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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裏子:《經學通論》摘錄(13)

(2011-07-08 17:39:32) 下一個

2 經學起源

 

2.53

 

      “坑儒”案發生在“焚書”案之後一年,時間雖然接近,起因卻並不相涉。“坑儒”的起因為何?曰:在於求生的本能。即使活得苦不堪言者,真想去自尋短見的也不多,真能去實踐這種短見的就更少。活得像秦始皇那般威風,求長生不老在所難免,與信奉儒、法、道、釋,或者信奉任何主義都不見得有什麽關係。君不見晚於秦始皇的漢武帝,不僅不曾“坑儒”,而且“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卻也同秦始皇一樣,求長生不老求得活去死來麽?“坑儒”乃因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而起,如果正統的儒家以為求長生不老這種俗事同儒學拉扯不上關係,那麽,秦始皇的“坑儒”也就同秦始皇的“焚書”一樣,不一定同儒家有多麽密切的關係。不過,“坑儒”之說既然已經沿用了兩千多年,即使有人想替之正名也不會有什麽效果,姑妄從之。

            但凡執迷不悟者,其執著固然發自內心,也往往因人啟發之而愈熾,啟發秦始皇求長生不老者為齊人徐市。秦始皇二十六年在琅邪刻石頌秦德時,徐市趁便上書,說海中有蓬萊、方丈、瀛洲三座仙山,有神仙居其上,可從之求得長生不老之靈丹妙藥。於是,秦始皇遣徐市率童男女數千人乘船浮海求仙人。結果,徐市一去杳同黃鶴,或者葬身魚腹,或者如日本人之傳說漂流東瀛,成為啟迪日本文明的先驅。所謂蓬萊三仙島,從今日的科學觀點來看,當是海市蜃樓,自然無從尋覓。徐市既然一去而不返,秦始皇又遣韓終、侯生、石生、盧生等相繼以求不死藥。韓終也如徐市,一去而不見蹤影。自徐市至石生,史均不曾言其所學為儒為道為法。於盧生,則有其言論記載。以其所言觀之,陰陽之氣甚重。如果徐市等人與盧生同流,則大抵為儒家之陰陽流派,也就是荀子所謂俗儒者。俗儒雖俗,畢竟為儒,故儒於秦始皇之求長生不老未見得就能脫離幹係。

秦法,藥方不驗者死。盧生、侯生求藥不得,恐被死刑,相與謀而逃亡。盧、侯之逃,倘若如徐、韓一般,一去而沉寂無聲,也許就不會發生坑儒之事。然而,盧、侯兩人偏偏先把求不得靈丹妙藥的責任推卸到秦始皇身上之後方才逃之夭夭。盧、侯的話又偏偏傳到秦始皇耳中,秦始皇聞言大怒,自稱對徐、盧等人賞賜甚厚,如今反遭其誹謗,又聽說鹹陽“諸生”也有造謠生事者,於是下令禦史案問。“諸生”相互指控、自我檢舉出四百六十餘人違犯禁令。秦始皇遂下令將此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鹹陽”,並通報全國以示警告。所謂“諸生”,本泛指讀書人,秦始皇的長子扶蘇勸秦始皇不必繩之以重法,因“諸生皆誦法孔子”,史冊從而以“儒”視之,故稱此事為“坑儒”。

            因有“焚書坑儒”之舉,後人遂大都視秦始皇為儒之死敵。實則不然。“焚書”之首要目標不在儒家經典,捎帶之目標亦不限於儒家經典,前文已分析之,此不複贅。“坑儒”因盧生、侯生而引發。如被坑者為盧生、侯生之同流,則充其量為荀子所謂俗儒而不能代表真儒。如被坑者因與盧、侯同為儒生而受牽連,既相互指控、又自我檢舉,其非正人君子亦可想而知,則充其量為孔子所謂的小人儒。故據焚書坑儒”而指秦始皇以儒為敵,頗未見其是,充其量不過以俗儒為敵、以小人儒為敵而已。

與後世之共識相反,“焚書坑儒”其實恰好說明秦始皇實為帝王尊儒之首。何以言之?曰:不尊儒,何以立博士於朝廷以掌《詩》、《書》等儒家經典?不設立執掌儒家經典之博士於朝,從何而聽到博士淳於越恢複封建之論?無郡縣、封建之爭,“焚書”一案緣何而起?不尊儒,儒生何得聚之於秦之都城鹹陽數以千百計?不尊儒,扶蘇何得企圖以“諸生皆誦法孔子”為說辭以救“諸生”?自漢以降,曆代皆置博士一類的職位以傳播儒家之學,而《史記》、《漢書》皆明確記載漢代博士之設置與職掌皆沿襲秦代之製度而來。既然如此,若不以秦始皇為帝王尊儒之首,將以誰為首?

或以為秦始皇雖曾有尊儒之意,至“坑儒”之後,必致力於打擊儒家無疑焉,實則亦非如此。據《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既死之後、陳勝起兵之時,秦二世還曾“召博士諸儒生”問計。後來棄秦投漢、成為漢朝開國大儒的叔孫通,正是受秦二世召見備顧問的博士之一。可見在自我檢舉出四百六十餘人被坑之後,博士、儒生照舊在秦朝廷備顧問、討飯碗。

要言之,“焚書坑儒”並不足以說明儒家與經學受害於秦。秦之設立博士以掌儒家經典,實為立學官以傳授儒家經學之首創。《史記·儒林列傳》稱“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阬術士,六藝從此缺焉。”此話當屬漢代之政治宣傳,有悖於事實。秦之“焚書”,隻是導致“六藝”從民間消失;致令“六藝從此缺焉”者,並非秦始皇的“焚書”,而是項羽的縱火鹹陽宮室。

 

秦代博士所掌儒家經典究竟包括那些內容? 史無明確記載,未可得其詳。據《史記·儒林列傳》,濟南伏生在秦為博士,秦亡之後在家開門收徒,以傳授《尚書》為生。《尚書》之所以能傳於後世,基本上因伏生之故,此為秦有掌《書》博士之證。據《漢書·儒林傳》,申公與楚元王交俱在秦時從浮丘伯受《詩》。秦既禁民間偶語《詩》、《書》,浮丘伯必為博士方能招收弟子,此為秦有掌《詩》博士之證。漢之儀禮由秦朝博士叔孫通所草創,料想叔孫通在秦之時,或為掌禮之博士。不過,秦既滅周,旋即推斷五德以克周,時辰、色澤、度量、樂聲之準則皆反周之所製。以此推之,秦代之禮樂必不與孔子所傳之禮樂相合,故即使秦代確有掌禮博士、掌樂博士,其所掌之禮樂,必與後世經學之禮樂無涉。《易》,秦朝廷未曾措意,視之為占卜之書而已,聽任民間流傳講習。由此推想,《易》當未立於秦之學官。至於《春秋》,編年以魯國為據,屬於非秦之史記,料想不得立於秦之學官。簡言之,六經之中得以立於秦之學官者,恐僅有《書》與《詩》兩經而已。不過,雖然僅有兩經,令經學成為官方學術,實秦之首創。

西漢既興之初,朝廷無意於經學。至文帝時始仿秦代之例而設立博士,並於民間搜尋古代典籍。然因文獻不足,文帝之時的博士僅有《詩》學一種。至景帝之時,更於《詩》學博士之外增添《春秋》博士。降至武帝,五經始備,於是設立五經博士之職以分掌各經。自武帝以後,漢代官方經學之盛遠非秦代所能比擬。不過,漢之建樹畢竟步秦之後塵,未可視之為設立經學於學官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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