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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高管”引質疑

(2008-12-29 19:23:46) 下一個
??中評社香港12月29日電/法國《歐洲時報》12月28日載文《刑不上高管?》,摘要如下∶

??中國公安部近日下令,對涉嫌犯罪企業的正常經營賬戶、資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刑不上大夫”的爭論在中國似乎又有了新版,輿論大嘩。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爲何的質疑和憤懣又一次占據了大陸輿論主流,但“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的前置條件已表明,這一“慎用”是在法律政策底綫內更規範地執法。而有鑒於會議主題、參與主體、辦案對象都特定,公安部在經偵係統執法工作會上提出的這項新政,强調對“高管”慎用,幷不意味著對“非高管”就不慎用,未必就能據此判斷警方將“刑不上高管”的區別式執法。

??在當今國際金融危機的時局中,尤其是在官方多方著力維穩救市之際,企業生存命懸一綫,其高管有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牽一發而動全身,影響經濟大局。如上月國美集團老總黃光裕被刑拘後,旗下500多家連鎖店、10多萬名員工和相關個股都曾大幅震蕩。推行人性化的“慎用令”,給企業良好運行提供支持,初衷是好的。

??不過,因爲相關規定的模糊性,在中國這個司法製度和司法程序尚不健全的國度中,製度的善意很難消除公衆對執法品質的懷疑。

??如果美國納斯達克前主席馬多夫的巨額詐騙案發生在中國,中國警方抓還是不抓?放任這種蛀蟲攪亂市場秩序,“慎用令”就會異化爲“放縱令”,助長經濟犯罪。警方該如何界定“慎用”標準?

??作爲上層建築的法律和法治,最終要服務經濟基礎,但不代表要聽命於經濟形勢一時之需。爲配合“當前經濟形勢”而搞所謂“特事特辦”,仍是飽受詬病的運動式執法心態的重現,令中共苦心推動的法治再度讓位於人治。法律這把尺子變成隨意伸縮的橡皮筋,對中國法治公義的傷害已成痛苦回憶,相信多數中國人不會希望悲劇重演。

??事實上,嚴明而公平的法製秩序,才是一切經濟活動的前提,越是在危機中堅守,才越能增强民衆對經濟及未來的信心。美國即使遭受經濟危機最嚴重,仍在法治框架內常態化地行使公權力,毫不手軟地對馬多夫這種經濟界傳奇人物采取强製措施,其原因想必正在於此。

??中國警方有心出力,當可學習美國同行遵循現法,形勢有變,思路可變,但原則不能變,不在法律的底綫上打折放水。


七喜控股副總裁一日拋股百萬“餘音未消”,新嘉聯6高管一月賣股55次“再登前台”,這一拋售力度顯示高管對自家股票的减持毫不“手軟”。事實證明,衆高管的確神機妙算,不僅在10月底成功抄底,更在反彈進入高潮時成功逃頂,那些隻有在股神身上才能出現的高超技巧,正在A股市場上被上市公司高管層完美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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