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農民軍領袖張獻忠雖大名鼎鼎,我們對他本人的了解其實很少。史家的筆墨都消耗在張的“殘酷好殺”上,關於其他事跡,勾稽所得,寥寥無幾。
我們所能確切知道的是他出生於1606年9月。那一年是明萬曆三十四年,正是萬曆皇帝的消極怠工愈演愈烈趨於極致的年代,明王朝的滅亡已在此時埋下伏筆。此時歐洲經過文藝複興和宗教革命,正處於與中國擦肩而過超越中國而去的前夜。那一年,除了這位後來農民起義領袖的誕生,世界上並沒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發生。如果努力搜索,還可以列出勉強可算做大事的幾件:英國的莎士比亞在那一年寫出了經典之作《麥克白》,德國的開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記載了超新星的爆發。歐洲人在此年東渡尋找黃金和香料時,首次發現了澳大利亞。也是在這一年,巧克力飲料的配方開始在西方流行。
他是延安人,是的,“陝北老鄉”,黃土高原上裹著白羊肚手巾麵孔黧黑兩頰坨紅一笑露出一口潔白的牙齒的陝北青年。應該會唱幾句信天遊,至於水平如何,就不好說了。
出身當然是貧苦了。祖上是軍籍,也就是職業軍人,那個時代軍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賤業,“好男不當兵,好鐵不打釘”,到父親這一輩好不容易脫身出來,做了個走鄉串寨賣些針頭線腦的小販,母親則在農閑時節織炕席到集上去賣,補帖家用。從小應該挨過餓,受過凍,吃過苦,受過地主家的孩子欺負。這都是很保險的推測。
據說是和李自成一樣,被爹媽強扭著脖子送進私塾讀過兩年書。無奈天性和書本不親,坐不住。在私塾兩年和同學打了無數的架,大字卻沒記住幾個,父母無奈,隻好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裏的半大後生們廝混。
陝北定邊,民風剽悍,人們農閑之餘,愛舞刀弄棍,不隻為防身,也是一個娛樂。獻忠於此道頗有天分,練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膽大。“身材魁梧,剽勁果俠,聲如巨雷,麵目微黃”,朋友們給他起了個外號叫“黃虎”。野史說他,“陰謀多狡”,“及長,益無賴”。很快他就打遍四鄰八鄉無敵手,成了年輕後生裏“有號”的人物。農村文化生活貧乏,沒事時隻能糾集幾個同樣好勇鬥狠的朋友,到鎮上的小酒館,象《水滸》裏那樣,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兩角濁白酒,吃得酒酣耳熱,吹吹牛,“教量些槍棒”,說些“江湖上好漢們的勾當”,“賣弄胸中許多豪傑的事務”。回來捎半斤殘酒,順路偷隻雞,偷幾把蠶豆,找個人家賭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媽一頓痛罵,這都是題中應有之義。
二
考察張獻忠的性格,我們應該注意到以下事實:在投奔起義軍前,張獻忠的生活一直是失敗的。
張獻忠投身起義以前的確切經曆,在浩如煙海的史料裏我僅僅打撈上了四個漢字:“捕快”,“邊兵”。
他的學生時代顯然不成功,大字沒記住幾個,因為愛打架,沒少挨老師的板子。進入官府,成為捕快,這對社會底層出身的他,是一個改變命運的好機會,然而他沒能把握住,屢屢違犯紀律,最終被革職。走投無路投了軍,在軍營中他又不遵守軍紀,犯下了死罪。因為軍官陳洪範為其說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軍棍,被關入獄中。出獄後,窮無所歸,正值各地起義軍蜂起,遂投入起義軍中。
結合他後來的人生軌跡,我們可以判斷,張獻忠有著一定的反社會型人格傾向。他不甘心居於人下,有著強烈的改變命運的願望。但他又容易衝動與暴怒,情緒極不穩定,不善自我克製,叛逆心理很強,尤其不善於與上級相處。這一切導致他在正常社會中屢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繼續太平,也許他一生會在監獄中而不是馬背上度過。
對他來講,生在亂世,生逢其時。
亂世有亂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顛倒,一切不可能都變成了可能。公子王孫轉眼間變成了乞丐,昨天的饑民今天卻自封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寶,善良成了悲劇的理由。誰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會變成什麽樣。自由無邊無際地擺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麵前,象汪洋大海誘惑幹渴的魚兒。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邊倏乎閃動的欲望中點燃,化做危險的火種。
由軍人而變為“流賊”,張獻忠發現,他做了一個正確無比的選擇。在官軍裏雖然也有前途,但是畢竟有著森嚴的等級秩序,有著林林總總的規矩,更主要的,有著種種讓人鬱悶的腐敗、傾軋、不公。而在起義軍中,機會似乎更為均等,也更能讓人快意恩仇。勇氣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資本,上馬殺人,下馬飲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瀟灑快活!天昏天暗之中,誰知道明天自己還能不能活著。為什麽不趁著心雄氣壯之時,痛痛快快地作一回亂世梟雄,也不枉來人世一回!
