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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牛哥哥眼中的法律

(2005-11-13 10:06:55) 下一個
BY:十年砍柴

“黑旋風”李逵天真爛漫,盡管他將殺人當成遊戲,如江州劫法場時不管官吏百姓,見人就砍,為逼朱仝上山殘忍地殺死知府的小公子,但讀水滸的人,大多喜歡這位鐵牛哥哥。
  
你以為鐵牛哥哥真的是個不諳世事、有著頑童性格的人麽?非也,出身赤貧之家,避禍遠走他鄉,又當過小牢子的他,對世道的評價更為精確。在《李逵打死段天錫 柴進失陷高唐州》中,鐵牛哥哥一句話如有穿雲裂帛之力。他是這樣說的:

  
“條例,條例,若還依得,天下不亂了!我隻是前打後商量。”

  
原來柴進的叔叔柴皇城,住在高唐州,家裏的花園被知府的小舅子段天錫看上,要強行拆遷,限這位柴皇城幾天內搬走。無兒的柴皇城隻能找侄子柴進前來出頭交涉,作為保鏢的的黑旋風跟著小旋風來到高唐州,便惹出了一番大禍,最後讓龍子龍孫上了梁山水泊。

   
這高唐州的知府高廉是權臣高俅的堂兄弟,而他的小舅子又仗著高廉的權勢魚肉鄉民。你看這權力的接力衍生好比一個連環套。皇帝寵高俅,高俅便牛逼。——高 俅的兄弟高廉於是可以作知府——知府的小舅子就可以胡作非為。這個權力路徑圖是中國幾千年來所謂的裙帶關係最典型的說明。

  
可這柴家不比尋常百 姓家,他們是大周皇帝世宗的後代,趙家的江山是柴家禪讓的。當年大周皇帝托孤給義弟趙匡胤,可老趙在陳橋驛披上了黃袍,奪了孤兒寡母的江山。這畢竟有些不 地道,於是為了堵天下人悠悠之口,趙家給了柴家誓書鐵券。這誓書鐵券以成文法的形式將柴家後人的特權固定下來了。柴家子孫不但有諸多經濟上、政治上的特 權,還有司法豁免權,——即使犯殺人罪也可以免死,不受大宋法律的管轄。

  
這誓書鐵券是大宋開國皇帝太祖的莊嚴承諾,對後代皇帝、官員來說有著憲法一樣的權威,理應高於一切的民事、刑事類法律,更不用說是尋常官員自己搞出來的土政策和隨意的批示了。

  
可是柴進碰到的卻是:一個鳥知府以及他小舅子的個人行為,高於具有憲法權威的誓書鐵券。和官府親近的段“府舅”根本不把誓書放在眼裏,就像如今一樣,合法財產在憲法和許多法律中都寫明必須受到保護,可在拆遷中,商人和官家一聯手,憲法算個什麽?不如某縣長一紙命令。

   
大宋這種有法不依的狀態連李逵這樣不識字的粗人都看得明明白白。當柴進還天真地想拿出宋太祖頒發的誓書來維護自己權益時,鐵牛哥哥大叫:“條例,條例, 若還依得,天下不亂了。”這句粗話說出了天下的亂源——即有條例(法)不依,所謂的法全留在紙麵上,現實中誰有勢力誰就可以踐踏法律。

  
當段天錫又來強迫柴家拆遷時,而且叫囂:“便有誓書鐵券,我也不怕!”火爆脾氣的鐵牛哥哥便讓這廝見了閻王。

  
知府的小舅子被打死後,鐵牛逃走柴進被抓,他還迷信太祖頒發的鐵券,以為知府不能把他怎樣,何況又不是他教唆的。如果說段天錫作為一個混混,不知道太祖頒發的鐵券之權威性,一府的最高首長高知府不可能不知。可在知府眼裏,鐵券照樣一錢不值。

   
且看這官府的人如何操縱法律的。李逵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能力,作為柴進的莊客,他打死人,該負一定連帶責任的柴進也罪不致死,何況還有免死鐵券。可高 知府對柴進這位大周皇帝後代,大宋皇帝名令有豁免權的公子嚴刑拷打,刑訊逼供之下,柴進隻能招供:“使令莊客李大打死段天錫。”變成了主犯,關進了死牢, 等待殺頭。多受柴進恩惠的梁山眾人自然不會坐視不管,救出了柴進一起上了梁山。

  
像宋江這樣的小吏反了我不痛惜,李逵、張青之類的群氓反了更是自然,就算是秦明這樣的中高級武官反了我也能理解。可受鐵券保護的、大周皇帝後裔、舉止溫文爾雅的貴族柴進終於反了,這大宋還有什麽希望?

  
在段天錫之死中,有連帶責任的柴進被冤枉為主犯重判為死刑。可在閻婆惜被殺一案中,宋江殺人動機具有,犯罪事實清楚。可閻婆惜一個風塵女子,沒人最後給她說話,而宋江黑白兩道都通。宋江被父親死了的假消息騙回老家,被官府抓捕後,弄出來這樣一個供招:

  
“不合於前年秋間,典贍到閻婆惜為妾,為因不良,一時恃酒爭論鬥毆,致被誤殺身死,一向避罪在逃。”

   
最後就依照宋江自己的供述,判了個刺配,服刑地還是漁米之鄉江州(今九江),宋代的江西無論在經濟文化上都屬於最發達地區之一。你看宋江如何開脫的:先 說被害人自己有過錯——“為因不良”,然後說自己喝了酒兩人爭毆,最後的結論是“誤殺身死”。宋江不愧是能吏,刀筆好厲害。不過比起現在他這番開脫也不算 高水平。你看“寶馬案”中,一死十一傷,就被“精神溜號”、“忙亂中發動汽車”等理由認定為誤殺誤傷,判了個有期徒刑二年而且緩期執行三年。我靠,宋江還 是現刑,真正的文了麵,發配到江州了。不過想想,宋江隻是個科級幹部,神通當然沒有蘇某廣大。

  
對照段天錫和閻婆惜兩人被殺的案子,我們可以看到,在宋代,有罪可變成無罪,無罪可變成有罪。重罪可變成輕罪,輕罪可變成重罪。

   
中國的官家,自古沒有遵循法律的傳統,鐵牛哥哥所說的“條例”,隻是他們治人的工具而已。想起了民國初年,為清帝退位和清室簽訂了優待條約,允諾宣統長 住紫禁城。可沒幾年民國還在,丘八們就用槍杆子把人家趕出去。文革中,劉少奇的地位比柴進當時的地位高多了吧,紅衛兵來抓他時,他認為自己是國家主席,還 沒有開人代會免去,便手拿憲法當成誓書鐵券,可革命小將哪理他那一套!

  
想到這些,心中有種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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