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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念在北京被非法軟禁的餘傑、劉敏夫妻:真理與自由

(2010-11-06 04:46:19) 下一個


記念在北京被非法軟禁的餘傑、劉敏夫妻:真理與自由


經文:“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 8 : 32 )。

王誌勇 牧師

對真理漠不關心,乃是最大的罪惡!

沒有對真理的火熱,本身就是對真理的漠視和背叛!

當今很多教會中注重的是個人的經曆,很少人注重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這也是耶穌基督當初在巴勒斯坦傳道時的經曆,當時很多群眾和達官顯貴想看的是神跡奇事,但很少人真正關心真理是什麽。但是,耶穌基督所注重的則是真理,他對彼拉多強調說:“我為此而生,也為此而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 18 : 37 )。彼拉多不疼不癢地嘲諷說:“真理是什麽呢?”(約 18 : 38 )。彼拉多顯然並不想知道真理是什麽,他所關心的隻是個人在社會上的名位和利益。然而,對於基督徒而言,我們必須關心真理的問題,因為基督所吩咐、上帝所命定的方式就是:“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 8 : 32 )。

從專製和暴政的牢籠中脫離出來的人都深深曉得自由的寶貴性,我們甚至可以說自由是這個世界上非常稀缺的資源,非常寶貴的特權。但是,曆史所出現的一大悖論就是:那些一味追求個人的幸福的人得不到幸福,一味追求個人的自由的人得不到自由。真正的幸福來自上帝的賜福,來自上帝在基督耶穌裏的救贖;真正的自由建立在真理的根基上,這真理乃是上帝藉著先知和使徒 -- 尤其是藉著耶穌基督 -- 所特別啟示的。否定上帝而追求幸福,最終隻能是自欺欺人;舍棄真理而追求自由,最終隻能是害人害己。因此,華腓德強調說,關於神學和經曆,“二者誰也不是誰的產物,二者都是宗教真理的產物。宗教真理在生活和思想兩大領域中都同樣發揮作用。” [1] 我們絕不能僅僅把基督教真理局限在個人信仰的範圍內,而是在生活和思想的各個層麵中認識真理,遵行真理,見證真理。這既是聖經中的啟示,也是改革宗神學的精華。

一 . 對真理的追求出於人的本性

保羅曾經說:“希臘人是求智慧”(林前 1 : 22 ),這是保羅對當時希臘文化的概括,智慧就是對真理的認識,就是通過認識真理而實現個人幸福的能力。古希臘人是一個熱愛真理的民族。亞裏士多德的名言就是:“吾愛吳師,吾更愛真理。”其實,我們中國人也愛慕真理,孔子強調說:“朝聞道,夕死可矣!” [2] 愛慕真理、追求真理乃是人的天性,因此希臘哲學家亞裏士多德在其名著《論形而上學》中第一句話就是:“就其本性而言,所有人都渴慕知道”( All men by nature desire to know )。 [3] 中國古代哲學家孟子也強調說: “ 心之官則思。 ” [4]

使徒約翰在這卷洞徹真理大光的福音書中一開始就以雷鳴般的聲音宣告“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約 1 : 1 )。使徒約翰筆下的“道”就是絕對真理本身,就是上帝本身。基督教的真理體係可以用四個字來概括,就是“道成肉身”。耶穌基督作為絕對真理,作為至高上帝的第二個位格,“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 1 : 14 )。基督徒的呼召就是效法耶穌基督,在這個世界上,在我們的肉身中,發揮“地上的鹽”“世上的光”“山上的城”“燈台上的燈”的作用(太 5 : 13-16 )。

