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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裏子:《美國風》(18)

(2007-04-09 19:02:20) 下一個

柞裏子:《美國風·中美語言文化比較》

 

           

英文往往用同一個詞既指某民族又指該民族所使用的語言。比如,“Chinese”既指“中國人”又指“中文”,“French”既指“法國人”又指“法文”,“German”既指“德國人”又指“德文”,“Japanese”既指“日本國”又指“日文”,如此等等不一而足。“American”卻僅指“美國人”而不兼指“美文”。這當然是因為所謂“美文”並不存在,美國人所使用的語言不外是英文。而之所以會如此,則是因為歐洲人移居美國之初,以操英語者居多,英語遂順理成章成為美國的國語。德裔雖然後來居上,成為美國第一大民族,畢竟是後來,不能扭轉英語為美國國語的既成事實。

所謂國語或者母語,與其說是一種語言,不如說是一種思維方法或文化體係。學習外國語才是純粹學習語言。選取英語為美國的國語,不僅使美國文化成為英國文化的延伸,而且也使美國人的思維方法納入英國人的思維係。這一點不僅對美國文化的形成極為重要,對現代世界曆史的發展也極為重要。比如,如果美國人以德語為母語,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國就極有可能不是英國的盟國,而成為德國的盟國,戰事的結局也極可能因此而與實際的結局相反。撇開這類假設的問題不談。現實的例子也比比皆是。比如,英製計量單位之所以能同公製計量單位相持日久而不分勝負,是因為有美國作英國的後盾。英製計量單位在英國本土業已放棄之後居然仍然能負隅頑抗以至於今,則完全憑借的是美國工業和科技的實力。再如,法文本是世界上最有勢力的文字,以往一切國際條約除用當事各國官方法定的文字寫就之外,都須另用法文訂下一版,以備日後對條約內容的理解發生爭執時作為仲裁的依據。自從美國崛起為世界頭號強國之後,法文的國際地位就被英文所取代。過去流行過一種把法文的國際的地位歸因於句法嚴謹的說法,凡是對比較語言學略有常識者,當會知道這種說法實為無稽之談。英文因美國的興起而取代法文的地位,這種說法遂不攻而自破。

            美國人對於英文當今首屈一指的國際地位頗為自豪。這不足為怪,任何民族如果其文字有英語當今這般國際地位,想必都會引以為傲。但是,如果因此而忘其所以,以為英文優於其他一切文字,那就不能不說是井蛙之見了。如果這類井底之蛙屬於大字不識一鬥之流,也倒犯不上與之計較。可美國偏有不少語言學權威人士屬於這類井底之蛙。比如,美國一部最為流行的字典在介紹英文曆史時說:就算說中文的人數略多於說英文者,英文國際地位的權威性,使用地域的廣度,在文學和科學上的重要性都遠非中文所能企及。這話一部份屬實,隻是忘了事實之所以會如此,並非英文本身有任何優於中文的地方,而是靠與文字風馬牛不相及的槍炮掙來的。比如,英文使用地域之所以廣闊,是武力殖民擴張的直接結果。國際地位的權威性在很大程度上因使用地域廣闊而來,因而至少是武力殖民擴張的間接結果。不以武力殖民的醜惡曆史為羞,反而洋洋得意於因此而占來的便宜,當作金字招牌以鼓吹之,其淺薄實有過於井底之蛙。至於說中文在文學成就上趕不上英文,則純屬信口雌黃,甚至可說是天大的笑話。不同文化的文學作品其實無法作十分公平的比較,因為文學的定義不必盡同,欣賞的標準也可能各別。但是,對於英文和中文的曆史稍有常識者,都不能不知道當中文文學業已有成千上萬不朽之作的時候,英文作為一種書寫形式尚且根本不曾存在。對於文學稍有一般性常識的人,也不會不知道中文文學表現形式的豐富多采(比如說詩詞歌賦曲駢散),不要說是英文,即使是在西方文化中最以文學著稱的法文也遠不能望其項背。

            至於就科學而言,則不能不承認中文的確輸英文一籌。原因是否是語言本身的缺點所致,則不易言之。下麵僅就句法和詞法略作推敲,冀就正於高明。很多形容詞都有弦外之音,比如,“老實”可以是“無用”的別稱。“嚴謹”可以影射“呆板”。英文的句法是否比以文學著稱的法文呆板,未敢臆斷,英文的句法較中文為呆板則無可質疑。中文的回文詩詞,英文絕對寫不來。中文如果不加標點,既可以因句逗的不同而讀出不同的意思,也可以雖更改文字的麵貌而保留意思不變。比如,有這麽一則笑話,說某主人不想留客,因天雨而在牆上寫下“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這麽兩句打油詩以寄意。客人不想走,遂假裝不懂,把這兩句打油詩讀成一闋打油詞:“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意思恰恰同主人的原意相反。也有人把杜牧的七絕“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改成長短句“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鍾童遙指,杏花村。”,意思卻與原詩完全相同。如此這般妙不可言,英文更是辦不來。

