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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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CSMP集訓課程:約翰福音概論(11:29)

(2017-03-11 03:52:21) 下一個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今天我們學習約翰福音概論,請大家打開約翰福音最中間這部分經文,即約翰福音11:23-39,“23耶穌說,你兄弟必然複活。24馬大說,我知道在末日複活的時候,他必複活。25耶穌對他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27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28馬大說了這話,就回去暗暗地叫她妹子,馬利亞說,夫子來了,叫你。29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30那時,耶穌還沒有進村子,仍在馬大迎接他的地方。31那些同馬利亞在家裏安慰她的猶太人,見她急忙起來出去,就跟著她,以為她要往墳墓那裏去哭。32馬利亞到了耶穌那裏,看見他,就俯伏在他腳前,說,主阿,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34便說,你們把他安放在哪裏?他們回答說,請主來看。35耶穌哭了”。感謝神的話語。約翰福音11:23-39將約翰福音的基本主題啟示給了我們:耶穌是生命和複活的主,罪人信神的兒子得生命。

首先給大家推薦約翰福音的參考書:

C. K. Barre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An Introduction with Commentary and Notes on the Greek Text,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Dec 1,1978.

Herman Ridderbos (Translated by John Vriend): The Godpel of John, A Theological Commentary,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Jun 11, 1997 (the Reformed Church)

Victor Carl Pfitzner: John, Chi Rho commentary series; Lutheran Publishing House, 1988 (the Lutheran Church)

Willam C. Weinrich: Concordia Commentary, A theological Exposition of Sacred Scripure, John, CPH 2015 (the Lutheran Church)

Luther’s Work, Sermons on the Gospel of St. John; Volume22-24, CPH, 1957, 1959, 1961.

除了那些著述以外,以下文論也可以參考:Andreas J. Köstenberger and Scott R. Swain, Father, Son and Spirit: The Trinity and John’s Gospel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2008);Peter J. Scaer, “Jesus and the Woman at the Well: Where Mission Meets Worship,”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67 (2003) 3-18;James W. Voelz, “The Discourse on the Bread of Life in John 6: Is it Eucharistic?”Concordia Journal 15 (1989) 29-37;Charles A. Gieschen,“The Death of Jesus in the Gospel of John: Atonement for Sin?” Concordia Theological Quarterly 72 (2008): 243-261;Richard Bauckham, The Testimony of the Beloved Disciple: Narrative, History, and Theology in the Gospel of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2007)。另外,建議學員在開始學習之前看幾篇電影約翰福音。今天我們主要討論三個問題:第一、約翰福音的作者,包括關於作者的表達方式所傳遞的特別信息。第二、約翰福音的特征,涉及語境或寫作目的;第三、約翰福音的基本結構。

在過去的一年裏,我們更深地經曆了這個世界,也更深地經曆了神的話語:“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紀3:15)。我的腳不再那麽疼痛。惟願約翰福音所見證的生命之道,祝福我們,又藉著教會祝福普天下的人,阿門。

一、作者

正統的基督徒都承認,隻有一卷福音書——四福音書隻有一位作者,就是聖靈。在這個前提之下,我們在討論四福音書的不同特征以及聖靈所使用的不同作者。馬太是一位稅吏(罪人),馬可是一位猶太學徒(第二代罪人),路加是外邦人,約翰是基督的使徒,典型的猶太人。事實上這四位作者形成一個十字結構。

探求福音書的作者,幾乎是一個無可奈何的神學傳統。長期以來,關於約翰福音作者是誰一直沒有爭議。包括Theophilus(Bishop of Antioch,AD180)、Iranaeus(AD190, pupil of Polycarp, who in turn was pupil of John)和Clement of Alexandria(AD200)等教父在內,以及the Muratorium fragment都將約翰福音歸給“使徒約翰”。但這個傳統後來被the Tubingen school(around 1835)所代表的聖經批評所質疑,最後,這場自作聰明的學術活動又被死海古卷所否定。約翰福音還是約翰的福音。這位約翰是誰呢?他首先是加利利海邊的漁夫:“19耶穌稍往前走,又見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在船上補網。20耶穌隨即招呼他們。他們就把父親西庇太,和雇工人留在船上,跟從耶穌去了”。他的父親叫西庇太(馬太福音4:21,10:2,20:20,26:37,27:56;馬可福音1:19,1:20,3:17,10:35;路加福音5:10;約翰福音21:2),母親可能是撒羅米(馬太福音27:56,馬可福音15:40),而她可能是馬利亞的妹妹(約翰福音19:25;馬可福音15:40)。

約翰應該是使徒中活得最長的一位,另有三封書信和啟示錄傳世。然而我們並不關心約翰福音的作者到底是誰——作者和聖靈刻意遮蓋的事實,教會和神學若千方百計探求究竟,就違背了神聖的旨意。但是我們感興趣的是,約翰福音關於作者的描述,這個描述確立了前所未有的新的人論,顛覆了所有人類中心主義和自我中心論,並且解構了德爾斐神諭的故弄玄虛:認識你自己,以及人是什麽。這種創作就是10次關於“那門徒”(?κε?νος)的經文;其中7次提到“那門徒”,3次提到“他(耶穌)所愛的那門徒”。這些信息也可以交叉如下:

約翰福音13:23 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裏。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24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25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阿,是誰呢?

