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大學班同學建了個微信群以後, 才知道有位同學現在印度尼西亞的美國耐克公司, 做兩個耐克鞋生產廠的總管, 手下共有員工一萬多人哦! 也許耐克銷往亞洲甚至歐美的耐克運動鞋生產質量控製都是這位同學負責的. 很厲害. 如果朋友們穿耐克鞋感覺舒服耐用, 那我應該為這位老同學感到自豪, 他是一個很有才幹很負責任的好同學. 即使如此,他曾經酗酒也很厲害,直到信主救了他。
2010年,這位同學的兒子查出患白血病. 同學經多方調查,了解到北京燕郊一醫院有位做骨髓移植成功率很高的醫生, 今年就帶著太太兒子來到這個醫院準備做移植. 因為配型沒有配上太合適的, 今年49歲的老同學自己要抽1000毫升的骨髓給兒子, 當然醫院會給他吃藥好使他的骨髓迅速地增值到足夠的量. 這是我淺顯理解的,具體的專業名詞我記不住了. 他已經是能作移植的最高年齡,有些國家50歲以上的人是不許做骨髓移植的. 這個年齡,不容易啊! 好消息是: 老同學的兒子在印尼讀國際學校時信了主,帶爸爸媽媽也陸續信主了,他們就不再是孤單一家麵對疾病了. 目前老同學還在印尼工作呢, 10月下旬才能請假來北京進行移植, 然後在北京要住一個月.
中秋節的第二天,我去醫院見到了已經在燕郊醫院住院化療的同學兒子和他的太太阿遠. 阿遠的姐姐和阿遠在醫院附近租了一個公寓,住在那裏. 孩子在醫院化療的時候住醫院,化療周期一過,指標若穩定,可以回家住一段,然後再來化療,直到開始做骨髓移植的時候. 阿遠和兒子我是第一次見到,連老同學都已經28年未見麵了. 但因為都信主, 一見如故,非常地親. 我看到同學的兒子麥可雖然在化療期細胞很低,但是心態很平靜,沒有任何害怕恐懼.
還很調皮地朝媽媽要我帶去的好多好吃的,巧克力呀,港式月餅啊,等等. 媽媽說,你現在治療期,不能吃這些.他就嘟著嘴乖乖坐回床上了. 兒子午休一會兒,阿遠和我就到外麵餐館裏一起午餐, 我們談了很多事,讓我知道老同學畢業後曾經坎坷的經曆, 和他們的認識,結婚,遷移過程. 作為女人的不容易, 二人婚姻的磨合, 家庭和長輩之間如何從不和諧到如今的漸漸趨於和諧信任. 我覺得長得嬌小的阿遠其實有相當大氣的胸懷. 當一切都在朝著更好的方向發展時, 忽然兒子又查出白血病! 阿遠回憶說,引發兒子白血病的有可能是兒子小時我們在他房間牆上刷漆, 而沒有隔足夠時間再住,那時的漆質量也不如現在,也不知道含有毒性物質.
回醫院我和麥可阿遠拉著手禱告, 阿遠還讓我去看了她租的房子, 我也為她禱告,阿遠要看看護兒子,為他精心做飯, 還要在醫院的很多小患者和父母中間傳福音,她需要很多支持和主的力量. 我們就這樣在分享和禱告中度過了大半天時光. 她分享完了,我就為她的各種需要禱告.