說英文辦不來,不是信口開河,而是有案可稽的。證據在於傳統的英文法律文字一概不加標點,原因是英文須借助於標點符號才能產生歧義,不加標點的英文隻能有一種讀法。或以為句法呆板雖無助於文學創作,卻有利於於科學發展,並從而認為現代科學之所以不能從中國興起,中文句法有欠嚴謹不能辭其咎焉。竊以為與其歸咎於造句有欠嚴謹,不如歸咎於遣詞失諸籠統。比如,中國人喜歡用“房”統指“樓房”、“平房”、“單元公寓”、“四合院落”,用“汽車”統指“轎車”、“卡車”、“公共汽車”、“出租車”、“麵包車”、“吉普車”,用“人”統指“男女老幼”。初來美國的中國人,常因這種習慣而鬧笑話或產生誤會。比如,看見一輛“車”,同美國人說“There is a car.”如果那“車”湊巧是輛“轎車”,沒問題。若不巧是輛“卡車”或“麵包車”,美國人會說:“Where is the car? I don't see it.”(“車在哪兒?我怎麽沒看見。”)你把你看見的“車”指給美國人看,美國人會恍然大悟地說:“That is a truck!”(“那是輛卡車!”)或“That is a van!”(“那是輛麵包車!”)同美國人次起你的單元公寓,說“My house”(“我那房子”)如何如何,美國人會誤以為你的住宅是座國內時下所謂的“花園洋房”。據說隻有紐約市區的居民把“單元公寓”稱之為“house”,因為紐約城裏沒有真正的“house”,因而權且拿“單元公寓”充數。把“女人”說成“man”不對,把“男童”說成“man”也不對。雖然英文字典在“car”、“house”、“man”的詞條下分明有籠統如中文“房”、“車”和“人”的意思,可是美國人絕不把這種籠統的意思用在任何具體有所指的場合。

一九七九年柞裏子旅居香港,適逢己未羊年,英國當局有人問中國人所謂“羊”者,究竟何所指,係“牝羊”、“牡羊”、“山羊”、還是“綿羊”?把中國人問得目瞪口呆,不知雲何。由此可見,美國人的遣詞習慣實淵源於以英文為其母語的事實。試對比中文白話和文言,不難發現文言所使用的單字量遠遠超過白話。以“羊”為例,古文以“羊”為部首,據羊的色澤或品種之不同而產生的單字不下一百。信手掂來如“羊”旁加“分”、“羊”旁加“元”、“羊”旁加“殳”,“羊”旁加“氐”等等,分指“牝羊”、“黑色牝羊”、“牡羊”、“白色牡羊”。這一百來字在現代白話文中統統失傳。查一七一六年出版的《康熙字典》,收錄單字四萬七千有奇,而一九七九年出版的《辭海》所收錄的單字則不足一萬五千,可見因不複使用而失傳的現象極其普遍。

文言單字量大大超過白話單字量的事實,說明古人遣詞遠比今人精確,籠統之失並非從來如此。始於何時?據《史記·司馬相如列傳》,漢武帝讀了司馬相如的賦之後深以不能與司馬相如同時為憾。漢武帝為什麽會誤以為司馬相如早已作古?竊以為漢武帝的誤會係由於司馬相如的賦文之中使用了大量在當時已經不複流行的單字。如果這種猜測不誤,那麽,至少在兩千年以前漢字就已經出現退化現象,而遣詞的失諸籠統勢必在更早就已有端緒。遣詞的趨於籠統應當淵源於對區別細微末節失去興趣,因遣詞趨於籠統而導致的漢字的退化又恰好使人失去區別細微末節的工具。如此這般互為因果,相輔相成,以致於兩千年來中國的讀書人皆不以觀察和分析事物的細微末節為務,而現代科學和技術不巧正以觀察和分析事物的細微末節為基礎。以上簡短的分析乃僅就觀察中文的演變而言,如果試比較一下其他語言的句法和詞法,則又未必得出同樣的結果。比如,英文和德文同屬日爾曼語係,兩者的遣詞和造句類似,英德兩國人對於現代科學的發生和發展也都貢獻良多。但是,丹麥或瑞典人所使用的語言雖然也同樣屬於日爾曼語係,同樣在遣詞和造句方麵接近英文和德文,丹麥人和瑞典人對現代科學的發生和發展卻不能同英人德人相提並論。在同屬拉丁語係的各民族之間也有類似現象,比如,法國人對現代科學的貢獻不在英德之下,意大利人已相形見絀,西班牙人就談不上有多少貢獻。如果說英德法三族以外的歐洲人在現代科技領域也多少領先於中國,大都可以歸功於“近水樓台先得月”,與其語言文字並無關聯。

