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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又一個朗朗?

(2011-06-06 11:50:59) 下一個


李娜,一個第一次登上世界網壇冠軍領獎台的本土中國人,值得讓人敬佩。尤其是,她特立獨行的品性,她敢於單飛的勇氣和不懈的拚搏精神值得大家學習。至於什麽國家的榮譽,民族的自豪,黨和政府的關愛——就不要自作多情亂加聯想了。

同樣,作為一個職業運動員,李娜應該有她自己的政治傾向和宗教信仰,即使她擁護現政府,李娜也不失為一名優秀的運動員。

在李娜奪冠後的記者會上,有人像對待朗朗那樣提及64讓李娜表態。李娜回答:“我隻是打網球的,沒有必要回答這個問題。”

這在某些人看來,李娜是不是應把這次勝利及其榮譽,獻給天安門死難者。(Li Na should dedicate her win to the victims of Tiananmen Square) ? 李娜沒有這樣做,她是不是和朗朗一樣,不夠高尚,不夠勇敢,是為專製庇護,是個傀儡奴才?

不錯,64是一個道德製高點,對待無辜生命被殺害的態度也是衡量一個人基本人性的尺子,但是你絕不可以站在製高點上拿著所謂“照妖鏡”對每一個普通人亂照!

這樣借64話題讓人表態,本質上和文革時逼著每個人對毛主席表忠心沒有什麽兩樣,都是道德至上的醬缸文化。我們在汶川地震時也看到有人跟在別人後麵追問:“你捐了嗎?”

是的,譴責射殺平民,反抗暴政是一種崇高,為受難災民捐款也是崇高,但也有許多人選擇了“不崇高”選擇了“冷漠”,對於這種“不崇高”的“冷漠”,我們無權公開指責,因為選擇“冷漠”也是一個人的權利。

是的,我們無權公開指責一個人的冷漠,這好比在大街上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你有沒有權利讓一個身邊的行人衝上前去和歹徒搏鬥?如果大家都視而不見,你有權利聲討當下這個社會整體的冷漠,但你沒有權利指責某一個人的冷漠。

有人喜歡一手拿著“照妖鏡”到處亂照,一手拿著道德大棒,凡照出一個達不到自己道德標杆的人,就在人麵前亂舞一陣。這種人隻要占據道德高點,就不顧原則,不顧常理甚至用雙重標準來推銷自己的“道德”。

這不,當朗朗在白宮演奏《我的祖國》的時候他說,把藝術和政治扯在一起是共產黨一貫的做法,而朗朗表演純藝術的時候,又要人家讚同自己的政治觀點。

無論如何,還是那句老話:我們可以譴責無恥,但無權強迫崇高。學會尊重一個人的政治傾向和宗教信仰,是現代文明社會裏一個人的基本素質,不明白這一點,高談民主自由就是葉公好龍。

李娜,祝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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