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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萊士·史蒂文斯:一位副總裁的文學夢

(2018-11-20 15:56:42)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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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詩人多清貧,“行遍天涯等斷蓬,作詩博得一生窮。”宋代大詩人陸遊貧甚而戲作的詩句,不經意間卻揭示了曆代詩人的生存狀況。學者錢鍾書先生亦雲:“貧窮乃害人之物,然,它如神鬼偏愛士人。”(《管錐編》)。士人自然包括詩人,這幾乎是一種宿命般的因緣了。

可是,美國現代詩人華萊士·史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卻似乎是個中異類。他不僅在詩壇上享譽盛名,還是個成功的商人,堪稱藝術與世俗完美結合的典範。

 

在美國現代詩壇裏,以一個保險公司的高級職員,在遠離紐約文藝界的康州小鎮上居住,卻意外地讓自己的名字寫進了文學史裏。

史蒂文斯是個傳奇詩人,恰恰因為他作為一個“人” 太不傳奇:家室完整,平安且富足地在保險公司副總裁的位子上工作了20年。其詩在晚年(70歲左右)結出最奇異的果實,以至於生前來不及被人理解。其實,僅僅這個事實:四十五歲才時出版第一本,時隔十三年再出版一本—這種驚人的耐心和慢產,也是詩歌史上的罕見之事吧。

 

1879年10月2日,史蒂文斯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雷丁市。身為名律師之子,史蒂文斯在紐約法學院獲法律學位,於1904年取得律師資格。之後的3年,史蒂文斯在紐約的幾家律師事務所工作,1908年1月被聘為美國擔保公司的律師。1914年,他成為聖路易斯密蘇裏州擔保公司紐約辦公室的副總。

1904年,史蒂文斯在雷丁遇到了埃爾茜 摩爾(Elsie Moll,1886–1963)並墜入情網。埃爾茜出身底層,做過售貨員、女帽設計師和速記員。這段戀情遭到史蒂文斯家庭的強烈反對,史蒂文斯因此與家人決裂。1924年,埃爾茜生下女兒霍莉。

埃爾茜的精神病症狀屢屢發作,令史蒂文斯頭疼不已,但他堅守忍耐了他們的婚姻。史蒂文斯將他的愛欲痛楚寫進了《我叔叔的單片眼鏡》一詩。

1913年,史蒂文斯從美國著名雕塑家阿道夫.韋曼處租了一間紐約的公寓。韋曼被史蒂文斯夫人的容貌所吸引,為她雕了一尊半身像。後來,埃爾茜的肖像成為韋曼設計的鷹洋硬幣上“漫步的自由女神”的原型。

1916年,史蒂文斯離開紐約,進入哈特福德事故賠償公司總部任職。1917年,他們全家搬到法明頓大街210號,史蒂文斯在那裏完成了第一本詩集《簧風琴》。1934年,史蒂文斯被任命為公司副總裁,過著白天上班,晚上寫詩的平靜生活。

他視寫作為純然私人的興趣,因此很少與文學界人士往來。 文學界有人向他索要名片,他一概說”不“。

 

史蒂文斯的詩歌創作始於大學時代,但直到他43歲這年,第一本詩集《簧風琴》才得以出版,隻售出一百本。20世紀40—50年代這本詩集才被公認為美國現代詩歌的傑作。

史蒂文斯的經典之作大多在50歲之後。繼《簧風琴》後,史蒂文斯出版了《秩序的觀念》(1936)、《彈藍色吉他的人》(1937)、《運往夏天》(1947)、《秋天的極光》(1950)等詩集。此外,他還有詩歌評論集《必要的天使》等問世。

 

20世紀50年代初,史蒂文斯接連得到美國三種主要的詩歌獎:波林根獎(1940年);全國圖書獎(1951年,1955年);普利策獎(1955年)。在他逝世後,關於他的批評著作日益增多,使他成為現代詩歌史上與龐德、T.S.艾略特、威廉斯等人井列的最重要詩人。文學評論家哈羅德.布魯姆甚至稱史蒂文斯為“最好和最具代表性的美國詩人”。

