在的問題是,我們怎樣解釋這種語言現象。首先,沒有冠詞恰恰是表明,θε?ς與? λ?γος是不完全等同的:聖子是神,但聖子不能同等於三位一體的神或父神(另參約翰福音4:24,約翰一書4:8)。其次,包括John Chrysostom等神學家發現,在聖經中,即使沒有冠詞,θε?ς仍然之獨一的真神,而非某一位神。如羅馬書9:5中θε?ς前麵就沒有冠詞:“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提多書2:13也是如此,“等候所盼望的福,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或作無和字)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不僅如此,羅馬書1:17和腓立比書2:6中的父神前也沒有冠詞。而約翰福音1:1-2連續使用θε?ς,應該是一個統一的含義。其次,聖經相關語境都證明基督是神(如約翰福音5:18;10:30;10:33;20:28等)。

最後,E. C. Colwell在語法上進一步支持John Chrysostom:在希臘文聖經中,同樣一個概念有時候用冠詞,有時候不用冠詞,但意思是一致的(約翰福音19:21)。有時候第二個句子中謂語不帶冠詞,是因為它在動詞之前(馬太福音27:11,37,42;馬可福音15:2;路加福音23:3;23:37;約翰福音1:49;18:33)。A definite predicate nominative has the article when it follows the verb; it dose not have the article when it precedes the verb.(Colwell, A definite Rule for the Use of the Article in the Greek New Testment)。

不過Ed. L. Miller和Weinrich則強調,θε?ς與τ?ν θε?ν的含義仍有不同,前者指三位一體的神,而後者指父神。兩個都帶冠詞的? λ?γος則含義是完全一樣的。Wallace進一步解釋說,約翰在1:1c精確地表達了這種神學精義: “道”分享了父神的神性。正如約翰福音17:5所說:“父阿,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傳統教會這些強調概念,以前是為了對付撒伯流(Sabellius)和Arius,今天則是為對付各種借屍還魂者。

4、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在交叉結構中,第2節基本上是在重複1:1a:ο?τος ?ν ?ν ?ρχ? πρ?ς τ?ν θε?ν, the same was in the beginning with God.(He was in the beginning, turned towar God)。代詞ο?τος代指前麵的? λ?γος。馬太福音3:17中使用的就是這個代詞:“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另參約翰福音1:15,“約翰為他作見證,喊著說,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來在我以前”。這兩節經文重複強調了“道與神同在”這個信息,讓我們知道, 從始至終,上帝與基督同在,無論在聖餐中,還是在世界的末了。

如果道指向基督的真理,這句話也是在強調道的超越性。基督的道理不是地上的道理,而是天國的道理。這一點正如哥林多前書15:47的見證:“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而這從天上降下的道是帶著能力的:“8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9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10雨雪從天而降,並不返回,卻滋潤地土,使地上發芽結實,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11我口所出的話,也必如此,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所喜悅的,在我發他去成就的事上(發他去成就或作所命定)必然亨通。12你們必歡歡喜喜而出來,平平安安蒙引導。大山小山必在你們麵前發聲歌唱。田野的樹木也都拍掌。13鬆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這要為耶和華留名,作為永遠的證據,不能剪除”(以賽亞書55:8-13)。另參路加福音1:37,“因為出於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

這也意味著,耶穌在地上的一切事工,不是按自己的意思,乃是按神的意思。約翰福音7:17,“人若立誌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或是出於神,或是我憑著自己說的”;約翰福音8:42,“耶穌說,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因為我本是出於神,也是從神而來,並不是由著自己來,乃是他差我來”。約翰福音1:18也是在解釋這個真理:“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隻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二、創造論(3)

3萬物是借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
3 π?ντα δι? α?το? ?γ?νετο κα? χωρ?ς α?το? ?γ?νετο ο?δ? ?ν ? γ?γονεν。
3 All things were made by him; and without him was not any thing made that was made.