約翰福音18:15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16彼得卻站在門外。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約翰福音19: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裏去了。……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約翰福音20: 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裏。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裏去。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

約翰福音21: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裏。……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23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幹?24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首先我們看見作者的降卑——他在基督麵前,在福音書中,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敢或不願意提說。我是誰是極小的事,耶穌是誰才是極大的事;我怎樣榮耀神是虛妄,但福音才是上好的福分。這種謙卑不菲謙虛,而是作者在神麵前知道、並且一直知道自己是誰:一個罪人。如果這位約翰就是那個雷子(馬可福音3:17),我們就知道他曾經假冒敬虔殺人未遂(路加福音9:54),也曾是年輕的名利之徒(馬可福音10:35-37),甚至可能在第一次蒙召之後一度離開耶穌(路加福音5:11)。不僅如此,“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這節經文隻有約翰福音記載了,而其中所包含的信息似乎表明,在大祭司和耶穌之間,這位門徒當時更可能、至少表麵上,與大祭司站在一起(另參約翰福音7:45-52,11:47-53,12:10)。另外,這位門徒也缺乏知人之智和自知之明:“主阿,是誰呢?”(13:25;21:20)。就是剛剛問過這個很傻很天真問題的人,“是大祭司所認識的。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那些強調“約翰偉大”的榮耀神學以及加爾文分子,是缺乏常識和誠實的。約翰自己知道他是誰:“我一看見,就仆倒在他腳前,像死了一樣”(啟示錄1:17a)。使用罪人和罪魁,這一切出於神的大愛和智慧(哥林多前書11:25-29;提摩太前書1:12-17;加拉太書2:9)。

其次,則是作者的感恩——認識自己是罪人,認識基督是救主,就會一直住在蒙愛之中。並非耶穌偏愛他(曆代誌下19:7;使徒行傳10:34;羅馬書2:11;以弗所書6:9;歌羅西書3:25;彼得前書1:17;另參約翰福音14:21,15:9-10),而是他自己領受了基督的愛。該隱以降的人類,一直是抱怨著的人類:上帝不愛,以及上帝更愛別人。但是,約翰作了相反的見證。這種顛覆意義深遠,將怨婦和奴隸變成了愛的使徒。約翰並非要顯示他比其他使徒更加擁有屬靈的特權,毋寧說他看見了自己更多的責任和義務,而這一切出於更多的恩典:“      46你沒有用油抹我的頭,但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腳。47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路加福音7:46-47)。約翰不是要突出自己,而是要突出基督的愛。

最後,那門徒是基督的門徒,是基督的教會中承擔使命和責任的人。他要照顧馬利亞,他要見證基督的複活,並且直到生命的末了。約翰福音反複強調作者、使徒和教會以及施洗約翰的“見證”身份,這一點至關重要。約翰自己就是基督事件的目擊者:“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4)。約翰和彼得以及雅各一直是耶穌重要事件的見證人(馬可福音5:37,14:33;馬太福音17:1;約翰一書1:1-4)。見證基督也意味著一場殉道:“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示錄1:9)。在某種意義上,約翰也是“難屬”:“1那時,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2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神的仆人要跟隨主,勝過政治或血海深仇的試探。這與冷血無關,乃出於真正的信心和責任。

這對曾經的雷子和名利之徒而言,尤其不易。

另外,耶穌揀選的使徒中大部分是加利利海的漁夫,這一點令人印象深刻。首先,加利利為猶太人輕踐的外邦之地(列王記上9:11;以賽亞書9:1;馬太福音4:15-18),而漁夫不過“沒有學問的小民”(使徒行傳4:13)。這正是揀選的真理:“26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不多。27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羞愧。28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29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麵前一個也不能自誇。30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31如經上所記,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哥林多前書1:26-31)。事實上即使保羅也算不得上大思想家或貴族,我們都知道他不過也是小手工業者:“他們本是製造帳棚為業。保羅因與他們同業,就和他們同住作工”(使徒行傳18:3)。

當然,你可以將打魚人和帳篷工(σκηνοποι?ς)與教會的事工連接(馬可福音1:17;路加福音16:9,希伯來書8:2,啟示錄21:3等)。一方麵,罪人從水中出來,另一方麵,在帳篷中寄居。另外無論漁夫還是製造帳篷的人,都需要有團隊與合作精神。“獨立之思想、自由之精神”,作不了神的仆人。在使徒行傳中,我們看見“主所愛的門徒”隻是彼得身邊默默無聞的同工(使徒行傳3:1; 4:13; 8:14)。

二、特征

學者們願意強調約翰福音的寫作時間和地點,並借此討論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多數人認為約翰福音寫於以弗所(是Irenaeus,ca. 180;也有人認為在耶路撒冷),那是希臘文明的發源地之一;而寫作時間從主後40年一直到140年都可以稱為選項。至於約翰福音的寫作背景和目的,可以參考這些老生常談:Irenæus states that John wrote his Gospel to controvert the errors of Cerinthus, and before him the Nicolaitans. Tertullian (De Præscript. adv. Hær. 33, vol. ii. p. 46) in the main agrees with this. Epiphanius (Hær. li. 12, vol. i. p. 434) and Jerome repeat it as a certain fact, that John wrote against Cerinthus, but instead of the Nicolaitans, they mention the Ebionites。

大致來說,約翰福音被認為出於兩個語境。第一、應亞細亞主教的要求,回擊Cerinthus(否認基督的神性)和其他異端,如Ebionites(???????,the poor)的教義。這些教義否認基督的神性,不僅強調基督在馬利亞之前根本不存在(Docetist),或者轉向各種形式的諾斯底主義(“我知道”,所有異教之母);而且也往往更偏重律法主義,甚至用“雅各”反對“保羅”,用施洗約翰以及曆代聖徒取代耶穌(Mandaeanism,哲士派;但以理書2:21, 4:31, 33, 5:12)。這些思想實際上是後來靈恩運動和律法主義的先聲。第二、進一步證明符類福音的真實性,同時,補充符類福音省略的信息(Clement of Alexandria ca.AD150-215));特別是,將耶穌在地上傳道的1年記述(從施洗約翰收監到耶穌的死)拓展為3年。這些神學傳統當然值得我們重視,但我們仍然有絕對必要返回聖經本身尋找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這些目的是超越時代和地域的。