            美國人使用的文字和英國使用的文字雖然同屬英文,但因地域懸隔,人情各異,美英在遣詞、造句和發音等方麵也不盡同,因而有“美式英文”之說。相對於“美式英文”的英國標準英文稱之為“King's English”,因擅長詩文的英王亨利八世而得名。亨利八世在位的年代為15091547,從此之後,英國王室無論為王為女王,對於英文文學均無貢獻或影響,但“King's English”的說法卻一直沿襲至今。中國曆史上不乏在文學上有成就的帝王,但從來不曾尊奉任何帝王的文法或文風,可見中國曆代的專製未見得如一般人以為的那樣較歐洲人為強烈。美國沒有帝王,也不曾尊奉英國的“King's English”。

尊奉王室雖未見其妥,無所尊奉也別有問題,比如,如何樹立標準就是問題之一。中文文言散文自唐以降,以韓(愈)柳(宗元)為宗,韓柳取法兩千年以前的《左傳》、《國語》、《孟子》、《史記》。羅馬人以西塞羅的作品為典範。換言之,中文和拉丁文都以文學權威的著作為標準。美式英文也是如此,但因其曆史短淺,其所謂權威往往缺乏應有的公認性。這情形有些類似中文的白話文,什麽樣的文體叫好,什麽樣的文體叫不好,人各一說,難有定論。一般來說,美國人以簡單明了為尚,句子較英國人為短,句法結構也較英國人為淺近。這對於以非英文為母語的移民來說,顯然利多於弊。文學價值是否因此而打折扣則看你問誰。英國人大都看不起美國人的英文,以為淺俗粗鄙。柞裏子曾偶然同一位英國作家談起美國以簡短為尚的文風,這位作家的回答是:凡是不會寫長曆子的人,隻有寫短句子這麽一招。言外之意是,以簡短為尚不過是藏拙的招數,不配以文風名之。美國人自己當然不這麽看,而且因為文化向來須經濟和武力為後盾方能暢通無阻,如今英國的經濟與武力勢力均不可與美國同日而語,美式英文雖本非正統,至如今卻難不以正統目之。雖然如此,堅持取法“King's English”的,在英國本土之外也還不乏其人。比如,獨立為時尚短的前英國各殖民地大多仍唯“King's English”的馬首是瞻。這不足為怪。令人意外的是,中國的英語口語教學仍以英國的所謂“牛津”腔調為標準,字典和語法的編纂也仍以“King's English”為依據。如今中國對美的關係無論就外交、經濟、國防、學術還是旅遊、探親而言,均遠在對英關係之上,在英文上舍美而尊英實無可取。

            多年前偶然讀過一篇美國人寫的文章,作者和題目早已忘卻,隻記得提到各民族或國民都會在不同的民族或國民中留下不同的印象,並引美國人和英國人對中國人印象的差異為證。據該文作者的說法,美國人大都比英國人對中國人的印象好。這說法有多少根據不得而知,但一種人在另一種人眼中有一種集體性腔印象之說似乎言而有據。柞裏子在移居美國以前曾接觸過一些三、四十年代留學美國者,這一代留美學生對美國人的印象大都為當極肯幹,友好開通。移居美國之初的親身體會卻不然,同其他新近居留美國的中國人談起美國人時,發現新一代的留美者也大都不具這種認識。當代留美中國人對美國人的最深刻的共同印象是什麽?曰美國人傻氣十足。居留的時間稍長之後,柞裏子漸漸不再認為如此,並為糾正這種柞裏子以為的錯覺而些過一篇題為“美人不傻論”的雜文,文章不長,現摘錄如下:

 

            “美人不傻”,這話題是因聽到他同她的一段電話對話而引起的。至於他姓甚名誰,她又姓甚名誰,那都是話外之題,恕不在此一一細表。不過,介紹一下背景和境遇倒也無妨。兩人的背景和境遇可以用這麽兩句話概括:他在北京就混得不怎麽樣,來美國後還是混得不怎麽樣。她在北京就混得不錯,來美國後還是混得不錯。

            他在電話裏發牢騷,說美人真是傻得要死。她說:虧得美人傻得要死,要不咱在美國怎麽能混得下去呀!這回話既俏皮又發人深省。但凡明白人一聽她這話,就不難明白為什麽她在北京就混得不錯,來美國後還是混得不錯。柞裏子特別欣賞她對“咱”字的修養,如果換“咱”為“我”,就是把混得不怎麽樣的他放在混得不錯的她的世界之外了。或是會令他氣衝牛鬥,或是會令他自慚形穢,總之是會既得罪對方,又顯得自鳴得意。下一個“咱”,輕描淡寫把他納入混得不錯的世界,惠而不費,實在是妙不可言之至。可每逢柞裏子把這段對話轉述給朋友們聽,卻發現欣賞“虧得美人傻得要死”的人遠比欣賞“咱”字的人為多。