1、創造與受造

如果說約翰福音1:1-2重點在耶穌是誰(神),那麽約翰福音1:3的重點則是,耶穌何為——耶穌的工作,就是創造。這一節經文也可以交叉結構:

π?ντα
δι? α?το? ?γ?νετο
κα? χωρ?ς α?το? ?γ?νετο
ο?δ?

這節經文中的核心概念就是“造”,這個概念在這一節經文中出現了3次。首先是?γ?νετο(Tense: Second Aorist,Voice: Middle Deponent,Mood: Indicative);祂創造一切。其次是?γ?νετο,與前者用法一樣;沒有祂就沒有創造。再次是γ?γονεν(Tense: Second Perfec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沒有祂沒有任何事物被造。而γ?νομαι按舊約習慣翻作:it came to pass。to become, i.e. to come into existence, begin to be, receive being;to be made, finished。這個創造的過程,就是“使之是”的過程,就是使被造物與神和好的過程。四世紀以前,教會普遍把第3b中最後的句子(?ν ? γ?γονεν)歸入第4節。因此,約翰福音1:3就可以交叉如上。
這節經文也是一個充分必要條件句:有之必然,無知必不然。π?ς,萬物包括物質世界,靈界,也包括曆史,特別是舊約的所有預言(約翰福音1:45;5:39;19:28,36;20:9)。另有人解釋萬物指基督的一切事工。χωρ?ς,separate, apart,without any,besides(馬太福音13:34)。ο?δ?,這個連詞的基本含義是but not, neither, nor, not even。創造和受造的真理,至少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基督創造一切,這意味著萬物都是被造的,隻有基督除外(哥林多前書8:6;歌羅西書1:16-17;希伯來書1:2;啟示錄3:14)。所以奧古斯丁用這節經文反對亞流派,證明耶穌根本不可能是受造的。第二、我們所信的神是創造著的神,是得勝的神,是勝過世界的神,是從無中造有的神。這讓我們在一切事工中不斷建立信心。正如詩篇104:30所說:“你發出你的靈,它們便受造。你使地麵更換為新”。第三、救我們脫離偶像崇拜。這世界一切都是被造的,因此任何被造物無權自以為神。人類最大的罪惡和迷信或者謊言,就是顛覆被造和創造的秩序與分別。十誡嚴格限製的大罪,就是被造物妄稱主名。“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羅馬書1:25)。我們不需要敬拜名人和偉人,也不需要敬拜人的學說、大自然和宇宙規律。第四、承認自己的受造身份,讓我們學習謙卑、順服和感恩:“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詩篇139:14;另參羅馬書9:20)。可悲的是,不可一世的人類忘記自己受造的身份,從羅馬皇帝到文化精英,瘋狂自負,慘不忍睹。第五、認識世界萬物和人的被造,讓我們恢複真理的勇氣——埃及人不過是人(詩篇9:20;以賽亞書31:3;44:11;以西結書28:2)。而這地上一切都會過去的(希伯來書12:27;羅馬書8:18;哥林多後書1:5;4:17)。沒有任何受造之物能奪去基督的救恩,以及我們和基督的愛(羅馬書8:39)。第六、存在的意義。由於被造,萬物存在,且有一個神聖的目的——為基督。這呼喚我們將人生的意義與侍奉基督聯係在一起,這個使命就是教會。誠如馬可福音16:15所說:“他又對他們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萬民原文作凡受造的)”。所有被造的都需要基督的福音(羅馬書8:19-22;歌羅西書1:23)。這是我們的信心:“這必為後代的人記下。將來受造的民,要讚美耶和華”(詩篇102:18)。最後可參考啟示錄3:13-14,“13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14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在某種意義上,教會就是創造之工。

值得強調的是,除了箴言8:22-31預表了基督在父神麵前參與創造之工之外,約伯記38:1-7也可以參考:“1那時,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說,2誰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3你要如勇士束腰。我問你,你可以指示我。4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哪裏呢?你若有聰明,隻管說吧。5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6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7那時晨星一同歌唱,神的眾子也都歡呼”。不過這段經文顯然容易引起誤讀。有人藉著約伯記38:7繼續“神的眾子=眾天使”的陳詞濫調;但仔細研究這段經文,其背景應該不是指太初的創造,更有可能是指大洪水事件之後的重建。因為晨星是第四天才創造的,而無論是神的眾子還是天使,同樣是被造者。

