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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尼打獵和清官政治

(2006-02-22 08:29:49) 下一個

切尼打獵和清官政治

 

今年212日,美國媒體報道了一特別的新聞:副總統切尼在南德克薩斯打獵時遭遇尷尬事故,誤傷了同行的獵友。盡管被誤傷的獵友沒有生命之虞,同時切尼也準備賠償,並接受當地警察局的調查。但是這個事件給切尼帶來了麻煩。

 

幾天過去了,被傷獵友已經出院;當地警察也做出了一份調查報告,認定211日意外槍擊事件屬於事故。並稱“打獵時確實沒人飲酒,而且當時所有人都配備了正確的亮橙色打獵裝備”。至此一件可能在美國政壇掀起軒然大波,乃至讓當朝付總統蒙受牢獄之災的事件平息了。

 

事實上副總統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周末友人外出打獵原本無可厚非。如果沒有誤傷事件,美國人民可能根本不知道這位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大官的行蹤。不巧的是切尼槍上沒長眼,偏偏打了自己人。頓時引起了美國政壇、媒體、司法部門對官員權力監督和製衡的敏感反映。

 

在這些靈敏的反映背後,不乏政客的幸災樂禍、借故找茬以及新聞媒體的經濟利益。但是,從正麵應該看到美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文化法律基礎;看到這裏對權力的監督和製衡;看他們司法製度的嚴密和執法的嚴肅。更深一步,還應該看到這個國家反腐、防腐敗機製的完善。

 

一位國家副總統於周末休息時,在友人的私家牧場上出來事故,而且事故傷害的對象又是30多年的老友。可以設想此等事若發生在集權製國家,應不成其為任何問題。非但不會被人們即刻聯想到司法責任;甚至不可能被媒體發現,成為轟動事件。一則,事故沒有生命危險,當事人民不告,官不糾,可以不了了之。二則,即便事情被捅出去,找個把人給頂一下雷也未嚐不可。這種時候,原意兩肋插刀的跟班、走卒應不乏其人。三者,如果司法部門介入,調查者會知道護官符上怎樣寫。更重要的是,領導的形象和地位要得到維護,這樣才更有利於安定團結和經濟建設的大局。

 

可是在美國這件事情成了包不住火的紙,迅速燃燒起來。首先媒體抓住切尼為什麽在22個小時之內沒有公布事件這點不放,並認為副總統找的媒體是地方新聞單位,不便於事實真相的充分披露。其次各派政治力量躍然雀起,指責切尼在事件發生了3天之後才就事件向全國人們通過媒體進行交代。隨後由於這件事確實是誤傷,已經真相大白,加之切尼通過媒體采訪向全國人民作了合情合理的解釋。如果一味地糾纏,未免有些低級趣味,所以事情很快成為過去。

 

美國從建國時起,國家的締造者們就意識到個人容易受到權力的腐蝕,自我控製是很不牢靠的保證;要防止權力濫用導致腐敗,必須對權力進行監督和製衡。因此設計了一係列 “自動糾錯機製”,為美國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治民主奠定了基礎。這些製度的核心就是人民參政、新聞監督、司法監督、行業自律。而核心中的核心是法製保障。在這裏法律高於一切。

 

而中國由於幾千年的封建統治,至今在政府管理問題上依然可以看到封建殘餘勢力的存在。由於法製建設跟不上,國家管理的很多環節不同程度上依然停留在清官政治的人治階段。比如對進城務工農民欠薪問題,兩年前從中央到地方就沒有一個解決辦法,非要動國家最高行政長官——政府總理——的大駕,親自出麵討公道。難道中國的勞動法律就這樣蒼白?馬克思主義“勞動創造價值”的教義在中國就過時了?

 

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中,中國執政黨充分認識到“黨風關係黨的生死存亡”,“並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在黨員和人民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在這個準則裏,中央對黨員幹部的行為做了細致的規定,囊括了吃喝拿要、婚喪嫁娶、經商賺錢、出國出差、子女配偶、住房座車、提拔晉級、行為檢點等方方麵麵。

 

但是這些寫在紙上的東西缺乏必要的監督,更不敢奢談製衡。僅從餐飲、酒店業每逢年節推出的超值服務,諸如千元一盒的月餅、萬元一頓的大餐、暴殄天物的盛宴足以說明中國官吏吃喝拿要問題沒有受到監督。這些隻是表象,那些經商賺錢、子女配偶、權錢交易等桌子底下的勾當更是天知地知。一句話,中國不缺法規、條例,缺的是監督機製、製衡機製和法製體係。官員的清正廉明僅停留在個人行為自律的基礎上,“要發揮民主黨派、人民團體、人民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隻是一句口號而已。

 

為了保證吏治的清廉,在監督機製的缺失的前提下,管理者隻有采用用好的作風選作風好的人”的方法遴選幹部。於是乎,很多人因嫌紗帽小,致使鎖枷扛,在被提拔任命之前,尚且以最高行為準則約束自己。但是中國文化中“升官發財”的理念在人們的心目中根深蒂固。一旦頂戴朝冠,很多人的便開始斂財了,什麽人民利益、行為準則僅僅成為升官的敲門磚,早就扔了。難怪中國的基尼係數正在迅速拉大,誰富了?商人乎?官員耶。

 

相反,美國人從開國起,本傑明·富蘭克林在製憲會議上特別提出,要把升官和發財拆開。基於這種思想,美國曆經長期探索形成了一套較為有效的官吏製度,並製訂了相當嚴格的 “利益衝突法”、“廉政法”等等。在強大的法律約束背後,輿論和道德約束也彰顯出巨大威力。輿論被認為是三權鼎立政治之外的 “第四權”。對平衡社會心態、防止民怨淤積起著重要的緩釋作用,成為監督吏治的社會力量。從這次切尼打獵事件輿論首先發難就可窺一斑。

 

如今中國已經將依法治國定為基本方略,但是要跨越從人治到法治,從清官政治到民主政治還有相當長的路要走,建立民主政治和權利運行機製是一個曆史飛躍。雖然吏治中的醜惡現象與中國執政者的宗旨無關,但是如此大的國家,萬不可將管理機製建立在寵治越,狗不夜吠,民不見吏,郡中大治的清官政治基礎之上。必須建立管理機製,否則,經濟搞得再好,都會出現 “興,百姓苦;亡,百姓苦”的局麵。

 

 

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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