史蒂文斯的詩歌創作受到後期象征派影響,用詞突兀,色彩濃麗,主題的表達曲折、複雜而隱晦。

史蒂文斯尋求一種接近於塵世生活的宗教,即作為“最高虛構”的詩歌。史蒂文斯認為,詩歌能代替昔日的宗教信仰,使人們獲得滿足,從而賦予生活以美學觀照及秩序。

史蒂文斯的詩常圍繞一個主題,即藝術想象力與現實的關係,人的想象力如何觀照並改變現實。史蒂文斯認為,詩的審美想象能賦予混亂的世界以秩序和形態,如名詩《壇子軼事》讚美了藝術帶來的秩序與形態。史蒂文斯善於使抽象的觀念與具體的事物之間產生巨大張力,以此達到超現實主義的效果。

 

史蒂文斯所處的時代是歐美社會進程中一個非常矛盾的時期。一方麵科技迅速發展,極大地提高了人們的物質生活水平。另一方麵,這又是一個信仰缺失的混亂時期。世界大戰摧毀了人們原有的價值觀,而新的價值觀又沒有形成。當迷惘的人群向上帝求助時,卻發現沒有得到相應的回應。

當時社會上競爭激烈,惡劣無序、爾虞我詐狀況的出現,讓人們原本迷茫的內心對原本信仰的人性真善美產生懷疑和動搖。德國哲學家尼采在19世紀末提出“上帝死了”、“一切價值重估”的口號和“權力意誌論”,他認為權力是生命意誌的集中體現,權力意誌是無目的的,是世界的主宰。在這種社會氛圍下,德國哲學家叔本華的唯意誌哲學被人拾起,走進人們視野。世界的本質是非理性的意誌,世界由盲目的意誌統治著,人生永遠受意誌的驅使,追逐無法滿足的欲望,因而人生注定充滿了痛苦與掙紮。

葉芝《基督重臨》一詩表達了現代的喧囂和騷亂:“一切都瓦解了,中心再不能保持,/隻是一片混亂來到這個世界裏,/鮮血染紅的潮水到處迸發,/淹沒了那崇拜天真的禮法。/最優秀的人失去了一切信念,/而最卑鄙的人狂熱滿心間。” 文人們集體陷入了悲觀與絕望的情緒之中,艾略特的《荒原》便是其中典型的代表。他們紛紛向過去求助,試圖通過古典文學與傳統宗教解決現實問題。

與當時大多數的詩人不同,史蒂文斯是個少有的“異教徒”和樂觀主義者。他對宗教持懷疑的態度。他曾說過:“在整個世界中真正的宗教力量不是來自於教堂而是世界本身:來自自然界的神秘召喚和我們的回應。”他大膽地肯定塵世的地位,對永生持否定態度。這些都在他的名篇《星期天的早晨》中得到了很好的體現。

《星期天的早上》出自史蒂文斯的第一部詩集《風琴》。全詩共分八節,每一節包含十五行詩句。全詩描寫了一位貴婦人在星期天的早晨在家享受陽光與美食,以及她在夢中的一係列思考。作者借這位女士之口表達了他對世俗與宗教、生與死之間關係的獨到見解。

詩歌一開始是一幅慵懶、閑適的畫麵:“自鳴得意的睡衣/灑滿陽光的椅子上/遲遲未動的咖啡和桔子/地毯上一隻自由的綠色鸚鵡”。星期天的早上,她本該穿著正式的衣服去教堂做禮拜,而現在她卻隨意地穿著睡衣,在家裏享受星期天的靜謐時光,這似乎就是對宗教的反叛。

然後她睡著了,在夢中她“邁過大海/走向巴勒斯坦/那片統治鮮血的聖地”。巴勒斯坦是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地點,-此時她已經在思考宗教問題了。詩歌的第二節先是一係列的質問,體現出她對宗教的困惑:既然宗教的目的在於使世人幸福,那基督為什麽不在現世出現?很顯然這裏的人們比夢中的和死去的人們更需要他。“溫暖的陽光”、“芬芳的水果”和“明亮的綠翼”都是代表塵世快樂的東西,那為什麽她不能夠通過在這些東西中直接尋找自己的幸福,卻要像個清教徒一樣生活?她又想到:“神靈必須永存於她的心中/雨的欲望/或落在雪中的情緒/種種歡樂和痛苦湧起/一想到/夏天的綠葉和冬天的殘枝/這些才是衡量她靈魂的尺度”。這幾句道出了她對神性的看法。她覺得,神性必須與人性結合在一起才算完整,那些由大自然的變化引起的真實的喜怒哀樂才是真正屬於她靈魂的東西。而後在詩歌的第五節,她又談到了死亡。死亡並不可怕,相反,正是有了死亡的存在,人們才能更珍惜塵世的美好。死亡促使人們去發現美。就像詩歌中的貴婦,在意識到死亡的存在以後,不再隻是傻坐著了,而是站起來去品嚐新鮮的水果。而在天堂裏:“樂園裏沒有死亡的嬗變/成熟的果子永遠不落/沉甸甸的枝椏/永遠不變地懸掛在完美的天空下”。天堂裏的一切都是永生的,不死不滅,但與塵世相比也許太過枯燥乏味。在這裏詩人再一次肯定了塵世的地位。塵世是多麽的美好,隻要用心感知,塵世即是天堂。

