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的話題很熱,正因為熱,因此俺基本選擇遠離。一來俺從不喜歡湊熱鬧,二來大家都身在此山中,這個話題無論怎麽談,很難得出一個揭示出廬山真麵目的結論。不單是水平問題,主要是視野問題。
話雖如此,看了幾位網友的貼子後,卻有些話不吐不快,於是隨便寫點東西貼在俺自己的博客裏,不發在任何壇子裏,算是勉強繼續保持不湊熱鬧的愛好。
說文革,無法繞開人性善惡的話題。對於人性之本,俺持悲觀態度,認為人性的本質是惡。這其實沒什麽可奇怪,也沒什麽可丟人的。人原本就是動物,遵守的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人性雖然複雜,善惡交織,但在叢林中隻有偏向於惡才能生存下去,否則人類這個種群早就被生存法則淘汰掉了。人性本惡,這是俺後文所有觀點的基礎。
人類社會的進步,讓人類的文明程度逐步提升,人性當中惡的比重逐漸降低,善的比重上升。但是,這個比重的變化從來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與社會環境的諸多因素密切相關。這裏提到的諸多因素,內容很複雜,許多人類學文化學的學者終其一生也隻是研究其中的一部分,俺當然沒這個學力,不過不妨礙用其他偷懶的辦法一窺管豹。
俺認為,類似文革這樣的人類悲劇,是一個社會失去規則和約束所帶來的必然結果,換句話說,在任何國家任何民族,即便是在今天,假如出現所有法律法規在一夜之間全部失效,執法、司法和行政機關全部停止活動的情況,俺敢說所有這些地方都會立刻發生類似文革期間發生的事,不同的隻是方式、對象和烈度。好一點的或許隻有少數人打砸搶,差一點的除了打砸搶,還會出現針對少數人或者少數群體的集體暴力行為。
人性中的惡是需要約束的,一旦這些約束失去效力,甚至成為縱容力量,人性中的惡必然爆發。
這樣的例子太多。當年的納粹德國民眾(不僅是希特勒和他的黨)針對猶太人所犯下的罪惡,雖然是以法律的名義,但法律在當時的情況下實際上變成了多數人針對少數人施惡的工具。全國上下普遍的針對猶太人的憎恨,不受任何約束地,一步步地得以合法地發泄。
盧旺達發生的種族屠殺,也是在被政府默許下的,人性之惡的大爆發。
還有波爾布特領導下的紅色高棉在柬埔寨的所作所為。
即使在美國,幾年前颶風襲擊聖路易斯,全城損失巨大,造成執法司法部門的暫時(大約兩三天)癱瘓。在短暫的癱瘓期間,暴力犯罪發生的數量比平時多了幾倍。
文革是另一個例子。
對於人性之惡,正如人體內的病菌一樣,既然與生俱來,那麽我們恐怕無能為力。道德此時此地能起一定作用,但道德的作用隻是在一定時期內壓製惡,但不可能完全消滅惡。少數人通過自我修煉,能夠將自身的道德水平提高到一個令人敬佩的水準,但這些人畢竟是少數,對絕大多數凡夫俗子來說,對於心中的惡,每個個體隻能live with it。李安說每個人心中都有一隻老虎,就是這個意思。在國家層麵,一個運轉正常的法製係統是人性之惡的最有效約束,讓法製係統盡可能健全,再健全,不僅是必要的,更是必須的。
俺這樣說,絲毫沒有為文革開拓罪責的意思,正相反,俺認為文革是中國幾千年曆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之一。文革發動者對法律製度的極度不信任,個性中對“無法無天”的喜好,造成全國範圍公檢法係統的癱瘓(當時叫“砸爛公檢法”),直接導致人性之惡因為約束力的喪失而全麵爆發。文革期間發生的種種罪惡,相關資料數量眾多,用不著俺在這裏多廢話。
毛發動文革的動機,曆來眾說紛紜,不過眾說紛紜的主要原因,卻不是技術上的,而是心態上。早期的文革曆史研究者中的絕大部分,要麽是身在體製內,是文革結束後政治利益獲利者或者其階層中的一員,為自身利益顧慮,因此在討論文革的得失時不得不為尊者諱,出言謹慎或者有所遮掩;要麽正相反,是文革的犧牲者或者後代,討論文革的心態在一定程度上是出於討伐暴君的憤怒,觀點尖刻。隨著時間的流逝,距離文革時代越來越遠,研究者們的心態正在變得越來越客觀,當然,俺指的是平均來說,指的不是個體。然而耐人尋味的是,在經常占據主流媒體話語權的研究者中,對待文革的態度越來越出現向兩極的分化,兩種態度的對立日趨激烈。民間大量的文革研究者中,由於身份立場的相對中立,確有提出真知灼見者,可惜網闊人微,他們的聲音無法在更大範圍內為人所知。在相對有影響的出版物裏,在俺有限的閱讀範圍內,俺認為有幾本書在對文革的分析上比較有份量。王年一的《大動亂年代》,王若水的《新發現的毛澤東》和李慎之的《風雨蒼黃五十年》,另外沈誌華根據一批前蘇聯檔案館解密資料整理出版的幾本研究中蘇關係的書,從一個側麵間接分析了毛發動文革的某些心理因素。
毛發動文革,按照不少人的看法,其目標是劉,其目的是權力之爭。不能說這個說法完全錯誤,但至少是不夠全麵和透徹。俺不是想說俺的看法多麽全麵透徹,也不打算給毛戴多高的帽子,但俺認為這一說法低估了毛和他的理想。
毛是個理想主義者,他發動文革的目的之一,甚至可以說是主要目的,是用他心目中的一個理想社會的模式來打造中國社會。那麽,這個模式是什麽樣的?
