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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默信仰自傳(1)

(2008-04-17 19:21:42) 下一個

本於信,以至於信——信仰自傳

王誌勇

  他從灰土中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撒母耳記上2:8)

  我在1996年4月心裏相信,口裏承認耶穌基督是主,歸信又真又活的上帝,這完完全全是因為上帝白白的恩典。我至今仍不明白,為什麽像我這樣一個一直在褻瀆上帝,在罪中冥頑不化的人,最終竟然能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承認自己在罪中不能自拔,不能自救,接受耶穌基督為自己的救主,與上帝和好,成為上帝的孩子。從我自己心思意念和言語行為上所犯的罪來看,我絕不配得上帝絲毫的憐憫,隻配領受今生極大的苦楚和死後永遠的沉淪。但他仍然憐憫了我,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照亮我這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加福音1:78)。奇哉!奇哉!上帝的恩典!無人測透,突然臨到!無人配得,沛然降下!

  一、上帝的預備

  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上帝。(詩篇90:2)

  中國是一個落後的農民大國,中國農民一直處在社會的最低層,是各種形式的橫征暴斂的對象。筆者於1966年出生在一個貧苦的農民家庭。我出生之前,從未見過麵的姥姥、哥哥都已在“大躍進”、“人民公社化”期間的饑饉中餓死;我出生之後,饑饉已經結束,但農民仍然缺乏足夠的糧食來滿足基本的需要。所以,我三歲左右的時候,還曾經在寒冷的冬天隨母親一起到外地討飯,飽受饑寒、奔波之苦。因此,我深知中國鄉村農民的痛苦,後來考上大學,脫離農村之後,仍然深深地意識到自己是農民的孩子。信主之後,在農村宣教,使農民得享上帝的慈愛,得享基督真理的光照,也一直是我的負擔之一。

  我從小就酷愛讀書,村子裏除了有限的薄薄的語文和算術課本之外,很難找到任何寫有文字的東西。有時在路上見到人扔棄的舊報紙,被人踐踏在泥土之中,就揀起來,想方設法除去上麵的泥土,看看到底上麵寫著什麽。若是有好的文章,看完了舍不得扔掉,就拿回家用針線釘起來,裝訂成書的樣式,反複閱讀。但窮苦人的孩子,在一個幾乎沒有書的地方,去何處讀書呢?為了借別人的一本書讀,就跟人軟磨硬泡,求爹爹,告娘娘,想方設法,非要借到手不可。後來,進入大學,就立即天天泡在圖書館裏,如饑似渴地閱讀各方麵的書籍。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聖經也是我在圖書館中第一次見到的書籍之一,隻是當時並沒有多少深刻的認識,更多的是好奇心理,把聖經當成宗教名著,得到的不過是一點書麵的知識、頭腦的認識而已。

  窮苦人的孩子往往被人瞧不起,哪怕是在偏僻的鄉村,對窮人的歧視也是由來已久,根深蒂固。那時村裏的富人就是鄉村幹部,他們借助手中的一點權力,通過欺上瞞下的手段得到一些實惠。另外就是有家人在城市和鄉鎮中當國家正式工人的家庭,他們因為也算是屬於工人家屬,總是比當時農村一般人的地位高。我父親本來曾經在北京擔任海軍司令部的警衛,回到村裏有一定的威望,曾經擔任生產隊的隊長,但是因為為人耿直,就在“四清”運動中受人陷害打擊,不僅傾家蕩產,幾乎丟了性命。從此,我父親就鬱鬱寡歡,自命清高,頹廢度日,很少積極麵對人生,家庭生計也不再關心。我記得小時父親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共產黨沒正事!”童年時期的我,除了父親向我灌輸的基本的為人處事的道理外,沒有任何理想和道德原則,想的就是要活下去,要吃飽,第一是不要挨餓,第二是出人頭地。為了生存,為了上學,去割草,去剜菜,去抓魚,去踩藕……當然也去偷生產隊的東西。我記得自己從來沒有搶過別人的東西,但在當時貧困的鄉村生活中,偷竊卻是必要的生存之道。在我的記憶中,村子裏除了我父親之外,似乎沒有不曾偷過東西的人。當然,很少是偷別人私家的東西,根據當時的道德習慣,偷生產隊的東西,隻要不被抓住,就不算是偷,但別人個人的東西就不能偷,隻能借用。

