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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李銀河的支持者一隻寒號鳥的論爭(7)

(2006-10-29 12:42:59) 下一個


1. 再致寒號鳥 - 不是為了討論

來源 : 鐵麵人 06-10-29 06:49:47

1 ,很多人談李銀河,必先把王小波放前邊。就象我曾寫《圍城》的題批,一定要有人把那是本多大的巨著,錢中書是多大的巨匠放前麵的道理一樣,為那,本人在文中說了無數對錢敬仰,對書敬仰的話,卻還是不能減輕很多人先扣上那兩座大山的堅定性。我也便幹脆,無需再去為了減輕一點壓力去特別強調自己對人與書的敬仰了。
我不知為什麽在談李銀河時,要提王小波,好像李的觀點是王提的。如果是,我連他一塊批。如果不是,我會被搞糊塗。當然,你的文似乎介紹了一下你知道李的背景,並無她意。然,從你對 “ 王小波那是喜歡的緊 ” ,也難說你沒有因此對她老婆多了一份喜歡。於人於事,我對人說話,對事說話,從不對名說話。我想,這是我被有些人搞糊塗的根本原因。我想,我們想的不是一樣的東西。
2 ,勇氣,乃雙刃刀。無知者無畏,無恥者無畏,無德者無畏,就象無私者無畏一樣,都有了一種勇猛。而人,不可僅看別人的無畏便決定對他們敬仰與否。這僅代表你對她的無畏、或勇氣的讚賞的一種不同觀點,沒有讓人接受的意思。
3 ,你是憑自己的感覺說話的。這不是學法律的人的專業的一部分吧。 “ 我當時的感覺是每個人都打著道德的旗號跳出來抨擊她一下,以此來證明自己的道德優越感 ” ,說這話要想清楚一點,要有根據,不然會落入你所批的,真那樣做的人一樣的俗套中去。
4 ,我要對你所謂的 “ 而我很懷疑有幾個正在振臂高呼的人真正讀過李的文章,真正嚐試過了解事實的真相 ” 作出進一步解釋,因為這很重要。本人可以明確地說,沒有深就過她的大作。為什麽,本人對這個問題的思考角度,不是從認為自己是所謂的精英出發的。我在這個問題上,隻想把自己當作一個高等教育沒有受過幾天的普通人,隻有聽她在公眾麵前的言論,及新聞對她的言論的介紹的能力,而不想抱著學者的態度去看她的東西,對她的研究結果進行置評。因為,她的學術,根本不是我關心的東西。然而, 我看過的,不僅隻那一篇新聞報道,她在別處作講座,谘詢等的介紹文章也看過,我自信,對她關於換妻與道德關係的觀點上,是 “ 了解事實的真相 ” 的,並沒有冤枉了她。
而她通過媒體傳達自己的觀點,對社會大眾的道德意識以專家身份做出直接的影響,才是我一定要作為民眾的一分子,批判她的唯一道理。她若關起門作她的學問,我憑什麽去批她?!下麵是前幾天我寫給板子的話的一部分
“ 中國現在處於文化轉型期,大眾心理因此非常脆弱。而國人又似乎有這樣一種弱點,就是特別依賴權威,依賴有人能給他們當家作主。在這種情況下,一種超越大眾承受能力的東西很容易對我們的文化造成巨大的衝擊。我沒有從個人的角度出發看這件事,我們是相對有文化,有辨別能力的人,純粹從個人角度而言,我沒有惱火的必要。
我所惱的,便是這樣一個學問作得不錯的學者,沒有通過你提過的那種途徑去小心的發表自己的觀點。板子或許不知,她的博客並不是她訴諸大眾唯一的媒體,她作過很多公開的講座,電視,或電台的谘詢,是直接對大眾兜售她的觀點的學者。可以說,她現在是一個明星學者。她其實不同於王曉波,因王曉波不能算作同種級別的作學問的人,李的學術,不應是在大眾中作的。板子可以說就算沒有她,國人這方麵的趨向也難預料,但,她卻無疑成了一個催化劑,明目張膽將問題放在了大眾的眼前。板子可想過對一半老百姓的影響有多大?我的惱,是來自於此的。 ”
因此,李的東西因為已經被她訴諸於大眾,我就願意在大眾的涉及視野內看事。我說知,不比一般大眾多,也不比他們少,而這,就足夠了,因我就是群眾的一員,以群眾的身份在說話。而她有她說話的權力,大眾也有相應的權力。我想就大眾而言,絕大多數的人是沒有興趣深究她的東西的,相信很多人反而會說 “ 權威說過的話,那還能錯, …… 她,可是王曉波的夫人,牛校的博士 ” 。試想,有這種觀點的人如何再去看他們的婚姻生活。我的立足點,在此。
因此,我明不明白她沒有關係,大眾明不明白她才是影響我們社會整體道德的關鍵。你說我是衛道士,盡管一般人用這個都會有貶義的意思,我想,我也就認了吧。
我想,美國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是由來自各個階層的陪審團作決定的,而不是由深諳法律的精英們作判斷,而這是相當的高明的(原因,不必講了吧)。你說我是這件事上的陪審團的一分子,我,也可以認。

