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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撰文回臨江仙:愛情和論理, 誰該給誰讓步?

(2006-11-20 10:23:19) 下一個
首先要說的是,臨江仙過獎了。人有所長,幾有所短,所謂文筆,是不值一提的事。然而能經臨江仙一讚,也是很榮幸的,我就照單收了,還一聲謝。但我知道,網上讚人,通常還有些東西隨行:1,提出問題要答,如臨江仙那個帖子。其實換了別人,有可能還會是砸,諷,批的開始2,為別人的砸,諷,批確立一個靶子3,提請被問的人不要忽視了提問人的誠意4,為自大、自以為是的滋長加了點肥料5,讓人在行文前多了一些羅嗦,要先客套一番

這些,我就照單全收了吧,嗬嗬。

我就從這句家喻戶曉的詩開始吧。“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我能看到在某些最知道浪漫、最懂得愛情的人的眼裏,愛情也不是什麽都可以超越的。在歌頌愛情的經典著作、作品裏,因對愛情中尊嚴的矜持、生命裏原則的堅持,並讓主人公最終決定放棄已屬於自己的愛情的例子數不勝數。隨便說幾個:《飄》,《卡薩布蘭卡》,《羅馬假日》。若有人說那是文藝作品,不可當真,可經典的文藝作品裏很多都是人類中最美好的東西的最深刻的詮釋,並經過了漫長年代的考驗,且是為絕大多數人所接受的,這些,當然使其具有了很好的代表性,可以成為我們理解愛情的很好的教材。
況且,現實生活中也有很多類似的例子,因不想引起可能的、卻不必要的爭論,就不在這裏講了。
誰能說,那些作品裏和生活中這樣的故事裏的主人公不懂的愛情,不知道浪漫?。。。
某種特殊情況下的放棄,因此當然可以成就愛,甚至可以將其推到最高的境界。國人很多人講、並且相信一見鍾情,我也是一樣。可有幾個人能有上麵幾部作品裏所講述的那種一見鍾情?有了基於那種一見鍾情以後的愛情,都還有原則、有堅持、且在一定條件下會放棄,從而不使愛有一點點褪色,那對於與倫理有著嚴重衝突的愛情而言,就不是什麽應不應該的問題,也不是能不能的問題了,而是當然應該放棄,且能夠放棄。放棄以後,或許愛情沒有了,但愛,可以以另外的形勢依然存在。
更何況對很多人而言,一見鍾情在初識時其實隻是一種好感。真愛在這種情況下,便需要一定的發掘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沒有發現自己所想要的,當然會放棄再去尋找。我想,這是絕大多數人的情況。因此我說,愛很多的時候是需要先選擇的。確定了真愛以後在麵對考驗的時候如何做,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的印象,當今因有了自由便認為愛情可以超越一切,甚至是倫理的人,在這樣認為,並且也會這樣做的時候,都大多是從自己的得與失的角度出發的。而且,個人還覺得,雖然絕對不是所有的,但卻有很多這樣的人,他們把愛情推的高高在上,可放棄的時候卻又是毫不留情的,因為,有下一個可以是更真的愛情在等著他們。於是很多的拋妻棄子,奪人妻女,包二奶,養情人的事情發生,而這些事,前麵無一不可以加一個“自私化了的”愛字。有了愛情可以超越一切的觀念,不僅對愛情本身會有危害,在這樣的觀念下指導出來的人在其他方麵的行為,也會乏善可陳。人們可以因為自己天賦的欲望、自由等等,去無情地排斥、打擊異己、受賄,破壞環境,這些,無一在前麵不可以加一個私字。去看看古巴比倫、古羅馬的覆滅,那或多或少都與絕對化了、糜爛化了的自由有關吧。再去看看為什麽西方的自由世界為什麽這麽久還很好吧。那不是因為自由,而是因為有了約束自由的非法律方麵的工具,從而反而長久地保證了自由。
下麵我對你文中的具體問題提供一些我的理解,僅作不求同的交流而已。

