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的腳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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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叫得救?

(2015-05-05 19:14:53) 下一個

什麽叫得救?

    

改革宗(福州)教會  林剛長老

     

  

對 救恩的認識要從定義開始,而了解定義則先從“救”與“恩”這兩個字入手∶“救”是要清楚我們從哪裏被“救”,以及神怎麽“救”我們;“恩”是指要明白得救 是基於白白的恩典。這就至少涉及了幾個必須弄清的原則∶第一、我們被救的前提是“需要救恩”;第二、我們是怎樣被救的;第三、我們得救是靠功勞還是恩典; 第四、我們得救蒙恩的意思是指什麽。

 

對 救恩定義的了解不但要扣住這兩個字,還需要明白救恩的兩重用法∶一種是普遍性的用法,一種是特殊性用法。我們從聖經中看到,神的子民常在急難之際求告耶和 華,耶和華就救拔他們。用於危難(如困難、貧窮、疾病、禍患)之中的拯救,這就是救恩的普遍性的用法,是側重於生活方麵的。特殊性用法則是專用於罪中的拯 救,指神救祂的百姓脫離罪惡、敗壞、死亡、魔鬼的權勢,是側重於生命性的。救恩的這兩種用法不可混淆,普遍性的用法叫做一般定義,特殊性的用法叫做特殊定 義,不能用普遍性用法代替特殊性用法,因為隻有解決罪的問題,才能解決人生的愁苦問題;先有生命性的救贖,才有生活上的拯救。

 

對 救恩定義的正確理解是對基督徒最基本的要求,可能就是因為太基礎了,以至於許多人認為它“淺”得無需再多看一眼。今天有一些講台非常可憐,教會原本是真理 的柱石,卻將最根基的真理丟掉了。之所以現今的基督徒對救恩、福音、教會這些關鍵名詞越熟越陌生,正是因為有許多講台輕忽這些最基本的定義。

 

這 個世代正有許多似是而非的觀念摻在我們救贖觀裏麵。隨處可聽這樣的話:“信耶穌,信耶穌有平安”。但是,是什麽樣的平安呢?包治百病的平安,蓋起高樓大廈 的平安,予求予得的平安,甚至是放心犯罪的平安……開店虧本了,人就告訴他∶“趕緊去信耶穌,包你生意賺錢”;病痛來了,人就告訴他∶“趕緊去信耶穌,包 你百病得醫”。有一次我到醫院探訪,看到一群人在圍攻幾位基督徒,原來這幾位靈恩派的基督徒傳福音給病人時,打保票保證“隻要信病就好”,最終這人還是死 了,現在被死者家人逮住要他們負責。

 

人 生的患難,生活的困苦,身體的疾病等等,耶穌能解決?對!但耶穌必定解決?不對!用世界的標準看,連耶穌自己都“不得好死”:祂常經憂患,居無定所,生在 馬槽,長於苦境,一生受苦,正當三十多歲青春壯年就死了,且是被人用最殘忍的手段,以最羞恥、最痛苦的方式掛在木頭上釘死。信耶穌病必好嗎?保羅會趕鬼醫 病,至死身上都還留有一根刺;信耶穌必發達嗎?主卻說,人子沒有枕頭的地方,信祂者要舍棄房屋田產,背起十字架來跟從。

 

今天許多人口中的“福音”跟聖經不一樣,救恩的定義已被悄然改變了。

 

苦從何來

 

人生多苦,是。但人生的愁苦都是因罪帶來的,如果罪不得赦免,就不能解決苦的問題,因為這是神——這位萬有的主宰、審判萬民的“終審法官”的判決。祂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亞當吃的時候就一定死;(創217)祂說惡人必不得平安,惡人就一定不得平安。(賽5721)審判全地的上帝沒有不義。(創1825)有罪必究,這叫公義,有罪不究,才是不義。如果有罪不究,祂就不是上帝了。

 

墮 落的罪人總是幻想有一位不審判罪惡、又恩待惡人的上帝,這是包括基督教中那些掛名基督徒們常存的癡心妄想。他們既不願離棄罪惡,又不想罪被追究;不願改變 自己,卻想改變上帝。在一個心裏剛硬,不願被神對付、改變之人眼中,上帝隻是一位毫無主權、任人支配的懦夫;在一個習慣自己作主之人眼中,上帝隻能是一位 任他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奴仆。一個人生命的本質如何,他眼中的上帝就是如何,人若不重生,永遠不能真正認識神。不信之人眼中沒有神,假信之人眼中有假 神,但我們卻看到,我們的上帝在天上隨己意行作萬事,在今日,祂任憑惡人褻瀆祂,但在審判大日祂顯現的時候,萬民都要哀哭。當上帝追討之日,金銀能救他們 嗎?“地上的君王、臣宰、將軍、富戶、壯士和一切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裏,向山和岩石說:‘倒在我們身上吧!把我們藏起來,躲避坐寶座者的麵目和羔羊的忿怒,因為他們忿怒的大日到了,誰能站得住呢?’”(啟61517)那些敬畏耶和華、在今生就蒙救贖的人有福了!

