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柞裏子:《美國風》(17)

(2007-04-08 15:58:03) 下一個

柞裏子:《美國風·基督教與美國文化》(2

 

 

            美國人以信仰基督教為主,在基督教徒中又以信仰新教派者占多數。但新教又分成若幹派係,其中以名為“浸會”派(“Baptist Church”)者信徒最多,約占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十九點四,其次為“美以美”派(“Methodist”),其信徒人數約占全美人口總數的百分之八。據一九九零年的統計,美國天主教徒約占美國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六點二,雖不及新教信徒之總數,但因不再下分派係,仍為美國最大的宗教社團。

 

美國人喜歡標榜政教分離和信仰自由為其文化傳統。其實,殖民時代的美國和美國建國之初,宗教和地方政府原本是合二而一的。大多數州都各有其唯一合法的教派,其他教會或教派一概不得在其境內傳播,境內居民無論信徒與否,一律須向州立教會納稅。政教分離和信仰自由是一七八八年修憲的結果。從此各州政府才逐漸同宗教脫離關係,最後一個執行這項憲法修正案的是馬薩諸塞州,遲至一八三三年才取締州立教會。美國政教分離雖然已經多年,但教會對政治的影響卻至今依然強烈。比如,除一人之外,美國所有的總統都是基督教新派教徒。這唯一的例外是天主教出身的肯尼迪。以肯尼迪家族雄厚的政治勢力和財力,肯尼迪在競選時尚且不得不特別申明其絕對效忠的對象是美國而不是羅馬教皇,這才免除美國人對天主教徒所懷有的戒心。近年來美國以天主教為核心的反人工流產的運動來勢洶洶,以致總統和國會議員候選人都不得不對此公開表態,也說明美國的政教分離並非如美國政府和新聞媒介所鼓吹的那麽徹底和完善。

 

            除基督教之外,美國最大的宗教勢力為猶太教,信徒約占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點八。猶太人都信猶太教,美國猶太教信徒占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點八,也就等於是說美國猶太人口占美國總人口的百分之一點八。就人口而言,猶太教並不居第二位。但在美國的猶太人不僅大都有錢,而且大都受過高等教育,因而猶太人不僅把持美國的金融,而且也把持美國的高等教育和新聞媒介,其左右美國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勢力遠在人口比例之上。明乎此,就不難明白為何美國對以色列總是關懷備至。

 

然而,猶太人畢竟是少而又少的少數,加之曆史上猶太教又是基督教的死敵,凡是由選民投票產生的職位,除非在猶太人人數眾多的地區如紐約,一般都罕能當選。在信徒人數上略微超過但在勢力上卻遠不及猶太教的的伊斯蘭教。美國的伊斯蘭教徒約有六百萬信徒,占美國人口總和之百分之二強。在美國以外的世界,伊斯蘭教總是同阿拉伯人聯係在一起。比如,中國少數民族回民的“馬”、“麻”、“穆”諸姓都源自阿拉伯姓“Muhammad”。美國也有由阿拉伯移民而引入的伊斯蘭教,但在美國最引人矚目的伊斯蘭教派係卻是美國黑人組織的“伊斯蘭國”(“Nation of Islam”)。伊斯蘭國由瓦理斯·法德(Wallace Fard1877-1934?)在一九三零年創辦於底特律。法德在一九三四年神秘失蹤,伊斯蘭國在芝加哥的領袖阿裏亞·穆罕默德(Elijah Muhammad)成為其第二代祖師。阿裏亞·穆罕默德俗姓普耳(Poole),皈依伊斯蘭國之後才改姓穆罕默德。

 

教徒改姓司空見慣,比如,佛教和尚出家照例改名換姓,天主教皇登基之際也照例改名換姓。不過,阿裏亞·穆罕蘇德改姓的原因卻不完全是宗教的,而是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美國黑奴的本來姓氏早在從非洲販來之時就已泯滅,無可追尋,黑奴在獲得自由身之時照例承襲白人主子的姓氏。因此,普耳的改姓既表示同白人一刀兩斷,也表示同做奴的曆史一刀兩斷。後來但凡皈依伊斯蘭國的美國黑人也大都依循此例,比如,現今伊斯蘭國領袖路易斯·法拉罕(Louis Farrakhan)本姓斡克特(Walcott);有“拳王”之稱的阿裏·穆罕默德本姓克雷(Clay),名凱色斯(Cassius);著名籃球中鋒克林·阿布度耳·加巴(Kareem Abdul-Jabbar)本來的名姓是劉易斯·阿辛鐸(Lewis Alcindor)。