  後來信主之後,我反複閱讀聖經,深受感動的有兩點,一是對私有財產的尊重,二是對窮人的顧念。上帝在十誡中明確吩咐“不可偷盜”、“不可貪婪”(出20:15, 17)。連戰功赫赫、創立基業的大衛王,要用禾場和牛獻祭的時候,也是用金錢平等地從當時耶布斯人亞勞拿那裏購買(撒下24:18-25),大衛並沒有憑借自己國王的勢力,憑借武力或法律,借口宗教需要,無償占有別人的地產和牲畜。至於貧困和窮人的問題,聖經中有最根本的解決方法,那就是敬畏上帝,遵行律法,各就各位。“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這一切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申15:5)。當然,聖經也非常現實,清楚沒有任何個人和社會能夠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所以也規定了另外很多補救之道,比如借給窮人的債務不能收取利息,到一定的期限應當赦免,在每個人的收入中專門留出救濟窮人的份額來等等。因此,使徒保羅也強調:“隻是願意我們顧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加2:10)。更重要的是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也出生在一個貧寒的鄉村小鎮伯利恒,成長在加利利一個偏僻名叫拿撒勒的小鎮,他在世的時候甚至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主耶穌在貧窮之中降生,在貧窮之中成長,在貧窮之中宣教,使我們不得不對貧窮這一問題做出新的思考。

  現在模糊地記得,我自己宗教意識的覺醒大約是在我九歲的時候,也就是1974年。那一年我們村中一個和我年齡相仿的小孩子在遊泳時淹死了。他父親是退休軍官,所以他一家都在城市中生活,這是當時村子裏人都羨慕的。他父親把他帶回老家埋葬,下葬的時候,我們都去觀看。看到和自己年齡相仿的孩子死去,我忽然意識到不僅老人要死,小孩子也會死,每個人都要麵對死亡。我開始對死亡有一種莫名的好奇感和恐懼感。死亡為人生劃上了一個大大的句號,一切似乎都成為終結;死亡也為人生劃上了一個大大的問號,人生到底有什麽意義呢?當然,當時並沒有對人生展開深入的思考,隻是因著同齡人的死亡開始思考人生。

  隨著年齡的增長,從小學到初中,從初中到高中,讀書越來越多,經曆越來越多,對社會不公平的感受越來越深,常常生發鴻鵠之誌,濟世之想。記得自己常以屈原的詩句自勉:“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還有諸葛亮《誡子書》中的話:“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淡泊無以明誌,非寧靜無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誌無以成學。淫慢則不能勵精,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日去,遂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窮廬,將複何及!” 當時所具有的隻是少年人的衝動和誌向,並沒有具體的安身立命,治國安邦的思想。那時,我們班裏有一個女同學,大家都說她是信耶穌的,後來上南京金陵神學院讀書。到現在為止,她對我們而言都是一個謎一樣的人物。從來不讀聖經,也從來沒有見過她禱告,更不用說向我們傳福音了。她各門功課的成績都是出奇地低,最後不用參加高考就上了相當於本科層次的神學院。這是我與國內官方基督教“三自”組織人員的初次接觸。

  1985年夏天,我高中畢業,在填報誌願的時候,立誌專攻法律,為使中國走向民主與法治做出貢獻。同年,考入司法部重點院校中國政法大學。在學習期間,深刻地意識到法律本身的蒼白無力。法律隻不過是一種工具性的東西,正如中國古人所言“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本身既無法使個人向善,更無法使整個社會臻達公平,而且法律本身也需要終極性的價值憑依,邪惡的法律本身就是立法者對人公開的掠奪。在中國曆代王朝中,不僅惡法充斥,在司法實踐中,法律更是成為暴君酷吏荼毒百姓的工具。因此,理想幻滅,經曆了深刻的信仰危機。於是,我遍覽群書,尋求安身立命與治國安邦之路。後來,蒙恩之後,研讀聖經中所記載的上帝的律法,倍感“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潔,能明亮人的眼目;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詩19:7-10)

  作為一個法學研究者、工作者和蒙恩得救的人,我確實敢於向人這樣求問:“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呢?”(申4:8)上帝在聖經中所啟示的律法確實是至為“聖潔、公義、良善的”(羅7:12),有誰能夠自誇自己比上帝更有智慧呢?到如今我仍然不明白,為什麽當今的基督教會很少或根本不傳講上帝的律法,甚至很多人反對上帝的律法,認為上帝的律法已經過時,上帝的律法對於當今基督徒不再適用。