2、創造與救贖

創造之工也包括救贖的工作,換言之,我們相信創造論,因此相信救贖論。
這個真理正如希伯來書1:2-3所說:“2就在這末世,借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借著他創造諸世界。3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又如希伯來書11:3-4,“3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借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歌羅西書1:14-20也將創造與救贖聯係在一起:“14我們在愛子裏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15愛子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是首生的,在一切被造的以先。16因為萬有都是靠他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借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17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18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裏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19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麵居住。20既然借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著他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

也可以參考詩篇90:1-2,“1(神人摩西的祈禱。)主阿,你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2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3你使人歸於塵土,說,你們世人要歸回”。救贖工作一直在進行中,因此“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翰福音5:17)。

羅馬書8:19-22也同做見證:“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製,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享原文作入)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

這是一位負責任的上帝,大能大愛的上帝。隻負責創造就不負責審判和救贖的上帝,如非偶像,就是魔鬼。聖經不僅反對進化論,也反對自然神論。與此相關,基督之外沒有創造,也沒有救贖。“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三、道與人(4-5)

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4 ?ν α?τ? ζω? ?ν κα? ? ζω? ?ν τ? φ?ς τ?ν ?νθρ?πων,5 κα? τ? φ?ς ?ν τ? σκοτ?? φα?νει κα? ? σκοτ?α α?τ? ο? κατ?λαβεν
4 In him was life; and the life was the light of men.5 And the light shineth in darkness; and the darkness comprehended it not.

創造論即救贖論。基督怎樣救贖我們呢?就是賜給我們新的生命。一方麵,祂拯救人,卻不救拔天使(希伯來書2:16)。人(?νθρωπος),罪人,乃是救贖的對象。另一方麵,救贖的工作不是幫助罪人成功,而是獲得新的生命或永生。在這兩節經文中,有三個概念各自重複兩次:生命(ζω?)、光(φ?ς)與黑暗(σκοτ?α)。我們藉此也可以將約翰福音分成這樣三部分,1-7章的主題是生命(特別是第6章);8-10章的主題是光,9-21章的主題是黑暗,或光照在黑暗裏(另參約翰福音9:4;路加福音22:53)。

1、生與死

4a生命在他裏頭。?ν α?τ? ζω? ?ν κα? ? ζω? ?ν τ? φ?ς τ?ν ?νθρ?πων,In him was life; and the life was the light of men。

首先,基督就是生命。這個句子直譯也可以這樣:在祂裏麵有生命。如前所述,四世紀以前,教會普遍把第3b中最後的句子歸入第4節,即 ? γ?γονεν ?ν α?τ? ζω? ?;這樣一來,第4節變成了這樣的意思:what has come to pass in him was life (Weinrich);所有在祂裏麵的都有生命;“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作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另參約翰福音5:26)。ζω?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134次,其中約翰福音中出現了36次。約翰福音生命的主題從約翰福音1:4一直到約翰福音20:31(中間呼應著約翰福音3:16;8:51;14:6;17:3等)。

生命到底是什麽意思呢?我們一直反對生命神學,但我們從未反對生命的真理。生命神學就是死亡神學,正如那個生命季刊就是死亡季刊一樣:論斷和控告別人的生命,說謊、殺害。然而約翰福音啟示的生命有非常清楚的含義。