上周四我在外地出差, 晚上在機場準備飛回北京,阿遠忽然打來個電話,很焦急地說醫院有一個小病友,叫林誌勳,今年9歲,已經患病治療6年了.所有療法都用過了,骨髓移植一年以後又複發,現在做最新的一種美國還在試驗中的卡T治療,就是注射進一種T細胞,進入人體把癌症的B細胞吃掉,但是其負作用的範圍還在試驗中。 這個孩子的父親救子心切,什麽方法都去試。這個孩子是個老病患,一直很懂事很堅強的,現在卻突然很煩躁,阿遠給他講耶穌,傳福音,禱告,他喜歡,但是拉著阿遠的手不讓走。一個勁兒地要幫他禱告,還說看見影子在追他,害怕。視覺也出現重影。阿遠感覺他時間不多了,也許孩子感覺很靈敏,所以心不安穩,就問他:你想不想受洗?孩子說,我想。 阿遠就趕緊打電話問我能不能能找牧師給林誌勳小弟兄施洗。 我說,這我需要回北京聯係,有多著急?我明天周六和下周二有時間,孩子有多急? 阿遠說,最好盡快,說不準孩子能堅持到什麽時候。我說那好,明天我找人就去,一定能給他施洗。
放下阿遠的電話就在機場聯係我們查經組的一位姐妹琳姐。告訴她情況,問她明天能否和我一起去施洗。我不想再和哪個教會牧師去說了,因為周六牧師也有活動安排,另一個教會的受洗規矩太多, 這個孩子才9歲,因3歲得病從沒有上學,和教會的牧師討論,不知討論晚了孩子的生命是否還在。所以我告訴琳姐,聖經有明確的指引,懂得聖經的門徒都可以為願意信和受洗的人施洗,我們就可以去,不用非得牧師。神是能行神跡的神,人的規矩算得了什麽? 我就打電話告訴阿遠,說如果需要我可以給他施洗,其實阿遠就可以。阿遠說,你知道嗎,我心裏第一個想到的施洗人就是你。我說好,我也有這個感動,明天一定去。
第二天早上我起晚了,9點才睜眼,起來又把聖經中有關經文看了一遍。特別是上周我們一起查哥林多前書時,參考使徒行傳第19章。看到保羅問以弗所教會的人是奉誰的名施洗,有沒有接受聖靈。聽說他們沒有奉耶穌基督的名就讓他們重新以基督的名義受洗,“並且按手在他們頭上,聖靈就降在他們身上。” 我心中有強烈的意識,這個9歲的林弟兄需要施洗,需要聖靈降臨在他心中給他能力克服對疾病和死亡的恐懼。這就是他受洗的益處,主要親自幫助他, 因為我們的主是慈愛憐憫的主。渾身生瘡要飯的拉撒路死後都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路加福音16章19-22節),這位辛苦而無辜的小弟兄豈能不得神的憐憫眷顧?
中午在鄰居阿姨家吃飯,告訴他們下午我要去給一位小弟兄受洗。阿姨的女兒媛沒說話,等我收拾完東西出門,她已在我的門口和我說,姐,我要跟你去。這樣我們倆和琳三人一道乘地鐵換郊區汽車去了醫院。我們帶上口罩,用消毒液洗了手,到林誌勳的床前。聽說他昨天晚上睡得還平靜,沒鬧。
昨晚阿遠和丈夫、以及他們在廣州的教會、還有我們查經組的幾個姐妹都在為這個小林弟兄禱告。主一定垂聽了我們為他祈求,給他平安。 現在小弟兄很安靜躺在床上,雙手抱著一本磚頭樣的紅皮聖經在肚子上不放,像寶貝一樣,其實他根本不識字!但是他有信主的心,從這就看得出來。 我和他對話盡量簡短,免得他太費力。“你相信有一個愛你的上帝嗎?他派我們幾個阿姨來看你。。。”。 “相信”。“你相信有一個耶穌基督嗎,他為很多人的大錯小錯受罰死在十字架上,你我的錯他都代受罰了”,“我相信”。 “信基督的,上帝要我們得永生,將來永遠和上帝在一起。”你要不要做神的兒子?“我要”。
我沾了水按手在孩子的額頭上,奉聖父,聖子,聖靈的名為她施洗和禱告:感謝主應許給他有永生,成為神的兒子;求聖靈降在小弟兄的心中成為他的力量抵抗疾病,賜給小弟兄從主耶穌基督來的平安度過每一天,賜給他香甜的睡眠,並求主幫助醫生和他的家長按主的意思治好小弟兄的病。因為主的恩典夠他用,讓一切讚美榮耀都歸於主!
