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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基督教就是麻醉人民的鴉片

(2008-09-11 13:45:34) 下一個

偽基督教就是麻醉人的鴉片

讀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有感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默想篇》

       

            眾所周知,馬克思把宗教視為麻醉人民的鴉片。但是,很少有人知道馬克思所批判的宗教並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真正的基督教,而是已經被宗教人士扭曲的偽宗教或偽基督教。

            馬克思在其“《黑格爾法哲學》導言”一文中說:宗教是還沒有獲得自身或已經再度喪失自身的人的自我意識和自我感覺。但是,人不是抽象的蟄居於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國家,社會。這個國家、這個社會產生了宗教,一種顛倒的世界意識,因為它們就是顛倒的世界……宗教是被壓迫的生靈的歎息,是無情世界的心境,正像它是無精神活力的製度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鴉片。廢除作為人民的虛幻幸福的宗教,就是要求人民的現實幸福。要求拋棄關於人民處境的幻覺,就是要求拋棄那需要幻覺的處境。因此,對宗教的批判就是對苦難塵世——宗教是它的神聖光環——的批判的胚芽。種批判撕碎鎖鏈上那些虛構的花朵,不是要人依舊戴上沒有幻想沒有慰藉的鎖鏈,而是要人扔掉它,采摘新鮮的花朵。對宗教的批判使人不抱幻想,使人能夠作為不抱幻想而具有理智的人來思考,來行動,來建立自己的現實;使他能夠圍繞著自身和自己現實的太陽轉動。宗教隻是虛幻的太陽,當人沒有圍繞自身轉動的時候,它總是圍繞著人轉動。[1]

            這是馬克思關於宗教的論述,這種論述確實有其閃光之處。不管是一般的異邦的偽宗教,就是那些打著基督教的旗號,但卻把重點放在個人私生活方麵,對公共生活毫無聲音的所謂的基督教,都不過是麻醉人民的鴉片。當然,馬克思這種對偽基督教的觀點並非來自他個人的原創,而是直接來自費爾巴哈。費爾巴哈強調:“基督教所關注的並不是人類所麵臨的問題,而是唯獨關注個人性的問題。”[2] “基督教毫不關注人類的問題,隻有麵對人類的問題才也有真正的救贖,稱義、和好、罪惡以及個人的缺陷的醫治都屬於人類性的問題。”[3] 費爾巴哈和馬克思時期的德國基督教確實在很多程度上已經淪落為麻醉人民的鴉片,以至於後來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都是從德國爆發。這就說明,路德宗基督教雖然在德國一直占據國教的地位,但對於德國社會問題並沒有發揮光與鹽的積極作用。不寧唯是,德國基督徒甚至最後淪落為納粹政權的戰爭機器。所謂的“德國鬼子”大多數都是德國國教路德宗的信徒。

            長期以來,很多被基督教內外各種偽宗教毒化的人主張基督教所要解決的隻是個人靈魂得救的問題,對於社會問題則可以置之不問。馬克思所反對的宗教當然就是這種脫離現實的偽基督教。其實,縱觀整個聖經,聖經中所啟示的救贖觀是一個“綜合性的救贖觀”(God’s comprehensive redemption)。福音派神學家沃利特在談及上帝對以色列人的救贖的時候,特別闡明了這種救贖在三大方麵的含義,首先是政治性的含義,以色列人首先擺脫的是以埃及法老為代表的政治上的暴政和種族性的歧視,使他們成為有選舉權和自決權的自由人;其次是經濟性的含義,上帝使他們擺脫了法老寡頭集團在經濟上對他們的奴役,使他們成為耕者有其田的自耕農;第三是社會性的含義,上帝使他們擺脫了以國家暴力為後盾的種族大屠殺,建立以追求公義位核心,確保弱勢群體的基本權利的公平社會;最後才是靈命方麵的含義,上帝使他們脫離偶像崇拜的迷亂,使他們按照上帝的律法,以心靈的自由和愛來侍奉獨一的上帝,而這種侍奉又體現在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4] 與這種綜合性的救贖觀相比,今天很多基督教傳道人所宣傳的唯獨拯救人的靈魂,與政治、經濟和社會問題毫無關聯性的基督教並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基督教,不過是暗中經過撒但插手而發生本質性的變異的偽基督教而已。

            馬克思是先知性的人物,當然不是聖經中所說的敬畏上帝的真先知。但是,比起那些把基督教當飯吃,對真理和世界毫不關心的所謂的基督徒或基督教牧師來說,馬克思當然要高尚的多。馬克思認為:“國家就是人與人的自由之間的中保。對於那些把自己的神性和宗教上的局限性都歸在基督身上的人而言,馬克思就是他們的中保;同樣,國家也是中保,人們把自己的非神性及其所有的人類非局限性都歸於國家。”[5] 十九世紀迄今所盛行的國家主義所試圖扮演的就是彌賽亞的腳色。關於宗教、政治與法律的關係,馬克思的話至今仍然鞭辟入裏:“人在政治上把自己從宗教解放出來,乃是通過把宗教從公共性法律領域放逐到私人性法律領域中去。”[6] 馬克思所尋求的並不是徹底消滅宗教,而是把宗教局限在公民社會之中:“人的公共自我與私人自我的分化,宗教從國家生活到公民社會的轉置,不是政治自由過程中的一個步驟,乃是政治自由的完成。因此,政治解放既不是廢棄人真正的宗教性,也不是試圖這樣做。”[7]