我們可以大致總結出約翰福音的五大特征:第一、耶穌是神;第二、人就是人;第三、教會中心;第四、真理根基;第五、語言特色。這五大特色反映了約翰時代教會麵對的五個基本問題,這五個基本問題也是曆代教會的基本問題:貶低耶穌的神性(從猶太教獨神論到改革宗的三位一體);聖徒崇拜所代表的人本主義;個人自由、政治世界、婚姻家庭對教會的邊緣化;靈恩運動朝向異教對真理的不斷脫離;新概念神學對聖經的不斷稀釋和彎曲一迎合時代和人性。所以讓我們感謝神,使用約翰福音不斷 將教會正本清源。

1、耶穌是神(3:16-17,20:30-31)

約翰福音首先是基督論的經典,因為否認耶穌是神乃是曆代異端之首;而耶穌是神,是我們信基督得生命的前提,攸關人類最高福祉。一方麵,隻有約翰福音記錄了耶穌7+7個我是;另一方麵,約翰福音用神跡+話語的方式見證耶穌是神。約翰福音1-10章中耶穌所行的神跡以及其中的話語,約翰福音11-12章中耶穌所講論的話語及兩大複活的神跡,都在證明耶穌是神。這些神跡和話語不是要任何人模仿,而是出於如下目的:

3: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20:30耶穌在門徒麵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教會傳統上一般將約翰福音20:30-31視為約翰福音的寫作目的。這兩節經文至少包含如下“基要真理”。第一、聖經的啟示中心是基督,而且是充分和必要的書麵啟示。第二、聖經旨在證明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是上帝的獨生子。特別是,“我與父原為一”。第三、目的是讓信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人得生命。福音是得生命,不是得財富和屬世的榮耀。仔細思想何為“生命”(ζω?)是非常重要的。約翰福音1:4-5首先使用了這個概念:“4生命在他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生命首先就是光,是與世界黑暗對立的概念;是與死亡和罪惡對立的概念。其次,希伯來字???指有靈的活人(創世紀2:7)。這可以指向有信仰的人,預表有聖靈的人。而所謂有聖靈的人,就是聽信聖道的人。約翰福音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再次,希伯來字?????也指健康地活著以及永生。就此我們就知道為什麽聖經常常用“有病”與“有罪”平行。這個概念指向基督的複活。

這些真理在整卷約翰福音的交叉結構上,可以向上在約翰福音3:16-17找到呼應。這些信息不僅強調了基督的神性和道成肉身的事實,定了各種形式的諾斯替主義,並且廢棄了律法主義的極端——罪人因信稱義。注意著兩段經文中對“定罪”傳統的終結,以及三次強調了“信”。另外,隻有約翰福音提到“獨生子”這個概念,這是“信”的對象。以下5次啟示也形成交叉結構:

約翰福音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福音1:18 從來沒有人看見神。隻有在父懷裏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約翰福音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約翰福音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約翰一書4: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借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子”(υ??ς)指向耶穌的神性,“生”(γ?νομαι)指向耶穌的非被造性,而“獨”(μ?νος)廢棄了所有的聖徒崇拜和假基督行動,以及任何肉身稱道、律法主義的妄想。

另外,約翰福音對耶穌至少有三重認信:神的羔羊(The Passover lamb of God),神的兒子(The Son of God)和猶太人的王(The Messianic king),可以分別指向耶穌的死、複活以及再來。而與此相關,約翰福音更強調審判和拯救之間的張力,一方麵,耶穌第一次來不是為了審判,不是為了滅人的性命,而是為了救人的性命。這出從路加福音就鬧露出不斷凸顯的主題。另一方麵,約翰福音進一步將人的罪顯為審判之罪,其根本在於“人便如神知道善惡”。人的問題不再人是罪人,因為這是耶穌救恩的前提;人的罪特別表現在“猶太人”身上,就是罪人起來用律法像神一樣審判人,知道直到將神的兒子釘在十字架上。

特別需要強調的是,正因為耶穌是神,約翰福音的十字架事件的敘述,徹底遠離了任何悲情主義,反而不斷這是神主動的計劃,這是基督主動的順服。這個信息是約翰福音所獨有的:“17我父愛我,因我將命舍去,好再取回來。18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權柄舍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於是從耶穌被捕、受審到釘十字架,我們在約翰福音中看見的是基督對整個局勢包括細節的完全把握與控製。這個神本主義也徹底顛覆了任何指著十字架上的上帝釘別人十字架,指著戴罪羔羊去尋找代罪羔羊的代罪羔羊的“十字架神學”。

最後,約翰特別用“神的記號”(神跡,σημε?ον)證明耶穌是神;同時警惕為求神跡而信耶穌的人。神跡之後常常伴隨長篇大論的解釋和傳道。這種張力應該有充分的世代針對性:“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跡,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約翰福音2:11);“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跡,就信了他的名。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裏所存的”(約翰福音2:23-25)。約翰福音6 :26-27進一步告訴我們,追求神跡的人實際上是為了吃餅得飽:“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跡,乃是因吃餅得飽。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而在約翰福音結束的地方,有這樣的強調:“30耶穌在門徒麵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翰福音20:30-31)。但願我們記得兩個基本事實,第一、耶穌和使徒從未為別的目的和自己的利益行過任何一個神跡;而聖經中最大的神跡,可能就是由能力行神跡的“人子”不常常行神跡。約翰福音甚至沒有趕鬼的神跡;或許“鬼”的意思麵向外邦世界“解神話”了(布爾特曼有理由喜歡約翰福音)。

2、人就是人(11:29,2:4,19:26)