            美人當真傻耶?無論是尚在就學,還是業已學成而為工程師、為醫生、為專家、為教授者,環顧四周的美人,除口齒較我輩為伶俐、筆下較我輩為流暢外,實難見其所長於我輩者何在。而我輩之輸於口筆,實輸在非生於斯長於斯而非輸在口筆。由此觀之,生為我輩而不以美人為傻,誠難已哉。實不相瞞,柞裏子來美之初甚至在已經在美國混了些時候之後,也曾誤以為如此。既說“曾”又說“誤”,當然也就是說如今已經視如是觀為“錯、錯、錯”了。在陳述改弦更張的理由之前,請各位回顧一下田忌與齊王賽馬的往事。賽馬分三輪進行,每輪比賽雙方各出一馬。齊王的上等馬比田忌的上等馬跑得快,齊王的中等馬比田忌的中等馬跑得快,卻趕不上田忌的上等馬,齊王的下等馬比田忌的下等馬跑得快,卻趕不上田忌的中等馬。田忌的食客孫臏為田忌劃策,以田忌的下等馬對齊王的上等馬,以田忌的上等馬對齊王的中等馬,以田忌的中等馬對齊王的下等馬,遂使田忌以二比一的優勢取勝。請各位回顧這段往事的目的不在欣賞或效仿孫臏的計策,而在於提醒各位馬既有上中下三等,人何嚐不然?人既有上中下三等,在比較的時候就不能不注意你同你所比較者是否屬於同一等級

中國向來以學為先,《論語》不是開天劈地就說“學而時習之”麽?兩千年後的中國,人才仍然集中於學,社會仍然視學者為尚。凡是從中國來美留學抑或學成而為工程師、為醫生、為專家、為教授者雖不必有孟賁夏育之勇、司馬諸葛之智,至少是在學術或技術的領域內身經百戰,過五關斬六將的好漢,喻之為中國的魯殿靈光未必為過。環顧四周的美人,可曾見幾人可喻為美國的魯殿靈光?但凡是留美有日者,想必都已意識到美國的第一流人物不入學術和技術這類行當。根據美人自己的分析,美國第一流人物在麥迪遜街,第二流人物在華爾街。學術和技術是否予第三流?無從問津,然而既不予第一流甚至也不予第二流,至少就本文所論而言,也就不必問津。華爾街聞名遐邇,無須贅言。不過,也許值得點明所謂在華爾街者,不是指推銷股票的掮克,也不是指分析股票的專家,而是指像前兩年因鬥弄所謂“爛債券”(“Junk Bond”)有失檢點而鋃鐺入獄的麥可·梅肯(Michael Milken)一流的所謂投資銀行家。紐約市的麥迪遜街集中美國廣告業的鳳毛麟角,所謂在麥迪遜街者,於是專指廣告業的智多星。且不說美人視製作廣告為第一流智慧之所在為大多數中國人所不解,也不說美國的廣告業對美國經濟以及整個社會的影響有多麽深遠博大,隻想請各位自問是否身在麥迪遜誰或華爾街?或退而求其次,捫心自問是否有在麥迪遜街或華爾街打遍天下無敵手的能耐?如果既不是也無有,那麽,但凡因不見四周之美人有過於我輩而以美人為傻者,皆失諸比較失次。套用一句美人的口頭禪,就是所謂以柑況蘋,比不出個有意義的結果。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隔行如隔山”,意思是說不同行的人互不了解,就像山這邊的人不知山那邊的人在幹什麽一樣。投資和廣告既然非我輩之行當,與其細問美人之從事如是行當者究竟是道高一尺還是魔高一丈,不如且回頭再環顧四周同行的美人,可曾見幾人在學曆、資格和經驗上堪與我輩相提並論者?根據柞裏子之經驗,大都為無有或雖有而寥若晨星。因為但凡在學曆、資格和經驗上堪與我輩相提並論之美人大都早已升遷到我輩可望而不可及、甚至雖望之而不可望及的地位。至於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是否有涉歧視,是否雖涉歧視卻並非無理等等等等,皆非本文之趕題,恕不深論。指明此點的目的,僅在說明姑且勿論四周之美人是否入一流抑或二流,與之一較高下,還是以柑況蘋,比不出個有意義的結果。

誠然,比不出個結果並不能證明美人不傻,但至少能說明但凡據這類比較而得出的“美人傻說”似是而實非。所謂矯枉必須過正,“美人傻說”既枉已,不說美人不傻則難以矯之,故命題曰“美人不傻論”。

 

            上文雖屬玩笑,卻提到三點值得深思。第一,究竟應當如何定義“美國人”?第二,美國的種族歧視究竟何所似?第三,美國的科學技術領先地位同美國文化究竟有何關係?如上文所述,就法律而言,但凡有美國國籍者都應視為“美國人”。但這樣的定義顯然不為祖籍歐洲者從文化上予以認同。法律雖為維係社會的穩定和治安而設,真正能維係社會穩定和治安的卻不是法律而是文化。多數人的意向不一定就能起主導作用。但如果為數既多,又同時居於社會的上層,則其意向的勢力往往可能高出其人數的比例。祖籍歐洲的美國人恰好兩樣條件都兼備。因此,既然祖籍歐洲者在文化上不認同非歐非白人種,非歐非白人種在美國社會上受歧視和排斥勢在不免。有些人以為隻有美洲土著印地安人才有資格以貨真價實的美國人自居,祖籍歐洲的移民同其他移民一樣不過是外來者,因而祖籍歐洲者的排他本身是種族歧視的表現。乍聽之下,這說法不為無理。退而思之,卻又覺得未必盡然。何以言之?印地安人雖為美洲土著,卻實為建立美國的犧牲品而非建設者。以屠殺印地安人起家的歐洲移民是否應因入侵和屠殺而受譴責,那是道德、觀點和曆史的問題,並不能改變其為美國的創立者的事實。至於非歐移民,既非土著,又不曾參予美國的獨立運動,人口數目既遠在歐洲移民以下,抵美的年月也遠在歐洲移民之後,其不能與祖籍歐洲者在誰是真正的“美國人”的問題上一爭短長,自是不言而喻。既然如此,本文所謂“美國人”雲雲,皆僅指祖籍歐洲的移民而言,無論褒貶,你我皆無予焉。特此申明,切勿誤會。

