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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潘漢年被毛澤東認定為叛徒 死於無期徒刑中 zt

(2007-04-29 18:16:44) 下一個
主題:潘漢年被毛澤東認定為叛徒 死於無期徒刑中
[史海鉤沉] 新聞午報 


  4月2日,陳毅赴中南海,向毛澤東報告了潘漢年交待的事情,並交上潘漢年寫的材料。毛閱後,提筆在材料上批示:“此人從此不可信用。”隨後,在當天下午毛又指示:“立即逮捕審查潘漢年。”這是建國後製造的第一起“反革命”大冤案。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1955年4月3日,潘漢年因“內奸”問題被逮捕關押受審查;後來又被定罪判刑,開除黨籍;1977年病故。《通知》宣布:撤銷黨內對潘漢年同誌的原審查結論,並提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銷原判,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黨籍;追認潘漢年同誌的曆史功績,公開為他恢複名譽。凡因“潘案”而受牽連被錯誤處理的同誌,應由有關機關實事求是地進行複查,定性錯了的應予平反,並將他們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難等善後問題,切實處理好。(人民網資料)


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先生在北京逝世,各地紛紛舉行追悼大會。博古是江蘇省無錫“錫社”的負責人,正全力投入追悼會的籌備工作。此時潘漢年來到會場,找到博古,自薦願意參加籌備工作。從此兩人成了莫逆之交。追悼大會後,潘漢年赴上海工作,博古去蘇州繼續上學。兩人依依惜別。


1930年9月,博古從莫斯科回到上海,被分配到全國總工會任宣傳幹事,同時在《勞動報》任編輯。1930年10月,潘漢年從“左翼文藝運動委員會”調到中共中央宣傳部《紅旗日報》任總采訪。由於大家都在搞報刊宣傳工作,不久博古和潘漢年又重逢了。


1931年是當時處在地下活動的中國共產黨最困難的一年。4月,領導中共中央特科工作的顧順章在武漢被捕叛變,黨的機構受到嚴重破壞。6月,中共中央總書記向忠發也被逮捕叛變。在這種情況下,王明主持中共中央工作後,決定重新加強特科的工作。博古特別推薦潘漢年,認定他是搞保衛和反間諜的能手。


1931年7月上旬的一天,博古找潘漢年談了中央的想法,潘漢年接受了博古的意見,離開了宣傳係統,切斷了與左翼文化團體的聯係,參加中共中央特科工作。定為聯絡員進入9月,上海的白色恐怖越加嚴重,中央機關開始分批轉移,前往中央蘇區。王明也想離開上海,征得共產國際同意後,準備去莫斯科擔任瞿秋白離任回國後一直空缺的共產國際中國代表團團長的職位。臨走前他作出了兩項安排來控製國內的中央最高領導層,以保證中央總書記的職位,永遠給他留著。


第一項是組成臨時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張聞天、盧福坦、李竹聲、康生、陳雲共六人組成。並確定博古、張聞天、盧福坦三人為黨委,博古任總負責人。


第二項是王明給博古單獨交代:從1931年1月1日起與共產國際的電訊更換新密碼,絕對不準用於對蘇區的電訊上。如果發生與共產國際的電訊中斷,出現特別情況必須報告共產國際時,“我們兩人確定一個秘密聯絡員,隻有他來莫斯科,說的話是代表你的意思,我也隻相信他的話。”聯絡員人選特別重要,既要可靠可信,腦子記憶力特別好,還要機敏善於應付種種環境,能穿過敵人布下的特務網線。博古認為隻有他的好友潘漢年具有這方麵的才能,於是兩人商定了聯絡員為潘漢年。


1933年1月,臨時中央遷入中央蘇區。潘漢年和特科暫留在上海中央分局工作。


1933年5月14日,左翼文化人丁玲和潘梓年同時被捕。由於潘梓年與潘漢年是同鄉,丁玲和潘漢年也有過接觸。為了防止意外,中央決定讓潘漢年撤出上海,轉移到中央蘇區工作。派往共產國際遵義會議後,1935年2月上旬,紅軍在雲南威信縣水田寨花房子村休整時,博古把潘漢年找來,同他談了遵義會議的全過程。博古強調:“現在我決定讓位給張聞天,並同意會議的決定,重新起用毛澤東。這是為了中央紅軍的命運,為了中央政治局的團結。第五次反‘圍剿’失敗,我作為中央軍事上掌握最終決定權的人,難辭其責。紅軍需要一個有獨特軍事才能的人,來幫助中央掌握軍事行動最終決定權的周恩來行使這個權力。”


