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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提論神律哲學

(2007-09-11 05:04:56) 下一個

前提論神律哲學

--選自王誌勇《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傳習錄》

 

本書以“神律哲學”(Theonomous Philosophy)為基本哲學方法,以聖約神學為基本神學架構,將基督教哲學與基督教神學合為一體,將基督教神學與世界觀合為一體[1],同時闡明如何通過靈修的功夫將基督教純正的教義和思想轉化為屬靈的美德和敬虔的生活,因為我們把本書命名為《基督教聖約世界觀神學原理講義傳習錄》。

就基督教哲學與基督教神學的結合而言,本書從基督教哲學的角度,把基督教神學建立在自覺的基督教前提上;從基督教神學的角度,將基督教哲學奠基於基督教啟示上。就基督教神學與世界觀的結合而言,本書從基督教哲學和神學的角度,闡明合乎聖經的世界觀;同時,也從世界觀的角度,全方位地闡明基督教哲學與神學的深刻內涵和實際應用。最終,本書始終強調心靈的親證和靈修的功夫,使基督教成為一門全新的生活方式和藝術。因此,我們努力的方向就是把基督教哲學、神學與世界觀結合為有機的整體,使基督教思想自覺地以明確的基督教信念前提,運用由上帝賜予並經聖靈光照的理性思考能力,以上帝在《聖經》中所保守的特殊啟示為絕對的至高標準,以曆代大公教會的傳統為相對的輔助標準,並參照各國文化中由上帝普遍啟示而來的美善的部分,建構全方位的基督教思想體係,裝備基督徒在今生今世完成上帝所賜予的治理全地的文化使命。尤其是麵對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基督徒,本書特別針對中國現實的文化和社會處境,裝備中國基督徒,使其在思想和生命上成為耶穌基督真理與自由的精兵。

神律哲學Theonomous Philosophy)乃是前提論的延伸,前提論是神律哲學的前導。隻要我們自覺地以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和以上帝所啟示的聖經為基督教信仰與生活的基本前提,我們的結論自然就是基督徒當以上帝所啟示的律例為我們行事為人的標準。因此,著名的威斯敏斯德護教學教授範泰爾明確強調:“或者是神律論,或者是自律論,並沒有其他選擇。試圖逃離上帝,逃到宇宙中尋求永恒的法則,乃是徒勞無益。”[2]範泰爾明確地指出,真正的基督徒“必會努力向各個地方、各個時代的人主張上帝的律法,正如他們自己遵行那些律法一樣。”[3]弗雷姆是範泰爾的高足,曾經長期擔任美國威斯敏斯特神學院和改革宗神學院係統神學和護教學教授。他在《論上帝的知識》一書中明確地指出:“我們所有的知識都順服在法則之下,關於世界的一切知識(“物質”、“事實”)也都處於上帝的聖言所啟示的法律的規範之下。”[4]因此,上帝的法度所涉及的不僅是倫理學中倫理尺度的問題,也隻及涉及認識論中認識的對象和規範的問題。上帝的法度,不管是在自然領域中所啟示的自然法則,還是在人類社會中所啟示的道德法則,都是我們所認識的對象,同時也是衡量我們的認識是否正確的標準。

當然,反過來說,任何反對神律論主張的人首先不是他們所主張的結論有問題,而是他們用以得出結論的前提有問題,而前提的問題最終又落實在一個人是否被上帝重生的問題。沒有重生之人的突出特征就是抵擋上帝的律法,上帝重生之工的主要體現就是使人甘心樂意地遵行上帝的律法。前者用使徒保羅的話來說就是:“他們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羅77)後者則是先知以西結的宣告:“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麵,使你們遵行我的律例、典章。”(結36:27

 Theos在希臘文中乃是上帝,nomos在希臘文中是指法律、準則。Theonomous就是上帝法律的結合,此處我們所說的上帝當然是聖經中所啟示的三位一體的上帝,而法律則是使人自由的法律(雅2:12),也就是以十誡為核心的上帝的訓誨,既包括舊約中的誡命,也包括新約中的教訓。因此,神律哲學乃是明確地以上帝所啟示的聖言體係所構建的哲學體係,注重從聖經中所啟示的聖約的框架來認識上帝和世界,並且唯獨以上帝所啟示的法律為絕對的信仰與生活的標準。這一哲學與一切人本主義哲學體係截然不同,因為人本主義哲學都是建立在罪人虛擬的個人的自主性這一前提和出發點上,而神律主義哲學則是明確地自覺地以聖經中所啟示的主權的上帝和上帝所啟示的無謬的聖經為前提和出發點,全方麵地解答人生問題,建立哲學體係。在這一哲學模式中,我們強調上帝及其法律的不變性,人在今生的使命絕不是否定、忘記、改變或離棄上帝及其法律,而是始終以上帝為獨一的上帝,單單敬拜他,並且惟獨以他所啟示的法律為絕對的標準,以敬畏之心,以感恩之心,滿心渴慕,晝夜思想(詩1:1-2),細細考究,弓身遵行,忠心教導(拉7:10),從而心意更新,攻克自身,不斷效法基督,改變自己,並通過自身的改變影響我們所在的社會,使認識耶和華的知識充滿遍地(賽11:9)。

 簡而言之,“前提論神律哲學”以聖經中所啟示的主權的上帝的為本體性的前提,以上帝所啟示的無謬的聖經為認知性的前提,全方位地反對以虛擬的“自足的個人”(autonomous man)為本位,以虛擬的“自足的理性”(autonomous reason)為標準的人本主義哲學,指出個人本身在本體上的有限性,在認知上的依賴性,在倫理上的有罪性,從而幫助基督徒建立全方位的合乎聖經的世界觀體係,在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中發揮先知、祭司與君王的職分。

 



[1] 巴文克在談及創造論與基督教世界觀的時候,曾經提及世界觀式的基督教worldview Christianity)一詞,用來表明從合乎聖經的創造論出發,我們能夠克服兩種傾向,一是對自然界的輕視,二是把自然界神化。他特別強調說:在異教信仰中,個人與上帝並沒有建立正確的關係,因此,與世界的關係也沒有擺正。參考Herman Bavinck, Reformed Dogmatics,ed.by John Bolt, Tran. By John Vriend (Grand Rapids: Baker, 2004), vol.2, p. 438.因此,隻有建立正確的世界觀,才能建立正確的世界觀。所以,我們在本書中把神學觀與世界觀密切地聯係在一起,既要使人明白與上帝的關係的重要性,同時也強調基督徒對世界的責任。當然,筆者也注意到,保守派神學家一直強調傳講恩惠的福音的重要性,而自由派神學家則往往強調注重社會公義的世界觀。本書的主旨就是避免保守派那種縮減聖經的狹窄傾向,同時也避免自由派偏離聖經的開放傾向,在純正的教義和敬虔的生活、個人的得救與社會的公義之間保持適當的平衡。

[2] Cornelius Van Til, Christian Theistic Ethics, p. 134.
[3] Cornelius Van Til, Introduction to Systematic Theology, p. 245.
[4] John Frame, The Doctrine of the Knowledge of God, p.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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