當然,探求真理既然是人類的本性之一,“真理”這個名詞自然成為一個學術界與宗教界都廣泛使用的概念。令人不得不深思的是,許多人都自詡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間可能毫無共同之處,甚至針鋒相對。二十世紀影響最大、殺人最多的理論就是共產主義理論 。布哈林是蘇聯共產主義理論的權威和領袖,他在被斯大林謀殺之前,在最後告別妻子時大有信心地對自己的妻子說:“不要抱怨,曆史上常有可怕的錯誤,但真理總有一天會恢複的。”他在其著名的遺書中最後說道 :“同誌們,你們要知道,在你們向共產主義勝利進軍的高舉的旗幟上,也灑有我的一滴鮮血。”可惜,布哈林也是在自欺欺人。中國共產黨黨員夏明翰在被殺害前,寫了一首氣壯山河的就義詩,一直為人們所傳頌: “砍頭不要緊,隻要主義真。殺了夏明翰,還有後來人。”但是,如果我們為之獻身的主義、甚至宗教並不是真理,還有比這遺憾、更可悲的事嗎?因此,耶穌基督的應許更顯得寶貴:“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約 18 : 37 )。對於基督徒而言,關鍵不在於信了“基督教”,關鍵也不在於是在“改革宗”或“靈恩派”等等教會中聚會,關鍵是要明白上帝藉著先知和使徒所啟示並記載於聖經中的真理。

弟兄姊妹,捫心自問,我們來到教會中,是否真正關心真理的問題呢?聖經中非常強調真理的重要性,對待真理的心態也直接反映我們心靈的狀態。在《約翰福音》中至少有 21 處提及真理這個字,談及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約 1 : 14 );“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約 1 : 17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 3 : 20-21 );耶穌談及施洗約翰的侍奉,說“他為真理作過見證”(約 5 : 33 );耶穌談及自己的事工,說:“我將在上帝那裏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約 8 : 40 ),並且強調魔鬼就是真理的仇敵,那些不聽從真理的人就是魔鬼的兒女:“你們為什麽不明白我的話呢?無非是因你們不能聽我的道。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欲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我將真理告訴你們,你們就因此不信我。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麽不信我呢?出於上帝的,必聽上帝的話;你們不聽,因為你們不是出於上帝”(約 8 : 43-47 );耶穌基督所做出的著名的宣告就是:“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 14 : 6 );同時耶穌也宣告聖靈就是“真理的聖靈”(約 14 : 17 ;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 5 章 7 節還強調“聖靈就是真理”),就是“從父出來的真理的聖靈”(約 15 : 26 ),而聖靈到來的目的也是關乎真理:“隻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 16 : 13 ),因為上帝所悅納的方式就是藉著真理使我們成聖,使我們自由,所以耶穌說:“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你怎樣差我來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約 17 : 17-19 )。唯願上帝憐憫我們,光照我們,賜福我們,使我們真正明白真理,使我們得享真正的自由。

二 . 真理必使人得以自由

主耶穌在《約翰福音》 8 章 31 節中對門徒強調說:“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我們從三個方麵來解釋這段經文,首先是對真理的界定,其次是如何明白真理,第三是真理的功用。然後說明這段經文的教訓和應用,特別從我們改革宗神學的角度而言,教會本身就是真理的柱石,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使命就是效法基督,特為真理作見證。在這個方麵我們要說明基督教改革宗教會的傳統模式,這也是我們改革宗教會的侍奉異象和藍圖。這一異象就是既要強調上帝所啟示的真理的客觀性( objective and doctrinal ),同時也要強調每個人在心靈中對真理的內在經曆( subjective and experiential ),最後也要把我們對真理的認識、經曆和見證落實在社會生活中( cultural and transformational )。這三大方麵的應用,可以用我們中國文化中的傳統術語界定為八個字,就是: 1 )仁教 -- 整個聖經所教訓的就是上帝愛世人,也要求我們盡心盡意愛上帝,並且愛人如己的真理; 2 )心學 -- 我們的心靈必須得蒙上帝真理的光照、聖愛的澆灌,才能真正認識上帝,認識獨一的救主耶穌基督; 3 )法治 -- 法治是上帝所命定的治理和賜福的方式,我們應當以上帝所啟示的愛的律法為標準,靠著聖靈所賜給的大能大力,不斷地攻克己身,克己複禮; 4 )德政 -- 上帝的恩典在我們身上必然顯明為各樣的美德;上帝給我們的使命就是“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 2 : 9 );美德既是我們個人的追求,也是聖靈在我們身上所結的果子(加 5 : 22-23 )。