琳姐和媛告訴他,再有病痛害怕,就禱告求主說,主耶穌啊,請你來幫我!他就自己大聲地重複這個禱告。最後說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說得很清楚,因阿遠這幾天教給他如何禱告。受洗完,孩子還是有些怕,叫我們拉緊他的手,按住他的腳為他禱告。他怕有黑影子把他拉走。 我們禱告完,又給他唱了兩首很安靜讚美詩。慢慢地,他就安靜下來睡著了。
我們送給孩子父親一本聖經,一個能播放聖經和讚美詩的播放器,可以給孩子聽,還有我家的一個寫著“希望”的經文的十字架。後來阿遠說不讓他抱著聖經睡覺,太重,換成了抱著這個木頭十字架睡,他也願意。今天阿遠說孩子大半天都在昏睡,正在驗血,看卡T治療下癌細胞減少沒有。但是醒來的一會兒,小弟兄不再驚恐害怕了,我聽了很欣慰,雖然這隻是一點點改善。畢竟對孩子減輕任何一個負擔都是好的。
這個小林弟兄很可憐,9歲年紀,6年癌症經曆,對一個小孩子是多麽重的負擔! 我們不知他會不會治好,說實話,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治愈了活在世上,非常小心翼翼地生活,免得再感染為好,還是回到天父身邊沒有疼痛眼淚悲傷更好,我隻能祈求說,天父啊,把你認為最好的給這位小弟兄吧!” 幸運的是他信基督就有了永生,即使離開這個世界,仍然有靈魂的生命,將來要複活在天上還能相見。
我想起這幾天看範學德老師的書,有一篇文章《我準備這樣地死去》,他描述了基督徒不同離世情形,都沒有絕望。他說希望將來在弟兄姐妹的歌聲中離去,唱的讚美詩是“感恩的淚”,禱告詞是“主啊, 求你憐憫我!”
這個林誌勳小弟兄的不幸遭遇使我思想為什麽這末多小孩子得白血病? 有多少與這些年的住房裝修有關?建築材料裏的甲醛等對人體有毒物質的含量應該有一個最高標準限製---就是所謂的“技術法規”。 我國的技術法規這些年來符合國際標準嗎? 如符合,技術法規是否得到遵守? 執法監督是否足夠嚴格,使得市場上無法出售不達標材料? 執法不力監督不嚴是誰的責任? 政府部門行動不力,或者不作為就能導致孩子們遭受如此大的痛苦折磨。這不是人犯的罪嗎? 在法律上也許不是,但在上帝眼中其嚴重性相當於殺人之罪。
負責任的政府會重視這些能導致人健康和性命出危險的一些技術法規。歐盟就因為禁止銷售和進口含有石棉的建築材料而被加拿大訴至世貿組織,加拿大認為這些材料沒有什麽風險,因為它用在牆的裏麵做保溫層,不暴露在外對人體有害。 但歐盟說,至少建築工人在蓋房子過程中會接觸這種致癌的材料,會有健康危害。 最後世貿組織判歐盟有理,因為其技術法規的規定是“為保護人類生命與健康所必需的”措施。負責任的政府是有目標也有行動的。麵臨風險不作為的結果就等同於害命。 除了建築材料行業,還有多少其他行業因為不作為而導致人的生命損失? 所以,人類的罪真是普遍的存在。 不承認這一點就是人最大的愚昧和狂妄。在寧願犧牲自己生命而挽救我們脫離罪惡的主耶穌麵前,如果我們不能真正地謙卑,那就是狂妄,和愚昧。智慧的人會認識自己的人性和主耶穌基督之間不可逾越的鴻溝,心中禱告說:“主啊,求你憐憫我!”決不敢造次聲稱自己有任何偉大之處。
傳福音就是讓人看見自己,又認識神,然後知道每個自己都需要基督的救贖。若非因為信主,聖靈的能力幫助人,沒有人能戰勝自己的罪性,不做損人的壞事, 或者能負起該負的責任,不使別人受損害。人聲稱自己就能做到這一點一定是假的,因為聖經說了:
“我 們 若 說 自 己 無 罪 , 便 是 自 欺 , 真 理 不 在 我 們 心 裏 了 。我 們 若 認 自 己 的 罪 , 神 是 信 實 的 , 是 公 義 的 , 必 要 赦 免 我 們 的 罪 , 洗 淨 我 們 一 切 的 不 義 。"約翰一書1章8-9節。
主耶穌明明知道我們都是罪人,是和殺人犯相差無幾的罪人,還願意為我們犧牲生命,他的愛和我們人的愛不可相提並論。想到林誌勳小弟兄6年來遭受的痛苦,我惟有一句沉重的歎息和禱告:“主啊,求你憐憫我們這些罪人!”
願更多的人因為信耶穌而改變生命,願小林弟兄從今後有主賜平安和香甜的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