 

罪由始祖一人帶入世界,世人已經落在罪中,人的本性已經敗壞,隻要是人就是罪人,就是惡人。(參羅51239-19)上帝是一位忌邪的上帝,是“不是喜悅惡事的神,惡人不能與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惡的;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參詩54-6)祂不能不審判罪人。無謊言的神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罪的結果就是死,人的靈性已死,正走向體死和永死;公義的神說:“惡人必不得平安”,(賽5721)罪所帶來的必是痛苦不安。

 

我們的人生以自己的痛哭開始,又以別人的哀號結束。在這窄如手掌的短暫過程中,我們與愁苦相伴,活在定罪的審判之中,內心被律法捆綁,生命被魔鬼掌控,因為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罪的權勢在律法,(林前1556)良心就是人的律法,我們的良心已經定了我們有罪,良心已經警告我們將受公義的審判。(羅214-15)罪在我們心中,在我們生命裏。罪在哪裏,捆綁就在那裏;罪在哪裏,痛苦就在那裏;罪在哪裏,審判就在那裏。“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幹。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力耗盡,如同夏天的幹旱。”(詩323-4)人生沒有真平安,真正平安的路,我們未曾走過。(羅317

 

金 錢可買來幸福嗎?權力可換來平安嗎?為什麽有那麽多的達官貴人患失眠症、抑鬱症,生不如死,甚至自殺?因為罪在哪裏,耶和華的審判就在那裏。隻要在亞當的 生命裏,人就活在審判之下。人可到哪裏逃避至高者的麵呢?在這地痛苦,搬離這城,換個環境依然痛苦。單身有單身的痛苦,結婚有結婚的痛苦;因為“耶和華咒詛惡人的家庭,賜福與義人的居所。”(箴333)不是外在環境的問題,而是人的內在本質的問題。隻要是罪人,隻要罪未得赦,耶和華審判的手就在你的身上。“耶和華是忌邪施報的神。耶和華施報大有忿怒,向他的敵人施報,向他的仇敵懷怒。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鴻12-3

 

沒有人能改變宇宙的定律,沒有人能逃脫至高者的審判。除了藉基督得蒙赦罪,生命得以重造,使惡人改變成為義人外,人無路可逃。人若在基督裏,生命改變,心享自由,就算住監獄也如住皇宮;人若在亞當裏,心被捆綁,就算住皇宮也像住監獄。

 

救恩與罪

 

認識救恩必先要認識罪,救恩與罪不可分割,認罪與蒙恩是一體的兩麵,不認罪離罪而要受恩是癡人說夢,可憐的是,這世代的教會中,這類做夢之人並非少數。

 

全世界都在罪惡裏,“沒有義人,連一個都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 罪的定義不僅僅是行為、言語、心思的罪,這是外教的罪觀,基督教的罪觀包括這些,但更超越這些。普世文化的罪觀是人總結和想象出來的,基督教的罪觀卻是基 於聖經,是基於審判罪惡之神的啟示。全世界的宗教都知人有罪,卻不能明白罪到底是怎麽一回事,也不能明白怎樣解決罪。隻有聖經能告訴你罪的本相,告訴你罪 該如何解決。

 

聖 經讓我們看到罪有三層,第一層是罪行,指行為上的罪;第二層是罪念,指心思意念上的罪;第三層是罪根,指生命本質的罪。罪行是指外在的罪,罪念是指內在的 罪,罪根是指生命的罪。人之所以有行為上的罪,是因心思意念已經犯罪,之所以意念心思會犯罪,是因為他有一個不能不犯罪的生命。隻要活在這個生命中,就永 遠不能夠逃脫罪的捆綁。人在哪裏,罪就在那裏。就如一位神學家說的:“不是因為你犯罪你才成為罪人,乃是因為你是罪人才會犯罪”。大衛說:“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主耶穌基督也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1235)什麽樣的樹就結出什麽果,壞樹結壞果子,好樹結好果子。

 

自 稱是基督徒的人有哪一位口頭上會不承認自己是罪人?畢竟這是基督教入門的第一關,可是又有多少人是真正在聖靈中知罪、認罪呢?對罪沒有認識,對人就不會有 正確的認識;缺乏對人真相的認識,根本就不會需要救恩。為什麽主耶穌在世的時候對那些假冒為善的人責備最嚴厲?因為法利賽人拒絕悔改認罪,他們實在看不見 自己生命的敗壞,又死不承認自己是瞎眼的。但法利賽人真不知道罪嗎?他們都不曉得耶和華的道德要求嗎?非也,他們也認,卻僅是撕裂衣衫而非心腸;(珥2:13)他們也回轉,卻並非轉向耶和華。人在自我中想看見自己的敗壞,真是妄想。想從有罪的生命裏擠出義的甘汁,是自欺欺人。一邊活在敗壞中,一邊又想用宗教的儀文來諂媚上帝,這是對公義之神的最大褻瀆。所以主耶穌才說,稅吏妓女比他們都更近神的國,(參太2132)因為稅吏妓女自知有罪,懂得悔改。