 

其實,伊斯蘭國本身就是一個政治組織,信徒如果不是愚昧無知,隻消看伊斯蘭國自稱為“國”而不稱為“教”,蔑稱白人為“魔鬼”(“the Devil”),鼓吹黑人獨立這三點,也就應當心領神會。打著伊斯蘭教的旗號,不過是為了便於同白人的基督教分庭抗禮而已。在伊斯蘭國成立之初,美國還不曾有人侈談人權;即使有,有色人種和非基督教徒也不在所談的“人”的範圍之內。因此,伊斯蘭國的創立立即遭到美國當局的彈壓。一九三四年底特律所在的密西根州州政府以伊斯蘭國所辦的學校不合基督教教義為名,先後把學校的教師和阿裏亞·穆罕默德投入監獄。阿裏亞·穆罕默德被判六個月監外察看,伊斯蘭國所辦學校的學生被勒令返回由白人價督教徒執教的學校就讀。一九四二年,業已超過應徵年齡的阿裏亞·穆罕默德再度在首都哥倫比亞區以拒不就征的罪名被捕入獄,直到二次大戰結束方才釋放。

 

阿裏亞·穆罕默德於一九七五年去世,其子瓦理斯繼承衣缽為伊斯蘭國第三代祖師。其時,美國人權運動業已大盛,伊斯蘭國對白人的敵視態度被指為種族主義而不為輿論所容,不僅不為白人輿論所容,甚至也不為所謂黑人主流所容。這話乍聽之下似乎滑稽,因為所謂人權運動似乎到處在聲張少數民族和受害者的權利,但稍作分析也就不難看出這是民權運動的必然結果。在白人可以公然視黑人為奴的時候,黑人稱白人為魔,於法雖不當(法是白人為保障白人人權而製定的法),於情理則難以指責(你既然不把我當人,我當然也可以不把你當人。)。因而警察可以把仇視白人的黑人投入監獄,輿論界卻拿仇視白人的黑人無可奈何。在白人公然視黑人為人的時候,黑人仇視白人雖然合法(白人已經修改法律,使黑人得以享受白人同樣的人權),於情理則悖(我已經把你當人了,你難道還可以不把我當人?)。因而警察不能把仇視白人的黑人捉拿歸案,必要時甚至需要出麵保護,但輿論界卻可以堂而皇之加以撻伐。其實,自從殖民主義以來以至於今,整個世界曆史的進程都不出這個模式。套用佛教的語言,叫做“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襲用莊子的術語,則是“盜亦有道”。隻是佛與道雖有理論,卻從來不曾實現過。基督教有無這種理論,柞裏子不曾研究,不敢妄下斷語,其善於運用之則顯而易見,不待研究而後明。如果僅從這一點比高下而說基督教文化高於一切,則柞裏子不得不心悅誠服。

 

為了洗刷種族主義的名聲,瓦裏斯改稱伊斯蘭國為美國穆斯林教會(American Muslin Mission),淡化獨立的政治綱領,強調伊斯蘭教的信條,企圖融入所謂黑人運動的主流。然而,黑人伊斯蘭運動的聲勢和旗幟卻從此讓其父手下的幹將路易斯·法拉罕奪走。路易斯·法拉罕及其追隨者仍稱其組織為伊斯蘭國,繼續走公然與白人和美國政府敵對的道路。比如,美國政府視利比亞國家元首卡達菲為眼中釘,一度企圖謀殺之而不果,路易斯·法拉罕就偏偏走訪利比亞,同卡達菲握手言歡。美國政府支持以色列不遺餘力,路易斯·法拉罕就偏偏破口大罵猶太人。因為路易斯·法拉罕大罵猶太,輿論界遂比之於希特勒。於是,潔身自好者大都不敢公開相與或公開讚同。然而,一九九五年由路易斯·法拉罕發起,在首都哥倫比亞區舉行的百萬男人大遊行(Million Man March)卻相當成功,說明路易斯·法拉罕及其伊斯蘭國運動在美國黑人中還是頗有吸引力。然而,黑人若真想要獨立,除非集中到某一州或某一地區,像如今這般散居各地,隻能是幻想。猶太人之所以有勢力,除兼有錢財和人才之外,也是因為集中居住在紐約地區,構成一股選舉勢力的結果。

