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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時代,造就了許許多多的“英雄”,劉學保自然是其中一個典型。“英雄”的劉學保和企圖炸毀橋梁的“壞分子”搏鬥,在炸藥包導火索嗤嗤作響的千鈞一發的刹那,扔掉了炸藥包,自己則倒在了血泊中,左手被嚴重炸傷,做了截肢手術。當時的報道是:“手術的第二天,劉學保醒來後的第一句話是:‘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第一個要求是:‘把《毛澤東著作選讀》拿來。’第一個行動是:和醫護人員一起學習毛主席語錄。”當然,劉成了模範和榜樣,自然也成了9大代表。
回國頭來看,這一切都是那麽的荒唐可笑,劉學保和王傑、劉英俊、蔡永祥等等都是當年荒唐政治的宣傳品、犧牲品和工具。
可是文革結束之後,這一切忽然又來了一個180度的大轉彎,“英雄”變成了“狗熊”。據說劉學保事件的真相是,劉為了出名,把一個“壞分子”騙出來,自導自演了一場和階級敵人搏鬥的戲,謀殺了無辜的李世白。當然,劉學保又成了殺人犯被關進監牢。
當年,我們這些40-50歲的人都學習過劉學保這個好榜樣,對他的英雄事跡堅信不疑,自己成了那場鬧劇的一名演員。今天,我們不少人又堅信同樣出自官方媒體的“真相”,對“英雄”變“狗熊”的荒誕劇也堅信不疑,同樣充當翻案劇中的演員。
我們自己難道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嗎?
劉學保事件自始至終存在著許多疑點,當年,“英雄”的劉學保咋那麽神勇,自己導演的戲居然能冒生命危險,正巧紮掉了一隻手而沒有喪命,實在“大智大勇”,叫人不可思議。而18年後,在現場的證據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有關部門用什麽刑偵手段證明這又是一場謀殺案?如何證明當時“血肉模糊”的李世白是被劉用石頭砸死的?
如果說當年因為政治壓力沒有人敢於質疑“英雄”形象情有可原,今天如果我們僅僅憑一篇官方的“平反”文章就認定“事實”則顯得太幼稚了,因為政治的偏執將人在“英雄”和“狗熊”之間推來推去,極左極右都是一個套路。
當年的“反革命分子”用炸藥炸毀一座破舊的橋梁,今天聽來是天方夜譚,而同樣一個年輕的兵娃娃冒生命危險導演這樣一出戲不也荒唐嗎?
事實究竟如何,也許我們平頭百姓永遠不會知道,但是至少還有另一種說法:被批鬥的受不了的“壞分子”李世白偶然間弄到少量爆炸物(不一定是炸藥包)準備自殺,而看守戰士劉學保處於本能上前阻止,兩人同時被炸傷,經過就這麽簡單。
但是,不簡單的是,李世白選擇了永登縣革委會成立當天自殺,而劉學保客觀上是保護了“反革命分子”,這在當時是重大政治問題,於是領導們就把真相隱瞞起來,過後又作劉學保工作,編造了一個和階級敵人英勇搏鬥的美麗童話,劉學保處於自身的利益,也欣然接受了這個“事實”。
那麽,文革之後為什麽又翻案呢?
有兩個事實值得注意,一是配合當時揭批四人幫、平反冤假錯案的需要,“把四人幫顛倒的曆史再顛倒過來”也成了一個時髦,這個“運動”也有擴大化的趨勢,連雷鋒都差點一度成了紈絝子弟,而作為紅得發紫的文革英雄劉學保一夜間成了階下囚也就順理成章了。另外,在1978年當地職工就向有關部門寫信對劉學保提出質疑,可直到1983年7月軍方和地方政府才開始聯手調查此案。為什麽?1983年7月19日, 鄧小平向公安部發出了“嚴打”的指示,於是,神州大地又一次陷入紅色恐怖,當年有偷一元錢被判死刑的,有“耍流氓”跳黑燈舞被判死刑的,因搶了一頂軍帽被勞改2年的,劉學保撞在槍口上被判個無期徒刑算什麽?畢竟他是造假的“英雄”和文革紅人,政治需要,玩政治也就成了政治的殉葬品。
劉學保是不是就此從人間蒸發了?無人知曉。連薄熙來的蓋子都捂得嚴嚴實實,小小的劉學保算什麽?
作為我們,重要的不是“把四人幫顛倒的曆史再顛倒過來”,否則我們在批判文革的同時就重複文革的老路,我們應該用自己的頭腦多多觀察曆史,審視曆史,而不是把曆史拿來當個小姑娘隨意打扮。
每次運動總有一撥人被撞槍口,他們不從根本上找原因,為什麽會造就這撥人。而是先殺幾隻雞給猴看看。等於把垃圾掃進地毯下,藏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