 

通 常我們會聽到基督徒說:“你認罪認透徹了沒有?”什麽是認罪透徹?是不是指你要將過去、現在、自己犯的、祖宗犯的每一項罪,都要認得清清楚楚?極端靈恩派 教導人要認祖宗十八代的罪,還美其名曰這是斬斷罪的傳承。那麽,十八代以前祖宗的罪該怎麽辦呢?認我們一生的罪是對的,但我們有可能每一項罪都認嗎?聖經 稱我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詩384“比我的頭發還多”(詩4012)我們的罪孽多過我們的頭發,頭發都數不過來,我們的罪怎能數得盡呢?我們有可能把每一項的罪都認得透徹嗎?連言語行為上的罪,以及浮出來的有意識的心思意念的罪,我都認不完,更不要說隱而未現的罪了。在這位無所不知的神麵前,我們隻當說:主啊,誰知道自己的過犯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詩1912

 

因而,所謂的認罪透徹,不是指認罪的廣度,而是指認罪的深度。是指承認自己的全然敗壞,承認罪已進入自己的生命。透過已知的言行及意念心思的罪(如:打人、罵人、恨人、情欲、淫**亂、貪心等),認識到自己下意識充滿了罪(所謂隱而未現的罪),進而認識到自己生命的敗壞,對自己絕望,主動將舊己與主同釘死,領受救贖主所賜的新生命。

 

 “不 是因為我會犯罪才成了罪人,乃是因為我是一個罪人才會犯罪”。我在哪裏,罪就在那裏。罪後麵是魔鬼,因此,我在哪裏,魔鬼就控製我到那裏。罪的結果就是審 判,是由咒詛和刑罰帶來的虛空和痛苦,因此,我在哪裏,刑罰、痛苦、虛空就在那裏。在中國痛苦,到美國一樣痛苦;當平民痛苦,當官一樣痛苦。無論是達官貴 人還是平民百姓,無論是有學問的還是沒學問的,隻要是人,就是罪人,是罪人,就不得平安,除非罪孽除掉,使惡人變成好人。

 

上 帝就是讓你透過上意識的罪,意識到下意識的罪,認識你有太多的罪,這個叫做認罪的透徹。認罪是否清楚,有沒有透徹非常重要。主啊,原來我有一個在亞當裏墮 落的、已經全然敗壞的生命,罪不是別的,就是我。因此,我們把我分為“老我”和“新我”。“老我”就是指亞當裏舊造的人,“新我”就是指基督裏新造的人。 這就是主耶穌說你必須重生的意思。(參約33-5

   

真心認罪

 

人 有罪,罪使人不得平安,人生所有的痛苦虛空都是因罪帶來的,可是我們不能隻停留在這裏。既已知道一切的痛苦是因罪帶來的,都是因獲罪於天而導致的,就當尋 求仰望神的饒恕才對。豈能逃避,甚至抱怨?但這裏就有一個問題,連古人都知“獲罪於天,無可禱也”,耶和華是審判全地的主,我正是因得罪祂而被祂所審判、 所咒詛,如今我又怎敢到祂麵前?祂就是審判我的,我又到祂麵前求祂救我,這不是亂了嗎?罪人的痛苦、虛空從哪裏來?因罪而來!是誰許可的?神!當然是神! 罪、魔鬼是主因,“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雅11314) 但神是終極掌權者,連魔鬼的活動也都不能脫離祂的掌控。就是因為祂的審判、刑罰、咒詛,罪人才痛苦。今天這些道沒有人敢講,因為一講這些話,似乎就是消滅 了上帝的慈愛,就是沒有愛心,就是自義。上帝是慈愛的,但是上帝也是公義和聖潔的,惡人在祂麵前站立不住,這就是整本聖經讓我們看到的。上帝賜下律法使人 知罪,不是律法可惡,不是律法汙穢,因為律法是聖潔、公義和良善的。那為什麽律法賜下,人反而顯出有罪呢?因為律法像一麵鏡子,照出人的本相。原本滿臉是 麻子,還自以為是美男子;原來全身像黑碳,還以為自己是白人。律法是潔白的,能對比出人的汙穢肮髒。被律法光照、對付,從而知罪是很痛的,但正因這痛人才 知道恩典的重要與可貴。律法不能救人,卻能把人引到救主麵前。因律法知罪,靠恩典得救。

 