 

            除猶太教和黑人穆斯林之外,其餘非基督教宗教組織在美國皆人寡勢弱,無足掛齒。雖尊奉基督而不為傳統基督教派所所容者,倒是時時暴出新聞。美國政府機構和新聞媒介皆稱這類宗教組織為“cult”,“cult”泛指宗教組織,本無貶義,但如今在美國卻成了貶詞,意思大約相當中文的“淫祠”、“匪教”之類。柞裏子在上文提到“美國人所謂的宗教信仰自由,其實是在基督教文化認可範圍之內的信仰自由”,美國報章、雜誌、電視、甚至政府官員皆敢於公然用“cult”蔑稱非傳統的宗教團體,恰好為柞裏子之說立下一條明證。

 

最為轟動的一次“匪教”事件是發生在一九九三年的維口事件。維口是德克薩斯州中部偏東的一個小市鎮,北去達拉斯市近一百英裏。事件的簡單經過如下:美國聯邦政府財政部所轄酒煙軍火局(Bureau of AlcoholTobacco and Firearms)特警隊二月二十八日夜武裝偷襲維諳郊區的戴維斯教派總部,遭到戴維斯教派的反擊,特警隊四人喪生。眼見酒煙軍火局特警隊不濟事,司法部下令聯邦調查局出動軍警將戴維斯教派總部團團圍困。經五十天斷續談判無效,聯邦調查局於四月十九日動用坦克和化學毒氣攻入戴維斯教派總部時,總部建築忽發大火。被圍困在總部之內的教徒及其眷屬,除九人幸存外,其餘八十七人,包括十七名兒童在內全部死亡。幸存者和被圍困期間自首者均被政府控以謀殺及圖謀不軌等罪名,一一腳鐐手銬,鋃鐺入獄。

 

美國官方對事件的解釋可以歸結為如下幾點:一,克林頓總統對此事一無所知。二,酒煙軍火局對戴維斯教派進行了為時八個月的調查,包括派遣特工人員喬裝信徒臥底,查得渴維斯教派窩藏軍火,圖謀不軌,遂於二月二十八日夜發動襲擊,以企將戴維斯教派的首領戴維德ܩ克若施(David Koresh)捉拿歸案。不料襲擊的計劃為戴維斯教派潛伏在政府機構內的細作探知,襲人者反遭人襲。三,大火是戴維斯教派自我施放的,政府對戴維斯教徒腔死亡沒有責任。克若施放火後企圖逃之夭夭,結果被手下的人開槍擊斃。

 

            對於美國政府的三點解釋,竊以為尚可進一步作如下解釋:一,美國總統以“不知”塞責是有例可循的。遠的不說,早於克林頓兩任的裏根總統對伊朗事件也是以“不知”兩字作為交待。所謂“不知”,可以有兩種含義。其一,明知而以不知相掩飾。其二,“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本意指在下位者不參預在上位者之事,這裏反其意而借用之。),是以的確不知。前者屬於道德的範疇,後者屬於工作方法。裏根鼓吹“少管”的施政理論,近乎中國黃老的無為而治之說。據裏根的助手透露,裏根時常下午五點才穿著睡衣進辦公室,可見其行跡也近乎汲黯的臥而治之。裏根的“不知”,極可能是事無巨細,一概委諸手下的結果,屬於工作方法。至於克林頓的“不知”屬前還是屬後,則無從猜測。不過,美國人似乎大都對克林頓的“不知”也信之不疑,即使是戴維斯教派的律師也僅僅指責克林頓不應當把這樣的事情全權交由財政部和司法部處理。換言之,指責的是工作方法而不是道德。

 

美國文化之中沒有引咎辭職一說,在上位的人從來是不會替在下位的人承擔責任的,在上位的人一旦聲明“不知”,責任就得由在下位者承擔。當年裏根一聲“不知”,其國家安全顧問就被迫自殺,雖然死裏逃生,從此從政壇銷聲匿跡,而裏根的名聲卻絲毫無損。維口事件雖然有八十七條人命,其重大性畢竟不能同伊朗事件相提並論,克林頓的“不知”,隻不過導致司法部長宣布調查,而調查的結果也隻是導致直接負責處理維口事件的兩名官員辭職,如此而已。

 

