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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食用貓肉狗肉或規定罰款五千拘留15天

(2010-01-26 18:40:09) 下一個

中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在征集意見過程中,有不少市民對“動物福利”提出質疑。對此,法律專家經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4月份向相關部門提交專家建議稿。

2010年1月24日,動物保護法項目組負責人、首席起草專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紀文教授表示,《動物保護法(專家意見稿)》麵向社會征集意見4個多月的時間裏,共收到300多封電子郵件和400多個電話,大部分意見比較客觀,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無法接受“動物保護”以及“動物福利”的提法。“他們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說。

鑒於此,項目組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殘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給動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或者以殘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殺害動物。項目組認為,“反虐待”的說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將貫徹反虐待的原則。目前,該法律專家建議稿已基本完成。

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分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動物的主要製度,野生動物、經濟動物、寵物等多類動物的反虐待措施,動物醫療、動物運輸、動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責任以及附則。

值得關注的是,“禁食貓狗肉”寫進了《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

“禁止吃貓肉狗肉並不會給市民帶來太大的影響,現在物質生活這麽豐富,吃貓肉狗肉的人畢竟是少數。”常教授說。

記者了解到,《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規定,違法食用犬、貓或者銷售犬、貓肉,將對個人處5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並責令具結悔過;對單位和組織處1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在監管職責方麵,由公安機關統一監督管理,公安機關必須設立統一的報案電話,其他部門分工負責。

據了解,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總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動物法”立法,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貿易壁壘,提高我國羊絨、羽絨等產品的進出口量。

常紀文教授表示,暫緩製定“動物保護法”,是根據現實情況所作的決定,從長遠來看,“動物保護法”仍然需要。

據法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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