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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仙真人說“情”(中)

(2007-02-04 17:55:49) 下一個
假仙真人說“情”
(作者:假仙真人,2006年9月7日)

三、愛情
歌德說過:“哪個少年不鍾情,哪個少女不懷春?”鍾情的少年,碰上懷春的少女,沒有故事才怪呢。這故事裏,可以有情竇初開的羞澀,有春心萌動的張皇,有眉目傳情的急切,有打情罵俏的愜意,有談情說愛的興奮,有一見鍾情的刺激,有落入情網的激動,有情意綿綿的溫存,有嚶嚶私語的滿足,有春情彌漫的纏綿,有兩情相悅的快感。
 
說一千道一萬,終不脫愛情兩個字,而愛情又離不開性。那我們就先從動物談起。
 
動物也會發情。動物隻有發情才能交配,且發情期很短,因此益顯珍貴。發情期到了,動物世界裏到處是生機盎然、生氣勃勃的場麵。母獅發情,雄獅一步不離左右,不吃不喝,一次又一次,直搞得瘦骨嶙峋,還是雄風不減。海象威猛,贏家通吃,為自己搶得數以百計的雌海象,在雌海象中間穿梭尋覓,鼻聞發情的訊息,這可真是成熟一個摘一個,成熟兩個摘一雙,似乎不知疲倦。那不起眼的小家雀,這時也顯得可歌可泣。在築巢的同時,飛身落下,準確地落在同伴的背上,翅膀呼扇幾下幫著平衡身體,尾部一下兩下,完事,幹淨利落。一眨眼的功夫,它一個俯衝,又來了!真夠忙活的。最鬧人心的,還是那貓。往往是夜深人靜,突然傳來一聲長嘶,“喵——”,一聲剛過又來一聲,聲音由遠而近,如泣如訴,直把睡夢中的人們弄醒。接著傳入豎起的人耳中的,是變得尖厲短促的喵喵聲,伴隨著低沉有力的嗚嗚聲,這真叫個春情勃發,激情四射。寂寞少婦,隻聽得淚水漣漣,更加寂寞。壯碩青年,情不自禁,翻身盡情瀟灑,直弄到大汗淋漓,精疲力竭,才酣然入睡。
 
之所以人類可以這樣隨要隨有,應該說是造物主的眷顧。感謝上蒼的偏愛吧。有個礦工打賭的故事,很能說明問題。話說有那麽一天,礦公下礦去了,老婆礦婦留守工棚。礦婦正閑著無事,看見礦公回來了,喜不自勝,忙迎上去。礦公二話不說,抱起礦婦回棚,上床就忙活開了。礦婦慢慢地也進入了狀態,正待銷魂,耳中傳來啪的一聲脆響,似巴掌拍到屁股上的聲音,又聽到有人爽朗地拋來一句“我輸了”,礦婦睜開眼竟沒看到個人影,隻有腳步聲遠去。礦公麵露得色,抽身收工,拍了下老婆,壞笑一下,走了,直把個礦婦晾在了半山腰。
 
快快打住。現在尚在情色範圍內,算是個擦邊球。再向前走一步,就會越界的,變成了色情就是打擊對象了。幸好及時打住,否則這麽篇好帖子你就看不到了。
那愛情到底是什麽呢?愛情,簡單地說,就是性吸引基礎上所產生的感情。說白了,愛情就是性吸引加友情,用公式表示就是:
          愛情 = 性吸引 + 友情
這就是著名的假仙真人愛情公式。
有人打眼一看,可能覺得這是對偉大愛情的汙辱,因為愛情有種異樣的感覺,是友情所沒有的。但這不能否定上述公式的正確性,因為你把性吸引因素去掉後,這種異樣的感覺將不複存在。公式不是說愛情可以簡單地分成性吸引和友情兩個獨立部分,而是說性吸引和友情結合在一起,生成一種新的情感,叫做愛情。
 
上麵之所以用性吸引而不用性,是擔心有人看到性就把她具體化為風月情事,因為“人生自是有情癡,此事不關風與月。”除了情癡以外,其他的都關乎風情月事。
 
有人認為這是把愛情簡單化、庸俗化了,但我認為那是因為你把愛情複雜化、神秘化了。當然,沒有神秘感,也不會有愛情。不信你看看,那些醫學院的學生一畢業,就不再相信愛情了。