  其實,不管是從我自己多年所受的法學專業訓練而言,還是我後來十年苦修瑜伽功的經曆來看,我都深刻地意識到律法本身的局限性,意識到沒有人能夠完全遵行律法,靠遵守清規戒律上天堂是死路一條。後來,大量研讀教會和教義曆史,才深深地認識到,耶穌基督的教會向來受兩種思潮的影響,一是律法主義,一是反律主義。前者誤用了上帝的律法,後者幹脆廢棄上帝的律法。律法主義者把自己幻想為天使,反律主義者把自己淪落為野獸。前者沒有清楚地認識罪性的頑固,自己雖有責任卻無能力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後者則是否認自己受造的身份,因為凡是受造者都處於上帝的律法之下。總之,律法主義和反律主義都是對上帝律法不正確的使用,源自對上帝和自身錯誤的認識,從而不曉得律法正確的功用。因此,使徒保羅說:“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隻要人用得合宜”(提前1:8)。

  當時,大學中的許多課程仍然非常陳腐,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和學術可言,很多老師上課的時候照本宣科,隻是讀讀自己所寫的蹩腳的教科書而已。因此,我自己很少上課,看看課本和筆記,能夠應付考試就好了,大部分時間都消耗在學校的圖書館中讀書自學,主要集中在宗教、哲學、政治、經濟、法律領域。那時,我開始在圖書館裏接觸奧地利經濟學派熊彼特(Joseph A.Schumpeter,1883-1950年)與哈耶克(F.A.Hayek,1899-1992年)的自由經濟理論和保守主義政治思想。閱讀熊彼特所著的《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和民主主義》一書,使我認識到,在自己所學習的馬克思主義思想範疇之外,還有另外的截然不同的對社會的解讀。而且,熊彼特所談及的“創新”理論,使我在馬克思所強調的“剩餘價值”理論之外發現一個嶄新的視角。“資本主義”並不是一套僵死的製度,而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熊彼特也闡述了“社會主義”的優勢,但他所言的“社會主義”並不是那種以暴力奪權、一黨專政為核心的斯大林式社會主義,而是議會式的民主社會主義。當然,熊彼特也有幼稚之處,他認為中央當局能夠得到足夠的情報,從而能夠確定各生產部門的正確產量。但這隻是一種事實上並不能成立,也永遠在曆史上未曾成立過的假設。後來哈耶克明確地分析了這種假設的狂妄性和虛幻性。

  因此,當時給我最大震撼的還是哈耶克的名著《通向奴役之路》。這本書當時是禁書,屬於內部參考之列。在這本書中,哈耶克深刻地剖析了以國民政府為中心的中央計劃經濟是如何導致全麵專製,通向奴役之路的。在計劃經濟中,國家所扮演的是救世主彌賽亞的角色,試圖通過計劃和政策來對社會進行全麵的係統的調控,從而在較短的時間內達成經濟的快速增長。然而,人的能力是有限的,國民政府也不過是由有限的人組成,哪怕是所謂的專家和精英,他們對於控製人心的變化、市場的起伏和資源的流通,也是一籌莫展。這些主張中央集權、精英治國的人,最初掌握權力的時候也許是提刀而立,躊躇滿誌,但最終則是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從理想主義者蛻化、墮落為人人喊打的獨夫民賊。因為他們本身所從事的本來就是他們無法達成的事,他們忽略了不言而喻的真理:人人生而平等,他們都從他們的“造物主”那邊被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國民政府的任務並不是積極地“造福於民”,主動地為人民創造幸福,而是保證公民基本的權利和自由,使公民能夠自由地追求幸福。斯大林式的共產主義全能政府模式不過是一種烏托邦式的幻想,是二十世紀人類的集體性癔病,當人民真正醒來時,就會經曆巨大的幻滅感。所以,哈耶克在二十世紀中期,就預言了共產主義極權體係的崩潰。

  今天,在中國年輕一代崇尚自由、民主的知識分子中,哈耶克保守性的自由主義思想成為他們政治理想的柱石。可惜,很少人意識到這種自由主義思想是在基督教文化的根基上培育出來的花朵。若是沒有對至高上帝的敬畏之心,若是沒有上帝所啟示的律法為絕對的道德標準,若是沒有以個人重生為根基的道德素養,各種各樣的所謂的自由主義不過是罪人的自由放縱而已。哈耶克一再強調,市場經濟就是道德經濟,若是沒有道德上的誠信,就無法確保市場經濟的良性有序競爭。當然,哈耶克並沒有意識到,或者沒有明確地指出,真正的道德隻有建立在基督教信仰的基礎上。

