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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戰例爆光:中國國安局是怎樣抓台灣及外國特務的(轉貼)

(2010-08-08 09:31:32) 下一個
真實戰例曝光:中國國安局怎樣抓台灣和外國特務
 
間諜這個詞對於今天的許多大陸人來說可能已經相當陌生了,然而,實際上台灣間諜特務們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活動,我們與間諜特務鬥爭也沒有停止過。盡管國民黨主席連戰2005年5月初訪問大陸,與共產黨取得了一些共識。但是,國民黨畢竟是在野黨,台灣島內“台獨”勢力仍然以我為敵,對大陸的特務派遣有增無減,活動仍很囂張,我們在隱蔽戰線上麵臨的敵情是嚴重的,反間諜任務日益艱巨。
  
上篇:新世紀台諜大落網
  
進入新世紀,台灣當局不斷派遣特務到大陸進行間諜活動,是因為它一直把大陸作為“威脅台灣安全的主要敵對勢力”。它一方麵派特務到大陸從事破壞活動,另一方麵又疑神疑鬼地認為,大陸在台灣“布下了大量間諜”,並捕風捉影地搞了幾次“清查”活動,結果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神秘的台灣“軍情局”
  
據台灣媒體報道,從2004年元月起,為配合實施“精進案”,台灣將對其軍隊情報係統進行大規模改組,台灣軍方曆史最悠久,地位最重要的情報單位——“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簡稱“軍情局”)也在改組之列。由於地位特殊,保密性強,台灣“軍情局”一直披著一層神秘的麵紗,其真實內幕鮮為人知。
  
台灣“軍情局”的前身是蔣介石獨裁統治時期“赫赫有名”的“軍統局”。1946年,“軍統局”改名為“國防部保密局”,後又改名“國防部第二廳”。1954年台灣當局對情報部門進行調整時,又將其名稱改為“國防部情報局”。到了20世紀60年代,“國防部情報局”與“國防部特勤室”才合並為現在的“軍事情報局”,由台軍“參謀總長”直接指揮,其所搜集的情報主要供台“國防部”及“參謀部”用作決策參考。
  
“軍情局”下設7個處、一個“情報研究中心”和一個“秘密交通中心”,其活動主要是收集大陸政治、軍事情報,情況需要時還可以策劃破壞,暗殺,對大陸沿海地區進行襲擊、騷擾、心戰等活動。除此之外,台灣軍情局的主要任務還包括:適時在大陸建立和發展“敵後武力”,對大陸軍隊進行策反和軍事“攻心”,配合台軍的戰略性行動等。
  
近年來,隨著大陸的改革開放,海峽兩岸交往日益增多,台灣“軍情局”亦不失時機地製定計劃,選派人員赴大陸,以參觀、旅遊、探親以及投資開工廠等名義,搜集大陸情報、物色工作物件,發展間諜網絡。
  
由於台灣“軍情局”的間諜絕大多數是台軍現役軍官,因此不管他們到哪裏都無法取得正式的“名份”,換言之,如果這些間諜在別國境內從事間諜特務活動而被曝光,那麽得由台當局出麵才能避免引發國際事件,因此最隱蔽的間諜當屬台灣“軍情局”的間諜。
  
台“軍情局”情報人員的選拔與培訓中,除了通過“情報專科班”對外招生外,絕大多數都是對台軍各軍兵種現役軍官實施選訓,選訓之前一般要經過本人的同意。
  
台軍職係統的特務選訓過程尤其重視“品德考核”與安全檢查兩大項,隻要有一項不合格就不會列入選訓名單。“軍情局”間諜培訓班通常每年開班一次,平均每期120人左右,開設的課程主要有爆破、射擊、攝影、無線電通信、密寫、密碼破譯等。在接受情報訓練的過程中,除了“情報專科班”必須先接受9周的基本入伍訓練之外,現役軍官都是直接到情報學校接受第一期13周的情報訓練。
  
專項培訓的主要科目是間諜情報行業特有的情報搜集、情報辦證、檔案製作、化妝與變身、技術情報等特殊技術。尤其是檔案製作和化妝與變身兩種技術,更是在情報圈以外學不到的技巧。這方麵,世界各國都是列為高度機密,台灣情報界也不例外,絕對能算得上是“見不得人的技術”。其中,檔案製作主要是以特殊的墨水、代號、代碼、書寫格式、信函等各種方法,讓自己所寄出的信完全沒有任何情報證據。
  
繼續接受專項培訓的學員,除了進行間諜專業的專項培訓外,還要進行各種特種作戰能力訓練。通常情況是要到陸軍穀關特種作戰基地接受基本求生訓練,還要到屏東傘兵訓練基地完成至少3次以上的跳傘訓練。然後再到海軍陸戰隊的蛙人基地接受嚴格的水下特種作戰訓練。同時還要前往陸戰隊的特勤隊練習各種輕兵器的射擊。當然,所有經過情報訓練的學員都要經過結業考核,成績合格後才可以正式接觸間諜情報業務。而且結業考核的科目每年都不一樣,如果今年是要求有來無回的“軍情局”特工學員,以跟蹤的方式進行特定人士的調查,明年可能就是進行範圍較大的社會調查工作,或是做情報資料的整理與研判讀的工作。
  
結業考核中最複雜、最特殊的一種形式被稱為“境外綜合考查”,就是通過島外旅遊方式來考核學員的綜合情報獲取能力。由於這種測驗方式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因而台軍情報部門通常在經過上層機關的批準後,才可以實施。但從實際的考核效果看,很多“軍情局”的學員均難以順利地在境外進行調查和獲取情報。這也說明台軍情報人員的培訓絕非“成效顯著”。
  
另外,依據台“軍情局”的規定,接受情報訓練的學員不可講出自己的真實姓名,一切都是在完全保密的環境中進行,學員的思想壓力極大。而且即使是脫離了情報係統之後,依照規定,3年內不準出島旅遊、探親,使得台軍的情報事業真正成了“見不得人的事業”。
  
據境外媒體報道,多年來,台灣“軍情局”製定了所謂的“六大計劃”,秘密搜集大陸相關情報。這“六大計劃”的代號分別為:“夏陽”、“黎明”、“先基”、“晨曦”、“春風”和“複華”,其中一些方案已經由以“軍情局”為主的情報單位秘密執行多年,而另一些則是近年來新出台的。
  
“夏陽”計劃指的是在大陸政治、軍事、經濟、科技等9種重要戰略目標中,積極發展情報組織的行動計劃。該計劃明確列出20個優先發展情報力量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陽、南京、廣州、蕪湖、遂溪、湛江等。明眼人一看便知,這些城市要麽是大陸的政治、經濟和科技中心,要麽部署有解放軍先進的戰鬥機、導彈或者新型軍用艦艇,軍事意義十分重要。
  