1. 什麽是真理

首先我們要考察真理觀。真理觀屬於認識論的一部分。世界觀通常有三個部分構成,首先是本體論,是關於存在的問題,核心是有與無;其次是認識論,是關於認知的問題,核心是真與假;最後是倫理學,是關於人的行為的動機與標準的問題,核心是善與惡。其中,認識論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聖經中甚至把“永生”和“認識”直接聯係起來:“認識你獨一的真上帝,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 17 : 3 )。聖經中講到世界曆史的巔峰的時候,主要的特征之一就是:“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賽 11 : 9 )。因此,在上帝眼中,真正認識上帝是極其寶貴的: “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 耶 9:24) 。當然,上帝最大的遺憾和責罰就是:“我的民因無知識而滅亡,你棄掉知識,我也必棄掉你,使你不再給我作祭司;你既忘了你上帝的律法,我也必忘記你的兒女”(何 4 : 5 )。

關於何謂真理,社會上流行各種理論。我麽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理論: 1 )符合論( the correspondence theory of truth ) -- 主張真理是對客觀實在及其規律在人的意識中的正確反映; 2 )融貫論( the coherence theory of truth ) -- 認為真理是整個信念或命題係統內各部分的一致; 3 )實用論( the pragmatic theory of truth ) -- 主張真理的本質在於能夠在現實生活中給我們帶來實際的效用; 4 )批判性實在論( Critical Realism ) -- 我們對客觀實在的認識和陳述都受到我們自身所在的文化處境的影響,但這種認識和陳述確實確實在狠多方麵指向客觀實在。 [5] 其實,這四種理論並不是必然衝突的理論,真理既是我們主觀意識對客觀實在的正確反映,真理本身作為一個命題性的體係本身也具有內在的融貫性,並且真理也必然是具有一定的實用價值,此處耶穌基督所強調的就是真理的實際效用 -- “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 加爾文在注釋這段經文的時候強調說:福音真理的效果就是“使我們恢複原自由,這是無法衡量的寶貴祝福”( an invaluable blessing )。 [6] 同時,我們對客觀實在的認識和陳述並不是絕對的,我們的認識和陳述本身都在一個不斷發展、無限接近的過程中。

從整個聖經的啟示來看,真理本身有三個層麵。 1 )從形上或本體的層麵來看,絕對真理就是上帝,上帝就是絕對真理,所以耶穌基督說:“我就是真理”(約 14 : 6 );使徒約翰強調“聖靈就是真理”(約壹 5 : 7 )。 2 )從認知的角度來看,我們不能完全認識絕對真理本身,我們隻能根據上帝的啟示,從聖約的角度認識上帝,知道上帝是我們的上帝,我們是上帝的子民;上帝在曆史中的這種啟示通過具體的曆史事件和行動而體現出來,最終上帝為了使我們明白真理,消除異端,用文字和命題的形式把關於他自身和我們的真理賜給我們,這就是聖經。所以,我們基督徒常常強調:“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 : 16-17 )。因此,聖經乃是基督徒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標準。 3 )從倫理的角度而言,上帝所吩咐的誡命乃是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應當遵行的真理。基督徒的生活就是敬畏上帝,信靠耶穌,遵行誡命。耶穌基督提醒我們說:“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 14 : 15 )。此處的“命令”在原文中是複數形式,是指上帝所吩咐的諸般誡命。在我們所認信的 《 海德堡教理問答 》 91 問 中明確規定:真正的善行必須合乎上帝的律法,不是按照我們個人的意見和人的吩咐。

2. 如何明白真理

既然真理如此重要,我們如何明白真理呢?“你們必曉得真理” -- 加爾文認為這是基督賜給那些忠心持守他的真道的人的賞賜( a reward which Christ bestows on their perseverance )。 [7] 在 31 節中基督強調說:“你們若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顯然,對於認識真理而言,我們並不是完全被動的,我們既要仰賴上帝的直接光照和教導,也要努力地自己研究、遵行。 1 )愛慕真理,認識真理,遵行真理,這是我們的責任 -- “有弟兄來證明你心裏存的真理,正如你按真理而行,我就甚喜樂。我聽見我的兒女們按真理而行,我的喜樂就沒有比這大的” (約貳 3-4 )。 2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最終是來自上帝的光照 -- “在你的光中,我們得見光”(詩 36 : 9 );“有一個賣紫色布匹的夫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拉城的人,素來敬拜上帝。她聽見了,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徒 16 : 14 )。 3 )我們對真理的認識具有漸進性和有限性 -- “我們如今仿佛對著鏡子觀看,模糊不清,到那時就要麵對麵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 (林前 13 : 12 )。