說起美國文化之中沒有引咎的傳統,不輦想起前不久發生在意大利某滑雪場地的事故。美國駐意大利的一架戰鬥機在訓練飛行時割斷滑雪纜車的電纜,致使數十人死亡。消息傳來,美國國防部長說一聲“調查”便萬事大吉。調查的結果是肇事的飛行員違章,應予法律審判(美方堅持審判應在美國而不是在事發國意大利進行,意屈從美意。在美審判的結果,以肇事者無罪釋放告終),教官因企圖掩蓋被揭發而被迫辭職,責任追究到此為止。多年前日本發生過一次類似事件,也是戰鬥機在訓練飛行時出事,不過不是割斷電纜而是與民航班機相撞,結果卻是防衛廳長官引咎辭職。美國國防部長和日本防衛廳長官對這類事故的“不知”,料想並無二致,結果卻判若天淵,由此可見東西方文化不同之一斑。

 

日本的文化傳統往往是對中國文化傳統的因襲或承繼,引咎辭職也不例外。不過,中國的文化源遠流長,所謂傳統常常會因追溯時代之不同而異。《史記》記載過這麽一段故事:漢文帝問右丞相周勃一年判決獄訟若幹,錢糧收支幾何,周勃麵紅耳赤、不能對答。問左丞相陳平,陳平回答說,要知獄訟,需問廷尉;要知錢糧,需問治粟都尉,丞相的責任不在於此。漢文帝深以陳平的回答為是,因而罷免右丞相之職位,專任陳平為丞相。由此可見,至少在西漢初年,上下職權界限分明,並無居上位者因下屬的過失而須引咎辭職之必要。如果後出的引咎辭職的傳統出於職權界限的混淆,在下位者不能不唯馬首是瞻,那麽,引咎辭職雖然在道德上遠在推卸責任之上,就方法論而言,卻實無足稱道。

 

            二,調查和襲擊頗有一些費解之處。費解之一:所謂窩藏槍支,並未指明槍支來源係非法抑或合法。以理推之,充其講是來路不明,否則,政府斷無不指明之理。美國人合法擁有槍支彈藥者多如過江之鯽,有槍而未合法注冊者亦屬司空見慣。據報紙披露,德克薩斯州的槍支數竟然超過德克薩斯州的人口數,可見居德克薩斯州而有槍實等閑如家常便飯,居德克薩斯州而無槍才是行跡可疑。戴維斯教派的有槍何足以引起政府的特別注意以致於要遣人臥底?費解之二:美國各色各樣的犯罪集團都無不窩藏槍支彈藥,美國政府從來不曾因此而對這些犯罪集團進行武裝襲擊。戴維斯教派並非犯罪集團,即使確有犯罪的陰謀或傾向,至少尚在畜而未發的階段。美國政府既然能夠容忍種種犯罪集團,何以單單不能容忍一個宗教團體?費解之三:美國政府曾經以械鬥罪起訴過戴維斯教派的首領克若施,結果因證據不足而不得不撤銷。如果說經過八個月的秘密調查,政府業已掌握充份證據,那麽,為何不循正規的起訴程序再次傳訊克若施,而須采取偷襲的非常手段?如果說秘密調查屬於徒勞無功,那麽,偷襲的目的究竟何在?費解之四:所謂圖謀不軌雲雲,語焉不詳,大有“莫須有”的味道。

 

根據未經證實的報導,所謂不軌者,除窩藏槍支彈藥外,無非指克若施自命為基督再世,獨行專斷,通奸婦女,勾引良家子女離家出走等等。窩藏槍支彈藥之不足以為罪,辯見上文,此不複贅。其餘各項罪名,如果美國不自信為一片宗教信仰自由的樂土,倒也罷了。問題在於美國恰恰以宗教信仰自由的旗手自命,既以宗教信仰自由的旗手自命,就應當允許人對其行動作宗教性的解釋。基督教本有基督複活之說,如果沒有人能自稱為基督再世,複活之說豈不成了自欺欺人之談?宗教不是政治,從來沒有民主的宗教,試問有哪一代羅馬教皇不是獨行專斷的?通奸不是強奸,充其量隻道德問題而不構成罪行。況且克若施既以基督自命,其女信徒也以基督視之,其媾合之目的乃在於廣播基督的聖靈,神聖純潔之至,聯邦煙酒軍火局的凡夫俗子、酒囊飯袋焉能以通奸汙之?佛教的和尚自稱“出家人”,出家人者,離家出走之人也。天主教的神父、修士、修女雖無“出家人”之稱,而皆行“出家人”之實。可見宗教大都同勾引良家子女離家出走不無幹係,有何可怪可嗔可罪之處?