            當然,有這樣的理由並不等於不存在歧視。美國政府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把日裔統統關進集中營,對德裔卻了無嫌隙,不僅了無嫌隙,而且任命身為德裔的艾森豪威爾為盟軍總司令。一賤辱為階下之囚,一貴重為三軍之帥,其歧視之明顯無可逾於此者。不那麽明顯和重大例子更是多得不勝枚舉。比如,某朋友在辦理移民手續時,移民官員問他身為亞洲人,為何偏要跑到美國來。若責之以種族歧視,則證據不足;若不予反擊,則等於是唾麵自幹,既可以褒之曰忍辱負重,也可以貶之曰為五鬥米而折腰。朋友反問這位移民官:你爺爺當年身為歐洲人,卻為何偏要跑到美國來?這反問據說問得該移民官呆若木雞,可見令之口服而有餘力,是否令之心服卻無從得知。

一般來說,美國人口頭上公然歧視非歐移民為外來者不多,心中作何盤算那就隻有天曉得了。當然,“不多”不等於沒有。不久前加州有位美籍韓裔競選議員,就有不少白人選民公然告之曰:“我們不會投你們外國人的票”。加州素以開通著稱,尚且如此,不如加州開通的內地,其情形會如何,就可想而知了。其實,就是稱“祖籍歐洲”者為“美國人”,在一部份美國人心目中仍然覺得不夠“正統”。在這些美國人眼中,隻有所謂“WASP”者,才是真正的“美國人”。“WASP”是“whiteAnglo-SaxonProtestant”的縮寫,意思是“白種,安格魯-薩克遜族,基督教徒”。“白種”和“基督教徒”無庸費解,“安格魯-薩克遜族”是對一部份日爾曼人的曆史稱謂,大約相當於英、德和北歐各族的合稱。近年來“WASP”的說法趨於銷聲匿跡,想是由於種族偏見的含義過於明顯,不合時宜之故。

說“不合時宜”,是因為美國法律和輿論的大方向是漸趨於消除種族偏見,因而一切種族歧視的言論都可能會受到輿論的撻伐,一切種族歧視的行動都可能會遭到法律的製裁。這當然是一種可喜的進步,至於是否已經夠好或甚至已經矯枉過正,則見仁見智。務請讀者注意上文對“言論”和“行動”分開處理,並非旨在練習排比句法,而是旨在強調二者可能導致的後果的不同。言論在美國是受法律保護的,因而無論是否合時宜順潮流,也無論如何卑鄙惡齪,包括一切公然仇視、誣蔑、詆毀某某民族的言論在內,都不會受到法律製裁。近來美國有部份人覺得公然仇視的言論屬於“是可忍,熟不可忍”的範圍,希望修改憲法有關保護言論自由的條例以便予以法律懲罰。卻遭到左右兩派的反對,左派堅持言論必須無條件自由,右派則身為仇視言論的倡導者,當然不想作繭自縛。

不過,有如此這般言論的自由,並不等於有如此這般發表的自由。但凡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都會有自己的道德或政治標準,不合者,有不予發表的自由。但凡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大都以做生意為本,當然不會不注意是否合時宜順潮流,否則虧損指日可待。因此,一切公然仇視、誣蔑、詆毀的文字大都不會見諸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有人因而誤以為這類言論不存在或至少是少得可以忽略不計,以為身雖在異國他鄉卻有幸在好客友善的異國他鄉。這些人想必不曾瀏覽電腦網絡上有關中國的所謂“信息組”(“News Group”)。這裏說的電視網絡不是指時下流行的所謂“萬維網”,而是指在萬維網問世之前早已在電腦專業人員和大學師生中流行了十多年的所謂“用戶網”(“user net”)。凡是對用戶網一無所知的人,不妨設想為沒有圖象隻有文字的萬維網,這比擬不是很合適,但似乎也再找不出更合適的比擬。用戶網從來不曾家喻戶曉,但在萬維網如此流行的今天卻依然健在,並未被萬維網所取代。用戶網上的信息組不下數十萬,而且與日俱增。可見不僅依然健在,而且依然活躍非常。用戶網上的信息組既是自發的也是雙向的,既供自由閱讀亦供自由發表。因為發表不受任何限製,又因為發表者可以埋名隱姓,毫無顧忌,因而在用戶網上可以看到種種在公開發行的報章雜誌、電視電台上所看不到、聽不著的言論。但凡沉醉在以為身在友善好客的異國他鄉腔美夢中者,隻消到用戶網上有關中國的信息組去看看,美夢一定會頓時化為一場惡夢。因為這網上有關中國人、中國文化、中國社會的言論十之八九都是消極的和否定的,極盡詆醜之能事者也屢見不鮮。或以為這網上的意見不足以代表大部份美國人的看法,也許如此,也許並非如此,缺乏統計數字,無從辨別。但即使的確屬於一小撮人的偏見,也並不能毫無警覺,因為活躍在用戶網上者大都為大學和研究院的學生,代表美國的文化上層,日後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也會遠在其人數比例之上。由此觀之,如今不合時宜的種族偏見在日後鹹魚翻身,再度流行的可能性並不能排除。