反 律主義是很可怕的,人的良心如果把神的律法丟掉,這人就不知道自己是罪人;講台如果把主至尊的律法丟掉,這個教會就變成無法無天的教會。一個人如果不知道 自己是罪人,他怎麽會要耶穌拯救他呢?他都不知道自己舊生命的敗壞,又怎麽可能會真正與主同死同活?不可能!他最多也不過是把主接到嘴巴上作主,不會把耶 穌接到生命裏作生命之主,因為他不會交出生命的主權給耶穌。

 

認罪重要,但一個人如果隻在口頭上認罪,卻沒有感同身受、刻骨銘心地實際經驗到罪的痛苦,他一樣沒有被歸正。真理是客觀的,你是因在你以外的客觀真理得救,但得救之後,你必要被這“客觀”真理“主觀化”,你必要從心中經曆這道的真實。

 

如 果一個人把手放在滾燙的油鍋裏痛苦嗎?當然痛苦。你曉不曉得他痛苦?曉得,但你是思想上共鳴性地知道,而不是親曆性地知道。我永遠忘不了我三弟身上的疤, 那是小時候腳踩進滾燙的熱水鍋中留下的記號。那時我姐姐正把他抱著站在鍋蓋上,底下正在燒開水,鍋蓋不穩,這邊重量一上去,那邊就翹起來了,結果我弟弟的 腳踩進開水裏,大麵積燙傷,那時,他的痛,全家的痛,刻骨銘心。我舉這個例子,是要你們知道,知道痛不等於你已親自經曆,甚至你親眼看到了,也不等於你有 感同身受的體會。你親眼看到你的親人丟進鍋裏,這痛苦,你經曆了,感覺了,還不能與你自己被丟到鍋裏那種刻骨銘心相提並論。

 

論 罪的時候也是這樣。為什麽這個世代這麽多掛名基督徒?為什麽今天有這麽多的人不要耶穌?因為有許多的人不知罪認罪。有許多的人雖好像也知罪,也認罪,但就 是缺乏生命聯合的認知,缺乏內在的感同身受的刻骨銘心。隻有當聖靈重生你的時候,你覺醒了,才能真正感受到罪的痛苦。那一種痛悔是出於聖靈,他不是作假, 不是口頭性、形式性、外表性的認罪,乃是生命性的認罪,這是在基督裏麵的認罪,是在聖靈中的認罪。哪個人有這樣的認罪,他就一定是用生命擁抱耶穌,就必定 會甘心樂意地丟掉那個舊生命。

 

我們都知道牛糞很臭,如果牛糞裝在你口袋裏麵惡不惡心?我正在說這惡心的事你無動於衷,但假如正踩在上麵,恐怕你早就跳起來了。為什麽這麽不一樣?因為後者有感同身受的經曆,前者隻是知識的認識。

 

如 果缺乏聖靈的工作,人對罪的認識也會這樣,既沒有真實的思想認知,也缺乏透徹的情感體驗,更不會有堅定的意誌行動。一個人對自身生命的敗壞沒有透徹的經 曆,就不會有真實的厭惡,他永遠不會把生命交給耶穌。他在宗教上越發熱心,就越可怕,因為他會利用耶穌,玩弄耶穌,這就是法利賽人的來曆。基督宗教中最可 怕的就是這種人,他欺人也欺己,所有的宗教活動,都隻是為了自我的滿足,或為名望、或為財利。當傳道人是為了自己被高舉,發展教會是為了自己地盤得擴張, 侍奉是為了表現自己,受人的誇獎。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虛榮,為了自己的利益。這種人是以敬虔作為得利的門路,絲毫與神無關。我說,生命如果沒有真改變,人 在基督教之中想不當猶大都難。

 

因此,對救恩的領受不能隻在知識層麵,還必須用生命去體驗和經曆,這經驗包括了兩個方麵∶消極麵經曆罪苦之深,積極麵經曆救恩之樂。隻有親曆罪中之苦的人才會需要救思,而另一方麵,蒙恩之人也必親嚐主恩的甘美,所以他愛主才會不惜性命。

   

救恩與主

 

認 罪是必須的,但認罪不是根本的目的,透過認罪丟棄舊生命,得著新生命才是真正目的。可是罪人豈能得公義之神的赦免?有罪不判神豈是公義?罪在人的生命裏, 又如何能變罪命為義命呢?所以,為我們道成肉身,親身擔罪而死的基督就是救恩的中心。救恩的根基、內容、中心都指向耶穌,耶穌是救恩的全部,是救恩的一 切。救恩的價值和意義就在於救主,沒有救主的“救恩”不是從神而來的,那種不傳耶穌的“傳福音”是當被咒詛的。(加16-9

 

人落在罪中,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但神使那無罪的耶穌,替我們成為罪,使我們在祂裏麵成為神的義。(林後521)人的罪在生命中,生命已經壞掉,除非藉信與基督同死同活,領受新生命,否則人無法離罪。所以基督替我們死,又為我們從死裏複活。耶穌是為我們的罪死了,是為我們稱義而複活。(參羅425“所 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複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複活 的形狀上與他聯合。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 活。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裏複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他死是向罪死了,隻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 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羅64-11

