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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開中美富豪行善的秘密 蓋茨為何要捐?

(2007-01-16 20:54:45) 下一個
·資產總額超過千萬美元的中國企業有過捐贈行為的比例僅為1%。

·2000年至2004年美國50名最大慈善家捐款總額650億美元,平均每年130億美元。比爾·蓋茨更是將240億美元納入慈善基金。

·“蓋茨的錢即使不捐掉,也很難給他的孩子留下太多的東西。”----在美國,如果你的財產少於200萬美元,你完全可以以非常低的稅率甚至免稅留給你的下一代。但200萬美元以上,就要交很高的稅。像比爾·蓋茨,他的遺產稅可能要超過50%,所以,富有的家族通常會建立一些信托基金,並交由家庭成員掌管。

·在美國,錢絕不會像在中國農村一樣被藏在瓦罐裏再埋到地下,它們一定會被拿去投資,但這些錢仍不能留給孩子,於是,慈善就會大行其道,全球的大慈善家也就大都出於美國。

·一位年收入10萬美元的矽穀開發人員,按美國法律最多可買20%的養老金(在美國養老金可以免稅),剩下8萬美元,交納50%所得稅後拿到4萬美元。如向慈善機構捐贈3萬美元,納數基數變成5萬美元,所得稅交納比例變成30%,最終收入3.5萬美元。一個是4萬美元的實際所得,一個是3.5萬美元的實際收入加3萬美元的捐贈,捐與不捐,選哪一個?

·該教育慈善基金明文規定:任何基金捐贈人都享有對自己所捐贈數額的80%的話語權,如果你最終捐出10萬美元,就可指定其中8萬美元的使用,這樣就可以對中國的外甥給予支持。不過,這種方式曾被一些企業使用來潤滑與中國某些政府官員的關係,但從法律上來說卻不會有行賄或受賄的嫌疑。

·在中國,很多人做慈善往往追求的是名譽、企業的形象及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甚至為了避嫌,把捐贈活動與商業活動完全分隔開來,不摻雜一點商業的目的,好像隻有這樣,才能達致企業關乎良心的高端形象。事實上,企業在一擲千金之後,除了能夠追求一點支離破碎的社會效益或形象廣告的意義之外,很少再有其他的經濟效益。

中國經營報報道,麥肯錫的統計資料顯示,2005年中國慈善捐款的80%以上來自國際組織和跨國企業。中華慈善總會公布的2004年統計數據顯示,其獲捐贈的70%都來自國外和中國港台地區,國內富豪捐贈的還不到15% 。資產總額超過千萬美元的中國企業有過捐贈行為的比例僅為1%。而2000年至2004年美國50名最大的慈善家捐款總額650億美元,平均每年約130 億美元。而比爾·蓋茨更是將240億美元納入慈善基金。

為什麽蓋茨能我們不能?

當戈登·摩爾扛著一根釣竿到矽穀港區釣魚,享受寧靜的晚年時光的時候,蓋茨卻仍然在全球為慈善事業奔波。

盡管在2005年,蓋茨“全球首善”的頭銜輸給了INTEL的這位老創始人,但這種名義上的缺憾一點都不會阻止蓋茨的腳步,他穿過牛群來到印度的貧民窟,甚至冒著生命危險踏上非洲的某個角落,親身前往並不惜重金,到底是為什麽?

為什麽蓋茨能做到這樣,而我們的很多企業家卻不能呢?到底蓋茨的眼光能比我們的企業家深邃多少?心靈善良多少?還是有一股更為強大的體製力量或文化力量在驅動他呢?