            對於飽受宗教戰爭之苦的歐洲而言,國家確實有必要在宗教問題上保持一定的超然性,不可為了一時宗教教義上具體的問題而大動幹戈,使社會陷於戰爭和混亂之中。因此,國家與教會的分離在總體上是這個正確的。但這種政教分離絕不是政治與宗教的徹底分離,而是政治和宗教各自在自己的特定的領域中發揮自己的作用,同時二者也有一定的交集,可以在相關領域中互相補充,互相影響。但是,毫無疑問,國家應當更多地在政治生活中發揮自己的作用,宗教應當在公民社會中發乎自己的作用。因此,馬克思所說的“廢除宗教”並不是在各個領域中徹底廢除宗教,而是把宗教排斥或剝離到公共政治生活之外。馬克思所說的“廢除私有財產”,也不是在各個領域中徹底廢除私有財產,而是廢除私有財產對人民的政治權利的限製,比如在選舉資格上的限製。實際上,馬克思毫不隱諱地強調:“政治戲劇最重必然以宗教、私有財產和公民社會的各大要素的恢複為中介,正如戰爭以和平為終結一樣。”[8] 馬克思始終認識到人的宗教性乃是人性不不可消除的成分,因此他一再強調:“國家從宗教中解放出來並不是真實的人從宗教中解放出來。”[9]  更重要的是馬克思強調“政治生活宣告自己不過是一種工具,其目標就是公民社會的生活。”[10] 因此,“從理論上說,政治生活不過是為了確保人的權利,也就是個體之人的權利。一旦政治生活與其目標抵觸,也就是違背對人的這些權利的保護,就應當予以放棄。”[11] 馬克思所關注的個人的權利,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基本人權。那些打著馬克思的旗號,用各種手段粗暴地踐踏法治和人權的專製餘孽,不過是利用馬克思的名義肆行自己的私欲而已。不僅基督教在曆史上一再被人歪曲和利用,馬克思主義又何嚐不是如此呢?

            因此,馬克思所批判的基督教是當時歐洲已經墮落為既得利益的維護者的偽宗教,這些偽宗教所關注的並不是全人類的解放,而是以金錢為中心的個人享受,他們所崇拜的上帝的就金錢:“以色列人忌邪的上帝就是金錢,其他任何形式的上帝都不能在金錢麵前站立。金錢貶低了人類所崇拜的各種神靈,把他們都變成了商品。”[12]所以,威斯法勒在評論以馬克思為代表之一的無神論的時候說:“一種無神論比某種形式的宗教更接近真理。”[13] 他甚至推薦基督徒把馬克思、弗洛伊德、尼采的著述作為靈修性作品來閱讀。作為反麵教材,基督徒可以從中進行自我反思,看看我們有沒有把基督教視為滿足我們的經濟、性欲、意誌欲求的工具。不管是馬克思、佛洛伊德,還是宗教,他們所一致鄙視的宗教就是那種操縱性、工具性的宗教,這種宗教的典型特征就是聖經中所警戒的“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提前65)。

            當然,馬克思的思想極其複雜,並且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強調,甚至有截然不同的主張。此處無法一言以蔽之。馬克思自己畢竟也是一個有限且有罪的人,他的主張當然有他自身和時代的局限性。總之,我們可以說,馬克思對人性的看法是極其幼稚的,他認為人性本質上是好的,是合作性的。因此,他認為隻要解決私有財產和階級分化的問題,人類所麵對的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更為幼稚的是,他認為人類自身能夠通過政治革命和科技發展而一勞永逸地解決自身的問題,卻不曉得人性本身的敗壞乃是一切問題的根本,社會問題永遠不能完全靠社會方法來解決。因此,他的思想最終披上了烏托邦式的迷幻色彩。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馬克思對於他那個時代德國、甚至整個歐洲偽基督教的批判是發人深省的。我們也不得不承認,基督教在曆史上很多時期,甚至在目前很多歐美和華人教會的講壇上,基督教確實已經蛻變或異化成為馬克思所譴責的麻醉人民的鴉片。

            唯願我們在二十一世紀在中國所傳講的基督教不是這種變質的隻關心個人靈魂得救的鴉片式的基督教,而是本於聖經的無謬啟示,立足於個人的得救和敬虔,同時對社會和世界問題也能具有強烈關注之心和引導意識的真正的基督教。

 



[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版,第一卷,第1頁。

[2] Ludwig Feuerbach,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 trans. Marians Evans (New York: Calvin Blanchard, 1855), p. 201.

[3] Ludwig Feuerbach, The Essence of Christianity, p. 210.

[4] Christopher J. H. Wright, The Mission of God, pp. 268-272.

[5] 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Marx on Religion, ed. John Raines (Philadelphia: Temple University, 2002), p. 50. The state is the intermediary between man and mans freedom. Just as Christ is the intermediary to whom man attributes all his divinity, all his religious constraints, so the state is the intermediary to which man transfers all his non-divinity, all his human unconstraint.

[6]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53. Man emancipates himself politically from religion by banishing it from the province of public law to that of private law.

[7]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53. The splitting pf man into his public and his private self and the displacement of religion from the state to civil society is not one step in the process of political emancipation but its completion. Hence political emancipation neither abolishes nor tries to abolish mans real religiosity.

[8]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 53. Political drama necessarily ends up with the restoration of religion, private property, and all the elements of civil society, just as war ends with peace.

[9]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 57. The emancipation of the state from religion is not the emancipation of actual man from religion.

[10]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 p. 61. Political life declares itself to be a mere means whose goal is the life of civil society.

[11]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 61. In theory political life is simply the guarantee of the rights of man, the rights if individual man, and should be abandoned as soon as it contradicts its goal, these rights of man.

[12]馬克思:“論猶太人問題”,p. 67. Money is the jealous god of Israel before whom no other god may stand. Money debases all the gods of mankind and turns them into commodities. 

[13] Weirold Westphal, Suspicion and Faith (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 2007), p.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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