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寐之夜

神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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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使徒行傳”第二十-二十一課:快樂人生(5:34-42)

(2017-03-10 20:24:30) 下一個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使徒行傳5:27-33,“27 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28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30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複活。31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33 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感謝神的話語。有四個基本問題困擾信仰,一方麵攔阻慕道友成為基督徒,另一方麵敗壞基督徒將起初的信心和愛心堅持到底。第一、為什麽世界有惡與苦難?第二、為什麽我比別人更苦難?第三、為什麽惡人亨通,義人受苦?第四、全能至善的上帝為何容忍罪、苦難和死亡存在?我們可以將這七節經文放在交叉結構之中,從外而內,依次回答了這四個基本問題——對於基督徒來說,這四個問題恰恰是我們歸信基督的理由。第一、在世上你要經曆仇敵和苦難、特別是來自仇敵的控告、審判、傷害和殺戮(27,33);第二、仇敵要禁止、攔阻、敗壞、報複你的正經事業,你不能避世,反要在這樣的環境中作見證人和殉道者,聖靈揀選你和耶穌一同受難(28,32);第三、殉道的意願和能力源於一種屬天的自由,就是脫離任何人的捆綁,隻順服上帝,因為唯有複活升天的基督,是殉道者的君王,祂賜給教會愛的使命(29,31);第四、自由源於信仰,就是分享耶穌對死亡和恐懼的完全得勝,而這場勝利根基於耶穌的複活(30)——複活是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是美麗人生的神聖根基。願美麗的人生從今天開始,“北風阿,興起。南風阿,吹來。吹在我的園內,使其中的香氣發出來。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裏,吃他佳美的果子”(雅歌 4:16)。阿門。

一、苦難(27,33)

27 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公會前,大祭司問他們說……33 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

1、先驗處境

我們再一次看見義人麵對審判、惱怒和殺害。使徒沒有抗議,聖經在這裏也沒有解釋這是為什麽——使徒將他們麵對的命運視為當然。用為什麽有苦難來指控聖經和聖經中的上帝是無理的,因為聖經從未應許任何人一個沒有苦難的人生。正相反,聖經反複告訴人,特別借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告訴人,告訴門徒,“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翰福音16:33)”。我們必須接受這個苦難的世界,憤世嫉俗不僅不能絲毫減少苦難,反會使我們成為怨婦和憤青或避世的懦夫。我們隻有從接受苦難這個前提出發,才可能開始美麗的人生。佛教不愧為世界上最偉大、最深刻的哲學,苦諦(Dukkha)為人存在的前提,是覺悟之始。不過聖經特別清楚地告訴我們苦從何來。苦源於罪和審判,創世記3:14-19特別全麵地告訴我們苦境之根和苦難的現實:
“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16 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17 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裏得吃的。18 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19 你必汗流滿麵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我們可以將人生的苦分成三大類。第一類為魔鬼或撒旦差役之苦。人、特別是神的兒女要在基督裏,受到蛇及其後裔毫無道理的傷害,這一點,約伯記是非常生動的見證。這些傷害是沒有理由的。當你的生命經曆約伯之苦,你就已經被神找到了,你開始在絕望中離開人間正義;但那不可遏製的公義理想,會帶領你仰望天國的降臨。總而言之,撒旦匪夷所思的攻擊是信仰的開端。但這僅僅是你一生無數傷口的開始,你要帶著腳傷和身上的刺在地上作見證,最終,天國的公民都是傷兵。我常常不能理解他們人類為什麽要這樣殘害我,現在我釋然了。第二類是女人之苦。一方麵是母親的苦,懷胎、養育;母愛是苦難中美麗的花朵,我們對母愛流淚的主要原因,是思念在艱難的歲月中,母親的嗬護與犧牲。另一方麵,是妻子的苦,是女人對男人的生理和心理的依賴——女權主義表達的不是真正的獨立自由,毋寧說是更深地反映了戀慕和管轄的苦境。第三類是男人之苦。一方麵是生活的重擔:終身勞苦,汗流滿麵。另一方麵是死亡的虛空——一切勞苦即使功成名就,衰老和死亡將一切夢幻泡影,毫無意義。幻滅是最深刻的苦難。

2、經驗仇敵

不過這段經文中,重點是第一重苦難——撒旦的差役來了,要苦害基督的門徒。從創世記第一章第一節開始,我們就知道,耶穌要被交到人的手裏,在某種意義上,人就是地獄和我們的苦難,人的手就是我們的荊棘、絞索和十字架。?γαγ?ντες δ? α?το?ς,when they had brought them。他們把他們帶來,他們把他們拿住並交付審判,這是人類曆史和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麵。這是政治和文化。這裏有兩個他們,害人者和受害者。神吩咐祂的兒女,在世界上作受害人和被告,而不是控告者和凶手。控告出於魔鬼,乃是因為魔鬼被咒詛。我們可以總結一下控告定律:凡是起來控告別人的人,都是因罪被咒詛的人,他們隻有在控告別人的過程中,才能轉移上帝的咒詛。?γω這個動詞分詞也表明一種試探,控告者要帶領你一同進入咒詛之中,一方麵,讓你接受審判;另一方麵,加給你反訴的試探——反訴隻是讓你成為他們一樣的控告者,魔鬼要在你的忍無可忍和以牙還牙中永遠凱旋。魔鬼關心的不是誰控告誰,而是控告本身;它榮耀在人類互相控告之中。

撒旦的差役加諸我們的苦難包括兩個方麵。第一就是群眾審判。?στησαν ?ν τ? συνεδρ??,they set them before the council。動詞?στημι傳遞了這樣 的信息:他們像神一樣論斷善惡(創世記2:8;3:5)。在公會中,即司法審判,這是為了確保這個控告是合法的,是符合社會主流的,這常常是普世價值對十字架真理的審判。另一方麵,這是當眾審判,是勾引每個罪人起來扮演上帝,在當事人身上得榮耀。人類可能對任何正經事業都無精打采,但聚眾論斷攻擊和審判一個罪人,為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樂此不疲,滅此朝食。新聞熱點、文化焦點,在某種意義上就是魔鬼的節日。第二是領袖審判。常常表現為名門正派的審判,這是雙重羞辱和雙重定罪。事實上,名門正派靠的就是道德審判獲得貴族身份的。這裏的“帶頭大哥”是大祭司,是意見領袖,是“真牧者”。他是審問者。?περωτ?ω,to accost one with an enquiry。我們已經知道,魔鬼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質疑”或追問(創世記3:1)。審問不僅讓審問者自以為神,掩蓋自己是罪人的基本事實;而且,將對方置於被告的境地,聽憑發落。

審判的結果是為了報複、棄絕和殺害,因此魔鬼的兒子對神的兒女的審判永遠隻有兩個結果。首先, 越聽越生氣。公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憤怒是傷害之母,正如該隱大大生氣,變了臉色,就傷害了亞伯。翻譯成極其惱怒的動詞是διαπρ?ω(Imperfect,Passive,Indicative,越來越生氣,聽道成仇,真的很生氣),但這個字的本來含義是用鋸子鋸成兩半,表示咬牙切齒挫骨揚灰之恨(曆代誌上2:3;使徒行傳7:54);也代表剔骨剜筋撕心裂肺之痛(路加福音2:35)。我們可以想象使徒講道怎樣刺透了公會之人(希伯來書4:12,啟示錄1:16)。使徒的講道或解釋根本不可能改變控告者的態度,隻是進一步激怒了他們——對於不信的人,對於就是要殺害你的人,任何解釋都毫無意義。嫉妒徒不相信申訴,使徒的辯解是為了他人,也是為了定這些人的罪。其次,“想要殺他們”。“想要”這個動詞βουλε?ω也是Imperfect。殺,?ναιρ?ω,一方麵,to take up, to lift up,舉起來,釘在十字架上——大大生氣的人要把別人的肉體釘在曆史的恥辱柱上;另一方麵,to take away, abolish,即通過吐槽、毀謗和封鎖以及暴力行動,將你消滅,驅逐出境,取消話語權力,直到肉身滅絕(民數記11:15)。

二、使命(28,32)

28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32 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

1、屬靈爭戰

這場愈演愈烈的仇恨到底是為了什麽呢?聖靈借著控告者的控訴,讓我們認識這屬靈爭戰背後的真相——仇恨的根本對象不是傳道人,而是他們所傳的道理;更準確地說,世人恨教會不是因為教會中人如何,乃是因為恨他們所信所傳的基督。罪人恨基督是上帝的兒女一切人間苦楚的根本原因。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這場仇恨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恨耶穌基督這個人本身,或者通過恨上帝的兒子恨上帝。另一方麵,恨基督的道理,恨耶穌的福音,恨教會所傳的道。是這雙重的仇恨,構成了傳道人沒完沒了的苦難和危局。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麵。

“我們不是嚴嚴地禁止你們,不可奉這名教訓人嗎?” ?ν?ματι το?τ?,this name,這名。這是講恨耶穌的名,恨耶穌本身。不提耶穌的名,也顯示一種恐懼、厭惡和蔑視。約翰福音先後三次談到了人類對耶穌的仇恨。第一、約翰福音7:7,“ 世人不能恨你們,卻是恨我。因為我指證他們所作的事是惡的”。這告訴我們人恨耶穌的根本原因。一方麵,並非是恨傳道人,而是恨基督;另一方麵,之所以恨基督,乃是恨使人知罪的上帝律法。這是黑暗對光明的仇恨。正如約翰福音3:20所說的,“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第二、約翰福音15:18-19,“18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或作該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19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隻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這裏重點強調的是恨的表現,你拒絕跟世界站在一起,你就是他們的仇敵,這是波提乏之妻對約瑟的恨。這種恨有惡人先告狀、先下手為強的特點,因為“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第三、約翰福音15:23-25,“23恨我的,也恨我的父。24我若沒有在他們中間行過別人未曾行的事,他們就沒有罪。但如今連我與我的父,他們也看見也恨惡了。25這要應驗他們律法上所寫的話說,他們無故恨我”。罪人恨上帝,借著踐踏耶穌棄絕上帝,借著毀謗基督徒毀謗基督。尖峰的恨是無神論和多神論,是完全的否認,以及用齊名的方式和信仰淫亂羞辱上帝。而耶穌為天父所作的見證,是他們仇恨的焦點,見證讓仇恨更加怒不可遏,因為證據確鑿,無可推諉。這種恨是無故的,更可說是毫無道理的——你們到底恨耶穌什麽呢?沒有道理。其實無理才恨,不是恨自己的無理,而是恨顯出自己無理的神和神的道理。另一方麵,世人恨耶穌的道理。?δο?,看哪!控告者越說越生氣,以法律為準繩之後,即“我們嚴嚴地禁止你們”(παραγγελ?? παρηγγε?λαμεν ?μ?ν,we straitly command you)之後,轉向以事實為根據。這個事實就是,“你們倒把你們的道理充滿了耶路撒冷”。道理,διδαχ?,即講道,教訓;就是基督和關於基督的福音。我們已經講過,這道理本身就是讓罪人厭棄和憤怒的,認罪悔改廢掉了人的驕傲和自義,因信稱義廢掉了人的控告和吃人——而自負和吃人一直是人類文明的基礎。所謂充滿耶路撒冷,連接上文,告訴我們仇恨的另外一個理由是嫉妒。