“黎明”計劃主要是針對在兩岸發生衝突時,如何為台軍特種部隊發動反製攻擊提供目標情報服務。該計劃選擇了大陸東南沿海,包括舟山、汕頭、廈門等9處地點作為台特種突擊的主要目標,集中搜集這些地區的陸地和水文資料,以備台軍登陸作戰之需。
  
“先基”計劃是指加強在大陸沿海的導彈陣地、雷達場站、指揮中心、通信樞紐、軍港以及機場等6種主要軍事目標區,搜集“預警性軍事情報”的絕密計劃。
  
“晨曦”計劃重點策劃一旦兩岸戰事爆發,如何迅速將台在大陸潛伏的情報組織啟動為具有“實際行動”能力的“敵後武工隊”,以便在大陸重點地區進行爆炸、投毒以及暗殺等破壞和顛覆性活動。
  
“春風”計劃企圖策反大陸要害部門中的立場不堅定者,解放軍、宗教人士以及少數民族人士都是該計劃的重點目標。
  
“複華”計劃特指台灣情報機構物色,訓練以及派遣情報人員到大陸進行諜報活動的專案計劃。
  
盡管台灣“軍情局”擁有眾多特權,但其吸引力卻在日益喪失,“軍情局”的情報人員,不僅前途渺茫,而且往往處境艱難,常有性命之憂。
  
台灣情報係統曆經多次改革後,大多數台軍軍官一旦邁入“軍情局”,就意味著給自己的前程劃上句號——即要做好“中校軍銜扛到死”的準備了。因為在台軍情報係統內,隻有極少數運氣極好的人才可以升到上校及以上軍銜;除此之外,由於台灣當局對外國的情報依賴越來越嚴重,越來越不願意培養自己的情報人員,所以,“軍情局”的情報人員士氣日益低下,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其未來的前途。
  
台灣“軍情局”從事的是一項非常危險的職業,情報人員常常性命難保。據台媒體披露,自從1949年國民黨政府退守台灣後,已有3000餘名台灣軍情局間諜“以身殉職”。從早年的“神斧”,“班超”、“光武”、“三民”、“海狼”、“長風”乃至近年來的“威遠”及“定遠”等情報搜集計劃,可以說都是由一群“甘心”為台灣當局賣命的情報特工所寫下的血淚史。
  
據台灣一位資深情報官員透露,在台灣近年來的各項情報搜集計劃中,“沒有一次是不付出代價的,總是會有報告稱被‘破線’或‘拆台’,也就是情報網被大陸的反間諜係統查獲”。“老實說,光是2002年就有至少20人‘移民’了,其中已證實5人被‘移民局’處分”。這就是說,台灣情報員去年一年內,就有20人失去聯絡,其中5人證實被當地逮捕。這位情報官員還承認,大陸的國家安全部門對台灣特工的行動幾乎了如指掌。
  
事實上,台灣“軍情局”並不完全信任其情報員,每一季度、每一年,“軍情局”都要規劃安排對局長以下所有“軍情局”人員進行儀器測謊工作,同時運用科學器材嚴格管製出入人員是否帶有重要文件。對於最近出境的情報人員、即將執行任務或調動升遷的情報人員,無論其官職大小,都必須接受儀器測謊,這也使得“軍情局”的情報人員人人自危,不勝其煩.
  
2001年7月14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少民間諜案。李少民何許人也?原來,這名現年45歲、擁有美國國籍的華人,還是個拿過美國普林斯頓大學博士學位、一直任教於香港城市大學的高級知識分子。然而,李少民放著安穩舒適的教學生活不過,卻鬼迷心竅地接受了台灣間諜組織的任務,為台灣當局收集大陸情報。他的犯罪活動逐漸被大陸國家安全機關發現。2001年2月26日,國家安全機關開始在深圳對他進行監視,並於5月15日正式將其逮捕。鑒於李少民擁有美國國籍,中國有關部門按照《中美領事協定》的規定,將逮捕他的消息向美國駐華使館作了通報,並安排美國使館人員進行探視。此次開庭審判,中國方麵也安排美國使館人員旁聽,在法律程序上可以說十分公正。在法庭上,檢察官以無可辯駁的大量證據,列舉了李少民種種危害大陸安全的犯罪事實,使他不得不低頭認罪。法庭一審判決,將李少民驅逐出境。這個身為華夏子孫,卻幹著見不得人的勾當的美籍華人,被可恥地被趕出中國。
  
極為巧合的是,一年前的2000年7月13日,同樣是在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3起台灣間諜案進行了一審判決。這些涉案間諜可就沒有李少民那麽“幸運”了。案犯楊銘中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案犯姚嘉珍(女)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案犯張瑋(女)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3名間諜都隸屬台灣“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以下稱“軍情局”),多年來在大陸收集各種政治、軍事、經濟情報,嚴重危害了國家安全,最終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其實,這些年來,台灣間諜在大陸的活動十分猖獗,大陸國家安全機關破獲台灣間諜案的數量不斷增加。1997年,西安市國家安全局破獲朱晶民間諜案;同年,南京市國家安全局破獲王冠都間諜案;1999年10月,四川省國家安全廳破獲王平間諜案;1999年11月,武漢市國家安全局破獲嶽青間諜案……
  
備受關注的台灣間諜嫌犯宋孝濂,2004年5月被海南中級法院一審以間諜罪,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
  
宋孝濂,曾用名宋安年,英文名SUNGHSIAO-OIEN,間諜化名張曉圓,男,1964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商人。因涉嫌犯間諜罪,於2003年12月14日被拘留,2004年1月19日被逮捕。由於涉及國家機密,法院不公開審理了該案。
  
據法院審理查明,1993年以來,宋孝濂經常到海南進行一些商務活動。2001年5月,宋獲知其朋友童某某(另案處理)係台灣情報人員後,向童表示願意為台灣情報機關工作。童將該情況向台灣軍情局間諜範某某報告。2002年4月間,範在台灣台北縣新店市約見宋,向宋表明其間諜身份及所在部門係情報部門,並要求宋為其搜集反映海南政治、經濟情況的報紙、雜誌、刊物、地圖等資料。宋予以答應。幾天後,範及其上司黃某某再次約見宋,向宋作出同樣的要求,還指示宋搜集我駐瓊某部隊軍事情況,宋答應後,範發給宋活動經費2萬元台幣。
  
2002年4月,宋帶著搜集情報信息的任務潛入海南瓊海市,搜集了反映海南的政治、經濟動態的報刊、地圖等資料20多份。同年5月,宋先後兩次帶其情婦王某某作掩護打探我軍情報。同年6月,宋回台灣把以上資料及軍事情報提供給了範某某和黃某某,還當場繪製了有關軍事示意草圖說明。
  
