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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圓明園畫家村”的一段舊“情”事 (4)

(2004-12-28 13:05:29) 下一個


 文章來源: -輪子 於 2004-12-28 12:19:37    


 
 


 

自那以後我跟於珊的交往更加頻繁起來,反正工作找好了,論文隻等著答辯。她上教堂要路過北大,所以經常會拐到我的宿舍喊我一塊上教堂。那時北大有一棟唯一男女合用的研究生樓,我的宿舍恰好在那棟樓裏。每到三頓飯時間都要穿越前麵的兩個單元,看恐龍從裏麵魚貫而出,或者從外麵魚貫而入,於珊在那些恐龍群裏就顯得很別致,所以也很招眼。於珊是這麽一個矛盾的混合體,一方麵她對很多製度,規條,世俗眼光毫不在乎,一方麵在心底深處藏著一點自卑。在跟我一起穿越恐龍群的時候,她總是用心地快走幾步,或者慢走幾步。幾次之後我發現了她的故意,問她何必。她說不是怕影響你嗎?我啞然,一方麵我是根本不在乎別人怎麽看的人,另一方麵慨歎人群之間,不同社會處境之間的比較永遠存在,比較的結果或者一部分人自以為是,或者一部分人自以為不是,都是可歎的結果。讀書人尤其如此,需要製度,規條,等級係統,權威係統來承認自己,結果讀到博士甚至當上教授也還是沒有自信,大多數人生時期都耗在獲得承認上了。另一方麵倒有一些讀書不多,出身貧苦,出門幹事靠睡火車站,喝白開水的人日後有了自己轟轟烈烈的事業,早早的吃香的喝辣的。上帝很公平,最後按照你的創造力給你回報,而不是按照你遵從製度,忠誠於體係的程度來回報。

我不是每個周末都在學校,有的周末要陪伴父母,或者有另外的朋友要交往。於珊有時找不著我,就會跟我的同屋或者別的屋的同學閑聊,她早就跟他們混熟了,所以從來也不會完全撲空,總有人在宿舍裏蹲守。我不在的時候他們自然會照應她。日子多了,那些家夥自然要揶揄我,拿我和於珊說事。其實我心裏很明白交往的性質和界限,從一開始我就不想粘連。我相信異性之間可以有各種親密的交往,而不是每個親密的交往都要導致粘連。否則跟異性交往的負擔就很重,大家都玩不好。當然,交往雙方的傾向不一樣,往往一方有粘連的傾向,另一方沒有。大家都是聰明人,稍作暗示很快互相都能明白,最好的做法就是判斷關係被誤會的時候明明白白地說就好了,坦白加真誠,那麽任何人都不會被傷害。當然,理性對自己的規限常常會被感覺發展或者衝動行為所突破。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我是在理性和感性兩極跳躍的人,認定純粹友誼,我會強有力的約束自己;認定是戀愛,我會讓激情放縱,好像沒有中間狀態。這種情感特征讓我跟異性交往比較容易,比較輕鬆,比較廣泛,其實在絕大多數方麵異性朋友跟同性朋友是一樣的,毫無二致。但是在另一些方麵,比如異性的互相欣賞,阿諛鼓勵,由同性來做就沒有效果或者很惡心人。如影隨形的活動更不可以讓同性朋友一起做,後來知道那叫同誌,可我不是同誌。

學生最怕的就是考試,可是還有比考試更可怕的,就是整個學期都不需要考試,那個日子過得無聊地讓人受不了。我覺得百無聊賴的時候就在夏天的下午去找於珊,我不好隨意地去找她,因為怕影響她畫畫,如果那幾天她在作畫的亢奮期間,是絕對不應該去打攪她的。畫家大多數時間其實是歇著的,一年有三分之一的日子會有作畫的亢奮(我指的是畫家自己珍視的創作不是給出版社畫插圖),畫家畫畫的時候絕對不願意有旁人在邊上看著,其實任何創作都如此,除非她不看重的作畫。知道她這段時間不會作畫才去找她,但是,經常撲空。一次,她不在,房東竟然盤問起我來,我說找於珊,房東立即警惕倍增,說你連名字都說錯,你到這來幹什麽來的?我很快就反應過來了,於珊肯定不是她身份證上的名字,而是她作為畫家的署名。可是我沒有辦法說服房東,因為我不知道於珊的真名是什麽。

後來碰到於珊我跟她說了這事,她隻是淡淡地告訴了我的她的真名,並且說不喜歡真名。還說一定要在冬天到來之前搬走,一是不知道怎麽用爐子取暖,二是討厭這個見到人就盤問的房東。找了幾次於珊,碰巧她都不在,我不由得對貌似單純的生活內容產生懷疑,她不畫畫的時候到底幹些什麽呢?我是那種別人要問我我什麽都說,別人要不說我什麽都不問的人,所以於珊沒有告訴我她都幹什麽去了,我自然不得而知,我寧願不得而知也不會張口詢問,我覺得那是對別人自由的打攪。
直到有一次我在去找她的路上,碰上她跟一個男人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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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不由自主地選擇了跟很多人不同的敘事的方式,在每段情節之間加入了大段地議論。原因是我對議論的興趣遠遠大於敘事,我敘事的目的是想重新探視當年那段時期的生活,紀錄當年對事情的理解或者感想,也間或以今天的眼光打量過去的事情。
舊情事3 沒有及時貼在這裏,請到我的文字博克 《饒舌全記錄》首頁上去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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