而如果你說,新聞,媒體的報道會有誤,也許是他們錯了。那我會講,這種事情在媒體上存在了不是一天兩天了,李不可能不知道吧?如果真是媒體誤解了她的東西,而那東西還是她安身立命的言論,她是否應該會在媒體上做出辟謠?而我所看到的,是她至少是默認的。影響如此之大,她卻從沒有找過媒體的麻煩,能夠足夠地說明一些問題了。我因此自信,媒體所言,基本沒有大錯。
你的道德觀與我沒有關係。不願意跟人討論問題也無妨。我也不是在跟你討論問題。但你寫了篇批我(等人)的文章,扣了很多的帽子,卻立刻又說不願意跟人討論問題,是頗耐人尋味的。一個人,可以因為自己不願意說話而不說話,但說了話後,就當為自己說別人的話負責。不能說批了別人,扣了帽子,然後就又說我不願意參與爭論,便可一走了之了。學法律的人,對這種行為作何解釋?
這令我感覺好像一個人用棒子打了別人,當別人問她為什麽時,她說: “ 打人不是我的習慣,我不喜歡打人,你挨了(我的)打,別找我,我也不會回應 ” 。不僅如此,她還把自己如何打人的過程錄下來,放到了自己的家裏,讓所有人都能看到,看到這樣的人是如何該打,以及是如何被打的,卻不對自己打人的合理性負責。
鄭重說明一下,我這樣點著你的名問你,相信你也認同,我絕沒有影響你發言權力的意思(而我沒有點著名的問李銀河,又如何影響了她的發言權?!)。你確實真正行使了自己的發言權,然而你,對自己的言論對他人所應付的責任所采取的態度,卻與李銀河是驚人的相似 , ,既:隻管行使自己發言的權力,對行使權力所應付的連帶責任,如對別人(別的家庭的幸福)的影響,跟自己沒有關係。
我跟你講這個例子,不是為了圖什麽,你也絕無需做什麽,做了也不會被接受(我在講的是陶醉自我的 Case ,而不是你的真實意願,區別一下很重要)。原因: 1 ,我不喜歡為自己爭取東西,別人因此而給,我也沒興趣接受,因那裏沒有真誠可言。 2 ,我若接受,那便是證明了我有所圖。
而我,是在講一個道理,在講對責任的認知、認同,而不是在要求別人去有負責任的行為。 這,是根本上的兩回事。

在此篇帖子發出後,截至目前為止,一隻寒號鳥沒有再作出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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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美麗人生美麗心情 回複 悄悄話 真真佩服你們執著的精神,寬闊的心胸...

祝各位:在這場論爭中,各取所需,have f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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