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廣州“禁電”看官員滅門慘案

(2007-01-01 14:30:47) 下一個
近一時間來,大陸連續發生數起官員遭滅門的血腥慘案。事件的起因都很瑣碎,千奇百怪,但這些千奇百怪的起因卻有一個共同特征:肇事者無不認為自己受到了官府極不公正的對待,這種不公正改變了他們的人生,使他們沒有信心重建人生的意義;當從合法途徑求得公正的希望破滅後,生之絕望就驅使他們走向了死之極端。

這些人都不是神智失常的不可理喻者,從他們的境遇到行為,都有一條可以理解的清晰邏輯鏈條支撐。不妨從廣州“禁電”這一典型案例的進程來解讀這些看似雜亂無章事件背後的共同基因。在2006年11月15日廣州市公開禁止電動自行車上路後,因禁令而利益受到極大損害的廣州市30萬電動車消費者、廣東110家電動車企業及其9133名職工,並沒有采取上街遊行、示威等簡單、極端的方式表達不滿,反之,他們選擇了複雜、困難得多的理性抗爭方式:征集萬人簽名,然後派代表到國家信訪部門門前排隊,等待申訴機會。此時,如果政府部門能夠以理性反應理性,在媒體和無數雙眼睛的注視下,就能夠樹立一種良性的示範,使全國同類事件的相關者都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問題也能夠在合法途徑內得到重視,從而將矛盾衝突限製在理性、溫和的法製軌道內。

但是政府部門對此的回應卻是完全沒有回應,這種“沒有回應”的動機或許正是顧慮其示範效應,恐怕“慣壞”刁民,使他們得到鼓勵,以後一與官府意見不同,就訴諸大規模的民意,從而削弱官府單方麵決定事態進程的能力,使百姓變得“不好管理”。但是,官民矛盾總是存在的,也總需要一種宣泄的方式。如果官方主動堵塞了民間合法訴求的途徑,除了等待官方突然良心發現、主動進行調整外,民間還能怎麽做呢?除了“找關係”行賄打點外,就隻剩下極端的抗爭方式。前一條路即吳思所說的“一個人的革命”,這確實也是現行體製下民間個人改變官府決策、使其有利於己的最常見方式。其結果是導致設租尋租的潛規則盛行,沒有賄賂就辦不成事。但這條路並非事事能走、人人能走;當此路亦不通時,民間表達訴求的唯一方式就隻剩下以類似恐怖主義的方式進行極端報複。

當事人在正常途徑解決無望時,會不會采取極端方式報複?這取決於利益的相關程度。在“禁電”事件中,30萬電動車消費者的利益雖遭損害,但隻是財產部分受損,他們一般不會采取極端的報複方式,而隻會因此積累對官府的怨恨,成為將來群體事件中“無直接利益衝突”的推波助瀾者。但是在110家電動車廠家、商家中,有些人多年的財富積累可能因此而毀於一旦。辛辛苦苦打拚幾十年,到頭來禍從天降,突然間從雲端跌落穀低,遭此厄運,沒有人還能保持心平氣和,也很少有人還能有信心再起爐灶,重新創業。不僅僅是因為重新創業之艱難,更多是因為他們對這種遊戲的規則已經喪失信心:不知道什麽時候又會有一隻大手插進來,重新洗牌;遊戲的過程、結果,都已經完全無法預料,遊戲也因此失去了正向激勵機製。在這種情況下,這些人有可能因絕望挺而走險。

民間極端的非“合法”表達方式主要有這樣幾種:在鬧市或政府門前遊行示威、絕食靜坐,自己或雇凶綁架、暗殺、滅門,乃至製造恐怖爆炸案。如果“禁電”事件走到這一步,並因此而引得高層關注,促使禁電令不得不作出調整,那麽本來可以成為良性示範的契機就因為有關部門的沉默、不作為而轉化成了惡性示範的端兆:它等於是在告訴全國範圍內的與官府發生矛盾者,什麽樣的方式才是真正有效的表達方式——對此,政府有關部門不能不深思,也不能不為之早作綢繆。

清末革命黨人彭家珍刺殺宗社黨領袖良弼後,清廷人人自危,禦前會議上人人噤若寒蟬。矛盾衝突其來有因,民間的利益訴求也不可能憑空消失,官方堵塞理性渠道的結果,隻可能是鼓勵極端;當官方與民間雙方都在淘汰溫和時,結果隻能是兩敗俱傷,這樣的遊戲不會有勝利者。集權體製既有其強大的一麵,也有其脆弱的一麵。總的來說,隨著國內自由程度的增加、與外界相關性的增強,官府處理不同聲音的力度、程度隻會越來越弱;當碰到勇於犧牲的挑戰者時,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束手無策,就是隻能借助於類似黑社會的手段來完成“穩定”任務。

不管從哪種角度看,在建成“和諧社會”以前,官民矛盾的增多難以避免。對這種矛盾總要有一種手段調節,不是應之以強硬,就是應之以溫和。在對人的合法處理已越來越受到國內外因素製約的情況下,官方硬的一手效果已越來越有限,其有效半徑也越來越小,政府總有一天不得不學習嚐試溫和的、妥協的應對矛盾方式。越早進行這種嚐試,政府就越主動,代價也越小。這是社會力量消長導致政治博弈規則不能不發生的改變,縱然政府並不打算啟動政治改革,也必須學會將現行體製的有效性建立在這種新的力量對比基礎上,以適應新的變化,這才是與時俱進。(多維)
                                                                                            萬維讀者網    作者: 冼岩    2007-01-01 09:22:08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