1,同意我或許跟你、又或許是跟你的朋友們生活在不同的時代裏。但那應當跟年齡沒有什麽關係。我生於70年代,你未必就比我小了。
2,“我個人體會 , 當男女之間真正產生愛的感覺的時候 , 想放棄 , 很難 。”那種難,能有多少是真正難過《卡薩布蘭卡》,《羅馬假日》裏所表現的那種難的?放棄的人,是因有了不同的原因,才能有不同的勇氣。而且因不同的原因,也意味著愛在不同的時候終結。有的,放棄前就已經沒了,有的,放棄時就沒了,而有的,卻不會消失。如果我們都知道這個世界還是有好與壞的,那是否前麵應當加上個難、或者易做條件?個人認為,提倡一種東西,是不能講究它的難易的。在難、易之下人何去何從,是另外的事。
3,“不知道林老師曾經有過什麽樣的感情經曆”。首先,千萬別用老師稱我。嗬嗬,能作朋友,對我已是一種榮幸了。我沒有經曆過跟倫理有任何衝突的任何愛情經曆。然人不當因有了相應的經曆才能擁有相應的見識,相反,人應當用自己的見識去指導自己的未來,從而避免不應有的經曆。庸的人沒有可說道的經曆,俗的人隻能有俗的經曆,倒黴的人會有不幸的經曆,堅強的人會克服困難的經曆,沒有悟性的人常會落入相似的經曆,而隻有真正的聰明人才有躲避自己不願有的經曆的能力。我,談不上是真正的聰明人,但視那為一種境界。經曆多的人,未必就真正長了見識。
相似的愛情經曆多了,也未必就真的懂愛了,少了或者沒有,也未必是不懂的。
4,“愛情 , 不是去市場挑菜 , 很多時候 , 說來就來 , 是擋不住也無法選擇的 . 紅樓夢裏所有人都覺得寶玉該選擇寶釵 , 黛玉不適合他 . 可是當他在最初就有選擇機會的時候 , 他選擇了寶釵嗎 ?”紅樓夢問題複雜,寶玉不論選誰,都有一定親戚關係,但因無法考證曹雪芹的用意,不能簡單看待。這可以有多種理解,但個人認為,決不應被視為對近親結婚的褒揚。你舉此例,感覺上是因為沒有明白我前文提“選擇”時,到底是什麽意思(網上行文的一個大特點就是有時說不清道不明。而讀著,也有讀不明的時候)。我所詮釋下的選擇,於人而言是一種選項,僅在涉及到“度”與“質”的問題的時候,個人認為才應當是必需。對於正常人文框架下的情有獨鍾,做出不二的決定,本人是絕對是持有謹慎的讚賞態度的。對於挑戰一般世俗的愛情,本人也是很欣賞當事人的勇氣的。但在本人的字典裏,沒有所謂離經叛道的,並且值得稱道的愛情。既然如此的近親都可以被接受,還是我前文所提的,那麽如果不生孩子,不影響他人,若是親兄妹呢?母子、父女呢?甚至更進一步說,人畜呢?如果那些都是真情,世人該如何看待?你所提的清華學子的事,離上麵所講的情況,隻有一步之遙,我,並沒有危言。
我想,人不能見了自由,便隻認自由了。有了欲望,便隻認欲望了。愛情,不論從何種標準,隻要是人類的,便都是在倫理框架基礎之上,而且也是在自然規律的基礎上被演繹的,如何能背其道而行之?
能不能放棄,是一個問題,該不該放棄,是另外的問題。當談論那個清華人放棄不了的時候,那已經是在談論他的軟弱了。我想,我主要談的是該與不該的問題。
5,“到底應該是愛情戰勝論理還是論理戰勝愛情 , 在我眼裏 , 實在是見仁見智 . 您覺得他們如果遵守論理 , 克服自己的愛情 , 才值得佩服 , 我倒覺得相反 , 他們頂住了巨大的社會家庭壓力 , 始終忠於自己的心和感覺 , 這種超凡脫俗 , 才是令人驚訝的 .”我前文已講,對他們本人我沒有什麽興趣,發文絕非行鞭撻之詞。於我而言,那是他們的日子,與別人沒有關係。他們當然可以過那樣的日子,事實上,比他們更加過分的事情都是有的,這沒有什麽可奇怪的。我所談論的,是既然這些事情已經被拿到公眾的麵前,公眾該如何對待,是否大家應當表示讚賞。
6,“我自己 , 以及一些認為隻要清華哥哥的行為不妨礙他人 , 就該被祝福的人 , 之所以持有 “ 新潮 ” 些的觀點 , 是不是因為我們接受了更多西方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觀念呢 ?”個人認為,這種說法對也不對。對的是我們確實是接受了西方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觀念,其實,本人也是這種觀念的堅決擁護著。所不對的是,每個人在麵對這樣一種觀念的時候,對它所作的理解卻可能會大相徑庭,其中很多其實是很錯的。而對一些理念的理解,若不能做到準確,很多時候,其實還不如不理解得好。人們來到北美,感受到了自由,眼睛裏卻不去看這樣的自由是如何得來的,是由什麽作保障的,為什麽這樣的自由在北美存在了幾百年,社會環境卻還是這樣的好。自由,不是我們唯一應當從西方學習的東西。我到認為,那是我們應當最後學習的東西。

因俗務繁忙,請臨江仙恕我不能在北美壇繼續發帖討論此問題。更承認象這裏某位所言,我與這裏的一些人確實是人講人話,鬼講鬼話的。因此如無必要,今後也不會在這裏討擾各位。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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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水 回複 悄悄話 基本同意您的分析和見解。不能否認社會論理道德是一個社會維持秩序的重要保障,大多數人的感情是絕對建立在這一基礎之上的。但就感情個例而言,您是很理性了。感情有時是沒有理由的,(張愛玲說過,女人對愛是不需要理由的)。我不認為張愛玲是一個僅有感性的女人,她在很多問題上都表現了冷靜的理性。但就是這樣的一個張愛玲,她會愛上胡蘭成這樣的男人。如果她在愛前有足夠的理性的選擇,她也無論如何不會愛上胡這樣一個斷送她一生情感世界的男人。再比如沈三白在“浮生六記”裏所寫的與他表妹陳芸娘(沈三白舅舅的女兒)的曠世淒美的愛情就不會存在了。如果在感情之前或之中允許我們這種理性的存在,那很多人世間美好的愛就早被扼殺在搖籃裏了。我想這個問題的分歧也是源於男女對待感情的不同吧。所以我想在這個清華才子和他表妹眼裏,這段感情不是該不該放棄的問題,而是想不想放棄的問題。他們是不想放棄,不想再選擇的。他們已經有了自己唯一的選擇。從這點上我欽佩他們對自己感情的忠誠和堅守。以上僅是我個人不成熟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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