  上帝在他奇妙的護理中,使我在大學求學的時候就洞悉了人本主義中央集權和計劃經濟的愚拙。後來,我信主之後,在鑽研基督教神學的時候,深受改革宗神學家範泰爾前提論護教學與其學生路斯德尼所提倡的神律論倫理的影響,而路斯德尼在社會、經濟和法律領域中所推崇的也是奧地利經濟學派,哈耶克則是其中的魁首,這更使我驚歎上帝護理的奇妙。

  另外,迄今仍然給我深刻印象的一本書,就是德國社會學者馬克斯韋伯所著的《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現代中國人所熟悉的另外一位社會學家卡爾馬克思,始終強調的是物質決定精神,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資本積累是通過充滿血腥的掠奪達成的。然而在韋伯的書中,則揭示了基督教清教徒倫理對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決定性影響。清教徒強調上帝的預定和揀選,強調上帝的呼召,強調個人的責任,所以他們工作起來充滿使命感和責任心。如今很多所謂的改革宗人士卻懷疑傳統的預定論,即使承認預定論的人也是僅僅把這一偉大的教義局限在宗教教義的範圍內,不曉得也不傳講預定論對人生和社會的巨大影響,隻是內部相互吞咬,對社會問題卻消極躲避,視而不見。這種所謂的敬虔並不是主耶穌基督所提倡的積極在世上作光作鹽,道化世界的敬虔(太5:13-16),與當初清教徒所追求的理想更是背道而馳。僅僅把基督教教義局限於個人靈魂的得救,局限於個人平安的感覺,而不是放眼於文化的再生、道德的更新、民族的重塑和社會的重建,這是當今基督教在中國的悲哀!

  清教徒把工作視為上帝的呼召,視為人的天職,所以在工作中積極探索,追求卓越。他們把自己視為上帝的管家,所以克勤克儉,從不浪費,這才有資本的積累。而且,他們把大量的利潤用於各種慈善項目和教育事業,為窮人提供身體和靈魂方麵的幫助,使得社會雖然也有貧富懸殊,但卻沒有像中國那樣窮人對富人的強烈的仇視之心。目前中國或是隻講經濟,不講道德;或是刻意搞一些空洞的道德宣傳和表演,所導致的就是“坑蒙拐騙偷,吃喝嫖賭抽”等醜陋風氣的盛行,嚴重地破壞了商品經濟正常發展所需要的道德與人文環境。這種短視的作法既不會促成經濟的穩定發展,也不會促進社會的長治久安。韋伯的這本書深深地打開了我的視野,使我認識到基督教清教徒倫理與資本主義發展的關係,也增強了我對基督教的好感和好奇。後來,在歸信主耶穌之後,上帝引導我注重以上帝律法為標準的基督教倫理學,我所喜歡閱讀的也是清教徒的書籍,他們所倡導的“純正的教義,敬虔的生活”也成為我的座右銘。上帝的恩典真是奇妙,在我們不認識他的時候,他就已經認識我們,一步一步地預備我們了。

  當然,我大部分的時間還是思考、探討信仰的問題,所以大學時期三分之二的時間都用在了閱讀哲學和宗教典籍上。那時我也曾閱讀過聖經,中文英文都閱讀過,當時隻是覺得是一本很好的宗教經典,並沒有真正的看見,更沒有悔改的意識。1986年開始接觸屬於西方新時代主義運動中堅之一的“奎師那知覺運動”(Krishina Consciousness Movement),從此開始了長達十年的印度教修習,學習印度吠檀多“即一即異”哲學,並參與其經典的中文翻譯,直到1996年歸信基督為止。我所研習的這種印度教,提倡的是苦行,甚至夫妻之間的性生活,若不是明確地為了生育的緣故,就當禁止不行。還有其他很多煩瑣的戒律。因此,我自己也有在“律法主義”中靈修的背景,深深曉得罪人並不能完全遵行戒律,哪怕是立誌這樣行,也無法完全行出來。我長期擔任國外來的頂尖的瑜伽大師和修士的翻譯和助手,親眼見到那些聲稱自己達到至善之境的人,雖然別人把他們當作大師頂禮膜拜,但仍然不過是有限且有罪的人而已。其中有一位瑜伽大師自稱大徹大悟,弟子都對他頂禮膜拜。他的一位中國門徒已經接近精神崩潰的邊緣,但他卻仍然不曉得,因為這位門徒送給他的禮物多,就再三地讚賞這位門徒。後來,這位門徒精神崩潰(其實是邪靈附身),向他打電話求助。他自己雖在北京,竟然讓其他門徒謊稱他不在!所以,信主之後,對於聖經中所啟示的因信稱義的真道——“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8),也是牢牢地“看定了”,感到特別的寶貴。