 

史蒂文斯的詩常圍繞一個主題:想象與現實之間的關係。

對於史蒂文斯,詩歌似乎隻是他的業餘愛好。大部分時間裏,他還是那個朝九晚五的保險公司的高級職員。但在他自己看來,這份工作對他的詩歌創作卻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他堅持說自己是個浪漫詩人,用浪漫這個詞來解釋他與周圍世界複雜而微妙的關係。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他“仍然住在象牙塔裏,可是他堅持,如果不是因為他從塔頂上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公共的垃圾堆和廣告招牌,那種生活就難以忍受了。他是一個單獨與日月為伍的隱士,可是他執意要看肮髒的報紙”。

在詩歌創作的過程中,史蒂文斯一生都致力於把詩歌打造成淨化世間汙濁的工具。他有一顆樂觀的心,但並不是對世間的混亂視而不見。相反,他承認這些醜惡的存在,並試圖提出自己的解決方法—詩歌。他強調詩人與詩歌在教化世人中的作用,希望詩人與詩歌能為處於精神荒原中的人們指明道路,還世間一個秩序。而對於想象與現實的關係,他認為兩者是相互依賴、共生共存的。想象可以整頓混亂的現實,使之秩序井然;而現實則是想象的土壤,沒了現實,想象便無法生息繁衍。

詩歌《秩序的概念》以一位少女在海邊唱歌開頭:“她在海妖那邊吟唱/水波不興/一聲不響”。四周一片荒涼,世間好像隻剩下她一個人。這兩句的意象與史蒂文斯的另一名作《壇子的軼事》中描述的景象有異曲同工之妙。

詩人又寫道:“也許在她所有的詞句裏/騷動起洶湧的波濤/呼嘯的風/但我們聽到的不是她/而是大海”。在這裏,詩人還是在描述大海,即現實的作用。大海是少女唱歌的舞台,少女的歌聲取材於大海,就如想象取材於現實一樣。

但在下一詩節中,詩人筆鋒一轉,寫道:“如果那隻是大海上黑色的聲音/染著海濤的顏色/如果那隻是天空和雲朵/或是沉沒的珊瑚礁的聲音/那麽無論多麽清越/它總會飄蕩於空中/化作空氣的詠歎/夏天裏/重複著夏天的聲音/無止無休/淒清孤寂”。是的,如果這聲音隻是大海的聲音(現實),那麽無論多美妙,都是孤獨的,無意義的,都會隨風飄散。那怎樣賦予它意義呢?當然就要依靠少女的歌聲了。

最後,詩人終於悟道想象對於現實的作用。在想象的整理下,現實變得秩序井然:“蒼天總賜予創造者整理大海的詞句的憤怒/芬芳的大門的詞句/星光黯淡/在鬼魅的分界線中/在淒厲的聲音裏、整理我們和我們的起源的詞句”。

史蒂文斯的“純詩”世界:“為藝術而藝術”。

雖然史蒂文斯自己認為他的工作對他的創作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但有一點卻是不能否認的,那就是這份工作使他衣食無憂,也因此把他與一般的文人區分開來—他不需要靠稿費來養家糊口。寫詩隻憑他自己的興趣和對藝術的熱愛,這或許是造成史蒂文斯詩歌“純詩”特點的原因之一。