            WASP”的說法說明種族歧視並非就是白人歧視非白人種那麽簡單,白人內部也並非和諧團結、鐵板一塊。其實,種族歧視從來不是某某人歧視某某人,某某人受某某人歧視那麽簡單。歧視既可以是雙向的,也可以是多層次的。被人歧視者不必一定不歧視別人。如果這“別人”碰巧正是歧視“自己”的人,則為雙向歧視。如果這“別人”不是歧視“自己”的人,則為多層次的歧視。比如,美國白人歧視美國黑人,美國黑人又歧視其他僑居美國的非白種族,包括華裔在內,以為老子天下第二,僅居白人之後,就是多層次歧視之一例。當然,說黑人歧視華裔,是華裔的感覺。反之,黑人也覺得華裔歧視黑人。甚至白人也有覺得受華裔歧視的。多年前一位居住在舊金山的白人上法院控告舊金山“中國城”的商業界種族歧視,理由是他在“中國城”多家店鋪應聘工作均遭拒絕,並指出“中國城”內所有商店的雇員清一色全是華裔,以證明他的被拒絕非偶然。美國人稱傳統的華裔聚居區為“Chinatown”,國內大都譯為“唐人街”,在美國的中國人卻都直譯為“中國城”。

Chinatown”也有“納垢藏汙之所”的貶義,這貶義當然可以說是從種族歧視而來,但美國的“Chinatown”也的確大都肮髒破敗。一般來說,沒有什麽美國人會真的願意到“Chinatown”去找工作,但凡有一技之長,能在美國人的社會裏找到一份飯碗的中國人,除去買菜、下飯館之外,也大都不會涉足,更不用說在那裏工作或居住了。這位控告中國人種族歧視的白人也未必真有遭到歧視的感受,成心找碴的可能性居高。不過,“Chinatown”一律不雇傭非華裔確是事實。中國人視之為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也是事實。這案子的結局如何,未暇追究,但“Chinatown”不雇非華裔的傳統並未因此案而有所改變也是事實。這樣的事實雖不一定構成種族歧視的證據,但至少不是什麽反證。要言之,但凡以為美國人對華裔一視同仁,友善非常者,不是過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但凡以為華裔不問黑白,一視同仁,友善非常者,也同樣不是過份天真就是自欺欺人。

            中國曾流行過“打倒孔家店”的潮流,把中國當時船不夠堅、炮不夠利的現象都歸咎於孔子。柞裏子曾撰文嘲笑這些打倒孔家店的好漢(包括“阿Q”的塑造者在內)比阿Q還要阿Q。因為阿Q打不贏別人,至少是在X別人祖宗的詛咒中尋求自我安慰;打給孔家店的好漢們打不贏別人,卻去X自己的祖宗。《論語》中記載過孔子和孔子弟子樊遲之間的這麽一段對話:“樊遲請學稼。子曰:'吾不如老農。'請學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遲出。子曰:'小人哉,樊遲也!'”。有人據此而認為孔子對中國文化傳統之蔑視技術不能辭其咎焉,這說法似是而實非。孔子以經國濟世者自命,也以經國濟世者期待其弟子。經國濟世者無須躬耕而後使民富國強,不屑以技術為務者並不妨礙其有經國濟世之才。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一。經國濟世者之大忌,不在不諳實際技術,而在不知技術卻強不知以為知。孔子坦然承認種地不如老農,種菜不如老圃,說明孔子不會犯土法煉鋼一類的錯誤。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二。並無證據證明孔子期待所有的人都以經國濟世為務。如果說中國的讀書人因為聽了孔子蔑稱樊遲為小人便一個個都不屑以技術為務,其咎在自取,而不在孔子。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三。美國文化正像以孔子為首的儒家思想體係一樣蔑視技術,而美國技術卻居世界領先地位,可見社會之蔑視並不一定妨害技術之發展。此歸咎孔子似是而實非之四。