基督和祂的道理的根本,的的確確在於“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一方麵,這句話的意思是定罪——罪人就是殺害上帝兒子的人;這是律法。另一方麵,則是福音——所有悔改歸信基督的人,基督的血就遮蓋和赦免了他們。控告使徒的人不明白這樣的真理,隻是麵對律法大大發怒,卻看不見神借著律法帶領我們投靠基督,進入神的恩典。一方麵,他們確實是殺人凶手,是釘死基督的罪犯;另一方麵,他們不能理解福音臨到他們,耶穌的血遮蓋他們,不是要定他們的罪,而是要釋放他們。這個“動機分析”也進一步暴露了死不認罪,認罪卻不悔改因此惱羞成怒那種人性。

2、順從聖靈

那麽,麵對仇敵怎麽辦呢?你沉默,他們得勝;你反訴,魔鬼得勝。革命與自殺,或見證與殉道,人禍將我們帶到這個十字路口。上帝賜給我們麵對這種困局得勝的奇妙之路,就是順從聖靈,將“他們人類”的審判視為糞土,放在一邊;將魔鬼視為仇敵,警醒麵對;同時,將這場審判視為一種得勝和愛的機遇:矚目基督,將天國視為至寶,同時,獻身侍奉,繼續宣告基督的名和基督的道理。“32我們為這事作見證。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為這事作見證”。我們要作“這名”和這“道理”的“見證”,而聖靈使用我們的“見證”,將呼召更多的人起來信靠基督,成為新的見證人。這也包括兩個方麵的勝利:傳道與信道。我們可以將32節視為交叉結構,聖靈的工作支配前後兩個方麵的見證。我們先看第一個方麵。

第一、“我們為這事作見證”。?με?ς ?σμεν α?το? μ?ρτυρες τ?ν ?ημ?των το?των,we are his witnesses of these things。準確的翻譯應該是:我們是他的見證,關於這些事。“這些事”是指基督和祂的複活;而作他的見證,乃是順服基督的命令(馬太福音10:18,24:14;使徒行傳1:8,2:32,3:15;以賽亞書43:10-12,44:8)。上一次我們談到,自由不僅是越獄,更在於出獄之後堅持侍奉神——基督徒在侍奉中得以自由。不僅如此,侍奉的生命就是見證的生命。見證至少包括兩個方麵的含義。首先,你要成為世界法庭上的被告與證人;但是,你不是完全被動的,你恰恰要利用這種控告,將基督的救恩真理宣告出來,罪證反成為基督的見證。其次,你會因為這樣的見證讓世界惱羞成怒,被殺害,成為殉道者——見證這個字本身包含著殉道的意思。由於見證的重擔或使命,你的生命不同了。一方麵,你的生命有了意義,有了目標,有了價值。脫離避世和厭世的無聊。另一方麵,在苦難中堅持真理,順從聖靈,使你的生命與動物的生命區別出來,與凶手的生命區別出來,漸漸有了基督的形象。

第二、“(他們)也為這事作見證”。不過這個句子的原文略有不同。τ? πνε?μα δ? τ? ?γιον ? ?δωκεν ? θε?ς το?ς πειθαρχο?σιν α?τ?,and so is also the Holy Ghost, whom God hath given to them that obey him。事實上,原文並沒有“也為這事作見證”這句話,隻是說:上帝賜聖靈給那些順從祂的人;按邏輯來翻譯,也可以這樣表述:同樣是這位聖靈的工作(正如聖靈差遣我們傳道作見證),是神所賜的,也賜給這些順從神的人,就是聽道信道的人。使徒們這句話也在宣告,你們不信,是因為你們沒有聖靈,或你們抗拒聖靈;而無論世人怎樣恨基督、抵擋福音,必將繼續有順從聖靈而相信的人,他們又起來作基督和祂複活的見證。基督就這樣得勝,超過一切阻擋。順從一字是πειθαρχ?ω(to obey (a ruler or a superior)),承接29節,表明這些人不僅順從聖靈,而且因為隻順從聖靈的緣故,不再順從反對福音的人。這個順從(神)和不順從(人),使他們也成為基督的見證人。在仇敵所加的苦難之中,我們為這城市中可能存在的百姓而活;事實上,這些即將成為基督徒的人,是教會與世界爭奪的戰場。仇敵嫉妒並攔阻這些人歸入基督,因此控告和殺害傳道人;而傳道人常常隻能利用世界的刑場和審判庭,以殉道的方式帶領更多的人出埃及。這是基督的道路,是逾越節羔羊的道路。

三、自由(29,31)

29 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31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

1、在人麵前的自由

做基督的見證人,需要我們在人麵前和神麵前獲得自由;如果沒有這種新自由,就沒有見證人——見證必須是自願的,是你自己憑著信心甘心樂意的擺上或獻祭。我們現在來談談基督徒的自由。這自由包括兩個方麵,一方麵是你在人麵前、特別是在仇敵麵前獲得了自由;所以保羅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製”(加拉太書5:1),“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裏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仆。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加拉太書2:4-5)。另一方麵,在神麵前的自由。基督徒的自由絕對不是放縱和犯罪的自由,而是繼續在神麵前持續悔改的新順服或新自由;而悔改的見證就是彼此相愛。所以保羅緊接著說,“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隻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4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加拉太書5:13-14)。我們仍然先討論第一個方麵,在人麵前的自由。

人就是我的監獄,因此基督帶領我越獄。已經越獄或正在越獄的新人,要靠聖靈獲得“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這種偉大的自由。一方麵,人不再成為我的捆綁,無論人的褒貶,高舉或殺害,都是糞土。在某種意義上,基督徒麵對他們人類的控告應該“厚顏無恥”,甚至表示感謝。不過在人麵前這種自由,不看人,不在乎人,實在是很難做到的。首先,這是一種漸進的自由,是需要一個過程才能漸漸脫離人獄的。所以請比較使徒們兩次見證的不同。在使徒行傳4:19中,“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神,這在神麵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到了使徒行傳5:29,“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們越來越剛強壯膽,越來越自由。其次,這種自由是神加給的,是在神的帶領下被動的自由。人靠自己的修行是不能真正脫離執著人相的,執神才能無執,這是對佛教徒的勸勉,這也是傳道書和阿含經的區別。換言之,隻有順從神,才能使我們不再順從人,隻有侍奉上帝,才可能不再侍奉君王。沒有順從神這個前提和保障,我們隻能繼續做人的奴仆。

值得強調的是,順從一詞πειθαρχ?ω主要表示對掌權者的服從,一種外在的順服,重點是服從話語或命令。這個字新約聖經中共出現過四次。有兩次在這段經文中,即29,31;另外兩次分別在使徒行傳27:21,“眾人多日沒有吃什麽,保羅就出來站在他們中間說,眾位,你們本該聽我的話,不離開革哩底,免得遭這樣的傷損破壞”;提多書3:1-2,“1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2 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提多書這段經文為不順從人設置了一個底線。雖然基督徒隻順從神,或者為真理的緣故,可以不順從任何人;但是,這個不順從人不是要投身對人的革命中,或者與人爭戰。一方麵,不順從人是和平的、非暴力的行動;另一方麵,這個和平的非暴力的行動的中心不在人,而在繼續以基督和祂的福音為侍奉的中心。基督徒的不順從不是政治行動或反政治行動,而是視萬物如糞土地作基督的見證人,是和平的不管與不顧任何人的抵擋,隻為救人。

2、在神麵前的自由

可以將29和31節經文連起來放在交叉結構中,“31a 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或作他就是神高舉在自己的右邊)叫他作君王,作救主”是中項,告訴我們所順從的這位神是誰,或者說,為什麽要順從祂。首尾呼應的經文是,“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這強調基督徒在人麵前的自由;“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這強調基督徒在神麵前的自由。31a這段信息,告訴我們複活的基督已經被神高舉,因此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這強調的是隻順服祂,或者順服祂超過一切掌權者的合法性。第一、神已經高舉了祂,這是講基督的複活和升天,以及基督活著,此時此刻管理萬有,並審判萬有。第二、基督是君王,?ρχηγ?ς,祂的權柄超過一切執政的和掌權的。第三、基督是救主,σωτ?ρ,隻有祂能拯救我們,脫離罪惡,進入天國。這三個事實構成我們隻順服神、不順服人的充分理由。

現在我們來討論基督徒自由的第二個方麵,我們在神麵前的自由。這自由包括三個方麵,第一、作以色列人。?σρα?λ,??????????,這個字最早出現在創世記 32:28,“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以色列人就是靠神的憐憫得勝的人,也是住在神話語中的人(申命記6:3)。換言之,以色列人就是聽神話語或順從上帝話語的人。第二、悔改。在原文中,“以色列”是“悔改”和“赦罪”的中項。悔改是我們在神麵前獲得自由或與神和好的預工。我這樣說不是強調神與我們和好是人神合作的結果,因為悔改的心也來自神,是神所賜的——神借著話語或以色列人聽道,賜下悔改之心(δ?δωμι,)。正如大衛的悔改始於拿單的責備,保羅的悔改始於大馬色路上的被動事件。值得一提的是,一個從不認罪悔改的人,一個無神論者,一個僅僅靠自己良心行事的人,從未獲得在神麵前的真自由。拒絕悔改的人一直匍匐在律法的咒詛之下。需要強調的是,μετ?νοια的主體是每個人自己,而不是關切別人是否悔改。“你就是那人”,“誰若是沒有罪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這是悔改自由的基本常識。

