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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美國隊的掉棒申訴和中國隊的申訴, 真冤嗎

(2016-08-19 20:08:25) 下一個

對比美國隊的掉棒申訴和中國隊的申訴真冤嗎


中國姑娘出局讓人惋惜


在美國女子接力隊再一次站上裏約奧運會的跑道上時,中國女隊被淘汰出局,基本就已經沒有了懸念。她們在賽後悲傷的身影,讓人心碎。

而賽後,從北京奧運裁判長陳偉強,到央視解說員楊健,到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馮樹勇,著名跨欄運動員史冬鵬,乃至於中國田徑隊,都發出強烈的抗議聲,稱“美國單獨重賽毫無根據,在田徑史上從來沒有過。”

那麽,田徑史上真的沒有過這回事嗎?

2014年歐洲田徑錦標賽上確實出現過“單獨重賽”。

在2014年的歐洲田徑錦標賽,男子4乘400米接力預賽中,荷蘭隊以3分04秒72的成績名列小組第5,但由於他們在第一次交接棒時被烏克蘭隊擠撞導致掉棒,因此他們賽後選擇了申訴。裁判長做出裁決,烏克蘭隊取消資格,荷蘭隊單獨重賽。



當年荷蘭也曾經單獨重賽過
我們打開國際田聯官方網站當年的賽果,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在2014年男子4X400米接力賽的預賽第三輪中,隻有荷蘭一支隊伍參賽。這,就是那場“獨特的重賽”。
然而即便如此,這個判罰也太反常識了,很多國內媒體都在說,根據賽程規章,單獨重賽是違反規則的。
我們打開《田徑競賽規則與裁判法解析(2014版)》,翻閱到“對

比賽中出現阻擋情況的處理”,看看真相到底如何。



田徑競賽規則與裁判法解析


163.2:如果運動員在比賽中被擠撞或者阻擋,從而妨礙其走或者跑進時

a、如果擠撞或阻擋被認為是運動員非故意的行為,或者由其他方式引起,裁判長認為其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可以命令比賽重賽,或者允許受影響的運動員(隊)參加下一輪比賽。

b、如果裁判長發現其他運動員(隊)應該為此負責,該運動員(隊)該被取消資格,裁判長認為其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可以命令除被取消資格的運動員外重賽,或者允許受影響的運動員(隊)參加下一輪比賽。

上述規則163.2(a)和163.2(b)的兩種情況,這些運動員(隊)通常應經過真誠的努力完成了該項目的比賽。

乍一看,這裏麵沒有提”單獨重賽“的內容,但是仔細檢閱規則,我們會發現。

163.2(a)中說,如果運動員遭到被非故意幹擾,可以重賽或者直接晉級。並沒有規定“重賽”的具體情況。

163.2(b)中說,如果運動員被其它隊員意外幹擾,並且該隊員有過失的話,那麽必須去掉犯規隊伍,其餘隊伍重賽,或者直接晉級。

因為裏約的田徑場隻有8條道,因此9支隊晉級已經不可能,那麽必然隻能重賽。然而,這裏的規則出現了解釋不清晰之處:如果同時符合a、b兩種情況,那麽究竟是適用a的“重賽”,還是適用b的“全部重賽”?

我們猜想,美國隊在上訴時,要求適用163.2(a)的條款,這樣可以營造最輕鬆的重賽環境,也可以降低失誤風險。也就是說,美國從規則的犄角旮旯之中,找到了最有利於自己的解釋,你可以說這太咬文嚼字,你甚至可以說這是鑽了規則的漏洞,然而,你卻不能說這不符合規則——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國際田聯官員安娜-雷格蘭尼的表態在中國引發了一片嘩然:“美國隊去找了裁判,裁判看了比賽錄像,發現巴西隊幹擾了美國隊,而美國隊被允許重賽是因為該隊在被幹擾後仍然努力地跑完了全程。”這話乍一聽很可笑,重賽和跑完全程有什麽關係?

然而在閱讀了規則“上述規則163.2(a)和163.2(b)的兩種情況,這些運動員(隊)通常應經過真誠的努力完成了該項目的比賽。”後,我們才發現,美國隊在掉棒後,第三棒時對手都已完賽卻堅持認真跑完,這個伏筆有多重要。

美國對規則的理解和研究,已經細致到了每一個字的地步。

反觀中國在這屆奧運會,吃了多少不懂規則的虧?

呂斌在拳擊上場麵占絕對主動卻失利,體操隊寸金未取,都跟對奧運規則吃的不透有關。

拉希莫夫逆轉呂小軍驚天一舉被張國政斥為“腦子有屎”,然而如果我們把目光拉回到8年前,會發現廖輝在8年前北京奧運會的奪冠一舉跟拉希莫夫此舉如出一轍,身體晃動,腳步移動,但是雙手有相對靜止的過程。

廖輝這一舉也得到了裁判的認可
 

最離奇的是黎雅君在實力占優的情況下,居然因為教練組“沒搞清楚第一舉亮了幾個燈”,最終導致戰術錯誤被淘汰。

再看看美國,對規則的研究到了什麽地步呢?國際體育仲裁院仲裁員劉馳律師透露,美國的的田徑隊是有專門的隨隊律師的。



馬蒂納(左)被剝奪了銀牌


美國通過律師“打來”的獎牌可不少。有些觀眾可能記得,在2008年奧運會上,曾經有過這樣一幕:荷屬安德列斯群島的馬蒂納在男子200米決賽中,僅次於博爾特取得銀牌。然而美國田徑隊的隨隊律師在仔細觀察後發出申訴,稱他在比賽中跑出了自己的跑道,應該取消成績。最終,上訴成功,原本的銅牌選手美國的克勞福德遞補獲得了銀牌,原本的第四名沃爾特-迪克斯則獲得了銅牌。



中國的申訴


我們現在看看當時中國隊抗議美國重賽的申訴理由:

1、美國隊重賽時穿了與預賽不同的比賽服裝;

2、美國在完全不同的比賽環境下自己重賽;

3、這種情況在接力比賽中類似的情況從未出現過;

4、中國隊在預賽中已經取得了正當的晉級資格,不應被剝奪決賽權力。

沒有引用任何支持的規則。

假如中國申訴:“美國隊屬於被巴西幹擾,而且巴西已經罰出場,那麽,就應該適用163.2(b)中的規則,即全部重賽或者讓美國遞補。”

如果能這樣質疑美國單獨重賽的有效性,結果是否會不一樣呢?

對規則的深刻學習和理解,是對一項體育的尊重,也是現代競技中的必備技能,中國要在現代體育之中脫穎而出,對規則、製度的深刻學習和解析,還有漫長的道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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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4)
評論
留連 回複 悄悄話 好文,值得中國全社會學習,不僅僅黨和政府。
peter_lee17 回複 悄悄話 中國是一個沒有法律的國家,根本不知道運用規則條文來申訴
老朽 回複 悄悄話 中國隊裏的一大幫官員可比律師能耐大了。
一師是個好學校 回複 悄悄話 確實需要引經據典,人家已經習慣了法製社會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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