3. 真理的功用

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 -- 加爾文認為這是福音真理所產生的果子或果效( the fruit or the effect )。 [8] 此處的“自由”是指我們脫離撒但、罪惡和死亡的轄製的自由。約翰·吉爾強調此處的自由包括脫離“無知和謬見以及教育所造成的各種偏見”的自由。這是宗教意義上的自由。馬太·亨利強調此處基督賜給真正跟隨他的門徒的兩項特權和應許:明白真理,得享自由。 [9]

真理的功用本身來自上帝的祝福和使用。“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 10 : 17 )。倘若沒有上帝的祝福,我們不僅不能明白真理,而且會仇恨真理、壓抑真理、抵擋真理:“上帝的憤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 1 : 18 )。

聖經中所說的自由,不僅包括宗教意義上的自由,也包括政治意義上的自由,後者也同樣建立在對真理的認識的基礎上。美國自由鍾上所銘刻的經文“在遍地給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利 25 : 10 )所強調的就是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上的自由。值得我們重視的是,宗教意義上的自由必須落實在政治意義的自由上。這是聖經中最深刻的教訓,也是今日基督教會普遍忽略的。“我恨惡厭棄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上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所獻的平安祭。你們要使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摩 5 : 21-24 )。上帝所喜悅的並不是我們的宗教表演,也不是我們內心所謂的神秘體驗,而是讓我們切切實實地在這個世界上“作上帝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後 4 : 10 )。基督徒喪失對這個世界的關注和作用,我們就會成為耶穌基督所警告的喪失了鹽味的鹽,“怎能叫它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麵,被人踐踏了”(太 5 : 13 )。 此處“被人踐踏”的苦難並不是“為義受逼迫”(太 5 : 10 ),乃是“因犯罪受責打”(彼前 2 : 20 ),也就是受到上帝的管教和責罰,並沒有任何可疑誇口之處。

“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 這是上帝的應許。教會就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 4 : 15 ), 教會的責任就是支持真理,高舉真理,發揮真理的堡壘的作用,基督徒就是真理的鬥士。因此, 我們必須義無反顧地追求真理,我們必須鞠躬盡瘁地持守真理,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捍衛真理,我們必須持之以恒地傳講真理。真教會有三大標記:真理的傳講,聖禮的施行和教會的勸懲。傳講真理乃是真教會首要的標記,傳講真理乃是傳道人首要的職責。可惜,今日很多教會淪落為互相聯係的俱樂部,很多傳道人成為“傳道傳道,隨傳隨到”,為會眾提供閑雜服務的廉價雇工。

真理必使你們得以自由,”如何達成這樣的效果呢?主要是通過教育的方式。因此,在大使命中,耶穌基督吩咐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 28 : 19 )。最重要的並不是“去”,也不是“施洗”,這兩者都是鋪墊,目的就在於“凡我所吩咐的,都教訓他們遵行!”因此,大使命本身是教育性的使命,而教育的關鍵則是教導上帝的律法和誡命(太 5 : 17-20 )。目前教會中有很多人願意“去”,擔任各種形式的“宣教士”,也有很多傳道人和教會以有多少人受洗為教會事工的重要標記,然而到底有多少傳道人,有多少教會真正把聖經中的真理,尤其是上帝的律法,都教導人遵行呢?可謂少之又少!因此,在實際生活中,耶穌基督的“大使命”( the Great Commission )已經成為“大忽悠”、“大忽略”( the great omission )!當初美國建國之父弗蘭克林曾經強調說:“國民若是受到良好的教育,知道並且珍惜上帝所賜給他們的權利,就不會受到他人的奴役。哪裏有無知存在,哪裏就有暴政滋生”( A nation of well-informed men who have been taught to know and prize the rights which God has given them cannot be enslaved. It is in the region of ignorance that tyranny begins. --Benjamin Franklin );帕提克·亨利強調說:“如果不是經常性地反複強調基本原則,自由這一福分,也就是自由國家,就無法在任何民族中持續存在”( No free government, or the blessing of liberty, can be preserved to any people without a frequent recurrence of fundamental principles.--Patrick Henry) 。相反,撒但的詭計就是用似是而非的謊言和謬論來“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啟 13 : 14 )。因此,專製政府在限製人民的自由的同時,總是推行各種形式的愚民教育。