第三、赦罪。神不僅賜給人悔改的心,更賜下赦罪的恩。?φεσιν ?μαρτι?ν,forgiveness of sins。一方麵,?φεσιν,這個字的基本含義是釋放。I. release from bondage or imprisonment;II. forgiveness or pardon, of sins (letting them go as if they had never been committed), remission of the penalty。這是基督十字架上的工作。另一方麵,?μαρτι?ν,這個希臘字有五個基本含義(當然這個字每一次可能隻有一個含義,但不能排除複合含義):I.to be without a share in,與神的國無關,無神就是一種罪;換言之,一個無神論者不可能有聖經這個罪的概念,盡管他仍然或更是一個罪人。II. to miss the mark,偏離了神這個目標,或者生活失去了方向和意義,成為一個向死而生的活死人或無聊者。III. to err, be mistaken,確實作了很多錯事,犯了罪。IV.to miss or wander from the path of uprightness and honour, to do or go wrong,以罪為美,以惡為善;V.to wander from the law of God, violate God's law, sin,違背以及不能滿足上帝律法的要求——全然愛神,愛人如己。按罪的這五個概念,特別是最後一項,在神麵前,沒有一個義人,都是罪人。這個罪人靠自己根本不可能獲得在神麵前的自由,因此,隻有靠上帝在基督裏的赦罪,我們才能得以自由。赦罪得以自由,因為我們脫離了善工得救的重擔。佛教無神赦罪,隻是半吊子自由。律法主義和加爾文主義靠行為稱義,從未獲得得救的確據。而我們靠著赦罪,得以自由。

四、平安(30

30 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複活。

神義論(theodicy)一直是教會要處理的難題——一個全能至善的上帝,怎麽可以創造或容忍這樣一個罪惡與死亡的世界。辯論史可以上溯到伊壁鳩魯派,盡管控訴者年齡要比他們大得多。第一批控告者控告的目標是上帝的道德品質,或上帝的公義。該隱應該是第一人,對他來說,上帝在亞伯和該隱之間不公平。或者亞當是第一人,他抱怨上帝賜給他的夏娃,勾引他犯了罪,因此上帝應該首先承擔責任。約伯記中約伯將這種人類的抗議發揮到極致,等候耶和華從旋風中作答。不過所有這類攻擊在邏輯上都是在為上帝存在作證:“上帝是不公平的”,因為“上帝本該是公平的“。第二批控告者是外邦人的控告,伊壁鳩魯派繼承的不過是以色列仇敵常常嗤笑耶和華的傳統,他們攻擊的目標不是上帝的公義,而是上帝的能力。伊壁鳩魯派宣稱:既然世界充滿了惡,那麽上帝或者邪惡或者無能,或者兼而有之。從萊布尼茨(在一切可能中最好的世界)到阿奎那(五點證明)發明了不同的公式來為上帝作證,但遺憾的是,這些神義論中沒有十字架的位置。

現在讓我們回到彼得和使徒們的見證,這是最純正、最簡潔的神義論。這個神義論包括兩個方麵:認識人和認識神。一方麵,你是誰。這節經文首先告訴我們人(亞伯、該隱、約伯、伊壁鳩魯)是什麽,他們都是殺害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罪人(所有的罪都是對上帝兒子的殺戮)。這裏有兩個動詞來說明你們或人怎樣殺害了耶穌。διαχειρ?ζω,用雙手控製並殺害;κρεμ?σαντες ?π? ξ?λου,這是動詞分詞短語,用來修飾殺害的——掛在木頭上殺害,釘耶穌十字架。這是最殘忍的刑罰,表明被咒詛了(申命記21:22-23;約書亞記10:26;以斯帖記5:14,6:4;加拉太書3:13)。而按公義而言,釘別人十字架或釘別人曆史恥辱柱的罪人——每個人不同程度都是這樣的審判官和劊子手——唯一應當去的地方不是這個世界,而是地獄。如果我能誠實地反省自己,至少我們的語言和意念,我們對人的論斷,就是一種十字架行動。政論的本質就是釘人十字架(投槍匕首檄文大批判……),街頭巷議流言蜚語同樣如此(長舌婦滿口咒罵苦毒作假見證陷害人……)。不僅如此,如果人子即耶穌已經代替罪人釘上十字架了,那麽,繼續控告神所揀選的人,這些控告者乃是十字架下更心硬的凶手。這等罪人繼續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已經是神的恩典了。罪人認識到自己作為殺神凶手的身份,不應該抱怨,反應該感恩。但是缺乏啟示真理光照的人,希臘人或外邦人,根本不認識人,不知道自己是誰。德爾菲的阿波羅神廟上有“神諭”:認識你自己;希臘之“神”承認他們不認識自己。而最偉大的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承認:對這類根本問題,他完全無知。無知則無畏,無畏既不知神,不知人,不知罪,不知死,不知恥。孔子明明說,未知生焉知死——按聖經的道理,罪的工價就是死,焉知死的本質在於不知罪。希臘人還承認自己無知,但中國人已經以恥為榮了。這種無知無畏無罪無恥的文化,儒家濫觴,禪化虛無。

另一方麵,何為神。“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複活”。最後我們到了信仰的中心,到了十字架下麵,到了人類的黎明,耶穌的 複活。事實上我們到了美麗人生起步的地方,到了新生命的根基。這裏強調是我們祖宗的神。? θε?ς τ?ν πατ?ρων ?μ?ν,The God of our fathers。這位神不是哲學家的神,而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這位神如今在基督的複活裏,為新以色列人開辟了新天新地。一方麵,苦難和死亡不再成為控告上帝和我們信仰的理由,根本原因是基督已經勝過了苦難和死亡。死亡不是找上帝算賬的理由了,因為十字架徹底廢除了這個理由。既然死亡已經被勝過了,死亡在我們生命中就不再有權柄。除了說謊者或執意控告者,人們沒有道理用根本不存在的事實(死亡)來控告基督和祂的門徒。另一方麵,分享基督複活的人被賦予一種屬天的平安,從此獲得了在人間存在的勇氣和愛的能力——如果死亡已經被廢去了,我們的生命就一直處於黎明,這個滿懷希望的人,在地上隻是愛的見證。我們的生命隻是天國的預備,並是天國的童年。這是名副其實金色的童年。因為這個童年有平安。“我將這些事告訴你們,是要叫你們在我裏麵有平安。在世上你們有苦難。但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約翰福音16:33)。

應用:美麗人生

1、人間生命樹

各位弟兄姐妹,各位慕道朋友,基督徒的一生絕對不是消極無為的一生;使徒們的見證告訴我們,他們的一生是壯麗的一生。我們可以根據使徒行傳5:27-33的基本信息,從內而外的思想美麗人生的四個基本方麵,這也是所有基督徒應該擁有的人生。我們也可以將這四個方麵繪製成生命樹,這四個方麵分別是根基、枝幹、花葉和果實。當然,這不完全是釋經意義上的解讀,而是一種比喻。

第一、根:超越地獄,死與生,複活勝過死亡(30)。

新生命的根基或土壤在基督和祂的複活,這解決人與神的關係。而人與神的關係從根本上說是神與人的關係,是神在基督裏主動與人和好,在基督死而複活中赦免人的罪,帶領人出離孤獨、罪和死亡,在每天複活中進入天國。所以耶穌說祂是葡萄樹,我們是枝子——基督從根基向我們源源不斷提供生命的動力。複活的信仰徹底改造了日薄西山的人生圖景:“人總是要死的”,與“我現在開始永生”,這兩種心靈狀態會塑造完全不同的生命,這是秋後的螞蚱和初生的牛犢之間的區別。如果死亡這個根本問題不能解決,人生隻能是一場悲劇。

第二、莖:勝過人獄,人與人,自由擺脫他人(29,31)。

被接上的枝條開始成長。成長最大的攔阻是人,因此新生命必須與人分別,向神生長。這就是要解決人與人的關係。對罪人來說,人對人是地獄,人以及對人際關係的執迷讓我們的生命極為惡心。一方麵,人或罪人取代神成為生命的中心,生命就失去了神的形象,變得平庸如動物。人與人之間最積極的關係,最多隻是動物的群居生活,一種互相需要,終止於豪豬定律。另一方麵,人矚目或依附人,人進一步淪為罪犯——無論是怨婦(人抱怨人,人像奴隸一樣抱怨或崇拜他人)還是憤青(人吃人或人像神一樣論斷人),結局就是人對人是狼。基督徒隻有超越人獄,才能成為真正的自由人,才能自由生長。

第三、葉:侍奉真理,人與人,向人見證福音(28,32)

新生命的花葉在於侍奉神,這是要解決人與自我的關係。向神獲得永生,向人獲得自由的新人,怎樣度過自己在世界裏的時光呢?異教和基督教的靈修傳統在這方麵與聖經分道揚鑣。特別是,與人分別造就了一種與人隔離的自以為義和自我感動;而參透人相、看破紅塵、認識人性之後,可能造成對人的仇恨和百無聊賴——自殺是罪人自絕於罪人的極端反應。但基督徒在接上根基並超越人獄之後,反過來要進入世界,承擔從神而來的使命。就是進入耶路撒冷,進入人類棲居的一切地方,為基督和祂的福音作見證,為要將更多的人從地獄(原罪)和人獄(本罪)、死亡和仇恨中解放出來,使他們都順服基督,獲得重生。美麗的人生就是為神工作的一生。

第四、果:作光作鹽,恨與愛,愛你們的仇敵(27,33)

