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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概論: 基督教(1)

(2009-10-08 14:38:15) 下一個

在眾多的宗教中,我隻對基督教有比較多的了解, 因而選擇基督教來做為論述信仰的哲學的例子.基督教有極深的教義, 這裏沒有能力做詳細介紹,隻能介紹最基本的,在我看來最有價值的教義.

 

第一章 基督教的愛: 揭示人與人關係的規律

 

在基督教的教義中,最撥動人內心深處的感動,乃是耶酥基督在十字架上顯出的寬恕和大愛.耶酥基督在死之前,他祈禱說: "天父啊! 請您饒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在做什麽" 有誰能夠饒恕處死自己的敵人呢?

基督教作為有神論宗教,它同樣對人的罪性(即自由意誌的危險性)有清醒的認識.由於如此,就有必要由神與人立的約或者公義來約束人的罪性.這是十字架橫的一杆.但是,人無法去掉他的自由意誌,他總會犯罪,因而他總會受到神的公義的審判與懲罰.這是十字架豎的一杆.如果僅僅停於此,基督教就沒有特別之處。但是神愛眾人,以至讓耶酥基督雖然無罪也受這種審判與懲罰,由此來顯示愛與救恩,耶酥基督就在橫與豎交叉點中.十字架包含了極其深刻的內涵.耶酥基督就是愛與公義的化身,他是真理,他是道路.

我們很難理解這種愛.有一位牧師講過一個比喻:有一位父親在管教兒子.他對兒子說:如果你違反我們約好的規定,你要受到懲罰,要到地下室去睡覺.後來他的兒子真的做了錯事,父親為了遵守以前立的約,隻好懲罰兒子,叫他到地下室睡覺.但是,這位父親也愛他的兒子,不忍心兒子受這種懲罰,他隻好自己也降下來,到地下室陪兒子睡覺,一起受懲罰。這種愛,有兒女的人會能理解。有誰不愛自己的子女,又有誰不希望自己的子女走在正道上?很多基督教講的道理,用父親與兒子的關係來比喻就能比較好理解。

人可以認識自然規律,也會相對自覺遵從自然規律。但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互動的規律,就沒那麽容易認識,更何況遵從。因為兩者都是活生生的生命,同樣具有認知,情感,自由意誌,等等。這兩者之間的關係與互動,究竟應該遵從什麽規律?

基督教最大的價值,就是揭示了人與人關係的規律(真理),這就是愛。愛就是忍耐,包容,寬恕。隻有具備無條件的愛的心態,才能解結人世間人與人之間的衝突,怨恨,與痛苦。但是,人永遠不可能隨時隨地與真理同在,因此人也無能隨時隨地有這種愛心,它需要宗教的形式來幫助。

道家說,上天是沒有感情的,它指的上天,乃是外在的自然規律。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與互動本身就不是自然界現象,而是人間特有的現象。它牽涉到一個人的幸福快樂,真實感受。如果一個哲學,一個文化,沒有在這方麵作正確的闡述,進而對人有正確的引導, 那麽這個文化或者哲學是有缺陷的。

 

第二章 救贖:解釋苦難的原因及解救方法

 

有別於很多其他宗教, 基督教明確告訴信徒: 不要因為信耶酥基督,就能避免苦難, 耶酥基督並不是人間避免苦難的護身符.

在無神論者看來, 苦難隻不過是一種自然現象,一種人控製不了的命運. 基督教徒則認為苦難是一種試探, 人要從苦難中活出耶酥基督的影子. 因此, 基督教徒跟一般人一樣要遭受苦難,但要在苦難中仍然有信心,有盼望. 苦難是鍛煉信心的途徑. 頗有"既來之則安之"之感覺,但又超越聽天由命的宿命論.

基督教沒有解釋苦難的原因, <<舊約>>的約伯記中有精辟的描述: 人有苦難,也是神的安排, 人無權過問為什麽,因為人無權過問神的作為. 但是有一點是十分明確的: 人在苦難中仍然要有信心. 唯有如此, 人才能安然度過苦難,也可能有更大的回報.

其實基督教之所以在苦難這個問題上有頗為曲折的論述, 一個原因是因為把不可理解預測的外在存在人性化,神化,情感化以後引起的困惑. 在無神論者看來, 苦難隻不過是一種自然現象, 本來就存在, 沒有必要問為什麽. 但是基督教的苦難觀使得人在苦難中仍有樂觀積極的態度, 因此也是揭示了人在情感方麵的另一個正確規律.

救恩論: 救恩(Grace)在耶酥基督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就顯明了. 它是真確存在, 是神白白送給人的, 就象空氣一樣. 人要去掉罪性(: 約束自由意誌,謙卑下來), 隻要接受就行. 也就是, 隻要接受耶酥基督作為救主就得到救恩. 一般人能否認識這個救恩論, 關鍵在於人是否承認原罪性, 即承認自由意誌第一所帶來的各種矛盾與困惑. 隻有人承認原罪性, 在尋找出路時,才會明白救恩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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