博古說:“交權不僅是交印章、文件,最重要的是要向共產國際交代,讓他們批準張聞天接班。這個工作必須由你作。因為我和王明約定的秘密聯絡員是你,隻有你去了,他才會相信。為預防萬一,我和周恩來決定讓陳雲也去。你們分開走,匯報以你為主,陳去補充。”


兩人推心置腹地談了近四個小時,談著談著,兩人都流淚了。


1935年2月10日在中央紅軍轉移的同時,潘漢年化裝成商販南下經雲南、香港轉上海,走海上。同年6月陳雲經四川轉上海,走陸路。潘漢年於9月中旬到達莫斯科。


此時共產國際“七大”已閉會,王明在“七大”上當選為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主席團委員。他聽了兩人關於遵義會議的詳細報告後,對博古主動交權感到遺憾,對張聞天上台表示接受。1935年10月2日,共產國際執委會批準張聞天為中國共產黨臨時負責人。受命回國1935年10月3日,王明決定派潘漢年和張浩(原名林育英)兩人分別回國,向中共中央傳達共產國際“七大”文件和對張聞天的任命。


11月7日,張浩到達陝北。9日,周恩來派人把他接到瓦窯堡。張浩把受派回國傳達共產國際“七大”精神,及宣布共產國際對張聞天的任命等,細說了一遍。問及潘漢年是否已到,周說還沒有。


這時潘漢年並沒有離開莫斯科,而是在共產國際情報局學習“新編密碼辦法”和“第一套新編密碼”。三個月後他已完全背熟。


1936年1月中旬,潘漢年已準備就緒要回國了。這時王明又找他商談國共合作抗日問題,決定派他以中華蘇維埃中央政府外交人民委員會副委員長的身份,去和國民黨政府駐蘇使館武官鄧文儀接觸。要他辦完此事後再回國。


在1月17日、22日和2月3日,潘漢年同鄧文儀進行了三次談判,確定7月在南京和國民黨代表陳果夫繼續深談。為了使這個接觸能繼續下去,並取得圓滿結果,王明讓潘漢年趕緊回國,向張聞天報告談判情況。


1936年2月24日,潘漢年經列寧格勒,準備乘希臘客輪繞道香港回國。不料希臘政治情況突然變化,船出海兩天後又折回列寧格勒。直到4月8日,潘漢年才以旅遊者的身份,取道巴黎到達香港,此時已是1936年5月中旬了。到香港後得知中央紅軍已到陝北,而上海白色恐怖特別嚴重,進入上海十分危險。


這時距會見陳果夫的時間已經很近了,先回陝北再來南京恐怕來不及了,而且怎樣過上海也是個大問題。於是他在香港給陳果夫發信,讓陳果夫派人來和他聯係。7月7日,陳果夫派人護送潘漢年平安到達南京。可是當陳果夫、陳立夫兄弟得知潘漢年尚未和陝北朱德、毛澤東、周恩來見麵後,便不肯親自出麵,要潘先回陝北,將中共中央和紅軍的談判條件帶來南京,然後再和二陳進行正式談判。


在“特別通行證”的保障下,潘漢年8月7日順利到達中共中央所在地陝北的保安。他向張聞天匯報了在莫斯科的情況,談了共產國際“七大”精神和共產國際執委會對張聞天的任命,以及王明交待的任務。特別是著重匯報了他和鄧文儀等人談判的情況。“不可信用”潘漢年這一去一回的一年半裏,中共中央已經發生了曆史性的變化。特別是他比張浩晚回來9個月,沒有盡快帶回共產國際的指示和密電碼,毛澤東很不滿。而他更不清楚現在中央實際當家掌權的是毛澤東。對潘的回來,毛澤東、周恩來表現得都比較冷漠,都沒有接見他,隻讓他晝夜不停地把新編密電碼寫出來,交給鄧穎超同誌。


1936年8月10日,張聞天召集政治局會議,討論同國民黨進行談判的有關問題,博古也從瓦窯堡趕來參加會議。


會議開了三天,專門討論“國共合作抗日”問題。當時除了國民黨駐莫斯科使館武官鄧文儀溝通了和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的聯係,打開了潘漢年、陳立夫這條談判渠道外,還有另外三條渠道也正在進行國共談判的聯絡。經過對比分析,博古認為還是潘的渠道層次高些,應爭取和二陳直接麵談。周恩來也認為這條渠道比較正式、現實。毛澤東則說:“這條渠道是好一些,但去談判的人選要慎重考慮。”


休會後,毛澤東對周恩來說:“潘漢年這個人不知輕重,這麽重要的密電碼放在腦子裏九個月,不積極返回中央根據地,把密碼交給機要處後再去辦別的事,卻讓我們在這裏急等,耽誤了大事,這樣的人‘不可信用’。”毛還說:“博古、王明很看重他,我看他是王明的人,對王明安排的任務比交密電碼給中央還看得重。”