新生命最後的果實是愛。侍奉基督並不是空洞的口號,美麗的人生乃是活出基督的愛來,神就是愛,基督命令我們去愛,讓我們因此作世上的光,世上的鹽(利未記2:3;民數記18:19;馬太福音5:13;馬可福音9:50)。這包括兩個方麵的信息。一方麵,人類的恨。美麗的人生是被人類仇恨的人生,美麗的人生要穿越人類的風刀霜劍、咒詛謾罵、惱怒殺害。他們人類因為基督謾罵我們,他們人類因為我們白白地稱義毀謗我們。人類的仇恨包括“萬人恨惡”(馬太福音24:9)、主流控告(使徒行傳5:27,33)和家人成仇(馬太福音10:36)三種極端經驗。另一方麵,基督徒要活出神的愛來。聖經對愛的定義至少有四個獨特之處:愛仇敵(馬太福音5:44;路加福音6:27)、恒久忍耐(哥林多前書13:4)、後發之愛或感恩之愛(約翰一書4:19)、絕對命令(約翰福音13:14)。其中要愛你們的仇敵,這是美麗人生在這世界上最燦爛的綻放,是我們生命的極致與春天。首先要對人的圍剿、追捕和殺害有平常心;其次,任何一場逼迫,都是基督徒向仇敵和世人傳道的良機,要趁機將基督的愛、就是悔改和赦罪的真理,宣告出來。

2、悵二十五年

愛並且愛仇敵,這是基督徒獨一無二的生命特征(馬太福音5:43-48),是聖靈最終結出的果子。一方麵,這是基督賜給教會唯一的命令或律法;另一方麵,隻有靠著基督的真理,才可能活出神的愛。這愛不是濫情自義,不是市恩媚俗,而是為了分享基督的救恩,也為了免於沉淪:不反擊希律得勝,反擊魔鬼得勝。隻有“證道”,上帝得勝,而我的生命能分享這種勝利。換言之,上帝要祂的仆人必須在仇敵圍剿的世界裏歸信基督,並為基督作見證。由於這樣的緣故,罪魁成為基督徒,又成為神的仆人。這是保羅的美麗人生,保羅和希伯來書的作者因此稱之為一台戲景。“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哥林多前書4:9);“一麵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麵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希伯來書10:33)。這台戲劇是真正偉大的愛情悲劇:魔鬼要利用大祭司、公會和觀眾毀掉使徒和基督的愛情,無論是借著以牙還牙還是怨天尤人;但神要新婦在石頭陣和骷髏地上披戴羔羊之血所製作的婚紗,讓愛情勝過死亡,讓愛情在最殘酷的季節開花,美麗絕倫。而新的生命就是在這場見證中誕生了,仇敵如等候空氣的塵土,為要造就有靈的活人。這就是約瑟麵對殘害他的弟兄們的見證(創世記50:19-20),這更是保羅麵對無止無休的控告的見證(提摩太前書1:12-17)。

借著這樣的看見,可以大體這樣總結基督徒的一生:在毫無道理的傷害和苦難中受洗、重生;在毫無道理的傷害和苦難中證道、殉道。這正是使徒行傳5:27,33這兩節經文活畫出來的舞台背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我用劉辰翁的一句話“悵二十五年”來代表那起公共事件;我想與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問過我的一個問題:為什麽那麽多“悵二十五年”的知識分子和學生領袖後來都成了基督徒,甚至傳道人?如光滬、誌明、伯笠、張敏、熊炎、封鎖、柴菱、新宇……當然我本人更在其中,因為在這些人當中,我是唯一一個有“淩晨經曆”的人。一些攻擊我們的人說:這些精英之所以搖身一變成了牧者,主要是“領袖欲”不減當年,而替天行道更能延續和光大救世主的情結。坦率地說,我一點兒也不反感這種控告,因為確實有這種情結在我們的裏麵,而一些政治基督徒尤其如此。不過我一點兒也不認為,那些控告我們的人在這個情結上好到哪裏——在某種意義上,這是一種霾國知識分子的人文共相。然而,這不是真正的答案。領袖欲可以通過機會成本更低的方式實現,當然,“康希模式”另當別論。我也否定另外兩種神學矯情。第一、用“我們也是罪人”的屬靈高調來解釋所以我成了基督徒和傳道人。我們也是罪人和在“悵二十五年”中我們確實犯有某些本罪,完全是兩個概念——我們沒有理由去認我們根本沒有犯下的罪,也沒有權利用我們的認罪悔改去遮蓋凶手的罪。你不能用“那些孩子也是罪人”來解讀希律屠嬰的暴行。第二、用“我寬恕仇敵”的屬靈高調見證我怎樣重生了——我們沒有權利代表別人寬恕罪犯,正如沒有人有資格代表拉瑪寬恕希律,望風而逃者尤其沒有這個權利。

下麵是我的答案:苦難恰恰是信仰的開端。一個人開始擁有宗教感,一個人被神找到,始於“大祭司和公會捉拿審判和殺害事件”。第一、一場絕對的不公義,一場約伯的突發性災禍,那次各各他事件,以絕對的方式將上帝的兒子棄絕在十字架上——這不僅是人類對公義的棄絕,也是上帝對人類公義和祂兒子的棄絕——我並非說我們就是上帝的兒子,但我確實想表達,我們是創世之前在基督裏被揀選的人。因此,神的兒子所經曆的我們也要經曆。第二、經曆絕對的不公義,而且這個絕對的不公義在世界裏曆經二十五年也絕無公義的可能,就向那些基督裏的人絕對地顯明了這個世界的真相:魔鬼是世界的王,這世界就是釘死基督的世界,這世界就是耶穌再來要審判的世界。如果這世界是公義的,聖經就是說謊的,耶穌就徒然死了,基督複臨毫無意義。所以耶穌才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翰福音18:36)。第三、正因為世界絕對的不公義,我們被迫將目光轉向天國,仰望十字架上的上帝。悲劇也許開始的時候會導致抱怨、自殺和革命的試探;但是最後,一定帶領基督徒靈魂蘇醒,思想上帝——聖靈借著我們的痛苦顯明神聖公義的絕對存在,但聖靈借著世界的絕無公義顯明,公義在天上,我們需要神。我這樣說絕對不是否認我們是罪人,也不是說我們就是使徒;而是強調,約伯的遭遇具有根本的宗教啟蒙價值,毫無道理的人禍是為了讓我們仰望十字架。第四、正因為世界沒有公義,所以才需要基督徒作光作鹽;需要基督徒為神的公義,為基督複活作見證——這些見證不是政治性的,而是活出神的愛,就是帶領更多約伯和傷害他的人,一同順服基督,進入救恩。事實上,恰恰是“悵二十五年”使我獲得了真正的宗教感,在自殺之夜讓我傾聽上帝的呼召;後來又借著“m-q-y-p”這樣毫無公義的傷害和控告,繼續帶領我跟定基督。不僅如此,不公義的世界更是我們的禾場,我們必須在這樣的世界裏證道,直到殉道,活出天國的公義來。我們的生命被托付了這樣愛的使命,我們的人生因此美麗如基督。阿門。

任不寐,2014年2月9日

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阿門。今天的證道經文是使徒行傳5:34-42,“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麵去。 35 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36 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37 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38 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40 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41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感謝神的話語。今天的經文可以明顯地分成兩個部分,34-39是迦瑪列的“重要講話”;40-42是公會的人對使徒的毆打和羞辱。從“快樂人生”這個角度,我們可以這樣應用這段經文:第一部分講論快樂人生的底線,就是怎樣避免取代和攻擊神和惹禍上身,相關的話題也涉及我們應該怎樣珍惜朋友;第二部分講快樂人生的標杆,就是甘願為基督及其福音受辱並歡喜快樂,相關的話題也涉及我們應該怎樣勝過仇敵。願從神而來的歡喜快樂,與我們眾人同在,阿門!

一、底線原則:小心避禍(34-39

1、忘恩負義的教會(34)

34 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教法師,在公會中站起來,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麵去。

教會一直虧欠一個人的友誼,這個人就是迦瑪列。基督徒也是蒙恩的罪人,靠自己並不知道怎樣珍惜那些真正幫助過我們的朋友,惡評迦瑪列是教會曆史上犯下的罪惡或蠢行之一。事實上,初代教會對迦瑪列還算公允,有一個早期的傳統宣稱迦瑪列最後接受了基督信仰,並以猶太公會成員的身份秘密地幫助基督徒。東正教的Photius(810 – 893)說,迦瑪列和兒子以及尼哥底母一起,由彼得和約翰施浸,後來他的屍體被保存在意大利的比薩。不過即使塔木德宣布迦瑪列最後死為猶太人,一點也不能影響我們對他的正麵評價。然而決定性的轉折是從加爾文開始的。加爾文及其信徒,以及大衛鮑森等人,不遺餘力地將迦瑪列論斷成神學的反麵教材,將之定罪為信仰的騎牆派,是自由派神學的代表,並不斷警告教會要警惕迦瑪列現象。事實上,這些標簽完全風馬牛不相及。使徒行傳中的這位迦瑪列,還沒有歸入基督的名下,用門徒的標準要求他就如同用鬱金香要求約伯一樣。然而加爾文關公戰秦瓊是符合他的神學實踐或日內瓦的暴行邏輯的——迦瑪列“交托於神”的道理顯然與加爾文“火刑異端”的做法針鋒相對。因此隻有否定了迦瑪列,才能為改革宗預定人下地獄並替天行道引入天火燒毀棄民及其代言人的暴行開辟道路。加爾文以誇張的表情對迦瑪列的淺薄無知(the intellectual shallowness)“深表遺憾”:"His opinion is not what one might expect from a man of wisdom.“因為若迦瑪列是對的,那麽,"men must punish nobody and all crime must go uncorrected." 這是一種火刑柱綜合征。加爾文忘記了,耶穌沒有刑罰任何人,隻有加爾文和教皇對信仰問題采取了暴力。我們的釋經將會證明,迦瑪列無疑比加爾文更順服聖經或神的道理。