 

或曰:像戴維斯教派這樣的宗教組織對於美國構成一種文化威脅,不是如電影《教父》所描寫的黑手黨一流的刑事犯罪集團所能相提並論者。因而美國政府視之為洪水猛獸,必須置之死地而後快。如此說來,則上文所謂費解者,皆迎刃而解。是耶非耶?柞裏子未敢臆斷。不過,竊以為說美國政府暗中製定有扼殺非傳統宗教或非傳統異端的政策,大概缺乏或至少是難於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說美國社會存在如此這般的默契,倒是比較容易令人信服。維口事件並非絕無僅有,一九八五年費城地方當局對當地一個稱之“MOVE”的異端,也是以極其粗暴的手段相鎮壓,用飛機投彈炸死“MOVE”成員一十一人。

 

            三,戴維斯教派放火自焚,以及克若施企圖潛逃不遂雲雲,前者類似欲蓋彌彰,後者類似“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自從聯邦調查局將戴維斯教派總部團團圍困之後,一切新聞記者都被拒之於圍外,但凡公布於眾的消息、照片和攝像都是由聯邦調查局提供的。外人能從電視上看到的隻是大火突然暴發,一發而不可收拾。既看不到火是怎樣引起的,也看不到是由誰點燃的,隻能看到並無任何搶救的活動。根據官方在事件結束後不久的報導,克若施死活不明,因為屍體大都燒焦,難於辨認。數日之後聯邦調查局提供如下故事:在克若施的屍體上發現槍傷,而手上無槍,身邊躺著的一具屍體恰好有槍在手。據此,聯邦調查斷定:克若施放火後企圖潛逃,其手下(指旁邊躺著的那具屍體)終於醒悟,認清克若施的醜惡真麵目,遂開槍將克若施射殺。好一番推理和論證。如果聯邦調查局破案所依據的都是如此這般推斷,誤入地獄者之數將堪比“一川煙草,滿城飛絮,梅子黃時雨”。

 

            不久前在某報上看到一篇專欄文章,笑話中國某些官方人士把戴維斯教派的首領克若施同達賴喇嘛相提並論如何無知雲雲。如果該文作者的意圖是想指出戴維斯教派曆史短淺、信徒寡少,因而不可與喇嘛教同日而語,則無可厚非。但從字裏行間透露出的意思,卻是喇嘛教是一門正經的宗教,戴維斯教派隻是歪門邪道,因而喇嘛教是不應開罪的,鎮壓戴維斯教派卻名正而言順。如此說來,則可笑的就不能不說是取笑者自己了。這位作者的觀點雖然幼稚可笑,卻代表美國大多數人的意見,或至少是美國新聞媒介的意見,因為通過新聞媒介的報導,美國人對戴維斯教派持同情態度者甚少。

 

誠然,少不等於沒有。在維口事件發生後兩周年紀念日,俄克拉荷馬城聯邦調查局所在的聯邦大廈遭炸彈炸毀,造成一百六十多人死亡的嚴重慘案。據說策劃爆炸者的動機出於對美國政府處理維口事件進行報複。顯然,策劃爆炸事件的人視美國政府對戴維斯教派的鎮壓為暴行,隻是忘記了自己的行動充其量隻是以暴易暴,絕不是什麽值得歌頌的英雄壯舉。維口事件和俄克拉荷馬城的爆炸案無論是非曲直,皆為因宗教信仰而引致的慘劇。這樣的慘案發生在科學和技術均居世界領導地位的美國,說明科學和技術的進步雖然在改善人類物質生活方麵貢獻良多,對於人類的精神生活卻絲毫無補焉。兩千年前的耶蘇因倡異端而被處死,兩千年後的克若施因同樣的原因而死於非命。兩千年來有不少人以為可以通過信仰求得心靈的慰藉,結果卻是因此而導致一係列宗教紛爭、仇殺、戰事(曆史上最為著名的宗教戰爭為前後共八次、曆時近二百年的十字軍東侵)。兩千年後的今天還是有不少人抱有同樣的幻想,結果也還是因此而導致宗教紛爭、仇殺、戰爭。致使成千上萬人流離失所、家破人亡的爭端,如以色列阿拉伯之爭、印度巴基斯坦之爭、英國北愛爾蘭之爭等等無不因宗教信仰而起。相比之下,維口和俄克拉荷馬事件簡直是無足掛齒的小巫。