他巧妙地將繪畫與音樂融入詩歌之中,給人以耳目一新的感受。

史蒂文斯的詩歌總是具有繪畫性。他喜歡將各種不同的顏色放進自己的詩作中,讀他的詩總像是在欣賞不同風格的畫作。讀《星期天的早晨》時,咖啡和桔子,還有堆滿梨和梅子的盤子像一幅清新的水彩靜物畫;讀《彼得·昆士彈琴》時,沐浴的蘇珊娜則像中世紀的油畫;而讀《觀察黑鳥的十三種方式》時,讀到白雪皚皚,周圍一片寂靜,更能襯托出其中的一點靈動—黑鳥。這時讀者又好像在欣賞古代中國的山水寫意畫了。如此種種,美不勝收,令人目不暇接。

史蒂文斯的詩又總是與音樂聯係在一起。且不說那些諸如吉他、風琴、鋼琴、手鼓等常出現在他詩歌中的樂器,以及與之相關的與音樂有關的詞匯,單是在他出版的為數不多的幾部詩集中,便是有兩部是與樂器有關的(《風琴》和《彈藍色吉他的人》)。音樂是人表達自己情感的一種古老的方式,詩歌也是。那麽史蒂文斯是否認為將這二者結合會產生雙倍的效果呢?

於是,在詩歌《秩序的概念》中,波浪的起伏聲與少女的歌聲相應和,自然的野趣與想象的奔放相碰撞,充滿了張力。在詩歌《彼得·昆士彈琴》中,一開始琴聲便悠悠響起,將故事向觀者娓娓道來;到故事的高潮時,敲響的鐃鈸、齊鳴的號角以及侍女腰間胡亂敲打的手鼓無一不顯示著蘇珊娜在發現長者偷窺後慌亂的心情,以及當時花園中混亂的場麵。而當一切塵埃落定,正義終於戰勝了邪惡,故事已接近尾聲時,六弦琴又響起,仿佛謝幕前的依依不舍。

史蒂文斯詩歌的“純詩”特點還表現在他的玄思之中。樹木、花朵、水果、鳥獸、雨雪等也都是他詩歌中常見的意象,但其背後蘊藏的哲理卻極其抽象,晦澀難懂,有時令人摸不著頭腦。在他後期的詩歌裏,題目與內容完全不相幹的詩歌如《叔叔的單片眼鏡》也是常有的事情。因此有人指責他在寫詩時刻意玩弄文字、胡言亂語,這也是他的詩歌一度受到冷落的原因之一。

史蒂文斯是一個入世的遁世者。如前所述,他描摹了一幅自畫像:“幽居象牙塔中,但又堅待如果不是因為從塔頂可以俯瞰公共垃圾堆和廣告牌,那麽塔裏的生活實在難以忍受……他是一個隱士,獨與日月相棲,卻又堅持要看破報紙。”

這位身居公司高位的隱士詩人,其詩作中隱忍的情緒和對語言分寸感超強的把握,都是其將日常事務打理得條理分明的寫照。史蒂文斯的偉大之處不僅在於歌頌想象的崇高,更在於他使我們堅信“世界的迷人之處正是世界本身”,世界本身就是終極價值和詩歌最高的理由。

史蒂文斯一生追求心靈與現實的和諧。無論是在真實生活還是在詩歌創作中。詩歌在他這裏不是現實的對立物,而是它的內蘊物。在他一手打造的“最高虛構”的詩歌王國中,“我們心靈所見與眼睛所見同樣真實”,詩歌的目的是使生活本身完整,是一種補償的方式。

 

平靜富足、家室完整、事業有成, 這也許是作為表象的世界給詩人描摹的一幀虛幻的背影。

 

其實,縱觀史蒂文斯一生,他又何嚐不是遍嚐人生的艱辛?

 

史蒂文斯在哈佛大學求學期間即顯露非凡的文學才華。大學三年級家道中落。懂事的他放棄學業,收起文學夢立即到社會工作。

 

他與埃爾茜一見鍾情,這件事卻因埃爾茜低賤的出身和不到高中的教育遭到全家的反對。他與父親從此沒有說過一句話, 與家人斷絕往來,直至他父親去世。

 

為了埃爾茜他放棄了他鍾愛的紐約,從律師改行做保險,到康州小鎮的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一直到他去世。

 

本以為這樣付出的愛情,該有滿滿的收獲。可是,一切並非如人所願。

 

正如托爾斯泰《安娜·卡列尼娜》開場白所謂“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史蒂文斯經受了常人無法理解的痛苦婚姻。

 

興趣愛好不同,家庭、教育背景的巨大差異,給兩人的婚後生活投下巨大陰影。特別是有了孩子以後,兩人在家處於分居的狀態。

 