為了便於傳遞情報,範將台灣軍情局的電子郵箱編碼提供給了宋,還教授了其暗語、編碼及記錄我軍事情報的方法,並規定宋的間諜化名為張曉圓。
  
同年7月,宋同童某某竄至三亞,以旅遊為名,觀察、刺探我軍地理及建設情況。
  
2002年10月,宋返回台灣,將搜集到的我軍的軍事情報提供給台灣軍情局台北站的羅某某。
  
因涉嫌在海南從事間諜活動被拘押的台灣人宋孝濂,1月20日在有關部門的安排下與前來探視的妻子和兒子吃團圓年飯。
  
2004年1月20日,我安全人員逮捕了2003年12月15日逮捕台灣間諜行動中漏網的兩名台情報人員,至此,台“軍情局”在福建的情報網被徹底摧毀。被捕的兩名台灣間諜為一男一女,男的叫張旭閔(27歲),女的叫餘詩屏(24歲)。這也是大陸在一係列追捕行動中抓獲的最年輕的台灣情報員張旭閔。
  
張旭閔於1977年出生在台中縣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家境一般,其父從事小型農機修理,母親和弟弟都在幫忙。1997年,年僅20歲的張旭閔進入台“軍情局”當勤務員,負責環境衛生和哨站,是“軍情局”裏的最底層。1999年,他離開“軍情局”,先後在一家保險公司和三個旅行社裏打工,搞旅遊和婚姻中介業務。也就是在旅行社工作期間,他認識了女友餘詩屏。餘詩屏出生於1980年,2000年高等職業中學畢業後先在台北一家公司上班,後進入旅行社工作。
  
微薄的經濟收入使張餘二人的生活很是拮據。就在這時,張旭閔遇到了他當勤務兵時交往甚密的“軍情局”同事。這名同事任職於“軍情局”二處,是一名職業間諜。在他的發展下,張餘二人先後成為情報員,並於2002年5月被派到福建搜集情報,主要是大陸導彈部署情況。臨行前,那名同事對他們說:“你們去後,往返機票這邊都給報銷,剛開始是試用,如果表現好,就可以正式辦手續了。”在大陸最初的幾個月裏,張餘兩人相當賣力,“軍情局”派他們去莆田,他們就馬不停蹄地趕去。因此,“軍情局”方麵對他們還算滿意,不久就辦理了正式聘用手續。
  
在福建潛伏期間,張旭閔和餘詩屏對外宣稱,他們是在為台灣一家旅遊公司的老板做事。他們以此為幌子,秘密布建搜集大陸導彈情報的網絡。“軍情局”給他們的月薪是5萬元新台幣(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同時報銷往返機票。2003年年底,張餘兩人返回台灣匯報工作,因此僥幸逃過了大陸安全部門的抓捕行動。今年1月,台灣“軍情局”為他們辦理了續聘手續,月薪仍是5萬元新台幣,進入大陸的期限為1年。“軍情局”同時要求他們先潛伏起來,等待上級指令;為安全起見,春節期間不許他們四處活動。
  
據知情者透露,張餘二人給大陸安全部門的感覺是“太年輕”,情報素質很低。他們知識麵窄,也不怎麽讀書看報。另外,他們的上司顯然也沒對他們的危險處境做任何交代。因此,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可能已經暴露,更沒有從外界的蛛絲馬跡中判斷出自己已處於危險境地;入境後對於大陸安全部門對他們實施的監控毫無防範,像“沒事兒一樣”,被捕時也沒有一絲警覺。
  
台灣居民王長勇,男,1956年3月18日生,台灣居民身份證號碼:H121981231,通行證號碼:0320560601(D)。台灣住址:桃園縣八德市建國路452巷22號,大陸住址:福建寧德市霞浦縣城關萬賢街洗馬欄189號,2003年12月15日被拘留審查。
  
據王長勇供認:他於1999年到福建省寧德市經商,2002年經人介紹與台灣軍事情報局間諜許桂福結識,許桂福要求王幫忙搜集大陸軍事情報,王表示同意。同年9月,許桂福在台灣桃園市為王長勇辦理了參加台灣軍事情報局間諜組織手續,規定王的間諜化名為“陳旺”,月薪4萬元新台幣。許布置王的間諜任務是:搜集大陸軍事演習、軍隊調動情況及福建省三都軍港等軍事目標的情況。王長勇按照許的要求,曾多次潛入我軍事要地搜集情報。
  
王長勇接受台灣軍事情報局間諜任務,潛入祖國大陸搜集軍事情報,造成重大危害,證據確鑿,涉嫌犯間諜罪,觸犯了法律。
  
當王長勇走進會見室時,一直翹首以待的妻子陳慧懋立即撲上去緊緊擁抱著他,久久不肯鬆手。其老母親用沙啞的哭聲告訴前往采訪的兩岸記者,她祖籍福建長樂,後來定居馬祖,含辛茹苦養育了這個兒子。她說,她兒子長勇本來很老實,是因為喝了酒後被人騙去做壞事的。她雖然自己全身都是病,但因想念兒子,所以專程前來探視。她希望留在福州與兒子一起過年。
  
王長勇勸母親、妻子和妹妹說,年關已到,希望她們趕快回去過年。他說,他在這裏一切都好,看守所警員對他都很好,現在除了不自由外,住的、吃的都好,希望她們不必為自己擔心。
  
當得知母親因擔心他患有高血壓,特意從台灣帶來了營養品和藥物時,王長勇安慰母親說,這裏的醫生對他很好,每天給藥,不必從台灣帶藥來。
  
他還對前來采訪的兩岸記者說,本來象他這種嫌犯是不能與家屬見麵的,大陸政府對他格外照顧,他表示由衷感激。他表示要改正自己的錯誤,希望能得到大陸政府的寬大處理,早日回家。他母親見到兒子安然無恙,甚覺欣慰,一再表示感謝大陸政府。
  
王長勇的妹妹在接受記者的采訪時說,王的兩個孩子也非常想念爸爸,隻是他們還小,往來兩岸不方便,他們也盼望著爸爸能早日回台灣團聚。
  
戲劇性破獲台灣間諜網
  
2004年2月6日,中國安全部門破獲了台灣當局在南京軍區轄區苦心建立的大型情報網,“軍情局”上校李運溥及手下情報員高國寧、吳哲明等多人被逮捕。這也是繼劉連昆案後,大陸破獲的最大的台灣間諜網。台灣媒體稱,這一切都與陳水扁早前公開透露的解放軍東南沿海導彈部署情況有關,陳水扁將因案情的不斷明了陷入更加被動的局麵。
  
據環球時報記者獨家了解,這一係列台諜案東窗事發的過程非常有戲劇性,而且還把政治、諜報和反諜報等因素攪在一起。
  
2003年11月30日,陳水扁在講話中“精確”地說出大陸導彈部署的地點和具體數量,意在為其“防衛性公投”尋找借口。不知是他在情報上太“白癡”,還是為了選舉什麽都豁出去了,其舉動實在犯了情報學上的大忌。大陸安全部門在他講話後立即警覺起來,並對要害部門加強了工作部署。其中,江西樂平被列為重點,因為陳水扁“明確”指出該地區部署了96枚導彈。
  