愛情中,解除癡情姑娘最後防線的,是來自情人的海誓山盟。一看到海誓山盟,我就本能地想到這是誘餌,一個引姑娘獻身而姑娘又無法拒絕的誘餌。我不想說這是欺騙,因為欺騙要存在主觀上的故意,而這確也是發自內心的。但我要說這是坑害,因為將來的恢複了理性的我,不一定會為今日的陷入情網的我,守約。
 
希臘先哲赫拉克利特說過:“人不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因為無論是這條河還是這個人都已經不同。”明白了這個道理,我緊接著要說的話,就是顯而易見的了。現在的我,與未來的我,並不一樣,不僅閱曆相差一截,就是生活環境也不盡相同,看成兩個有著一段相同生活經曆的摯友更為合適。如此,現在的我,是沒有權利要求自己的摯友,即未來的我,為自己埋單,也沒有權利用諾言限製未來的我的自由和選擇。為了一時討得美人歡心而犧牲摯友的權益,不應是君子行為。這不僅是重色輕友的問題,而且是賣友求色。什麽海枯石爛?!這種動聽的言語仿佛雄鳥求偶時為雌鳥獻上的小蟲兒,雖成本低廉,卻屢屢得手。或許,這正是感情動物在春潮中的迷失,正是理性思維在情濃時缺位的原因。感性就是一切,理性不見蹤影。
 
愛情主要是天賦本能,是占有。愛情的濃烈程度,隨著性愛的強弱而波動;愛情裏的占有欲,又使她具有了一定的排他性,也就派生出了見異思遷。這見異思遷可能也是人性的一部分,因為這符合情隨事遷的道理。見異思遷,就可能帶來婚外情,乃至婚變。
 
如果說,現如今愛情是社會道德所允許的,那麽男女私情則是為社會所不齒的。當然,這話說得有點絕對。正如我在《假仙真人批〈圍城〉》裏所指出的,“男女私情,在名人則屬風流韻事,在常人則是道德敗壞。不可不察。”社會道德之所以允許愛情,是因為愛情滑行在婚姻這條軌道上的,受著軌道的束縛,不會帶來婚變造成社會的不安定。愛情的前提條件是克製,是尊重,是關懷,是給予,是責任。可男女私情是婚外情,即在軌道外麵的行為,不受軌道的限製,被人形象地稱為偷情。偷情,可以放縱情欲,可以滿足性欲,沒有油鹽醬醋的麻煩,沒有養家糊口的責任,幾可為所欲為。這也說明了為什麽人們對偷情偷人樂此不疲。有人這樣總結說:“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說得極是,家花不如野花香嘛。單說那偷情的刺激、幽會的,就讓人血脈賁張躍躍欲試了。雖說哪個貓兒不偷腥,但我在這裏還是不敢試一下,主要是對隨之而來的髒言穢語的心存擔心。
 
私情男女,雅一點的,說是情侶,說是情人情郎,說是情哥情妹情意長;俗一點的,說是相好的,說是傍肩兒,說是二奶;糙一點的,說是情夫情婦;損一點的,說是豔情奸情,說是奸夫淫婦。看來,偷情也是需要有藐視世俗的勇氣的,像我這樣有賊心沒賊膽是不行的。
我不行,但有人行,小資就行。小資玩了個偷天換日的把戲,把相好的說成是知己,女的叫紅顏知己,男的相對應地叫藍顏知己,從而卸下了自己的心理負擔,可以輕裝上陣。這讓我想起了孔乙己的名言:“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麽?” 魯迅接著告訴我們,這“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有知己可以,但不宜多。魯迅教導我們說:“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有人把“足”字理解為“滿足”。如此,則不是教導而是感慨了。作為教導,這個“足”字是“足夠”的意思,知己太多會勞神過度的。當然,網絡虛擬,能者多勞,知己就越多越好,但要記住:愛博則情不專。知己們還有一個心理優勢,就是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發乎情止乎禮義的,並且認為自己的情欲是高尚的,而他人的肉欲是低俗的。其實,這裏的高尚與低俗,是相互對立相互依賴相互轉換的,無所謂好壞優劣,都是些你情我願的事兒,都是些你恩我愛的事兒,都是些男歡女愛的事兒。
 
