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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知識的最高統一性

(2008-05-18 20:44:52) 下一個



 

基督教知識的最高統一性
--選自《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康德認為,理性在其邏輯應用,也就是在推理中的作用,就是要為一個作為結論的判斷尋找普遍性的條件,也就是大前提。理性在這種邏輯運用中的獨特原理就是:“為知性的有條件的知識尋求無條件者,以完成知性的統一。”[1]

對於基督徒而言,不管我們對知性和理性如何界定,我們思維的大前提都是:主權的上帝和聖經的權威。隻有在這兩個大前提之下,我們的推理和知識才具有最終的、最高的統一性。唯有上帝是人生應當追求的至善,也唯有上帝已經成文的啟示是引導人追求人生至善的終極標準。從本源上講,這兩大前提屬於純粹理念的範圍,不是來自人的經驗,也不是來自人對經驗的反思,乃是來自超驗的信仰。從功用上講,唯有在這兩大前提的統攝之下,我們才能建構基督教神學或思想的大廈。同時,我們必須清楚地認識到,這兩大前提在認知上為人解決的是終極權威的問題,主權的上帝乃是本體性終極性的權威,同時上帝又將其特殊啟示默示於書,使之成為我們在認知上可應用的權威和標準。

如果我們不接受上帝及其特殊啟示的權威性,在道德、法律和宗教三大領域中,我們或者是陷於無權威的混亂狀態,或者是把本身不具有終極性的偽權威視為終極性的權威,這本身就是偶像崇拜,當然也是自欺欺人,結果必然是害人害己。



[1] Kant, The Critique of Pure Reason, A307, B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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