“美國遺產稅”:不捐贈就得納稅

曾經有人說,“蓋茨的錢即使不捐掉,也很難給他的孩子留下太多的東西。”

這種說法並非空穴來風,隻是說得過於消極了。事實上,在美國遺產稅的立法基礎方麵,有一套極為先進的社會管理理念,這種理念帶給蓋茨孩子的將是一份極其寶貴的精神財富。

曾在美、加工作多年的辜勤華律師告訴記者,“美國人希望富人能夠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不能因為你能賺錢,就可以證明你的孩子能賺錢。所以即使作為富人的子孫,也不能當之無愧地接受財富,否則,人就會變懶,社會就會產生惰性,失去活力。”

為此,美國國家係統每年都會做一次深入調查,根據每個職業的平均收入及其名譽地位計算出一個分數,由此對各個行業進行排名,聯邦大法官通常是第一位的,總統是第二位,順序向下可能是國務卿、部長、企業家,農民可能排在最後麵,他們會每隔數年對比調查結果,如果有較大的變動,如議員或者農民的兒子可以去競選總統或州長,他們就會認為美國社會保持了應有的活力。否則就要製定政策促成這種變動的發生。

“遺產稅的設立即是基於這樣的理念。在美國,如果你的財產少於200萬美元的話,你完全可以以非常低的稅率甚至免稅留給你的下一代。但是200萬美元以上的話,就要交很高的稅了,隻是不同量的財產仍然會有不同的稅率。像比爾·蓋茨,他的遺產稅可能要超過50%,所以,富有的家族通常會建立一些信托基金,並交由家庭成員掌管。”辜勤華說。

盡管如此,能夠策略性順利轉移給家庭成員的也隻是少數。以蓋茨為例,他建在某某州的可以用來接待中國元首的別墅根本不可能留給他的子孫,龐大的遺產稅被征收後,留下的錢根本不足以支付這棟別墅的日常開銷。

另一方麵,辜勤華也向記者分析,在美國,錢絕不會像在中國農村一樣被藏在瓦罐裏再埋到地下,它們一定會被拿去投資,商人的血液會讓他們永遠以投資來追求高回報,更何況在50%的所得稅下富人的錢都是七扣八扣後攢起來的,所以他們會很費腦筋地把錢變成股票、債券或買進基金或不動產,然後獲取理財收益。

就這樣,財富在不斷增值,高收入者年年都保持著很高的收入,但是,這些錢仍然不能留給孩子,於是,慈善就會大行其道,全球的大慈善家也就大都出於美國。

基於“所得稅”的一筆收入賬:“不捐白不捐”

Peter是一位年收入10萬美元的矽穀開發人員,按照美國法律他最多可以購買其收入20%的養老金(在美國養老金可以免稅),然後剩下8萬美元,如果不做其他處理,他就需要以8萬美元為基數交納50%的所得稅,最終能拿到的收入是4萬美元。

可是,如果他向慈善機構捐贈3萬美元的話,他的納數基數就會變成5萬美元,所得稅的交納比例也會變成30%,最終能拿到的收入是3.5萬美元。

一個是4萬美元的實際所得,一個是3.5萬美元的實際收入加3萬美元的捐贈,捐與不捐,Peter會選哪一個呢?

Peter告訴記者,他當然要選擇後者,少得5000美元,對自己的生活不會構成任何影響,多了3萬美元的捐贈,卻對其他的事情有大大的好處,當然是不捐白不捐。

Peter所指的其他事情,是他未來自己開創公司的計劃,“這會讓我有一個較好的信用,也潤滑了與當地社區的關係。”

Peter還是一個兩歲孩子的父親,他把其中的1萬美元捐給了當地的教育慈善基金,按照美國的政策,父母可以在孩子沒有上大學之前為其購買教育基金,由於該基金一定程度上分攤了時下學生的教育費用,所以作為慈善基金受到政府的鼓勵。具體來說,就是父母每為孩子交納1000美元,政府就會相應地在這個孩子的基金賬戶裏再補給1000美元。

同時,基金本身還在進行投資運作,最終,父母交納的費用加上政府補給的等額費用以及該份額下基金的增值部分就會被用到孩子身上,從讀大學到讀博士,孩子的全額獎學金以及所有學雜費都可以從該教育基金處列支。