周恩來為此和博古溝通人選問題,博古說:“我是重才不重人,用人就不疑人。”


在第三天的會上,周恩來表態說:“還是潘漢年比較合適。中央蘇區幾次談判他都談得很成功,何況這次是他開了好頭,再換人對談判本身也不利。”博古支持周的意見。最後毛澤東也同意了。臨別的談話1936年9月23日,潘漢年去向博古辭行。


博古語重心長地對潘漢年說:“我派你和陳雲去莫斯科後,毛、周都焦急地等待回音。你腦子裏帶密電碼,又以談判代表身份回國,走比較安全的路,晚到一兩個月,是無可非議的。但你卻晚回來九個月,在這九個月裏發生了這麽多事情,和共產國際執委會又聯係不上,你說毛能不生氣嗎。


你在向張聞天匯報時,一再說王明交待的任務,要中央把國共合作、聯合抗日放在第一位。這種說法不準確,國共合作聯合抗日是中共中央首先提出來的,不是王明。王明不了解國內情況,在國外指手畫腳,想指揮國內,毛澤東對這種做法最反感。中共中央和駐共產國際的中共代表團之間的關係,以前,臨時中央一直把王明看成是上級,是共產國際負責處理中國問題的主要領導人,所以,一有問題就請示他。但是現在看來這個概念錯了。到陝北後毛澤東明確表示:駐共產國際的中共代表團是中共中央的一個派出機構,是受中央領導的一個部門,因此它的一切活動,都必須首先取得中共中央的批準,中央政治局可以根據需要撤換代表團成員。


這次你身負重任前往白區和陳果夫談判,凡事要提高警惕,謹慎從事,大事小事先報告周恩來,批準後再辦。今後我們兩人少來往,你不論走到哪裏,寫文章談話都不要談到我。現在已經有人說你是我的人,這對你今後很不利。”


次日,潘漢年離開陝北前往南京。以後博古和潘漢年之間,除了公務,再沒有私交了。


潘漢年的結局


1949年上海解放,潘漢年首任上海市常務副市長。1954年,發生“高饒事件”。在對饒漱石審查中,發現他有叛黨嫌疑,於是認定饒為國民黨在華東的代理人。接著聯係到上海市公安局在利用投誠自首人員上有重大問題,逮捕了上海市公安局長楊帆,從而開始追查負責公安工作的上海市常務副市長潘漢年。


1955年3月下旬,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毛澤東在簡短的開幕詞中,對當時的國際國內的階級鬥爭形勢做出了十分嚴峻的估計,並表示即將在全國範圍進行一次大規模肅反運動的決心。


1955年4月1日,潘漢年找陳毅談了他在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鶴挾持去會見了汪精衛的事情,說明了後來長時間沒向組織上說明的原因,並把一份自我檢討的材料交給陳毅,請他轉呈中央。


4月2日,陳毅赴中南海,向毛澤東報告了潘漢年交待的事情,並交上潘漢年寫的材料。毛閱後,提筆在材料上批示:“此人從此不可信用。”隨後,在當天下午毛又指示:“立即逮捕審查潘漢年。”這是建國後製造的第一起“反革命”大冤案。


潘案發生後,周恩來指示總理辦公室副主任立即組織一個小組,在李克農領導下,對潘漢年的政治、曆史、曆年活動進行全麵審查。專案組進行了一年多時間的全麵調查,於1955年4月29日,李克農向中央政治局和書記處寫了正式報告。報告提出了有力的五大反證:


一、中央一再有打入敵偽組織、利用、叛徒、特務進行情報工作的指示。


二、潘漢年利用袁殊、胡均鶴、李士群等都有正式報告。


三、是他提供了決策情報,其中包括德國進攻蘇聯時間的準確情報等。


四、組織機密一直未被泄露,直到上海解放。


五、潘漢年所屬的重要關係,當時還正在起著絕密的現實作用,這是毛主席、周總理所知道的。


但是,這個實事求是的報告,在當時並未引起重視。相反,1962年1月30日,毛澤東在七千人大會上的講話中,對潘漢年作了“定性”結論。


毛說:“有個潘漢年,此人當過上海市副市長,過去秘密投降了國民黨,是一個CC派人物,現在關在班房裏頭,但我們沒有殺他。”


潘漢年在監獄和勞改農場度過了22年後,於1977年4月14日帶著“無期徒刑”的結論病故。


直到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陳雲同誌建議複查此案,重新看到李克農同誌給中央的報告,及一些尚健在的老同誌的旁證。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為潘漢年同誌平反昭雪恢複名譽的通知”。


摘自《炎黃春秋》2006年第10期秦福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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