            說美國文化蔑視技術,可從“美人不傻論”一文中窺見倪端。該文說美國第一流人物做廣告,第二流人物做股票,從事科學技術者是否入三流尚且不知,如果美國文化不蔑視科學技術,美國的上流人物為何不屑以科技為務?這種分流的說法著眼點在人的聰明才智。如果著眼於社會勢力,則美國大企業的主管居美國第一流人物之位當仁不讓。除去極少有的例外,美國前一千家大公司的第一把手也都同科技絕緣。例外的情形往往屬於暴發的技術性(幾乎全都搞電腦這一行)公司,這類公司的創辦人大都為治技術出身,公司暴發之後尚未從第一把手的位子上退下來。說“退下來”其實是過於客氣,實際上是被趕下台。公司之所以能暴發,往往是從私有戶變成股票上市的公有戶。公司的性質一旦發生這種變化,公司的財務和會計就處於被公眾監督的狀況,公司同華爾街投資銀行之間的關係也趨於緊密和複雜,治技術出身的創辦人往往因應付不了由此而來的人事關係或因不受華爾街的信任而不得不辭職。不屬於暴發型的例子也有,但這類一度與技術有過瓜葛的大公司主管的發跡一定同其曾與技術有過瓜葛這一點並不相幹,往往是早已棄技術從商的結果。

所謂從商,不是指開個飯館或雜貨鋪這類小生意,甚至也不是指隨便進入某大學的商學院本科或研究生院去讀個商學學士或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在二三流大學商學院撈個文憑者大都停滯在公司的中上層而不得躍龍門化鯉為龍,三流以下的商學院就更不值得一讀了。美國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大都為出身於美國第一流商學院的企業管理碩士。進入第一流商學院的價值並不在就讀,而在“進入”。能被第一流商學院錄取,本身說明其人具有充當大公司主管的潛力,至於在校就讀能增加多少知識,與身價已無幹係。第一流商學院的畢業生往往被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所羅致,這是廣為人知的事實。不那麽廣為外人所知的,是第一流商學院的第一流畢業生往往進入第一流的谘詢公司如麥肯西谘詢公司(Mckinsey )或波斯頓谘詢集團(Boston Consulting Group)。第一流的谘詢公司一般不卷入具體管理業務,專以提供所謂戰略思想谘詢為其生財之道。進入這類谘詢公司的人物很少在谘詢公司久留,往往以谘詢公司為跳板,越次跳上大公司的高級行政職位。例如,數年前國際商業機械公司(IBM)麵臨前所未有的危機,董事會決定罷免當時的總裁,並且破天荒第一次在本公司之外尋找接班人。經幾番遴選,最後由出身於麥肯西谘詢公司的路易斯脫穎而出。

說美國第一流人物屬於第一流公司的主管,不僅僅是因為這些人運籌數以億計的美元,雇傭數以萬計的人員,握美國的經濟於指掌,操美國的政局於幕後,為美國社會的主宰,而且還因為美國第一流公司的主管往往出將入相,直接成為美國政府的領導人。比如,尼克鬆總統任上的外交部長舒爾茨和國防部長崴因貝格在就任部長之前同在百克特爾公司(Bechtel GroupInc.)就職,前者為百克特的總裁,後者為百克特爾的顧問。布什總統任上的國防部長原本為西爾斯百貨公司(SearsRoebuck & Company)國際部負責人。剛剛辭職的財政部長原係華爾街最有地位的投資銀行葛德曼ܪ塞克斯(Goldman Sachs & Co)的主管。

美國總統、各部部長、參眾兩院議員、各州州長若非由商界晉身,十居其九出身律師。這批政治專業戶在左右美國國計民生的權勢上僅下第一流公司的第一把手一等,當居美國人物之次席。這批人既然大都出身律師,自然也都是不屑以學術和技術為務的人物。根據美國報載的民意測驗,美國人認為除去大公司主管、一流政客之外,構成美國統治階級的還有新聞界的名流。這些人同當權派究竟誰高誰下,不易言之。不過,新聞界人物畢竟不直接當權,姑且以第三流人物處之。美國新聞界的聞人之所以能躋身於美國的統治階層,竊以為原因有二。美國政客的政治前途依賴於輿論,而美國的輿論恰恰操縱在新聞界領袖人物之手。政客一旦得罪新聞媒介,不是臭名昭著就是淹沒無聞。反之,但凡受新聞界青眼的政客,其競選活動無不如“登高而招”、“順風而呼”,罕有不獲勝者。這是原因之一,或者也可以說是表麵上的理由。原因之二,或者說根本性的原因,在於美國人有一種迷信或者次過份相信專家的傾向。比如,醫藥問題,醫生說了算,法律事務,律師說了算;蓋房子,要建築文憑,修水管,要技工證書;甚至在院子裏砍棵樹,也要請有執照者執釜斤方才能“你辦事我放心”。依此類推,新聞工作者既以報導輿論為專業,輿論為何?當然是新聞界人士說了算。這“依此類推”,並不是柞裏子自作聰明,依此類推而來,美國人自己對於完全依賴新聞媒介來認識世界這一點公認不諱。

