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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與知己

(2010-12-28 10:21:54) 下一個

[如果你沒有聽說過廣州亞運會期間發生的楊淑君事件,就沒有必要往下讀了。謝謝你點擊進來
本文取材於網絡,難免存在與事實有差異之處。如果你發現了差異,請回帖指正,以便使讀者盡可能了解真實情況]

知人者智,知己者明。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在楊淑君事件中,中華台北方麵的表現,既不知己,也不知人,當然談不上明智,最後很可能鬧得灰頭土臉,铩羽而歸。

先說不知人。所謂不知人,一個就是如台籍的世跆盟執行委員李正勇所言的,“我們錯估國際情勢”。不但錯估了國際情勢,更嚴重的是,不清楚亞跆盟的處罰根據。我之前已經給出了亞跆盟的處罰根據,這次世跆盟給出了同樣的處罰根據,除了占據比賽場地之外,另一個就是楊淑君使用違規設備。

其實,這項指責一直沒有改變過,亞跆盟秘書長說的是:
She was wearing this on the competition area. This is illegal, unauthorized patch.

亞奧理事會主席說的是:
We are very sure she used unfair technical technology in the competition and the referee was found very fairly for that she has been suspended of the events.

這次世跆盟裁定書說的是:楊淑君使用「未經授權」及「非法」感應片。

這些說法,前後一致,中華台北方麵似乎視而不見,反而不斷強調:比賽錄像顯示,那兩個感應片在正式比賽前取下來了,不影響比賽成績。

我當時說話比較婉轉,說“台灣媒體的這些辯白,在我看來是蒼白無力的。”其實,何止蒼白無力,說是驢唇不對馬嘴,都不為過。

通俗地說,世跆盟認為:你穿帶著那兩片進了比賽場地,試踢後經官員指出後才取下來。

中華台北辯解道:在正式比賽之前,那兩片已經取下來了。

看看,這是不是驢唇想對馬嘴。兩方說的是同一個事情,沒有矛盾,中華台北也認為跆拳道提出的理由符合事實啊。那中華台北還不服什麽?

原來,中華台北認為隻要在正式比賽中沒有穿帶那違規的兩片就不能算違規。哈哈,那是你的看法,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見。正式處罰已經做出,你自己看著辦!

楊淑君違沒違規呢?中華台北認為沒有違規。但是,

當值主裁判(菲律賓籍)判定違規,宣布楊淑君失格。
當值三角裁判(中國大陸籍、科威特籍和塔吉克斯坦籍)認為楊淑君違規。
比賽裁判長(菲律賓籍)認為楊淑君違規。
比賽技術代表(中國籍)認為楊淑君違規。
亞跆盟秘書長(韓國籍)認為楊淑君違規。
亞奧理事會主席(科威特籍)認為裁判的判決公平。
世跆盟紀律委員會(埃及籍、土耳其籍和以色列籍)判定楊淑君違規,追加禁賽處分。
世跆盟主席(韓國籍)確認楊淑君違規,正式發函通報處罰決定。

除中華台北之外,全世界相關機構和官員沒有認為楊淑君不違規的。中華台北仍然堅持楊淑君清白,勇氣可嘉啊。

世跆盟最終處罰結果出來之後,台灣方麵

「總統特別指示體委會,將窮盡一切法律管道,還原事件真相,爭取公平、公正的裁決,捍衛選手的權益與尊嚴到底,不容我國選手遭到汙衊。」

「行政院長吳敦義說,尊重並信任行政院副院長陳衝督導的專案小組採取有效措施,力爭到底。」

「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副主委陳士魁今天表示,向國際仲裁庭 (CAS)提出申訴仲裁的要件已經備齊,將申訴到底。」

上麵要求的「還原事件真相」,聽起來蠻好玩的。「事件真相」是什麽?至少要按一定程序進行調查之後才可以開口談「事件真相」吧?可事實是,世跆盟進行過調查,並認定了相應的事實,因此有資格談「事件真相」;而台灣當局,從一開始就表示楊淑君是清白的,又是接機又是接見的,迄今為止沒有見到台灣府院成立任何 委員會來正式公開調查楊淑君事件,因此沒有資格談「事件真相」。台灣府院倒是成立了一個小組,可小組的目的不是調查事實真相,而是「擬準備國際爭訟。」以楊淑君的一麵之詞作為事實真相,擬準備國際爭訟?說實在的,在沒有調查清楚楊淑君事件的情況下,就把當局與楊淑君個人捆綁在一起,總是讓人感到不那麽嚴 肅,談不上知己。

其實,台灣當局現在應該做的,就是啟動府院調查程序,徹底調查楊淑君事件的真相。所有台灣方麵的當事人的陳述說明,如有隱瞞欺騙等行為,須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這樣,至少可以查明部分事實真相,而不是空喊「還原事件真相」,以免給人造成一種不滿足台灣人的要求,就不是「事件真相」的印象。

在目前別人已經按程序調查過事實真相,而自己並沒有通過正式程序調查事實真相的情況下,台灣方麵就準備國際爭訟,就發誓要窮盡一切法律管道,還原事件真相,這在我個人看來,至少不是很負責任的心態和做法。

不知人又不知己,貿然進行國際爭訟,其結果如何,不難預知。

但為什麽有人堅持不啟動楊淑君事件聽證程序,而直接進行國際爭訟呢?實在有點疑惑。不經意在網上看到這個主張:讓世界聽到台灣的聲音。哈,原來如此!至於那聲音入不入他人之耳,至於國際爭訟的輸贏,似乎都已經退居次要位置了。

這讓我想起了一位智者說過的話:

個頭大的人,如毛澤東,盡可以揮手講話,那樣有風生水起的氣派,有一呼百應的感召力。
個頭小的人,如鄧小平,講話時要隻動嘴,不動身不動手,否則會顯得張牙舞爪,沒分量。

(本文原發在文化走廊 知己與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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