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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亞裏士多德十大範疇

(2007-09-01 04:58:02) 下一個



淺析亞裏士多德十大範疇

王誌勇


中國人的思維注重主觀性的感受和神秘性的直覺,但在思維的形式和標準上一直缺乏希臘哲學所具有慎密性和基督教神學所強調的權威性。希臘哲學的慎密性首先落實在範疇論上,二基督教神學的權威性則是基於上帝的絕對啟示。


任何思維都包括兩個方麵:一是推衍形式,二是範疇基礎。推衍是由判斷、命題構成的,命題又是由概念、範疇構成的。由範疇組成概念,由概念組成命題,然後根據推衍形式對命題的真假做出判斷,這就是思維的過程。邏輯學為人提供了思維推衍的規則,範疇表為人規定了思維的範疇基礎。思維形式的基礎是範疇表。西方思維本身由來已久,其自覺的邏輯形式,由軸心期的雅典哲學、尤其是集大成者亞裏士多德率先確立起來的。如果說西方思維形式在於亞氏的《工具論》,那麽更根本的範疇基礎就在於《工具論》的《範疇篇》。雖然《工具論》、尤其是《分析篇》提供了數千年來西方思維的基本形式,但是《範疇篇》進一步提供了整個《工具論》的範疇基礎。在很大程度上,此篇就是整個西方思想的一個秘密所在:西方人眼中的客觀世界,歸根到底也就是《範疇篇》所建構的世界。


亞氏《範疇篇》給出了西方第一個範疇表,它列舉了十大範疇:(1)實體(Substance——個人;(2)性質(Quality——紅色;(3)數量(Quantity——六尺長;(4)關係(Relation——雙倍;(5)時間(Time——今朝;(6)地點(Place——室內;(7)主動(Active——打擊;(8)被動(Passive——被打;(9)狀態(State——健康;(10)姿勢(Position——坐著。亞氏重點討論了前麵四個範疇。這些範疇實際上就是在西方心靈結構中的世界構成。這十大範疇使得我們能夠對實體進行一定程度的客觀描述,同時也能夠把我們對實體的認知準確地傳遞給別人。   
 

亞氏的實體論具有合乎聖經的看見,同時也有人本主義思辨哲學不可避免的痼疾。在亞氏十大範疇中,最要緊的是第一範疇實體範疇。他把實體分為兩類:“第一實體primary substance)指個體,而第二實體secondary substance)指種、類、屬這樣的實體。實際上,他認為,隻有作為第一實體的個體才是真正的實體,如他經常所舉的蘇格拉底,因為實體,從這個詞的最真實、原始而又最明確的意義說,是指既不能被斷言於主體、又不依存於主體的事物;由於除第一實體外,一切事物都或者能被斷言於第一實體,或者依存於第一實體;如果第一實體不存在,其他任何事物也都不可能存在;因此第一實體之所以更恰當地被稱為實體,是因為它們是其他一切事物的基礎,而一切其他事物或者被斷言於它們,或者依存於它們。這樣的實體隻能是“上帝”。


但是,亞裏士多德所說的上帝絕不是聖經中所啟示的位格性的上帝,而是亞氏天才的邏輯推理最終所依據的落腳點。根據亞氏的論述,第一實體具有這樣的特征:從存在論角度看,它是“絕對實體”(substantive);從邏輯學角度看,它是“絕對主詞”(subject);從語言學角度看,它是“個體名詞”(individual noun)。這三層意思在亞裏士多德那裏是未作區分,實質上是不可分割的,以至後人誤以為這是他的一個疏忽,殊不知這正是西方思維的一個根本特征,亦即存在、思維、語言的直接同一,也就是巴門尼德所說的能被思維者與能存在者是同一的;或者如黑格爾所說任何對象,外在的自然和內心的本性,舉凡一切事物,其自身真相,必然是思維所思的那樣思想不僅是我們的思想,同時又是事物的自身,或對象性的東西的本質;或海德格爾的名言語言是存在之家

總之,第一實體乃是絕對自足、不可分割的基礎
:“一切實體的共同特點是它們決不依存於某一主體[1]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來看,隻有上帝是絕對自足,不可分割的實體,其他實體都是依存性的實體,甚至包括人,正如使徒保羅所見證的那樣:“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徒17:28)。


[1]此處關於亞氏哲學的分析主要源自黃玉順先生的研究成果。請參考黃玉順先生著:中西思維方式的比較對《尚書·洪範》和《工具論·範疇篇》的分析,《西南師範大學學報》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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