 

            說起現代科學的無補於人類的精神生活,不禁想到三項“奇跡”。“奇跡”之一,數年前出現在美國芝加哥。芝加哥有座天主教堂,教堂裏有幅聖母瑪利亞壁畫,忽然一天壁畫上的聖母流下眼淚。聞風而前往瞻仰聖母淚痕者數以百萬計,瞻仰者摩肩接踵、誠惶誠恐地在流淚的聖母畫像前手劃十字、口念禱詞之餘,少不得在教堂的募捐箱內留下美金。所謂無獨有偶,中國曆史也曾出現過菩薩出汗的奇跡,也有成千上萬的善男善女前往瞻仰,在五體投地、合掌祈禱之餘,瞻仰者也在寺廟的化齋缽裏留下金銀。所不同的是,中文文獻分明指出所謂菩薩出汗不過是某軍事長官為籌措軍餉而製造出來的,至於製造出來的是“騙局”還是“妙計”,則未置可否。對於芝加哥的“聖母流淚”是否是教會製造的騙局抑或妙計,美國官方既無意調查,美國知識界也摸棱兩可。

 

點破其虛假卻不予褒貶,正是中國儒家傳統公然視宗教為假神道以設教的表現。既然是假之以設教,騙一騙又何妨?是以無需褒貶;既然是公然作如是觀,點破亦何妨?是以為保存曆史的真實性起見不妨以真像示人。既無意調查其真假,也無意點破其真假,卻可以有三種解釋。其一,美國官方和知識界懾於宗教的勢力,不得不裝聾作啞。其二,美國官方和知識界不過是宗教的緒餘,對於宗教的活動無論其真假一概漠然視之、行若無事,實屬理所當然。其三,美國官方和知識界其實也深諳假神道以設教之道,隻是不像中國傳統史學家那麽老實天真,因而有意回避其真假。三說並不相互排斥,因而也可能同時並存,相輔相成。真相究竟何所屬,柞裏子不敢妄下斷語,姑且存疑,以待高明。

 

奇跡之二,是一塊據稱曾包纏過基督屍體的亞麻布。最早提到這塊所謂“都林裹屍布”的文獻是一三八九年特洛伊主教達西致教皇的一封信件,達西在信中斷然指出這塊原本收藏在法國小城理瑞一所天主教堂的所謂價督裹屍布乃後人偽造。可見達西雖然身為主教,卻不是利令智昏、神魂顛倒之徒。隻可惜像達西這樣的明白人屬於鳳毛麟角,可遇而不可求,大多天主教信徒對這塊所謂基督裹屍布仍信之不疑、膜拜不已。意大利薩窩雅皇家一朝得之,更如獲至寶,轉而珍藏於意大利文化名城都林天主教堂。於是“都林裹屍布”的名頭遂不脛而走,多年來不知接受過多少凡夫俗子的瞻仰。一九七八年羅馬教庭首次允許美國、意大利和瑞士二十四名科學工作者對這塊裹屍布作為期五天的鑒別。鑒別手段包括分光鏡、紫外線、無色墨水等等多種。鑒別的結果是:這塊亞麻布的確同人體有過接觸,布上的“血跡”不像是人工塗抹上去的,也極可能是真血不假。盡管這樣的結果根本未曾涉及亞麻布的年代,卻莫名其妙地促使更多的人確信其為基督裹屍布無疑。一九八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意大利顯微分析專家利吉在都林紅衣主教的監督下從“都林裹屍布”的邊沿剪下三英寸長半英寸寬的一小條,均分成三塊,分別交給瑞士蘇黎世、英國劍橋、和美國亞利桑那大學實驗室再次鑒定。三所實驗室各自進行了不下三種不同的放射性同位素測定。同年十月英國劍橋實驗室率先宣布測定結果,指出該亞麻布的年代在一二六零至一三九零之間。劍橋實驗室的測定結果旋即為其他兩實驗室認同。三實驗室並聯名在《自然學報》(Nature)發表論文,斷然否定這亞麻布為基督裹屍布之說。劍橋實驗室參與測定化驗的赫爾更聲稱如果有人仍然相信基督裹屍布的真實性,則必為傻瓜無疑。

 