首先,生命是與死亡相對的概念。約翰福音中間的11:25-26不僅宣告耶穌是生命之主,而且這個真理的背景就是罪與死亡(約翰福音3:15-16;5:25;另參申命記30:15-20;32:46-47)。其次,生命指向永生(約翰福音3:15-16;4:14;10:28;12:25;17:2)。從世界的角度看,信主的人還是要死的,但在神國裏卻永遠活著(約翰福音21:23)。再次,生命與信心關聯在一起,指向因信稱義這個真理。一方麵,信基督;另一方麵,聽道信道。神的話語就是生命,信心就是信神的道,領受神的聖禮(約翰福音3:15-16;3:36;4:14;5:24-26;5:39-40;6:27; 6:33;6:35;6:40;6:47-48;6:51-54;6:63;6:68;8:12;11:25;12;50;14:6;17:3;20:31;另參詩篇119:88)。最後,生命的見證就是侍奉和愛心(約翰福音4:36;5:29;10:10;12:25;約翰一書3:14-15;5:12)。

2、光與暗

4b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

生命對人的意義就是光。一方麵,人在罪中,如同黑暗需要光;另一方麵,生命的真正價值不僅僅在“活著”,而在發光,並且向著永生發光。φ?ς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70次,僅在約翰福音中就出現了24次。根據約翰福音的相關信息,我們來認識光的真理。

第一,耶穌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再一次呼籲世人跟從這光:“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另參約翰福音9:4-5,“4趁著白日,我們必須作那差我來者的工。黑夜將到,就沒有人能作工了。5我在世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以及約翰福音11:9-10,“9耶穌回答說,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時嗎?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為看見這世上的光。10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為他沒有光”;約翰福音12:35-36,“35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裏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36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約翰福音12:46,“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裏”(另參以賽亞書6:1-5;9:2;42:6-8;49:5-11;馬太福音4:16;路加福音1:78;2:9-11;使徒行傳22:6;哥林多後書4:6)。與此相關,光指向上帝的聖潔和公義——既然在祂毫無黑暗(約翰一書1:5),那麽罪人在神麵前隻有“死路一條”。另一方麵,耶穌的事工都是光明正大的,絕非密宗或巫術。

第二、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篇119:105;56:13;43:3;36:9;27:1;以賽亞書2:5)。光也代表“真知識”,如同“用真理使他們成聖”(約翰福音17:17;6:63)。
第三、施洗約翰以及教會是這光的見證(約翰福音1:7-9)。一方麵,沒有任何人是這真光;另一方麵,為這真光作見證的人同樣需要這真光的照耀。這光粉碎了一切偶像和假基督。約翰福音5:35再次重申了這個真理:“約翰是點著的明燈。你們情願暫時喜歡他的光”。這世界是到處充滿明燈或明星卻釘死基督的世界。除了基督以外,人類黯然無光。

這是蒼蠅冒充天使天軍的世界,螢火蟲像恒星一樣布滿文明的天空。世人應該和東方的博士學習——即使最亮的星辰也是基督的仆役。不僅如此,隻有基督的光被稱為生命的光,“light of lights”(瑪拉基書4:2)。而罪人的光都是死人的光,是為了照亮別人的罪,是為了殺人,而不是為了愛和拯救。與起初這真光對立的,約翰福音結尾處點燃這人類的星火燎原:“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約翰福音18:3)。有真光,就有假光。“這也不足為怪。因為連撒但也裝作光明的天使”(哥林多後書11:14)。這是我們的盼望:“日頭不再作你白晝的光,月亮也不再發光照耀你。耶和華卻要作你永遠的光,你神要為你的榮耀”(以賽亞書60:19)。

第四、光進入世界造成兩級反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黑暗的極致就是世人釘死了上帝的兒子。但黑暗最終將被定罪:“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翰福音3:19-20)。這也意味著,凡是接受光的,都出於神,並不出於人自己。這是約翰福音1:12-13的解釋:“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欲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動詞κατ?λαβεν的用法是:Tense: Second Aoris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一方麵,不接受出於人自己的主動;另一方麵,這個拒絕可能是暫時的,因此傳道人必須忍耐。

