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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葛亮軍法一款賞析

(2007-09-18 06:22:51) 下一個
諸葛亮軍法一款賞析

諸葛亮的刑法是什麽樣,不得而知。但他的軍法卻寫的清清楚楚。讓我們來看一條。如下:


斬斷第十四

斬斷之政,謂不從教令之法也。其法有七,一曰輕;二曰慢;三曰盜;四曰欺;五曰背;六曰亂;七曰誤。此治軍之禁也。當斷不斷,必受其亂,故設斧鉞之威,以待不從令者誅之。軍法異等,過輕罰重,令不可犯,犯令者斬。期會不到,聞鼓不行,乘寬自留,避回自止,初近後遠,喚名不應,車甲不具,兵器不備,此謂輕軍,輕軍者斬。受令不傳,傳令不審,迷或吏士,金鼓不聞,旌旗不睹,此謂慢軍,慢軍者斬。食不稟糧,軍不省兵,賦賜不均,阿私所親,取非其物,借貸不還,奪人頭首,以獲其功,此謂盜軍,盜軍者斬。變改姓名,衣服不鮮,旌旗裂壞,金鼓不具,兵刃不磨,器仗不堅,矢不著羽,弓弩無弦,法令不行,此為欺軍,欺軍者斬。聞鼓不進,聞金不止,按旗不伏,舉旗不起,指揮不隨,避前向後,縱發亂行,折其弓弩之勢,卻退不鬥,宜左或右,扶傷舉死,自托而歸,此謂背軍,背軍者斬。出軍行將,士卒爭先,紛紛擾擾,車騎相連,咽塞路道,後不得先,呼喚喧嘩,無所聽聞,失亂行次,兵刃中傷,長短不理,上下縱橫,此謂亂軍,亂軍者斬。屯營所止,問其鄉裏,親近相隨,共食相保,不得不越次,強入他伍;幹誤次第,不可嗬止,度營出入,不由門戶,不自啟白,奸邪所起,知者不告,罪同一等。合人飲酒,阿私取受,大言警語,疑惑吏士,此謂誤軍,誤軍者斬。斬斷之後,此萬事乃理也。


這裏的話比較淺顯,我不翻譯。

我們僅找幾條來看,諸葛亮的法律是什麽樣。
“期會不到”,在戰場上,情況萬變,要想在任何時候都要預想的時間到,幾乎不可能。就是機動力強大的美軍,今天也辦不到。而這要被殺。陳勝、吳廣造反的直接原因是:天下雨,無法按時到達,要被殺頭。反正要死,還不如造反,也許還能活命。若沒那條法律,他們造反的決心就不會那麽堅決了,別人也不會那麽容易跟著他們造反了。衣服顏色不鮮豔,要殺。戰場上,士兵經常是衣履不整,怎麽辦?戰爭不是逛大街呀。那士兵的衣服被曬掉色怎麽辦?殺嗎?旗壞了,要殺。那拿旗的士兵,走路時,必須時刻小心旗別被樹刮了。否則,腦袋沒了。連住營後,問問家鄉的情況都要殺,談得來的人一起吃飯要被殺。那蜀漢的兵,每天隻能像木頭,一生不吭,否則,不知何時大禍臨頭。連救死扶傷,諸葛亮認為是容易導致故意後退,要殺。大概蜀漢的軍隊是絕不救傷兵的,自己救自己吧。什麽叫“大言警語”,就是士兵在戰場互相發警告,這也要殺。等等,等等。

這裏許多都是人極易犯的小疏忽,結果是被殺。在這樣的軍法威脅下,士兵每天想的是如何不被殺,還能打仗嗎?

這樣訓練出來的士兵能打仗嗎?我的推論是;這樣的軍隊根本無法和訓練有素的軍隊較量,對付百姓,倒可能行。當然,有人會說。這樣才能訓練出好的士兵。那你就到這樣的軍隊去幹吧。

實際情況怎樣呢?諸葛亮的軍隊出了(多時還未出呢)秦嶺,守城守不住,攻城攻不下。轉悠幾個月後,打道回府。

有人說,那是因為沒糧了。連後勤供給都解決不了,卻要三番五次出征。這是什麽樣的統帥?如果這是什麽名相,那古人所說的“決勝於千裏之外”就是瘋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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