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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談談政治。
看到虔謙轉貼的一篇好文章:<<民主是個好東西>>入選中國 2007最具影響力文章(ZT)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801&postID=7769 , 有點兒感想要說。
本來早就認為還是別談政治,因為全是空談,一點兒事兒也管不了。 但是, 又一想,政治是什麽, 最簡單的政治定義, 就是人和人間的互動, interaction betweem people, between groups of people. 人與人, 群體與群體之間的溝通, 交往, 相互作用就是政治。 隻要人活著,人和人之間不可能完全斷絕交往, 人們完全避開不談論政治也是不可能的。
話說回來, 從這篇文章裏看到國人, 包括領導人開始接受民主觀念,這是一件好事,但誰都知道,民主進程在中國一定會很漫長很漫長。
我想到另一個題目:法治也是個好東西。 中國一直常用“法製”這個詞“legal system, rule by law", 意為法律製度, 西方用“法治“一詞, 意味著以法治理"rule of law" 。 其實, 這裏有觀念的根本區別, “法製”是讓法律製度為人,為政府服務, “法治”則是讓法來統治管理一切人, 包括政府和領導人。
中國社會也在從過去的”建立法律製度“的觀念向“以法治理國家“的觀念慢慢轉變,因此才有約束行政機關審批許可行為的“行政許可法“的製定。
比起民主建設步伐來, 我到是希望近期能看到一個更容易實現的目標:建立切實可行的違憲審查製度, 老百姓可以拿著憲法到法院去維護自己的平等,自由,民主權利。 通過違憲審查,可以限製各級政府任意侵權的行為, 也可以給公民以合適的渠道解決問題。 不必上訪,求人,甚至傾家當產以求解決問題, 最後帶來社會動亂的隱患。
要“以法治理國家“,不可缺少的一項內容是給憲法的實施提供最大便利。 讓公民可以跟據憲法通過法院維護自己的根本權益。它的重要性像虔謙在美國的法院看到的寫在牆上的語錄所說:
“The constitution is a delusion and snare if the weakest and humblest man in the land cannot be defended in his right to speak and his right to think as much as the strongest in the land.”
"如果最弱小卑微的人不能夠受到保障, 使他和這塊土地上最強大的人有同樣的說話和思想的權利,憲法就是隻一個幻想,一個圈套”。
隻要黨和政府承認法治國家就是法的效力在政府和領導人之上,這憲法法院或者違憲審查委員會,就容易建立起來。 白字黑字的憲法才能真正起到治理國家的作用。
法治沒有威嚴的地方,犯罪腐敗就會層出不窮。 我最近聽國內來的朋友說, 目前國內各種犯罪情況很嚴重, 尤其是搶劫殺人, 有的為了殺人滅口, 滿門皆斬。 那也是因為,中國目前法律的執行有很多漏洞, 不能起到足夠的威懾作用。 法律執行不力, 首先和憲法的不可訴性有一定的關係。 人們看不到, 每一個糾紛都有法院的依法裁決做為解決問題的最後方法, 便容易產生鑽法律的空子這種心理。
如何用法律製度來管理社會, 西方的經驗比東方多得多,在這個方麵學習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對於現在貧富懸殊過大的中國社會來說,是非常必要的。
做為法律從業者, 我希望看到法治文明隨著經濟發展在中國早日成熟,法治給公民和整個社會提供更多安全保障。
讓我們以熱切期待的心邁進2008吧!期待著經濟快速發展的中國在以法治國上能有實質的進步。
中國的法治建設, 要做的事情很多啊!
問好!
問好!
預先祝青青周末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