人自以為神是創世紀3章以後的普世價值。福音進入世界最大的威脅,就是罪人利用聖經更瘋狂地扮演上帝,而外邦人、甚至教會內部,藉著崇拜聖徒讓偶像崇拜卷土重來。這個威脅從來沒有完全根除,反而愈演愈烈。正因為如此,約翰福音堅定第捍衛了聖經的栓分論:人不是神、人就是人、人隻是罪人,人是救恩的對象。沒有任何一卷福音書像約翰福音這樣,對其中所記錄的每一個人有如此理性和真實,約翰福音對任何人沒有任何溢美之詞。從施洗約翰開始就不斷強調“我不是基督”。然後特掉強調了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和西門彼得不過是人。而對這兩位“聖徒”的崇拜,導致了天主教的千年亂象。然後門徒出場,從作者約翰到,到眾門徒到秘密作門徒的人,每一個人的缺陷和真以色列人的特征,毫無任何偽飾。甚至醫治神跡的對象,也沒有像符類福音那樣讚揚他們的信心。

我們可以約翰福音中的馬利亞來說明約翰福音的人論。如果將約翰福音交叉結構,11章位於全書的中心,其主題就是拉撒路複活。11章也可以放在交叉結構中,1-16指拉撒路的死;17-14指拉撒路的複活,或耶穌就是複活;45-57預告耶穌的死。而11:29節位於11章的中心:“馬利亞聽見了就急忙起來,到耶穌那裏去”。於是約翰福音顛覆了夏娃(背叛者)以降的人類墮落史,並且藉著馬利亞成為對整個人類的呼告。而約翰福音11:29節也可以放在以下交叉結構中:

約翰福音2:4耶穌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麽相幹。我的時候還沒有到。

約翰福音19: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約翰福音20: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這是約翰福音的第三個目的:呼喊所有正在叛逆著的夏娃返回基督。?κε?νη ?ς ?κουσεν ?γε?ρεται ταχ? κα? ?ρχεται πρ?ς α?τ?ν,As soon as she heard, she arose quickly, and came unto him。這裏有三個動詞,讓我們看見上帝在基督裏對人類的三重旨意或心意。第一、聽道。甚至不用考慮傳道者是誰(馬大)。這福音的基本信息是:“耶穌到了”(約翰福音11:17a);“耶穌對他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約翰福音11:25);“   馬大說,主阿,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約翰福音11:27);“夫子來了,叫你”(約翰福音11:28)。第二、起來,而且是急忙起來(?γε?ρεται ταχ?)。從現狀中站起來,離開迦勒底的吾珥,離開埃及,離開巴比倫。這個字首先指約瑟從夢中起來(馬太福音2:13-14,20-21);然後指從石頭中興起亞伯拉罕的子孫(馬太福音3:9);再次指向新約醫治神跡——彼得嶽母脫離熱病(馬太福音8:15),癱子得醫治,罪人因信稱義(馬太福音9:5-7),死人複活(馬太福音9:25,10:8,11:5,16:21,17:23,26:32,27:52,27:63-64,28:6-7),信徒從恐懼和軟弱中重新得力(馬太福音17:7,26:46)。請注意,動詞?γε?ρω(起來)在這裏是被動語態(Tense: Present;Voice: Passive;Mood: Indicative)。“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第三、歸向基督。異教也呼喚人起來,卻不知道往哪裏去;但我們歸向祂(?ρχεται πρ?ς α?τ?ν)。我們的新生活有一個方向;這個方向是一個人,就是耶穌基督。

值得強調的是,馬利亞(Μαρ?α,???????)這個名字的含義就有“背叛”(rebellion)的含義,人就是上帝的背叛者,是革命者,起義者。名詞?????在舊約中出現了23次,首先出現在民數記17:10,“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背叛的罪就是抗拒上帝的命,驕傲自義,自以為神;這些人被定義為硬著頸項的百姓、背叛之子、悖逆之家(申命記31:27;撒母耳記上15:22-23;尼希米記 9:16-17;箴言17:11;以賽亞書30:9;以西結書2:5-9,3:9,3:26-27,12:2-3,12:9,12:25,17:12,24:3,44:6)。而動詞?????出現了44次,首先也出現在民數記中,指向教會內部的背叛和革命行動。首先就是加低斯或米利巴水那場“饑渴革命”,這場內亂也對摩西和亞倫都形成了致命的試探:“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民數記20:10,另參民數記20:24,27:14).革命的確是一種傳染的大麻風病——“火斑”、“火毒”(民數記13-14)。大麻風病是教會內部的“熱病”。

女性的背叛更為極端地顯示了人之背叛的真意(何西阿書13:16),其中米利暗或馬利亞是最著名的代表,當然,這個形象可以上溯到夏娃。米利暗這個形象最早出現在出埃及記15:20-21,“20亞倫的姐姐,女先知米利暗,手裏拿著鼓,眾婦女也跟她出去拿鼓跳舞。21米利暗應聲說,你們要歌頌耶和華,因他大大戰勝,將馬和騎馬的投在海中”。我一直在思想紅海之濱的米利暗與哈洗錄事件中的米利暗之間的變化或聯係(民數記12)。也許在米利暗的“神學”裏麵,革命法老和毀謗摩西之間,都是一種正義的背叛,受壓迫者的抗爭。不過在米利暗之歌與摩西之歌(出埃及記15:1),讚美的主體從“我”變成了“你們”。這個變化令人費解,當然首先可以解釋為“應答”或男女對歌之作,但似乎也可以解釋為:這隻是你們的勝利,但還不是我們(女人)的勝利。“我們”的勝利,或女權運動的勝利,彰顯在哈洗錄。

申命記這樣重提米利暗的教訓:“8在大麻瘋的災病上,你們要謹慎,照祭司利未人一切所指教你們的留意遵行。我怎樣吩咐他們,你們要怎樣遵行。9當記念出埃及後,在路上,耶和華你神向米利暗所行的事”(申命記24:8-9)。革命是一場大麻風病,直到馬利亞才開始得到醫治。也許隻能在這個背景之下,我們才會明白主耶穌的這番教導,就是指著馬利亞對整個教會的教導:“7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麽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11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隻是你們不常有我。12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的。1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麽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馬太福音26:8-13)。隻有約翰福音兩次告訴我們,這個女人就是拉撒路的姐姐馬利亞(約翰福音11:2,12:3)。問題是,我們怎樣理解主耶這個舉輕若重的教導呢?