第五、人在黑暗中,黑暗在世界作王。聖經指明人的處境就在死亡和黑暗之中。那麽黑暗是什麽意思呢?σκοτ?α,darkness;the darkness due to want of light;metaph. used of ignorance of divine things, and its associated wickedness, and the resultant misery in hell。新約聖經出現16次,僅在約翰福音就出現8次;約翰書信出現6次。首先,黑暗拒接接受(καταλαμβ?νω)光,不僅棄絕,並且要起來說謊,阻擋,逼迫,殺害。其次,黑暗的權勢指向魔鬼(約翰福音6:17)和死亡(約翰福音8:12;20:1)以及罪(約翰福音12:35,46)。這是一種無神狀況,在這個意義上,“俄羅斯暗夜”是五千年的暗夜,從未有過黎明和日出。再次,黑暗生活的基本見證就是無愛的生活,這一點可以參考約翰一書2:8-11,“2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裏。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裏,且在黑暗裏行,也不知道往哪裏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另參約翰一書1:5-6)。

第六、不過上帝對人類的“不接受”采取了仍然降生和順服至死的態度,這兩方麵都是神跡,顯明了神的主權、智慧與愛。這是麵對黑暗的基督姿態,空間絕後,令人歎為觀止。與此相關,光的工作隻是照耀:φα?νω,Tense: Present,Voice: Active,Mood: Indicative。to bring forth into the light, cause to shine, shed light;shine。首先,照耀是和平非暴力的工作,這是讓人無可躲藏的工作。其次,這個時態就是所謂的“the historical present”——一直這樣照耀,從古至今直到永遠。無論得時不得時,務要傳道。但是光最終會得勝:“23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24列國要在城的光裏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那城。25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裏原沒有黑夜”(啟示錄21:23-25);“不再有黑夜。他們也不用燈光日光。因為主神要光照他們。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示錄22:5)。

另外,這節經文也徹底拆毀了加爾文主義,特別是雙重預定論:光照耀所有的人,但人拒絕光不是出於神的預定,而是出於他們自己。動詞κατ?λαβεν是清清楚楚的主動語態(另參帖撒羅尼迦後書2:9-11;提摩太後書2:1-4;以弗所書5:13-14)。

親愛的弟兄姐妹,聖經是神的話語,而約翰在這裏所領受的啟示不可能是從他自己而來的。聖靈藉著祂直接宣告了耶穌的奧秘,同時也為我們指明了解放之路。如果我們聚焦約翰的時代,我們更能理解約翰福音1:1-5的解放意義——無論這個邪惡淫亂的世代如何敗壞,但我們仍然相信,起初並不是這樣;而且我們相信,上帝有能力和大愛救我們脫離這個世代,將我們歸回起初。無論羅馬的掌權者們(如Domitian)如何鼓吹這個時代是盛世,但我們仍然透過這些彌天大謊(約翰一書2:18),看見他們的被造及其僭越。這一切罪歸根結底,是背道的罪,是踐踏上帝兒子的罪。但是,無論我們自己曾經怎樣背道,隻要我們認信基督,從黑暗遷到神光明的國度,我們就可以在基督裏,歸回太初的樂園。不僅如此,太初之道,這創造世界的道,在祂所創造卻墮落了的世界慘遭殺害;我們就更可以認同這殉道者的生命,跟隨祂的腳蹤。親愛的弟兄姐妹,現在是分手和“離婚”的日子:“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麽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麽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現在是移民的日子:“他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裏”(歌羅西書1:13)。現在是起來戰鬥的日子:“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我們就當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的兵器”(羅馬書13:12)。因為,“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得前書2:9)。阿門。
任不寐,2016年7月6日