 

唯有生命之主才能再造新生命。因此,耶穌基督來了,並且宣告∶“複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約11:25“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10:10)但祂卻不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也不將新酒裝在舊皮袋中。(路537)祂來不是要改造這個世界,也不是要修補這世上的罪人。耶穌基督來,乃是用祂的命代我們去死,藉祂的死裏複活,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因此,凡不恨惡舊生命的,就必得不著新的生命,人若寶貝自己的生命,必失去真正的生命。(參太1625

 

如果舊的不去,新的又怎能來呢?一個不承認自己是罪人,不認識到自己生命敗壞的人,他怎能甘心交出生命與主同死呢?人若不與主同死,又怎能與主同活呢?(參提後211)主警告我們,“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約1225

 

主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 透過道路認識真理,透過真理得著生命,這是得生命的不二法則。立場先於方法,不舍己背起十字架,人就不可能認識真理,不認識真理,就無法得著真生命。道路 和真理分不開,真理和生命分不開;踏上十字架的道路才能明白真理,領受真道是為了得著並經曆基督那豐盛的生命。信仰的真義乃在於生命,離開生命的真理是空 洞的道理,離開真理的生命是虛假的生命,二者不可分割。

 

可惜,今天有許多人不是用真理反生命,就是用生命反真理。耶穌基督對法利賽人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裏來得生命”。(約53940)就像有一些人,知識一大堆,神學一籮筐,理論很豐富,名頭震天響,卻不過是徒有其表的“形式徒”而已。聖經又告訴我們,神賜恩予人,是叫人“悔改得生命”(徒1118), 悔改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手段,悔改的目的是為了得生命。悔改就是認罪,認罪就要透徹,透徹就是認到自己生命的敗壞。透過外在的罪行,認到心裏的罪 念,透過心裏的罪念,認到生命的敗壞,對神的悖逆,認到我在亞當的罪裏有份,在母腹中我就有了罪,我就是在罪孽中生的。

 

世 上沒有義人,人人都在亞當裏有份。獨一聖潔公義者是耶穌,不是世上的任何一個人。按路德的說法,所謂義人,隻不過是蒙恩的罪人而已。我們這些義人,是蒙神 恩在基督裏被算為義人的,為什麽呢?我們聽見真道,明白真道,又信服了神的判語,承認我們為神所造卻離棄了祂,背棄聖潔公義的本體就是罪,如今白白接受神 自己在祂獨生子裏為我們所預備的替贖,接納耶穌基督的義為自己的義。“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中國古代有帝王皇袍加身,如今耶穌的義袍卻加在我身上,何等感恩!如果不穿這件神所賜的、真正的、唯一的潔白的細麻衣,無人能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宴。(參太2211-14)一切在基督之外的義都叫做自義,都是假義,都要被上帝從那裏趕出去,關在門外,哀哭切齒。那天在羔羊的婚宴上,唯獨披戴這件義袍才有資格坐席,今天在地上如果沒有披戴基督,心也不能遇見神。實際上,成聖之路就是看守這件衣裳之路。(參啟1615

 

人的生命已經敗壞,所以滿心詭詐,滿口謊話。罪必有報,所以人是痛苦的,人生沒有真平安。聖經和人生的經驗都已經讓我們看到,罪人的人生是由痛苦和虛空構成的。人不知道嗎?知道,因為這是人生必有的體驗。外有神、內有罪,這是刻在人心中抹不掉的基本認識。“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隻不過“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仿佛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參羅119-22 以 至於神的忿怒常臨到他們身上。但人心愚昧,冥頑不化。人死在罪中,本性隻會抵擋神、體貼肉體。世人不要認罪,不願回轉,但又想得福享樂。他們說,我要解脫 這個痛苦,結果便去燒香拜佛求假神,因為他們以為隻要隨手抓一個神袛就可以解決所有痛苦,不曉得痛苦的根源是因罪帶來的,是因離棄真神而有的。除非罪得到 赦免,義的問題得到解決,人才能轉痛苦為平安,變咒詛成祝福。而這,唯靠耶穌的贖罪祭才能達成。

 

所以,我們應當認準,救恩與救主不可分,傳講救恩就是傳講救主,領受福音就是領受這賜福之主。

 

救恩與恩

 

救恩的中心是基督,救恩的本質是恩典。

 

神是恩典的源頭,人能得救唯賴恩典。“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他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116-18)我們本為“可怒之子”,然而有豐富的憐憫的神,“因他愛我們的大愛,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要將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看。” 所以我們務要認定∶“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參弗2:4-9

 