人審判人,以及人對審判的革命,都是為了背叛為神。

我們首先需要注意這個故事的背景:“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5隻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馬太福音26:4-5);“1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麽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2隻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馬可福音14:1-2);“12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13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喊著說,和散那,奉主名來的以色列王,是應當稱頌的”(約翰福音12:12-13)……空氣中醞釀了天下大亂和一場革命的風暴。魔鬼呼喚每個人靈魂中的熱病、火毒和米利暗。十字架前夕,人類再一次走到曆史的十字路口:“順服至死”還是為耶穌、為窮人革命謀幸福,這個世俗正義再一次擺到了人類麵前。魔鬼的意思是阻擋耶穌上十字架,將基督教再一次變成道德行動和政治神學。所以主耶穌嚴厲責備了好意阻擋祂的彼得,又在伯大尼責備了假冒偽善的門徒。但是主耶穌單單讚揚了馬利亞——馬利亞接受了耶穌的死,盡管她不明白教會對死和複活的信念,是基督對教會的基本托付。聖靈使用馬利亞為人類指明了一條前所未有的解放道路:接受無辜有難,殉道,並懷著祝福和盼望。

不僅如此,約翰福音是給信徒和非信徒共同的福音——即使已經信了的馬利亞和約翰,仍然需要真理繼續堅固她。“信”作為動詞在約翰福音中的支配地位,也說明了同樣的真理:人不過是人,因此隻能因信稱義;人不過是人,因此需要教會生活,需要持續相信,需要持續住在施恩之具中。

3、教會中心(1:7-8,21:24-25)

約翰晚年,教會在敘利亞但小亞細亞知道希臘羅馬已然雨後春筍。而基督進入世界,不僅在於讓人得生命,更要人的生命在教會中成長,同時建立上帝的國度。正因為如此,約翰福音更強調教會在基督徒信仰中的中心地位。於是是教會,而不是個人靈修、婚姻家庭和世界,才是福音關注的中心、所以我們看見,約翰福音幾乎沒有兩性婚姻的教導,反而反複強調教會內部的合而為一與彼此相愛。同時,約翰福音更關注教會和世界的分別,以及“我的國”不在這地上等信息。這一點特別體現在約翰福音14-17章的長篇講道和禱告中,那裏的所有信息都涉及基督和教會以及教會內部、教會與世界的關係。與此相關,約翰福音有更充沛也更深刻的聖禮教導,乃是建立聖禮型教會的真理根基。

而教會才是基督的見證。約翰福音21:24-25與約翰福音20:30-31形成明顯的平行結構:“24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25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而這兩節經文也與約翰福音1:7-8,交叉呼應:“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我們可以將這兩段經文表達的信息指向門徒或教會的見證,這是約翰福音第二個語境或寫作目的。教會就是要為上述真理作見證。

約翰福音1-2章可以放入一個單元:門徒見證耶穌是基督;而約翰福音20-21章是與此呼應的一個單元:門徒見證耶穌的複活。這是兩個約翰的見證,“見證”(μαρτυρ?α,μαρτυρ?ω)這個概念在這兩段經文中就重複出現了5次,進一步讓我們知道何為“新約”(New Testament)。易言之,約翰福音旨在將教會建造成基督和基督複活的見證。這一點至關重要——教會不是一個政治機構,不是俱樂部,不是企業,隻是基督和祂複活的見證人。約翰福音結束的時候,最後一章反複強調的是彼得牧會的問題。關於教會中心的問題,在約翰書信和啟示錄中有更為充分的補充。約翰的三封書信完全是教會書信,而啟示錄中教會這個概念從亞細亞七間教會開始,一直完成於羔羊所娶的新婦。

4、真理根基

真理是約翰福音特別引人矚目的話題。這是麵對印歐文化對真理攪擾所作出的必要反應。印度人強調莫須有的內在之光和肯定有的行為自義;希臘人強調諾斯底主義的理性特權和本體論,這兩方麵將基督教劫持為五花八門的靈恩運動。正因為如此,約翰福音氣勢磅礴、排山倒海地強調了真理根基。從太“初有道到就是神”,到“特為真理作見證”,約翰福音從始至終將真理放在啟示的中心。道、父的話、我的話、神的道、我的道、我的命令、真理,是約翰福音反複出現的核心概念。而且隻有約翰福音中,聖道的篇幅超過了“聖行”的篇幅——話語比行為更為根本,道才是萬有存在的根基。這些經文是約翰福音獨有的;也是特特為教會所補充進來的重要真理:

約翰福音1: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福音6: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約翰福音8:31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32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翰福音8:44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8:45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46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麽不信我呢?

約翰福音10:27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

約翰福音11:25耶穌對他說,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複活。26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約翰福音12:50我也知道他的命令就是永生。故此我所講的話,正是照著父對我所說的。

約翰福音14: 6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23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

約翰福音15:10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他的愛裏。……14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

約翰福音17:14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19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20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26我已將你的名指示他們,還要指示他們,使你所愛我的愛在他們裏麵,我也在他們裏麵。

約翰福音18:37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與教會真理相關的是聖靈的真理。πνε?μα這個字在新約聖經中出現了385次,在符類福音中出現了83次;在約翰福音中出現了24次。但是約翰福音的聖靈論更具有教義性質,可以說約翰福音奠定了聖靈論的神學根基。易言之,約翰福音不僅在基督論方麵否定了相關的異端,也在聖靈論方麵否定了相關的異象。約翰福音不僅徹底地解決了神跡神學、榮耀神學對教會的捆綁,也解決了靈恩運動對教會的曆史性威脅。