就在此時,一個名叫高國寧的大陸人進入了安全人員的視野。高國寧生於1959年4月,湖北襄樊人,在江西樂平開了一家小店。在此之前,他的身份就曾引起過安全部門的懷疑。因為樂平地處偏遠的農村,經濟並不發達,幾乎沒有外地人在那裏做生意。陳水扁講話後,他立即成為調查的重點。
  
2003年12月2日,也就是陳水扁講話後的第三天,高國寧與遠在南京的台灣人李運溥進行了秘密接頭。他的行動極其異常,成為大陸安全部門初步確認其為台灣情報員的重要依據。當日,高國寧就被拘捕。經過突擊審問,李運溥這一目標也被鎖定。大陸安全部門采取斷然措施,在南京逮捕了李運溥。李運溥沒想到,一次接頭竟帶來如此變局,一切都突如其來,令他感到萬般無奈,隻得與大陸有關方麵合作,將情報網內情全盤托出。
  
“軍情局”上校李運溥生於1961年10月,係台灣“軍情局”五處一組上校,負責執行“南華專案”。他的任務是每半年向“軍情局”提供60條情報。李運溥在大陸以經營“南京實力克醫學研究谘詢部”為名,以秘密方式指揮下屬情報員搜集情報,並逐步建立起“天63364號”情報網,下設“藍天情報組”、“白雲情報組”以及“吳大衛情報組”。負責人分別為高國光、高國寧(兩人都是李運溥的親外甥)和吳哲明。李運溥的滲透能力相當強,不僅搜集了大量大陸導彈的機密情報,而且還滲入大陸軍方內部,在解放軍內建立了“陳誌漢情報組”。
  
搞情報的人都知道,在對方陣營內部發展情報員是難度最大、風險也最大的間諜工作。李運溥短短幾年竟在大陸發展了幾條情報鏈,實屬“能幹”。因成績突出,他的情報網一直由“軍情局”重要官員親自指揮。“軍情局前局長”胡家麒親自接見了他,並麵授機宜;“軍情局現任執行長”謝建章和“前局長”薛石民辦公室主任王大旺、五處處長嶽振聲等人都曾督導李運溥情報網的運作。1997—2001年,李運溥連續5年獲得“莒光楷模”(台灣“軍情局”頒給有功情報員的稱號),立大功1次,小功10次左右,合計各大功、小功獲“國防部”頒發的“景風獎章”和“寶星獎章”各1枚。
  
李運溥堪稱近年來大陸安全部門捕獲的一條“大魚”。1月15日大陸公開的8名台灣間諜都是“軍情局”間諜發展的情報員,每月工資也就四五萬元新台幣(4元新台幣約合1元人民幣),而李運溥不同,他是受“軍情局”領導的專業間諜,月薪高達14萬元新台幣,外加300美元。不過,他好像並不滿足,一直在貪汙“軍情局”的錢。有一段時間,他手下“藍天情報組”組長高國光中斷了間諜工作,但李運溥仍以他的名義從“軍情局”領錢,共計50萬元人民幣。另外,李運溥在大陸有個情婦,姓劉,西安人,今年33歲。她在新浪網下五子棋時與李運溥結識並成為網友。不久,女方赴上海與李見麵,兩人開始同居。李運溥貪汙的錢就存在這個情婦的戶頭裏。
  
據了解,陳水扁講話中透露的江西樂平導彈部署情況就是李運溥情報網提供的,這一點已經被李運溥等人的供述所證實。2003年12月15日,大陸安全機關一舉破獲24起台灣間諜案,但李運溥情報網並沒有被包括在內,他是在此前十幾天被捕的。由於李在“軍情局”內任上校,級別比較高,對“軍情局”在大陸其他地區布建的情報網也有所了解,他的供述對大陸安全部門順藤摸瓜、抓獲一連串台灣間諜起了重要作用。
  
據了解內情的人士透露,陳水扁的講話也直接導致了在廣州地區的另一名台灣間諜--童太平的落網。童太平很早就以台商的身份進入大陸,並娶了桂林陽朔的一個姑娘。不過,一直跟著他的卻是一名姓張的情婦。
  
2003年12月4日下午,童太平像以前一樣租了一艘小船到廣州黃埔造船廠,準備拍攝新下水的某軍艦照片。這些照片將被製作成檔案,供台灣情報部門研究大陸海軍之用。據了解,童太平刺探黃埔造船廠的情報已達8年之久,他經常租用船隻拍照,當地一些船夫都認識他,但他一直沒有露出馬腳。這一次不同了,陳水扁發表講話後,大陸安全部門通知有關部門對重點目標一定要加強防範,造船廠提高了警惕。當童太平舉起相機對我軍艦拍照時,被造船廠發現,保衛人員感覺蹊蹺,想攔住此人好好盤查一番。童太平一看情況不妙,趕緊花50元人民幣租了一條小船逃跑,並把相機扔進了珠江。廠保衛人員緊追不舍。童太平上岸後,先搭上一輛公共汽車,後又截了一輛車繼續逃跑,但最終還是沒有擺脫被抓住的命運。當地派出所把童太平逮捕歸案後,立即通知了廣州市國家安全局。檢查童太平的隨身物品,大陸安全人員發現了他與台“軍情局”聯係的電話本、情報搜集提綱以及軍艦草圖等,其間諜身份暴露無遺。童太平成為大陸最早公布的8名台灣間諜之一,他的被捕對破獲廣東地區台灣間諜網也起到了作用。
  
電力部副部長等落馬
  
美籍華人方複明通過巨額資金賄賂中國國家工作人員,為外國公司刺探、收買有關工程項目的秘密和情報,已於去年10月被中國司法機關依法審理。
  
《法製日報》所屬的《法製與新聞》月刊去年12月號披露了該起重大泄露國家機密案件的部分案情,據報道,該案涉及諸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原電力部副部長查克明、7個廳局級、數個處級幹部。檢察院為此立案11起,目前已審結6起。內部人士稱,此案的規模之大、級別之高,實屬罕見。
  
1995年,我國偵查人員發現美籍華人方複明在中國大陸活動頻繁,尤其是在一些國家大型招投標項目過程中,經常出入一些主管領導的住所,行跡十分可疑。
  
方複明是何許人也?方複明今年65歲,1957年畢業於上海交通大學電機專業,1960年調到浙江省電力局一直到1989年,其間先後曆任工程師、浙江省電力研究所總工程師、所長、浙江省電力局副局長兼總工程師,1989年後移居美國,1994年加入美國國籍。
  