馬丁路德說∶“我們全都是乞丐,靠賴神的恩惠而活。” 已 經以自我為中心的人,其本質就是以己為一切的中心與動因。他們連信主也是靠己、為己,所以假冒為善之人再怎麽裝,都共有一個特征,就是無法甘心舍己。己的 本質是驕傲,驕傲源於人自主。一個人若真認識救恩的本質則是恩典,他就不能不謙卑,不能不用手捂口。認罪越真受恩越真,認罪越深受恩越深。世俗的認罪越深 隻會令人去自殺,但屬靈的認罪剛好相反。罪與己捆綁,故而,越靠己越死,越棄己越受恩。智慧的神用這智慧的救法,正是要叫一切人在祂麵前都不能誇口。

 

現在你知道“主”這字的份量了嗎?心若有己永無法尊祂為主,真認祂做主就必要舍己,主是需要用生命來尊的,不是用口作秀表演的。人都不要自誇,你很有口才嗎?你筆能生花嗎?你在為主發熱心、除異己嗎?不要急著斷言,“因 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裏?文士在哪 裏?這世上的辯士在哪裏?神豈不是叫這世上的智慧變成愚拙嗎?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 慧了。猶太人是要神跡,希臘人是求智慧;我們卻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臘人,基督總為神 的能力,神的智慧。因神的愚拙總比人智慧,神的軟弱總比人強壯。” (林前118-25

 

神命定了,救恩必須用生命來認識。今天許多人是用恩典反恩典,因為他們不真認識恩典。神是用恩典救人,但這恩是無價之恩,不是廉價之恩。這恩的後麵是以祂兒子的舍命之死為代價的,“我們若忽略這麽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 “人幹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來23102829)這恩是白得的,但卻要求人用生命來交換,也要用生命來持守。凡樂意在祂恩典中以(舊)命換(新)命者,也必得一生持續棄(舊)命才能活在(新)命中。廢恩濫恩、玩弄這恩者,必被這塊石頭砸得稀爛(參路2018)。

 

救恩的本質是恩典,不但體現在神是用恩典救我們,而且還體現在神救我們是要我們受救恩之福。

 

神是賜福之主,主造人是要讓人受福,(參創128)主再造人更是要人受恩,生命性的救贖所帶來必是生活的安舒。(參徒319)因此,救恩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兩麵用法要結合在一起應用,不可混亂,也不要片麵對立。得救即得福是不錯的,隻不過我們需要認清這“福”的真正意義。

 

有 人以舊約為例,來證明得救是為得享屬地福樂。但是今天在聖靈的光中,我們已然明白,神是藉舊約到新約的漸進啟示過程,透過對人在生活上的救拔,達到使人明 白,祂要把人從罪中救拔出來的目的,因為這才是根本上的拯救。漸進啟示的過程是讓我們從外在的、物質性的需要,看到內在的、屬靈性的需要,從地上的預表見 到天上的本體。因此,舊約中的祝福多指地上的,上帝祝福亞伯拉罕,他就成為大財主,雅各蒙上帝賜福,就有很多的產業。以及地所產、身所生的蒙福,出入蒙 福,在城裏在村莊蒙福等等,舊約中的祝福多與地上的福氣連在一起。但我們看到,到新約的時候情況完全變了,主耶穌所論“八福”,第一福就是“貧窮的人有福 了”,還有“哀慟是福”,“受逼迫是福”……就是沒有說牛羊滿群是福。這是因為本體已經彰顯,真光已經來到,漸進的啟示已到了頂峰。

 

弟 兄姐妹,我們何等有福,因為我們的眼睛看見了別人不能看到的,耳朵聽見了別人無法聽懂的;我們何等有福,因為名字記載在生命冊上。我們是有福的,但是有福 的我們一個個也要像我們的主一樣喝苦杯、走這條十架苦路。不但是主耶穌,跟從祂的十二使徒也大都“不得好死”。除了猶大真正的不得好死,老約翰壽終正寢外 (但他也是在被逼迫的艱辛環境中死的),據古教會傳說,其他的人有的是被鋸子攔腰鋸成兩節,有的人被砍頭致死,有的人被倒釘十字架而死。不但是使徒,跟從 耶穌的門徒,多是“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來1136-38)不但如此,聖經更明說:“凡立誌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提後312)但聖經卻要我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你們若為基督的名受辱罵,便是有福的。” (參彼前412-14)你看,新約和舊約的祝福觀念完全發生了改變。

 

我們須明白,我們所受的福是天上的福,不是世俗的福;是屬靈的福,而非肉體的福;是義中的福,而非罪中的福。(參弗13)而要達至這至大之福的最終領受,我們在今世要“在百般的試煉中暫時憂愁”,目的是“叫你們的信心既被試驗,就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可以在耶穌基督顯現的時候,得著稱讚、榮耀、尊貴。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並且得著你們信心的果效,就是靈魂的救恩。” (彼前16-9

 

 

端正認識

 