  1989年是中國現代史上的一個轉折點。中國學界對八/九學運給中國文化與思想造成的衝擊到現在還缺乏充分的認識。學運的悲慘結局並不僅僅是某些學生、某個國家領導人、某個政黨的錯誤,毒根在於我們幾千年來崇尚集團暴力、蔑視個人生命的異教文化。對於我自己而言,八/九學運使我更加深思個人的信仰和中國的命運。那時,我正在北京上學,血氣方剛,積極投入和平的遊行示威,至今頭上仍然留有警察非法毒打的標記。六/四前後的血腥使我心中積聚了大量的苦毒,後來我母親告訴我,六/四之後我的眼神都改變了,有一種可怕的成分在內。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內,目睹各樣人性的敗壞,暴力的血腥,使我在政治上突破性地清醒過來。信主之後,遇到一位曾經參加學運後來信主的摯友,談及他的體會,他說,假如他不是因著主的恩典悔改信主,就很有可能也成了“恐怖分子”!我自己也深有同感。在中國曆史上,之所以經常爆發大規模的暴力革命,發生殘酷的政治性報複事件,就是因為缺乏來自上帝的大愛,沒有上帝公義的律法為至高的標準,沒有恩惠的福音勸人認罪悔改,彼此和好,所剩下的選擇就是以暴易暴,以惡勝惡,導致冤冤相報的惡性循環。世上的政治運動並不是完全按所謂的合乎理性的邏輯進行的,那時雖然不知道聖經上所說的屬靈的黑暗權勢的存在,但確實深深感受到聖經上所說的“黑暗遮蓋大地,幽暗遮蓋萬民”的淒慘處境(賽60:2)。經過當局審查,我在學運中並沒有過分的舉止,平常又有誠實好學之名,所以在老師的保護下,還是順利畢業,回老家山東參加工作。

  縱觀近現代中國之曆史,從洪秀全的太平天國,康有為的戊戌變法,李鴻章的洋務運動,清朝末年的君主立憲,孫中山的民主革命,共產黨的暴力革命,毛澤東的文化革命,鄧小平的經濟改革,在百年中國啟蒙與救亡的旋律中,始終沒有解決一個“權威”與“標準”的問題。不管是毛澤東的“槍杆子裏麵出政權”,“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還是鄧小平“不管黑貓白貓花花貓,捉住老鼠是好貓”,“摸著石頭過河”等,所試圖解決的都是一個權威與標準的問題。政治不是我個人的呼召,但政治和社會問題始終是我的一個關注點。“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一直是中國士林傳統的憂患意識和責任感。我越來越深刻地意識到,隻有傳講上帝公義的律法、耶穌基督恩惠的福音,才是中華民族擺脫暴政與貧窮夢魘的真正出路。古老的中華民族不僅需要“德”(“民主”,democracy)先生,需要 “賽”(“科學”science)先生,更需要基督教所宣示的真理:“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讓你們得自由”(約8:32)。

  1989年到1991年,我在山東老家一個外貿公司上班。在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情。一是我父親因為我在六、四期間的經曆而坐臥不寧,受到驚嚇,得了癌症,於1991年5月去世,這是最讓我傷痛的。當時傳出來的消息是我已經死了,而我是父親獨一的兒子,極得他的疼愛,又花費無數的心血供我上大學,可以說我是他整個生命的盼望和支柱,這對他的打擊太大了,是一般人所無法想象的。我父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農民,曾經當過國民黨的兵,也曾經在共產黨的海軍服役,還擔任過共產黨政府的鄉村幹部,並在三反五反中被冤枉,受批鬥,後來雖然平反昭雪,卻因失望而對生活失去了積極進取的盼望和勇氣,從此便一蹶不振,抽煙、喝酒,窮困潦倒。但他很愛我,一直無條件地支持我在困苦的條件下完成學業。我一生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能夠傳福音給他,相信上帝在最終審判的時候必然給每個人公平的答複。另一件事情就是認識我的愛妻朱素雲(信主後,我給她一個新名字“朱恩典”,她確實是上帝惠賜我的恩典。)我當時是一無所有,她愛慕我好學,就接受我的求婚。在老家那些孤寂的日子裏,她帶給我諸多的慰藉和鼓勵。我們在1991年10月結婚,迄今算來已經是十多年的夫妻了。我在不認識主的時候,一意孤行,剛愎自用,給她帶去很多苦楚。信主之前,我們的婚姻漸趨死亡。信主之後,靠著主的恩典,我們的婚姻得以逐漸重建,如今我們一同服事上帝,享受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愛情,共同完成上帝給我們的托付。上帝不僅使我自己從過犯罪惡的死亡中死裏複活,也使我們的婚姻死裏複活,並且我家三個姐姐和一個妹妹全家也都在我信主之後,先後蒙恩信主,上帝的恩典是何等地浩大啊!