首先,毛在內心裏不信任法製體係,而相信人治。他雖然極少對旁人表露過,但他認為治理國家不能靠空洞的一紙法律,而必須靠人,這一理念是毛從小所接受的中國傳統文化熏陶的直接結果;其次,毛在內心裏對官僚階層持抵觸和反感態度。雖然他十分清楚,治理象中國這麽大的國家,必須存在一定規模的官僚體係,但毛認為一個缺乏監督的官僚係統遲早將“變修”(修正主義),因此他一直試圖探索一種社會模式,能夠將官僚體係有效地置於監督之下,而監督者必須來自底層民眾;第三,毛認為人民群眾需要提高思想水平,努力成為大公無私、富於奉獻、“脫離低級趣味的人”(出自毛的語錄)。
綜合上麵幾點,毛心目中的理想社會模式是這樣的:可以有一個盡可能小規模的基層官僚(幹部)體係存在,但該體係必須置於人民群眾的嚴格監督之下;人民群眾過集體生活,形式諸如人民公社或集體農莊、集體工人宿舍等等,私人家庭空間盡可能小到最低限度;國家(黨)管理從生產到生活的一切,盡可能消滅與集體原則相抵觸的生活、組織方式和形態;除了人民監督中提出的可接受的意見,不允許存在其它意識形態和思維方式。在這種社會模式的初期,可以實施某種程度的半軍事管理,原因是毛認為軍隊從組織結構、生活方式到思想水平,是他心目中的一塊模板。
文革,是毛按照這樣一個模式對中國社會進行改造的嚐試。顯然,劉所代表的官僚體係是這一嚐試的最大障礙,必須鏟除。從這個意義上說,當1968年上半年每一個省/自治區都被在形式上或者實質上被所謂“革命組織”奪取控製權,基層幹部體係基本癱瘓後,毛的理想社會至少在表麵上搭起了框架。
然而,形勢絲毫沒有按照毛構想的那個理想模式去發展。毛以他無以倫比的巨大號召力,動員起了全國的廣大民眾,原本是期望利用民眾的力量對官僚體係實施監督,對不同意識形態實施消滅,不料卻開啟了人性之惡的潘多拉之盒,其後果,不僅出乎他本人的預料,局麵也變得連他都無法收拾。他這位舵手不得不一會兒左滿舵,一會兒右滿舵,發出前後矛盾的指示,不斷地調整文革這條大船的航向。最後,一個上山下鄉的號召,把鬧事鬼們全部趕到農村去,暫時了事。
文革的責任,如果要追究的話,毛首當其衝,就象他在七千人大會上極不情願地作檢討時所說的,“誰讓你是主席呢!”他的大手揮與不揮,人性之惡都廣泛存在於中國大地,但他的一揮手,打開了潘多拉之盒,釋放出了不該放出的東西。
話雖如此,俺認為文革的道德責任不應當再追究。那個時代,人人都是文革的參與者,誰都無法保證自己的絕對清白,高層如此,普通百姓亦然。提倡懺悔是應該的,也應該對真誠的懺悔者表示尊重和寬容,但是,任何人都沒有權力公開要求別人懺悔,更不能以文革中的行為作為衡量一個人的道德標準。這個世界上,德蘭修女和林肯這樣的人很少,絕大部分人的心裏都有Richard Parker的化身,在極端條件(比如納粹時期的德國和文革時的中國)下會變成Richard Parker,張開嘴咬別人一下,甚至吃掉對方,此乃人的叢林本性使然。如果我們不能保證自己在同樣情形下不會做出同樣的事,就不應該指責別人。研究文革,但不再追究文革參與者的責任,才算是我們開始接受文革的教訓。可歎的是,這個苗頭始終沒有出現,相反的事例倒是越來越多。