然而加爾文和大衛鮑森等人在將迦瑪列惡搞成聲名狼藉的自由主義者、見風使舵維護掌權者和現實政治格局的機會主義者的同時,顯明了一些基督徒如何的不知感恩和忘恩負義;也顯明了他們為了滿足宗派神學和自以為是在原文釋經上的一知半解和故意說謊。而“解經王子”摩根等人,對迦瑪列不置一詞;陳希增等人,談到迦瑪列的時候也匆匆而過——好像教會曆史或教會黎明那場幫助教會逃過滅絕的重要朋友不存在一樣。基督徒就這樣沒有良心和不知好歹:人家救了你,你卻用屬靈的高調把人罵得狗血噴頭,隻是為了通過踩踏這位“恩人”趁機上位。這些教會領袖忘記了,迦瑪列是在一場大屠殺,而且是教會麵臨滅頂之災的時候站出來為教會說話的。此時此刻的局勢(使徒行傳5:33),類似舊約曆史上三次經典的種族滅亡事件,而每一次,都是靠“教會的朋友”幫助教會出死入生——當然,這背後乃是神的工作。第一次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法老為了滅絕以色列人,要殺光希伯來人的男嬰;站出來作以色列人朋友的是兩個收生婆;收生婆可能不是基要主義者,但是,神明說要祝福她們(出埃及記1:15-21)。第二次是大衛在掃羅的逼迫下幾乎走投無路的時候,神興起了他最好的朋友約拿單“與他結盟”(撒母耳記上18:1-4)。第三次就是以色列人被擄巴比倫,由於哈曼等惡人的計謀,以色列人再一次麵臨亡種滅族的絕境,神在那裏安排了外邦人的君王最終站在猶太人一邊(以斯帖記,以斯拉記、尼希米記)。當然,希律屠嬰更為經典。而這一次,大祭司和公會的人正要殺害使徒,將教會消滅在搖籃狀態;迦瑪列出現了。神也使用他推遲使徒殉道的時間,這是顯而易見的。當然,我更無意將迦瑪列描述成基督徒的榜樣,寬容大度的楷模,他不是。他隻是教會的朋友,他還在路上,未來是開放的,存在最後歸入基督的可能性。但是,神明明是祝福這些人的。我們可以重新思想如下經文。馬可福音9:40-41,“40 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41 凡因你們是屬基督,給你們一杯水喝的,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不能不得賞賜”。我們沒有權利參與或完全明了上帝怎樣賞賜這些教會的朋友,但我們確知,在最後審判的時候,“王要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馬太福音25:40)。

現在我們也可以回到這段經文的原文上去,看聖靈自己怎樣遣詞造句來介紹迦瑪列的。一個“但”(δ?)字,首先堅決而徹底地將迦瑪列和大祭司以及公會的人,即大大惱怒要殺害使徒的人分別出來,也將使徒們絕路逢生。按原文的順序,34節是這樣的:但是在公會中站起來一個人,是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一位教法師,眾百姓所敬重的,吩咐人把使徒暫且帶到外麵去。這個人有五個特征。第一、他是公會中人,本是審判者或掌權者。第二、他是法利賽人,是基督的仇敵。第三、名叫Γαμαλι?λ(my recompenser is God),表明他是正統 的猶太人(民數記 1:10,2:20,7:54,7:59,10:23),猶太教對基督教充滿敵意。使徒行傳22:3 第二次提到他,“保羅說,我原是猶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數,長在這城裏,在迦瑪列門下,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熱心事奉神,象你們眾人今日一樣”。這可以解釋這次重要講話怎樣被寫在聖經裏。第四、是一位教法師,νομοδιδ?σκαλος(a teacher and interpreter of the law),律法主義和福音也是對立的。第五、眾百姓所敬重的,他本應該是討人喜悅的——神就是從無中創造有的神,在絕對不可能中為教會興起一位朋友。另外,請注意“暫且”這個字,βραχ?ς可以形容一小段時間(路加福音22:58),也可以形容一小段距離(使徒行傳27:28,撒母耳記下16:1)——但無論如何,這一靜止的時空片段,如約書亞長日,成了使徒命運的轉折點;也如同這夜是耶和華的夜,是耶和華的斷片。

2、不要攻擊傳道人(35,38-39)

35 就對眾人說,以色列人哪,論到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38 現在我勸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吧,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39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

當然,僅僅上述信息還不足以為迦瑪列平反,我們要看看迦瑪列是怎樣說話的——恰恰是根據他的話語,我們知道他對基督的初步理解以及對教會的同情。迦瑪列的話語可以放在交叉結構中,首先是35和38-39首尾呼應,重點是勸勉猶太人要謹慎對待使徒,不要殺害他們。其次,中心部分是36和37節,解釋他這樣講的原因,以及他對耶穌以及“拿撒勒教黨”的基本判斷。我們先看外圍這部分內容。首先請注意迦瑪列對眾人的稱呼,“以色列人哪”!?νδρες ?σραηλ?ται,Ye men of Israel,這個呼召是路加獨有的(路加福音12:1,17:3,21:34,;使徒行傳20:28);路加似乎用此強調福音是因為猶太人拒絕的緣故,才臨到了外邦人。而且這個句子也不是突然出現的。迄今為止,使徒行傳已經反複提到過以色列人這個專有名詞。第一、這是一個等候彌賽亞複興邦國的民族(使徒行傳1:6);第二、這是一個傾聽先知聲音的民族(使徒行傳2:14,2:22);第三、這是殺害耶穌的種族(使徒行傳2:36);第四、這是一個逼迫基督門徒的種族(使徒行傳3:12);第五、這是一個繼續在等候彌撒亞的民族(使徒行傳3:22);第六、這是一個可能攻打基督的種族(使徒行傳4:27);第七、這是等候赦罪和救贖的種族(使徒行傳5:31)——迦瑪列提醒眾人思想自己是誰,免得錯過彌賽亞,更避免殺神的大罪。然後,迦瑪列提醒公會,使徒是一群極為敏感和棘手的人物,必須小心麵對。一方麵,προσ?χετε ?αυτο?ς,take heed to yourselves,小心你們自己。攻擊使徒真正傷害的是自己,因為上帝必然審判。有人指控迦瑪列這樣勸阻是出於政治上的狡詐,不願公會的人惹怒支持教會的民眾,這一點在經文中根本找不到支持。顯而易見,迦瑪列既然被眾人敬重,出於愛眾人的心,勸阻他們不要得罪神。為了保護自己,所以當謹慎對待使徒。聯係上文,這是明確勸阻他們起來殺人。另一方麵,迦瑪列勸告以色列人加倍小心對待傳道人。

38-39節在闡述一番論據之後,迦瑪列最後再一次勸阻公會的人殺害使徒,並建議釋放他們。換句話說,迦瑪列進一步解釋何為“小心怎樣辦理”。首先是否定的態度,不要管這些人。?π?στητε ?π? τ?ν ?νθρ?πων,Refrain from these men。?φ?στημι的基本意思是站到一邊,控製自己不要攔阻和攻擊他們。其次是肯定的態度,??σατε α?το?ς,let them alone;意思是允許他們作自己想作的事。我們熟悉那些厭棄迦瑪列的人是怎樣撒謊的。首先,他們為了私怨或嫉妒,絕對不會任憑傳道人;其次,為了掩蓋他們這些罪性或動機,他們謊稱是聖靈催逼他們起來作耶和華的狗,為了基督,為了教會,要起來攻擊、甚至殺害傳道人。但聖經明明否認這一點,並多次多方興起迦瑪列勸阻這些加爾文們。這也是神的愛了。神也借著迦瑪列給這些以色列人一個悔改的機會,這一次他們聽了迦瑪列的建議,減少一次得罪神的機會。迦瑪列及其在公會的聽眾,至少此時此刻是深知攻擊神仆人的大罪,敬畏勝過了嫉妒。遺憾的是,當今之子常以控告和論斷神的仆人為樂,更願意在牧者身上得榮耀。換言之,由於惡性膨脹,今天教會的仇敵或牧者殺手,是不相信迦瑪列的,迦瑪列攔阻他們,他們就將迦瑪列打到在地。他們也不相信羅馬書14:4,“你是誰,竟論斷別人的仆人呢?他或站住,或跌倒,自有他的主人在。而且他也必要站住。因為主能使他站住”。於是,“基督徒”攻擊傳道人,“重要同工”攻擊牧師,已經成了教會、特別是華人教會一道惡心至極的風景線。而其中個別“離婚成性”(church shopper)的人,無論是屬靈寡婦還是三姓家奴,幾乎以議論和敗壞牧者為業,而且是他們的家族產業。一言以蔽之,“惡人的罪過,在他心裏說,我眼中不怕神”(詩篇36:1,羅馬書3:18)。他們的神學不相信神是活著的,正在曆史中,並必將審判;他們的內心不怕神。可拉一黨,有招無招,舉家取罪,莫此為甚。事實上愚昧人才特別操心講道台,他們不相信呼召,也不相信神的在場和最後審判。

