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告訴我們,耶穌是在主前6-4年出生(根據大希律王死亡的時間判斷),可是路加福音提到耶穌出生時,是居裏扭作敘利亞巡撫的時候(路2 :2),這是主後6年的時候。
像這種問題,你們是怎麽看的?
簡單地說,曆史學家提出以下幾點事實(詳細內容與數字可自行上網參考):
----謝謝 Alex Shaokai Tseng 的解答
(一) 奧古斯都下令報名上冊,並非單一的事件,而是有數次大規模的戶口調查,且有許多次小規模的戶口調查。奧古斯都在位期間,猶大境內至少有過三次戶口調查,分別為主前8年、2年、主後6年,而且可能在這三次之外,還有其它曆史學家尚未發現的戶口調查。路加所記載的「報名上冊」,可以是其中任何一次,而這日期與大希律在位的年代並無矛盾。
(二) 關於居裏扭,路加稱其為「巡撫」,使用的並非正式的頭銜legatus,而是非正式的hegemon。羅馬史上,某人擔任官職卻無官銜,一段時間後被授與正式官銜,並非鮮見之事。居裏扭很可能在耶穌出生前,已行巡撫之實,卻未獲巡撫之名, 因此路加稱其為hegemon而非legatus。這是非常可信的理論,因為當時正式擔任巡撫的Saturninus昏庸無能,不受羅馬政府信任,因此羅馬政府很可能將實權賦與居裏扭。
(三)殉教士遊斯丁記載,居裏扭輔佐至少二位羅馬巡撫,並在二位巡撫任內掌握實權,包括直接受命於奧古斯都大帝,代替巡撫進行戶口調查。
(四)羅馬史學家亦發現,居裏扭因平亂的功績而受奧古斯都信任。因此,耶穌出生的時候,居裏扭非常可能掌握了巡撫的實權,所以路加稱其為hegemon,與史實並無衝突。
這些數據,在網路上很容易找到。除了這個曆史問題之外,我們會發現,批判學者一次又一次以為自己找到「聖經曆史記載有誤」的「證據」,看似蓋棺論定,但新的曆史數據出現後,這些「證據」就被推翻了。
這現象與當代科學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對科學的了解非常吻合。過去,在波普(Karl Popper)的模型中,科學理論可以被數據「證偽」(falsify),卻不能被「證明」,如愛因斯坦所言,「一千個實驗都不能證明我的理論是對的,但一個實驗就能證明我是錯的」。這種科學哲學模型現在已然過時,特別在庫恩(Thomas Kuhn)提出「範式轉移」的模型後,科學哲學家專注於科學發展史,而這讓我們看見,科學數據不但無法「證明」任何理論,甚至連「證偽」的能力都沒有。
關於聖經,「聖經無誤」與「聖經有誤」分別是兩個對立的理論,「聖經無誤」者固然不可能以證據證明其理論,但「聖經有誤」者過去以為「隻要舉出一個『無誤論』的反證就可以證明聖經有誤」的這種信念,現在已經被推翻了。 「證據」不可能「證明」聖經之無誤,也不可能「證偽」聖經的曆史記載。
當然,從這樣的角度處理「聖經是否無誤」的問題,很容易導致後現代或解構主義的結論,否認真理的可知性,使得「聖經是否無誤」變成無法回答的問題,同時也使得「孫悟空在曆史上是否存在」這類的問題變得無法回答。這會使得「聖經是真理」與「西遊記是真理」變成同樣可以被相信、無法被證偽的命題。這當然是基督徒 無法接受的。
然而,我們也可以從基督徒世界觀的角度來看待當代的科學哲學:上帝的真理既是無限的,那麽若要用證據證明任何命題是否屬乎上帝真理,我們就需要無限的證據, 但這是不可能的,就像我們不可能想像無限多的三角形來證明「三角形內角的總和是180度」這幾何公理。幾何公理既是幾何學中至高的理,就不可能被證明,但我們必須接受這些公理,否則任何定理、任何幾何學的證明都不能成立。在預設一套正確公理的前提下,幾何學是有意義的、實用的、甚至是美的。若將似是而非的歪理當成公理,那麽所發展出的幾何學一定是扭曲、行不通的。上帝的真理更是如此。若我們信心所預設的一套世界觀是上帝所啟示的世界觀,那麽我們的思想、生活、審美會愈來愈有意義、有盼望;若我們預設一套歪理(不管是無神論、多神論、孫悟空)來建構世界觀,那麽我們的思想、生活、審美會愈來愈扭曲。
聖經世界觀所提出的真理,並不是理性主義者所尋求的抽象真理,而是又真又活的神以及祂在曆史中的作為。這就使聖經與《紅樓夢》截然不同。 《紅樓夢》最主要的價值不在於曆史關係,而在於作者對人間疾苦的反思與悲憫,因此曹雪芹的杜撰中,可以不顧史實:他非常明白,大清國萬不可能出現後宮妃子回娘家的事,但他卻杜撰寶玉的姊姊離宮回娘家的事,大觀園的故事就此開始。這種違反史實的杜撰,非常有效地表達曹雪芹的意向,不但不會減低《紅樓夢》的價值,反而更深刻地體現作者的盼望。
但 聖經不是《紅樓夢》。聖經要告訴我們的,是又真又活的神在曆史中的作為,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神的曆史,是以色列的曆史,是道成肉身的曆史,是十字架與複活的曆史,是聖靈借著使徒動工的曆史,簡言之,是永恒三一真神的曆史。如奧古斯丁所言,倘若聖經對這曆史的記載有任何一處可能有誤,那麽整本聖經所記載的曆史都會變得可疑,那麽聖經就隻能被當成古代神話來對待。聖經的價值,會變得與《紅樓夢》甚至《西遊記》同等。這是自十九世紀來,否認聖經無誤又想肯定聖經價值的人所得到的結論:史特勞斯(DF Strauss)、史懷哲(A. Schweitzer)、布特曼皆將聖經視為「神話」 ;而巴特雖因試圖肯定聖經的曆史價值而稱其為「史詩」,卻也不將聖經記載視為全然的曆史事實,因此他建構神學時所用的解經法,與「寓意解經」及「去神話化解經」並無本質的不同。拒絕聖經無誤的結果,就是人們用自己所想出來的「神」來檢視聖經所講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