三 . 基督徒見證真理的模式

這節經文教訓我們真理的重要性。加爾文強調:“上帝最看重的就是真理”( Nothing is deemed more precious by God than truth )。 [10] 我們對真理的重要性強調到任何程度都不過分。我們可以從三個方麵分解這一教訓,首先就是真理的客觀性,其次就是真理的主體性,第三就是上帝所啟示的客觀真理經過我們主體的經曆,然後落實在社會和文化中。 [11]

1 . 注重教義純正( Doctrinalism )

教義是改革宗神學在客觀真理方麵的根基。建立在先知和使徒的教訓的根基上的純正教義,不僅包括關涉到個人得救的基要真理,還包括家庭、教會和國家建設的基本藍圖。“凡越過基督的教訓、不常守著的,就沒有上帝;常守這教訓的,就有父又有子。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因為問他安的,就在他的惡行上有份”(約貳 9-11 )。

2 . 注重生命敬虔( Pietism )

敬虔是改革宗神學在主體生命方麵的根基;合乎聖經的敬虔不僅僅是個人內在的感受,更重要的是生命的改變,而生命改變最重要的體現則是在美德和善行上。《海德堡教理問答》本身所強調的就是個人生命的經曆。八十七問:那些不知感恩,在邪惡生活中拒不轉向上帝的人,能否得救呢?回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不貞的、拜偶像的、淫亂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誹謗人的、搶劫人的,或諸如此類的人,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 6:9 , 10 ;加 5:19-21 ;弗 5:5 , 6 ;約壹 3:14 )。

3 . 注重文化改良( Transformationalism )

文化是改革宗神學在社會改良方麵的根基。社會與文化的改變乃是純正的教義和敬虔的生活所結的果子。如果文明就是一顆果實累累的大樹,純正的教義就是大樹的根本,敬虔的生活就是大樹的枝幹,而文化的改變則是兩者所結的果子。假如僅僅注重文化的改變,全部強調純正的教義和敬虔的生活,無疑是緣木求魚。真正的基督徒必然靠著上帝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上發揮光與鹽的作用(太 5 : 13-16 )。

. 仁教心學,法治德政

如何把聖經中所教導的真理體係具體應用到中國文化處境中去,這是我們中國基督徒所麵對的責任和使命。雅和博經學用“仁教心學,法治德政”八個字來涵蓋聖經和改革宗神學的內容,這也是雅和博經學對基督教真理在中國文化中的應用的具體概括。

1. 仁教

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我們可以用“仁教”二字來概括。聖經中首先強調的是上帝的慈愛。上帝對於我們的慈愛來自他自己的主權的美意。上帝的愛永不改變,上帝的愛永不隔絕,上帝的愛永不失敗。上帝對我們的要求也是愛。基督吩咐我們彼此相愛,甚至吩咐我們愛自己的仇敵。

在“仁教”方麵,改革宗神學強調三點。首先,上帝的主權乃是愛的主權,“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 9 : 15 )。其次,選民得蒙揀選,完全是因為上帝的愛,“耶和華專愛你們,揀選你們,並非因你們的人數多於別民,原來你們的人數在萬民眾是最少的。隻因耶和華愛你們,又因要守他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就用大能的手領你們出來,從為奴之家救贖你們脫離埃及王法老的手”(申 7 : 7-8 )。第三,整個聖經的核心教訓就是愛的教訓,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的核心在於教訓我們如何愛上帝、愛鄰舍,這是人人當盡的愛的本分。誡命的總歸就是愛。

我們之所以得以自由,最終是因為上帝在基督裏對我們白白的愛;上帝之所以在基督裏使我們得自由,乃是讓我們甘心樂意地遵行真理,愛主愛人,使更多的人因為我們生命的美好見證而接受真理,得享自由。因此,我們所提倡的“仁教”並不是一般性地教導“仁者愛人”,我們始終是在聖經中所啟示的聖約與國度的框架內講解仁愛。聖約是國度的憲章,國度是聖約的落實。聖約與國度的概括就是:“我要做你們的上帝,你們要做我的子民”(利 26 : 12 ;參結 36 : 28 ; 37 : 27 ;耶 31 : 33 ;林後 6 : 16 ;啟 21 : 3 ;來 11 : 16 )。這種聖約與國度的關係不僅僅是法理性的,更是彼此之間相屬相愛的關係,“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他在百合中放牧群羊”(歌 6 : 3 )。