  1991年我考入北京大學法律學係讀研究生,專業是法律哲學,方向是比較法,導師是我一直比較景仰的沈宗靈先生。沈先生早年留美,治學嚴謹,為人樸實,在治學方法和為人處事上給我很大的啟迪。另外,在北大求學期間,最重要的是結識龔祥瑞先生,他早年留學英倫,取得政治學博士,我從他身上開始初步領略到何謂真正的自由主義和憲政精神。在北大三年期間,一是完成自己的學習和研究,另外主要就是繼續修習印度教,同時繼續自己的心路曆程,研讀各派哲學和儒教、道教、佛教、基督教的一些典籍。那時,北大已經成立了宗教學係,經常邀請國外的專家舉辦基督教文化講座。如今記得比較清楚的就是新加坡神學院的一位教授講授新派神學家田立克《信仰的動力》一書,把宗教界定為 “終極關懷”,完全不提聖經的無謬性和主耶穌的死裏複活等基要信仰。所以,在上帝奇妙的護理中,我在沒有信主的時候,就開始接觸新派神學了。信主之後,讀改革宗神學家梅欽的力作《新派神學與基督教》,對新派神學的毒害更有深刻的認識。當時也有美國基要主義神學家應邀前來講課,我在課後特意問他是否相信聖經的無謬性,他說絕對相信。那時我把這種說法當成一種迷信。如今,我與一切持守福音主義立場的基督徒一樣堅決相信聖經的無謬性,可見上帝如何奇妙地改變人的思想,不與理性相背,卻完全超出人的理性。

  1994年我碩士畢業,本來已經以高分考取社科院民法專業博士,但見到社科院負責招生的人施行種種刁難,有關導師也在官僚製度的習染之下缺乏筋骨,就深深意識到中國當代學術界的敗壞,憤然回山東老家,潛心從事印度教經典的翻譯工作。後來,在上帝的奇妙引導下,歸向既注重生命的敬虔,又注重學術的卓越的改革宗神學,心誌上對真理的追求得到了極大的滿足。加爾文先生對信仰的界定是:信仰就是對上帝的慈愛的認識和確信。加爾文指出:“知識好比是靈魂的向導和統治者,而意誌無時不尊重知識的權威和判斷”(《基督教要義》,第1卷,第15 章,第7節)。範泰爾以前提論為利器,揭穿了人本主義學術的虛浮,使我的心大得滿足。唯獨建立在上帝在聖經中的無謬啟示基礎上的哲學和神學,才能稱得上是真正的學術。任何自己作主、自以為是、以人為本的思想都不過是異教的自我崇拜而已。“他們用自己度量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乃是不通達的”(林後10: 12)。

  我在1993年取得律師資格,1995年在翻譯之餘在當地律師事務所掛牌執業。1996年在北京與人合夥開辦律師事務所。中間經辦過經濟、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參與商業談判,法庭辯護等。以前隻是在理論上研究法律,如今則是直接參與法律實踐。律師業務的實踐使我對中國法律界的運作有了第一手的認識。我在法律方麵所受的訓練,所從事的研究與實踐,使我深深地認識到人本主義的法律的虛幻性和欺騙性,根本不存在“中立性”的法律。法律失去了上帝所啟示的超驗的絕對的律法的約束,本身就是“非法”、“無法”,是強者借助權力對弱者的公開的欺淩和掠奪。所以,當我後來閱讀改革宗神學家路斯德尼的名作《聖經律法論》時,便茅塞頓開,對人本主義法律深惡痛絕,對上帝的律法歎為觀止,無限愛慕。我心中暗暗在上帝麵前許願,既然已經在耶穌基督裏,靠著上帝的恩典得了生命,要畢生致力於研究、遵行上帝“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雅1:25),傳講“上帝恩惠的福音”(徒20: 24),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

  二、在靈恩運動中重生

  我的靈在我裏麵發昏的時候,你知道我的道路。(詩篇142:3)

  1996年4月,在商業談判之餘,一對澳大利亞夫婦向我傳福音,帶領我作了決誌的禱告。在此之前,我也見過一些信主的弟兄,他們也曾向我傳福音,為我禱告,我自己甚至多次到教堂中和牧師辯論,常常是我在表麵上得勝,被人說成是“常有理”。雖然我一直讚同基督教是正教,聖經是一本好書,基督徒中有很多傑出之士,但是我從來沒有受感動,作決誌的禱告,歸信基督教。其實,我私下裏常常想融合世界各大宗教,創立新的宗教,特別是適合中國現代國情的宗教,為中國人服務。