文革在如今的中國社會受到懷念,原因複雜,但其中重要的一個原因,其實是懷念者們對目前官僚階層及其附庸集團的不滿無處發泄的一種表現。文革時代,基層官僚階層的處境是中國曆史上最悲慘的時期之一,唯一能媲美的恐怕隻有朱元璋的洪武一朝。毛本人常說自己是鍾馗,被別人借來打鬼。他的理想是一個沒有鬼的世界,但他沒意識到,或者是意識到了也無能為力,就是打鬼人的目的其實不是沒有鬼的世界,而是想自己取代那個鬼。
毛政治手腕高超,集權術之大成,即使在整個中國曆史上也算極少數超一流選手之一。但他不懂治國,尤其不懂如何治理一個正在步入現代化的大國,更關鍵的是,他試圖使中國在經濟上變強,其動機並不是想提高億萬百姓的生活水平。正如前文所述,在他心目中理想社會的模式中,老百姓不應當富裕,甚至不應當有太多個人財產。毛推動的大躍進,重點不是在於躍進,而是在於提出的時間表。大躍進的目標是十五年超過英國,之所以是十五年而不是二十年或更長,是毛想在他本人的有生之年實現成為國際共運領袖的個人野心。為實現這個野心,他不在乎付出任何代價,準確地說,是他不在乎中國和中國百姓付出任何代價。
陳雲對毛曾有十六個字的評價:建黨有份,建國有功,治國有錯,文革有罪。俺覺得這個評價言簡意賅,切中要點。
毛的同僚們,在建國後的曆次實踐包括文革中,不認可毛的做法的人大有人在,敢於提意見者卻鳳毛麟角。周曾發明了一個詞“黨內奴性”來向毛檢討,狠批自己,但他本人包括絕大部分他的同僚,除了把這個詞寫在檢討書裏,沒人真正把它當回事。周說過,他寧可犯政治錯誤,也不犯組織錯誤。也就是說,隻要毛是黨的領袖,無論毛做什麽,即使是錯誤甚至罪惡他也絕不反對。周在文革前後的做法,印證了他的這句話。鄧說沒有周,文革不會那麽持續長,此言不虛。
在漢代,州縣級的最高行政長官官職曾被稱作“牧”,比如劉備就曾擔任過豫州牧。“牧”這個字體現了中國文化中官與民之間的關係,百姓是羊群,官是放牧羊群的羊倌。羊群對誰來擔任羊倌是沒有發言權的,但羊群朝哪裏走卻全看羊倌手裏的鞭子,對於個別不聽話,特立獨行的羊,羊倌的鞭子自然免不了對它不客氣。中國的百姓,原本缺乏獨立思考能力,被人一煽乎,僅存的理性思考也如同大潮中的一滴水,不見了蹤影。
陳寅恪說,“中國之人,下愚而上詐。”不幸的是愚者又因其愚,極易被忽悠,一旦被忽悠起來,卻破壞力驚人,幾千年曆史,一貫如此,直到今天亦然。唯一的不同,是阿Q們用上了手機,那根辮子從頭上消失,轉移到了心裏。這根辮子,毛有蔣有周有鄧有,幾十年前的袁世凱有,今天的薄XL也有,包括你我在內的大部分中國人都有。辮子不除,談論總結文革毫無意義,因為造成文革的基因還在,以後仍有發生文革悲劇的可能。該如何除掉國人心中的辨子,才是應該關注的問題。但這個問題上,俺持悲觀態度。改造國民性的話題,從新文化運動就開始說,直到今天還在說,以後還會說下去。沉屙之頑固,移之如移山,象梁啟超、魯迅、胡適這些學養、見識和影響力都不同凡響的人物終其一生都無能為力改變,遑論今天的凡夫俗子?!本文開頭說大家都身在此山中,就是這個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