附錄:該隱家譜

道成肉身廢棄了肉身成道的世俗小學。而肉身成道源於人吃了知道樹上的果子。創世紀2:16-17,“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17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換言之,人靠神所賜的形象可以解決一般的生存和生活秩序問題;但是,神會介入人自己沒有能力卻惡上加惡地像神一樣論斷人的罪惡。創世紀3章給了我們至少兩大理由,解釋上帝為什麽禁止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第一、人隻是按魔鬼的三大試探和人本主義的三大利害標準論斷善惡(創世紀3:1-6):第二、人犯罪之後,不可能按神的方式分辨善惡,隻是躲藏自己,論斷(審判)別人(創世紀3:7-10;11-13)。而創世紀第4章至少給了我們兩大見證。第一、該隱像神一樣論斷善惡,殺害了他的弟兄亞伯,並絕不認罪;但該隱的善惡標準就是自己的利害。第二、整個該隱家族都是像神一樣分別善惡的“神人類”,他們是叛逆和棄絕神的種族(創世紀4:26)。我們看該隱的族譜,從夏娃(3:6)到拿瑪(4:22)形成一個惡性循環。我們現在來看該隱家譜所傳遞出的相關信息(值得一提的是,有一位韓國人寫的《創世紀的家譜》錯誤頗多,不足為訓)。

第一、該隱。?????,possession;?????,spear(矛,槍;撒母耳記下21:16);?????,to get, acquire, create, buy, possess, to buy(創世紀14:19,22;25:10等)有古卷中並沒有這個解釋:(就是“得”的意思)。這三個字的含義是:用暴力或交易像神一樣得到產業。夏娃而不是亞當為該隱命名(?????????),且夏娃定該隱為偉人(?????)。中譯“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以及相關英譯既不符合原文也不符合聖經。????? ???????????的意思更可能是:一個站在神麵前的人。介詞???的基本含義是to、against(創世紀14:2)和with。而約翰一書3:12明確說,“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麽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該隱並非殺了他兄弟才被稱為惡,而是因為先“屬那惡者”,所以才“殺了他的兄弟”(另參希伯來書11:4,猶大書1:11)。換言之,該隱屬那惡者,不屬耶和華。夏娃生該隱站在耶和華的麵前,類似“寧錄在耶和華麵前是個英勇的獵戶”(創世紀10:9)。即使將介詞???翻作with(與……同在;創世紀5:22,24),隻能說夏娃冒充主名:我和神生了該隱,或者,我生的該隱與神同在。

第二、以諾與以諾城市。應該也是該隱的妻子為以諾命名;???????的意思是獻殿(奠基儀式;申命記20:5,列王記上8:63,曆代誌下7:5,箴言22:6),以諾是城市文明的奠基者。從此,聖經貫穿著城市與聖殿的對立。基督以自己的身體為殿;該隱以以諾為城。城市就是暴力建造和保護的市場。在這方麵,以諾絕對是該隱的傳人。

第三、以拿。??????,fugitivef,fleet;或?????,a wild ass,to sequester itself(亞拉得,民數記21:1,33:40;約書亞記12:14,士師記1:16;曆代誌上1Ch 8:15)。基本含義是,人是高等動物。人成了野獸,以迅捷和凶猛為榮;人也成了被人追捕的獵物,成了流亡者,所有人都無家可歸。但罪人同時這是講道德和仁義禮智信的野獸:藉著道德和宗教將自己分別為聖,與人隔離。文明到了無神論和進化論的“境界”,人吃人與人上人互為表裏。以拿後繼有人,就是迦南的亞拉得,這是迦南文明的普世價值,人是高等動物,人對人是狼,人對人是神。亞拉得城位於巴勒斯坦南部,實際上就是耶路撒冷為中心的猶大地,就是審判和釘死耶穌的地方。

第四、米戶雅利。??????????,smitten by God。From ????? and ???。????? 的基本含義是to wipe, wipe out,指神對人的徹底除滅,並將對方的名字全然塗抹或汙化(創世紀6:7,7:4,23;17:14)。這個字指肉體和靈魂(名聲)的雙重滅絕。將這個名字解釋為米戶雅利就是神論斷、審判和毀滅的人,顯然缺乏基本常識。沒有人也沒有任何父母會給自己的孩子取這樣晦氣的名字。正相反,米戶雅利要代表神去論斷、審判、毀滅別人。換言之,他要將別人遭遇的一切,特別是他施加與別人身上的一切,都等同與是神的旨意和作為。他總是替天行道,別人都是被替天行道。當然,從末世論的意義上說,這個像神一樣毀滅別人的人最後必然被神毀滅。所謂你怎樣論斷人就怎樣被論斷。文明從高等動物以拿發展到人類代表米戶雅利,就是從無神論發展到邪教徒。如果沒有神,或根本不信神,人就會演神,並且在別人身上得榮耀。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到該隱第四代抵達新的頂峰。但還不是最高峰。