三
投奔義軍之初,張獻忠和李自成一樣,不過是一個小小伍長。憑著智力、勇氣和天生的領袖氣質,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時在起義軍中出人頭地,成為獨領一軍的首領。李自成號稱“八隊闖將”,張獻忠號稱“西營八大王”。
張獻忠、李自成出現在史書上時,前麵總是被冠以“流賊”兩個字。時人總結說:“獻忠等發難於陝西延安府,而蔓衍於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嚐據城邑為巢穴,故曰流賊。”
這一總結一點也沒錯。從崇禎三年到十七年,張獻忠度過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實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間,張部在陝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廣幾省間來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動,縱橫上萬裏,不斷地進攻,逃跑,轉移,從來沒有固守一地。
流動的目的有二,一是為了躲避官軍的追擊,一是為了“打糧”,即劫掠財物,以養活部隊。攻下一座城市的日子,就是他們的節日,他們縱兵大掠,把豪門富室一掃而空,滿載而歸。當官軍追得緊時,他們就潛入深山,苦挨時日。他們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逃跑和謀生上,久而久之,他們從一群烏合之眾變成了遊擊戰的專家。他們行動飄乎,即戰即走,在官軍的包圍之中穿插來回,波瀾壯闊,驚險重重,也刺激無比。
“流寇”,是中國曆史上那些聲名顯赫的起義軍普遍采用的戰鬥方式。從唐末黃巢大起義到太平天國前期,莫不如此。從一定程度上說,這是農民起義戰爭的必然規律。因為在起義之初,農民軍與官軍在諸多方麵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後勤。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戰爭中後勤的作用至關重要。官兵有著強大的後勤支援,有帝國通過國家機器榨取的來自全國的軍餉。而農民軍由於素質限製,即使占據了廣大的地盤,也沒有能力在短期內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隊伍,通過賦稅形式給他們提供後勤。他們的後勤供應,隻能靠“搶”。而流動作戰的第一個好處是不必有後勤準備。在流動過程中,農民軍打到哪裏,就搶到哪裏,“東西數千裏遊食自如”。在這種情況下,根據地對他們來說,隻是一種累贅。
正規軍雖然擁有後勤資源的優勢,卻也受到後勤的嚴重製約。後勤組織和運輸需要一個過程,因此自然沒有“搶”來得迅速。曾任過兵部尚書的張鳳翼在總結與農民軍作戰的經驗教訓時說:“賊兵所至,因糧於我,人皆宿飽。而我兵所至,則需要等待糧草,動則呼窘。”通過流動作戰,農民軍把後勤的劣勢變為了速度上的優勢。
除了後勤因素外,在人數對比、武器裝備、技術素養等方麵,起義軍也常常處於官軍的下風。他們通常無力與官軍展開大規模的陣地戰,因此,遊擊戰就成了他們與官軍對峙時的必然選擇。麵對強大的官軍,農民軍取勝的法寶是分合不定,出沒不常。他們的作戰方針,與後來紅軍總結的十六字訣大同小異,無非是“敵進我退,敵來我走,敵駐我擾,敵疲我追”。
從這個角度來說,流動作戰是農民軍不得已的選擇。然而,從另一方麵來看,這種作戰方式也自有其不可抵擋的魅力。流動作戰痛快淋漓,令人上癮。長期和張獻忠並肩作戰的羅汝才有句名言:“吾等橫行天下為快耳,何(必)專土(專門占據一塊領土)為?”
毛澤東對“流寇思想”有過準確的分析。他說:
“這種思想表現在:—,不願意做艱苦工作建立根據地,建立人民群眾的政權,並由此去擴大政治影響,而隻想用流動遊擊的方法,去擴大政治影響。二,擴大紅軍,不走由擴大地方赤衛隊、地方紅軍到擴大主力紅軍的路線,而要走‘招兵買馬’、‘招降納叛’的路線。三,不耐煩相群眾在一塊作艱苦的鬥爭,隻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
張獻忠部正是這樣。在起義的前十多年裏,張獻忠似乎從來沒有過建立根據地的打算。他們迷戀上了這種冒險與流浪。
張獻忠部每攻下一處城池,首先做的事就是大搜掠。搜掠的重點目標當然是豪門大戶,但普通百姓人家也並不放過。就象我們前麵所引《張獻忠陷廬州紀》中記述的那樣,他們主要的搜掠目標是騾馬,這是因為在遊擊戰爭中保持速度優勢的需要。第二個搜掠的是金銀。不過張部實行金銀交公的嚴厲政策,所以軍人們對金銀的興趣並不非常強烈。第三個搜掠的則是布匹、糧食等後勤物資。
在張獻忠漫長的起義生涯中,我們隻找到了一次賑濟災民的記錄,那是攻下武昌之後,發楚王府金銀給饑民。除此之外,曆史上記載更多的是他的燒殺搶掠。史書這樣對比他和李自成的區別:“老百姓對李自成往往開門歡迎,對張獻忠則隻有懼怕”。閱讀曆史記載,我們隻能得出這樣一個感覺:張獻忠部的這些綠林豪傑們似乎視被攻下的城市為自己囊中的財產,視城中的百姓為自己獵獲的獵物。如何處置,完全根據自己的需要而定。一般來講,搜集完物資之後,他們會縱火,把一座繁華的城市變成一片瓦礫——他們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給明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