應該說,方複明當年在行業內可是個響當當的人物。不僅因為他身處要職,與上層領導關係密切,還因為他專業技術的高超,這使得他在電力係統內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此,即使是到了國外,方複明仍然是一些大企業爭奪的目標。1993年其被香港飛雅電力開發顧問公司聘為董事經理。
  
鑒於方複明的特殊身份,偵查人員決定暗中對其進行跟蹤、監視。
  
1999年,方複明再次回到中國。其間,他設宴款待幾位如今已身處要職的老部下時,將一台從不離手的筆記本電腦留在了賓館。偵查人員見機不可失,悄悄地潛入了方複明的房間,打開了那部由方複明自己改裝,號稱具備目前最先進筆記本電腦3倍容量的手提電腦。裏麵的內容讓所有人大吃一驚……
  
電腦中有500餘份材料,其中大部分是國家機密文件,有的甚至還帶有中央領導的批示。更讓人觸目驚心的是,偵查人員在電腦裏還發現了一張表格,上麵分別列出了年月日、我國主要的項目工程名稱、負責人員以及他們收取的好處費金額等。其中涉及35名個人或單位,包括在京的國家工作人員7名、外省市國家工作人員15名。表中赫然記錄著方複明計劃行賄數百萬美元,已支付50多萬美元以及受賄人的簽字收據等情況。
  
這實際上就是一張傭金分配表!從這些資料看,偵查人員斷定方複明近年來的主要工作就是為一些外國公司做項目代理,通過用巨額資金賄賂我國家工作人員的手段,為這些公司刺探、收買有關工程項目的秘密和情報,從而從這些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顧問費。偵查人員沒有貿然行動,迅速離開了賓館。
  
由於此事牽扯麵大,案情較複雜,司法部門決定對方複明實施邊控,一場麵對麵的戰鬥開始了。2000年2月28日,尚且蒙在鼓裏的方複明再次回國,剛一下飛機,就被等候多時的偵查人員扣押,對其采取了監視居住的措施。經上級批準,此案涉嫌經濟犯罪部分由檢察機關偵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將北京地區的偵查任務交辦給北京市人民檢察院,該院迅速從各院抽調了幾名業務骨幹,由李兆、田明海、白鴻政、於書京、遊立、馮寶軍、焦姝珩等組成了3?13專案組。專案組兵分三路,一路負責方複明的審訊,一路將所有簽字收據進行筆跡鑒定,另一路按照傭金分配表與有關人員正麵接觸,以傭金分配表為突破口各個擊破。在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偵查行動在絕密的情況下開始了。
  
但是偵查員從方複明電腦中提取的簽字收據,大部分署名與傭金分配表中受賄人的姓名是不符的。這是怎麽回事?偵查員迅速調取了傭金分配表中受賄人的筆跡進行比對,其中一個叫“姚午鴻”的簽字收據引起了偵查員的注意。這個筆跡怎麽會與原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進口處處長吳守仁(正處級)的字跡一模一樣?這兩個人有什麽關係嗎?偵查員決定會會這個吳守仁。
  
2000年4月18日,偵查員身著便裝來到吳守仁的單位,毫無準備的吳守仁臉色驟變。不過他隻承認曾經收取過他人的一些煙酒類的物品,其他問題一概不知。看起來,他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偵查員決定將其帶回檢察院訊問。吳守仁的頭上滲出了汗珠……
  
1985年,我國對北侖港電廠項目向國內外招標,日本丸紅株式會社等幾家公司參與競標。當時,丸紅公司投標圖紙上的某些數據並不符合招標書的要求。為了能順利中標,丸紅公司找到了這個項目的招標業主——浙江省電力局的副局長方複明,希望他能為公司推薦一個代理公司,事成之後必有重謝。
  
按照規定,方複明隻負責審查此項工程的采購指標、技術條款等,其他方麵方複明也鞭長莫及。但是方複明想到了兩個人。一個是中國水利電力對外公司副總經理劉連城(副局級),另一個人就是吳守仁。對外公司在這個項目中主要負責對幾個競標公司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等進行審查,參加商務部分的合同談判,而這兩個人在整個競標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位置。尤其是吳守仁,重要的評標工作都要親自參加。過不了他們這一關,丸紅要想中標那是難上加難。因此,找不找代理公司是小事,關鍵要打通這兩個人的關係。
  
由於都是電力係統的老人兒,方複明和劉連城、吳守仁的關係很熟。於是,他把劉連城和吳守仁推薦給了丸紅公司。不久,丸紅公司大張旗鼓地宴請了三人。有方複明在一旁敲邊鼓,劉連城和吳守仁當然明白丸紅公司的意圖,“既然大家關係都不錯,麵子還是要給的,更何況也不白幹。反正洋人的錢不拿白不拿。”劉連城和吳守仁等人一拍即合。
  
項目中的幾個關鍵人物都已被買斷,丸紅公司的競標一路綠燈。最終,丸紅公司成功取得了北侖港項目的承攬權。
  
此後,丸紅公司按照約定向方複明支付了16萬美元。方複明自己留下8萬美元,剩下的8萬美元劉連城和吳守仁每人4萬美元。為保險起見,劉連城將自己的份額暫存於方複明處。1990年之後,劉連城到美國公幹,打電話給方複明,稱要用錢,請他把錢匯到其子在美國的個人賬戶上。按照劉連城的要求,方複明先後分兩次將3.8萬美元匯了出去。之後,劉連稱將這筆錢存進了中國銀行。
  
1996年1月,方複明將1萬美元酬金交給吳守仁,吳守仁以“姚午鴻”的名義簽收;1996年2月至2000年春節前,方複明分4次給吳守仁在美國求學的兒子匯款3.6萬美元。此後,方複明所在的飛雅公司為感謝吳守仁在其他項目上的幫助又支付給其1.9萬美元的好處費。
  
2000年4月29日,檢察院以吳守仁涉嫌受賄罪將其逮捕。他的被捕,在電力係統產生了異常的反響。2000年5月16日,當偵查員找到劉連城的時候,時年已經72歲的劉連城什麽也沒說,一五一十地交代了所有問題。在說到所收錢款應是什麽性質的時候,劉連城做了一番可笑的闡述:“我們的身份是不能做代理、顧問的,所以這筆錢既不能叫代理費,也不能叫顧問費。否則不是吃裏扒外了嗎?”不知道按照他的邏輯,他們現在的行為算不算是吃裏扒外!
  