第五、瑪土撒利。???????????,who is of God,man of God。翻作舊約的語言就是神人,翻作新約的語言即我是基督。From ??? and ??????的意思是male, man,few men;人,而且是少數人(創世紀34:30,申命記2:34;約伯記11:3等)。蒼蠅變成了天使天君,野驢成了上帝。如果說米戶雅利的信仰是:我像神;那麽瑪土撒利的意思則是,我就是神。米戶雅利像神一樣吃人;瑪土撒利告訴我們,吃人是為了證明自己是神。蛇的試探帶領人進入高峰之後的高峰。

第六、拉麥、亞大、洗拉。??????, powerful,大有能力的,壯士;征服者;權力,掌權者,空中掌權者。馬太福音12:25-30中的“壯士”是指撒旦,這個“壯士”的原型應該就是拉麥。以賽亞書53:12說:“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這裏“強盛的”應該也指魔鬼。先知書有非常多的經文用一些不可一世的君王指向魔鬼,如巴比倫王、推羅王、埃及法老王,一脈相承。拉麥對兩個妻子的炫耀武力,不僅顯示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結果就是人變成魔鬼;而且也讓我們看見,拉麥對自己就是魔鬼這個事實毫不掩飾。如果說米戶雅利的信仰是我像神,瑪土撒利的信仰是我是神;但到了拉麥,演神演不下去了,露出魔鬼的正麵目:我就是魔鬼,我是流氓我怕誰。值得一提的是,拉麥有兩個幫手:亞大(?????,ornament,裝飾,一種意識形態的辯護或偽飾,以神粉飾;?????,約伯記28:8,40:10;詩篇25:20;以賽亞書61:10等)、洗拉(??????,shade;一種暴力的遮蓋或封鎖,以躲避光;???,創世紀19:8等)。亞大是後繼有人的,“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創世紀36:2,另參創世紀36:4,36:10,36:12,36:16)。另外,創世紀4:19中的娶字(?????)顯示,至少拉麥的婚姻不是神所搭配的,是他自己搭配的(創世紀2:21-23)。

第七、雅八、猶八;土八該隱、拿瑪。亞大的兩個兒子是雅八和猶八。?????,,stream of water,watercourse as irrigating;水源,灌溉水源,草場上的河流(以賽亞書30:25,44:4);to bring, lead, carry, conduct, bear along,出生入死,引領天路,引導潮流和方向;特別是帶領別人走向大城、君王和聖殿及其獻祭(約伯記10:19,21:32;詩篇45:14,68:29,76:11,108:10;以賽亞書18:7,23:7,53:7,55:12;耶利米書11:19,31:9;何西阿書10:6,12:1;西番雅書3:10)。就是假冒的活水江河,生命的活水,生命河,“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約翰福音4:14)。顯然這是一位假基督。雅八靠什麽成為假基督呢?“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所謂“牧養牲畜”原文隻是一個字?????????????????;cattle (63x), possession (5x), flocks (3x), substance (2x), herds (1x), purchase (1x)。這個字應該是介詞???????該隱!產業合成的,因此應該指住帳篷作生意的人,最多是以牲畜為交易對象、或以牲畜為主要工具的商人,就像後來的阿拉伯人(創世紀13:2,26:14等)。??????的字根與?????完全一樣。洗拉的兩個孩子是土八該隱和拿瑪。???????  ?????,這個字實際上是由陰性的??????猶八和該隱兩個字根組成的;顯然,這個字的含義是生命的另外一個源泉。“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作是銅匠鐵匠的祖師)”:?????? ??????????? ???????? ?????????,這個句子的意思是:他使所有的銅鐵都切割成鋒利(的武器)。???????,loveliness,愛,愛情,情愛(撒母耳記下1:26;雅歌7:6)。無論是出於情欲的愛,還是人文主義的博愛,成了普世價值。“愛神”構成該隱家族文明的最高成果。當神在基督裏將“神就是愛”這個真理啟示出來的時候,麵對的就是這個“愛在人間”、“世界充滿愛”、“慈悲”、“寬容”的普世價值。拿瑪在迦南也後繼有人(約書亞記15:41;列王記上14:21,14:31;曆代誌下12:13)。後來的亞捫人拿瑪一度成為所羅門的妻子,是新時代“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兒”苟合的生動見證。