與此同時,埃爾茜的精神病症狀屢屢發作,令史蒂文斯頭疼不已,但他堅守忍耐了他們的婚姻。

 

他沒有多少親密的朋友,與埃爾茜也沒有什麽共同的話題。

 

他常常獨自一人到佛羅裏達度假,度假中並常常以酒澆愁,醉後甚至與他人發生衝突。這些人包括著名的詩人弗羅斯特和作家海明威。他最後甚至於對海明威大打出手。海明威沒打著,自己的手卻傷得不輕。事後,他向海明威道歉,並要求他保守秘密。他那份世俗的工作和副總裁的身份不容他有如此衝動野蠻的舉動。

 

可是,誰知道知他內心真正的痛苦?

 

婚姻中的孤獨是最無助的。

 

空蕩蕩的房間裏,隻有鍵盤聲、風吹動書頁的聲音......兩個人再也沒有一句交流,空氣靜得讓人窒息。

在這些靜靜的流年裏, 他把他的心交給了詩,那唯一能讓他忘卻塵世紛擾的就是詩。保單賠付的爭議、埃爾茜的歇斯底裏、婚姻中的孤獨,一切的一切,都隱遁無形了。

 

晚年在病床上,在他罹患胃癌的最後的幾個月裏,埃爾茜從來沒有來看過他。

 

沒有多少人知道他,他也沒有什麽朋友。他的葬禮是如同他的人生,是孤獨的。

 

宋歐陽修說:”蓋世所傳詩者,多出於古窮人之辭也。蓋愈窮則愈工。然則非詩之能窮人,殆窮者而後工也。“

表麵上看,史蒂文斯家室完整、事業有成、生活優渥,似乎與”清貧“或”貧窮“扯不上任何關係。

 

可是,如果把”窮“理解成窘困,理解成磨難特別是心靈磨難的話,那麽史蒂文斯的詩,必是經過心靈痛苦之後開出的美麗花朵。

 

博爾赫斯說,我寫作,是為了讓光陰的流逝使我心安。

史鐵生這樣回答他為什麽寫作:“寫作是為了不至於自殺,也是要為活著找到可靠的理由。”

史鐵生1985年寫的一個小說《命若琴弦》。其實就已經包含了他這樣的感悟了。這個小說裏麵的人物是一對在陝北黃土高原農村挨家挨戶跑來跑去,去說書唱戲的人,彈著個三弦。

這是一對瞎子,一個老師傅帶著小瞎子。這個小瞎子跟著老師傅挨村挨寨逛,去唱歌、說書、彈琴。這個小孩已經到了十多歲思春的年紀,總念著一個聲音很好聽的小女孩。因為他是瞎子,他看不到她的樣子,聽人家的聲音他就很思慕。

這個老師傅心裏想,這特不靠譜,你一個盲人,你能怎麽樣呢?

這種所謂的殘缺感恐怕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的,我們每一個人多多少少其實都是殘缺不全的。比如不能達到永生而死亡。所以後來我們看到,這小說裏麵有一個很重要的情節:

這個老師傅的師傅臨終前跟他說,你彈這個三弦琴,等到彈斷了一千根弦的時候,這琴裏麵藏了一張紙。這紙是什麽?是個藥方,你拿這個藥方去開個方,吃了它,你眼睛就好了,你就能看見了。為什麽非得等到彈斷了一千根弦才行,為什麽我現在比如說我瞎了,我知道有這麽一個藥方,我趕緊拿它出來,去買了副藥,我吃了,我眼睛好起來,不就行了嗎?

但是,他說不行,因為這是個藥引子。結果到了最後,我們看過小說後知道它的結局,就是那張藥引,其實隻是張白紙!

他什麽都沒有。然而這三代的祖師,三代的瞎子,就這麽把一張白紙,一代一代傳下去,並且”欺騙“下一代,告訴他說,你隻要彈斷了一千根弦的時候,你就能夠,或者八百根弦或者一千兩百根弦,你拿這個藥方配藥,你眼睛就會好了。這樣子的彈琴,就跟詩人作家的寫作一樣,它是人活在地上的一種善意的謊言,不說這個謊,你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

從這個意義上說,詩豈是史蒂文斯的業餘愛好,詩是史蒂文斯在這個苦難的心靈世界快樂地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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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所說的諸多種種,都是不可置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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