接下來的句子可以成為迦瑪列名言,這是他勸阻以色列人逼迫和殺害傳道人的基本理由:“他們所謀的,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要敗壞。 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敗壞他們。恐怕你們倒是攻擊神了”。敗壞一字是καταλ?ω,大意是不會成功。攻擊神,θεομ?χοι ε?ρεθ?τε,be found even to fight against God——被(神)視為與神作戰。值得強調的是,出於人的係動詞?用的語態是Subjunctive;而出於神的係動詞?στ?,將語態轉變為Indicative。一般來說,這不僅表明了迦瑪列對使徒的同情態度,更表明他是傾向於相信這事的確出於神(加拉太書1:8-9)。不僅如此,我們能從這段話中看出騎牆神學來嗎?毫無疑問,迦瑪列講的完全符合聖經的道理(箴言16:3)。這並非要我們取消是非分辨和真理的爭辯,但是,聖經對批評和責備至少確立了如下一些基本原則。第一、從動機上確立了出於愛心和為了真理兩項原則,可以稱為愛心原則和真理原則(以弗所書4:15,猶大書1:3)。第二、從結果上聖經宣告“主權在神”的基本原則,因此反複禁止人論斷人、審判人,也禁止自己伸冤;因為審判在神,而且祂必然審判。第三、從方法上聖經確立了“警戒原則”以及交托原則(以西結書3:17-21,使徒行傳14:23,彼得前書2:23),用點到為止的話語取代拳頭和加爾文火刑堆。第四、從應用上聖經又用“悔改原則”取代“第二人稱的濫用”、實踐中的雙重預定倫和吃人取義的律法主義邪教徒(路加福音13:1-5;撒母耳記下12:7)。第五、從心理上聖經用“小心原則”讓高調之人脫離“別人不好唯我最好”的自欺欺人(加拉太書6:1)。第六、在強度上聖經用“塵土原則”禁止窮追不舍和沒完沒了(馬太福音10:14)。第七、從公義的角度,確立“為仆報仇”的原則:聖經將對傳道人的攻擊視為對攻打基督(使徒行傳4:27),恨祂的仆人,就是恨祂自己(約翰福音15:18));不僅如此,聖經從未賦予任何人對傳道人的監督、論斷和審判之權(哥林多前書4:3),卻讓殘害人最終被審判(啟示錄6:9-11)。其實以色列人應該明白迦瑪列是指著以色列人的曆史說的,每一次以色列人起來控告和攻擊神的仆人,他們都麵臨一次比一次嚴重的懲罰;最著名的“二百五事件”發生在民數記16章。事實上,我們也應該看見,在教會的黎明,上帝借著迦瑪列給世人一個理性的勸勉:即使你不接受基督,但不要攻擊傳道人和教會,免得自取重罪。迦瑪列也會在末世起來定那些偏偏反其道而行之人的罪,讓他們無可推諉。

3、基督和祂的門徒(36-37)

36 從前丟大起來,自誇為大。附從他的人約有四百。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37 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又有加利利的猶大起來,引誘些百姓跟從他,他也滅亡,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

特別能說明迦瑪列對耶穌的認識的,是36-37這兩節經文。事實上,迦瑪列用丟大和猶大及其門徒兩個真實的例子,來反向類比耶穌和祂的門徒。第一、耶穌和這兩個人不一樣。一方麵,這兩個人都是造反者和暴徒;而耶穌卻是和平主義者;另一方麵,這兩個人貪愛世界,渴望成為世界的王;而耶穌從始至終說,祂的國根本不屬於世界。第二、門徒表現不同:在耶穌生前,祂的門徒也沒有那兩個人的門徒那樣狂熱;甚至在各各他棄絕了耶穌;而耶穌被殺害了,祂 的門徒反而更加堅定地跟從祂,不惜為耶穌的道理犧牲生命;這與那兩人的門徒更不同。這是難以理解的,而這些見證首先讓迦瑪列充滿敬畏,然後他用這樣的道理起來勸勉這些以色列人。事實上,聖靈也使用迦瑪列勸勉後世所有質疑和逼迫基督和祂的教會的人。如果不是出於神,基督教的誕生和發展是完全不可理喻的。這一點和各種宗教都不同。有的宗教是教主生前跟隨者眾,死後亦然;有的教主是生前風光,死後被繼承者取而代之;但隻有基督教,基督生前被門徒棄絕,死後門徒為祂殉道。千萬不要以為這些門徒愚昧或狂熱,他們這是一種理性主義的選擇:確實看見複活的主,確實相信為複活的基督殉道,可以得著上好的福分。值得一提的是,迦瑪列的論據是身邊發生的事實,這使論證變得更加無可辯駁。以“從前”為例,πρ? γ?ρ το?των τ?ν ?μερ?ν,For before these days,這個句子並非表示很永遠的過去,而是指不久以前的曆史,甚至就是同時代發生的事(使徒行傳21:38),連同“起來”這個動詞,進一步強調相關事件就在眼前(出埃及記1:8,申命記13:1,34:10,士師記2:10,4:9,5:7等)。迦瑪列的邏輯應該是:這些事實就在我們眼前,和耶穌的受難和複活一樣,我們都是見證人。

迦瑪列不愧為“著名學者”,遣詞造句非常生動。我們先看看丟大。Θευδ?ς,God-given,大意是神所賜的,他應該是千千萬萬個假基督之一。根據教會傳統,丟大可能是希律王時期的一位“革命領袖”。革命領袖的第一個特點是:λ?γων ε?να? τινα ?αυτ?ν,這個句子比和合本的“自誇為大”要豐富的多, boasting himself to be somebody,他吹噓自己是某個人。按猶太人的背景,他很有可能自稱為彌賽亞或第二個大衛。約瑟夫舉這個例子很有說服力。耶穌也自稱是上帝的兒子,這一點和丟大相似;但接下來完全不同。第二、丟大的門徒一時間有四百人,遠遠超過耶穌的12位門徒和70位門徒。而且這些門徒一度非常合一,非常團結。所謂附從,προσκολλ?ω,有如膠似漆的意思,緊緊粘連在一起。新約聖經有四次用過這個字,另外三次都是指夫妻二人合為一體(馬太福音19:5,馬可福音10:7,以弗所書5:31)。這與耶穌在世的時候,和門徒的關係形成對比。 第三、更重要的區別是,丟大一死,這些死士樹倒猢猻散,這場假基督運動成為鬧劇。一方麵,丟大死了(?ναιρ?ω,被殺),就像尼采死了一樣,是一個清清楚楚的曆史事實。丟大沒有複活,證明他隻是假基督,不過是人。另一方麵,“他被殺後,附從他的全都散了,歸於無有”。所有附從他的人,π?ντες ?σοι ?πε?θοντο α?τ?,all, as many as obeyed him——這個句子至少有兩方麵的含義:一方麵,竟然沒有一個人繼承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的遺誌;另一方麵,而所有這些人,當初都是如膠似漆的門徒。這裏的“附從”用了另外一個動詞,πε?θω,被動語態,imperfect——一直被說服去跟從。不僅如此,這些門徒全部“散了,歸於無有”。這裏有兩個動詞,首先是“散了”,διαλ?ω,被動語態,被驅散了;假信徒遇到一點逼迫就作鳥獸散。其次是?γ?νοντο ε?ς ο?δ?ν,became into nothing,歸於無有,非常好的中譯(約伯記24:25等)。這些門徒和耶穌的門徒形成何等鮮明的對比呢:屢次逼迫,殘酷殺害,雖九死猶未悔。

第二位假基督是加利利的猶大。“此後報名上冊的時候”,這是強調猶大起來領導革命的時間,大約在丟大之後,不過應該不是在耶穌降生的時候(路加福音2:2)。趁著報名上冊,民心可用,猶大揭竿而起,打響了革命的第一槍。我們的主耶穌就降生在猶大革命這個動蕩不安的歲月。而且猶大也是加利利人,是耶穌的同鄉。?ν τα?ς ?μ?ραις τ?ς ?πογραφ?ς,in the days of the taxing。這個句子也告訴我們猶大起來革命的一些綱領,因為羅馬及其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偽政權”,他們推動“報名上冊”的行動,主要目的有兩個,一是課稅;二是方便法西斯式的戶口管製。這兩個目的都直接觸犯了以色列人的切身利益,利用已有的民族仇恨,趁機發動起義,這是猶大革命的基本邏輯。如果說丟大起來主要是一次宗教行動,那麽猶大領導的主要是一次經濟造反。正因為如此,有很多百姓跟從他。這裏使用了一個很特別的動詞,引誘,?φ?στημι,這個字的基本含義就是使人離開,讓人跌倒。“百姓”就是很多的人,λα?ν ?καν?ν,much people;這是與丟大對比而言,追隨猶大的人更多。“他也滅亡”,?π?λλυμι,應該也是被殺了。他的門徒和丟大的門徒也一樣,“附從他的人也都四散了”。四散,διασκορπ?ζω,像揚起在空中的穀粒一樣飄散。猶大這個例子也說明:單單為了經濟目的的聚集,根本不可能維持長久。也許有人控告耶穌的門徒這樣堅持,是為了牟利。但迦瑪列舉猶大的例子,如果這個控告是真的,這場運動很快就會煙消雲散。然而已經證明並將更充分地證明,基督教運動與任何瑪門崇拜無關。對金錢特別敏感的人,若不將這種敏感釘上十字架,很難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

二、標杆:靠主喜樂(40-42

1、何為仇敵:合法暴行(40)

40 公會的人聽從了他,便叫使徒來,把他們打了,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就把他們釋放了。

迦瑪列的勸說和論證是非常有力量的,正因為如此,他基本成功了,“公會的人聽從了他”。πε?θω用被動語態,表示這些人被說服了。但是,這不是故事的結束。人的罪性實在強大,公會的人隻能部分的聽從迦瑪列——如果徹底釋放使徒,還是難掩心中的嫉恨。於是我們看見,仇敵起來了,蛇的後裔起來了,要傷女人後裔的腳跟。迦瑪列隻是讓仇敵收斂,但不可能消滅他們的心中之賊。仇敵硬著頸項,再一次失去了悔改得救的機會。這也提醒我們,我們的仇敵可能因為恐懼收斂他們的進攻,但是,他們一定會千方百計再咬我們一口。在某種意義上,這是公會的人的一種悲劇。我們從這些不肯解怨的人身上,至少可以學到兩方麵的功課。第一、你要做好準備,你的仇敵很難真的徹底放過你;隻要有機會,他們就會勝過怕神的恐懼卷土重來。第二、但願我們遇見迦瑪列的勸阻的時候,能夠真的寬恕我們的仇敵。這不是什麽屬靈高調,而是為了避免我們自己因為報複和不饒恕人,落入神更重的審判之中。雖然環境不同,但道理應該是一樣的:“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不解怨”也是末世之人的基本特點之一(提摩太後書3:3)。沒有十字架,嫉妒和仇恨是不能消滅的。所以我們看見,他們沒有任憑或不管使徒,而是“叫使徒來”;這裏的“使徒”用複數(το?ς ?ποστ?λους),即所有使徒再一次全部被“提上堂來”:對仇敵來說,他們不能原諒,而且一個也不原諒。不過這也反過來證明,沒有一個使徒在這段時間因為恐懼而改變他們的信仰,否認他們的主。