  信主之前,雖然有時把酒臨風,自命不凡,但也常常陷入虛無和沮喪之中,感受到個人的卑微,世事的無常,社會的虛浮,人生的荒謬。名牌大學畢業了,結婚生子了,房子也有了,律師的職業也頗有前途。一時之間溫飽的問題解決了,生存的壓力擺脫了,卻空前麵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才下眉頭,又上心頭的就是那種人生無意義的蒼涼感和荒謬感。難道這就是人生的一切嗎?人生的意義到底何在呢?到底什麽是絕對真理呢?我心裏有時試圖說服自己,還是歸信一種宗教吧,英國哲學家培根說:“精研哲學,使人歸向宗教。”也許宗教才是個人最終的精神歸宿。不管是佛教、道教、印度教、基督教,還是其他什麽教,有信仰的人是有福的,也許隻有宗教信仰才能醫治心中無所憑依的淒愴和虛無。但是,可憐的是我自己竟然無法讓自己信任何宗教。雖然修習了十年的印度教瑜珈功,但我仍然是半信半疑,隻是相信自己,不能完全投入。不管是婚姻家庭,還是工作事業,似乎都沒有值得自己完全信任,完全投入的事情。其實,如今想來,我的一切追求都不過是以自己為中心打轉,我所尋求的宗教,我所尋求的上帝,都不過是自己內心渴慕的投射。轉來轉去,還是走不出自己。正如大學時我所崇尚的德國詩人哲學家尼采所吟唱的那樣:“在無人的花園中,我笑了,因為我找到了自己;我哭了,因為隻有我自己。”聖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上帝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常常陷入生命的虛無感中,又常常被罪咎感侵襲。用虛無來淡化自己的罪惡,因為虛無使人暫時擺脫責任的重負;又用罪惡抵擋生命的虛無,因為罪惡使人覺得生命的真實。這就是我當時心靈的光景,既有自以為是的“出瘀泥而不染”的超脫之情,也充滿了在罪中渴求安息和永生的困惑之心。正如奧古斯丁所說:“因為你造我們是為了你,我們的心如不安息在你的懷中,便不會安寧。”

  當時,我所在的律師事務所和一家瑞士公司有業務上的往來,這家公司的老板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這對夫妻是他們在北京辦事處的負責人。我們幾位律師到凱賓斯基飯店和他們一起談業務上的合作。中間休息的時候,他們征求我們的同意之後,就向我們談及他們自身信主的見證,然後由一位姊妹講解福音的要義——上帝的創造,亞當的墮落,人類在罪中的無能,基督的救贖,個人的悔改歸信,當時使我最感動的經文就是基督徒都熟悉的《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段經文雖然以前自己也讀過,但從來沒有感覺到這節經文可以直接適用在自己的身上,我也可以信靠這位救主耶穌基督,接受上帝的大愛,不需要自己的任何修行,就可以得享永遠的生命,當時感到無比的欣喜。當那位姊妹問我是否願意接受這位救主的時候,我的心幾乎跳了出來,當時就表示願意接受,她就帶領我作了悔改決誌的禱告。

  後來,越來越深刻地體認到,基督教所信的並不是一種宗教,也不是一種理論,甚至也不是一種修行,更不是一個等級森嚴的組織,基督教所信的是創造天地、又真又活的上帝。這位上帝是溫柔慈愛的上帝,也是聖潔公義的上帝。我們因為犯罪與上帝隔絕,任何人無法靠自身的努力完美地遵行上帝的律法,從而與上帝和好,在上帝麵前稱義。上帝本來可以任憑我們在罪中滅亡,但卻因著他自己的美意差派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這個世界上,親自為我們滿足了上帝的公義,承擔了我們因罪當受的刑法和苦楚,使我們可以借著信靠他,罪得赦免,與上帝和好,從而生活在上帝的大愛中,與上帝有活潑的生命的關係。上帝確實是又真又活的上帝,雖然我們不能用肉眼看見他,但我們卻可以用心靈去經曆他,並在實際生活中親證他的同在。比如我自己,從小時記事的時候開始,就常作惡夢,夢到各種鬼魂,醒來嚇得久久不能入睡。後來上大學,修瑜珈功,更加厲害,經常一閉上眼睛,在似睡非睡的狀態,就見到重重的黑影朝自己撲來,麵目非常猙獰可怖,想逃走卻又一點也動不得,隻能眼睜睜地承受,分外難受,有時自己還在夢中發出可怕的呻吟。歸信基督之後,學會求告上帝,在夢中也呼求主耶穌的聖名,就從這種可怕的夢魘中擺脫出來。