“知識越來越複雜,從簡單的紙筆到必須要用電腦軟件以及各種程序,大學的教育成本會不斷攀升,從這個角度來說,該慈善行為某種程度上是給我帶來了經濟效益。” Peter說。
當然,還有一筆效益對Peter也是很受用的,因為他遠在中國國內的姐姐一個人帶著孩子,身體又不好,孩子的教育將來一定是大問題。而該教育慈善基金有一個明文規定:任何基金捐贈人都享有對自己所捐贈數額的80%的話語權,也就是說,如果Peter最終捐出了10萬美元,那麽他就可以指定其中8萬美元的使用,這樣就可以對他的外甥給予支持。

不過,Peter也告訴記者,這種方式曾被一些企業使用來潤滑與中國某些政府官員的關係,但從法律上來說,卻不會有行賄或受賄的嫌疑。

戰略性慈善:“話語權”讓你獲得循環經濟效益

在中國,很多人做慈善往往追求的是名譽、企業的形象及其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甚至為了避嫌,把捐贈活動與商業活動完全分隔開來,不摻雜一點商業的目的,好像隻有這樣,才能達致企業關乎良心的高端形象。

事實上,企業在一擲千金之後,除了能夠追求一點支離破碎的社會效益或形象廣告的意義之外,很少再有其他的經濟效益。

然而,就像邁克爾·波特在《企業慈善事業的競爭優勢》一文中所指出的,“鑒定一家企業的慈善活動到底好不好有一個立竿見影的方法,那就是看該慈善活動產生的社會變革給該企業帶來的利益是否足夠大,大到在無人知曉該慈善活動的情況下該企業仍會堅持實施這一變革。”

在辜看來,“提高商譽遠不是蓋茨進行慈善活動的充分理由,蓋茨所追求的,是通過戰略性的慈善活動,來改善微軟的競爭環境,最終實現在循環中增動利潤增長的意義。”

再來看這樣一則真實的故事:

Robert是美國一所私立醫院的院長,年收入達700萬美元,他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了很大一筆去蓋平民醫院,很顯然,他做的是值得大家尊敬的慈善事業。

但是,你可能想象不到,平民醫院為Robert創造了更多的顧客,而且負責籌建這所平民醫院的基金也把醫院的管理權交給了他,同時,由於用於慈善事業的房子可以免掉每年的土地稅以及其他一些管理成本,所以最終的結果是:醫院的支出成本很低,管理人的效益非常好。原來700萬美元的年收入在這裏變成了 1000萬美元。

於是,作為心髒科的知名專家,Robert又捐出一筆收入去籌建一所心髒專科診所。可以想象,Robert在這個診所同樣擁有很重的話語權,於是,心髒專科診所再次為Robert帶來了不菲收益。

“通過這樣一次次地捐贈,Robert借助從中取得的話語權,不斷從中獲得循環利益。”

蓋茨的全球捐助與Robert有異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蓋茨有更多的資源和專長,更大的能力以及更深的關係網,從而使他的慈善行為能夠實現更高的社會目標和經濟目標。

或者進一步說:蓋茨擁有更多的財產,從而擁有更多的話語權,這種話語權的存在使他可以撬動比他的商業帝國更為龐大的社會單元。

“仔細研究蓋茨的慈善捐助活動,你都能找到他經濟目標的價值軌跡。”辜勤華分析說,“以蓋茨在印度的捐助為例,良好的社會反響使印度民眾及政府對微軟刮目相看,尤其印度受英國的影響,有著很好的民主傳統與IT產業基礎,這使得印度無論是作為微軟政府采購的市場,還是建構上下遊產業鏈的基地,都有著非同一般的意義。”

“同時,對民眾教育水平的提高,有助於擴大微軟產品在印度當地的市場規模,長期來說還有助於他招募到合適的員工,以及可以協作的供應商,甚至通過改善當地的環境來降低企業成本……”

當然,我們有理由認為蓋茨做這些事情絕不是出於一己之私,而這種以改善環境為己任的慈善活動卻能通過社會變革來造福社會,最終獲得了能夠為其帶來更大福祉的話語權。慈善事業背後埋藏著大學問。                                                                                                               萬維讀者網    20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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