然後就毆打他們。δ?ρω,這個動詞的基本含義毆打,是讓人受皮肉之苦;這個動作不僅造成身體上的痛苦,還給人帶來心靈的羞辱。使徒承受的暴行不是來自一般的暴徒,而是來自掌權者,是一種“合法暴行”。這個合法性根植於申命記25:1-3,要打四十下(參考哥林多後書11:24)。刑具可能是羅馬的“九尾鞭”,主要是針對奴隸和犯人的;也可能是Mishnah描述的牛皮鞭。行刑者打死人是無罪的,但“如果是由於他多打一下而死,他必須逃亡”。暴行合法化,才能更深地構成對使徒的羞辱。仇敵當初就是用這個動作對待耶穌的(路加福音22:63-65;約翰福音18:22-23)。所以“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馬可福音10:39b)。最早起來打人的,是該隱。“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創世記4:8)。該隱起來打亞伯,原因是忌恨。公會的人打使徒,出於同樣的理由:嫉妒導致惱怒,大大地生氣,最終隻能訴諸暴力。革命或暴力從根本上是一場嫉妒。身體暴力的同時是語言暴力:“又吩咐他們不可奉耶穌的名講道”。“打”是動詞分詞,用來修飾“吩咐”;這說明,這些人是一邊打一邊咆哮,命令他們引以為戒,不可繼續傳講基督。“吩咐”,αραγγ?λλω,命令。暴力的終極目的,是禁止他們“奉耶穌的名講道”。這再一次證明,他們仇恨的不是使徒,而是基督。世人對耶穌這個名的仇恨,真的超過我們的理解。我們常常遇到這種情況,即使一些人完全不了解耶穌,隻要聽見這個名字,就會生氣和反感。耶穌的名字讓世界的王深感不安,因為這個名本身就能使人得救,也可以成為人的最後審判。但正如起初神對撒旦所說的話:“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隻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麵前退去”(約伯記1:12)。神不許可,仇敵不能奪去使徒的命。因此最後的結果是,“就把他們釋放了”。?πολ?ω,to set free,這是仇敵無可奈何的釋放,使徒們再一次獲得人身自由。

2、得勝之一:心裏歡喜(41)

41 他們離開公會,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

這場毆打和羞辱是魔鬼和世界加給使徒一場殘酷的試探,釋放本身使他們陷入更深刻的危機之中。現在他們至少有三個選擇:第一就是以牙還牙,基督的教會陷入政治輪回。第二則是抱怨主,委屈甚至導致放棄信仰。第三、外在的逼迫常常引起內在的衝突,必有人起來指著這場羞辱歸罪給弟兄。這三種反應是魔鬼精心為神的兒女預備的三場大失敗。一個不能持續住在基督裏的人,沒有誰能勝過這三重試探。我們若有足夠的誠實,就能發現,在我們過去的生命中,魔鬼反複使用這三場失敗,統治著我們的民族,我們個人的生命。但是,感謝神,今天,麵對暴行和羞辱,使徒為我們迎來了第一場勝利。這場勝利包括缺一不可的兩個方麵。首先就是“心裏歡喜,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需要說明的是,“心裏歡喜”這個動詞分詞是修飾“離開”的,這兩個的動詞本來就是連接在一起的:?πορε?οντο χα?ροντες,departed rejoicing;快樂地離開,一邊快樂,一邊離開。不是他們氣急敗壞、愁眉苦臉地回到家裏,突然想清楚了,然後轉怒為喜,破涕為笑。不是的,就在他們被毆打和離開公會的時候,他們裏麵一直充滿了喜樂與平安。πορε?ω這裏用的是imperfect,也在於強調動作的連續性。這不是阿Q精神,好像使徒是受虐狂。沒有人真的會為被打和羞辱歡喜快樂,他們的快樂是有原因的。人被羞辱若是因為自己的罪,沒有道理歡喜快樂,反要認罪悔改。但若為基督的緣故受辱,才應該歡喜快樂:“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καταξι?ω用被動語態,他們被算為;自然是被神算為(路加福音20:35,帖撒羅尼迦後書1:5)。?τιμασθ?ναι,?τιμ?ζω也用被動語態,受辱(路加福音20:11)。保羅曾經這樣談論怎樣麵對羞辱:“8 榮耀羞辱,惡名美名。似乎是誘惑人的,卻是誠實的。9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要死卻是活著的。似乎受責罰,卻是不至喪命的。10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快樂的。似乎貧窮,卻是叫許多人富足的。似乎一無所有,卻是樣樣都有的”(哥林多後書6:8-10)。

受辱的原因是為主的名,這是至關重要的。?τι ?π?ρ το? ?ν?ματος α?το?,for his name(約翰三書1:7,雅各書2:7,5:14;出埃及記3:15;馬太福音1:21)。不是為罪,不是為自己,而是為基督,因為祂就是“我是”,就是救主。不是所有的受辱都值得歡喜快樂,但有一種淩辱乃是我們的榮耀。個中理由,主早已告訴我們了:“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麵,被人踐踏了。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15 人點燈,不放在鬥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0-15)。這世上我們有苦難,但有一種苦難,就是為耶穌的名受辱,乃是我們的歡喜和榮耀。是這種榮耀和喜樂使他們勝過了那三場失敗。被辱的彼得後來這樣總結這種幸福:“12 親愛的弟兄阿,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13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14 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神榮耀的靈,常住在你們身上。15 你們中間卻不可有人,因為殺人,偷竊,作惡,好管閑事而受苦。16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17 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18 若是義人僅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19 所以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得前書4:13-19)。還有保羅的勸勉,他被鞭打五次,棍打三次:“28凡事不怕敵人的驚嚇。這是證明他們沉淪,你們得救,都是出於神。29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他受苦。30你們的爭戰,就與你們在我身上從前所看見,現在所聽見的一樣”(腓立比書1:28-30)。

3、得勝之二:繼續傳道(42)

42 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

這歡喜如是真的,就必然能從行動中表現出來。麵對仇敵的這場勝利,需要第二個方麵的見證,就是完全不顧這羞辱,一如既往、甚至更加充滿信心和喜樂地侍奉神。這也是基督徒的第二自由。這繼續侍奉的見證,說明他們的喜樂不是偽裝的。如果你一方麵說你很喜樂,一方麵卻一蹶不振,終日忿忿不平,那麽隻能說明,仇敵真的勝過你了。如果生活的不幸真的給你帶來這種後遺症,你就太失敗了;或者說,你的仇敵實在太成功了。但是,讓我們來看使徒們的勝利。這勝利幾乎以誇張的方式、挑戰性地展示給了世界——他們比以前更加徹底。第一、時間:π?σ?ν τε ?μ?ραν,每日,每一天。換言之,他們天天奉耶穌的名傳道,一天也沒有停止,完全置公會的命令於不顧。第二、地點:?ν τ? ?ερ? κα? κατ? ο?κον,既在殿裏又在家裏,基督徒在每一個地方都奉耶穌的名傳道,完全置公會的命令於不顧。第三、內容:ο?κ ?πα?οντο διδ?σκοντες κα? ε?αγγελιζ?μενοι ?ησο?ν τ?ν Χριστ?ν,ceased not to teach and preach Jesus Christ;不住地教導和傳講耶穌是基督。教導重在教會,傳講重在禾場。這與公會的禁止針鋒相對。當然,這是完全在和平的方式中進行的。其實仇敵羞辱他們,最終目的就是讓他們放棄“傳耶穌是基督”,而隻有繼續堅持這個目標,才是從勝利走向勝利。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這絕對不是一場政治抗議,或者政治上的針鋒相對。他們不停止聚會,隻為繼續傳講耶穌是基督。所以盡管如此,使徒的堅持不是出於政治對抗。不是因為禁止什麽,我們偏偏反其道而行之。若真是這樣,信仰就真的淪為政治了;而撒旦和世界,或我們的仇敵,仍然在奴役我們,勝過了我們。因為我們的一切反應,不過是對這種逼迫的被動抗爭。“活出來給他們看看”,而這種霾國的弱者報複式的“幸福邏輯”表明,我們在一場羞辱之後,繼續活在“執人相”的鎖鏈之中。但這不是我們的信仰。使徒繼續加倍地堅持,至少有三個真正的原因。第一、不是為了故意挑戰仇敵,而是因為這是神所吩咐的。我們不是為了打擊敵人才加倍堅持,而是因為這種堅持是為了討神的喜悅,並順服神的命令。換言之,仇敵根本不配做我們的仇敵,我們繼續堅持與仇敵無關。也就是說,無論如何,無論仇敵喜歡不喜歡,逼迫還是休息,我們都一如既往。第二、加倍堅持乃是在這樣的經曆中,使徒進一步經曆了神,看見世界的敗壞需要福音,也遠遠看見從天上來的賞賜,他們願意不顧一切加倍地追求上好的福分。第三、所有的苦難、特別是義人受苦的現實不斷提醒我們,這個世界不是我們的家鄉;因此,“我們照他的應許,盼望新天新地,有義居在其中”(彼得後書[合合本 簡體] 3:13)。而隻有福音傳遍地極,主才能再來。所以這正是保羅的見證:“16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7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8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4:17);“我們從前在腓立比被害受辱,這是你們知道的。然而還是靠我們的神放開膽量,在大爭戰中把神的福音傳給你們”(帖撒羅尼迦前書2:2)。

事實上,前麵充滿了更殘酷的環境,他們繼續傳耶穌是基督,必將為此殉道。這是離經叛道:猶太人首先感到憤怒,猶太領袖曾為此嚴厲禁止他們,因為猶太人不承認耶穌是基督。這是政治造反:羅馬人也感到憤怒,因為他們認為這世界隻有一位上帝的兒子,就是凱撒,或者,凱撒是神;論證隻有耶穌是基督,等於宣告偉大光榮正確的凱撒在撒謊,不過就是罪人。這是反人類罪,如果隻有耶穌是基督,無論是宗教偶像、文化偶像還是經濟偶像都被審判、貶低和棄絕,這惹惱了全世界。使徒的堅持已經預告了大逼迫必將到來。司提反是第一位,魔鬼和世界隻是通過他,張開了血腥大口。請允許我指著聖經說:如果這大嘴已經基本合上了,教會進入了現代主義的和諧與和平;那麽,從邏輯上,隻有一種可能:我們不再真的傳耶穌是基督了。