神要救我們脫離的就是罪惡,耶穌這名字就是將自己的百姓從罪裏拯救出來的意思。(太121)救恩最首要的意義是指上帝在基督裏麵拯救我們脫離罪惡的捆綁,魔鬼的轄製和死亡的權勢,然後才說到我們因除罪歸義而帶來的平安和喜樂。

 

我 們承認自己在痛苦虛空之中,需要我們的主救拔。但我們與異教徒及掛名基督徒不一樣,他們隻停留在這裏,隻要有一位“神”能救他們脫離這些就夠了。我們卻因 真理而知,人的痛苦虛空都是因著罪而來的,而罪根就在生命裏,必須得神的兒子耶穌道成肉身以死相救才能脫離。因為,隻有這位是真神又是真人的耶穌才能死且 複活,才能打敗魔鬼,廢除死亡。罪的功價是死,耶穌擔我罪,替我死,他若不死,我必永死;他確已死且複活了,已還清我之罪債,宣布我之新生。

 

那 些不認識耶穌的人也需要救命,但他們要救的是舊生命,不會認自己生命的罪,不會交出生命主權,他們需要的是救他們脫離生活的苦厄,但一個真正被神揀選的人 一定會交出生命主權給主的。上帝奇妙嗎?祂的智慧人不能測度。你呼喊:“主啊,救命”,祂說那你就得丟掉那爛命。你說:“我叫禰救我的命,怎麽反要叫我交 出生命?”祂說,你若寶貝這舊生命必要失去真生命。罪人的想法是:最好你救我,我又不用交出生命。這就是那心有二主,既侍奉瑪門又侍奉主,想愛世界又想有 基督的人。魔鬼欺騙他們說,在黑和白之中有一條灰色地帶,但是聖經卻告訴我們,在天堂和地獄之中沒有一條灰色路線,不是在天堂,就是在地獄,不是屬神,就 是屬鬼。人不可能又可以屬神,又可以屬鬼,鬼神在心中同時並列作主的。

 

真 心歸主的人有福了,他們的罪已經得到赦免,神一次赦免就永遠赦免,一次拯救就拯救到底。今天我們還會有軟弱,神正是藉著這個過程,讓我們謙卑,要我們時時 知道,“老我”之中的我們什麽也不是,什麽也做不了,“逼”得我們隻好靠耶穌而生活。這正是救恩的實踐,是救恩的廣義意思:一旦得救,一生蒙救;一次靠祂 救,一生賴祂救。

 

主 拯救我們脫離世界,因為這世界非我家,全世界都握在魔鬼的權勢之下,這世界是魔鬼出入的世界,這醉生夢死的世界最終是要走向毀滅的,唯有遵行神旨意的永遠 長存。這世界有罪,自然就有苦,就有災,但如今我們卻已獲得拯救,得到了平安。平安不在外麵,乃在裏麵,內心有平安,餓十頓依然平安,內心沒平安,酒足飯 飽依然痛苦;內心有平安,吃草根也樂,內心沒平安,萬貫家財仍去跳樓。 這位必作我們的平安”,(彌55)平安是誰?就是主!主啊,我需要你,你是我的平安王,(參來72)因為是你將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讓我立在平安之地。

 

因 此,我們談救恩,定義先要弄清楚,否則就是鴨同雞講。到底我們領受的是什麽?傳講的又是什麽?今日教會最耳熟能詳的往往是最不為人知的,弄清最基本的定義 實在必要,不是生搬硬套的背書,而是心靈過濾的認識。你出去傳福音的時候,是告訴別人“耶穌拯救你脫離罪惡”?還是告訴別人“耶穌要救你脫離股票下跌”?

 

主耶穌警告我們,有一些人發熱心“走遍洋海陸地”,並非要引人歸主,而是要“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太2315) 我們看到,今天有一些人,他們也是故意歪曲救恩的定義,在傳另一個福音。這些人往往歪曲真理還強詞奪理,比如,在救恩定義上用一般定義代替特殊定義,隻傳 “豐富”、“成功”的一套,卻不傳以死救命的耶穌,還美其名曰這是“為救恩正名”。弟兄姐妹,我們務要警醒,歪曲的真理就是異端,一半的真理就是異端。今 天許多教會正是因為在基要真理上放鬆而給魔鬼大留地步,許多神的子民也是因為在基礎的道上不紮實建造而被捆綁。

 

今 日中國教會有各種奇怪的理論,導致許多神的子民被捆綁,得不著心靈的自由和釋放。這次我過來之前在另一個地方講道,一位姐妹在課後找我,姐妹是做教師的, 很愛主,但她長期被錯誤的神學所誤導,活在痛苦的捆綁中。在最基本的救恩原理上,她有兩大重大偏差∶一是認為人得救後還要靠自己持守,否則救恩會失去;還 有就是認為得救之後基督徒不能犯罪,否則魔鬼就會上身。這姐妹由於常看見自己對人有一些苦毒、抱怨的念頭,很痛苦,請教傳道人,得不著正確的引導,卻被暗 示有邪靈在心,時間長了,她就接受了這結論。正因為她在救恩的認識上有這些錯誤,所以,雖然已經認信耶穌,但還是被邪靈欺騙,以為自己被鬼附,長期不得釋 放。