約翰福音首先將聖靈與聖禮(洗禮)聯係在一起,,並將洗禮指向罪人的重生(約翰福音1:32-33,3:1-8,7:39);與此呼應,在約翰福音結束的地方,聖靈與教會的認罪赦罪程序相連接(約翰福音20:20-23)另外可以參考約翰福音19:30,“耶穌嚐(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靈與生命密切相關。其次,其次,聖靈與崇拜相關,與教會崇拜相關(約翰福音4:23-24)。再次,聖靈充滿的人會愛,並因為愛而憂傷。這兩節經文中的“心裏”原文都是πνε?μα:約翰福音11:33,“耶穌看見她哭,並看見與她同來的猶太人也哭,就心裏悲歎,又甚憂愁”;約翰福音13:21,“耶穌說了這話,心裏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這兩節經文所談論的憂傷,都是出於基督對人的愛,對門徒的愛(約翰福音11:36,13:34)。這方麵,與靈恩派的聖靈充滿中的狂喜大悲不同。聖靈感動的人的確會進入某種情緒,但那首先是愛(約翰一書3:23-24,4:1-21,5:1-8)。沒有愛心(無偽的愛心)的人,無論怎樣用真理和公義矯飾自己,他們總是出於魔鬼。不過這也是一種有節製的憂傷。最後,聖靈總是真理的聖靈,聖靈總是與聖道聯係在一起,並藉著聖道成為人的保惠師、安慰者,使人成聖;聖靈啟示的聖道總是指向基督的(3:34,6:63,14:16-31; 15:26-27; 16:5-15)。最後這一點在舊約神學同樣非常重要——那些講解舊約不首先指向基督的“證道”,不是從聖靈來的。

路德這樣評價約翰福音的獨特性:約翰福音很少談到耶穌的的傳道,更多談到耶穌的工作;但約翰福音更多談到耶穌的傳道,很少談到耶穌的工作。換言之,約翰福音的關切中心是道,或者藉著道認識基督;而其他福音書更多通過耶穌的工作認信基督。這個從“聖行”道“聖道”的轉移對基督教意義重大。

5、文本特色

(1)約翰福音的語言特征

約翰福音使用的是一種特別簡潔的希臘文,關鍵字有限、詞匯有限,句子直接而簡單;但含義深刻而豐富(Simple language and theological profundity)。核心概念的簡明和有限,不僅更容易進行真理的教導,讓更多的人聽信;也可以將基督教與新概念神學等“深奧之理”相區別。聖經最基本的信息是清楚易懂的,彎曲和所謂見仁見智,不過是人的故作高深或處於某種私欲。

約翰福音使用的是一種具有希伯來文學特色的希臘文——用有限的字表達重要而豐富的含義。有學者研究指出,以下這些概念出現頻率偏高:父:118次;信:114次;世界:78次(符類福音13次);猶太人:67次;愛:57次(44+13;符類福音共29次);知道:57次;我是:55次;真理:48次(符類福音10次);見證:47(名詞14次,動詞33次;符類福音名詞4次,動詞2次);那個:44次;榮耀:40次;生命:36次(永生35次);差遣:33次;光:23次……相對來說,四福音書的關鍵概念有如下的不同:Mt = fulfilled;Mk = immediately;Luke = Son of man;John=Believe(Mt 21:5,Mk 10:45,Lk 19:10,Jn 20:31)。另外的對比是:Mt-King,Mk-Servant,Lk-Son of Man,Jn-Son of God。

這些概念都是非常重要的。舉例而言:

神作為父的概念是聖經獨有的啟示真理——上帝與我有關:創造、愛與同在。

人與神的正確關係是“信”(πιστε?ω),約翰福音幾乎沒有使用過名詞,信在這裏主要隻是動詞(名詞π?στις一次也沒有出現),而且超過100次(符類福音不超過40次,新約聖經248次)。信,並且持續相信。

聖經對世界的看法是獨特的,對全人類的“世界觀”都有有著根本的啟蒙意義。首先,魔鬼是世界的王,這世界是敵基督的世界(約翰福音1:10,12:31,14:30,16:11;7:7; 15:18; 16:20);其次,神愛世人,願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都得永生(3:16,12:19,17:15-16,20:30-31);最後,神的國不在這世界上(16:28,18:36)。而世人一方麵認世界是家鄉,另一方麵以出世的宗教自欺欺人。

常為人們談論的,如約翰福音中的七個“我是”(6:35,48;8:12,9:5;10:7,9;10:11,14;11:25;14:6;15:1,5)。“是”本是神的名(出埃及記3:14,申命記32:39,以賽亞書41-52等)。這七個我是也可以交叉結構。除了那七個眾所周知的我是以外,還有另外七個“我是”(?γ? ε?μι):4:26,8:24,8:28,8:58,9:37,13:19,18:8。包括希臘人在內,全世界都在尋找“是”,耶穌說“我就是”。聖經啟示的神與外邦人的假神主要區別就在於“我是那個我是”。

“見證”這個概念不僅指向教會的真理(從施洗約翰道使徒),第四福音書的作者比符類福音的作者更是直接見證人(2:17,2:22,12:16,20:9等);見證也指向三位一體的教義:聖父和聖靈都見證基督,聖經也見證基督。這也是路德教會和其他教會在三位一體教義的上不同:三位一體總是基督中心的。基督來要為真理作見證,而祂就是真理。

“榮耀”是約翰福音特別重要的概念,幾乎就是為了將基督真理與榮耀神學區別出來。首先,約翰福音特別將“榮耀”單單歸給基督,比用以證明耶穌是神冰橇隻有神才可以定義榮耀,(1:14,2:11;8:54;11:4;11:40;21:19)。其次,榮耀在這卷福音書中特指基督的十字架,指耶穌的受難和複活(7:39;12:16;12:23;12:28;12:41;13:31-32;17:1;17:4-5);並多次強調耶穌遠離人的榮耀(5:41,5:44,7:18,8:50,12:43)。這幫助我們重新疏遠榮耀神學強吻耶穌的惡俗。而在舊約背景之下,“榮耀”指向耶和華的顯現(出埃及記24:16,33:20),特別是“耶和華的榮光就充滿了帳幕”(出埃及記40:34;以賽亞書6:3-4)。第二聖殿建立的時候,不再有耶和華的榮耀充滿,隻等到基督複臨錫安山。