2. 心學

心學的核心就是強調心靈的重生和心意的更新。沒有上帝主動施恩,沒有源於心靈改變的感恩之心,一切都會流變為假冒偽善。既要深刻地認識我們自己內心的軟弱和敗壞,也要仰望上帝改變人心的大能。我們必須自覺地認識自己的心靈,自覺地理解、安慰、建造他人的心靈。

在“心學”方麵,改革宗神學強調三點。首先,重生在於心靈的改變,是上帝大能的主權的作為。其次,基督徒當時常省察自己的內心;第三,基督徒必須定誌靠著上帝的恩典攻克己心。“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太 12 : 34 )。“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 4 : 23 )。“他心怎樣思量,他為人就是怎樣”(箴 23 : 7 )。

我們的心靈要得享自由,首先必須被真理得著;上帝藉著真理使我們的心靈得自由。此處的真理當然也包括上帝的法度。真正的自由絕不是隨心所欲,而是甘心樂意,自覺自願地遵行上帝的法度。 “鷹擊長空,魚翔淺底,萬類霜天競自由, ”即使自然界中的動物的“自由”也都是處於上帝的法則之下。人類真正的自由就在於敬畏上帝,遵行上帝的律法。這是中國古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 [12] 孔子自稱自己七十所達到的境界,乃是基督徒在聖靈的工作下一重生得救的時候就達到的境界。耶穌基督的心態和行為就是如此: “ 那時我說 :‘ 看哪,我來了!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我的上帝啊,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你的律法在我心中 ” ( 詩 40:7-8 ;見來 10:5-7) 。

3. 法治

沒有信仰的法律將退化為僵死的教條,沒有律法的信仰最終將蛻變為狂信。沒有上帝的律法,就沒有絕對有效的道德標準,隻能造成專製和暴政。上帝的法律是使人自由的律法,也是愛的律法;先知和律法的教訓就集中在愛上帝、愛自我和愛鄰舍上。法治所要求的不僅是愛的次序,更是愛的智慧。我們的愛容易受自身邪情私欲的汙染,但上帝的律法則是不變的愛的法則和藝術。

在“法治”方麵,改革宗神學強調三點。首先,上帝是最高的立法者,並且上帝按照他自己的法度來審判世界;第二,人必須以上帝所啟示的法度為最高標準,調整個人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第三,上帝的法度並不是僵死的規條,其目的在於確保自由,使人彼此相愛。“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 1 : 2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雅 1 : 25 );“甚願你素來聽從我的命令,你的平安就如河水;你的公義就如海浪 (賽 48:18 )。

上帝的律法是最美好的律法,人間的立法當竭力合乎上帝的法度,才能得蒙上帝的祝福。上帝的律法是愛的律法,是使人自由的律法。上帝賜給我們律法的目的在於使我們得福,律法最主要的功用乃是教育性的功用,就是使我們認識上帝和上帝的旨意。

4. 德政

強調歸正的根本和果子。沒有以敬畏上帝為根本的公民道德,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和自由。真正的道德不是來自國家的強製,而是來自以教會為主的自發和自由的宣教。美德建造並不是道德表演,而是發自重生心靈所結的果子,是來自聖靈的恩賜。最重要的美德是愛德,這種愛德以信德為根基,以望德為支柱,愛德則是果實。同時,愛是一種巨大的能量。扭曲的愛給人帶來巨大的傷害,真正的愛給人帶來巨大的建造和滿足。

在“德政”方麵,改革宗神學強調三點。首先,屬靈的美德乃是聖靈的果子,是人蒙恩重生的標記,因此真正的美德來自聖靈內在的更新,並不在於個人的修行;其次,個人有責任操練屬靈的美德,使聖靈所播下的美德的種子在個人生活中開花結果;第三,聖經中所強調的美德都是行為的美德,體現在基督徒敬畏上帝,遵行誡命,道化世界的行為過程中。“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加 5 : 22-23 );“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彼後 1 : 5 )。

基督徒的德政乃是源自上帝的恩典、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大能,是基督徒發自心靈的作為。基督徒的德政的核心就是塑造耶穌基督一樣的品格。不管是家庭、教會,還是學校、國家,都當以德政為模式,這種德政乃是以聖潔的愛心為動機,以上帝的法度為標準攻克己身,克己複禮,發揮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培養美德,塑造品格,建功立業,榮耀上帝,造福他人。這就是我們所提倡的仁教、心學、法治、德政。願榮耀歸給獨一的上帝!歸給獨一的救主耶穌基督!阿們!