 

弟 兄姐妹,一個為自己的罪痛苦,為自己不愛人痛苦之人,請問她有沒有新生命?但她不明白真道,不曉得我們一旦有聖靈內住,就再也不會有鬼內住了。魔鬼隻能在 外麵欺騙我們,甚至攪擾我們,卻不可能再住在我們身上。如果魔鬼能再住在基督徒身上的話,豈不是變成了耶穌和魔鬼同住?我們豈不變成了一半屬鬼一半屬神? 我原來就是因為屬魔鬼,沒有辦法解脫,才來投靠耶穌的。如今,耶穌趕走鬼魔,住在我身上,而鬼魔依然住在我身上,那是不是說耶穌不夠厲害,打不過魔鬼,結 果隻好與它一齊並列為王嗎?這合乎聖經嗎?

 

我們承認一個重生得救之人還有舊生命肉體的餘惡存留,但這並不等於說鬼還住在我們裏麵。因為罪在我們身上已沒有權柄,我們已不在罪惡之下,乃是恩典之下。(羅614) 我們軟弱跌倒,會受父愛之鞭打,但這是家事,與外人何幹,與鬼何幹?我們以前痛苦是罪壓我心,無處可放,無人可替,如今我們因基督而得到自由和釋放,最高 審判官已做了終審判決,永不改變,主已替我們受審,已無條件、永遠的救了我們。救恩的起點在這裏,這是我與大家分享的救恩七大要則的第一個要則,需牢牢的 把它刻在生命之中。

 

注意平衡

 

最 後,我還需強調對救恩定義認識的平衡。我們反對用一般定義代替特殊定義,但我們也需要防止因此而進入另一個極端。例如有人說,耶穌隻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什 麽生活痛苦虛空,跟耶穌的救恩有什麽關係?他們因此就不與人交往,無視疾苦,漠視民生,不做預工,將救恩束之教義高閣,完全與生活脫鉤。

 

救恩是要解決人的需要,當然就要從人的需要切入。人死在罪中,脫罪是他的最要,但在他覺悟這需要前,聖靈是讓他先從體驗罪中之苦開始的,這在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中體現得清清楚楚。(參約四章)人需要被拯救脫離痛苦,因人確實有此痛苦。主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太1128)有沒有說:“不可到我麵前來?”但這些失衡人士傳福音時卻似乎總跟人說:“走開!不要到耶穌麵前來,耶穌隻拯救人脫離罪惡,你都不知罪,耶穌不要你了”。

 

上 帝是這樣的奇妙,罪不出於祂,祂卻用罪救人;苦不為祂所悅,祂卻能用痛苦救人。無論何等罪大惡極之人,隻要上帝還許可這人活著,就有可能使他回轉得救。聖 經說,神藉著患難拯救人。痛苦使人尋求祂,使人前來領受真道。因此,我們常看到各色因為各種患難而到教堂之人。王老五幾十歲了還娶不到妻子,心裏痛苦,來 教堂想靠耶穌拯救,你能不能簡單地一轟了事:“去去去,你這個邪惡的動機,快出去”?如果這樣,你就是極端分子,因為神用各種需要引導人,“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徒1727)當然,你也不能夠走另一極端,說:“你為了不打光棍而來,就是信了,感謝主,你是我親愛的弟兄。” 這則是廢除救恩根基,他還不認識罪,不認識耶穌是誰,他因希望耶穌拯救他脫離打光棍生活而來聽道,有可能因此信了真道,卻並不等於他已信從真道。教堂是教堂,教會是教會;接待是接待,接納是接納;預工是預工,正工是正工。千萬不要混在一起。

 

我 們要容許人因著各種痛苦,甚至是錯誤的動機到教堂來聽道,但是我們不能讓人用邪惡的動機信耶穌,混入教會。因此,我們要親近苦難者,帶給他心靈的關懷,進 而傳恩惠的福音給他。讓他明白,一切的痛苦都是因罪而來的。但耶穌已解決了根本的問題,罪根在命,已為我們死而複活的耶穌可以賜我們新的生命。這樣,你就 把耶穌高舉在他心中。神是用普遍恩典做福音預工,把人帶到教堂,讓你將耶穌介紹給他。你既不能輕易拒絕人,也不能盲目接納人。亂用天國開關權的結果是,最 終你會發現自己既開不了也關不了。

 

總之,救恩的一般性用法與特殊性用法相互有關連,隻有解決了罪的問題,才能夠解決愁苦的問題,心裏才能得到真正平安,但卻不能走向另一極端,以為救恩與生活上的拯救無關。這是我們對救恩定義應有的基本了解與應用。 

 

(選自林剛長老講道集《這時代需要的救恩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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