糧、光、水等異象都關切生命之必需,與創世紀相關信息呼應,指向聖道和聖禮(洗禮與聖餐)。

此外,約翰樂於使用並列句和對比句(Stark contrasts,如光與暗、生與死、愛與恨、信與不信、接受與棄絕、知道與無知、真理與謊言、上與下、自由與奴仆等)以及隱喻和象征(如3:8,3:29,4:35-38,8:35,10:1-6,11:9,16:21等)。約翰福音因此被稱為spiritual gospel。約翰福音常用雙重阿門表達強烈的肯定。

而在動詞時態方麵,約翰福音大量使用Historical present,即用現在時態講過去發生的事(如1:15,29,41,42;6:24等)。日光下麵並無新事,這卷福音在講所有世代的真理常識。與此相關,約翰福音也大量使用討論和對話,更關切教義主題,敘事是精心編輯的,而不一定完全按曆史順序。所以V.C.Pfitzner進一步強調:符類福音中耶穌形象更像攝影,而約翰福音更像繪畫。

(2)約翰福音的編輯特色

約翰福音是精心選材的,完全出於神學目的。

從內容上說,啟示錄4:7以及舊約的相關經文,常用來形容四福音書的不同特點:“第一個活物像獅子,第二個像牛犢,第三個臉麵像人,第四個像飛鷹”。相應的,人們常常用“鷹”來形容約翰福音。這意味著,馬太福音更低強調耶穌的君王形象;馬可福音則強調耶穌的仆人形象;路加福音強調耶穌是人類的救主;而約翰福音強調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人們也強調四福音書依次麵對不同的讀者:Jews、Romans、Greeks、All Men。隻是這些傳統隻有參考價值,並不是彼此排斥的。比如,約翰福音同樣強調耶穌是王(βασιλε?ς,16次;馬太福音22次,但)。這條線索幾乎貫穿約翰福音的始終,並且給予了更屬靈的解釋。約翰福音的讀者更可能是猶太人(甚至比馬太福音擁有更多的舊約信息;另參加拉太書2:7-9),同時也是外邦人(10:16,12:20),因此不可能一概而論。約翰福音實際上比馬太福音更高度地依賴舊約,隻是與馬太福音不同,約翰福音很少直接引用舊約的相關經文。這是在閱讀約翰福音的時候需要特別注意的,否則,約翰福音的深刻性和整全性都會受到影響。

與符類福音對比,約翰福音的編輯特色至少在三個方麵:

第一,約翰福音沒有記載的內容:耶穌誕生、曠野試探、登山顯榮、趕鬼等神跡、十字架現場的神跡、末世預言(馬太福音24:1-4,馬可福音13:1-37;路加福音21:5-36)、十個大麻風病人的故事、主的晚餐、耶穌的比喻;加利利的事工……

第二、約翰福音獨特的記載:用基督的永恒存在和道成肉身取代聖誕記事,記載了更多的長篇大論,更多的私人談話——一方麵是個人的親密關係(拿但業、尼哥底母、撒瑪利亞婦人、馬利亞與馬大、多馬、彼得……),這這種關係首先是教導和聽道的關係;另一方麵是與猶太人和世界的激烈衝突,衝突的歸結是十字架。道成肉身的上帝與每一個人密切相關,挑戰每一個人必須做出反應。約翰福音記載了一個司法案件:上帝的兒子在人間經曆了人類精英的控告、審判和處死。約翰福音擁有更多在南方傳道並與猶太人辯論;三次去耶路撒冷:2:13,5:1,7:1-10(一直到結束)。在某種意義上,約翰福音是以耶路撒冷逾越節為中心的福音書,共記載了三次逾越節(2:13,6:4,11:55)。約翰福音記載耶穌第三次到耶路撒冷遠遠超過一周的時間(符類福音),大約經曆了6個月(從住棚節,經修殿節,到逾越節。7:2,10:22;11:55,12:1,18:28)。這些信息似乎表明了約翰時代基督教的兩場分別為聖的運動:與猶太教的分離(南方的衝突),與世界的分別(逾越節指向出埃及)。基督徒既不是猶太教的一部分,更不是世界的一部分。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獨一的真神。在資料的獨特性方麵,可以參考這個統計數據:Matthew = 42%,Mark = 7%, Luke = 59%,John=92%。約翰福音增加的記載至少包括:約翰福音1-4章的內容、耶穌是天上降下的糧(6:22-71)、住棚節與修殿節(7:7-10:21)、好牧人比喻(10)、拉撒路複活(11:1-44)、耶穌為門徒洗腳(13:1-20)、聖靈保惠師的講論與分別的禱告(14-17)、真葡萄樹的比喻(15)、複活之後向門徒的顯現(21),等等。最後這一幕,顯示了約翰福音更為強烈的現實關懷或教會神學。

第三,約翰福音與符類福音相比,即使相同的事件也有不同的側重。比如潔淨聖殿的時間,符類福音都記載在耶穌傳道唯一一次去耶路撒冷的末期(馬太福音21:12-13;馬可福音11:15-17;路加福音19:45-46)。而約翰福音將之放在耶穌第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開端(約翰福音2:12-22)。約翰福音中的洗禮主題同樣值得重視:1:25-34,3:3-5.4:7-15,2:1-11,13:1-16,19:34。

三、結構

約翰福音有很多不同的結構方式,但大致雷同。這些結構有一個共同的框架:: the Prologue, John 1:1-18, the Body of the Book, John 1:19-20:31, the Epilogue, John 21。在此基礎之上,以下推薦幾種方式供大家參考。

