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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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雙事件的本質就一個字

(2012-08-03 16:36:50) 下一個

同樣的事件,如果不是發生在奧運會,可以肯定它不會鬧成現在這樣。奧運會與其它單項國際賽事(比如各類單項錦標賽)的最大不同,是在單項錦標賽中,冠軍幾乎是唯一的目標;而在奧運會上,冠軍不是唯一的目標,而僅僅是一個大目標中的小目標而已。對幾乎所有參賽國來說,大目標不僅是多贏冠軍,而是亞軍季軍統統盡可能多地贏。

往大了說,奧運會女雙事件,實際上體現了一個自打有人類社會以來就一直存在的一個普遍現象,就是在規則和利益之間如何尋找/達成平衡。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字:度。

規則是人類社會存在的基礎之一,但是除非是在一個理想中的完美世界裏,否則在規則和利益之間必然存在一定空間,唯一的區別隻是空間的大小。在體育界之外,即使在最講究公平的法律界,也允許在不違反公平原則的前提下,在這一空間裏有所活動。在美國,眾所周知,公訴人和被告之間允許作交易,被告能夠通過提供破案線索來換取公訴方對自己的某些減免,當然,交易是必須經過法官批準的,而且公訴方對被告的減免不可能太過頭,而是有一個界限。

在競技體育界,勿庸質疑,規則是任何競賽之本。但是,為了在競賽中取得好成績,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使用點不那麽合乎“公平競賽”原則的招術,在體育界裏連秘密都算不上,每個項目裏都有。拿俺比較熟悉的足球為例,大到世界杯、歐錦賽,小到國內聯賽,這類事件太多,不用Google,光隨便想想就能數出十件以上。那些事件中,做得太過頭,徹底違反體育精神和規則的(比如賭球)不算,隻看那些介於違規和不違規之間的灰色地帶,被業內外默認的潛規則。不好意思,俺不得不使用這個已經被用濫了的詞,否則無法準確表達。

在足球界,在有小組循環賽的賽事裏,某隊為了避開下一輪的強勁對手而故意在小組賽最後一場不盡全力,踢平甚至輸掉比賽,這不是什麽新鮮事。

1982年世界杯上,西德隊小組賽前兩場成績平平,最後一場與奧地利踢了場10的默契球,兩隊硬生生擠掉了同分的阿爾及利亞而雙雙出線。阿爾及利亞雖然憤憤不平,但無可奈何。

某年亞洲杯,韓國和北朝鮮分到一組,最後一場小組賽,已經出現無望的北朝鮮有意放水,輸給韓國03,讓韓國憑借淨勝球優勢順利成為小組第一。賽後亞足聯對兩隊間的默契心知肚明,但啥話沒說,隻是取消了這場比賽的最佳球員評選,這是那屆亞洲杯賽上唯一一場沒有評選最佳球員的比賽,原因不言自明。

在體育業內,對某種形式的默契比賽的存在,大家基本保持默許。但這類默契有個重要前提:不能因為這種默契而損害任何一方(注意這個詞)的利益。在這個大前提下,賽事組織者一般會對這類默契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俺前文提到的“度”,指的就是這個大前提。當然,這個度不過是行規,並非一條鐵律,更不是法律。在某些極端情況下,有一方因默契球而利益受到損害(比如前文的阿爾及利亞),但這一方因為缺乏證據或者人言微輕,不具備足以改變結果的影響力,最終不得不打落了牙往肚裏咽,吞下這枚苦果了事。即便有損害,也必須盡可能小,而且雙方必須存在默契。這是度的底線,不能越過。

在奧運女雙事件裏,這個度被越過了。

那麽,誰是這次事件中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現場觀眾,準確地說是買了票進場來觀看比賽的絕大多數觀眾。他們的利益受到損害,而且人數眾多,多到媒體、國際羽聯、奧委會不可能不有所表示。

如果本次奧運的舉辦方是中韓或者印尼,我可以肯定這八名球員不會受到多麽嚴重的處罰,因為現場觀眾(至少絕大部分)的立場和球員是一致的,因此基本可以說沒有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損失。

再者,這次的事件並不是默契球。默契球是雙方彼此心照不宣,同一個夢想,同一個地方,雙方或者都想打平,或者一方想贏另一方願意輸,因此才叫默契。而這一次,雙方之間根本沒有默契可言,彼此的目的是互相矛盾的,要麽你輸要麽我輸,因此才鬧出了事。

所以,這次的事件本質上是一個違反了業內潛規則,而不得不受到懲罰的例子。換句話說,潛規則被明著玩了一把,犯了江湖大忌。

國際羽聯是首先應當負責的一方,由於他們製訂規則時的不完善,考慮不周,造成了賽製上的漏洞,八名運動員自身不應當受到過多指責。如果同樣的事情不是發生在奧運會,而是發生在國際羽聯自己組織的賽事中,我相信八名運動員最多被警告,所在國家羽協被罰款了事。國際羽聯這次如此嚴厲懲罰八名球員,是為了做出姿態,在奧委會那邊維護形象,國際羽聯發言人的話裏其實已經透露出了這層意思。

體育精神(或者奧運精神)與運動員/參賽國的利益之間本來就存在巨大空間,在這個空間中所占據的角度不同,對待這件事的態度自然區別很大,甚至南轅北轍。此事在網上掀起軒然大波,發表意見者們十分罕見地不是以國籍來劃分陣營,而是以理念/利益之間的立場不同來劃分,其背後的原因正在於此。

推而廣之,世界上許多事物,都存在一個度的問題,或者說拐點。從拐點的一側到另一側,事情可以從高速增長變成虛假繁榮,從發展包袱變成競爭優勢,或者從追求理想變成不切實際,或者走向另一個極端,從尊重現實、講求實際變成極端功利主義。

許多事情搞不好,就是因為不知道或者忘記了度的存在。

最後不得不再說幾句國際羽聯。他們類似的考慮不周,以前也出現過,經常讓運動員們抱怨不已。今年年初舉行的錦標賽,租用的比賽場地過少,每塊場地必須安排幾場比賽依次進行。他們在製作比賽秩序冊的時候,給每場比賽估計了一個固定的用時,據此來安排每塊場地/每位選手的到場時間。這樣做當然是出於善意考慮,免得選手到得太早而前一場比賽還沒結束,選手不得不在那裏幹等。可是,他們估計每場比賽的用時,隻有1個小時,結果就出現了這樣的情形:丹麥選手蓋德按照秩序冊上晚上8點半的比賽時間,提前十分鍾來到球場,結果他足足候場候了三個小時!輪到他的時候已經晚上十一點多,比賽結束已經快半夜一點!

那場比賽是蓋德二十多年職業生涯裏的最後一場比賽,他輸了,以這樣的方式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心情可想而知。賽後他對記者暴發出了積攢了多年的怨氣。他說(大意),這就是為什麽羽毛球(的推廣)不如網球的原因,因為他們(指國際羽聯)既缺乏職業態度,又自以為是。他們難道不知道一場比賽要花多少時間嗎?他們是在按照財務預算來編寫秩序冊,而不是按照羽毛球的規律!

其實,在體育嚴重商業化的今天,國際羽聯的問題遠遠算不上多嚴重,財大氣粗的國際足聯,包括國際奧委會,那才是大鱷級的。扯遠了,打住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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