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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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畔人間:有車是個寶(之二)

(2011-12-17 17:27:27) 下一個

    洛克是公司裏一位帥哥,從大學一畢業就進了公司。第一次領到工資後,立刻到處打聽最近的銀行在哪裏。原來他的銀行戶頭上的資金餘額已經是負數,急需“轉正”。這件事在中國人裏傳為笑話,洛克在大家眼裏成了“不會過日子的人”的代名詞。

 洛克自己絲毫不為所動,相反,一如既往地“寅吃卯糧”。不久,大夥都看到他開著一輛嶄新的本田阿庫拉來公司上班。他自己“交代”說,車子要三萬多,他自己是貸款買的。

但是不到一年,洛克開始不喜歡這輛看上去十分風光的車,他嫌車的樣子不夠酷!於是幹脆賣給了車行。精明的車行說既然車已經開了近一年,就應當按舊車算。他們給出的價錢比原價低了三分之一還多,但是洛克毫不在乎,很痛快地成交了。可是洛克賣車的時候忘記了,或者說根本沒意識到這樣一個事實:他賣車的所得不足以還清他買車的貸款。也就是說,即使他把賣車的錢全部付給貸款公司,仍然還欠著人家錢。

直到洛克收到貸款公司寄給他的帳單,才意識到自己辦了件蠢事:他還需要繼續為已經不屬於自己的車付款!

這件事再次傳遍公司。以後大家每次見到洛克,都不忘調侃他兩句:“中午少吃點!你這頓又吃掉了幾個汽車螺絲。”“ 洛克,我這裏有份不錯的貸款計劃,隻借不用還,你要不要看看?”

洛克沒了車,畢竟不方便,於是開始四處打聽哪裏有便宜的酷車賣。有人給他推薦了一個賣車的網站,他看後覺得不錯,開始把下班後的大部分時間花在上麵。終於有一天被他抓住了一個好機會:一個德州的賣主出賣一輛兩年新的保時捷,售價隻有一萬。

這條信息在網站上剛一貼出,立刻被守候多時的洛克抓住!他買下了那輛車。成交後,洛克請了幾天假,專門跑了一趟德州,把那輛保時捷開了回來。回來後第一天來上班的時候,那輛漂亮的跑車引起了大夥的嘖嘖讚歎!大家都說,總幹蠢事的洛克這次終於辦了件讓人羨慕的事。

在那之後,這輛車開始給洛克不斷帶來好運。先是交了一位新女友,然後如願以償地調到了公司裏另外一個他向往已久的部門,接著他在一家電器商店意外地贏了一項抽獎,獎品是一部數字相機。

車給洛克帶來的好運在某天中午結束。

那天洛克開車外出吃午餐,在途中被尾隨在他車後的一名警察攔到了路邊。發生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因為司機交通違章,所以洛克也沒太在意,準備接張罰單了事。實際上,一開始的跡象表明這甚至比一樁普通的交通違章還要簡單,警察告訴洛克說他汽車的一個尾燈不亮了。

有過駕駛經驗的都知道,汽車尾燈不亮,該車的司機一般很難發現,因為自己看不見。開在路上即使其他車的司機看到了,也沒法告知。在美國一般警察看到這種情況,會把這車攔在路邊告訴司機,讓司機把燈盡快修好。這當然也不是交通違章,隻是警察在盡義務。

   

     洛克當然也是這麽想的。可是警察正打算給洛克放行,似乎忽然注意到了什麽,又揮手讓洛克停下車,然後開始仔細前後打量這輛保時捷。不一會兒,警察問洛克要走了駕照和汽車登記卡,吩咐洛克待在車裏別動,然後自己回到警車裏忙起來。    

     過了不短的一段時間,警察來到洛克車邊,神情嚴肅地把他叫出來,以審問嫌疑犯的口吻詳細詢問了車的來曆。洛克一邊一五一十地回答,警察一邊在小本子上記錄著。然後,警察再次吩咐洛克回到車裏別動,自己返回警車,再次忙起來。

     又過了一陣,警察叫出洛克告訴他:這輛保時捷涉及一起警方正在追查的販毒案,目前警方必須沒收(至少是暫時)這輛車以利破案。同時,洛克需要去警察局接受詢問,協助調查。

     事情的結果,洛克並沒有什麽麻煩,但是那輛車暫時不能歸他了。按照規定,等到案件告一段落之後(或者破獲,或者無法破獲而被擱置一定時間),洛克才有權利拿回這輛車。

     後來,當地一家報紙報道了這起案子。原來,這輛保時捷的第一任車主是個毒販,在一次毒品交易的途中,這輛車因為超速被警察攔下,車主心虛,駕車逃逸,而且一逃就逃到了德州。在那裏他給車重新噴了漆,放到網上賤價賣掉,目的是為了盡快脫手,而買主正是洛克。洛克去德州取車的時候,跟他交易的那個人,根據洛克做的外貌描述,警方認為並不是毒販本人。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洛克改乘公共汽車上下班。後來不久,警方把那輛保時捷歸還了洛克,但洛克無論如何不想再開它,以15的價格買給了別人,然後用賺來的5千塊錢買了輛不起眼的福特,直到今天還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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