  信主之後,思想的角度完全改變,感覺上也特別喜樂,仿佛換了一個天地,幾乎看什麽都不再一樣了。聖經上說,“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這節經文成為自己切身的感受。當然,絕不是說信主之後就一勞永逸,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相反,信主之後,開始經曆巨大的痛苦和掙紮,那就是與自己身上殘餘的敗壞爭戰。不信主的時候,覺得犯罪是人正常生活的一部分,隻要不被人發現就好了。甚至常常把犯罪作為在這個社會中生存的手段,既用犯罪手段從不公平的社會中得到補償,也用犯罪來報複這個不公平的社會。雖然自己似乎明白很多道理,但在對付自己的罪的時候,並沒有力量,還常常把自己的罪合理化,把責任推到社會和他人的身上。蒙恩之後,越來越覺得罪的可惡,開始一步步地靠著上帝的恩典脫離自己身上各樣的罪。弟兄姊妹,我從自己對聖經的領受和個人的經曆來看,我們最需要對付的就是自己的罪。最需要對付的不是國家,也不是某個黨派,更不是具體的人,而是我們自身的罪!當時雖然我自己覺得很不完全,仍然受罪的纏累,在成聖的道路上隻是剛剛起步,但我妻子看到我生命的改變,上帝也因此而感動她的心,使她也悔改信主。同年10月,我與妻子一同受洗,當然是在靈恩派教會中受洗。

  當時就有弟兄警告我們說,這對夫妻所傳的不對,並且姊妹占講壇,轄製弟兄,不合乎聖經(提前1:11-12)。如今看來這位弟兄的警告頗有道理,但我當時自己並沒有辨別的能力,看到那對帶我信主的澳大利亞藉的夫妻似乎非常愛主,也頗有奉獻的心誌,就繼續跟隨他們學習事奉。現在想來,當時多的是宗教熱情,缺乏的是真知識,在信仰的問題上仍然是稀裏糊塗。這對夫妻是靈恩派教會的帶領人,他們也是剛剛信主不久,就被教會差派出來傳福音,建立教會,根本不知道自己所信的到底是什麽。今天講這一套,明天就有新亮光,講另一套,常常是彼此矛盾,今日建造,明天拆毀。所以,他們是稀裏糊塗地傳,我們是稀裏糊塗地信。當然,那時並沒有這樣的認識,這對夫妻始終向我們灌輸:他們所信的是最合乎聖經的基督正教,他們所在的教會是最合乎聖經的教會,毫無偏頗之處;並且想方設法不讓我們和其他教會的弟兄姊妹往來,免得我們受別人的影響,說是保護我們。當時我認為這是他們對我們善意的保護和帶領,並沒有意識到這是他們對我們的蒙蔽和轄製。

  1997年1月1日,正好我要回老家山東探親,教會就為我禱告按手,差派我回家傳福音。由此就開始了傳福音,建立教會的事奉。先後在北京、山東、天津、河北、上海、香港、俄羅斯等地參與事奉。在這一年,香港的一位客戶在我的請求下,托人送我一本巴文克的《基督教神學》,我就如饑似渴地加以研讀,但是對於其中所闡述的加爾文神學,我是完全反對,不能接受,因為我那時所熱衷的仍然是阿米念派神學思想,認為人的自由意誌才是最重要的。當時,我對書中所提及的 “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大為反感,在旁邊寫下了這樣的批注:“既然信心是完全出於上帝的,那麽,沒有信心相信上帝就不是人的罪了,而是因為未蒙神的揀選。‘救恩完全是上帝的工作’,排除了人的自由意誌的作用。這固然把一切的榮耀都歸給了上帝,但也把世上的一切邪惡都攬到了上帝的身上……”可見,當時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阿米念派人士。後來我自己花了相當常的時間從正反兩方麵研究這一問題,並把研究思考的結果總結在《加爾文救恩神學五大要義》這篇文章裏。

  同年四月份,教會呼召我出來專職事奉,我逐漸清理完律師業務,踏上了專職事奉的窄路。中間雖然經曆到各樣的掙紮,但處處蒙受上帝奇妙的保守,此處不能一一分享,我們可以見證的就是:上帝是又真又活的上帝,“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103:8)。唯願更多的人歸向他,在基督裏得享豐盛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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