對方複明的審訊並不順利,仗著自己是美籍華人的身份,方複明的態度異常強硬。偵查員抓住他的心理,與他展開了一番智力比拚。幾個回合之後,方複明老實了許多,開始交代自己的問題。從他的交代中,偵查員注意到另外一個人——永瀨國男。2000年9月25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行賄罪對永瀨國男立案偵查,同日刑事拘留,10月8日將其逮捕。
  
說起來,永瀨國男和中國還頗有淵源。1938年,永瀨國男在日本出生。還不到7個月,他的親生父母為了躲債,將他交給了鄰居——旅日華僑潘某收養。在潘某的悉心照料下,永瀨國男一路順利地讀完了小學、中學、大學,1963年受中國外交部的聘請,到北京外國語大學亞非語係任講師、副教授,斷斷續續直到1979年11月回到日本。由於其在中國具備良好的人際關係,1986年,日本三井物產株式會社聘請其為部長、特別顧問等職務,主要負責在中國的大型投標項目。從此,永瀨國男在中國開始了他的“攻壘”計劃。第一個被擊中的就是原電力部副部長——查克明。
  
據永瀨國男交代,1987年左右,在山東鄒縣火電廠二期擴建項目中,三井為某公司做代理,結果未中標。為此,三井拜訪了時任山東電力局局長查克明。當時,查克明就對三井的人說,“以後再有項目就要先和我談,什麽投標不投標的。”(據說,這句話後來成了日本商社中流行的查克明語錄。)這句話是什麽意思,三井哪有不明白的道理。此後沒多久,查克明就調到電力部任主管基建的副部長。於是,三井公司決定一定要搞好和這位鐵腕人物的關係。
  
1996年2月,查克明率核電考察團訪問日本。三井覺得這是個好機會,於是派遣永瀨國男拜訪了查克明,並為他準備了1000美元的零用錢。“一點小意思,就當作在日本的花銷吧!”查克明嘴裏說著“不用客氣”,手卻接過了信封,還沒忘了囑咐一句:“以後有事來北京找我。”
  
應該說,查克明能到今天的位置,是靠實力一步一步走過來的。當年,他是大亞灣核電站的突擊隊隊長,業務水平即使是在美英同行中也是有口皆碑的。可是,就是這樣一個正直了一生、清廉了一生的領導幹部在市場經濟大潮下,迷失了方向。查克明開始琢磨著怎麽利用自己的職位和權利在退休前掙點錢了。
  
1997年上半年,三井公司參與了浙江嘉興火電廠二期項目的投標。為謀求查克明的支持,永瀨國男給查克明送去了1萬美元。查克明照單全收。下半年,嘉興項目正處於上報國務院的審批階段,由於日本銀行的貸款利率高於德國在山東聊城項目上貸款的利率,查克明不太滿意,希望日本方麵能夠降低一些利率。聽到這個消息後,三井公司非常著急,馬上安排對策——由永瀨國男再給查克明送一些美元。
  
結果,2萬美元堵住了查克明的嘴,他再也沒提降低利率的事。三井公司暗自慶幸,美元送得及時。於是趁熱打鐵,在一次盛宴之後,永瀨國男又悄悄地遞給了查克明一個內裝3萬美元的信封。得意忘形的查克明將招標工作中的要求以及三井公司在此次招標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底牌全都告訴了永瀨國男,並且許諾:“耐心等著吧,會批下來的。”1998年1月8日,查克明同意並簽署了上報國家計委的有關文件。五六個月後,嘉興項目被批了下來,三井公司成了嘉興項目的總承包商。
  
1998年8月,我國開始運作嘉興項目的融資事項,時任國家電力公司國際合作局局長譚艾幸(正局級)是這一事項的負責人。此人在全國乃至國際上可以說是聲名遠播。由於我國的幾次大型項目融資都是他一手操辦,因此級別雖然不高,但卻屬於重量級的國際知名人士。這次,“三井”把攻壘的重點又放在了譚艾幸身上。“如果能得到此人的支持,三井公司的融資幾乎就不是問題。”
  
當時,與三井一同競標的還有英國、法國的公司等,中方是浙江省電力公司。用譚艾幸的話說,從技術角度講,這幾家旗鼓相當。可譚卻對三井公司“青睞有加”。譚向永瀨國男透露了內部消息,並出主意:第一,要加大三井公司在中國的分包力度;第二,降低造價;第三,融資利率不能超過6.3(這個數字是我國內部掌握的談判界限。由於被泄露,使得最終成交的利率高居不下,國家遭受了巨額損失)。作為交換,永瀨國男給了譚1萬美元。
  
融資工作一開始,永瀨國男再次找到譚,希望譚能利用自己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做做日本政府和通產省銀行的工作。由於上次“合作”愉快,這次譚艾幸也“勉為其難”的欣然從命。1998年8月18日,應三井公司的邀請,由浙江省電力局副局長韋國忠任團長,譚為顧問,連同其他部門的人員一起赴日,訪問了日本櫻花銀行等,商談關於浙江省嘉興二期項目的融資問題,並提出了融資方案。
  
當事情辦得差不多的時候,永瀨國男不失時機地將一個裝有2.5萬美元的信封交給了譚。為了怕譚嫌少,8月22日譚先期回國的時候,永瀨國男在機場又給了譚1萬美元。
  
2000年7月2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譚立案偵查,7月27日對其刑事拘留,8月9日將其逮捕。2001年4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查克明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立案偵查;2001年9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查克明有期徒刑12年。
  
根據傭金分配表上的內容和方複明、永瀨國男的交代,我國的檢察機關全麵出擊。經過偵查,一批官員的受賄行為紛紛敗露:
  
犯罪嫌疑人劉加宇,39歲,國家電力公司國際合作部和計劃與投資部高級工程師(副處級)。1995年至1999年底在北侖港、禹州等項目中,劉加宇非法向方複明等人提供大量招標底牌、評標意見等經濟情報,收受或索取方複明等賄賂款36.5萬美元。2000年4月14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加宇立案偵查,2001年7月13日,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審查起訴;
  
王建國,61歲,原國家機械工業局國際招標審查處處長(正處級)。其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主管的項目中非法收受日本三井株式會社永瀨國男4.5萬美元、電力設備總公司部門經理關某1萬元人民幣、廖某11萬元人民幣、機械進出口公司成套設備部經理賈某6萬元人民幣。2000年8月3日,北京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2001年1月6日,該院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移送審查起訴,4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
  
犯罪嫌疑人席勝建,39歲,浙江省電力局外事秘書。曾在北侖港、揚州、浙江500KV變壓器、鎮海等項目中為方複明提供過情報和幫助,傭金表上計劃給付23萬美元,已付10.5萬美元。其不僅給方複明提供了大量密件,收取巨額美金,還和方複明私交甚好,是方複明在浙江等地承攬項目的核心人物;
  
趙湖賓,46歲,原浙江北侖港電廠廠長。曾在北侖港項目中給方複明提供幫助,方複明計劃給付18萬美元,已付2萬美元。2000年11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趙湖賓有期徒刑11年,贓款沒收;
  
2001年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連城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11萬美元,贓款予以沒收。
  
2001年3月6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吳守仁有期徒刑13年,贓款予以沒收;
  
