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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化解矛盾,中國與加拿大關係峰回路轉

(2016-10-02 21:48:16) 下一個

      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評論員 喬新生)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到加拿大訪問,與加拿大總理簽訂一係列合作協議。這標誌著中國和加拿大的關係峰回路轉。

      中加兩國關係源遠流長,加拿大始終是西方國家與中國關係的探路者。可是近些年來,圍繞著意識形態和人權問題,中國和加拿大關係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中國一位普通貨物走私犯長期滯留加拿大,給兩國關係發展蒙上陰影。加拿大前總理曾經希望中國把加拿大作為旅遊目的地,但是,由於加拿大在處理中國腐敗分子方麵采取不合作態度,結果導致中國和加拿大旅遊貿易關係止步不前。加拿大將中國走私犯罪分子遣返中國,為兩國關係發展掃清障礙。中國為此專門修改刑法,取消了走私普通貨物罪最高量刑為死刑的規定。

      近些年來,加拿大政局發生深刻變化,年輕的加拿大總理采取務實態度處理中加兩國關係,從而使中加兩國關係持續升溫。此次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到加拿大訪問,雙方決定將貿易額翻一番。這是一個非同尋常的決定,它標誌著加拿大在處理與中國關係方麵將獨立自主地走自己的道路。

      加拿大是一個主權國家,但是,加拿大在處理國際事務方麵必須考慮美國的感受。美國為了遏製中國發展,要求西方國家特別是七大工業國家對中國采取一致行動。美國所發起的聯合抵製的確給中國帶來了麻煩,到現在為止,包括加拿大在內的一些西方工業國仍然對中國實施高科技出口禁令,中國無法從這些國家獲得高科技產品。作為世界主要工業國,德國和法國以及英國逐漸擺脫意識形態束縛,積極與中國開展商業合作,並且從中獲得巨大商業利益。加拿大作為北美國家長期受製於美國,不願因發展與中國的關係而導致加拿大與美國的關係變得冷淡。此次中國政府和加拿大政府探討簽訂自由貿易區協定的可能性,這是一個史無前例的決定,它標誌著加拿大決心發展與中國的關係,不管美國是否同意。假如中國和加拿大簽訂自由貿易區協定,那麽,意味著美國在太平洋兩岸精心設計的遏製中國貿易政策徹底破產。

      中國與加拿大關係是建立在共同利益基礎之上,盡管中國與加拿大仍然存在意識形態分歧,但隻要按照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基本原則,本著相互尊重的精神坦誠地交換意見,那麽,中加兩國之間分歧不可能影響中加兩國之間的貿易關係。現在越來越多中國公民決定移居加拿大,因為加拿大地廣人稀,環境優美,空氣質量良好。加拿大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希望來自中國的投資者帶來大量的資金,加快加拿大的經濟建設。加拿大是一個多元化的國家,中加兩國人員往來不存在任何實質性的障礙。

      但現在的問題是,加拿大是一個民主國家,加拿大政府的外交政策可能會隨著加拿大政權的更迭而發生變化。所以,中國與加拿大發展貿易關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方麵的問題:

      首先,必須高度重視中加兩國貿易發展的政治風險。中國在加拿大的許多投資之所以有頭無尾,一些企業損失慘重,根本原因就在於,加拿大借鑒美國的貿易政策,對重大投資項目或者自認為重大的投資項目采取議會審查的策略,從而使中國企業不得不承受巨大的政治風險。在曠日持久的議會討論和審查過程中,中國企業預期利潤逐漸降低,一些企業不得不虧損撤出加拿大。這些現象充分說明,中國發展與加拿大經濟關係既要考慮到中國政府與加拿大政府之間的關係,同時也要考慮到加拿大政治的多元化,妥善處理中國與加拿大議會之間的關係,盡可能地爭取得到加拿大各聯邦主體議會的支持,因為隻有這樣,才能使中國企業在加拿大的投資獲得預期收益,也隻有這樣才能使中國和加拿大的經濟合作建立在互信基礎之上。

