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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記

(2014-10-08 19:07:17) 下一個

上庭當然是上法庭,我鬥大的良民兩個字印在腦門上,結果都是鬧到上法庭。原因是常在河邊走,總是會濕鞋。經常開車難免接罰單,就是技術再好,停車也難免!老婆大人去買菜,停了一回車,出門就有罰單,她左看右看前看後看怎麽看也看不到禁停標誌,逐大怒,入稟法院抗辯之。法院也好說話,約個時間,您來跟法官聊吧!我們會把上庭時間通過信件通知你。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時間過去了快一年,在我們快要忘了還有這麽一回事時,法庭的通知到了。這一天我們稍加修飾,因為兒子沒人帶,特地去學校提前接回來帶在身邊,一起準備出門見法官。由於我是車主,所以我也去幫襯一次。

跟去買菜一樣很庸俗的到處找車位停車,去前台登記處報到。暗號一對上,和藹的接待的老頭手指一揮。我們就走進了法庭。

法庭不大,最多150平米。對門最高處坐的當然是法官。法官在法庭上地位也是無比的高。坐的比法官低一點的是坐他前麵的書記員。再下來就是律師、控方和辯方的座位,這使我稍安,警察也跟我坐在一個水平線上。因為是小案件,我們可以自己辯護,不用律師,該殺的律師在任何一個地方都一樣,認錢不認人。進了門就有三個標誌:關上你的相機,關上你的電話和關上你的嘴巴!

法庭裏零零落落坐著五六個人,都是排隊等候者。兒子被我們拿我弟弟送的手機和潘伯伯教的植物大戰僵屍遊戲哄著留在了大堂裏。法庭裏穿製服的是保安而不是警察,公、檢、法在加拿大看來不是一回事。法庭的工作語言是法語,所以我跟傻子一樣聽不懂,隻能仔細觀察法官的表情,法官當然西裝筆挺,沒有想象中的假發(俺們這裏也是英聯邦)。他老人家很放鬆,表情豐富,並指手畫腳。控方是個小夥,一臉絡腮胡子半點表情也沒有。法官和書記員是一直坐著,被告必須站著回話,控方跟法官說話時也得站起來。被告上台先對著法官舉起右手發誓,然後自辯,我隻能從法官說完他/她是喜形於色而或表情僵硬判斷贏了或者輸了。當我正在胡思亂想如果是個左撇子讓他舉右手發誓是否侵犯人權時,書記員突然提高嗓門說了句什麽,大家都站了起來,我坐在哪裏正納悶,看著俺媳婦也站起來,也就毫不猶豫的站起來,這時隻見法官也站起來一抖袍袖,推開後門出去了!

原來是休庭,沒啥表情的絡腮胡子趕緊叫名字一個一個把下麵的資料收好,交給書記員。當我正猶豫是否出去查探一下僵屍和植物的戰況時,我們又站起來坐下一次,法官回來了。第一個是個說英語的小夥,熱淚盈眶啊,終於有個說人話的了,小夥子看來輕車熟路,不像第一回。罰單說他不係安全帶。他自辯不可能,不係安全帶總是報警,沒人可以忍受那響動,而且警察跟在他車尾時他正準備轉左彎,打方向盤還來不及,哪裏有功夫搞安全帶?絡腮胡子問了幾個問題他都予以否認。法官有點不耐煩了,對絡腮胡子說,他說的有道理!於是告一段落。小夥子謝謝之後高高興興走了。接著可能是一對夫婦。老公跟我一樣聽不懂法語,老婆翻譯。在下來又是一位說英語的。不過他是來申請延期的。法官拿起罰單樂了,“你這是第三次延期了,又沒有提交新證據,你是不是不懂法語?我們可以給你安排翻譯!”“不用。我能自己來,你英語就不錯!”(廢話,在魁北克讀法律的都是雙語一起來!)胡攪蠻纏了一陣,法官也幫他延到一月。接著有個西裝友在辯方席上一頓猛說,原來他是律師,代表他的所有客戶來延期的。接著就到我們了。

我的心髒還是很不爭氣的劇烈的多跳了很多下。走到台前,我媳婦解釋了一下我是車主,她才是申辯人,法官客氣的請我坐在辯方律師席上,告訴我有需要時我才可以發言。然後告訴我媳婦以為她是翻譯。我媳婦顯然比我強不到那裏去,聲音也發顫。手忙腳亂的告訴法官當天是星期六,停車標記隻是星期一至五特定時間不準停,並出示了相片。法官瞅了一眼絡腮胡子,見他聳聳肩膀,轉過來對我媳婦笑笑,“你可以走了!”

    僵屍和植物正在大堂裏打的昏天黑地,並不太情願移動他寶貴的屁股,要拽著往前走。如果我們輸了,要付罰單和堂費,堂費大約是70塊。罰單是45塊。當然,如果算經濟賬,我們倆在法庭裏各兩個小時,直接付那45塊停車費罰單是正途。警察也是抓住人們這個心理!我沒有任何證據說明警察是故意的。我也真心的尊重警察和他們的工作,但太陽帶給我們光明,但同時也有照不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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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拉臣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閑人123' 的評論 : 謝謝!謝謝!
閑人123 回複 悄悄話
喜歡樓主輕鬆的筆調,更欣賞你開朗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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