既然三所實驗室異口同聲,言之鑿鑿如此,這塊所謂基督裹屍布的公案應當就此了結,歸入宗教迷信的曆史檔案了,豈料事實卻遠非如此。赫爾目之為傻瓜者大有人在,而且這些“人”,還不隻是一些目不識丁的人,而且包括一些中國人喜歡稱之為“高級知識分子”的人。比如,英國劍橋大學出身的威爾森就為辯護這塊所謂基飭裹屍布的真實性而寫過三本書。美國西康涅狄格州立大學化學係教授埃德理認為三所實驗室鑒定時使用的材料取自邊沿,而且既傷過水,也傷過火,因此,年代的斷定極不可靠。俄國的科學工作者庫茲訥托索夫和美國科羅拉多都林裹屍布研究所所長賈客森也聲稱由於這塊所謂裹屍布在一五三二年曾受損於火,放射性同位素測定的結果不足為據。

 

放射性同位素的測定是否真會因受損於水火而不足為憑?一些專家認為純屬無稽之談,卻也有另一批專家隨聲附和,另有一些乾脆聲稱科學根本無權確認這塊所謂基督裹屍布的年代,因為基督教是不能由實驗室來論證的。科學界既然如此這般意見分歧,天主教當然更有理由尊奉之為神聖至寶。於是,羅馬教庭又在一九九八年把這塊所謂基督裹屍布捧出來供信徒們作為期八周的膜拜。是否也同“菩薩出汗”一樣,“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就隻有天曉得了。

 

其實,這塊亞麻布的年代是否能追溯到近兩千年以前,根本用不著什麽放射性同位素測定,也根本用不著任何所謂科學分析,隻消問一問除去這塊所謂基督裹屍布之外,是否還有任何其他亞麻布能夠曆兩千年之久而不敗壞就夠了。如別沒有,那麽,這塊亞麻布的“奇跡”就知消當作神話而沒有予以科學分析之必要。有這麽一大把所謂專家學者不明乎此而介入這塊“都林裹屍布”的之爭而不能自拔,其實也可以以“奇跡”目之。

 

不過,這裏要談到的第三項“奇跡”並非指此。這第三項“奇跡”發生在美國喬治亞州西距州首府所在地亞特蘭大市二十五英裏的堪耶斯鎮。這鎮上住著一位姓佛勒,名南茜的女人。南茜曾為護士,後來歸耕,在堪耶斯鎮外買下一個農莊。說“歸耕”,也許不大確切。美國有不少人退休之後隱居於農莊,卻既不躬耕也不雇人種地,隻把農莊當住宅,享受一下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相往來的意境。南茜是否躬耕、是否當地主,未見諸報導,無從得知,不甘心於寂默倒是明顯之至。因為南茜在一九九一年聲稱耶蘇和Virgin Mary多次降臨她的農莊,引來成千上萬耶蘇信徒前往其農莊有所期冀。耶蘇其人上文已有交待,無庸在此複贅。所謂Virgin Mary,也就是上文提到的“聖母瑪利亞”。“Virgin”指處女,既已私生耶蘇,又曾出嫁,而猶冠之以“處女”的頭銜,實是滑天下之大稽。中文譯者居然敢於竄改原文的本意,舍“處女”而取“聖母”,大概是因為明白中文有欲蓋彌彰之說,不能不以譯林高手目之。

 

話說南茜聲稱耶蘇和瑪利亞降臨其農莊,雖然引來成千上萬信徒前往朝聖,能夠看得見和聽得到耶蘇和瑪利亞的卻始終隻有南茜一人,其他的人均要憑借南茜的轉述才能知道耶蘇和瑪利亞已經來過,已經走了,已經留下了“聖旨”。也許有人會納悶:既然如此這般,怎麽會令人信服?凡是作如是想者,想必不曾看過神怪小說。外國的不說,中國的神怪小說上自《搜神記》、《太平廣記》、《夷堅誌》,下至《聊齋誌異》、《閱微草堂筆記》,像這種隻有某某人見神見鬼,他人皆不覺察的故事比比皆是,深信不疑者多如過江之鯽。所謂信者不疑,疑者不信,恰似井水之不犯河水,實不必因此而發咄咄怪哉之歎。

 