為了幾十萬美元,有的甚至是幾萬美元,如此之多、掌握著我國大型招投標項目決策權的專家、官員相繼折腰,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據北京市檢察院的偵查員介紹,在這起案件中,他們還發現了一些受賄的官員,但卻因苦無證據而無法定罪,有的甚至連某些單位的司機也被牽扯其中。由此可見,方複明和永瀨國男之流的觸角伸得之深、之長;落馬人群牽扯麵之廣,危害性之大令人觸目驚心。
  
啟動反台諜係統
  
海峽兩岸尚未發生軍事接觸,一場並未宣戰的高科技情報作戰已悄悄拉開帷幕。
  
據台灣媒體報道,隨著近來台灣當局加大向美購買武器的力度和台當局“以武拒統”意圖日益明顯,台軍全方位加大了對解放軍的電子偵察。台陸軍已組建了“國防部電訊發展室”(電監中心),動用所屬30餘個地麵電偵站、通信情報站監測距台灣300海裏內大陸各種電子通訊情報。同時,台陸軍還部署了長白遠程預警雷達,並計劃獲得美國鋪路爪遠程預警雷達,以進一步提高台陸軍遠程預警和電子偵察能力。而部署在金門島的第10偵察營則是台陸軍對我進行電子偵察和電子戰的馬前卒。我陸軍部隊的調動、集結、電台通訊等信息都是其搜集的重點。
  
台海軍電子偵察係統由30餘座雷達站構成,這些雷達站主要位於台灣島西部,而在金門島和東引島等處台軍部署了7支直屬海軍總司令部的戰鬥情報隊和偵技小組。據台灣媒體日前報道,這些監聽站裏的設備最近24小時開機、全天候監測解放軍海軍的艦艇活動、無線電通訊、後勤補給周期甚至潛艇的出入港口等情況。台空軍監聽係統主要是“強網係統”,該係統由20餘個固定式遠程預警雷達、機動雷達、E-2T和C-130HE飛機組成。台空軍地麵電子偵察主要由設在澎湖馬公、金門以及馬祖等外島的“監視分隊”、“偵收台”和“測向台”等部隊實施,偵察範圍包含整個台灣防空識別區和大陸沿海250海裏內所有的空中目標。據台軍透露,在全麵換裝了先進的美製防空雷達後,強網係統對台島空域和大陸沿海的偵搜範圍擴大到463公裏,可同時顯示600餘個目標,並引導150架飛機實施攔截作戰。此外,負責空中偵察的E-2T飛機可有效偵測400海裏內的目標。台空軍官員表示,部署在東南沿海的大陸空軍戰機(尤其是新式戰機)的起降、編隊飛行、機場通訊、遠程拉練等情況是台軍關注的重中之重。
  
軍事專家分析,台軍近來對解放軍展開如此高密度的電子偵察,除了監視解放軍東山島軍演外,更多的圖謀還是為可能發生的未來台海軍事衝突做準備。台軍分析說,2005年至2010年為台海衝突發生的高危階段,近年來解放軍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在電子戰能力方麵也取得長足進步,利用一切機會多搜集、偵測解放軍的相關情況已成為台軍的當務之急。台灣媒體對此評論說,此舉恰恰說明了麵對日益強大的解放軍,台軍追隨台當局搞“台獨”,心裏沒底、發慌的一種心理。但無論怎樣,台軍的活動值得引起我軍更多的關注和警惕。
  
針對近期台灣情報機構的猖狂活動,中國大陸已全麵啟動反台諜係統,加強偵破工作,力求將危害國家安全的係數降低到最小。國家安全機構近一段時間以來,已經加強了對一些敏感部門、敏感地區的監控台諜工作,同時,加強內部保密教育以堵塞漏洞。在福建以及一些沿海地區的軍事設施加強保衛工作,同時,對軍事活動采取更加嚴密的保衛措施。
  
2003年8月30日陳水扁宣稱大陸在沿海600公裏範圍內共部署了496枚導彈,並詳細指出這些導彈的分布,引起了大陸安全部門的高度警覺,大陸方麵迅速采取措施,部署偵查行動。
  
2004年12月15日廣東、福建、海南、安徽、浙江、江蘇、上海和山東8個省市的安全機關同時出動,拘捕台灣間諜,其中廣東和福建兩省逮捕的間諜最多,分別為8人和6人。
  
據《東森新聞報》6日報道:台灣軍情局在南京布建情報網被大陸破獲,消息來源透露,在此之前大陸方麵還逮捕了其它地區情報網成員,軍情局長期在大陸地區建立的情報網大半已遭殲滅,隻是為保護當事人人身安全,台灣當局及家屬對此都低調處理,不願曝光。
  
消息來源指出,在南京被捕的前軍情局上校李運溥並非首起案例,在此之前,許多與李運溥相同出身背景的軍情局退伍軍官,都曾被軍情局征召前往大陸各地區布建情報網,不過,一到中國大陸即被相關單位跟監,一舉一動都被中國全程掌握。
  
據指出,除了南京軍區情報網,台方在大陸地區長期搭建的綿密情報網,也有多起被破獲,各地多位關鍵核心成員被逮捕,其中包括部分偏遠邊陲地區情報網人員,目前正在服刑。有跡象顯示,大陸方麵破獲台方情報網,隻是選擇性曝光,還有多少情報人員身陷“牢獄”,備受關注。
  
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在大陸苦心建立的大型情報網一個一個被破獲,台灣間諜之路越走越窄……
 
下篇:回味上世紀的夢
  
2005年1月5日,據《大公報》報道台“軍情局”高級官員最新披露,國民黨1949年逃竄到台灣後的60多年間,從早年的“神斧行動”、“班超行動”、“光武行動”、“三民行動”、“海狼行動”、“長風行動”,到近年的“威遠行動”和“定遠行動”等秘密情報行動中,總計有3000多名台灣特務“以身殉職”。
  
粉碎“炮轟天安門”陰謀
  
經曆過新中國誕生,或關注曆史事件的人,大都知道這宗案子:外國間諜陰謀在國慶一周年之際炮轟天安門。這件案子在當時是那麽的令人驚愕、氣憤;間諜被槍決後,國人又是那麽的揚眉吐氣。
  
半個世紀後,一些人用現在的思維回過頭再看那個案子,就提出這樣那樣的疑問。但是,隻要你尊重曆史,把案子放到當時國內國際的大環境裏去思考,你會依然相信當年對這個案子所作出的結論。
  
1951年7月,公安部召開了第一次全國公安偵查工作會議。會上,公安部長羅瑞卿鄭重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帝國主義取代德、意、曰妄圖稱霸世界,充當世界憲兵的角色。特別是特務頭子出身的美國國務卿杜勒斯,在駐新中國周圍,鄰國使館秘密派遣高級特務,與國內美國間諜勢力和國民黨特務相勾結,成為對新中國的主要威脅,故而,我們的偵查情報工作必須及時轉移到打擊美帝國主義間諜的軌道上來……”
  
會議結束後,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下令:“有關國際間諜的材料,往一局一處偵查科集中!”
  