人不同於動物的一個地方,就是人有感情,能觸景生情,且不同的景生不同的情。見色生情的情,就是一見鍾情的情。一旦情生,就不免情人眼裏出西施,這情色相生,很快就會出現高潮,就會如漆似膠,就會輾轉反側夜不能眠,達到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程度。俗話說,來得快走得也快。這就帶出了個保鮮期的問題。
 
愛情是有保鮮期的。移情別戀先不說,當性激素水平下降到一定程度,性的吸引隨之減弱乃至消失,愛情就要蒸發了。當然,愛情不見了,應該留下親情和友情,唯有親情和友情才能常在常新。所以說,那些善於把愛情轉化成親情的人,才是智者。隻有庸人,才會誤了花期。之所以誤了花期,是因為他以為愛情這朵花隻要用心看護就會常開不敗的,可惜他沒注意到,越是鮮嫩濃豔的花兒,花期越短。還是那句話:“花開堪折直須折, 莫待無花空折枝。”
 
其實,愛情就是烈酒,一點就著,能把人能燒得不知東南西北,能燒得不顧一切,能燒得死去活來。但酒烈易揮發,沒有轉化成親情的愛情,會蕩然無存。
 
說到愛情,腦海裏一下子就會浮現出梁山伯與祝英台,浮現出羅密歐與朱麗葉,浮現出白馬王子,浮現出白雪公主,但這些人都生活在童話裏,生活在戲劇裏,都生活在婚姻生活真正開始之前。對於婚姻生活,多是說到他們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有情人終成眷屬。終於!真不容易呀。我以前想當然地把這理解成“終歸會成為眷屬”,真是大錯特錯了。
 
俗話說:男人不壞,女人不愛。這愛的是什麽呀?還不是那個情調,所以才有調情聖手唐伯虎的遂願,才有風情萬種潘金蓮的盡興。現在不是流行這樣的說法嘛:寧嫁流氓,不嫁色盲。這世道真的是變了呀。變的是世道,不變的是貪欲。“美味不可多食”,對可餐的秀色同樣適用,要記住的是:“恣情縱欲,命同朝露。”情深不壽和陋妻長壽,說得都是這個道理。不過,有人崇尚的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那就由他去吧。
 
現如今,貪欲表現最突出的,是在貪官身上。貪官貪官,貪財又貪色。好不容易削尖腦袋爬上這個位子,那附帶利益怎麽可能會輕易舍棄呢?聽說中國現在幾乎無官不貪了,證明便是所挖出來的貪官,個個背後都包養有情婦。這也難怪,據說權欲能促進性欲,權力是最好的催情劑。話又說回來,在一片爭嫁外國人的聲浪中,貪官們畢竟為中國男人在某方麵挽回了一點麵子。這裏最長臉的,非書記張二江莫屬了。張書記有一百單八將,當然這是加上他老婆湊出來的數字。我像錢先生那樣扒拉手指頭算了一下,就是一周應付一個,也要整兩年才能輪一遍,心裏不住地納罕:這張書記是怎樣擺平這麽多情婦的?
情婦如果擺不平,其結果就是自己讓情婦擺平。那個海軍王副司令,才五個情婦,就讓她們鬧起了內訌,真真一個窩囊廢。說他是個隻能惹狼不能打狼的主兒,一點都不為過。
 
話說到這裏,順便說一下曾轟動一時的“楊翁之戀”。這裏先看一些婚前的基本事實:
楊振寧82歲,翁帆28歲;楊翁之間有感情;翁帆在照顧楊振寧的生活。
 
結婚後,上麵這些沒有改變,但合法婚姻帶來如下變化:
楊翁可以手牽著手走在人前,不受道德上的責難;楊翁可以生兒育女,子女不受世人的歧視;翁帆有了合法的身份,包括合法的話語權和合法的繼承權。
特別是最後一項,使我確信,楊振寧做了他該做的事情,合法合理合情;他是個敢於頂住壓力藐視世俗觀念真正負責任的男人,翁帆是幸運的。在此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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