南茜如此這般同耶蘇和瑪利亞神交一陣之後忽然宣布瑪利亞不再經常光臨了,隻會在每年十月十三日這一天才會下降其農莊,至於耶蘇則不見再被提及。根據羅馬教庭認可的教會曆史,“聖母瑪利亞”曾在一九一七年十月十三日顯聖於葡萄牙的法梯碼。由此可見南茜的這點修正並非出於偶然,而是按圖索驥的結果。一九九八年秋南茜決定遷居佛羅裏達州,她聲稱這一年的十月十三日將是“聖母瑪利亞”最後一次下降她在堪耶斯的農莊。於是近百萬唯恐錯過機會的信徒蜂擁而來,各大小報紙電視網絡都認真當作頭號新聞予以報導。據報載,南茜在轉述“聖母瑪利亞”的“聖旨”之前,也沒有忘記向四方來客兜售其自我介紹的錄像帶。既然兼做生意,其醉翁之意是否在酒,也就不能不令人有所存疑,說不定是“菩薩出汗”的又一翻版也未可知。

 

            讀者無論有心抑或無心,既讀至此想必都能感覺到柞裏子不屬於基督教的歌德派。竊以為但凡是華夏子孫,都有理由不對基督教唱讚歌。理由之一,華夏民族本不具有宗教傾向。理由之二,基督教是以武力為後盾傳入中國的。理由之三,基督教傳之中國的過程是中國淪為列強附庸的過程。理由之四,基督教的哲學基礎淺薄粗鄙,無足稱道。理由之五,中國人自有以儒家思想為基礎的社會倫理道德價值觀念,無需借助基督教而後成為文明的民族。以上理由須綜觀統視之,不可切割分離獨取一點。比如,中國人之不具宗教傾向,並不等於凡是中國人都須拒絕一切外來宗教的傳入。比如,佛教的傳入中國就無可無不可。其理由如次:首先,佛教是以和平方式傳入中國的,皈依佛教的中國人大都出於宗教的需要和自我的選擇,沒有或至少是少有強迫、功利或誤解的因素。其次,佛教文化雖然也有鄙陋庸俗的成份,比如對佛牙佛骨的供奉,倡華獄輪回之臆說等等,但佛教也有高深的哲學思想,可以同中國固有的哲學流派,尤其是老莊思想相互發揮。第三,佛教是出世的宗教,不像基督教那樣汲汲於以幹預社會為務,因而不構成對中國傳統價值觀念的威脅。

 

            不過,中國人不應對基督教唱讚歌,卻不等於美國人也應如此。上文已經提到,基督教在啟迪歐洲“化外之民”的文明上功莫大焉。美國人既然以歐洲人為祖,基督教對美國社會的貢獻自然也當屬首屈一指。就個人的氣質而言,凡是否定基督教的美國人都是標新立異、數典忘祖之徒,這些人正是身為中國人而皈依基督教的同道;反之,但凡虔誠的美國基督徒,都是篤信自我傳統文化價值的平實之輩,這些人恰好是身為中國人而抵製基督教文化入侵的同道。這道理似乎淺顯明白之至,然而美國在朝在野執迷不悟者卻良多。比如,美國政教界不乏極力支持中國基督教徒的勢力,以為中國的基督徒愈多,中國人就會愈近似美國人,中國也就愈可能成為美國的盟友。不久前在美國電視上看到一部追敘美中關係的節目,其中提到美國政府和新聞媒介的領導人物之所以會支持蔣介石不遺餘力(比如上文提到的那位亨利·路西,就曾在《時代》周刊的封麵上把蔣介石和宋美齡吹捧為“本年度的人物及其妻”(“man and his wife of the year”)),就是因為蔣宋皆為基督教徒之故。如果這說法不假,那麽,可見不明此理的現象並非今日所獨有,原來是有曆史軌跡可尋的。

 

            說“不明此理”,是基於擇友當以氣質為重這樣的理想。中國人擇友講“氣味相投”,講“誌同道合”。“氣味”不一定等於“氣質”,也很可能就是指外在的愛好。“誌”接近於“氣質”,“道”卻既可以指修身處世的原則,也可以指修身處世的方法;前者近乎內在的“氣質”,後者近乎外在表現形式。由此可見,中國人之擇友也未見得遵此理想。英國前首相丘吉耳曾說:如果魔鬼能救英國,英國不妨與魔鬼結盟。丘吉耳想必不會自視為魔鬼,可見其擇友之道純粹以利益為重,氣質無予焉。如果美國在朝在野那幫寄望於中國人基督教化的勢力實乃丘吉耳之同道,見利而不見氣,那麽,責之以不明智倒是反見自己的迂拙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