      其次,加拿大是一個法製國家,奉行程序正義的原則。加拿大在處理與投資有關的法律問題時,習慣於通過訴訟方式解決問題。加拿大的司法係統非常複雜,一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那麽,有可能會麵臨曠日持久地等待,中國企業必須付出巨額的律師費用。所以,一些中國企業寧可放棄在加拿大的投資,也不願意陷入訴訟程序之中,因為那樣可能會遭受更大的損失。

      中國應當在國際公約框架內,尋求與加拿大建立更加便捷的法律糾紛解決機製,避免陷入加拿大傳統的訴訟體製中,從而使中國企業承擔巨大商業風險。近些年來中國企業曾經試圖通過聘請加拿大律師向加拿大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利,但是,從實際效果來看並不盡如人意。究其原因就在於,加拿大的司法效率相對較低,加拿大法院在處理涉及中國案件過程中,往往采取拖延戰術,從而使中國企業錯失良機。中國政府應當提醒中國企業不要輕易陷入加拿大訴訟程序之中不能自拔,必要的時候可以通過尋求仲裁或者其他非訴訟的方式解決問題,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減少損失,維護中國企業的利益。

      第三,加拿大是一個社會組織非常發達的國家。雖然加拿大政府不對外輸出“意識形態革命”,但是,加拿大社會組織卻空前活躍。加拿大一些社會組織習慣於把人權和環境保護作為自己的訴求,在各國開展保護人權和環境的活動。加拿大社會組織在發展中國家開展的活動,已經給一些發展中國家帶來困擾。從曆史發展角度來說,加拿大社會組織把一些後發達工業國家所麵臨的問題,和一些欠發達工業國家所麵臨的問題相提並論,無論是在環境保護還是在人權改善方麵提出許多過分的要求。當加拿大社會組織提出的一些訴求不被其他國家政府接受的時候,加拿大社會組織就會向加拿大政府施加壓力,從而使加拿大政府不得不向其他國家施加壓力。加拿大政府之所以在人權保護和環境汙染問題上向中國政府提出抗議,主要是因為加拿大社會組織不斷向加拿大政府施加壓力。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來,生存在美國的一些中國政治意見分子正逐步地轉移到加拿大,把加拿大作為自己的活動據點,並且試圖說服加拿大政府繼續對中國采取強硬政策。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雖然製定專門的法律,對外國社會組織依法管理,但是,正如人們所知道的那樣,加拿大政府在處理社會組織提出問題的過程中並沒有尊重不幹涉別國內政的原則,而是根據社會組織提供的事實證據向中國施加壓力。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能有效地抑製社會組織破壞中加兩國關係的活動,那麽,中加兩國關係發展還會出現許多意想不到的問題。

      中國政府應當鼓勵中國社會組織參與政治事務或者社會事務,應當鼓勵中國社會組織和加拿大社會組織開展合作,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克服中加兩國關係發展中經常出現的障礙。筆者對加拿大的社會組織沒有偏見,而是提醒兩國政府在處理中加關係過程中必須充分考慮社會組織的作用,包括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中國政府應當鼓勵社會組織與加拿大社會組織相互交流,因為隻有這樣才能相互取長補短,也隻有這樣才能在處理社會組織設置重要議題過程中做到遊刃有餘。

      中加兩國關係發展總是遵循著社會組織設置重要議題,中加兩國政府被動應對的規律波動。這是一種值得高度關注的社會現象。中加兩國政府應當把社會組織交流納入兩國關係發展重要議事日程,因為隻有這樣,才能使中加兩國關係發展建立在堅實基礎之上。假如沒有社會組織的民間交流,那麽,中加兩國政府間交流不可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加拿大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政府對社會組織影響力相對有限,政府不能對於社會組織發號司令,相反地,社會組織可以通過院外活動,向加拿大政府施加的壓力。所以,加強中國和加拿大社會組織之間的交往,對於鞏固和發展中加兩國的關係至關重要。建議中國政府在進一步完善社會組織法律規則基礎之上,鼓勵更多中國社會組織和加拿大社會組織深入交流,因為隻有這樣才能消除誤解,化解矛盾,也隻有這樣才能把大量問題消化在民間。中國與加拿大關係發展前景廣闊,但是,中加兩國關係必須建立在朝野共識基礎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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