很快,全國各地有關國際間諜的材料集中到公安部一局(政治保衛局)一處偵查科科長曹純之的案頭。其中許多都是針對北京東四三條一個美國人設立的機關——“美國新聞處”的。
  
“美國新聞處”實際上是美國戰略情報局駐華機關的分支機構,經常出入這裏的,是長期居住在北平和天津的德國、意大利、日本等戰敗國的僑民。這些戰敗國僑民中的部分人以前的身份曾是間諜,二戰結束後被美國收買.繼續從事間諜活動。
  
“美國新聞處”被曹純之的偵查科視為國際間諜在中國活動的一大隱患,觀察經常出入“美國新聞處”的可疑外國人,從中發現蛛絲馬跡,就成為偵查員們的主要任務。
  
經過技術偵查,偵查員發現經常出入“美國新聞處”的意大利人李安東與英國駐華代辦處有聯絡。盡管英國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較早的國家之一,雙方在各自的首都也都建立了代辦處,但在外交上,英國仍然與美國以及國民黨政府保持著外交關係。美國不承認中國,所以英國在中國半公開地為美國代理在中國的事務。
  
李安東首先納入了偵查視線。很快,外線偵查員就掌握了與李安東聯絡密切的意大利人哲立、日本人山口隆一、德國人甘納斯,以及東交民巷法文圖書館經理魏智。
  
接著,曹純之又在與各國使館工作人員的接觸中,濾出了東交民巷一個開熏魚店的伊拉克女人,交給她一個信封,請她代為郵寄。
  
伊拉克女人早在偵查員的監視之中。9月26曰一早,她在東單國際郵局辦理的航空快件被北京市公安局偵查處的偵查員截獲。
  
信件的內容是:
  
CLC總部
  
所購滅火機於1O月1日發貨。一切按既定計劃進行。
  
致以熱烈的問侯
  
山口隆一
  
從字麵上看不出有什麽破綻,似乎是一封購銷通知。但一分析就感覺有蹊蹺了。首先,CLC是一個間諜組織,並沒有消防器材方麵的業務,為何要購買消防器材?而且選在北京。其次,山口隆一是法文圖書館中文部的一個圖書目錄編輯,並不是商人,為何要為CLC總部購置滅火器?
  
再一看信箋後還附有一張用鉛筆繪製的天安門及廣場的地形草圖,草圖上一條清晰的拋物線直指天安門城樓。
  
北京市公安局偵查處處長狄飛大吃一驚,預感到問題的嚴重,拍照後立即向公安部偵查處處長李國祥作了匯報。李國祥馬上召開了案情分析會。
  
會上,大家都感到山口隆一的信件中隱藏著一個大陰謀,天安門處在危險之中。今天是9月27日,再過4天,就是國慶一周年的日子,屆時,黨和國家領導人將登上天安門城樓,與民眾共同歡慶這個盛大的節日……這個日子也正是山口隆一說的那個“發貨”的日子。山口隆一將“發”什麽“貨”?如果把“發”的“貨”與草圖上的拋物線聯係起來……
  
大家不敢往下想了,但隨之,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我這就去向中央請示!”
  
問題太嚴重了,如果分析得正確,後果將不堪設想。李國祥匆匆趕往中南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北京市市長彭真同誌在西花廳聽了匯報,並看了證據,也感到事關重大,指示李國祥:“這很可能是炮轟天安門,殺害毛主席和中央領導同誌,破壞我國慶的大案!事不宜遲。迅速破案!”
  
李國祥領命後準備離開.彭真同誌又說:“要嚴格地把與此案無直接聯係的其他人員區別開來,隻捕主要罪犯。對其他人員要快查、快審訊、快釋放,即使是原美國戰略情報局的人員,隻要與此案無直接關係,也要區別對待,沒有證據,一律不準動他們。此案是第一個涉外大案,國際影響極大,切不可有一點差錯。”
  
楊奇清副部長聽了李國祥“彭真同誌要求國慶前破案”的匯報後指示:馬上集中京、津、冀、沈陽的優秀偵查員到公安部,共同參加破案,在國慶節前打個殲滅戰!
  
9月27曰清晨,曹純之把公安部的偵查力量與前來參戰的兄弟部門的偵查力量進行了任務分工,又把案情向同誌們作了介紹。
  
上午7時,李國祥按時到達。他下達了作戰命令:經過偵查,美帝間諜分子企圖國慶節炮轟天安門,殺害偉大領袖毛主席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製造國際混亂。據此,公安部命令:“依法逮捕李安東、山口隆一、甘納斯、哲立等間諜分子!”
  
曹純之隨後宣布了行動方案:“一組,逮捕李安東;二組,逮捕山口隆一;三組,逮捕甘納斯;偵查科成副科長率領本科外勤組逮捕哲立。”
  
最先被逮捕的是甘納斯。甘納斯早上提著皮箱剛要出門,被適時趕到的偵查員攔住去路。
  
第二個是山口隆一。他正在東交民巷魏智的法文圖書館裏,他對亮出手銬的偵查員說:“我抗議!那是我們正當的商務貿易,與間諜活動毫無關係!”
  
逮捕哲立時,他含糊地說“隻是正在策劃,就被你們發現了。”
  
告訴李安東有人敲門的,是我情報人員裝扮的李安東家的傭人。偵查員辛立學對他宣布:“李安東先生,你違犯中國法律,陰謀搞武裝行動,我們奉命逮捕你!”
  
李安東無可奈何地在逮捕證上簽了字,然後被戴上手拷,押上了囚車。
  
偵查員搜查了李安東的書房、臥室和客廳,搜出了大量的文件,其中許多都是關於解放區軍事、政治、經濟等的情報資料,有的情報上附有我軍的部隊番號和領導人姓名。李安東寫給美國紐約大主教查浦曼(Chapman)的信中曾表示:“感到被當成間諜槍斃的恐懼。”
  
從山口隆一處搜出的情報資料更多,有的還被整理成卡片。
  
由於臨近國慶節,審訊工作很緊張。李安東和山口隆一在前幾次的審訊中,否認自己搞過特務間諜活動。但眾多的材料和證據他們無法抵賴。特別是,在李安東住處搜出的一堆金屬經過拚裝,竟然是一門小型迫擊炮。李安東和山口隆一才不得不承認,那封信和那張草圖是寄給美軍駐日最高司令部G-2(情報處)的,他們準備在國慶一周年時,用迫擊炮轟擊天安門,加害中國領導人,製造混亂。
  
1951年8月17曰,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軍事管製委員會軍法處對這個案件進行了判決,主犯李安東、山口隆一被判處死刑。甘納斯和哲立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
  
這是中國第一次處決外國間諜,這個新聞在當時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用民革中央發言人的話說:“這是中國人民110年來繼續驅逐帝國主義在華勢力之後,又一次大快人心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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