曆史進入了後拉麥時代,或後強人時代,或商業和實用主義的世代。像神一樣論斷善惡的人類厭倦了,理想主義和道德主義漸漸遠去。但是,商業主義和強權邏輯本上不斷上升為新的倫理或善惡標準,成為人像神一樣論斷人的新標準。於是後拉麥時代,魔鬼靠這兩種手段統治世界:亞大兩個兒子領導了商業與藝術;而洗拉的兩個後裔指向軍事與情欲。發展與消費,航母與消費,是兩個硬道理,壓倒一切,除滅一切。當然,這兩個家族的事業是互相解釋的:商業的極致即政治或用槍搞錢;而藝術的目的不過是情欲的喧囂且假冒偽善。一個是海裏的獸(商業帝國),一個是陸地上的獸(軍事強國);一個高雅,一個是惡俗。這是像神一樣知道善惡的種族,到了拿瑪已然窮途末路——窮的指剩下山寨版的愛了。於是他們期望轉向信仰,甚至基督化、福音化——隻有信仰才能救城市。於是到了創世紀第六章:人的女兒(該隱家族,尤以拿瑪為代表)與人的兒子(神的子民)苟合,形成拿著聖經吃人的新人類,即偉人;就是“他們教會”或具有末世論色彩的意識形態以及各種極權主義運動。神要來審判這些審判者(大洪水),並給他們指明唯一的門,就是方舟。

最後,我們看神是何時進入審判和論斷程序的。第一、神對亞當夏娃的審判是在亞當和夏娃審判別人的時候開始的(創世紀3:14-24);神對該隱的審判是在該隱殺害亞伯之後開始的(創世紀4:9-12);而神對該隱家族以及整個人類的審判,是在人類自以為神(創世紀6:3)、對別人實施強暴之後開始的(創世紀6:5-7)……這個審判審判者或假神(人妖)的真理,即使在摩西和大衛身上也是一樣的:隻是當亞倫和米利暗起來控告摩西的時候,隻有當以色列人的領袖和會眾起來審判摩西亞倫的時候,上帝才介入;甚至隻是當大衛用計謀殺害了烏利亞的時候,拿單才站在他的麵前……以西結書指責惡人的經文,不僅以“人子”擔當罪人罪孽為歸指(指向基督的代贖:以西結書3:16-21,4:1-17);而且,人子所指控的罪是“悖逆之家”:偶像崇拜的淫亂和流人血的城——這兩方歸結起來就是像神一樣審判別人的大罪。如今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祂同樣憐憫和忍耐罪人,但隻是審判審判者法利賽人。不僅如此,神對人的審判充滿了憐憫和盼望,人對人的審判是絕對殘酷無情的。亞當扒光了夏娃的一切遮蓋(創世紀3:12),但神為亞當夏娃用皮子作衣服給他們穿(創世紀3:21)。該隱殺害了亞伯拒不認罪(創世紀4:8-9),神給他作了記號免得有人殺祂,讓該隱繼續繁衍後代(創世紀4:15)。該隱家族罪惡滔天,整個人類惡貫滿盈,但神忍耐了他們一千年,又給人類指明挪亞方舟作為逃路……基督雖然審判了法利賽人,但仍然也為他們上了十字架;讓那些紮他的人在後來的日子也可以悔改(使徒行傳2:36-39)。

基督給每一位罪人指明的方舟就是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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