. 真理論部分內容簡介

對於建構基督教神學大廈這一工作而言,真理論部分所作的是清理地麵的工作,主要是解決知識論或認識論的問題,包括《導言篇》、《使命篇》、《知識篇》、《啟示篇》、《宗教篇》、《聖統篇》、《神學篇》,共七篇。筆者之所以用八卷的篇幅來闡述與真理相關的問題,唯一的目的就在於表明我們基督徒對真理不僅應當采取非常嚴肅的態度,而且還要有自覺的、清楚的、嚴謹的、係統的方法。在建立“係統神學”( Systematic Theology )之前,必須有“係統哲學”( Systematic Philosophy )。在建立“係統神學”之後,必須建立“係統世界觀”( Systematic Worldview )。隻有在“係統哲學”、“係統神學”和“係統世界觀”的基礎上,我們才能全方位地建構基督教文明。當然,不管是神學、哲學,還是世界觀,最終都必須建立在上帝在聖經中所保守的特殊啟示的基礎上。

第一篇是《導言篇》,是對雅和博經學集中性的概括。第二篇是《使命篇》。筆者之所以把“使命”部分單列,乃是因為在學習、侍奉的過程中,越來越認識到使命的重要性。若是沒有屬天的異象,沒有來自上帝的使命感,一切都是徒然。而且,本書絕不是一本普普通通的神學研究書籍,乃是以個人和教會的使命為導向,處處浸透者作者對二十一世紀中國教會和社會的深切關注。因此,著者以《使命篇》為全書的開端,希望貫徹中國賢哲“周雖舊邦其命維新”的使命精神,激發二十一世紀中國基督徒崇高的使命感,積極投入到上帝國度的事工中。同時,筆者在這一部分集中介紹基本觀點和思路,使讀者與作者一起分享一個偉大的使命,為這個偉大的使命一起思索,一起禱告,一起行動。

第三卷為《解釋篇》,奠定我們解釋聖經、傳統和經曆的基本方法。第四卷為《知識篇》,首先考察知識的主體、對象和方法,此卷注重以聖經啟示為本,從理性的角度闡明基督教哲學的基本概念和原則。第五卷為《啟示篇》,特別考察啟示的定義,以及啟示與宗教、啟示與聖經的關係。第六卷為《宗教篇》,明確界定宗教的內涵,特別是自然宗教和啟示宗教的異同。第七卷為《聖統篇》闡明改革宗教會乃是大公教會和使徒統緒的正傳。第八卷為《神學篇》,考察基督教神學的定義、淵源和方法論。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六日
於美國弗吉尼亞主恩基督教會



[1] B. B. Warfield, "Authority, Intellect, Heart," in Selected Shorter Writings of Nenjiamin B. Warfield, ed. John E. Meeter, 2 vols. (Nutley, NJ: Presbyterian and Reformed Publishing Company, 1970), Vol. II, p. 668.

[2] 《論語·裏仁第四》。

[3] Aristotle, The Complete Works of Aristotle, the revised Oxford Translation, ed. Jonathan Barnes (Princeton,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Vol. II, p. 1552.

[4] 《孟子 · 告子上》。

[5] Paul G. Hiebert, Missi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Epistemological Shifts: Affirming Truth in a Modern/Postmodern World (Harrisburg, Pennsylvania: 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 1998), p. 89.

[6]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p. 343.

[7]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p. 342.

[8]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John (Grand rapids: Baker, 2003), p. 343.

[9] Matthew Henry, Matthew Henry's Commentary ont eh Whole Bible (Hendrickson, 2003), p. 1969.

[10]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Jeremiah 34:16.

[11] What It Means to Be Reformed: An Identity Statement (Grand Rapids: Christian reforme Church, 2006), pp. 11-36.

[12] 《論語 · 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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