1

1:1-51,序言

2:1-11:57, 七個神跡(神跡之書,預兆之書)

12:1-20:31,死而複活(榮耀之書,受難之書)

21:1-25,附錄

所謂約翰福音的七大神跡應該是精心編輯的(耶穌複活應該是約翰福音第八大神跡),用以表達特別的神學含義。這七大神跡分布在約翰福音“神跡之書”(1-11)中;而第八大神跡另外形成“榮耀之書”(12-21)。

1、把水變酒(2:1-11)——除去咒詛

2、醫治大臣的兒子(4:46-54)——退去熱病

3、醫治癱子(5:1-9)——勝過罪惡

4、喂飽五千人(6:1-14)——天糧聖餐

5、水麵行走(6:16-21)——勝過魔鬼

6、醫治生來瞎眼的(9:1-12)——潔淨原罪

7、複活拉撒路(11:1-44)——廢除死亡

在七大神跡這,需要解釋一下第二個神跡,重點也許不在大臣或他的兒子,或者所謂“空間”而在“熱病”(4:52)。πυρετ?ς這個字在新約聖經出現6次(fiery heat,fever),首先指彼得嶽母的熱病(馬太福音8:15,馬可福音1:31,路加福音4:38-39),其次就是大臣的兒子的熱病(約翰福音4:52),再次則是米利大島長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母親、兒子和父親,或者說整個人類患有熱病,而這熱病在舊約中的背景就是“含”和大麻風病有關。熱病的基本表現應該是罪人對別人的罪熱血沸騰、大發熱心。這是一切衝突和革命以及敗壞的根源,歸根結底,這種罪出於人像神一樣知道善惡。舊約聖經描述熱病的字是????????,主要出現在以下兩節經文中。

利未記26:16-17首先談到在熱病,並且預言說,熱病的國度就像道德恐怖主義的國度,所有人都在道德恐怖之下筋疲力盡並且逃亡,而熱病歸根結底是以道德的名義殘酷地爭搶食物:“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幹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製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麵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申命記28:22也談到熱病,並預言熱病之國即霾國:“22耶和華要用癆病,熱病,火症,瘧疾,刀劍,旱風(或作幹旱),黴爛攻擊你。這都要追趕你,直到你滅亡。23你頭上的天要變為銅,腳下的地要變為鐵。24耶和華要使那降在你地上的雨變為塵沙,從天臨在你身上,直到你滅亡”。

不過????????這個字的動詞字根是?????,意思是點燃,to kindle, be kindled,常指怒火中燒,特別是神的“義怒”(申命記32:22;以賽亞書64:2;耶利米書15:14,17:4)。但妄稱主名“義怒”的人,是被神咒詛的人:“凡你們點火用火把圍繞自己的。可以行在你們的火焰裏,並你們所點的火把中。這是我手所定的。你們必躺在悲慘之中”(以賽亞書50:11)。這一幕似乎應驗在客西馬尼園中了:“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並法利賽人的差役,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裏”(約翰福音18:3)。雅各和約翰被稱被雷子,他們本身就曾經是熱病患者——天天指著別人的罪要天打雷劈的“公知”。

2

1:1-18,導言

1:19-10:42,言行證明

11:1-12:50,死亡與複活的預備

13:1-20:31,受難與複活

21:1-25,餘論

3

1:1-18,序言

1:19-51,進入世界

2:1-12:50,神跡之書

13:1-17:26,告別世界

18:1-20:31,榮耀之書

21:1-25,附錄

4

1:1-18,序言

1:19-12:50,公開傳道

13:1-17:16,與門徒同在

18:1-20:30,十字架

21:1-25,附錄

5

1-10,耶穌是神,耶穌與世界。耶穌與聖父合一。10章,好牧人與羊

11:耶穌是基督,信得生命(20:31)。

12-21耶穌是王,耶穌與教會。耶穌與聖靈同在。21章,牧者與羊群。

6

1:1-18,序言

1:19-51,預備傳道

2:1-12:50,公開傳道

13:1-17:26,私下傳道

18:1-19:42,基督受難

20:1-21:45,完成傳道

7

道在太初 (1:1-5,時間)

    創造七天(1:6–2:25)

        重造人類 (3:1-11:57),男人,女人,孩子,癱子,妖精,瞎子,死人

            建造教會(12:1–17:26)

        神子之死(18:1–19:37)

    複活七天 (20:1–21:23)

道在人間(21:24-25,空間)

我們基本上按最後這個結構展開學習。一方麵,這個結構與創世紀相關信息平行;另一方麵,這實際上是一個交叉結構,而建造教會因此位於約翰福音的結構中心。關於約翰福音,這是加爾文特別奇怪的一個說法:“As all of them (the writers of the four gospels) had the same object in view, to point out Christ, the three former exhibit his body, if we may be permitted to use the expression, but John exhibits His soul”。如果“屬靈的解釋”導致忽視教會(基督的身體),甚至導致對聖餐“真實臨在說”的梳離,這個“諾斯替主義”的觀點就必須放棄。實際上約翰福音同樣是“教會書信”,盡管教會這個概念沒有出現在這卷書中,但在啟示錄和約翰書信中,教會就是目的。約翰福音強調的不是什麽耶穌的靈魂,而是耶穌的道成肉身。這一點正如約翰一書4:1-5所說的:“1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2凡靈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3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你們從前聽見他要來。現在已經在世上了。4小子們哪,你們是屬神的,並且勝了他們。因為那在你們裏麵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5他們是屬世界的。所以論世界的事,世人也聽從他們。6我們是屬神的。認識神的就聽從我們。不屬神的就不聽從我們。從此我們可以認出真理的靈,和謬妄的靈來”。這是聖靈的呼喊:“小子們哪,你們要自守,遠避偶像”(約翰一書5:21)。阿門。

任不寐,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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