應用:快樂人生

各位弟兄姐妹,各位朋友,使徒今天在受害和淩辱中歡喜,這一幕令我們印象深刻。幾乎在所有的節日中,我們都收到或送去“祝你快樂”這類祝福,這說明,快樂是一種稀缺資源,根源在於我們已經痛失樂園,而且也失去了返回樂園的道路。即使我們擁有快樂,也主要是稍縱即逝的肉身的快樂(以賽亞書24:11);“迦勒底人如逃民,都坐自己喜樂的船下來”(以賽亞書43:14b)。基督來,就是要將樂園和通往樂園的道路賜給我們,讓我們複歸樂園。我今天與大家分享快樂人生的四個方麵的信息:第一、神吩咐我們要快樂生活;第二、我們要知道快樂是怎樣失去的;第三、否定性的快樂之道(複歸樂園的道路之一);第四、肯定性的快樂之道(複歸樂園的道路之二)。

1、神吩咐我們要快樂

如果說愛是基督徒的第一生命特征或絕對命令,那麽聖靈結出的第二個果子就是喜樂(加拉太書5:22。一方麵,神反複吩咐祂的兒女要喜樂,“你倒要以耶和華為喜樂,以以色列的聖者為誇耀”(以賽亞書41:16);“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翰福音16:22b);“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隻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14:17);“還有末了的話,願弟兄們都喜樂”(哥林多後書13:11 a);“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腓立比書2:18);“你們要靠主常常喜樂。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立比書4:4);“我靠主大大地喜樂”(腓立比書4:10);“要常常喜樂”(帖撒羅尼迦前書 5:16)。另一方麵,這快樂之路就是投靠耶和華,信基督。詩篇5:11 ,“凡投靠你的,願他們喜樂,時常歡呼,因為你護庇他們。又願那愛你名的人,都靠你歡欣”;“但願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信將諸般的喜樂平安,充滿你們的心,使你們借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馬書15:13);“我既然這樣深信,就知道仍要住在世間,且與你們眾人同住,使你們在所信的道上又長進又喜樂”(腓立比書 1:25)。需要強調的是,我們說的快樂,與德謨克利特和伊壁鳩魯的hedonism無幹。

2、快樂是怎樣失去的

一般來說,人生由兩個中心組成:公共領域和家庭領域,這兩個中心本來是我們的樂園,但無神論將這兩個中心徹底敗壞了。我們可以首先借著甲骨文的“快樂”兩個字重新理解一切,起初的快樂是什麽意思。“快”顯示心靈麵對樂園關閉之後的急切不安;而“樂”本是“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世記2:16)——神所賜予的樂就是靠著道的應許,生活在自由和滿足之中(易經的夬卦及其解釋隻是一種精神勝利)。當然,唯一的禁忌是人不可以自以為神,因為人本來不是神(創世記2:17)。然後讓我們返回創世紀重新思想我們是怎樣痛失樂園的。快樂是通過兩個步驟被奪走的。第一、謊言或蛇的試探。蛇或假基督首先拆毀的就是這兩個領域,方法是:質疑、相對、人本和唯物,這是罪和苦難的根源(創世記3:1-7)。上帝所設立的世界秩序,在公共領域是以教會為中心的(創世記2:3),在家庭領域是以話語為中心的(創世記2:16-17)——這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神聖秩序。但蛇用這四位假基督奪去了我們的喜樂,顛覆了上帝創造的秩序:無信仰無教會的公共生活(質疑、相對、人本),使生命失去了終極信靠,失去了屬天的平安;而被迫投靠偶像使我們成為偶像的奴仆(唯物)。第二、控告或人的論斷:宇宙的中心或伊甸園風波乍起,源於亞當和夏娃眼睛明亮了,遮蓋自己肉身的同時,互相歸咎互相控告並控告第三者(創世記3:12-13);然後青出於藍,該隱起來殺害亞伯,正如此時此刻,公會之於使徒(創世記4:1-8)。夫妻之間,弟兄之間,人與人之間這種互相定罪、爭吵和審判,奪去了我們所有從神而來的形象和快樂,而醜惡和殺害構成人與人之間關係的基本形象。沒有任何一個人,在與人爭戰和爭吵中是快樂的,而且,一個從不認罪悔改隻是定罪別人、質疑別人、歸咎他者的人,不僅在任何地方都奪去那裏的快樂,他自己的生命和家庭,都會落在上帝的咒詛之中。正因為如此,上帝在基督裏恢複樂園,也是從這兩個方向開始的,這也正是使徒行傳5:34-42可以給我們的啟示。

3、否定性的快樂之道

聖靈借著迦瑪列對公會之人的勸阻,也是從否定的方向上恢複我們的快樂——一個罪人不要管人,因為公會的人不過是罪人,由於罪的攔阻,罪人既不能明白神的旨意,也不能辨認別人和自己的言行。所以不要自以為神。第一、管住自己不要管別人,特別是,不要像神一樣攻擊神和祂的仆人。我們當尊重迦瑪列的勸勉,謹慎小心,不要打根本不屬於你的仗。事實上,這是禁止人成為假基督。罪人扮演基督,就是演審判者和救世主,像神一樣論斷善惡,這乃是一切不快樂的被咒詛的根源。一方麵,你根本沒有這種能力和善意;另一方麵,你怎樣論斷人,就怎樣被論斷。事實上我們的很多苦難和不幸是從這裏來的:無聊多管閑事說閑話,僭越管神事和神仆,結果陷入人的糾紛與神的懲罰。與此相關,要學習“交托”的智慧,讓上帝是上帝,你就會脫離很多沒有必要的重擔。第二、看輕人的管製和羞辱。既然沒有人是基督,就當以從任何人,包括從假基督而來的一切恭維、審判、控告和論斷以及各樣羞辱為糞土;這也是主的道路(約翰福音2:24-15;希伯來書12:2)。這個看輕羞辱也包括預備、忍耐從假基督而來的傷害和苦難(雅各書1:2)。喜樂也是麵對這種殉道前景的喜樂。其實隻有兩條道路,為罪受辱氣急敗壞以辱還辱,作惡就喜樂(耶利米書11:15),並幸災樂禍(以西結書35:15);為主受辱歡喜快樂,以主為主,與喜樂的人同樂(羅馬書12:15)。如果你渴望一個沒有十字架的人生和未來,魔鬼就已經奪去了你的喜樂,因為它起初是說謊的,並且殺人,用你的失望和絕望殺人。快樂人生的蒙學,就是首先勝過假先知的試探,相信並預備一個苦難的人生,並勝過它(耶利米書6:14,8:11;以西結書13:10,13:16)。如果你預備好了靠基督迎接苦難,你就已經站在喜樂的地平線上。

4、肯定性的快樂之道

但是,我們自己根本不可能擁有這種受辱喜樂的能力,這需要神的幫助(哥林多後書12:10)。我們自己不要演基督,也不相信任何人是基督;但是更重要的是,讓基督成為基督。上帝在我們的生命中恢複樂園決定性的工作,是用他的兒子取代蛇加給我們的四大偶像,讓上帝成為上帝,重建我們與神的和好。而這個工作,就是“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請注意,這句話絕對不是“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議論人,傳自己是基督(苦大仇深和驚為天人)”——這樣的假基督徒還沒有重生,這樣的教會隻是菜市場和他們的俱樂部。但是,這節經文告訴我們的是真正的快樂之道。第一、靠侍奉或為主工作逃離淩辱及其追趕和我們的報仇欲望。傳道和信道占據了我們生命的所有時間和空間,就將所有的重擔變成極小的事,或者趕出我們的世界。事實上,我們自己沒有能力“無我”,沒有能力將人類加給我們的傷害和羞辱驅逐出去,除非有從神而來的外在工作,才可能將我們從這些糾纏中分別出來。就像亞伯拉罕是靠神的呼召離開迦勒底,也像以色列人出埃及。一個無所事事的人一定以終日思想他的傷口並管別人且實施報複為己任。正如神說的,“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創世記6:5),“終日思想詭計”(詩篇38:12)。這樣的人生將遭遇洪水的懲罰,就是被咒詛的,從無屬天的快樂。第二、更重要的是,靠信耶穌是基督脫去麻衣,披上喜樂。首先是赦罪的喜樂,讓一切人或假基督的管製失去了意義。其次是成聖的喜樂。我們找到了生命的方向和意義(詩篇119:24),我們的生命從此為真理而活,並在複活中成為他人的祝福。不僅如此,我們滿懷喜樂和平安在為主受難中,等候主的再來和新天新地。

需要強調的是,這個肯定性的工作是以教會為中心完成的。所以請注意“在殿裏,在家裏”這兩個地點。魔鬼敗壞了這兩個地方:聖殿與家庭;奪去聖殿和家庭,就是奪去了人快樂的根本,將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都淪為魔鬼的巢穴。而上帝就是要從這兩個地方重建樂園。那麽怎樣重建公共領域和私人生活呢?就是在兩處同時恢複教會生活,傳耶穌是基督。如果耶穌是基督,那麽,假基督就不能敗壞我們:公共領域就沒有獨裁者、嫉妒和殺害,家庭領域就沒有審判者、控告和棄絕。換言之,上帝借著基督將第七天的安息重新賜給了我們,讓安息日重新成為我們喜樂的禾場。第七日也成為我們返回樂園的入口,“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馬太福音 12:8)。我們的公共領域已經成了沙漠和曠野,我們的家庭生活已經成了幽穀和地獄。人生而渴望快樂,卻無往不在痛苦與渴望之中。今天,願我們靠著基督開始重返樂園,開始教會生活。所以詩人說:“我就走到神的祭壇,到我最喜樂的神那裏。神阿,我的神,我要彈琴稱讚你”(詩篇43:4);先知更說:“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以賽亞書 56:7)。常常有人說,我不快樂,那麽,願聖靈今天帶領你,請跟隨希西家王,“就撕裂衣服,披上麻布,進了耶和華的殿”(列王記下19:1)。這就是我們夢寐已久的快樂人生:“他們就每日在殿裏,在家裏,不住地教訓人,傳耶穌是基督”。阿門。

任不寐,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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