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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獻忠殺人考(8)

(2006-03-25 07:45:38) 下一個
十八

        張獻忠把製區內的各地城市人口剿滅淨盡,他又從郊區強迫村民們入城。畢竟,城市裏還需要有人為軍隊服務。

雖然花了如許兵力人力來剿城遷人,四川各地也不見平定。在清軍、明軍、各地再起義軍的攻勢下,張獻忠屢戰屢敗,接連幾個月沒有打過一個勝仗。張獻忠挺不住了,他無比懷念起了當日的流寇生涯。放棄四川,到他處重新開始的念頭越來越強烈。

然而又不甘心這樣走。因為實在是太恨四川人了。好,你們不是反對我們嗎?把你們都消滅了,變成一片赤土。張獻忠決定屠蜀,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滅之,無使他人得。”在撤離四川前盡量把四川人殺光,留給敵人一個空省。

這是古往今來最宏偉的屠殺計劃,執行得也相當堅決。

  距剿滅城市人口不久,張獻忠又發出了“除城盡剿”令,令軍隊出城,消滅農村人口。深入窮山大嶺,一個也不放過。“立搜山、望煙等頭目,蹤跡高山大穀有匿崖洞者,舉火薰之。”

從榮縣、洪雅等縣縣誌所引資料看,張獻忠在四川許多地方無可爭辯地實行了“除城盡剿”的政策。他認為“凡居山野者俱叛逆,將悉行剿滅;城內俱良民乃免死。”具體做法是:“凡剿一處,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並鄉導人送領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環圍,次日開剿,四下齊向中央搜殺,如圍場合龍口之狀。”結果是,“不論男女老幼,逢人則殺”。“剿畢複扒草尋穴,細搜數日乃複命。”之所以這樣仔細,是因為“倘有漏網者,或於別處發覺,罪其領兵官。”我們前麵提到的小秀才歐陽直在為張獻忠部服務時就“嚐見郫縣解來一個逃民,審迅之後,發現係峨眉人,於是負責查剿峨眉的官員洪都督被剝皮。”在這樣嚴厲的政策下,各地官兵當然不敢不盡職。僅川中各縣,就有十四萬多入死在屠刀之下。

做為一項軍事命令,當然要有驗功標準。那就是手掌。歐陽直辦理文案時,曾經見到以前用手掌記功的記載。他說:“每官兵回營以所剁手掌驗功,掌一雙準一功。凡有軍官衙門所在,手掌如山積。而成都城內人掌,則更幾於假山之萬疊千峰矣。嚐見一劄付,自副將升總兵。其劄頭空白處用朱筆細字備注功級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十九

 

人已經殺得差不多了,張獻忠開始撤退。窮途末路之人,比以往任何時候都眷戀家鄉。他對部下說:“棄蜀出秦,一得長安,則是中原首領自我而據,且關中為我故鄉,諸將兵多係秦人。自來強兵戰馬皆產於秦,要圖大事還是陝西。”

然而這時又遇到了供應問題。人口消滅淨盡,自然糧食就越來越難找。數十萬軍隊,沒吃沒喝,如何行軍?張獻忠想到了屠殺自己的部下。當然,要殺必先殺那些擄來的四川人,他們雖然被征入伍,心卻不附,卻經常有人開小差。

《蜀碧》載,“ 獻忠欲此行入陝,惡其黨太多,欲止隻(留)發難時舊人”,他和汪兆齡等密議如何實行,“兆齡慫恿之曰:‘恐兵知而先噪奈何?不若先立法,責之各將軍都督等,多置邏者,以伺察營伍中行偶語者及微過,皆置文法並連坐,如此則殺之令名,無覺者矣。’密議巳定,輒收治。”

密議結果,在義軍中要“收治”的有三種人:“其一係四川人,有在四川入伍者,有係四川人而在他省入伍者。其二係他省人而在他省入伍者,有係他省入而在四川入伍者,其三係明朝官兵投降過來者,有係陣前俘獲者,又有係各地方上的土匪入夥的,俱當盡誅。”其中尤其是四川義軍,張獻忠認為都是些“剽悍亡命,叵測不軌之徒”,故“恨入骨髓”,必欲除之而後快。

屠殺的辦法與殺士子時類似,據《蜀警錄》載,“先謊稱要從士兵中挑出精幹者成立水師營。因此命令部隊在張獻忠等軍官麵前列隊而過,過去者生,被‘挑中’者即待死。先在江邊建造了一個木柵城,挑出來的數萬軍人都關進城內,開殺之時,先用槍炮向內轟攻,死傷大半,然後方揮兵入內砍殺。”“結果在軍中共殺“男婦二十萬有奇”,占全軍半致,獻忠在自己軍中製造的屠殺恐怖,使得幸存者恐為獻忠所屠,大批逃奔“姚黃十三家”起義軍。

獻忠還認為隨營婦女是自己行軍作戰的累贅,在殺過自己士兵以後,把屠刀探向軍中婦女。1646年他離開成都時,首先將自己的三百嬪妃殺掉二百八十名,隻留了二十名侍候自己。並命令“各營所有婦女,齊集一處,由兵圍繞,獻忠另選兵人一隊為刀斧手,號令一聲,亂砍亂殺,叫冤哭慘之聲,展動天地。婦女屍身堆積如山,血流成河。”

    還有史料記載,由於缺乏軍糧,張軍曾經把這些死亡者的屍體“剮之割之,製成醃肉,以充軍糧”。

收拾幹淨之後,張獻忠率部起程。開國時的一千多文官,此時被殺剩二十五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邊。士兵人數亦已隻剩三分之一。他猶滿腔豪氣。可惜行至西充鳳凰山,遭遇清兵。他隨即“騎馬出營,未穿盔甲,亦未攜長槍,除短矛外,別無他隊,同小軍七八名,並太監一人,奔出營外,探聽滿兵虛實。至一小崗上,正探看之際,突然一箭飛來,正中獻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頓時滿地鮮血長流,獻忠在血中亂滾,痛極而亡。”

其時,張獻忠方四十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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