柞裏子在八十年代初移居美國的時候,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新聞媒介機構是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當時哥倫比亞廣播公司電視網絡的新聞主播瓦特爾ܨ科融凱特(Walter Cronkite)是執美國輿論牛耳的頂尖人物。不久,科融凱特退休,美國舉國上下一片歎惋。無論黨派政見為何,無不異口同聲稱科融凱特為引導美國人認識世界近半個世紀的偉人。一九九八年秋,在美國總統克林頓因桃色醜聞而公開道歉的次日,各電視新聞紛紛報導克林頓和科融凱特同舟共釣的消息和照片。明白人立即指出克林頓企圖利用科融凱特的聲望挽回麵子。可見科融凱特雖已引退多年,其左右美國輿論餘威依然足以為現任總統提供庇護之所。當其在位之時,其炙手可熱之勢,可想而知。從事新聞工作的人大都出身新聞學係,或其他文科如英文、曆史、社會學等等,也是不屑以技術為務者。

            除去上流人物均不治技術這一點之外,說明美國文化蔑視技術的證據還可以從報酬和治與受治的關係中窺見一斑。就報酬而言,治技術者的報酬遠在治人者之下。美國大公司主管一年之所獲往往數十倍甚至百倍於同公司的最高技術人員的年薪。各公司上層行政人員的收入也往往是從事技術工作者望洋興歎的數目。此外,各級行政人員的年薪一律高於同級別的技術人員。孔子當年說“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當年的社會分工隻有勞力和勞心這兩行,故作如是說。如果孔子生在如今的美國,看到勞心這一行之中又派生出治技術而不治人的行當,想必會把原話改說成“不以技術為務之勞心者治人,治技術之勞心者與勞力者皆治於人”。五十年代中期中國有些人因抱怨“外行領導內行”而被打成“右派”。打這些人為“右派”的人反駁說“誰說我們是外行!”。可見打與被打者其實具有一共同的觀點,即外行不能領導內行。美國人卻不具有這一共同認識,美國人的觀點是,“領導”本身是另一行,治技術者大都不具備搞這一行的能力,因而理所當然應當受治於從事“領導”這一行當的人。即使在以尖端技術為務的公司,除基層領導可能由治技術者充當外,中上層領導罕有非中國的“右派”指為“外行”者。

            不久前《美國日報》刊登一則報導,說據統計數字顯示,美國就業市場對電子工程和電腦學專業的需求量和需求增長率自七十年代以來一直居各行各業之首,但是美國大學生就讀這兩項專業的人數卻不見增長反而有所下降。據報紙的分析,其原因在於從事這兩項專業者的社會形像欠佳,大都被視為“nerd”。“nerd”是個新近產生的俚語,意思大約相當於上海人所謂的“二百五”或北京人所謂的“傻冒”。電子工程學和電腦學同為當代最尖端的技術,而從事於斯者卻被美國人以“二百五”或“傻冒”目之,恰好可引為美國文化蔑視技術之旁證之一。

            中國文化傳統雖說輕視以技術為務者,卻並不深惡痛絕之。為中國儒家傳統所深惡痛絕者有三種人,首當其衝的是宦官,其次為刀筆小吏,第三種為商人。所謂刀筆小吏,指由學法而出身的官吏。宦官和刀筆小吏都是同儒家出身者爭權的對象,儒家恨之入骨,不足為奇。商人之所以不容於儒,大約同“為仁不富矣,為富不仁矣”的思想不無關係。宦官是一夫多妻製帝王時代的特產,業已成為曆史的陳跡。近百年來儒學在中國式微,崇尚技術之風大盛,抑法輕商的傳統則觸動不多。

溯其原因,無非是因為中國在近百年來屢受技術先進於中國的所謂列強的欺侮,遂使有誌之士紛紛欲依技術而救國。儒學被誤以為技術落後之根源,遂遭棄置。法商的功效不顯著,遂無人問津焉。但近二十年來中國興起一場經濟和法製的改革,改革的結果之一,卻恰好是使商楊兩業的重要性激增。從商和事法者之逐此潮流而上,似乎是勢在必然。中文“新聞”一詞的來曆雖然可以上溯至宋代,“新聞”之成為一個行業,其曆史卻為時短淺,不象商人和刀筆小吏那樣有湯史的包袱。不過,中國人不如美國人那麽迷信專業人員,輿論是否會由新聞媒介所壟斷,目前尚不明朗。然而,隨著電視電腦的普及,訊息交流的量與麵皆迅速增加和擴展,新聞界既以傳播信息為業,其重要性將逐此潮流而上,似乎也是勢在必然。換言之,崇尚技術的潮流在中國盛行了近百年之後,恐終不免為“強弩之末”,其為後浪之推下曆史的長河,將指日可待歟?美國有些搞政治學的人聲稱所謂現代化(並不專指中國的現代化)其實就是美國化。這話聽來頗為刺耳,然而,如果中國的商法新聞三界的確隨致力於現代化之改革而崛起,致使中國社會出現類似於美國社會的演變,則現代化等於美國化之說,實難以反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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