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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國正跨入權力圈核心:胡、溫都給他當過副手(ZT)

(2006-09-24 13:50:07) 下一個
王兆國在全國總工會雖然有自己的辦公室和秘書,但是他更多的時候是坐在全國人大第一副委員長的辦公室裏,擔任中國最高立法機關、民意機關日常事務的主管。民眾希望人大不要當“橡皮圖章”,但是在一黨專製沒有改變、黨比法大的體製結構中,人大又怎麽敢硬過黨,與黨爭鋒?
在2004年全國人大執法檢查組會同全國總工會對16省市展開《工會法》執法檢查後,外資企業大量未建工會的現實讓王兆國十分頭疼。《工會法》規定:工會是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的群眾組織。沃爾瑪中國的員工如有參加和組建工會的意願,資方單方麵拒絕,就是違法。為讓沃爾瑪建立工會,全國總工會表示,有可能提出起訴。在這樣的壓力下,沃爾瑪公司2004年11月聲明:如果員工要求成立工會,沃爾瑪會尊重他們的意見,並履行《工會法》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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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6日,全國總工會與沃爾瑪中國終於達成五點備忘,深圳、南京、福州、濟南、沈陽、大連、南昌、青島、武漢、太原等11個城市的沃爾瑪分店工會在兩天內雨後春筍般地發展到了19家,贏得國內媒體一片喝彩,稱是“中國工運史上精彩的一筆”。

香港《經濟導報》說,中國領導層大力倡導的“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執政新理念是促成雙方形成共識的決定因素,“中國工會方麵無疑是這場持久戰的贏家。”這是因為,全國總工會在海內外樹立了支持員工依法成立工會組織、維護合法權益的形象,同時也創立了“構建和諧勞資關係”的新範例。

但《經濟導報》的下述說法就難免一廂情願:“工會作為中國的重要社會團體和非政府組織,隨著中國民主化進程的加快將發揮更大作用,而依法廣泛設立工會組織則是發揮這一重要的非政府組織作用的基本前提。”

不過,通過沃爾瑪建立工會進而在外資企業都建立工會,中共在與外資企業的博弈中無疑多了一個武器和砝碼;然而同時也必將激起工會幹部和職工以更加高漲的熱情發展工會,逐步發展壯大。人們在這個時候才恍然大悟,工會在建立胡錦濤所謂的“和諧社會”計劃中占據重要地位,王兆國在胡溫推進社會平等和黨派控製的目標下大有可供施展的空間。

◆中國建立法律體係的重要推手

其實,王兆國在全國總工會機關雖然有自己的辦公室和秘書,但是他更多的時候是坐在全國人大第一副委員長的辦公室裏處理公務。自從2003年十屆人大上被選為副委員長,他就成為中共政治局常委、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的第一副手,成了中國最高立法機關、民意機關的日常事務的主管。而這個擔負貫徹“依法治國”方針重任的機關,也最受詬病、最惹爭議。民眾希望人大不要像過去所蔑稱的“橡皮圖章”,而要硬起來,但是在中共一黨專製沒有改變、黨比法大的體製結構中,人大又怎麽敢硬過黨,與黨爭鋒?

不過,王兆國還是勉為其難地推動中國的法治建設。上任之初,他跟隨吳邦國製訂了十屆人大的立法規劃,提出本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工作的目標是“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要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中基本的、急需的、條件成熟的法律作為主要內容和重點任務,把製定法律與修改法律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2005年的人大會議上,頂著國內外尤其是台灣的強烈反對抗議之聲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是近年來立法中最引起爭議的法律。中共強調,啟動反分裂法立法,是經過慎重考慮和多方論證的,是順乎民意之戰略舉措,為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提供了法律依據和尖兵利器。這項法律最終通過,而台灣的抗議風潮也終於平息,王兆國在政績上加了重要的一分。

十屆人大常委會在經濟立法上更是全麵提速。在規範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改善宏觀調控、加強社會保障、發展基礎產業和特殊行業、完善涉外立法等六方麵加強立法。加緊修改公司法、證券法、商業銀行法、對外貿易法票據法、注冊會計師法、合夥企業法、個人所得稅法、價格法、勞動法、郵政法等等,新的立法建議包括:民法典及物權法、國有資產法、破產法、期貨交易法、外匯法、融資租賃法、企業信用製度建設立法、投資基金法、風險投資法、典當法、反壟斷法、社會保險法、稅法通則、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法、國債法、信貸法、電子商務法等。盡管物權法的立法路線圖,後來因北京大學鞏獻田教授的公開上書、尖銳抨擊而放緩步伐,但這項法律草案引起波及全民的廣泛爭議,本身就說明人大立法的重要意義被人們充分認識。

王兆國具體部署指揮的十屆人大的立法工作,還有一個受到好評的新特點:三年多來“開門立法”日益發揮重要效能。

2005年7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社會公布物權法草案,並徴求意見,共收到人民群眾的意見11,543件。2006年3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勞動合同法草案公開向社會徴求意見,更是引發巨大的社會爭議。勞資雙方、相關利益集團、學界等展開劇烈辯論,“這些條款太好了!”“這些條款太‘狠’ 了!”尖銳程度在中國立法史上前所未有。一個月的徴集期,立法機關共收到191,849條意見。此外,就確定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工薪所得減除費用的合理標準,全國人大常委會2005年9月27日舉行了立法聽證會。

雖然這些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中國法治的落後被動局麵,但是王兆國畢竟作出了加快法治建設和“以人為本”、尊重民意的姿態。

◆胡、溫都給王兆國當過副手

1941年7月出生的王兆國,是中共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改革開放方針之後,被高層看中,提拔到中央擔任領導職務的第一批幸運兒之一。

王兆國是河北豐潤人,196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哈爾濱工業大學動力機械係渦輪機專業畢業,工程師。1968年至1982年在第二汽車製造廠(簡稱二汽)工作,先後擔任車橋廠技術員、車橋廠團委副書記、二汽團委書記;1974年至1979年任二汽黨委常委、廠政治部副主任兼車箱廠黨委第一書記,湖北省十堰市委常委;1979年至1982年任二汽副廠長、黨委書記。(世界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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